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购销合同8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购销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购销合同 篇1
甲方(购货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供货方): 委托代理人: 住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年月
签订地点:
鉴于:
1、甲方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公司/个体工商户。
2、乙方是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合法成立并存续的个体工商户。
3、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石材,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石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石材买卖事宜达成一致,订立合同如下:
一、石材名称、规格、数量和单价
合计总金额: 人民币 元(大写: ) 。 提醒事项:
1、如签订本合同时数量不确定,则在上述表格数量栏中注明待定,数量以甲方实际签收量为准,单品总价及合计总金额也注明待定,待确定数量后双方据实结算,并应形成相应的书面凭证。
2、根据市场情况决定是否适用浮动价格。具体方式为结算价格以上述表格中确定的单价供货单价,未书面约定的,以基准单价为结算价格。
二、石材的质量标准
对石材标准名称和编号、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等要求具体约定如下:
三、石材的包装及费用承担
1、石材按照以下约定进行包装: ;
2、包装费用由方承担。
四、交货方法、运输方式、运费承担和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运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1)、乙方送货(运费包含在约定单价中);
(2)、乙方代运(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承担);
2、运输方式:
3、到货地点:
4、现场装、卸费用由方负担。
5、石材的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
五、签收与验收
1、石材签收
甲方指定签收人员 (联系电话: ) 负责签收。签收人员应在收到石材当日签发货物签收单一式两份,由乙方指定送货人和甲方指定签收人共同签字,双方各执一份,作为结算时确定货物数量的法律依据,若货物签收单与本合同约定发生冲突的,以货物签收单为准。
2、质量验收
验收标准:对甲乙双方一致认可的石材样品进行封样。石材封样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共同签字封存、分别保管。乙方保证所提供的石材质量与封样样品一致。
验收时间:甲方应收到乙方验收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对石材质量进行验收,并制作书面验收报告一式两份,由双方分别保管。逾期未验收的,则视为乙方提供的石材完全合格,若甲方事后提出重新验收的,那么由此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现场装、卸费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六、付款方式及期限
1、自石材到货并由甲方签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全部货款。
2、甲方应将全部货款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提醒事项:对方有开发票的要求时需添加开发票的条款。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甲方应及时收货并向乙方支付石材货款。若甲方延迟收货的,则由此增加的仓储费、运费、装御费等应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不支付石材货款的,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总价款的3每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甲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补足损失。
八、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48小时内通知对方,在取得有关政府部门证明后,可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绵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费用(包括并不限于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由败诉方承担。
十、特别约定
1、双方在本合同中所列明的住所,为其有效通信地址。任何一方因有效通信(知)地址发生变化的,均应以书面方式告知另一方。否则另一方因无法履行通知义务的后果应由过错方自行承担。寄发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一方在邮局寄发通知或告知内容时的相关凭证可以作为履行通知义务的依据。
2、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指定通信(知)地址邮寄的任何书面文件,该等书面文件在投邮后的第三日(自投邮当日起算),视为已送达对方。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确定的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发送的短息、电子邮件、传真可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
3、工作日:指中国除法定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日之外的其他自然日。在履行本合同时,若付款期限最后一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或星期六、星期天,付款时间相应顺延至节假日之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时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购销合同 篇2
卖方:
买方:
年 月 日
本天然气购销合同(“本合同”)由下列双方于 年 月 日于中国 签署:
(1)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卖方”);
