供货合同

时间:2022-06-01 10:39:55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供货合同合集九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供货合同10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供货合同合集九篇

供货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工矿(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明确甲乙双方在商品供销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此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内容

  (一) 商品

  品名 货品数量 货品单价 货品总金额

  交货时间:年月日 交货地点:

  运输方式: 费用承担:

  交货方式:

  1、甲方提货

  2、乙方送货

  (二) 付款方式及要求:

  1、甲乙双方约定对账后天,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

  (1)当月15日前(15天付款)

  (2)次月15日前(45天付款)

  (3)当月30日前(30天付款)

  (4)次月终日前(60天付款)

  (5)其它

  2、乙方在对账的天前,须将增值税发票交到甲方的业务主管部门。

  3、乙方需凭纳税率为%的增值税发票与甲方结算。

  4、甲方有权根据交易行为中乙方欠甲方的债务抵冲本定购单下乙方的应收款项,而不管产生此一债务的交易与本交易是否有关。

  5、为便利解决售后服务事项,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乙方撤柜后,货款应延期个月付清

  (三) 供货方式及要求

  乙方所提供商品以甲方的商品订单为准,乙方在接到甲方订货单后,须天内将商品送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供货,乙方应在收到订单后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订单金额的10%)

  (四) 其它约定事项

  1、乙方提供盖有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 复印件、盖有公章的报价单、法人代表人授权书、商品质检报告或其它附件。

  2、乙方提供销售奖励或返利活动:

  (1)以月为单位:返利为个月付款额(含税)%

  (2)以年为单位:返利为年付款额(含税)%

  3、乙方须交纳的管理费和赞助费:

  (1)入场费

  (2)堆头费

  (3)其它费用

  (4)节假日促销或商品统一进行的促销活动按结算额的一定比例,一次性支付元促销费。

  (5)交付时间:年月日

  4、乙方应采取活动来增加其市场的占有率。

  5、合同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6、合同有效期内,双方订货、发货以授权签字的委托人签字或者盖公章的清单伙准,本合同之任何条款不得任意修改。

  7、为保证共同发展,甲方承诺在其连锁店中优先安排乙方商品,乙方承担甲方新店首批订单%的折扣。

  8、甲方全力销售乙方商品,在甲方方圆km之内,乙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销售合同。

  9、其它

  第二条购销细节

  (一) 商品质量:

  1、乙方商品的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商品有保质期的,乙方应在保质期内对其所提供的商品负全部责任,不得提供以接近失效或超过保质期的商品,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乙方包换、包退,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商品的真实情况。包括价格、产地、等级、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商品售后服务(售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对出现质量问题和商品破损进行包退、包换、保修,由此造成消费者和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如乙方提供之商品属于假冒伪劣或其它严重不合格商品,售出后造成严重后果的(如果被媒体披露;消费者投诉或起诉;工商、技术监督、卫生、海关、税务等部门查处),甲方将没收其货款、商品以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承担全部金额。

  (二) 商品数量

  以甲方采购部门出具的采购单为准,乙方不得多付货或者少付货,对于同一采购单所列商品不得分批交付。如果多付,甲方可以拒绝接受多付部分,也可视情况代为保管。对于小付部分,分批交付,甲方视需要可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但乙方要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商品价格

  乙方提供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商业销售网点的最低供货价。如果甲方发现同类商业销售网点的同种商品比乙方提供的价格更低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金额为进货金额的%,并负担高于其它商场的差价金额。

  (四)商品包装:乙方提供的商品应按照内包装和外包装分开的包装方式包装,并且在包装上应具有以下标识:

  1、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2、中文表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3、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表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等。

  4、商品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如乙方不按时对商品进行包装,甲方有权拒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需及时通知乙方。

  (五)商品检验:

  甲方在货到后对商品按合同规定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商品甲方有权拒收,经检验合格的商品,甲方保留对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

  (六) 商品所有权:

  1、自甲方验收后,结算日前,商品的所有权仍属于乙方所有,结算日后,商品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所有权转移前,由于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索赔

  对乙方提供的货品品质不良,数量缺少或形态、尺寸、色泽、包装不符合要求等与合同规定不符合的一切行为,甲方将对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二十天内到货品运送地输办理。退回货物将由乙方自行运回,所发生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价格保证

