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货合同

时间:2022-07-09 20:23:36 供货合同 我要投稿

供货合同范文集锦十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供货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供货合同范文集锦十篇

供货合同 篇1

  供方: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一、产品名称、

  品种_______啤酒

  数量_______、

  金额_______、

  交售时间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产品 计量 总金 交售时间及数量

  品种 数量单价

  名称 单位 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 方 需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鉴(公)证意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 办 人:

  电 话: 电 话: 鉴(公)证机关(章)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有效期限: ____年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_日

供货合同 篇2

  需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供需双方就购销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 10600 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货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五、需方委托供方供应预拌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数量、单价

  备注

  (特种要求)

  C15混凝土8-12

  C20混凝土8-12

  C30混凝土8-12

  C40混凝土8-12

  C50混凝土8-12

  合计金额(人民币)

  补充说明:1、以上单价已含税;

  2、以上单价不否含泵送费;

  3、其它:以上单价包已含运输费;

  六、供货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需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认供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发货单作为供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需方可对供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需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 2 车,且平均欠量大于 3 %时,供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 2 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供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八、需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需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 1 天前,以提交订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供方; 如遇需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需方应及时通知供方。

  2、需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和随车人员顺利进出工地。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需方应在 30 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并安排在 90 分钟内卸料完毕。

  4、若供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约定,需方有权拒收。

  5、需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

  九、供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供应商应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需方通知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水泥采用蒙西水泥,其它材料需方检验合格。配合比经需方验证后,不可随意调整,调整应提前8 天通知需方。

  2、供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供方应及时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需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和产品使用说明书,需方付清货款时应提供全部有关技术资料。

  3、供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需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供方应积极配合需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供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供应方原因造成需方出现质量问题,供应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供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6、如需方有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供方应积极进行协商。如协商未果,可在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需方的情况下,停止向需方供应混凝土。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供方根据需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需方,由需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如有异议,需方应在10 天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可。

  2、支付方式:货款当年支付75%,其余部分次年付清。

  十一、违约责任

  1、需方违反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商品混凝土货款时,应根据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向供方支付所欠货款的利息,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十二、不可抗力

  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大规模流行疾病、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风、雨、洪、震等严重自然灾害。

  2、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供货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⑴所有人员伤亡和设备等财产损失由本方负责。

  ⑵按需方通知已运至施工场地的混凝土,其损失由需方承担。

  ⑶延误的供货期相应顺延。

  ⑷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十三、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供需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工程停建或缓建、混凝土生产运送设备严重故障)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 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 10 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

  3、 合同解除后,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十四、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 当地仲裁委员会 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其他事项

  1、供货期间价格不宜调整,如需调整双方可协商调整混凝土供应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一式叁份,需方执贰份、供方壹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另订立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合同未达成之前,依本合同执行,任何一方均无权自行更改合同内容。

  4、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3

  合同编号:ar--20080120

  供方:咸阳安润橡塑有限公司需方:联系人: 王卫东 联系人: 电话(传真):13389254394

  029-83188695 电话(传真):

  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明确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供需双方充分磋商,签订本合同,并共同信守。

  一、项目名称、型号、单价、数量、金额:二、供货时间、地点、方式:

  1、供货时间: 2、供货地点及供货方式: 正街70号招商局地下

  停车场);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按供方企业技术要求生产制造,同时供方保证按需方提出的协议供货质量保证承诺条款履行合同。

  四、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1、验收时间: 供方安装完毕后; 2、验收方式: 供需双方按照合同要求共同验收;4、提出异议期限:安装完毕后一周内;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 供方提供安装所需的附件,安装工具由供方自行解决;六、售后服务、保修期:按国家《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配件责任规定》提供产品三包;供方对产品免费保修一年;

  七、付款方式、期限:双方签订合同后,需方预付供方合同金额 30% ,即元,供方安装完毕后经双方验收合格,需方在 七 天内结清余款。

  八、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一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违约方除按《合同法》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赔偿损失等责任外,应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金额1%(最高不超过5%)的违约金。

供货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双方就xx县xx食堂生猪肉的供货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食堂所用的猪肉,由乙方一家专供。

