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份合同

时间:2020-10-01 20:01:22 股份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企业股份合同三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企业股份合同3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企业股份合同 篇1

  甲方:(管理决策人。)

  乙方:(共同经营人。)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就入股出资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场所位于

  二、经营范围:

  三、甲、乙双方姓名

  1、甲方:

  2、乙方:

  四、经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出资方式及数额

  1、甲方以(公司营业执照和20台电脑)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2、乙方以( 20台电脑 )出资,折合人民币元;

  (乙方给予甲方(壹万伍仟元整)做为入股保证金。以保证在经营期限内不退股,待经营期限届满乙方退出股份时矛以返还。)

  3、甲、乙双方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元。公司经营期间双方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示分割。

  六、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

  公司一般在_________进行财务结算,甲方按_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乙方按______分取利润或分担亏损;(未经协商同意单方面造成损失由个人按实际损失承担)

  七、退股

  入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入股人可以退股:

  1、经营期限届满,乙方不愿继续经营;

  2、需有正当由方可退股;

  3、经营期限届满经甲,乙双方同意可以退股;

  4、甲,乙方发生难于再继续股份经营时可以退股。

  5、乙方退股需提前__月告知甲方并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退股。

  6、未经甲方同意而自行退股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解散与清算

  公司股份营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1、经营期限届满,甲,乙双方不愿继续经营;

  2、甲,乙双方决定解散;

  3、经营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4、双方解散后,企业应当依法进行结算。

  5、经营终后,甲,乙双方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九、经营终止后事项:

  1、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2、清算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双方出资多少,先以双方共同财产偿还,双方财产不足清偿部分,由双方按出资比例承担。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协议一式 份,自双方签名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

企业股份合同 篇2

  编号(_________)股改字第(_________)号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

  甲方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是根据_________市政府【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和_________市工商局【___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号文件依法从事国有、集体性企业股权转让挂牌交易、鉴证,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见证以及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的机构。

  第一条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词句和表述在本协议中应按如下解释:

  1、股份制改造:甲方作为有限公司由目前的有限责任公司状态变更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或者甲方作为发起人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形态,并在乙方登记托管的过程。

  2、股权转让见证:为配合股份制改造,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为甲方出具《股权转让见证(鉴证)书》(详见附件1乙方《股权转让见证业务指南》)。

  3、股权登记托管:完成股份制的改造后,甲方为乙方办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以促进乙方的股权交易和融资渠道顺畅(详见附件2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登记托管业务指南》)。

  4、工商代理变更登记:乙方根据甲方授权,代为办理甲方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第二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法定注册资本门槛降低的外部形势,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外结合疏通公司的融资渠道。甲方委托乙方作为其本次股份制改造的服务机构(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期限

  甲方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之日止。

  第四条 股份制改造服务的内容

  1、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参与甲方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根据甲方各股东的具体要求起草关于股份制改造的股东会决议并由甲方各股东签字确认。

  2、受甲方或者甲方股东的委托并根据股东签字确认的法律文书,乙方为甲方股东代为办理如下股份制改造事宜:

  (1)设计股份制改造方案交甲方各股东审议后确定(内容可能包括公司的股权重组方案、资产和财务重组方案、内部治理机构的调整方案等);

  (2)拟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章程、创立大会股东会决议的起草;

  (3)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股权转让见证事宜;

  (4)联合中介机构提供股份制改造中的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报告、验资报告等法律文件;

  (5)代理股份制改造中可能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3、甲方完成股份制改造后,乙方为新设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登记托管服务。

  第五条 股份制改造期间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决定采取何种股份制改造方案;

  (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工作并提出合理要求;

  (3)甲方必须保证所提交给乙方的股份制改造必须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否则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在股份制改造期间,甲方认同并遵守乙方参照的主管机关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制订和修订的各项业务规则及其相关细则;

  (5)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所交服务费用乙方概不退还。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股份制改造服务;

  (2)乙方不得泄露股份制改造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中途解除合同,否则应退还甲方所交服务费用全部退还,但因甲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除外。

  第六条 股份制改造的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合同书签订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股份制改造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给乙方;

  2、在完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当年的股权托管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元。以后每年度的股权托管服务费,甲方应在本合同每年度期满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一次性足额支付。

  3、甲方股份制改造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后,由乙方统一在指定的报纸上按照规定的格式发布股份制改造及登记托管信息的公告,甲方承担公告费用_________元。

  4、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股权托管服务费的,乙方有权停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按照未付金额日千分之三的标准向甲方收取滞纳金。

  5、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主管机构或其它政府有关部门对以上标准进行调整,则以新颁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第七条 合同终止情形

  1、甲方的股份制改造事宜全部完成并在乙方交易所登记托管;

  2、甲乙双方的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 合同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的事宜及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律程序解决。

  第九条 其他的事宜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授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

企业股份合同 篇3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受托人(乙方):_________

  在企业股份制改革中,甲方为申请改组及上市发行股票,为使该项工作中的有关法律事项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甲方特委托乙方办理该项工作的有关法律事务,乙方将对甲方的改制及上市发行股票之有关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此双方特议定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中国注册律师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务。

  二、乙方律师应本着实事求是、对社会公众负责的原则认真对有关事项进行审核。

  三、甲方应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律师提供有关文件资料;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虚作假,有权终止本合同,依约收取的费用不子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应双倍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乙方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事务如下:

  1.订公司上市采取的方式及出具意见;

  2.审查或草拟发起人协议及有关董事会决议;

  3.审查或草拟上市申请报告;

  4.审查或草拟上市公司章程;

  5.与会计师、资产评估师就重大问题进行磋商,若有必要得签署一项备忘录;

  6.出具上市法律意见书;

  7.起草招股说明书中准备披露的事件的说明等。

  六、如乙方在办理上述事项中违反事实作出明显错误的结论,致第三人对甲方提出索赔,乙方愿承担相应的责任,但乙方赔偿额度不超过乙方依本合同收取甲方律师费的叁倍。如在办理该事务中出现的错误是因甲方的原因所致,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七、乙方完成本合同事项,甲方须于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律师费,律师费按_________标准收取。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订立之日起至招股说明书见报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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