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时间:2021-05-23 11:20:55 合伙合同 我要投稿

【精华】合伙合同范文集锦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合伙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华】合伙合同范文集锦10篇

合伙合同 篇1

  订立协议单位: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

  营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市(县)公司地址:隶属:____经济性质(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元。

  甲方投资元,占投资总额%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元:

  厂房:元,折旧率为每年%

  机械设备:元,折旧率为每年%

  专用工具:元,折旧率为每年%

  土地征用补偿费元

  专利权:元

  商标权:

  技术成果:元

  乙方投资: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

  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

  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

  乙方: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

  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

  乙方: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

  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人,由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公司的主管会计由方推荐,方推荐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

合伙合同 篇2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于XX年*月*日正式注册成立。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

  ****是由***、***、***三位股东合资创办,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4%;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股东***:占股份总额的33%。

  公司自成立以来,由于经营管理不善,目前累计亏损 2 万元,由于自身原因***提出退股请求,经股东会议研究,同意其退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股东***自愿放弃所持有的所有股份,并按亏损比例拿出 0.66 万元弥补公司亏损。

  2、***退股后,公司股东***持有公司51%的股份,***持有公司49%的股份,公司盈亏由股东***及股东***负责,与***不再有任何关系。

  3、***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技术。公司盈亏及所需资金按投资比例分担。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由***、***、***各持一份。

  5、本协议由***、***、***三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6、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 日

合伙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共同投资人就共同出资在xxx市xxxx区设立 有限公司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全体投资人情况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

  丙方: (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地址: 法定授权人姓名: 职务: 国籍: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营者,依次称丙、丁……方。)

  二.全体投资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三.利润分享和风险承担

  甲、乙、丙方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全体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在注册资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四.出资的转让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需征求其他各方意见,在同等条件下,一方转让时,其他各方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协议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1.共同投资人增加或变更;

  2.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被依法撤销或破产; 发生投资人难以继续共同的投资的其他事由,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六.违约责任

  1.由于甲、乙、丙方任何一方行为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赔偿。

  2.甲、乙、丙方任何一方未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及方式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3.由甲、乙、丙方任何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三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三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七.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八. 争议的解决

  选仲裁时: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北京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______国______地______仲裁机构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或者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仲裁。仲裁在被诉人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程序暂行规则进行仲裁。在(被诉人国名),由(被诉人国家的仲裁组织名称)根据该组织的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都有约束力。(注:上述三种方式仅能选一。)

  选诉讼时: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在仲裁过程中,除三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或者(注:如不采取仲裁解决争议的话)在诉讼过程中,除三方有争议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协议应继续履行。

  九.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方另行协商。

  2.本协议一式 份,由三方于 年 月 日 (地点)盖章及授权代表签署后生效。 甲方: 乙

  方: 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地点)

合伙合同 篇4

  甲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丙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丁方: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注:(以下可以根据实际合伙人数再增加)

  甲乙丙等各方经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现就合伙开店,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

  合伙各方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协定,各方共同恪守。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双共同经营座落于路号的名称或字号(暂定)为 店。经营范围为: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合伙期满后,经各方同意可以续签或延长。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

  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各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合同 篇5

  合伙人甲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于__年__月__日共同出资购买一辆汽车,该汽车品牌为____,型号为____牌照号为____(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 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 ,合伙车辆价款为_____万元,购置税、首次购买车辆保险费等总价款为____万元。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出资_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价款)____%;乙方出资___万元,出资比例为(占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双方经营合伙车辆的利润所得及风险负担,按阶段进行分担。第一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用于各方收回购买合伙车辆的价款_____万元。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第二阶段:甲方按____%,乙方按____%对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进行分配。此阶段发生的事故风险、经营风险、各种税费等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按此比例进行分担。

  2、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将合伙车辆进行转让、出借、担保等处分行为。违反本条约定,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3、双方一致同意由_____担任合伙车辆的驾驶员。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更换驾驶员。如甲方擅自更换驾驶员造成事故伤害,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该事故不负责任。

