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合同

时间:2021-07-11 21:40:19 股份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股份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股份合同8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股份合同集锦八篇

股份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经过甲、乙两方协商,就乙方入股给甲方发展 产业,甲、乙两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乙方自愿入股甲方投入_____产业。

  第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万元。本次将公司资本金增加至_____万元人民币。公司现有股东实持资本金_____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各股东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x% ;乙方以_____作为出资,出资额_____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x%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公司增资扩股成立后,应当在 10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60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两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 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

股份合同 篇2

  协议合伙人: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共同合伙人为三方,合伙方同意共同的投资,经营宾馆,合伙人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一、合伙的经营项目、宾馆住宿、经营地址:

  二、宾馆经营的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宗旨;

  三、合伙的期限:自 年至 年,共 年。

  四、投资方式:

  1、金额: (大写)合伙人每份投资额 。(合伙人的资金可分成两小股,为一方投资的资金,需提供投资人的姓名及身份证但不得参与管理、经营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姓名: 身份证号:

  2、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大写),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设立投资存取账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共有账户,并设立合伙方的手机短信业务。

  五、合伙共同协商管理人 。管理须敬业,负责的态度管理好宾馆。按时上账、打款、盈利分红、按投资比例分红。由于合伙人为五户联保,取得农村信用社信用贷款,管理人须按时清息还款。

  六、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所占股金比例分配取得分红;

  2、经营过程中先以还清贷款后现金每月分红;

  3、各合伙人贷款期限到期前一个月,盈利不足以还清贷款时,各合伙人须负担还清自己名下剩余贷款;

  4、不得影响他人信誉度或以后的发展。

  七、合伙负责人事务。

  1、 为合伙的负责人,要对合伙的事件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帐目管理等。

  2、每月的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生效。

  3、财务须每日每月客户数目清楚。

  4、每月的月底合伙人要对管理人帐目核查,签字后生效。

  八、合伙人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共有;

  2、共同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债务;

  3、合伙人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九、退出转让

  1、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

  2、如要退出,折旧与增值三方同意,由余下两方由回股份方可退出;

  3、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出;

  4、不得在淡季退出(每年11月、12月、1月、2月)

  5、不得转让他人,否则按退出方式对待;

  6、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出造成损失,应当赔偿损失;

  7、退伙后,以当时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十、合伙退出清算

  1、合伙期间解散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如有清算不成由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

  3、清算后如有剩余资金,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还清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认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合伙协议经合伙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姓名及签字:

  年 月 日

股份合同 篇3

  甲方(实际出资人):

  证件号:

  乙方(名义出资人):上海XXXXXX有限公司

  注册号:

  目标公司:上海XXXXXX有限公司

  鉴于:

  1、上海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系一家注册于中国上海的从事【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咨询,财务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会展会务服务,金属制品、建筑材料、木制品的销售】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注册地址为【XX区XX路XX弄XX号】,办公地址为【XXX区XXX路XXX弄XXX号】,注册号为【310XXXXXXXXXXXX】。

  2、甲方已完全了解目标公司的情况,认可目标公司的投资理念和管理模式,并完全知晓甲方的投资可能存在的不确定因素和风险,在此基础上,甲方愿意出资认购目标公司股份,并将其股份交由乙方代持。

  现为明确各方因股份代持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书如下:

  一、认购股份

  1、甲方出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 ),认购目标公司【 】股股份,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以下简称“标的股份”)。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将其出资人民币【 】万元(大写: )全额支付至以下账户:

  二、委托持股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为标的股份的隐名持有人,并将标的股份交由乙方代持,由乙方成为标的股份的名义持有人,在目标公司股东登记名册上具名,在工商或其他有关机构将标的股份登记在乙方名下。

  2、甲方承诺,其不可撤销的委托乙方代为收取红利或其他收益,并将目标公司的决策权、选择管理者及其他参与公司事务的权利、以及《公司法》与目标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股东权利均委托乙方行使。

  3、甲方享有委托持股期间的标的股份的分红权,并根据其认购的股份承担投资风险等义务和责任。若乙方代甲方收取红利或其他收益的,则乙方应在收取红利或其他收益后【20】个工作日内将甲方应得之分红支付给甲方。

  4、在未事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甲方不得要求在工商或其他有关机构办理将标的股份登记在甲方名下的登记、备案等手续。

  5、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标的股份进行出售、转让、质押等处臵或存在其他损害股东权利行使的行为。