(2) ,其注册地址为 ,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买方”)。
卖方和买方以下合称“双方”,单独一方则称“一方”。
鉴于:
(1)卖方已拥有一处或多处供应源,或已从一处或多处供应源获得天然气(含液化天然气)的长期供应;
(注:如涉及新项目审批要求,可在此对气源来源情况进行具体描述。)
(2)买方希望购买天然气用于 (“买方用途”);
(3) 买方同意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购买和接收天然气,同时卖方愿意按该等条款和条件向买方销售和交付天然气。
为此,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天然气购销事宜达成本合同如下条款:
第1条 定义
除非本合同中另有具体规定,本合同中使用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
1.1 起始日
指按本合同第4.1款的规定确定的日期。
1.2 合同年
就第一个合同年而言,指起始日开始至起始日所在当年的12月31日结束;就任一其后的合同年而言,指自当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的连续的十二(12)个月;假如合同期在12月31日以外的日期终止,则最后一个合同年为自该终止日前的1月1日起至合同期最后一日止届满的一段时间。
1.3 供气日
指北京时间当日的 至下一日的 。
1.4 标准立方米
指在压力为101.325kPa,温度为20℃的状态下占有一立方米空间的气量。
1.5 合理努力
指一方在当时的情况下采取合理可能的行为,但不包括采取将会或可能会使该方遭受重大损失的行动。
1.6 合理审慎作业者
指能诚信地力求履行其合约义务的自然人及组织,该自然人及组织在力求履约以及在其通常的履行承诺过程中,其表现出的技巧、勤勉、审慎和预见水平达到了人们合理和通常期望的一个成熟及富有经验的同类业务作业者,在同样或相似的情况和条件下并按照所有适用的法律、国际标准和惯例,履行承诺所达到的水平。
第2条 批准及许可
双方应各自负责并且应尽合理努力获得各自一切必要的核准(批准)及许可,以使其得以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3条 交付
3.1 交付点、风险和所有权
卖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买方销售天然气,买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卖方购买天然气,交付点为 ,交付压力为 。交付天然气的所有权和风险自天然气越过交付点时由卖方转移至买方。
3.2 卖方交付设施
卖方应将天然气输送至交付点。卖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前的所有天然气交付设施(包括交付点上游的卖方天然气检验和计量设备)。
3.3 买方接收设施
买方应在交付点接收天然气。买方应负责安排交付点之后的所有天然气接收设施。
第4条 起始日和交付期
4.1 起始日
(适用于已建成项目):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供气起始日为 。
(适用于新项目):
双方应不定期就双方项目建设的进度进行沟通,并就起始日的确定进行协商。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起始日应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期间内(“第一窗口期”)发生,并应根据以下程序确定:
4.1.1 双方应至少在 年 月 日前确定一个九十(90)天的期间,该期间应在第一窗口期内且起始日应在该期间发生(该九十(90)天以下简称“第二窗口期”),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的规定确定窗口,则第二窗口期将被视为是第一窗口期的最后的九十(90)天;
4.1.2 双方应至少在第二窗口期开始前三十(30)天确定起始日的时间,该起始日的时间应在第二窗口期内,或如果双方没有按照本款上述规定确定起始日,则起始日将被视为是第二窗口期的最后一天。
4.2 交付期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交付期为起始日至 年
月 日。
第5条年合同量(视情况而定,可将“年合同量”调整为“合同量”)
5.1 年合同量(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每一合同年而言,指 标准立方米的天然气气量。
(注:双方可对每一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分别进行约定。)
5.2 气源
上述年合同量所对应的天然气供应来源来自 ,未来也包括从其他资源国或资源商处获得的其他气源。
5.3最大日合同量、最小日合同量和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而言,允许买方提取的天然气数量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大日合同量”),最小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供气日(“最小日合同量”)。双方进一步约定,除非卖方导致或卖方事先书面同意,对于交付期内任一供气日买方提取的超出上述最大日合同量部分的天然气为超提气。
双方约定,就任一供气日内,允许买方提取天然气速率的最大值为 标准立方米/每小时(“最大小时提取速率”)。
5.4 增量气
若买方在交付期内的任何时间向卖方提出购买超过年合同量的增量气,则:
5.4.1 买方至少应提前 日通知卖方增量气的数量以及交付时间;
5.4.2 卖方可在其收到买方按本合同第5.4.1款的规定发出的通知起 日内向买方发出接受或拒绝该等要求的通知,且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应按双方约定的增量气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5 优先供气顺序
双方约定,在交付期内任何时间发生天然气气量不足以满足卖方所有下游用户的有效指定量的情况,无论是否是由于不可抗力所致,卖方将按照附件一约定的顺序向各下游用户供应天然气。
第6条合同价格和气款结算
6.1 合同价格(以下模版供选择,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
模版一:按本合同在交付点交付的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为 元/标准立方米(含税)。本合同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模版二: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每一标准立方米(或吉焦)天然气的合同价格(以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为单位表示)由天然气基础价格(Pi)和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两部分组成。其中,
双方应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天然气基础价格:
Pi= ;
综合服务费用单价为 元/标准立方米或吉焦。
6.2 气款结算
双方约定,本合同项下天然气气款每 结算一次。买方应根据附件二(结算条款)的规定,支付本合同项下其购买的所有天然气的款项和其它按照本合同应支付的款项。
第7条照付不议(适用于1年期以上的合同)
就交付期内的任一合同年而言,卖方应在交付点销售并交付且买方应提取该合同年的年合同量,并为提取的和未提取的天然气付款。双方进一步约定,对于上述买方已付款但未提取的'天然气,买方有权按附件三的约定进行补提。
第8条 质量和计量
天然气的质量和计量结果以卖方在交付点上游的分析和计量为准。天然气质量规格见附件四。
双方应依据国家颁布的适用于天然气计量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本条规定的原则进行天然气的检验与计量,检验计量规程见附件五。
第9条调试和维修
9.1调试(适用于新项目)
9.1.1 调试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的期间。
9.1.2 在调试期内,双方应互相合作,卖方应尽合理努力交付、买方应尽合理努力接收尽可能多的天然气,其数量应达到双方共同认可的对各自设施正常生产的要求。为避免歧义,在调试期内, (如:“本合同第7条”)将不适用。
9.2 维修
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每一合同年可对其设施安排累计连续不超过十五(15)日的额定维修,除此之外,作为合理审慎作业者,任何一方可根据各自设施实际情况,另行安排额外维修和临时维修。
第10条保险(本条为选择性条款)
在合同期内,每一方应自费向具有良好财务状况的承保人投保并保持标准的和符合惯例的保险。
第11条计划与指定
本合同项下天然气的计划与指定机制在附件六中予以规定。
第12条 买方限制
在合同期内,除非经过卖方书面同意,卖方根据本合同销售给买方的所有天然气只能用于买方用途,不得转作其它用途。
第13条保密
本合同的内容、编制本合同期间披露的一切信息以及往来的函件也包括任何一方的商业信息、客户资料等信息(以下统称为“保密信息”)均应保密。未经一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允许双方各自的雇员、管理人员、代表人、代理人或关联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第14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据此进行解释,排除任何会将本合同事项指向其它管辖地法律的法律选择规则。
第15条争议解决
如果双方对本合同产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该争议在任何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对方争议的存在起的四十五(45)天内仍然未能得到解决,双方同意按以下第 条处理:
(1)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对方发出通知,将该争议提交仲裁进行最终裁决。争议应依据 仲裁委员会在提起仲裁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规则”),由按照规则指定的三位仲裁员在 进行仲裁以得最终解决,除非本合同另作明确变更。 仲裁委员会为指定的仲裁机构。仲裁(包括所有联系沟通、证据提交、通知、裁决以及相关文件制作)所使用的语言应为中文。上述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为终局裁决,对买卖双方均有约束力。
(2)任何一方依法提请人民法院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第16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应是指任何其发生超出应按并且已按合理审慎的作业者的方式行事的受影响方(或卖方或买方设备的其他所有者和/或经营者)的合理控制范围,且采用可合理期待其已采取的防护措施亦不能避免,进而导致受影响方无法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义务、约定或承诺的任何事件或情形。双方进一步同意,天然气市场或利用本合同所交付的天然气制成的产品市场的市场变化不应在本合同中视作不可抗力。
如一方受不可抗力影响完全或部分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该方应坚持执行合理审慎的作业者标准努力克服和消除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的影响,在此期间该方在本合同项下因受不可抗力的影响而不能履行义务的责任应予以免除,但是本合同的规定支付应付款项的义务不能予以免除。
第17条 生效和终止
17.1 生效(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决定,以下两个模版供选择:)
模版一: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持续有效直至交付期结束时终止或按本合同第17.2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时终止(简称“合同期”)。
模版二:双方同意,双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除了于本合同签署之后即行生效的本合同第2条、第10、12、13、14、15、16条、第17.1款以及第 18、19条项下的义务)应以满足以下生效条件为前提: 。所有生效条件均被满足或放弃之日即为生效日。
17.2 终止
如发生下述情形,本合同终止,以发生在先者为准:
17.2.1 交付期结束时合同终止;
17.2.2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经守约方通知后 日内,违约方未纠正其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3 如任何一方资不抵债、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或严重丧失商业信誉,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7.2.4 如一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一方不能完整履行合同义务:(a)在连续 年的期间累计超过 年,或 (b) 连续 日,经提前 日书面通知,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18条 承诺与保证
卖方向买方陈述并保证,并且买方向卖方陈述并保证:
18.1该方拥有订立本合同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必要能力、资质和授权。
18.2 该方未涉及任何诉讼或其他可能影响该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或将会对该方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法律程序。
