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合同

时间:2021-03-06 18:18:32 雇佣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雇佣合同汇总八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雇佣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雇佣合同汇总八篇

雇佣合同 篇1

  劳动合同从雇佣合同发展而来,本质上没有多大区别,极为相近。劳动关系是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的社会劳动关系,规范的对象都是劳务的提出与劳务之受领。但在我国现实人口众多,不能完全实现就业情况下,两者的规范、调整及法律后果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合同。主要区别是:

  (1)二者的历史不同

  雇佣合同的历史久远,自从奴隶社会剥削的存在,人类的劳动关系中就开始有了雇佣关系,随着劳动交换的需要而逐渐产生了雇佣合同。劳动合同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较为发达的十七世纪的雇佣合同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性质不同

  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3)目的不同

  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而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4)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

  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而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5)主体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劳动者在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后,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必须承担一定的工种或职务工作,受雇人与雇用人间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受雇人的劳动须“在于高度服从雇方之情形下行之”。而雇佣合同既可以一方为公民,另一方为单位,也可以双方均为公民,且雇员不成为雇主的成员。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6)法律调整不同

  劳动合同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我国合同法尚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规制。

  (7)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争议应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仲裁机构或法院可以裁判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同样,合同解除应遵循一定的法定程序。而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雇佣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筹备组)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正在筹备设立中;

  2、乙方同意为甲方筹备组提供劳务,获得报酬;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期限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甲方设立完成之日止。

  2、双方任何一方均可提前____日通知对方,提前解除本合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工作内容、地点与报酬

  1、乙方工作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报酬标准:__每月元;每月______前发放__;

  上述报酬为__税前/税后__标准。

  4、乙方指定收款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

  5、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发放报酬。

  6、补充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特别约定

  1、甲乙双方不建立劳动关系,甲方无需承担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包括无需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2、如甲方为乙方出资购买了保险(包括但不限于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但甲方无义务必须购买),则一旦发生应由甲方承担责任的事宜,保险赔付金额应计算在甲方的赔偿金额之中。

  3、甲方取得营业执照后,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自动由新设立的公司承担。双方如另行签订劳动合同或其它合同,则权利义务以另外的约定为准。

  如甲方未能取得营业执照,则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由甲方发起人承担。

  4、如甲方取得营业执照后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则乙方根据本合同提供劳务的期限__计入/不计入__双方劳动关系的工作年限中。

  四、其它

  1、本合同经甲方代表与乙方签署后生效;

  2、本合同签订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雇佣合同 篇3

  1、合同主体方面的不同

  (1)用工主体的要求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的用工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依照《劳动法》规定,劳动关系中的用工主体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同时包括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非法用工单位(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由于劳动合同的用工主体不能为自然人,所以当用工主体为自然人的时候,用工主体和提供劳务者建立雇佣关系。当用工主体为单位时,就要通过其他方式进行分辨两者之间是什么关系,区分方法后面详述。

  (2)主体地位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中雇佣方和受雇人两者主体地位是平等的'。它们之间是一种“劳务”与“报酬”之间的交换,受雇人可以不遵守雇佣方的内部规定,受雇人还可以同时选择给两家以上的雇佣方提供劳务。

  劳动合同中主体双方具有一定的隶属、管理关系。劳动者是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应当遵守其内部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领导与安排。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只允许劳动者在其一家单位上班。

  用人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和奖励惩罚措施可以约束其内部员工,但未经受雇人同意却不得约束受雇人。受雇人只需要按照雇佣契约完成工作任务,无需接受雇佣人的其他无关指示。

  2、合同的权利义务和国家干预程度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是一种私法上的关系,强调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自治,只要当事人双方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违反公序良俗,国家就不予干预,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民事法律规范。

  劳动合同也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的体现,但《劳动法》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以及工作时间、最低工资、休息制度、工伤保险等均有明文规定,体现国家强制力对劳动关系的干预,一定程度约束了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其权利义务的调整主要参照《劳动法》。

  3、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劳务(雇佣)合同纠纷应当按照民事争议处理,而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处理。按照现行的劳动法律规范,发生劳动争议必须先进行劳动仲裁,如果不服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而雇佣关系中发生纠纷,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需要经过仲裁程序。

  4、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的。劳务(雇佣)合同的法定形式除书面的以外,还可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加以规定。

  (二)实务中的操作

  在《工伤保险条例》颁布前,司法机关一般通过审查用人单位是否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来区分是劳动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用人单位具有营业执照或依法履行了登记、备案手续,则被认定为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反之被认定是雇佣关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后,由于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和劳动者发生的劳动关系也按照劳动关系处理,不能再按照主体资格来区分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

