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销合同

时间:2021-02-23 20:37:31 购销合同 我要投稿

购销合同九篇

  随着人们对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购销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购销合同九篇

购销合同 篇1

  需方(甲方):哈尔滨金利安脚手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薛刚

  供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所订产品如下: 共计:¥ 696230.00 元(含税金) 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2、 付款方式: (1)、合同总价:¥696230.00 元(含税金) 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2)、结算方式: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三日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款¥ 元(含税金) 大写人民币:陆拾玖万陆仟贰佰叁拾元整 全款到账后,乙方需在三日内发货,(乙方支付运费,甲方负责卸货);其余价款每批货物送到甲方接货地后,甲方需在三日内支付货物全部价款,直至合同履行完毕。

  3、提货方式:配货车送甲方所在地,运费由甲方承担,甲方接收货物后,签发回批单。 4、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地磅检斤,合理磅差为3‰以内。 5、违约责任:

  (1)、在本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欠款外)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或解除合同。 (2)、如需方付款超过约定期限10天,供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需方全部负责。供方必须按需方约定及时供货,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由天气、交通、需方欠款原因造成的除外);

  6、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7、其他约定事宜: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以书面补充合同为准。 8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哈尔滨金利安脚手架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电 话:电话: 传 真:法定代表人: 开 户 行:账 号:

  传真:法定代表人: 汇款名称: 农行卡号:

  本合同签订日期:年 日

购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本着诚信经营、合法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多次沟通协商,及乙方的实地考察,乙方认为甲方有能力也有条件为其代养相应规格和要求的脱温鸡,现就甲方替乙方代养出壳鸡苗至脱温鸡苗的相关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按照乙方的需求,决定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分多次向乙方提供品种:青脚麻鸡,商品代:脱温鸡,数量:只,单价:10元/斤的脱温鸡。

  2、双方责任

  1)甲方需按照乙方要求饲养出壳鸡苗至50日龄左右脱温,在此期间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甲方垫付。

  2)甲方应保证提供的鸡苗相应天龄的疫苗接种完毕,接种的疫苗应为SPF疫苗,鸡群相应的抗体滴度应整齐。主要接种的疫苗有:马立克疫苗一次、鸡新城疫和传支H120二联疫苗四次、法氏囊疫苗两次、鸡新城疫和禽流感疫苗(含ND、H5和H9)两次、鸡痘疫苗一次。

  3)在脱温鸡出栏时,甲方应提前7—10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相应准备。

  4)甲方提供的脱温鸡符合本品种外形外貌特征麻黄毛、黑脚,精神状态良好,体重均匀1。5—1。8斤左右,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提货。

  5)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5万元(人民币),作为脱温鸡养殖前期费用,相应款项在合同结束后充当货款或由甲方退还给乙方。

  6)乙方应遵守提货约定,及时安排车辆到甲方场地提货。提货时乙方需当面验货、点数,脱温鸡出场后,概不负责。对于乙方出现的延迟提货,甲方按照合同价格加收0。3元/只每天的饲养成本费用,超过7天不提货,视乙方违约。

  3、当批次脱温鸡乙方验货合格后应及时结算当批次货款给甲方。

  4、运输和装卸货物,运输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安排人员协助其装鸡上车。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一式两份,签字之日生效,对合同双方具有同等的法律责任。

  6、本合同签订后对双方具有同等的约束力,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如地震、台风、暴雨等因素)一方违约,则应支付另一方违约金人民币贰万元。

  7、合同未尽事宜,以双方口头约定或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购销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本协议由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并承担本协议所规定的各项责任和义务。

  第一条 定义

  除非文义另有要求,本协议及其附件中的名词应具有如下定义:

  本协议:本协议包括本协议正文、采购订单、本协议所有附件、技术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提及的任何其他文件。框架协议甲 方: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注册地址为 。

  乙 方: 指 ,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在 成立。注册地址为: 。 最终用户:指 下属的分(子)公司(见附件1)。为本协议项下 最终使用人。除甲方书面同意,本协议所指定任何最终用户均无权直接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第 三 方:指甲乙双方、执行方、最终用户、集成商以外的其他法人、组织机构和自然人。

  招标文件:指由甲方发布的编号为 的 项目的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指乙方为响应编号为 的招标文件而编制的投标文件,包括评标过程中签署的答疑、澄清等补充文件。 技术协议:指乙方与本协议的最终用户就本协议项下的设备技术条件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标 的 物:指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为完成本协议及其项下合同所必须的、由乙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的硬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运输及保险等。