18.3 拥有或将会拥有或者享有或将会享有与为履行本合同而所需的资产相关的适当权利。
第19条 责任与赔偿
19.1双方同意,对于本合同项下可能出现的买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取天然气,或卖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天然气等情形的责任与补救机制在附件三中予以规定。
19.2受本合同中明确规定的限制条款约束,一方应赔偿因违反本合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但是,违约方的赔偿责任以守约方的直接损失为限,不包括营业的损失、生产中断的损失、停工的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利润的损失等间接损失。
第20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将进行友好协商,并以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明确。该合同相关附件内容由供用气双方协商确定。
第21条 签署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执 份。
本合同由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文首所载日期签署,以资证明。
卖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买 方:
签字人:
姓 名:
职 务:
附件一 供气优先顺序
附件二 结算条款
附件三 责任与补救
附件四 质量规格
附件五 检验计量规程
附件六 计划与指定机制
购销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有限公司 (需方)
乙方:xxxx市xxxx建材市场xxxx地毯经营部(供方)
签约日期: 年月日
为保障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xxxx市xxxx建材市场xxxx地毯经营部 (以下简称乙方)就购买酒店 地毯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贰万圆整(此价格为总包干价格,含税费、损耗、运杂费及其它相关费用等)
二、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30%的货款。
2、施工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在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
4、剩余5%的货款做为质量保证金,满一年,经甲方确认无质量问题,甲方将合同总金额的5%质保金在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
5、供货以实际供货为准,按实际金额结算。
三、交货方式
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25天内交货。
2、交货地点:xxxx省xxxx市xxxx北路xxxx大道xxxxxxxx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指定地点或各个部门管辖区域。
四、验收标准
1、该批货物均按国家技术标准验收,应随货备有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保书、装箱单等证明文件。
2、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分品种提供样品交甲方封存,收货时以封存样品核对验收。
五、包装要求
均按国家包装标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运输方式
运杂费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七、服务承诺
1、全部货物送到甲方抽样验收后,乙方应及时听取甲方意见,如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非人为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在24小时内,按破损数量、型号全部换新。保质期内所发生的所有质量问题,如果供方在需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未处理,需方有权交第三方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全额负担。
2、货物经甲方验收入库,在未出库之前,如发现有破损、气泡、变形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无条件更换。
3、质量保证期限:保质期从安装完成,并经双方验收签字认可后开始计算,时间为壹年。 4、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如出现假冒伪劣或以次充好等情况,除按原厂正品进行更换外,由乙方负责双倍进行赔偿。
5、咨询服务: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该批物资的各类咨询。
6、乙方应备好一定数量相同品牌、规格、型号的货物库存,以备甲方补货。
八、违约责任
1、保质期内,乙方接甲方通知后,如每出现一次24小时内不能及时上门处理质量问题的情况,乙方自动延长半年质保期并负责赔偿酒店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逾期交货: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期交货,每推迟一天,乙方每天按合同货款总值的1%支付违约金。
3、如在产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而又无法补偿时,乙方除需在单价中调整,并在总金额中扣除外,还需给予甲方赔偿。
4、因乙方原因,影响甲方正常开业,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毁约处理
甲、乙双方签订《购销合同》后,若任何一方单方面撕毁合同,则毁约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50%赔偿给受损方,自然灾难或战争等不可抗拒的因素导致的毁约除外。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
十一、一切由于执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执,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xxxx市开福区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单位地址: xxxx市xxxx北路xxxx大道单位地址:
购销合同 篇4