  三、股份回购

  1、甲方有权视目标公司的经营状况,决定选择在甲方足额缴纳全部出资之日起【 】个月期间届满之日(以下简称“届满日”),要求乙方回购标的股份,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乙方应当按本条第2款约定与甲方办理回购手续。若甲方选择要求乙方回购标的股份的,则甲方自愿放弃自其足额缴纳出资之日起目标公司的分红权以及其他股东权利,也不承担目标公司的股东义务和责任,有关股东权利和义务由乙方享有及承担。

  2、回购手续的办理:

  若甲方要求乙方在届满日回购的,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乙方递交回购申请、本协议、经目标公司盖章确认的出资证明、付款凭证等证明材料,经乙方审核无误后,双方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将甲方认购的标的股份转让给乙方或乙方的指定方,并由乙方或乙方指定方根据《股份回购协议》的约定将标的股份转让价款于《股份回购协议》签订后的5个工作日支付给甲方(在甲方无违约行为的前提下,标的股份转让价按以下方式计算:标的股份转让价=甲方

  实缴出资额+甲方实缴出资额×8%×甲方足额出资日到届满日天数/365-甲方实际已获分红总额(若有))。

  3、若甲方在届满日之后要求乙方回购标的股份的,则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在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根据双方届时的一致意见办理。

  5、甲方的分红及回购标的股份转让款所发生之税费,由甲方按照法律、法规之规定自行承担。

  四、保密条款

  协议双方对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接触或获知的对方的任何商业信息均有保密义务,除非有明显的证据证明该等信息属于公知信息或者事先得到对方的书面授权。该等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任一方因违反该等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应当赔偿对方的相应损失。

  五、违约责任

  如甲方有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的,则构成违约,乙方有权按照同期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标的股份之回购价格,且对于乙方及目标公司因此遭受的损失,甲方应予以全额赔偿。

  六、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协议效力或履行所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七、其他事项

  1、本协议一式两份,协议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XXXXX有限公司股份代持协议》签署页)

  甲方(签章):

  证件号:

  地 址:

  电 话:

  乙方:上海XXXXXX有限公司(签章)

  注册号:31000XXXXXXXXXX85

  地 址:上海市XXX区XXX路100号XXXX楼

  电 话:021-50xxx88

  授权签字人:

  目标公司: 上海中XXXXX有限公司(签章)

  授权签字人:

股份合同 篇4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

  住所: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事宜,于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市订立。甲方将其持有的________有限公司的部分股份无偿赠与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

  1、甲方为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甲方拥有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________%,现将所持有_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份的________%无偿转让于乙方。

  2、乙方受赠后持有________有限公司的比例为________%。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赠与给乙方的股份是甲方在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份,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份后,其在____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份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因情况发生变化,经过双方协商同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______有限公司股东会同意,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所受赠的股权赠与或转让给除甲方外的第三人的行为无效。乙方应当撤销赠与或转让行为,并向甲方无偿交回股份及相应股权。如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6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________有限公司存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份合同 篇5

  甲方:何(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何、陈(以下简称乙方)

  在平等、自愿,并协议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协议合资建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甲方准备修建一幢六层半的楼房,因资金不足,现与乙方合资修建,修建期限从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交房(除不可抗力原因才延期:如下雨、洪灾、地震、停电等)。

  二、分房情况:第四层邻街一套的房屋产权归乙方中的何明杰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中的陈德洪所有;第五层邻街一套的房屋产权归乙方中陆辉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中的何定宇所有;第六层邻街一套的房屋产权归乙方中的刘劲所有;背街一套的房屋所有权归乙方中的岑秋莲所有;第七楼半层及屋顶房屋产权归乙方中的邓芳所有。

  三、付款方式:分三次付清房款,首付人民币肆万元整;修到所需楼层付人民币肆万元整;交房门钥匙时付清尾款。(每次在甲方通知乙方付款两天内,乙方必须付款,否则房屋由甲方自行处理。)

  四、单价:按1100元/每平方米集资。

  五、房屋竣工后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和房屋产权手续等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七、房屋竣工后房屋的水、电和数字电视:甲、乙双方各自立户,费用由甲、乙双方各自负责。

  八、本协议生效后,双方无条件遵守和履行,不得违反。

  九、双方在规定期限内不按合同履行,违约方向对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叁万元整。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股份合同 篇6

  第一条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丁方_________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协议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五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六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rmb_________)。

  第八条 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

  甲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丙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丁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