  采购订单:指甲乙双方依据本协议签订的包含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方式和付款方式等具体要素的交易凭证,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见附件3)。

  现 场:指项目所属最终用户的工作现场。

  第二条 框架协议执行方式

  1.为执行本协议,甲方应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其需求计划及本协议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乙方按本协议约定价格和付款方式执行采购订单,双方最终签署采购订单。

  2.除本协议明确约定或双方另行书面约定外,乙方不得将本协议及其本协议项下订单的制造、加工等义务委托或转包给其他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 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供货范围及技术标准

  1.本协议适用于附件 1 中所列项目。

  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可以对适用于本协议的项目清单进行增减调整。每次调整由双方书面确认。乙方承诺不因项目未批准无法实施追究甲方的责任。

  3.技术标准:按照乙方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技术协议应作为本协议项下订单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四条 价格及交货期

  本协议项下所指货物单价固定(分项价格表详见附件 2 )。甲乙双方根据该固定单价签署本协议项下订单。

  1.货物单价货币单位为人民币,为到最终用户现场价格,含国内运保费、增值税等费用。

  2.附件 2 中的价格为固定单价,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不受订货数量、批量、交货期和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附件2中设备数量增加或减少均按该单价增减。

  3.附件 2 中的价格有效期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时间,在此有效期内,框架协议下的价格保持不变.

  4.采购订单项下每套交货期不应超过 8 周。

  第五条 技术协议与商务报价

  1.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应立即与项目最终用户技术交流,并在接到通知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与最终用户技术协议的谈判和签署。

  2.乙方应将在采购订单执行过程中有关开工会、设计联络会、组态、培训、工厂验收、现场开箱验收、现场服务等所需人工日数量明确在与最终用户签订的技术协议中,并将上述费用在商务报价时一并报出。

  3.乙方根据与最终用户的技术协议和本协议中的单项价格,向甲方报出每套系统的配臵和商务报价,经用户核实并签字确认后,提交甲方,作为甲乙双方签署订单的依据。

  第六条 付款条件

  1. 本协议项下人民币采购订单付款条件为:(银行承兑支付)合同签订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预付款;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发货通知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5%;合同设备全部到达甲方现场,乙方向甲方开具合同全额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后3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的40%; 余款10%为合同质量保证金,待合同设备(或合同工程)正常运行壹年无质量问题后结清余额。

  2. 如果采用上述以外的其它付款方式,甲乙双方应在订单中另行约定。

  第七条 采购订单

  1.甲方根据项目进展向乙方发出项目技术和商务谈判通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程序和原则报价,双方确认后签署采购订单

  2.采购订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未约定权利义务等内容均适用本协议有关规定。其约定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采购订单约定为准。

  3.采购订单经甲乙双方确认后,任何一方不得单独修改。如确需修改,则提出一方需承担由此引发的影响签约进度和交货期的责任。

  第八条 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提供适合运输方式安全可靠的包装、运输支撑件等,以保证货物安全稳妥送达现场。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装卸或运输中发生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

  2.如因承运人自身原因造成货物损坏、灭失或丢失,乙方应自费对进行修理、更换或补供并向承运人追究责任。

  第九条 货物的风险及所有权转移

  本协议及其项下采购订单中货物风险和所有权自货物交付时起由转移,双方各自承担交付前后的风险。即在采购订单约定时间、地点交付之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交付之后货物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

  1.最终用户负责根据技术协议约定标准对到货货物数量、外观等进行全面检查及质量验收。

  2.如双方对货物质量、数量等产生争议,双方同意由共同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将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作为确认货物质量的基本依据。相应的检验费用由检验报告中引起质量问题的责任方承担。

  3.如最终用户通知甲方在货物验收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单方暂时中止支付相应部分货款并根据第三方检验结果决定是否恢复支付。

  第十一条 质量保证、质保期限及服务

  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每批货物通过现场验收后12个月或发货后18个月,以先到时间为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货 (不可抗力除外),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迟交货违约责任:

  1.1每迟交一日应向甲方支付迟交部分货值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部分的货值。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不解除其交货义务,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

  1.2逾期交货超过90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迟交货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1.3分期交货情况下,如乙方部分交货延迟导致本合同被甲方单方解除,甲方有权就已接收部分货物向乙方要求退货,乙方应退还该部货款、承担退货费用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2、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如逾期未补足,应按本条第1款承担迟交货违约责任。