  二、乙方必须保证所供猪肉的质量,不能出现病猪肉、注水肉、母猪肉、私宰肉等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问题猪肉。如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必须提供合法的经营手续,并将复印件交与甲方。乙方所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符合职能部门的要求。如因检验检疫证明不合格,造成相关职能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四、乙方所供猪肉价格涨跌,根据市场行情而定,由甲乙双方口头商定价格,但乙方供货价格不得高于关岭县其他供货渠道价格。如遇猪肉市场价格回落,乙方需第三天及时降价。如猪肉市场价格上涨乙方需提前三天与甲方商讨涨价事宜,经甲方同意后,方能按新价格进行结算。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管理人员验收后方能入账。如乙方不能按时按量送货到位给甲方验收的,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付款方式为10天(甲方以转账形式转入乙方账户)。如甲方未按时付款给乙方,超时2天后,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按银行逾期付款处理)。滞纳金为0.3%每天。

  七、在甲方付款后,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付款金额的足额税务发票,所开税务发票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支付。

  八、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以上协议未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协议签字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乙方:

  20xx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5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规格、价格

  拼装式不锈钢水箱二台,具体尺寸如下:

  1号水箱:L*B*H=8000*6500*4000,使用材质为:不锈钢3042B材质,底板厚度4mm,侧一厚度3mm,侧二厚度2.5mm,侧三厚度2mm,侧四和盖子厚度1.5mm(盖子为201材质,允许市场下差),价格:95200.00元。

  2号水箱:L*B*H=20xx*2000*20xx,使用材质为:不锈钢304J1材质,底板厚度2.5mm,侧一厚度2mm,侧二厚度1.5mm,盖子厚度1.5mm(允许市场下差),价格:7600.00元。

  合计价格:101800.00元(供方优惠1000.00元)。

  二、质量标准:

  中国建筑设计院12s101设计标准,质保期一年。

  三、验收方法:

  产品到需方工地后,由需方组织开发商及监理验收。

  四、安装方式、费用及运费承担:

  由供方负责安装,费用由需方承担,双方商定二台水箱的安装费合计17000.00元。运输方式:汽车运输,需方承担费用。

  五、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需方支付总价30%的预付款,支付35640.00元,产品送到需方施工现场外需方再支付到总价的90%货款,支付71280.00元,余款,水箱安装一半时,需方支付供方全款。

  六、合同工期

  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制作加安装总工期为15个日历天数。

  七、供方责任

  1、水箱安装结束十日内供方有负责调试、测试之职责,配合需方测试水箱有无渗漏等质量问题。

  2、质保期内,如水箱出现质量事故,供方应在接到需方电话通知24小时内到达需方指定现场进行维修,所有维修的材料及人工费用由供方承担。

  3、供需双方如未能按照双方约定履行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每次违约都应承担违约金一万元。

  八、本合同双方签订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全面履行,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或另立协议。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或盖章生效。

  以下空白

  供方:需方:

  地址: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话:

  银行账号:

  电话:

  20xx年xx月xx日

供货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经协商,乙方为甲方 工地提供黄沙、石子,黄沙价格 元/m、石子价格 元/m长期用货,价格按市场价计算,为保障供应和维护甲、乙各自的利益,特定以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的义务:

  1、 根据工地需要及时送货;

  2、 保证黄沙、石子的数量和质量;

  二、 甲方的义务:

  1、负责提供卸货场地,做到卸货及时;

  2、负责协调工地卸车等有关事宜;

  三、付款方式

  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每供货 m,七日内结清贷款一次,工程竣工后,10日内付清全部材料款。如违约按总贷款 %收取违约金。

  以上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和终止合同。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供货合同 篇7

  供方:

  需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以下供货合同书,以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供方探矿开采的** 矿石均供应给需方,全由需方进行销售,每月数量大约***吨。

  二、产品价格。供方探矿开采的** 矿石价格,需在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向需方优惠(下浮)20%,以弥补需方提前支付的定金或预付款。

  三、交(提)货的方式。供方负责将探矿开采的** 矿石运送到****地点,需方验收后开出收据。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地费用的负担。供方负责运输过程中一切事宜,费用由供方负担。需方不负担在此过程中的任何费用和责任。

