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

时间:2021-05-29 15:31:15 购房合同 我要投稿

购房合同范文集锦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房合同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购房合同范文集锦9篇

购房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镇______居委___组居民)

  乙方:_________(______镇______村___组村民)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自愿将所属自已的一幢房屋出售给乙方,现就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房屋坐落情况及边界:

  1、本协议所指的房屋为______市______区______镇______村______组小地名____________所拥有的住房(木质结构、四列三间)猪圈、牛圈。

  2、房屋边界:东至______;南至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二、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1、房屋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元)

  2、乙方在签订协议时一次性向甲方付清款项。

  三、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即拥有该房屋及地基的所有权,此后与该房屋有关的事宜皆与甲方无关。

  2、房屋出售后,甲方应尽的义务及应享有的权利全部转让给乙方,因房屋拆迁及其它原因产生的风险及利益概由乙方负责或享有。

  四、其他事宜: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证明人(签字)

  20___年__月__日

购房合同 篇2

  认购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bb机/手机:

  代理方(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分行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经过对珠海市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其中附属面积_____,以确权面积为准)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第二条 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_____元/,总价(小写)__________元(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乙方负责办理甲方认购房屋的转让登记事宜,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为成交金额的%,即:_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第三条 该房地产转让税费按政府标准计征,缴纳方式为。

  a、买方全包

  b、卖方全包

  c、按政策和法律规定双方各付

  第四条 付款方式选择:

  a、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更名过户前向乙方付总房款的_____%,即_____元,待有关房屋产权或购房合同手续完备之日前,甲方付清房屋余款及佣金给乙方。

  b、按揭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认购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协助甲方办理按揭过户更名前向甲方付清首期购房款人民币_____元,乙方代甲方向银行申请_____年即人民币_____元按揭贷款,所需律师费、保险费、评估费、资料保管费等费用全部由甲方支付。若银行审批的按揭款数额达不到申请贷款额,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起_____日内,向乙方补齐申请贷款数额与银行实际审批贷款数额的差额。

  第五条 甲方逾期缴付购房款超过_____天和不按时前来办理更名过户、按揭手续,按甲方弃权处理,乙方有权将甲方认购的房地产出售给第三方,已收认购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 甲方所认购的该房屋以现状为交楼标准,但乙方需负责督促原产权人结清该房屋交付给甲方使用之前的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乙方应在办理完房地产权证时或年月日将该房地产交给甲方使用。

  第七条 乙方及委托乙方出售房地产的原产权人协助甲方办理房地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须向乙方交回本合同及有关单据原件。若在办理房地产权更名过户手续期间,因第三方及原产权人原因导致该房地产权无法转让,乙方不负违约责任,但必须_____天内退还所交的款项。

  第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名或盖章后即时生效。

  第九条 其他补充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 理 人: 经 办 人:

  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订立

购房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委托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委托人授权______办理有关购买商品房______套的各项事宜。

  二、授权范围:

  1。购买的商品房共______套,总面积在______平方米之内;

  2。商品房的购入价应掌握在______元/每平方米至______元/每平方米之间;

  3。商品房所在位置,可在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以东______,路以西,______路以南,路以北范围之内选购;

  4。其他。

  三、委托报酬:

  受托人如完成委托事宜,委托人给付报酬元;如果在委托期限内未能完成委托事宜,给付劳务费______元。

  四、完成委托事项所需费用:

  根据实际需要,按支出凭据向委托人报销。

  五、各项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委托酬金在合同签订后______日之内,先付______%;其余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宜后一次支付。

  其他费用先由受托人垫付,每季度末结算一次。

  所有经费往来均通过银行结算。

  六、委托授权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1。委托人在合同生效之后,对受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的活动,不能任意干涉,双方遇有问题可随时研究协商;

  2。受托人应认真负责行使委托人授予的权利,不得弄虚作假,更不得与第三人恶意通谋,欺骗委托人;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双方议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章) 受托人:(签章)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委托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

  (1)要明确委托事项,即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何处房屋,多少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区间等。

  (2)要明确委托费用。包括受托人的报酬和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间。

  (3)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托人应当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应当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等。保管、委托合同类

购房合同 篇4

  一、签订购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

  1、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复印件3份,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复印件3份,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结婚证复印件3份;

  4、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5、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6、借款人及配偶私章。