  3、如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应向甲方承担以下质量违约责任:

  3.1如货物在现场开箱检验或安装调试过程中被发现不符合本合同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并要求乙方立即修理或更换。

  3.2质量保证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质量问题,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自费对质量问题货物进行修理或更换。

  第十三条 备品备件

  乙方应保证根据甲方要求供应本协议项下货物的备品备件。如乙方因系统升级不能提供原型号备件,则须提供满足系统要求的替代备件 。

  第十四条 有效期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有效期为2年。

  2.本协议下采购订单有效期至订单项下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

  第十五条 修改和解除

  1. 除非双方另行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协议主体及附件作任何单方面修改。如一方有修改建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协商一致后签署修改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2.在修改协议签署生效前,任何一方应保证本协议/采购订单正常执行,不得停止拟修改内容所涉及的工作。

  3. 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书面解除本协议/采购订单。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立即单方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对方未经书面同意,将合同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及订单,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com但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内通知另外两方,并在其后14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2.受不可抗力影响一方有义务采取措施,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3. 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估计将延续到90日以上时,双方应通过

  协商解决如何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协议及订单

  第十七条 争议协调程序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应本着公平友好原则协商解决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解决。

  第十八条 知识产权和保密

  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设备、服务和文件,不受第三方关于专利、商标或工业设计权的侵权指控。如甲方或用户因使用乙方或集成商提供的任何硬件、软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而受到第三方对于甲方或用户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起诉,将由乙方负责应诉,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2.为履行本协议及订单需要,在与本协议有关的管理方、设计方、施工方、集成商承诺保密的前提下,可向其提供必要资料。除此以外任何一方不得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透露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技术协议内容及有关项目的资料信息,否则将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3.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将本协议、附件及本协议项下采购订单作为商业宣传资料。

  第十九条 附件及解释顺序

  1.本协议所列下述附件是本协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2.如本协议与附件内容不一致,应按如下顺序解释:

  本协议补充协议(如有)

  本协议

  附件1:项目清单

  附件2:分项价格表

  附件3:采购订单范本

  附件4:招标文件

  附件5:投标文件技术协议

  第二十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伍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壹份。

  第二十一条 其它

  1. 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承担本协议以外的责任义务、补偿和补救。

  2.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发生所有权、经营权变更不影响本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执行。公司合并收购应由合并后公司、重新变更注册的公司或原公司所有权获得者承继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

  3. 本协议及项下采购订单有关来往函件,应以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重要传真的接收方应将传真首页签字后回传给传真发出方;电子邮件的接收方应向电子邮件发出方确认收到。

  签字:甲 方:

  营 业 地:

  授权签字人:

  签 字 日期:

  乙 方:

  授权签字人:

  签 字 日期:

  最终用户:

  营 业 地:

  授权签字人:

  签 字 日期:

购销合同 篇4

  甲方(购方): ____________

  乙方(销方): __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柴油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质量标准:乙方供应的柴油为国标0#柴油,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二、单价、计量单位、计价标准:

  乙方供应给甲方的柴油单价为综合单价,基包含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入罐费用、发票税金等所有费用。计量单位按升价计算。本合同单价按照当地、当日中石化加油站挂牌价,再上调 元/升做为运费补偿结算。甲、乙双方须在送货单中标明当日市场单价。做为结算依据。(如遇批零倒挂,保证供应,单价另议)。签收人必须是架子队指定人员,其他人员签收无效。

  三、交货方式、地点:

  甲方根据施工的需要以书面或口头(电话)方式,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配送油料的数量,地点乙方必须保证送达到指定地点,并办理好交接手续。甲方必须积极配合验证收料。通知人必须是架子队指定的人员,其他人员通知无效。若乙方未能按时、保质、保量供应油料,甲方可以即时单方终止合同。

  四、验证及验收方式:

  按配送油车的数量计量验收,油车计量表每三个月部门检验一次,必须保证计量油准确无误。计量允许偏差执行GB/1499.1-1-20xx国家计量标准3%(如验收相互有异议的情况下,要选择乙方提供石油公司当批次柴油密度值如采取过磅的方式根据柴油的密度值进行换算。如经核实无误产生过磅费、运杂费由验收方负责。

  五、运输方式:

  由乙方组织油车配送,运输中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油料配送途中所发生的交通处罚及安全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六、结算付款方式:

  见票结算付款,乙方将甲方签收油料单据,由甲方施工作业队核实,根据当次乙方所供油料与甲方实际签收的数量及单价确认无误后进行结算,结算方式采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至乙方指定帐户,乙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发票,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乙方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供油料品种、标号、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负责退换,所发生的费用乙方承担。

  2、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违约合同欠付款的3%违约罚金。

  八、乙方同意根据甲方施工需要,有提供油罐的,甲方须交3千元作为租金,工程结果后乙方收回油罐。

  九、甲乙双方均不承担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本合同不能执行的责任。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自送油之日起生效,结算完毕之日作废。在本合同的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则汕双方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____________ 乙 方: 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 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 账 号: ____________

购销合同 篇5

  甲 方(供方):

  乙 方(需方):

  为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供需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一致的基础上就煤炭购销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订煤炭购销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一、煤炭品种质量明细表

  二、煤质调价

  2.1 以表1品种的“发热量”为基准,实际交货热值每增减1 kcal/kg,价格增减(品种合同价格/基准发热量)元/吨,同比例奖罚。若实际交货值低于基准值200 kcal/kg以上,则超过200 kcal/kg以上部分,每降低1 kcal/kg双扣或拒收(小数点后保留三位,四舍五入)。

  2.2 以表2品种的“硫分”范围为基准,实际交货硫分符合规定范围,价格不作调整,实际交货“硫分”大于0.8%时,每超过0.1每吨扣2元,实际交货“硫分”大于1.0%时乙方有权拒收或双方价格另议。

  2.3 除2.1和2.2条款明确的煤质调价指标,其它指标均不作为调价的依据。如发生超出2.1和2.2条款所述煤质范围的偏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格:

  3.1 一票含税平仓价495元/吨(全额一票增值税),做为本合同煤炭结算基准价。

  四、交货地点、方式及所有权的转移

  4.1 交货地点:京唐港或塘沽港。

  4.2 交货方式:装船港离岸平仓交货。

  4.3 货物所有权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发生转移,收货单位以需方提供为准。

  五、数量、质量的`确认

  5.1 数量确认:以装货港港口过磅单数量为准。

  5.2 质量验收:

  5.2.1 由甲、乙双方认可的装船港具有资质的第三方(SGS)或华夏力鸿检验机构进行船采检验为准,并以船采 检验报告为准、并以此作为结算依据。

  5.2.2 甲、乙双方有现场监督的权利,但不能影响和干预第三方(SGS)检验机构单位采、制、化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独立进行。

  5.2.3 甲方应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质量检验结果传至乙方。甲、乙双方如对数量、质量检验结果存有异议。可在受载煤船从装船港离岸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共同委托双方认可的权威检验机构(SGS)进行复检,并以此作为最终结算依据,逾期视为对质量检验结果无异议。复检费用由与最终检验结果偏差较大的一方按照第三方(SGS)检验机构收费标准承担。若偏差相同,则复检费用由提议方承担。偏差70大卡以内还遵守原检验结果。

  六、运输调度

  6.1 海运承运单位由乙方指定。乙方应在装船前7日内向甲方提供船期计划,并在受载煤船到达装船港前3天通知甲方船期动态预报。

  七、结算及付款

  7.1 乙方以传真等方式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船务合同并加盖公章确认后,本合同生效。

  7.2合同签订后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船名(航次)办理下水单,乙方见下水单付80%货款,待第三方化验报告和水尺单出来后,甲乙双方核算无误后结清余款甲方开出全额增值税发票给乙方,一船一结算,以此类推。

  7.3 结算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至个位数。以质计价时,发热量以kcal/kg计价,保留至个位数。结算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7.4 港口建设费由甲方承担,装船前港口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因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及船舶适航性抵港装船,造成合同不能执行,或者甲方办理下水单后乙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期限付款,超过付款期限两个工作日仍未完成本合同规定付款的,均视为乙方违约赔偿给甲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如乙方提供有效船务合同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甲方不能办理好下水手续,或者乙方船到甲方指定港口没有按时装船,均视为甲方违约赔偿给乙方。以上违约赔偿金定为总货款的5%。同时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9.1 如在甲、乙双方履行合同期间及区域内因发生不可抗力(如战争、封锁、骚乱、沉船、 铁路及航道阻塞以及火灾、水灾、恶劣天气等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双方毋须 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负责。

