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

时间:2020-03-05 08:31:45 雇佣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雇佣合同3篇

  随着社会公众的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后则有法可依,有据可寻。还在为写合同苦恼吗?其实写合同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关于雇佣合同3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品】雇佣合同3篇

雇佣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为了使老人晚年过的快乐幸福,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共同约定

  1、家政服务包括: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包括日常护理、洗衣、洗澡、安全监护等)、做饭、打扫卫生、确保甲方男女主人不在家时的安全。

  2、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元(大写:元)作为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工资支付应在乙方服务满月后十日内发放上月劳务报酬)

  3、甲方愿意接受乙方提供家政服务,并履行下列(二)的承诺;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聘请,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并履行下列(三)的承诺。

  4、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辞退乙方。乙方因人为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享有诉讼权利。

  二、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以支付劳务报酬的形式,聘任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

  2、甲方在家时可主动减轻乙方的劳务,如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等。

  3、甲方应以平等、和蔼、宽厚的态度对待乙方。

  4、甲方应及时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乙方劳务报酬的计算按公历月为计算单位。

  5、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服务所需必要的基本条件并承担乙方的食宿。

  6、甲方不承担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的任何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医疗费用。

  7、甲方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的要求应当予以考虑,并协商解决。

  8、甲方(包括老人)认为乙方没有按约定的事项例行职责,要求乙方改正无效时,有权辞退乙方。

  9、甲方根据实际情况或者不需要提供家政服务时,可辞退乙方,终止服务、解除协议。

  三、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以接受甲方劳务报酬为前提,自愿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

  2、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尽量做到使老人满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饭菜可口(除主人特别安排外由乙方合理安排调剂)。

  3、乙方在尽职尽责照顾老人时,非人为因素造成老人发生意外,甲方不得追究乙方的责任。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明确主人与服务的关系,对甲方提出正常的批评意见和改进意见,应自觉接受和改进。

  5、乙方对甲方的老人言语过激和不讲道理的行为应给予谅解。

  6、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属临时用工,在服务期间不得按国家工作人员的标准提出休假,但甲方应为乙方每月提供一到两天探亲假期,探亲往返车费乙方自行承担,假期可以累计使用。不得找借口向甲方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和健康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补偿的要求。

  7、乙方以搞好为甲方服务为前提,不得干涉或在外宣扬主人家庭涉及家政服务之外的任何事情。乙方未经甲方主人允许,不得将闲杂人员和陌生人带入家中。

  8、乙方在服务期间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平等的基本权利。对于要求甲方合理改进和必须完善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建议权,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

  9、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应及时向甲方请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批准。乙方有权利提出辞职,但在提出辞职时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简要说明辞职理由;乙方辞职、协议终止。

  四、附则

  1、协议之外需要约定的事项由双方协商,发生异议时以本协议为准。

  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雇佣合同 篇2

  ________ 公司(以下称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国家、上虞市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雇佣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为我公司员工。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定本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经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 种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 年,至 年 月 日止。

  2. 无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产经营发生变化或在定期考核中发现乙方未能认真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劳动义务而依法予以终止外,其他终止条件为: 。

  3. 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终止。

  新招收、调入、统一分配人员的劳动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个月内为试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务

  (一)乙方职位是 __________ 。

  (二)在合同期内,甲方将可能指派乙方于其它职位。

  三、工作时间

  甲、乙双方约定实行以下第 项工时制度:

  1、标准工时工作制;2、不定时工作制;3、综合计算工作制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

  五、劳动报酬

  (一)乙方工资分配形式、标准:

  1.甲方按照政府有关企业职工工资,特别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工资形式和工资标准。

  2.乙方试用期工资为人民币 元/月,试用期满乙方起点工资定为人民币 元/月。甲方可按企业工资制度调整乙方工资。

  (二)甲方每月如期发放货币工资。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后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资。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时和休息日加班无法安排补休的,按不低于国家(含省、市)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其中:① 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支付不低于工资150%的加班工资,如加班时间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资;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资;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资。但乙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工作时间应以一定周期综合计算,属加班时间部分,应按加班工资计发。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甲方应按本条第1项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规定的失业救济标准发给乙方生活费。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经甲方批准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以及依法享年假,探亲假、婚假、丧假、计划生育假、女职工劳动保护假期间,甲方按本合同确定的乙方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六)如甲方克扣或无故拖欠乙方工资,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资,低于本市最低标准支付乙方工资的,均应予补发,并应按国家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六、保险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需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同时甲方应定期向乙方通告缴纳社会劳动保险基金情况。

  (二)甲方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给予女工五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劳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计划生育子女的劳保医疗待遇。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间的保险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关社会工伤保险规定执行;医疗终结,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由甲方按规定给予办理提前退休;属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费等,按不低于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一次性优抚金、生活补贴、供养直系亲属死亡补助费等,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由社会劳动保险公司或甲方分别计发。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产期间,乙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休假、劳动保险、医疗等待遇不变。