  第九条 甲方委托_________代行其在公司中的股东权益。

  第十条 合同各方应保证其出资或提供的设备为企业或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不存在任何保证、抵押、质押及其他法律上的权利瑕疵,对_________的投资不存在任何障碍。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十三条 各方的全部出资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各方共同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构申请设立登记。

  第十四条 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约定缴纳出资并经工商登记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五条 特别约定_________。(该条约定风险投资的收回:一般风险投资的收回有三种方式:公司股权回购,股权转让)

  第十六条 合同各方应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因一方未按期或未足额缴纳出资导致公司不能成立时,该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各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 如合同一方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行为,侵害了合同他方的正当权益造成损失的,合同一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公司的设立费用以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公司依法成立后,该设立费用经公司股东会确认后由公司承担。公司因故未能设立时,应于该事实发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返还合同各方已缴纳的全部出资,已支付的设立费用由导致公司不能成立的责任方承担或合同各方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因一方违约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经各方协商一致同意;

  (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条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应由各方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签署。[1][2]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各方友好协商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之争议由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本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所称以上、以内、以下,都含本数;不满、以外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方各持_________份,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_丁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股份合同 篇7

  甲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丙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丁方:xxx 职位:董事长;法定住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为了规范合资加工厂的行为,保护合资加工厂及其合资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合资宗旨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深圳市杰顺电子制品厂事务。

  第二条 加工厂概况

  名称:深圳市xxxxxx厂

  经营场所:深圳市xxxxxxx楼

  经营范围:电子产品加工

  经营方式:来料加工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3年,自20xx年10月 18日起,至20xx年10月18日止。

  第四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万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2、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3、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4、丁方:出资额为人民币XXX元整,以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XX%;

  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合资期间各股东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资终止后,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合资加工厂存续期间,股东的出资和所有以合资加工厂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资加工厂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各股东的出资,于20xx年10月18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出资评估

  各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历,无需评估。

  第七条 合资加工厂登记

  全体股东同意指定xxxx为法人代表,向登记机关申请加工厂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申请人应保证向登记机关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并承担责任。

  第八条 财务、会计

  合资加工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资加工厂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九条 盈余分配

  1、合资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盈余分配以财务报表为依据,按比例分配。合资加工厂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1)提取法定公积金40%;

  (2)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3)剩余利润(亏损)按股东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资加工厂的利益分配、亏损,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第十条 债务承担

  1、合资加工厂债务由合资加工厂财产偿还。

  2、合资加工厂财产不够偿还时,由股东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资加工厂的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股东协商决定。

  4、由股东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应当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股东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股东,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股东承担。 第十一条 委托执行人

  由全体股东决定委托 甲方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并出具合资的委托书。

  第十二条 执行人的职责

  加工厂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主持合资加工厂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资加工厂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资加工厂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5、制定合资加工厂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6、提出聘任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管理人员;

  7、制定增加合资加工厂出资的方案;

  8、每半年向其他股东报告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9、除《公司法》另有规定外,对合资加工厂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四分之三以上的股东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股东有裁决权。

  第十三条 其他股东的权利:

  1、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股东、检查其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情况;

  2、为了解合资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3、被委托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的股东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股东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4、股东分别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其他股东有权对股东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禁止行为

  股东在合资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股东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资加工厂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股东同意,禁止任何股东私自以合资加工厂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股东同意外,禁止股东与本合资加工厂进行交易;

  4、禁止股东从事损害本合资加工厂利益的活动。

  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股东决定除名。

  第十五条 新股东入资

  新股东入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原股东向新股东告知原加工厂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资协议;

  4、入资的新股东对入资前加工厂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可以退资的情形

  (一)合资协议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股东可以退资:

  1、合资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

  3、发生股东难于继续参加合资加工厂的事由;

  4、其他股东严重违反合资协议约定的义务。

  (二)合资协议未约定合资加工厂的经营期限的,股东在不给合资加工厂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资,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股东。

  第十七条 自然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资加工厂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八条 除名退资的情形

  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资加工厂造成损失;

  3、执行合资加工厂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资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九条 退资程序

  股东退资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资需提前90日通知其他股东,经全体股东同意退资,并签订书面协议;

  2、股东退资,其它股东应当与该退资人按照退资时的合资加工厂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资人的财产份额;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资人有未了结的合资加工厂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资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加工厂的实际情况,由全体股东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资人对其退资前已发生的合资加工厂债务,与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条 出资的转让

  股东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转让出资需经全体股东同意;