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税收征管,解决印花税征管难题,我局制定了《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防止税款流失,保障国家税收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印花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xx〕150号)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是指纳税人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的,按照核定依据和核定比例确定计税依据,并据以计算缴纳印花税的一种税款征收方式。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的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是本办法所称的印花税核定征收的应税凭证。
第四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无正当理由的,地方税务机关依法有权对其印花税进行核定征收:
(一)未按规定建立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或者未如实登记和完整保存应税凭证的;
(二)拒不提供应纳税凭证,或者不如实提供应税凭证致使计税依据明显偏低的;
(三)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但未按地方税务机关规定期限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经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报告、逾期仍不报告的,或者是地方税务机关在检查中发现纳税人有未按规定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的;
(四)其他依法应当核定征收印花税的。
第五条 印花税核定征收的税目、核定依据、核定比例,依照本办法附件一《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执行。
第六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核定期应纳印花税税额=核定期的核定依据×核定比例×适用税率
第七条 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在管理中发现纳税人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责令纳税人按照本办法缴纳印花税。
适用核定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填报《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附件二),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向纳税人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附件三)。
税务机关在检(稽)查中发现纳税人在检(稽)查年度有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查补纳税人应缴纳印花税税额。
第八条 纳税人在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的次月开始实施印花税核定征收,纳税期限为一个月,在每月终了后的十五日内,纳税人应当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当期印花税。
第九条 纳税人已贴花的应税凭证,可以在申报缴纳当期同类应税凭证印花税税款时予以扣减,纳税人应当同时在申报表的备注栏中注明已贴花应税凭证的名称、金额、已缴纳印花税额以及税票号码等信息,并完整保存已贴花凭证备查。
第十条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采取核定征收印花税的,核定期限为一年,在核定期限内不得变更,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经营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核定的,可以于发生变化的当月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重新报送《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核后重新核定。
第十二条本办法自20xx年4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附件一:
深圳市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表
附件二:
纳税人申办事项申请表
购销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第一条 标的、数量及交货时间
第二条 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灰份≤9.00%,硫份≤1.80%,挥发份≤37%,角质层(Y)≥26mm,粘接系数(G)≥90,水分≤10%,Rmax:0.8%~0.9%,标准差≤0.20%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及回收:无
第四条 随机的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方法:无
第五条 运输方式及到站和费用负担:一票结算含运费,货到需方指定货场。
第六条 结算方式: 银行转账及银行承兑汇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起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产品购销合同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现将 工程防盗门及防火防盗门加工制造及安装工程项目委托给乙方承包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特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范围:
负责防盗门的加工制作、安装
三、防盗门及防火门工程造价
四、产品及安装质量
1、产品验收以供方提供的样品及安装样板质量验收为准。产品质量保修期壹年,产品保修期从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人为因素除外)。
2、乙方产品质量承诺如下:
①乙方产品质量采用材料必须达到约定条件的规定,锁具、备件配置符合需方要求,并在安装前出具相关部门的资质证书给甲方备案。
②安装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
③工程质量及产品不合格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或退货,由此所发生的工料及其它损失乙方自负。
五、交货时间及要求