  4、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5、甲乙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甲方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与乙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或亏损,并由双方按本条第一款所约定的比例进行利润分配和亏损承担。

  6、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应当通知另一方,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第三条 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违约方应当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

  第四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自动终止:

  1、合伙期满;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4、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果该车届时变卖、转让或者损毁灭失后的价款或赔偿款,按照甲乙双方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五条 违约责任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第六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西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6

  合伙人:甲

  合伙人:乙

  经双方考查认定在 街合伙开设店,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 汽配店,总投资为 万元,

  甲:姓名: 出资金额 元,占投资总额的× %

  乙:姓名: 出资金额 元,占投资总额的× %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合伙合同

  第二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早1个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三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决定经营管理方针,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②购进常用货物;③,支付合伙债权;④____________。

  合伙合同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四条 每月 日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 每月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管理费、折旧提摊费(以3年为计算准则,作为装修及硬件设备更新之用),是为

  当月纯利润。红利按每月纯利润之金额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月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五条 合伙

  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权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权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缩短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三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协议,应承担总投资10%的违约金。

  第八条 各股东决不允许私自动用店里吧台的营业额,这个要与收银员讲好,收银员要注意 吧台少了钱收银员要负责

  第九条 以上合同若有衅待,按甲、乙 丙三方同意后更正之。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合伙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 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月__日共同出资购买品牌为进口中联,公交车一辆牌照号为湘DY8596(以下简称为合伙车辆),该车发动机号: _______,底盘号:_________ ,合伙车辆价款为14.8万元。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双方首付款出资共14.8万元,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生效期间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

  2、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4、双方同意于合伙车辆正式开始运营时,由双方各自记录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并于每月31日前双方核对账目,以确定合伙车辆的经营利润并由双方按投资份额进行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自的比例承担亏损。

  三、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五、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8

  合伙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为保护合伙人的合法权益,经合伙人协商一致,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合伙宗旨

  为了促进朋友之间的友谊和加强经济技术合作,充分发挥和利用个人的富余资金,以及掌握的技术和市场信息,较好地进行经济合作,以达到促进友谊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

  甲、乙、丙三方同意,共同出资创办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地址: .

  第三条 出资比例

  各方出资所占比例为:出资总额为: 元,甲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丙方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 %.

  第四条 利润分配与债务承担

  1、利润分配:盈利的80%用来合伙人分红,分红按合伙人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来分配,其他的20%留作项目的扩展资金和维护项目的正常运行。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承担。

  第五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履行相同义务,风险共担)。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所有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申请退伙:

  a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退伙;

  c 发生非主观之合伙人难以继续参与合伙经营之事宜。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对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并按实际营业情况退回入伙时的出资金额。如盈利,按出资比例分配利润,并退回出资金额;如亏损,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在出资金额中抵扣,将款项退回退伙一方。

  2、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a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b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c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d 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a 未履行出资义务;

  b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c 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含违法以及严重影响项目经营信誉等行为);

  d 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进行内部申诉,申诉不成者可即时向人民法院申请仲裁。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4、针对未到期自行提出退伙之行为者,依照退伙时项目之经营状况:

  a项目若有所盈余,则由全体合伙成员联合决议,退回其前期出资部分;

  b若项目存在经营困难(债务或者资金周转等情况),则按照退伙时项目的财产状况按合伙时出资比例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合伙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议,无论出资多少,所有合伙人均享有表决权;

  2、听取合伙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3、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4、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之利润归合伙人共有(根据约定之期限定期进行项目盈利分配);

  5、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依照上述内容中退伙约定办理退伙手续。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依照共同努力经营项目之宗旨妥善经营、控制风险,保全全体合伙人之出资财产;