  乙方保证以在装日以前的当时生产厂商和乙方自行降价或最低合法竞争下确定的市场最低价向甲方提供商品,如果在最后装运日以前,乙方以比本订单更低的价格或更优惠的条件向第三方出售与本订单项下品种实质上相同或相似的货物,则本订单的条款或条件得作最低价格或优惠条件执行,并由甲方根据调整后价格进行支付,在甲方有权获得该低价格但实际上已支付超出部分时,乙方应及时将差价退还给甲方。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对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不得借用,冒用第三者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违反本条款应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甲方视乙方商品销售状况如何,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负责未销售的库存商品,包括其所属商品的欠损、灭失及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风险。

  第七条 争议的处理:

  1、合同期满,乙方若有意再续约,须于本合同到期前三十天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另签。

  2、本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警告:我们的企业和员工与众不同,为了维护厂商的权益,乙方不得请甲方员工吃饭、娱乐或给予任何形式的馈赠,一经发现将立即解除本合同。甲方人员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向乙方借钱,借物和在商场之间调货,如有发生,视为其个人行为,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2

  供方: 需方:

  根据工程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共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规格及单价

  第二条: 质量标准、技术标准

  1、 质量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

  2、制作内容:供方按需方确认的规格,数量及品种来完成需方的制作任务;

  3、供方必须向需方提供随货同行的产品质量保修卡,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保证产品质量,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

  4、供方负责通过消防验收(仅指所供的各种 );

  第三条:合同总价

  本次合同的总价为(暂定)人民币: 元整(¥00.00元);该费用包含各项税金,运费、卸货等一切相关的费用,开具国家合法的税务发票。

  第四条:产品的包装

  供方提供的货物的包装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规定或行业标准。且必须保证送达现场的为新货正品,包装完好。

  第五条:产品的供货单位及供货方法

  1、产品的供货单位:

  2、供货方法:供方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将货物以汽车运输方式送至需方工地,卸货由供方负责。

  第六条:交货期限

  由需方提前 天通知供方将所需的 的数量、规格、品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 个日历天内将产品送至需方指定的工地现场。

  第七条:付款方式

  1、货到需方工地,经双方验收合格,且供方提供与本合同商品等额的合法元整(¥ 00.00元)以转帐的方式一次性支付给供方;

  2、本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00.00元 )作为保质金(质保金无利息),保质期为12个月(质保期自通过需方验收之日起计),质保期满后,供方产品无质量问题,供方提出付款申请,需方在十个工作日内将质保金一次性转帐支付给供方;

  3、供方收到需方款项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供合法的税务发票给需方。

  第八条:产品的验收

  1、货到需方现场后由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清点和检查,如无异议即视为验收合格,产品验收不合格的,供方负责更换合适的产品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2、需方经过检验认为供方产品表面或者质量存在瑕疵的,有权要求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在供方作出书面说明后,双方经协商仍未能达成一致的,供方负责将产品提交广西产品质量检验所进行检测。若经过检测,确属质量问题的,供方必须无条件退货,经过检验不属质量问题的,需方应当接受。鉴定费由供方先行承担;

  3、如果供方提供的货物虽经需方当场验收并签署了确认书,但需方在使用该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具体的解决方法按照本条第2点来处理。供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48小时内处理,并出具书面意见,否则,即视为默认需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4、供方提供产品必须满足消防验收要求,交货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的发票后,需方在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扣除 %质保金后)即人民币验报告、3C认证等相关产品资料;资料不齐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补齐资料后才支付货款。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供方不能按时将本合同标的物交付需方验收的,每逾期一天,则按合同总价的1%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需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天,则按应付款项的1%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供方未按约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需方如果仍需要,供方应照数补交。需方不需要,则供方不用继续供货。但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及时交货的.,则供方应付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30%的违约金;

  4、供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一律作退货处理,供方除及时更换合格的产品外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逾期的违约责任;

  5、因供方原因造成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整改费用。

  第十条:保修以及保修期

  1、保修期:本批产品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自交付甲方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若出现因供方产品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必须在48小时内免费更换或维修;

  2、保修责任:保修期内,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相关的质量问题和使用安全问题,则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场查看并及时向需方出具正式的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案,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后不按时到场,或在收到供方书面通知8小时内未给需方正式的书面处理意见,则视为供方认可需方提出的异议,需方有权选择退货或者要求供方承担维修等各种费用,并可以要求供方承担由此造成需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通知方式