  2、股东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加工厂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按新股东入资对待;

  4、股东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资协议即成为加工厂的新股东,依照修改后的合资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5、转让出资后的加工厂股东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二十一条 加工厂的解散

  加工厂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给予解散:

  1、合资期届满,股东不愿继续经营的;

  2、合资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全体股东决定解散;

  4、股东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5、合资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二条 清算的顺序

  1、清算由全体股东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加工厂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加工厂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资加工厂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的盈余,在支付清算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按员工工资(包括医疗、伤残补助和抚恤金等费用)、税款、普通债权的顺序清偿,如仍有剩余,按照出资比例返回出资;

  6、清算后如亏损或加工厂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加工厂共有财产偿还,合资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7、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股东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加工厂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资加工厂注销登记。

  第二十三条 违约责任

  1、股东未经其他股东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股东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股东,可按退资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股东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股东私自以其在合资加工厂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资处理;由此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股东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公司法》而导致合资加工厂解散的,应当对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4、股东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资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股东决定除名。

  第二十四条 声明和保证

  本协议签署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1、股东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2、股东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股东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3、股东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五条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各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2年。

  第二十六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各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各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各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七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 3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其他方,征得他方同意后,各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 30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九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双(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壹份,深圳市公证处留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股份合同 篇8

  转让方:

  受让方:

  第一条 涂料公司现股权结构

  1-1涂料公司原是由甲方共同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省略],注册资本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的原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见“意向合同”的附件9。

  1-2甲、乙双方根据“意向合同”之约定,在双方交接涂料公司期间,甲方已自愿进行了变更登记。涂料公司现法定代表人为朱智君,注册资本为人民币[略]万元。涂料公司现股东构成、各自出资额、出资比例见附件1。

  第二条 乙方收购甲方整体股权的形式

  甲方自愿将各自对涂料公司的全部出资整体转让给乙方,乙方整体受让甲方的股权后,由乙方绝对控股涂料公司,剩余出资额由乙方决定有关受让人,具体受让人以变更后的涂料公司工商档案为准。

  第三条 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

  3-1甲方整体转让股权的价格以其所对应的涂料公司的净资产为根据,并最终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有效评估报告为准(附件2)。

  3-2根据上款所述的评估报告,甲方转让股权的总价款为人民币[略]万元整。其中实物资产价值[略]万元整、注册商标价值[略]万元整。乙方以人民币[略]万元的价格整体受让甲方的全部股权,并以其中的[略]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剩余[略]万元,即注册商标由涂料公司享有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 价款支付方式

  根据“意向合同”的约定,乙方已将总价款的65%给付甲方。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除总价款的15%作为保证金外,乙方将剩余总价款的20%全部给付甲方,由甲方授权的代表共同验收并出具收款凭证。

  第五条 资产交接后续协助事项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后,由乙方及其指派的工作人员正式接管涂料公司,甲方及其原雇佣的人员应积极移交剩余的相关工作,并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涉及原涂料公司的一切事宜合理地履行通知、保密、说明、协助等义务。

  第六条 清产核资文件

  甲、乙双方依据“意向合同”的约定,对涂料公司的资产预先进行了全面交接工作,在此交接工作期间所形成的真实、准确、完整的涂料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双方认定的资产交接清单作为本股权收购合同的附件3和附件4。

  第七条 涂料公司的债权和债务

  7-1本合同生效之日前,甲方个人及其经营管理涂料公司期间公司所发生的一切债务全部由甲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全部归甲方享有,甲方承诺本合同生效之日原涂料公司的一切债权及债务已全部结清。

  7-2本合同生效之日后,乙方对涂料公司经营管理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及债务,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权利交割

  本股权收购合同生效之日,甲方依据《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所享有的一切权利正式转让给乙方,乙方及其决定的受让人依法正式对涂料公司享有《公司法》及涂料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所有权利。

  第九条 税收负担

  双方依法各自承担因本合同的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应缴纳的税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各自的债务问题而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的,违约方应及时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按总价款的5%向守约方给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补充、修改

  未尽事宜,双方在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后,方可进行补充、修改。由此所形成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附件

  以下附件为此合同必要组成部分(第3项以后为哈尔滨市涂料有限公司变更后的证照):

  1、双方签订《股权收购意向合同书》;

  2、哈尔滨涂料有限公司第六次股东大会股权转让决议;

  3、税务登记证;

  4、临时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第十三条 附则

  13-1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最终股权收购合同,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3-2本合同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省略)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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