  五、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需方负责验收事宜,验收标准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如有异议需在**月内提出。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需方以现金或转账的方式,按季凭收据向供方进行结算货款金额。

  七、定金。供方在探矿开采时,由于资金紧张,如修路

  费用等开支,需由需方提前支付给供方的** 万元资金,在未供货前以定金方式支付供方,在供货后可按预付款进行结算,直至结清为止。在此基础上,供方向需方提供矿石价格优惠和矿石包销权。

  八、违约责任。供需双方有一方违约,应按照《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并罚**万元。

  九、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双方签字有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供方签字:

  身份证号:

  需方签字:

  身份证号:

  年月日:

供货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签署时间:

  签署地点:

  采购合同

  供方:

  需方:

  供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需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货条款

  1.供、需双方共同确认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基础价格、供货量等。“产品价格表”中如无特别说明,则默认该价格均已含17%增值税。 产品价格表:

  2.合同中供货量为□年度□季度□月度或 阶段指导参考性计划,需方可根据市场情况进行调整,供方应以需方的《采购订单》作为供货依据。

  3.除本条所列的价格及本合同中列明应由需方承担的费用外,供方不得向需方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如无特别约定上述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用、包装费用、运输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等。

  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产品市场价格降低,或需方订货量增加,供方价格应相应下调,实际供货时发生价格下调的,结算价格以供货单中注明的下调后价格为准。

  第二条 质量条款

  1.技术、质量要求:供方应及时与需方技术、品质等部签订技术、质量等相关协议,该等协议文件将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供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性能、材质、工艺及服务应以合同及所签有关协议等文件为准。(根据采购货物实际情况定,非标产品或复杂、成套产品必须要签订技术协议)

  2.供方应提供符合需方质量要求的合格产品。供方应向需方提供出厂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并在每批供货时附一份按验收技术条件及/或出厂检验标准做的检验报告。每件产品应有检验合格证。

  3.供方提供的产品国家规定必须达到3c认证标准的,供方必须通过并提供3c认证。

  4.需方在必要时,可以到供方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对供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监督检查;并可在供方库存中抽查,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供方需承担检测费用,供方应在发现之日起15日内制订改进计划报需方,并将实施结果向需方报告。

  7.产品质保期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

  8.需方需要采取处理、更换时,供方要对需方给予全面的协助配合。即使货物已超出了国家规定的“三包”期限,需方判断是由于供方的责任造成的重大、批量质量问题,供方也应对用户进行维修、更换、赔偿。

  9.对因供方货物质量原因造成:连续出现质量问题;出现市场重大、批量质量事故;发生用户投诉或法律诉讼;或给需方荣誉造成很坏的影响或给用户造成重大损失时,供方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及需方的名誉损失,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限期整改、限量供货或终止供货合同。

  10.在质保期内,供方提供产品出现与上述质量条款不符之处,需方将扣留或部分扣留供方留臵在需方的质保金;供方在质保期内对产品承担“三包”义务,质保期满收取成本费用。

  第三条 包装条款

  1.包装方式(含包装的外观标识、包装的分类): .

  2.供方未书面向需方要求回收的空包装物或包装箱,需方可选择自行处理或要求供方处理。

  3.包装费用:由供方承担。

  4.包装必须适合长途运输,适于正常状态下的保存需要。

  5.包装箱和包装物应完好无损,否则需方有权拒收供方的货物。

  6.供方产品包装应严格做到使产品能安全运抵甲方所要求的交货地点,保证货物无磕碰、无锈蚀等质量及其他瑕疵。

  第四条 运输条款

  1.运输方式:供方选择合适的运输方式。

  2.交货地点:

  3.运输费用:供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费用。

  4.供方未能达到协议中的装运要求,如延迟、错发货、错发送地点,为按时履约需方可要求供方以更快捷的运输方式将货物运至需方指定地,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