  二、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

  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二百元左右。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变化,但依据《合同法》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要和银行签变更协议。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和第二种情况基本相同。

  此外,需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在整个购房过程中,合同经常需要交接,而合同的丢失也并不都是发生在购房者身上,有些时候开发商、律师、银行由于过失也会出现丢失合同的情况。所以在交接合同时一定要求对方出具书面的凭证,以证明自己已经将合同交给对方。否则一旦发现丢失,大家互相推卸责任,最终吃亏的还是购房者。

  在签购房合同的时候,不同的支付方式下当事人需要带的材料不一样,具体内容还请各位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____

  承包人(全称):____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___(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____年;

  3.装修工程为____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_________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________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_______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曰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质星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房屋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房产证:。

  (四)房屋内的一切设施设备归乙方所有,除空调及家电家具设施设备外。(太阳能及抽油烟机费用再另外付款,不计于房屋款内)。

  (五)店面里的商品及柜架包括在房屋款内,归属乙方。

  付款方式

  甲方必须协助把房产证和建房证过户到乙方后,乙方在20xx年2月25号前一次性付清全部房款人民币壹拾陆万壹仟元整,甲方收到房款后出具收据。

  细则

  甲方在20xx年2月25号前腾空搬离该房屋,可占用三楼一间房堆放物品,待房款全部付清后彻底搬出,房产证没过户前,经双方协商,以书面形式出售给乙方。

  (一)甲、乙双方同意,双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或本人亲自和乙方一起去房产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二)办理过户手续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不论何时何地,甲方必须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而影响过户登记,因而蒙受的损失由甲方全额负责赔偿。如甲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返回全部房款。

  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办理房产过户及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按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5‰)计算违约金付与乙方。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补充条款,及本契约的附件均为本契约不可分割的'部分。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保证已如陈述上述房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立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本合同一式叁份,其中甲方留执1份,乙方留执1份,为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提交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定之日内村上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房合同 篇6

  卖 方________________

  买 方________________

  房 屋 座 落________________

  石 家 庄 市 房 地 产 管 理 局 印 制

  说 明

  一、本契约适用于存量房地产的买卖。

  二、本契约具有选择项的条款,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未被选用的选项要划去,以示删除。

  三、双方在签订本契约前,要详细审阅契约条款。

  四、本契约要认真填写,涂改后,双方要在涂改处签字。

  五、本契约条款由石家庄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下列房产出售给乙方,乙方已对甲方所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标的、价款:

  第二条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全部购房款分___次付给甲方,购房定金在最后一次付款时冲抵房价款,具体付款方式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将上述房产正式交付给乙方。甲方将房产移交给乙方时,该房产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等,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在悔约之日起______日内将双倍定金和乙方已付款及其利息一并还给乙方。

  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产,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支付相当于上述房屋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第六条 办理上述房产交易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承担:

  1.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契约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双方协商补充协议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本契约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住 址: 住 址: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购房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一、甲方 愿意将新都市花园东区经适房16号楼二单元10楼东户三室两厅两卫,面积128.43平方米房子买给乙方 。

  二、房款总价¥29.3000万元(人民币)大写:贰拾玖万叁仟元整,房款不包含进户费用。

  三、乙方付款程序

  (1)乙方在上交购房资料同时付给甲方定金¥5万元整,大写:伍万元整。

  (2)乙方在新都市花园领取钥匙时将剩余购房款¥24.3000元,大写:贰拾肆万叁仟元给甲方付清。

  四、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所有房屋资料办理过程由甲方负责,乙方协助。

  五、在开发办交钥匙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交钥匙前一切资料。 甲乙双方如未按以上条款履行,负相应法律责任。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担保人签名:

  签订时间:20xx年7月27日

购房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通信地址:

  签约时间:

  编号:

  卖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 (以下简称乙方)

  见证方:(以下简称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私人房产一事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对产权的声明

  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已依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区(县) 的房屋所有权证书,所有权证书_____字第____________号。甲方为该房屋的现状负全责。该房屋的结构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甲方对买卖权的声明

  甲方保证该房屋是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的有关规定及政策法规,甲方有权将该房屋上市交易。由于违反国家及北京市相关政策法规而引起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甲方来承担。