  目前实务中的操作不尽相同。有些劳动仲裁部门依然采用审查主体资格的办法,遇到涉及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向其申诉的案件即不予受理,于是有些法院对于不符合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争议的案件直接以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一些法院受理案件以劳务(雇佣)合同纠纷为案由,在审理中却援引《劳动法》。当事人在起诉时也有意识的选择有利于自身利益的方式,比如有些劳动者在非法用工单位发生工伤后,本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处理,但是实践中有些当事人为了取得精神损害抚慰金,却更愿意选择按照人身损害赔偿起诉。

  (三)总结

  1、劳务(雇佣)合同的形式

  劳务(雇佣)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形式:

  (1)帮工形式。

  ①家庭帮工。如家务钟点工、保姆、家庭教师、家庭护士等。

  ②农村帮工。如雇请他人代为耕作等。

  ③工作事务帮工。如单位请人临时搬运货物、看门、扫地、“棒棒军”等。

  (2)承包人雇工形式。主要是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自然人)与总承包人、分包人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由该承包人招聘雇工从事该劳务作业,城市中建筑工地上的农民工就大多属于这种情况。

  (3)合作型雇工形式。雇主一方面雇佣人提供劳务,一方面自己也从事该工作,比如个体出租车老板雇佣另外一名司机和自己一起合作分时间段开出租车等。

  (4)返聘形式。离退休人员退休后在受聘从事一些工作,比如为企业看门的老大爷,为单位扫地的老大妈等。

  (5)劳务派遣形式。劳务派遣协议涉及到三方关系,即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即用工单位,以及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

雇佣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联系电话: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1、本合同于年月日至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2、甲方招用乙方担任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职责及工作的质量要求按甲方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能胜任工作时,甲方有权解聘乙方。

  三、工作内容和要求

  3、工厂执行标准工时制,乙方每天工作时间8小时,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工资待遇和保险待遇

  4、乙方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元。

  5、甲方在每月日发放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6、甲乙双方依法参加工作保险。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7、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爱护甲方财物,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维护甲方利益,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教育。

  8、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雇佣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拓展美容事业,增加就业门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聘用协议: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 ,即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职责与待遇

  (一)职责

  1、甲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工作,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保质量地完成工作;

  2、乙方必须无条件地遵纪守法,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遵守职业道德。认真接受教育和培训,服从领导安排完成具体任务。如有异议,只能直接向部门负责人或本公司领导反映,不得随意宣扬。同事之间团结共时,礼貌待人,不得挑拨离间,闲话他人,讽刺打击,出口伤人。

  3、严格按照工作和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并能灵活应用;

  1、好学上进,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礼貌待客。

  2、爱店如家,时刻维护公司形象,爱护店内一切设施、财物等。

  (二)甲方责任

  1、为保障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甲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及所需的产品、仪器;

  2、甲方会对乙方进行法纪、规章制度,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的培训,以不断提高乙方思想素质和业务技能;

  3、甲方如需派乙方前往公司学习,甲方为其支付学费,车旅费

  (三)合同的执行、变更、解除和终止

  1、为确保乙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必须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培训期间消耗产品费用,以后正常工作产生业绩额补贴每月元。

  2、甲方因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经甲方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

  3、下列情况,甲方可解除合同:

  ① 乙方在试用期,甲方发现其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 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甲方管理制度,乙方应被辞退;

  ③ 乙方患病或受伤,医伤期满后,不能继续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时;

  ④ 甲方歇业,停业期间或宣告解散。

  4、下列情况,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甲方不能按照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

  ② 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则,侵害乙方合法权益。

  2、若乙方需接受劳教以及刑事处分,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3、任何一方解除合同,必须提前三十日通知对方;

  4、合同期满,终止执行。是否续签,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如不终止执行又不履行续签手续,视为续签手续,视为续签同一合同期限。

  ( 四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均应自觉、积极,完全履行相应的义务。如一方违约,该方除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无过错方有权终止合同的履行。

  ( 五 )劳动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尚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但未能达成一致,均可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雇佣合同 篇6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农业种植发展的需要,雇佣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务服务,经双方协商订立正式《劳务雇佣合同书》如下:

  一、合同期限

  第一条 雇用期限 年,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如双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协商续签劳务雇佣合同。

  二、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条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承担________________工作。

  第三条 乙方工作应达到甲方规定该工作的要求和甲方对该工作之特别规定。

  第四条 乙方每周工作时间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时;乙方应按照工作职责保证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和任务。

  第五条 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管理。

  第六条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承接与乙方职责相关的个人业务。

  第七条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担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条件。