  5.交货时间、数量、品种等具体要求根据需方供货通知单执行。

  6.供方应承担产品在路途中的一切风险,直至产品交付给需方并经验收合格为止。

  7.货物运达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前,风险由供方承担。

  第五条 交货条款

  1.每批次的供货数量与交货日期等由需方以书面形式(《采购订单》)提前 日通知供方。

  2.若供方有不能按时供货的情况发生,供方必须在接到需方供货通知单后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

  3.供方应严格按需方《采购订单》中确定的时间、数量、交货地点等向需方供应产品。供货期是指配套产品到达指定地点的期限,是根据需方的需求所确定的,供方应严格遵守。

  4.如果预期可能会发生供货延迟,供方应主动通知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发生的延迟,供方应根据情况及时调整供货计划。

  5.供方应将订购的产品保质、保量、按期交到指定地点。交货日期以需方实际收到货物日期为准。

  6.需方有权将供货通知单中规定数量以外的货物

  退回给供方,由此产生的包装、装卸、运输费用及风险等由供方自行承担。

  7.交货附件:供方按供货通知单向需方提供货物时,包装物内应同时提供供货(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如供应商从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配套件或元器件,要求提供其清单及合格证明,进口件还需提供进口原产地证明及/或商检证明。

  8.供方派驻及送货人员必须遵守需方的公司管理规定。

  第六条 验收条款

  1.供方产品到达需方指定地点,需方仓库保管人员签字接收,需方人员签字接收不能代表需方已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双方确认的标准验收。

  3.需方应在产品到货后的合理期限内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出具书面报告,验收结果以需方出具的书面报告为准。

  4.供方产品的交货数量,指经需方入库前通过验收的数量。

  5.需方在装配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及在售后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在质量缺陷,应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应及时进行处理,不得以产品已经需方检验合格而推卸责任。

  第七条 结算条款

  1. □汇票/□支票/或其他:

  2.结算方式:供方凭双方签字确认的终验收报告和17%全额增值税发票(在货到验收合格后开具)与需方结算。

  3.付款期限:

  4.供方应及时向需方提供实际银行账户。其银行账户如有变更,应立即通知需方,未经双方事先一致书面同意,供方不得将应收款项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或让任何第三方托收应收款项。

  5.需方有权拒付供货质量有缺陷和供货数量不足部分的产品的'货款,直至有质量缺陷的配套产品得到更换和补足数量不足部分为止或得到的解决。

  6.需方有权决定从货款中扣除因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相关损失的索赔金额。如用此方法仍不能付清上述索赔金额,则供方须在接到索赔通知10天内付清剩余金额。

  第八条 知识产权条款

  1.合作期间,供方为需方生产的需方专用产品,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从需方得到的任何技术资料,亦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该产品。

  2.未经需方明确的书面授权,供方不得将提供给需方的拥有专有技术的产成品转给第三方来生产。

  3.合作过程供方基于对需方供货产品所进行的技术改造(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优先权)为双方共同拥有。

  4.如供方违反上述条款,需方有权要求供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为该产品实际结算价格的 倍,并调整供方供货量、停止供货或终止合同。违约金由需方财务部直接从供方货款中扣除,货款不足以抵扣违约金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赔偿。

  第九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的、确实阻碍其履行义务的、不可避免的事件。就合同而言,不可抗力事件包括地震、流行病、严重火灾、水灾、台风、海上事故等重大自然灾害及事件。但是,对于那些可以预见的自然灾害,供方应事先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

  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影响,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不可抗力事件存续期间不承担责任,在此期间双方都应尽最大努力将不可抗力,特别是由此而引起的延误及不能履行所造成的后果减轻到最低程度。因不可抗力所引起的问题应通过双方协商加以解决。

  3.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在可能的情形下应立即(不应迟于获悉不可抗力后二天)用电话或传真等方式通知另一方。一方遭受不可抗力,该方有义务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并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不可抗力影响存续期间不履行其合同义务,可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产品责任

  1.因供方产品质量瑕疵或缺陷,造成第三方(包括需方产品的最终用户)人身、财产损失,由供方偿付需方因此造成的合理的实际损失。对产品缺陷,供方应进行整改,否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供方不因需方对其产品检验合格而免除其所应承担的产品责任。