  需方可采取口头、电话、传真的方式通知供方进行保修服务。

  1、电话、;传真: ,以打通供方所提供的报修电话及传真号码的通知记录为依据,即视为供方已收到维修通知。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管辖地双方约定为需方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第十四条:合同的有效期限

  1、材料签收单一式五份,相关部门各执一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陆份,供方、需方各执叁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定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需方: 供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开户名: 开户行:

  帐 号:

  日期: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甲方:__魏智豪_____

  乙方:_福州市晋安区闽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 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规格及数量向乙方销售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 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 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7日前向甲方付清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甲方账户为

  姓名:魏智豪

  账号:621095391000015172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分行

  六、 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物订单》传真,则应向甲方另行支付订货价值30%的违约金。

  七、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合同签订的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有关本合同的修改,必须以书面方式进行,并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九、 关于质保问题如下:

  1. 甲方确保所供应的零配件为原厂零件及配套厂用品(在乙方指定需要范围内),所以甲方向乙方发的货物上都有甲方的标签为证,无标签的甲方概不承认,如发现甲方有以假乱真的情况,甲方按假一赔十赔偿给乙方。

  2.出现以下情况甲方不给予退货

  A.经乙方确认代订的急件、期货。

  B.乙方收到货物在当天未提出异议。

  C.电器、灯具出门概不退货。

  D.零件安装过、包装丢失、损坏的概不退货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方在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电话:电话: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双方就 工程项目所需的砂石材料,经共同商洽,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本着平等互利互信的原则,达成一致意见,特签定本合同。

  二、供货材料质量

  符合材料的质量标准或甲方要求

  三、 供货时间

  四、 结算未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供货的材料到现场后,经双方检验,符合质量要求,按检验的数量签收进货单,乙方按批量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五、 双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提供进货计划,以备乙方能按时供货。

  2、乙方供货材料质量要求内外一样,如

  3、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现场指定地点,同时遵守甲方现场的管理。

  六、 其它

  1、本合同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2、其它未尽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3、提货全部供完,货款结清后,合同终止。

  甲方:乙方:

  法人或代表人:法人或代表人:

  日期:

供货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泰纳果品供货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果品名称、数量、规格、价格、包装及供货批量:

  见每批果品供货合同清单及发票数量,金额。果品供货合同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果品行业相应的标准,且可以参考安士生活果品验货标准。

  三、履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交货及运输:

  五、结算方式: 每月10日及25日为结算日,买方根据出卖方实际送货数量及开具的发票数量,金额一致的情况下结款。

  六、果品验收:

  甲方应按照规定提供其注册许可证、每批果品的检验合格证明、发票等。乙方应对每批果品进行验收,并查验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与供货合同清单是否相符,对质量有异议的,由双方根据合同商讨鉴定。

  七、违约责任:

  1、一方迟延交货或迟延支付货款的,应每日按照迟延部分货款 5 %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 7 日的,对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迟延方赔偿损失。

  2、因乙方未提供必要的交货验收条件致使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交付的果品若存在全部质量问题的,乙方有权拒收,并及时通知甲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若发生特殊情况,致使乙方不再需要甲方送货的,或甲方无足够果品提供给乙方的,均应提前 7 日告知对方,双方可解除合同;未及时通知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5、一方无正当理由中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八、不可抗力: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经核实可全部或部分免除责任,但应当

  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由海宁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其他约定: 出卖人(签章): 买受人(签章):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年日 年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的基础上,就 a22~26 栋屋面水泥通体瓦向乙方购货事宜,经双方协商,为明确职责,确保 工程质量及工期,订立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合同标的:

  1、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生产厂 家 品 牌 规格型号s 型水泥通体瓦(350*320mm) (三色混铺比例为 7:2:1) 圆脊瓦(330*210mm) 沟瓦(430*300mm)数量8050 片 1280 片 390 片 待定 26 片 待定 待定 待定 12 片 待定 390 片 390 片 40kg单价3.8 元/片 8.4 元/个 10 元/个 8.4 元/个 9.6 元/ 7.8 元/个 6.4 元/个 20 元/个 20 元/个 20 元/个 2 元/ 个 2 元/ 个 70 元/kg金额30590 元 10752 元 3900 元 0元 249.6 元 0元 0元 0元 240 元 0元 780 元 780 元 2800 元XX市 三水雅 居宝建 材有限 公司 雅 居 宝圆脊封头(330*260mm) 圆脊斜封(360*230mm) 圆檐口瓦(420*200mm) 圆檐口封(360*200mm) 圆二向脊(300*300mm) 圆三向脊(380*380mm) 圆四向脊(400*400mm) 正盾(月牙状 190*80mm) 斜盾(月牙状 190*80mm) 涂料小计(小写)人民币:¥50091.6 元(伍万零玖拾壹元陆角)