  2、分担合伙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

  3、根据出资比例,全体合伙人对经营所产生的合理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4、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聘任或指定某一合伙人负责管理财务,对整个项目的资金流动进行管理,任何活动所需要的经费都要向财务人员提出字面申请,然后由所有合伙人签字(因故不方便签字的,可以通过电话等征得合伙人同意,但事后该合伙人要补签字)。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则按实际损失承担全额赔偿责任。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 第八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项目名称继续经营原项目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项目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项目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则按照出资比例计算应承担的债务,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90天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5、合伙人违反协议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议,对其除名。

  第十一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9

  合伙人:甲,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乙,20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址: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方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合伙人入伙,退伙。

  (一)合伙企业如有新合伙人入伙时,就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

  (二)合伙人退伙,应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合同 篇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的组织和行为,维护事务所、合伙人、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全体合伙人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制定本协议。

  第二条 根据财政部《合伙会计师事务所设立及审批试行办法》,事务所由_________等_________人合伙设立。

  第三条 事务所中文名称为:_________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事务所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事务所经_________(批准机关和批准文件名称)批准,依法在_________(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职业道德,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监督。事务所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事务所的性质为合伙事务所。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六条 经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即是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团体会员,按规定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 事务所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注:不少于20年),自事务所的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在事务所经营期限届满前向审批机关申请延长经营期限。

  第八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并按协议规定的程序表决通过后,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报批和登记手续。

  第二章 事务所的宗旨、目标和经营范围

  第九条 事务所的宗旨:适应改革开放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在经济活动中鉴证和服务作用,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 事务所的经营目标是,在政府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领导下,将事务所发展为具有一定规模和较高执业水平的合伙事务所,为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

  第十一条 事务所的经营范围是(注:事务所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写)

  (一)审计业务:包括审查会计报表;验证资本;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的报告;基建预决算审计;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其他审计业务。

  (二)资产评估:企业整体评估;单项评估包括:房地产、机器设备、流动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评估咨询服务。(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三)税务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四)工程造价咨询、招投标代理:_______________(由事务所根据实际情况填写)

  (五)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会计管理咨询;设计会计制度;担任会计顾问;代理记账;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价;其他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包括培训财会人员、会计账册凭证、会计电算化软硬件用品的销售等)

  (六)当事人委托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 合伙人出资

  第十二条 事务所合伙人构成如下

  姓名

  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号码执业证书号码

  第十三条 合伙人出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各合伙人认缴总额和所占比例如下

  姓名

  出资额占合伙人出资总额百分比

  第十四条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合伙人自行确定)。

  第十五条 各方出资额应在合伙人大会批准(新设立的事务所则应在审批机关同意成立事务所批文下达后)一个月内缴足。

  第十六条 事务所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可以增加或减少(不低于法定限额)出资额。合伙人出资的增减须经合伙人一致同意,并向有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同时,在办妥变更手续后15日内将有关资料报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

  第十七条 合伙人不得私自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事务所的财产份额,也不得以其在事务所中的财产份额出资。

  第四章 合伙人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按本协议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被选举为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委员;

  (三)对事务所的财产享有收益分配权;

  (四)有权按规定查阅事务所财务账册和其他会计资料;

  (五)对事务所事务执行的质询异议权;

  (六)监督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的工作。

  第十九条 合伙人的义务

  (一)及时交纳出资;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合伙协议;

  (三)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和执业准则,谨慎执业;

  (四)认真完成合伙人大会、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交给的工作任务;

  (五)保守事务所的经营、财务秘密;

  (六)涉及事务所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主任会计师、副主任会计师、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合伙人会议报告;

  (七)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或其他负无限连带责任经济组织的合伙人;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事务所性质相同或相近的业务,不得为自己或者代表他人与事务所进行买卖、借贷以及从事与事务所利益有冲突的活动;非经合伙人一致同意,不得以事务所的财产向外提供担保。

  合伙人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所得的收入应当归事务所所有,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从事正常经营活动,由事务所承担民事责任。合伙人在从事与事务所经营有关的活动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使他人遭受伤害或财产损失时,首先由事务所的财产赔偿,不足部分,先由该合伙人承担,再由其他合伙人承担。其他合伙人在对外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该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的个人行为,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不承担责任。