  2.需方发现供方所发配套产品与产品定购计划要求数量不足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供方有权来需方核查,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予以补足,其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3.需方发现供方所发货物与产品订购计划要求品种不符时,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供方。如情况属实,供方应在需方通知的限定时间内免费更换错发的货物,因错发货物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

  4.供方应承担逾期供货的责任(不可抗力除外)赔偿逾期供货而造成需方直接和间接损失。

  5.需方应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供方的过错,从而减少损失。供方应补偿由此而发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供方连续 个月不能及时供货,则需方可单方解除合同,需方损失由供方承担。

  2.由于供应商责任造成生产现场停产的实际损失由供方承担;

  3.由于产品不合格的赔偿:不合格产品价值+关联损失+鉴定费用

  说明:

  不合格产品价值:按合同价计算

  关联损失:指由于该件不合格造成其他部件损坏、人员的伤亡等损失,具体数额根据实

  际发生计算。

  本条所称损失,同时包括给需方的最终用户造成损失而发生的索赔。

  鉴定费用:指用于证明该产品状态、明确责任所发生的费用,包括检验试验、人员差旅费用,按实际发生计算。

  对由于供方产品不合格造成的停产,赔偿金额按上述两种算法中较大金额计算。

  2.供方交货的产品有质量瑕疵时,需方有权选择退、换货或通知供方以一定比例折价接收。因不合格产品造成的损失,按合同有关产品不合格赔偿条款处理。

  3.供方交货少于需方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及品种或未按供货通知单要求时间供货时,需方有权要求按供货通知单所规定的数量品种供货或补齐,供方须及时供货或补齐。未及时补齐部分产品处理办法:按未供货或未补齐部分供货金额的 %给需方以补偿。

  4.交货时及在需方生产线上、仓库、售后服务中发现供方产品有质量瑕疵,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4 小时到达需方或最终用户现场进行修理或更换, 否则需方可自行修理或更换,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同时供方赔偿需方上述实际费用的 %。保用期内,供方免费给予需方或最终用户修理或更换,负有包修包换义务;保用期外,供方给予需方的最终用户提供优惠价格。供需双方资源共享,供方同意需方及其用户使用其服务网络。

  5.因供方上述违约行为造成需方停产或其他损失,供方赔偿需方损失同时,在供方停止供货期间,需方有权另选供应商。

  6.当供方出现违约行为,需方进行索赔时,需方将索赔清单及计算依据书面提交给供方,自需方提供之日起7日内供方不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无异议,需方将从供方货款中扣除。

  7.若需方在供方违约时没有依据上述条款对供方进行索赔处臵,并不因此而免除供方的法律责任。

  8、由供方提出不履行合同,停止供货服务的,应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需方。剩余货款,需方在 个月后支付给供方。

  9.如单方终止合同或超过需方供货通知单 天以上的未供货量,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停止供货前当月供货额的 %,作为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其它

  1.合同经供需双方盖章后即生效。

  2.因合同所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双方应通过谈判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3.合同变更须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4.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5.合同一式六份,供需双方各持三份。

  6.本合同项下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采购订单》 附件2 .

  7.供需双方应相互配合,共同做好产品质量的持续改进,达到合作共赢的目的。

  (此页签署页)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有权代表签字: 有权代表签字:

  日期:日期

供货合同 篇9

  甲方: 签订日期: 乙方: 合同编号: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需方向供方订购下列货物,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 供货清单:

  二、 费用总计:(人民币)

  费用总计: 人民币:元整。

  二、运输方式及费用:

  1. 运输方式:2. 甲方货运详细地址:

  三、付款方式:

  1. 货到付款

  2. 支付方式为:电汇至供方指定账户或支票。

  四、交货时间:

  交货日期:

  五、货物验收

  1.在承运商为乙方所指定的前提下,如货到甲方时发生货运破损,甲方应立即与承运商签订货物破损证明,并将此证明在甲方收到货两个工作日提交乙方,否则乙方将不负责向承运商办理索赔事宜。

  2. 验收方式:从货到之日起,需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乙方派技术人员配合验机,逾期视为需方已验收。

  六、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

  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所有货物均为原厂、原保、全新产品。鉴于本合同供货清单中第一项,此项产品甲方在享有两年保修后,乙方向甲方承诺第三年免费保修,保修时间为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三年。享受原厂所规定的售后服务。