  第三条 乙方对购买权的声明

  乙方愿意在本合同第一条款及第二条款成立的前提下,就向甲方购买上述房屋的完全产权之事签订本协议,并认可仅在此种情况下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四条 房屋售价

  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人民币 元,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

  第五条 付款方式

  (一) 无须银行贷款

  1、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90%房款。

  (二) 银行贷款

  1、 乙方应在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时,支付相当于总房款的10%的定金。

  2、 乙方应在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前3个工作日内,支付首期房款。 3、 银行贷款部分房款按银行规定由银行直接支付。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乙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计利息)返还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悔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应将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2. 乙方如未按本协议第五条款规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支付甲方所应付房款的0.4‰作为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乙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

  3. 甲方应在获得全部房款后3个工作日内将房屋搬空,每逾期一天,甲方应按乙方已付房款的0.4‰向乙方付滞纳金,逾期超过15天,即视甲方违约,乙方可要求法院强制执行。

  第七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就房屋交付达成以下细目:

  1) 没有房屋欠帐,如电话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

  2) 没有固定不可移动装修物品的破坏;

  3) 房屋本身没有影响房屋使用或美观的破坏;

  4) 其它: 。

  第八条 关于产权办理的约定

  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应向房屋所在区(县)房地产交易所申请办理房屋买卖立契过户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申领房屋所有权证。 办理上述手续时产生的税费及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依照有关规定缴纳。办理过程中由丙方先行垫付,在物业交验时提供相应票据。

  第九条 有关争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协议的附件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行法律效力。当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均有权向该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生效说明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留存一份,见证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经办人: 电 话:

  乙 方: 经办人: 电 话:

购房合同 篇9

  购房合同中的不可抗力认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八条规定,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开发商)在发生之日起___日内通知买受人的,出卖人可以据实予以延期。对于此条款中的“不可抗力”,由于认识和理解的角度不同,在实践中购房者和开发商往往会有一些争议,容易产生纠纷。而“不可抗力”又是我们在实践当中免除责任的首选途径。正确地认识“不可抗力”,明确延期交房时,免除责任的法律条件,以及如何正确有效的签订免责条款,有利于我们在延期交房时,尽最大努力的免除或减少责任,降低损失。

  对于“不可抗力”,法律有明文规定,《民法通则》第153条明确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依据此规定,不可抗力应表现为一种客观情况,且该客观情况的出现应同时具备不能遇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个条件。如地震、水灾等。而且不可抗力的事由要发生在合同履行期间,也就是说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不能预见”。并且不可抗力的事由影响的法律主体是购房合同签订的双方,也就是开发商和购房者。如果造成逾期交房的理由符合以上条件,那么可以认定该事由为不可抗力,可以免除开发商违约责任,否则就不能视为不可抗力,就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对于购房合同中免责事由的“不可抗力”,必须符合法律的明确规定,不能凭我们的主观臆想去推定。否则的话是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那么究竟什么样的事由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呢?一般情况下,诸如地震、台风、火灾、水灾、雷击等自然灾害最符合“不可抗力”的特征,属于“不可抗力”。但是在实践当中,往往发生更加复杂的情况,认定是否为“不可抗力”事件,需要针对具体情况认真仔细的分析才能确定。如果由于政府行政机关在购房合同履行期间内制定新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命令以及政策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例如市政规划、抢险抗灾需要等。对于这类政府行为,在其效力范围内,任何有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执行,不可抗拒。因此而造成购房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认定为“不可抗力”。但是如果行政机关基于法律法规的授权,针对合同双方特定的人或事件做出的具体的处理决定,因此而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则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便该行政行为是错误的,违约方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损失可以通过其他途径使行政机关予以赔偿。