  备注:

  (1):本合同约定供货数量、金额均为预估,最终按实际供货数量进行结算;供货过程如数量不足 或有多余,乙方无条件进行补退货处理,价格仍按上述单价进行结算;

  (2):以上单价费用包含:材料费、运输费(汽运)、卸车费、税费、利润等其它一切费用(其中 s 瓦每平米 11.5 片耗用,脊瓦 3.3 片/m 耗用,檐口瓦 2.9 片/m 耗用,水沟瓦 3.1 片/m 耗用);

  (3):颜色及式样按甲方指定的规格型号及样板色系进行验收;供货数量由供货单位按需方提供的 图纸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面积复核为准。

  二、合同范围

  1、乙方负责向甲方制作、交付并提供安装本合同第一条所约定的上述产品。

  2、乙方向甲方交付安装的上述产品适用在:a22~26 栋屋面水泥通体瓦;

  三、交(提)货时间及地点

  1.、 乙方接到甲方的供货计划后按供货计划的要求进行交货, 甲方应给乙方合理的生产周期; 如因甲方原因变动,交货时间顺延。

  2.、交货地点:湖南省;货卸在大车停靠周边。

   3、交货时间:乙方在收到甲方提出供货要求后 20 天内货到甲方工地现场(每次收到订货 计划后乙方应主动同甲方进行联系,并对供货计划进行复核)。

  四、使用功能及质量技术标准:

  水泥屋面瓦及其配件应符合 gb-t_21149-20xx 的规定及其它相关国家规定标准等要求; 水泥屋面瓦及其配件均为通体瓦,瓦片厚度为 2.0cm;屋面瓦应保证产品不褪色,不釉裂,外 形尺寸符合双方约定要求;产品的品级为合格品、外形尺寸、厚度、密实度、抗渗性符合国 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要求;产品出厂时应按产品规格尺寸分类包装,并提供产品质量合格 证及检验报告。

  五、验收标准:

  1、乙方提供产品,甲方按现行国家相关标准及双方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并确保抽检验收合 格。

  2、甲方对乙方的产品经抽样送检,如达不到标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并承担由此造成 的经甲方济损失。

  3、具体标准按第四条标准要求验收。

  4、甲方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产品配置不齐应在验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乙方将视 所交付产品的质量及配置符合合同要求。

  六、产品质保:

  保修期一年(注:保修期从售楼中心房屋竣工验收之日开始计算);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每批次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凭全额销售发票办理结算审批签字手续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该 批次总货款的 95%;余款 5%留作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 15 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时按量到货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00 元/天。

  2、产品未达到约定标准和技术要求时,乙方负责更换,如给甲方造成损失 ,则由乙方负责赔第 3 页偿。

  3、 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如超过约定时间五个工作日以上时,应向乙方每天 按未付部分货款总额的千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九、其他约定:

  1、乙方应承担货物交付前的成品保护责任,保护期发生损坏的由乙方承担。

  2、乙方应按本合同之约定按时交货,如违约的按本合同第八条处理。

  3、厂家承诺书和甲方通知书等为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当甲方认为乙方未严格按合同执行、配合服务跟不上或产品质量达不到要求时,甲方电告 乙方后 10 日内仍得不到解决, 甲方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并按合同总额的 5%向甲方支付违约 金。

  十、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如双方发生纠纷,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工程项目所在地人民 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收款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日期:

供货合同 篇7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订约目的】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蔬菜、肉类等生鲜货品采购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数量和质量】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提供数量完整、质量合格的货品。

  第三条 【标准及验收】规格标准由双方共同确定,乙方提供货品样本,经甲方同意后,拍照存档。乙方在其供应期内不得更换等级,品牌,如需更换,需提前通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样品,经甲方同意后可更改。