  (七)乙方其他各种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执行。

  七、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和标准,包括有关女职工、未成年工(16周岁至未满18周岁的职工)的劳动保护规定和《广东省劳动安全卫生条例》,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国家先培训后上岗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则培训以及其他的业务技术培训。乙方应参加上述培训并严格遵守其岗位有关的安全卫生法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则。

  (三)甲方根据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和有关规定,发给乙方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并按劳动保护规定定期免费安排乙方进行体检。

  (四)乙方有权拒绝甲方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八、劳动纪律及奖惩

  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员工守则》及各项管理制度,甲方有权对乙方履行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考核和奖惩。

  九、续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届满即自然失效,双方必须终止执行。如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合同。

  2、如甲方因生产经营情况变化,调整生产任务,或者乙方因个人原因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并由双方签字(盖章)。如甲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1.乙方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费出国留学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销、解散、歇业、关闭、宣告破产;

  5.本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事件)已经出现。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的行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或送劳动教养的。

  5.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胜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属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达到残废标准一至四级的,应同时按规定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停工医疗期计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于《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标准执行;

  7.劳动合同期虽未满,但甲方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或生产任务不足,确需按规定裁减有关人员的;

  8.甲方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确需按有关规定裁减人员的;

  9.甲方经批准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改进生产条件,无法在企业内部调剂安排的富余职工;

  10.其他符合国家、省、市规定的可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没有相应保护措施,严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4.甲方不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缴纳退休养老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劳动合同,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权益的;如乙方依据上款第2项至6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七)乙方非依据本合同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应依约承担的责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终结期内或医疗终结后经市、县级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属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或医疗期虽满但经区级以上医

  院证明仍确需住院治疗的;

  2.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职工在孕期、产假期、哺乳期内的;

  3. 乙方经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规定期限内的;

  4. 符合国家、广东省、广州市有关其他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规定的。

  (九)除试用期内或职工被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别规定等情况外,甲乙双方终止、解除、续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提前时间不足者,按相距的实际天数,以乙方当月工资收入的日平均数额计算补偿给对方。

  (十)甲方应按规定为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办理填发《职工劳动手册》、转移档案等有关手续,为乙方办理待业登记、领取失业救济金提供方便。

  (十一)甲方租赁给乙方居住的房屋,双方应签订住房合同。甲乙双方因各种原因解除或终止本劳动合同时,有关住房问题按住房合同规定办理。

  (十二)若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乙方应将合同履行期内交给乙方无偿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术资料等,如数交还给甲方,如有遗失应予赔偿。

  (十三)乙方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条件,甲方应按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办理。

  (十四)甲方在合同期内解除劳动合同按《广州市劳动局转发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发给乙方经济补偿金、医疗补助费。属试用期内或因乙方被作违纪辞退、除名、开除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甲方不发给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

  十、违反合同承担的责任

  (一)一方违反合同,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或责任大小,予以适当赔偿。

  (二)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并相应变更本合同有关条款。培训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无故不履行培训合同,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对方的损失。

  (三)劳动合同期未满,又不符合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双方约定的其他可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条件,在未经对方同意而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按政府有关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独自承担的违约赔偿损失的金额超过上年本人全部工资收入部分,可以减免。但属教育培训费、住房或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方面的损失赔偿除外。

  十一、调解和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无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天内向甲方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不服的,可于收到裁决书十五日内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合同之修正:

  对于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双方共同签署,以书面形式承认的才能生效。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所管辖,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北京市有关劳动管理新规定不符,双方按新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雇佣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单位):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住址: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就甲方招用乙方一事,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工作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四街商会大厦12层。

  第三条、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在甲方 部门(或岗位)担任 职务,乙方具体工作内容按照甲方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

  2、若因乙方不胜任该工作,甲方可调整乙方的岗位并按调整后的岗位确定乙方的薪资待遇;如乙方不同意调整,甲方可以提前30日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按照国家规定发放。

  3、在工作过程中,因乙方存在严重过失或者故意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工作时间:标准工时制,甲方原则上保证乙方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根据具体需要安排,乙方应当服从。

  2、休息休假:甲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排乙方休息休假。

  第五条、劳动报酬:乙方月工资标准为人民币 元。

  第六条、社会保险:

  1、甲方按照国家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2、依法应由乙方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甲方从乙方工资中直接扣缴,乙方不持异议。

  第八条、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和完善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九条、乙方必须保守工作期间知悉甲方的各种商业秘密、知识产权、公司机密等任何应当保密的事项,否则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承诺在签订本协议时,未与其他任何单位保持劳动关系或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否则,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单独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

  1、若乙方需解除劳动合同书,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

  2、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乙方应当将正在负责的工作事项以及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财务与甲方指定的工作人员进行交接.因乙方原因未办理交接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3、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乙方依法应获得经济补偿金,在乙方未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前,甲方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十二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本着合理合法、互谅互让的原则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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