  9.2 发生不可抗力后,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一方应第一时间将详情通知对方,并有义务尽量将 损失降到最低。

  9.3 不可抗力解除后,甲、乙双方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取消履行本合同,双方应本着 相互谅解、互惠互利原则协商确定。

  十、争议解决

  10.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执,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 天内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可向签约地所辖法院提起诉讼。 同的其他条款。

  十一、合同生效、有效期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月10日止。

  十二、其他约定事项

  12.1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均有权对本合同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对此双方应本着相互解决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在双方未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及制作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有效组成之前,提出的修改意见不视为成立。

  12.2 一旦甲、乙双方就修改意见达成一致,应以补充协议形式经双方加盖合同章确认,视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销合同 篇6

  花卉购销合同

  采购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现有甲方向乙方订购花卉,经双方协妥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一、货品名称、数量及价格见附表。

  二、交货期限: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三、交货地点:

  四、货款支付方法:货物送到、数量核对无误后由乙方开具发票。凭发票一次性付清全部货款。

  五、包装方法及费用:由乙方负责按相关标准进行包装,并确保货物在装卸及运输过程中损坏不超过1%。

  六、运输方法及费用:汽车(箱式)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送货具体数量及日期,双方在合同期限内提前2-3天协商确定。

  七、货物质量:花卉种植后10天内,如非甲方养护原因、及自然灾害导致花卉损失的,由乙方无偿补齐部分的花卉数量。

  八、违约责任:如乙方不能再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的提供货物,乙方需支付相应货物价款的30%违约金给甲方。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7

  编号

  广东省物价局

  广东省畜牧兽医局 制定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合同编号

  广东省生鲜牛奶购销合同

  (XX版)

  收购方(甲方)

  销售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购销时间与数量

  1、购销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甲方负责收购乙方生产的合格生鲜牛奶,收购量 吨/天。根据季节和生产情况变化,每天允许 %的浮动。如因扩大生产规模等而增产的合格生鲜牛奶,乙方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予以收购。

  购销预算表

  年 份 月份123456789101112数量 (吨)

  第二条 计价标准

  以优质优价为原则,生鲜牛奶价格由基础价和附加价两部分组成。

  1、基础价格:以现行国家标准规定的理化指标、感观指标和细菌指标(ⅰ级)为基础,且不含抗生素,生鲜牛奶 元/公斤(以省原料奶价格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公布价为准)。

  2、附加价格

  (1)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脂肪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2)以现行国家标准为基础,蛋白质含量每增加0.1个百分点,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最高不超过元/公斤。

  (3)细菌指标≤20万/ml,在基础价格上增 元/公斤。

  (4)淡旺季基础价格调整:

  第三条 质量要求

  1、生鲜牛奶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生鲜牛奶收购标准,包括:(生鲜牛乳收购标准)gb 6914-86、(鲜乳卫生标准)gb19301-XX、(无公害食品 生鲜牛乳) ny5045-XX。

  2、禁止交售下列生鲜牛奶:

  (1)未取得健康证明和未经检疫奶牛生产的奶;

  (2)产犊7日内的初乳(生产牛初乳产品除外);

  (3)有抗生素类药物残留的奶;

  (4)患乳房炎、结核并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传染病的奶牛产的奶;

  (5)掺杂使假、变质、有异味和被污染的奶;

  (6)其它不符合国家卫生安全质量标准的奶。

  (7)其他:

  第四条 交付方式

  生鲜牛奶的交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乙方到甲方指定地点送交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乙方应按时送交。

  2、甲方到乙方指定地点收购生鲜牛奶,时间为每天 时至 时,甲方应按时收购。

  第五条 检测验收

  1、双方约定由甲方进行检测时,甲方应从抽样时起48小时内出具检测报告,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由 负责检测,由此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

  2、双方约定由取得相应资质的进行检测。双方抽样封存后小时内由方负责送检,检测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承担 %。

  第六条 结算方式

  货款支付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在生鲜奶检测合格后的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货款拨付到乙方指定账内;

  2、其他付款方式 。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依法变更或解除。

  2、当发生不可抗力情况时,当事方应在事件发生后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协商一致方可调整购销计划。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交奶或交送的生鲜牛奶不符合第三条规定,由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2、甲方不按时收奶或随意提高标准和压低价格,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生鲜牛奶价值的 %负责赔偿。