  七、保修条款:

  按原厂商标准

  八、所有权:货物所有权在甲方未全部支付货款前仍属于乙方,如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付款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将货物收回,同时甲方须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货物收回所产生的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九、风险转移:货物损毁的风险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转移到甲方。

  十、违约责任:

  1. 乙方责任:乙方如因非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不能交货的或逾期交货,乙方需承担相应

  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一向需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责任:甲方未能按时履行其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须按合同总额

  的千分之一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3. 乙方承诺所提供的本合同清单中所列为原厂正品,如有不符,在无偿退货的同时,乙方

  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

  十一、不可抗力:因台风、地震、水灾以及其它非需、供方责任造成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为不可抗力。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件情况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事件详情以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事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履行。

  十二、解决纠纷的方式:如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十三、合同担保:如需提供担保,另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四、合同变更: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必须在供方发货前 3 日提出,在双方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之附件。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供方执贰份,需方执贰份。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供货合同 篇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并结合《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遵义市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由、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对遵义新浦还房片区各项目材料供应,同意签订一下合同条款。

  一、供货方式

  1、材料供应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材料申请供货清单》进行材料供货且质量按要求进行供货。由乙方成品加工,包运输到工地现场位置,甲乙双方共同负责材料下货。

  2、第一批材料送货必须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书面或短信通知《材料申请供货清单》乙方才能送货。否则,甲方不认可也不支付材料款。

  3、乙方所供每批材料必须有近期时间内的原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书》原件各4份,交甲方李洪平审查合格。

  二、材料单价

  1、黑色砂浆每吨85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2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25元。

  2、外墙腻子每吨85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3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25元。

  3、内墙腻子每吨510.00元(不含税金)。乙方送到工地的每袋量为35Kg/袋(量差±1Kg),因材料科对公转帐每吨另加15元。

  4、上述材料单价为(20xx年-20xx年)固定单价,不因市场动态变化而调整单价。

  三、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供货材料必须保证每包35Kg(量差±1Kg),甲方可以随时抽查,如果发现缺斤少两,并视为乙方违约,按违约条款处理。

  2、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差货、补货时乙方无条件及时供货,数量及单价按原合同单价不变。

  四、材料验收

  1、材料进场验收材料质量必须达到开放商及监理单位(现场朱刚、易良奇和刘伟)要求的质量,方为合格品材料。

  2、材料进场验收时,乙方到场所有材料必须有近期时间内的原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书》各4份,资料交甲方审查合格后并报验开放商和监理公司确认。

  3、乙方供货到工地的材料数量,由甲方代表翟和平(18926789218)签字认可确认的数量后(乙方送货前须2天前通知甲方翟和平到场收货),方可上交财务进行安排付款计划。否则甲方财务不予支付材料款。

  五、交货时间

  1、按甲方代表李洪平签字的(或传真、短信)乙方的《材料数量清单》上的日期为准,在3天内供货到现场。

  2、乙方应保质、保量、保时间供货,每拖延一天,每天罚款3000.00元。

  六、付款方式

  1、无材料预付款;

  2、每月25日乙方供当月的供货数量的送货单原件和汇总总价收款收据,经甲方相关人员审计送货量和甲方要求必须提交的完整资料无误后,甲方将在次月5日对乙方进行公对公转账到合同指定账户。

  七、争议与违约责任

  (一)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节;

  2、当事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遵义市人民法院起诉。

  (二)违约:

  1、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条款均违约,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按本合同规定及相关法规执行,由违约方承担。

  2、因乙方材料质量和设备原因造成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3、甲方可以随时抽查乙方送到工地的每包重量,如果抽查中发现缺斤少两或者不足双方约定的每包重量(量差±1Kg),双方按照此重量比来计算前面送来的总包数之和重量进行扣减,造成甲方返工的由乙方负责更换并赔偿因此发生的一切损失。

  4、因甲方在工程施工中若差货,补货时乙方无条件及时供货,数量及单价按原合同单价不变。否则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意协商解决。

  九、本合同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失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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