  甲方质检组负责查货验收。重大质量问题由国家相关检疫、质检部门认定。

  第四条 【价格】每月26日至30日,由甲乙双方协商订价,并签署《重庆渝风堂餐饮有限责任公司生鲜品每月订价表》。

  第五条 【供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甲方每天下单时间为每天20:30~22:00,补单时间为每天14:00左右。“下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次日供货的种类和数量;“补单”是指甲方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当日需增加供货的种类和数量。

  根据甲方下单的内容,乙方供货时间为下单后次日上午8:30~9:00;根据甲方补单的内容,乙方应在当日16:30以前供货。临时补货应在两小时内供货。

  乙方如不能按时供货,应在下单当日通知甲方。

  (二)方式:乙方负责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甲方验收物品合格后,应在乙方的供货单上签字。供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

  第六条 【价款的支付时间、地点、方式】

  (一)每月1日至4日,双方负责对账,将上月甲方应付乙方的供货款核对无误。

  (二)甲方每月16日以现金或支票形式结清上月应付乙方的供货款。乙方在收款时应签收,并提交税务发票或规范的财务收据。

  (三)若乙方不在规定时间内对帐和结帐,则当月应结算的货款延期到次月核算。

  第七条【履约、质量保证办法】

  (一)乙方应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征、检疫证、授权书等的复印件。

  (二)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向甲方缴纳质量保证金元,作为对其供应合格质量物品的担保。

  (三)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金元, 作为其按时足额供应物品的担保。

  (四)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计付利息。

  第八条【存货换货方式】

  第九条 乙方欲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结清账目,签定合同解除书,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20%。

  甲方并非基于乙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时,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全额返还质量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第十条 乙方认为甲方收货人员无故刁难,可直接向甲方公司投诉,甲方将全面调查。公司投诉电话13908349069。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反第二条规定,与甲方工作人员串通,克扣斤两或自己弄虚作假,一经甲方质检组查出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50﹪;第二次被查出的,则扣除履约金全额,并解除合同。

  乙方提供变质、过期、注水、未经检验检疫等的货品,或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甲方第一次查出扣除质保金总额的20%;第二次查出以上问题扣除质保金总额的50%;第三次查出以上问题则扣除全额质保金和履约金,并解除合同。

  如遇重大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额质保金并解除合同。

  (二)乙方违反第三条规定,未按约定的规格提供货品的,甲方有权拒绝接 收;第二次仍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1%~5%,并 要求乙方换货;第三次不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甲方扣除履约金总额的 5%~10%,并要求乙方换货,如乙方无法换货,则所送货品不作计价;第四次仍不 能按甲方要求的规格供货的,则甲方扣除乙方全部履约金,并解除合同。

  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所供产品的品牌、类别,甲方有权拒付更换 产品的货款,并扣除履约金总额的1%---10%。

  (三)在月订价格执行中,因市场物品涨价,乙方借故不供货,甲方如在市场上购得同样货品,扣除履约金的5%~10%,第二次出现同类问题,甲方将视乙方无履约能力并扣除全额履约金,解除合同。

  (四)乙方违反第五条(一)的规定,第二次仍未按时供货,甲方将扣乙方履约金总额的1%~5%;第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除履约金总额的5%~10%; 第四次不能按时供货,甲方将扣履约金总额的10%~30%,并解除合同。

  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延期供货的情形除外。

  (五) 乙方违反第九条规定,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单方解除合同,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金、质保金,并保留向乙方追述其它索赔的权利。

  (六)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逾期付款的,应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扣收保证金后,如不解除合同,乙方则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按照甲方扣收的金额补足保证金。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

  (一)市场宣传支持:

  (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十天内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甲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第十四条 【生效日期】本约定一式三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乙方一份,甲方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附件】《生鲜品每月订价表》作为本合同附件,是合同内容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

  第十六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年(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8

  甲方(采购单位)

  乙方(供货单位)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采购的设备内容和成交价格

  1、甲方向乙方共采购厨具设备15项,具体物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标准、数量详见采购清单(厨具设备采购清单是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2、所采购的厨具设备成交总价合计:肆万元人民币(小写¥40000元)

  3、所采购的全部厨具设备免费配送、免费安装及调试,对甲方的两个旧蒸饭车(24盘和12盘)修好并安装,保证其正常使用,所安装的设备全部附件由乙方自理(总价款内已含),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费用。