  3、因违反本合同规定而拖欠奶款,甲方应当从合同约定支付之日起,每日按拖欠奶款的 %支付乙方赔偿金。

  4、单方解除合同视为违约,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有权派员到乙方的奶牛养殖场对挤奶、运输等关键环节进行实地调查,但需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第十一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省原料奶协调价格办公室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果。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制订日期: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工程机械配件,订立此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产品项目、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产品总金额:人民币(RMB元)。

  三、购销条款:

  (1) 乙方生产的货品必须标注甲方指定的“123456”商标,货品材质、硬度、规格、颜色等必须严格按照乙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加工制造,货品外表必须平整光滑无毛刺,材质成分必须均匀无色差、无裂纹、无伤痕等。

  (2) 乙方不得把标有相同或近似以上商标的任何产品出售给其他人或私自进行销售。否则,由此所造成甲方的全部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予甲方。

  (3) 双方本次经济合作事务及以后此类合作均属甲方的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公司或个人透露本合同内容和双方合作的相关事务。否则,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而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4) 乙方作出质量保证,若产品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六个月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应予以换货或退货,若退货则货款须按退货数量全额退还甲方。 (5) 乙方若在合同签订并收到甲方定金后45天内不能交付全部货品,乙方必须全额退还定金并且交付违约金人民币(RMB元)予甲方。

  (6) 若乙方按时按质按量为甲方生产产品,而甲方不按时提货,甲方已付的定金(人民币贰万圆整)则作为违约金赔偿予乙方。

  五、交货期: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二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目1和2全数货品予甲方,四十五天内交付产品项目3-6全数货品予甲方。

  四、付款方式:

  (1) 合同签定时,甲方先付定金人民币(RMB元)予乙方。 (2) 甲方在全部货品交货后二个月内支付人民币(RMB元),四个月内付清余款人民币(RMB元)。

  六、若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可进一步协商并签定补充合同。

  七、有关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无法解决,双方同意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执行。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盖章): 代表人签名(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友好合作、协商一致、共同发展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采购办公用品及耗材事宜达成协议,自愿签定本合同且共同遵守。

  一、 规格、数量、单位、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

  金额(元)

  备注

  要 求

  总金额:(人民币大写) ¥:

  二、 合作方式

  乙方向甲方购买办公用品及耗材,乙方可以任意选择订单或传真订购方式,甲方应向乙方免费提供产品的送货及售后退换等服务。

  三、 价格条款

  1、 甲方应根据报价单(标书)价格提供产品给乙方,按照相同型号产品享受市场最低优惠价格执行。

  2、 每个月甲方可对采购清单根据市场情况进行一次价格更新,价格调整以书面方式通知,预期通知将计为下一个月。

  3、 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价格调整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给予最终确认(以书面确认单为准),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到确认单将视为已确认,更新价格确认即日起执行新的价格。

  4、 本合同货款单价已包括货物移交至乙方所需的一切税费。

  四、 支付方式

  1、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每个月结束前五个工作日内,甲方需提供乙方本月所需产品对帐清单及发票,经乙方核实后,按实际货款付清。

  2、乙方可选择用现金、支票或转帐的方式来支付甲方的货款,甲方结算人员需持加盖甲方公章的结算委托书进行结算,乙方在未确认上门收款人员身份之前可拒绝付款。

  五、交货方式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般送货时间为两个工作日或以订单中乙方要求时间为准,如遇采购方有急用商品订单,则当日以最短时间针对乙方所订货物送到指定地点。

  2、货到乙方后,乙方按送货单内容收货,确认产品符合要求后乙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月末结款时以验收单上产品数量价格为准,对于更换的产品需在验收单上注明,对于增加产品或价格有变动的产品,需另外填写验收单。

  3、甲方应保证所提供产品为报价单中所规定之原厂产品,质量要符合报价单中规定的标准,如乙方发现甲方所售产品存在任何瑕疵,有权要求甲方进行换货。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且守约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货,每延期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千分之三的违约金,但总计不超过总价的百分之五。

  3、甲方未规定送货,乙方有权退货。

  七、合同附则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只有在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经甲、乙双方一致书面同意,任何单方无权变更合同内容。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 年,到期后若双方未书面提出终止则合同顺延,继续生效。

  4、本合同在履行中产生的各种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可依法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5、对于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盖章时间: 盖章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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