1、乙方安装时间应符合甲方的施工计划,并将门运到施工现场。 2、产品包装材料乙方自行回收。 六、甲乙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场地及施工所需水电。 2、粉刷、灌浆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1、接受甲方管理,按甲方的安全文明标化施工要求清理场地。 2、自负工程安装工具、量具、材料及工人生活日用品。 3、在本工程没有安装完结之前,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 4、自行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施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自负。 七、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双方认可的样品门及工程质量验收为准,乙方安装完毕后,甲方组织验收,竣工验收后15日内未提出质量异议,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合格。(备注:本产品不负责包验收,但负责提供有效证件及合格产品。)
八、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支付定金 ,产品到工地即支付 ,安装完毕内部验收合格后支付 ,余款三个月内一次付清全款。
2、本工程款项由甲方按乙方的正式发票金额以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结算。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履行供货或安装义务,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货款,并每违约一次,要求乙方支付500元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应付款0.2%支付违约金。
3、甲乙双方在合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各自可上诉至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其它约定事项
乙方完成合同交付通过需方验收合格之后,但尚未收合同约定全部款项之前,对交付的产品继续拥有所有权,在此期间,供方不承诺售后服务。
十一、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工程款全部支付后,自行失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传真: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账号:
签定地址: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甲方:昆明xxxx科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定购下列xx产品:
产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赠品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定金(大写):_________(请交纳五十元以上定金)
关于退换货规定:
退换货原则:a、xx素系列产品拆封后不予退换;b、离子水机在通水之后不是质量问题不予
退换,质量问题经检测确认后可换货;c、生物系列不予退换;d、换货产品只能等值交换。
注意事项:凡各种未使用的产品拆封后退换货时,赠品必须收回,若无法收回按优惠价补差价
后,方可办理退换货手续。
由于涉及到送货费用、安装费用、材料费用等,因此送货后退货本公司将不退回定金。
水机产品因特殊情况不得已退货的,本公司将收取一定的折旧费用:(不含人为损坏)
使用时间退货比例使用时间退货比例
未使用已使用未使用已使用
一周内100%一个月内80%
一星期内90%两个月内70%
十五天内85%三个月内60%
乙方已收到《xx牌离子水机安装及维修须知》并已详细阅知。
本全同一式二份,甲、乙方执一份,经双方我们签字后生效。
甲方经办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昆明xxxx科技有限公司
_______年____月___日
购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本着互惠互利、权益平等的原则,乙方自愿经销(购买)甲方图书,为明确责任,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图书购销合同如下:
一、乙方按甲方图书目录,将所需图书填写在书目订数栏,加盖公章并由经办人签字后,邮寄或直接交给甲方经办人,作为甲方发货的有效凭证。乙方平时用的传真、电话等其他形式订货,与订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根据乙方在订单上所填图书品种、数量及发货要求,及时给乙方供货,现货品种随填随发,未出版的书在出版后立即发货。
三、乙方订数3个月内有效,如发缺品种在3个月内重印出书,甲方即可补发,但事先应通知乙方。
四、甲方可为乙方进行送货,送货不方便的,可进行铁路或公路发货。甲方向乙方发货后,应及时向乙方寄发有关提货票据。如因此造成延误,承运方所收的延误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货物后,如有误差,应在5日内将收发货差错查询单(含原包贴头)等以书信、传真的方式回告甲方经办人。逾期无回告者,甲方将视作收货无误,并以订单实发数作为最终结款依据。
五、甲方发货折扣为 折,乙方订货总码洋为 ,订货总实洋为 ,金额大写: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如遇图书价格动,结算金额以最终发货定价为准。乙方收货地址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六、乙方收到甲方图书 日内向甲方结清书款,如乙方无故拖延付款或拒付,从结算时日起,每超过一个月,甲方在结算时按订货码洋的1%收取违约金。
七、甲方供给乙方的图书,若出现印装等质量问题,甲方应负责予以调换。
八、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经办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异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解决时应依照《合同法》提请法院裁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供应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乙方(零售商):
单位全称: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本合同签订地点: 省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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