  二、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乙方售后服务及损害赔偿

  1、物品的质量技术标准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甲方的要求和乙方对甲方的承诺所要求的技术标准执行。

  2、乙方应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和服务承诺做好保修等免费服务。

  3、乙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当天。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保金和其他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

  4、如因乙方厨具设备本身质量原因,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三、交付和验收

  1、交付时间:20xx年10月14日(周五)

  2、交付地点:徐州市传染病医院新食堂内

  3、乙方除负责物品的运送、安装、调试外,还要负责个别设备基本操作使用培训工作,直至该物品可以正常使用为止;所有设备都要提供使用说明、保修卡等相关资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3、验收时间:甲方必须于乙方提出验收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当出具验收单。

  4、验收标准:

  1)单证齐全: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使用说明、保修证明、发票和其它应具有的单证。

  2)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甲方要求和乙方承诺。

  四、货款的结算

  1、结算依据:乙方开具正式销售发票及甲方出具的验收单。

  2、结算方式:货款不付现金,使用转账支票,全部设备能正常使用一周后付货款的95%,预留5%的厨具设备质保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全部付清。

  五、甲、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厨具设备,甲方随意单方变卦拒绝接货,应当承担由此对乙方造成的部分损失。

  2、乙方所交厨具设备品种、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要求的,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退货,并承担由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六、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协议,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法律及有关规章规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双方无条件服从该鉴定的结论;

  2、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协议附件一份,即:厨具设备采购清单。

  甲方 (采购单位)

  委 托 代 理 人:

  乙方 (供货单位): 委 托 代 理 人:

供货合同 篇9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以及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现就 草炭土 供货并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供货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要求以及单价、数量、金额等

  1、详细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数量由乙方根据甲方要求面积合理配货;

  2、附件一中所列的产品数量为暂定数量。

  3、甲方在本合同实施期间有权调整供货产品的范围;

  4、超出本合同供货清单(附件一)范围外的供货,双方必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否则甲方不予结算付款。

  第二条:材料包装、交货、施工期限、地点及方式

  1、、交货并完工期限:合同签订日期后根据甲方现场需要供货。

  2、详细的各种材料到货时间以甲方××××××××××× 项目部的进货计划单为准,乙方应严格按照要求分批组织材料进场;在每批次送货前,乙方必须提前与甲方的专业工程师确认所送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及到场时间。

  3、交货施工地点:乙方安排运输材料至 ××××××××××× 工程现场内,由甲方指定地点并负责场内卸货;在竣工验收之前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4、关于本条款的其它补充约定: 。

  第三条:双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 甲方采购员: ,联系电话:

  甲方库管: ,联系电话:

  甲方专业工程师: ,联系电话:

  2、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第四条:材料的质量标准和要求

  1、供货的各类材料以甲方提供的施工要求乙方自行配货。

  2、所有材料必须按国家相应标准生产、验收的具有原产地证明的未经使用过的全新正品。

  第五条:货物的检验(后续责任的考虑)

  1、甲方有权对材料质量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由乙方承担补充或更换的责任。如对甲方工期造成影响,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2、如乙方代表无故不能按时到达现场,甲方有权会同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代表共同验货,对验货情况做好书面记录,乙方应认可此记录,并承担与上述条款相应的责任。

  3、合同约定甲方现场验收人员为:甲方项目部专业工程师、预算主管、项目经理

  第七条:合同价款、付款条件及结算依据

  1、本合同价款总计 大写:人民币 元整。

  2、合同形式:(1)固定单价合同 后附:附件一 供货清单材料综合单价为材料运到甲方××××××××××× 项目部工地现场,价格中所包含的内容包括:货物供应、乙方负责运至工地并提供发票(包含运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无论任何原因结算时不作调整。

  3、付款方式:

  预付款:无

  进度款:无

  结算款:货物到场后经甲方项目经理、现场绿化工程师验收后,每月按实际量结算货物的100% 。

  4、最终结算数量以项目部签署的竣工验收单数量为准;验收单需项目预算主管、项目经理及区域总监签字确认。

  5、材料供货完毕,以合同内约定的综合单价(详见附件一)进行结算,实际供货时合同内未约定的材料品种按即时市场价格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计入结算。

  第八条:合同文件的组成

  1、 本合同协议条款。

  2、 补充协议

  3、 附件一:供货清单及材料综合单价表

  4、 附件二:廉洁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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