  三、劳务报酬

  第八条 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标准为_______元/月。

  四、合同的终止与解除

  第九条 合同期满如未续签,则视为《劳务雇佣合同书》自行终止。

  第十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不听从甲方安排和管理的;

  (二)严重违反甲方有关规定及按照本合同约定可以解除劳务合同的;

  (三)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五、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内,根据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范围,劳务报酬等事项也将做出相应调整。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安排。

  乙方在合同期内承担的甲方安排的工作,乙方不得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离职。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

雇佣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云南省个体经商户、私营企

  业雇工劳动管理暂行管理办法》,甲乙双方以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

  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开始 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 甲方每月支付乙方工资元。

  第四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一个月内甲方保证乙方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付乙方加班费。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雇佣合同 篇8

  案情简介

  原告崔某以在淄博某建材市场为各商户提供装卸劳务为业。20xx年5月5日中午12:30许接被告谢某电话去被告仓库装货。在货物装卸过程中原告下车时不慎受伤致右脚踝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后诉请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30000元。在诉讼中,原告脚伤被鉴定为9级伤残并将诉讼标的变更为137000元。

  办案思路及心得

  接受委托后,刘律师向当事人详细了解案情,查找了包括《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劳动关系之辨析与建构》在内的大量关于雇佣关系方面的学术文章,并与康桥淄博同事就该案进行了深入探讨。有人认为双方构成雇佣关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人认为现行法律法规对雇佣关系的解释和处理不明确,而且根据最高法院民事证据规则精神,是否构成雇佣关系要由用人单位举证,法院有可能最终认定雇佣关系成立并判令被告赔偿。

  刘律师则结合本案案情及自己多年的办案经验,通过对搜集的学术论文、现行法律规定等材料综合分析,认为该案中的原告系流动于淄博某建材市场的没有特定雇主的众多劳务工之一,每天在市场上自主承揽装卸劳务并为不特定的商铺服务,服务结束即行报酬结算走人,可自主再为其它商铺提供类似服务,其与被告之间仅是基于《合同法》调整的纯粹经济合同即承揽合同关系,而非具有人身依附关系并受用人单位管理、服从用人单位安排并遵守其规章制度的雇佣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被告作为定作人,不应对原告作为承揽人在从事劳务服务时的自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确定代理思路后,刘律师于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基于自己代理观点的民事答辩状,同时向法庭提交《通知证人出庭作证申请书》申请通知法庭通知建材市场其他5个业户出庭作证,进一步佐证自己观点。同时,庭前与承办人进行了电话沟通,为案件审理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裁判结果

  在法庭调查时,法庭主要围绕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雇佣关系及原告损失情况两个争执焦点进行了审理。一审法院通过对原告的法庭询问查明:原、被告之间没有劳动合同和固定工资;被告每次装卸货物时电话通知原告,原告带几个人、带谁去装卸货物由其自己决定;被告按装卸货物的多少支付其报酬,一般都是当天结算;原告除了给被告装卸货物外,也给其他客户装卸货物,同样是按照货物的多少获得报酬。

  一审法院认为,原告以自己的体力劳动获得报酬,被告以不特定的提供劳务人为给付对象,按照货物数量支付报酬。当被告有货物需要装卸时,被告打电话找原告装卸货物,双方即以默示方式建立了一种合同关系。这种习惯仅是双方合同成立的一种便利条件,并不是事实雇佣关系的形成。在这一合同中,原被告双方仅就临时装卸货物达成协议,至于原告及其他人如何分工装卸货物,均由其自己确定,被告仅按货物的数量一次性支付报酬。

  原告提供劳务的行为不受被告意志的左右,无须服从被告的监督管理,原被告双方并没有形成人身依附关系,货物装卸完毕并给付报酬后双方合同关系即告终结。因此,原被告之间并非雇佣关系,原告要求被告作为雇主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37000元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之规定,驳回原告崔某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后,原告以一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为由,向淄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提供两名证人出庭作证和与被上诉人谢某的通话录音支持其上诉请求。

  在二审开庭时,刘律师就上诉人出庭证人和录音证据的瑕疵提出异议,并就双方系承揽合同关系而非雇佣关系进行更加全面的阐述。最终二审法院认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构成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和国合同法》第251条约束的承揽合同关系。上诉人是在承揽的???卸工作中受伤,与被上诉人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被上诉人作为定作人,不对上诉人作为承揽人的自身伤害承担赔偿责任。并最终裁定: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劳务关系、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在司法实践中是经常容易混淆并难以区别判断的三种法律关系。本案的代理思路和法院的判决理由为以后代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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