  然而,并非发生不可抗力的事件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可以免除责任。虽然《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就不可抗力的内容、范围,不可抗力的认定程序作出规定,但是《合同法》第11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根据上述法律规定:1、不可抗力事件是否发生,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提供的有关证明为据;2、构成不可抗力免责的条件,必须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开发商)履行“及时通知对方”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程序和义务。只有这样,不可抗力及其免责才能认定,否则,即使确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若开发商没有履行“及时通知”和“在一定期限内提供证明”的义务,那么开发商就不能依此免除其法律责任。但是,《合同法》中并没有关于提供什么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和不可抗力的自然事件达到何种程度才能构成免责条件的规定,但是关于“不可抗力证明”的出具应当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的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这里所说的主管机关必须是能够对不可抗力事件作出说明或证明的机关。如国家行为由作出行为的国家机关出具证明;自然事件由事件的分管部门(如:地震由地震局、火灾由消防局等)出具证明,只有这样,该“不可抗力证明”才具有说服力和证明力。因此,一旦遇到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我们应该积极的履行相关的手续,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不可抗力是我们在实践当中不能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房屋时,而免除责任的首选条件。但是,并非只有“不可抗力”才能免除责任。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免责的范围和情形大致有几种,具体来说,免责的范围和情形主要包括:1.因“不可抗力”而免责;2.因法律特别规定而免责;3.因对方完全不履约而免责;4.因合同中约定的条件出现而免责。

  第二种情形属于法定免责,比如集体与个人签订了土地承包协议,但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征用,在这种情况下,发包土地的集体一方则可以免责。

  第三种情形实质上是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比如按照施工进度进行分期付款的购房合同中,如果开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达到或明显不可能达到相应的施工进度,购房人则可以拒绝付款,并且免责;反之,如果开发商已如期履约,购房人未按期付款,开发商则可以拒绝交房,并且免责。

  第四种情形属于约定免责,主要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某些条件下可以不履行或中止履行合同义务,而不承担责任。需注意的是,这种约定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两种情形下是无效的: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弄清楚免责条款的意义无论对于开发商还是对于购房者来讲都是有意义的,可以最大限度的降低损失,维护利益。

  在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中,除了“不可抗力”之外,并没有其他的免责条款,需要双方协商来确定。而“不可抗力”的确定又极为严格。在实践中,由于众多的因素,很容易造成不能按期交房,这就避免不了要产生纠纷,甚至要承担法律责任,造成损失。因此,我们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当中,应当更加详尽的明确免责事由。

  律师建议:可以就以下事由和客户协商列为免责事由。

  1.政府行为(诸如政府因举行重大活动而进行的交通管制等)〈关于政府行为是否属于不可抗力前面已有论述,如果是非不可抗力,没有约定,一旦发生,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就不免要承担法律责任〉。

  2.沙尘暴、严寒酷暑等恶劣天气。(这不属于“不可抗力”的范畴,因为开发商开工建设,确定竣工日期时,就应当结合当地的天气状况和有关气象资料考虑可能出现的天气状况,估计出因此给施工进展带来的影响。如果没有约定,一旦出现此情况而因此造成逾期交房,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3.施工中遇到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这也不属于“不可抗力”范畴之内。因为这是应该并可以预见的,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否则是不能免责的。)

  4.市政配套设施的批准与安装的延误。(市政配套的批准与安装是具有一定的程序性,开发商在最初总体规划时就应当可以预见批准与安装的期限,如果确实是政府行为而导致延误的,那也是开发商在开发房产过程中可以预见和可能要承担的风险,所以不能列为“不可抗力”。如果列为“不可抗力”,则属于无效条款。而实践中有很容易发生这样的事情,所以只能另行签订免责条款,进行约定。)

  5.非甲方原因,而供水、供电、供气部门未能按时接通室内外的水、电、气等设施。(也不属于“不可抗力”,只能另行约定。)

  另外,还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双方事先约定了免责条款,一方当事人就可以坐等免责了,在免责情形出现的条件下,提出免责的一方,还有如下的义务:

  1.积极补救义务。当事人有义务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对开发商来说,交房期限一般都是由开发商提出的,因此除了事后补救外,最好在确定此期限前,就充分考虑到各种影响交房的情况;对购房人来说,在约定的交房期限将至时,应事先对自己的时间做好安排,避免错过接收日期。

  2.告知义务。当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的条件出现时,当事人有义务及时通告对方当事人,以使对方当事人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这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八条留有空白,要求开发商填写因不可抗力延期交房时,及时告知购房人的时限。

  3.举证义务。当事人一方提出免责的,有义务举证,作为其免责的证据。一旦免责情形出现,提出免责的一方当事人,应及时收集和保留好有关的证据,比如政府的公告、气象预报、生病住院的单据等等,作为有效的免责证据。否则,一旦双方因此发生了争执,提出免责的一方又不能举证,那么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述,对于“不可抗力”和其他免责条款在合同当中是很重要的,一定要有一个清楚明了的认识,以减少纠纷和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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