  第二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事务所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注:合伙人必须在合伙协议中约定比例和分担,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的薪酬和福利、劳保待遇,由合伙人根据事务所发展状况,结合其他员工待遇一并另行商定。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人身保险、意外保险以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按政府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事务所存续其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事务所经营积累的财产以及所有以事务所名义取得的其他财产权益均为事务所财产,由合伙人共有。

  第五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的条件

  (一)持有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在符合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吸收事务所执业所必须的具有其它执业证书人员);

  (二)专职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满五年;

  (三)年龄在60周岁以内且未办理过离退休手续(含内退、病退、离岗退养);

  (四)以往3周年内没有因执业质量、职业道德问题受到刑事处罚或主管财政机关的行政处罚;

  (五)在注册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第二十七条 经合伙人会议一致同意,可以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入伙必须签订书面入伙协议。

  第二十八条 新入伙的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义务。新入伙的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事务所的账面债务及或有负债承担连带责任,但其在对外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原合伙人追偿。

  第二十九条 新合伙人入伙,原合伙人认为必要,可以对事务所资产进行评估,以决定新合伙人入伙出资额及权益比例。

  第三十条 合伙人退伙后,对退伙前事务所的债务(包括或有负债),仍应与其他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批准成立起_________年内(注:不少于5年)一般不得主动提出退伙,如因特殊情况退伙给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 事务所经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事务所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因上述原因提出退伙的,必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三条 当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应当退伙

  (一)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宣告失踪;

  (二)合伙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三)合伙人在事务所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离开事务所,不再是事务所的员工;

  (五)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上列事实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价款归原合伙人所有。

  第三十四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退伙

  (一)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

  (二)因健康等原因或丧失工作能力不能执业时;

  (三)不能胜任合伙人应承担的专业责任与经营管理工作;

  (四)其他必须退伙的情形。

  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第三十五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协议;

  (二)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

  (三)被吊销执业资格;

  (四)因违反行业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丧失职业道德,产生恶劣影响的;

  (五)有意违背协议的规定或严重违反事务所规章制度,采取不合作态度,给事务所带来严重后果的;

  (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事务所造成重大损失的;

  (七)协议第十九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

  (八)其他严重损害事务所或其他合伙人合法权益的情形。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上述原因被除名的,其退伙时财产按上月末事务所净资产中其应占份额计算。合伙人被除名后,其合伙权益必须扣除其给事务所及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部分。其权益不足补偿损失时,应以其个人财产补足。

  第三十六条 退伙人应得权益,原则上应以现金支付。一次支付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事务所应与其签订支付协议,并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自退伙之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的利息。

  第六章 组织和管理

  第三十七条 事务所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的职权为

  (一)决定事务所的发展规划和业务计划;

  (二)审议批准事务所合伙人的加入、退伙、除名;

  (三)决定事务所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选举、更换合伙人管理委员会委员;

  (五)决定事务所名称的改变;

  (六)决定修改合伙人协议和事务所章程;

  (七)决定事务所的终止及批准本所的清算方案;

  (八)决定转让、处分事务所知识产权或购买、处分事务所不动产;

  (九)决定设立分所或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

  (十)决定增资、减资;

  (十一)制定和修改事务所内部规章制度;

  (十二)通过事务所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年度工作计划;

  (十三)其他需要合伙人大会决定的事项。

  前款第(二)项按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执行,第(五)项、第(八)项规定事项需要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其他各项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十八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人到会人数达到合伙人的四分之三时为有效会议。

  合伙人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每年的定期会议为两次,年中和年末各一次,推迟和提前的时间均不得超过一个月。合伙人会议的内容和决议必须作书面记录,参加会议的合伙人必须签名。主任会计师和四分之一以上合伙人可以提议召开合伙人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合伙人提议时,合伙人会议必须召开。

  第三十九条 事务所设合伙人管理委员会,由全体合伙人选举产生,是事务所经营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由主任(主任会计师)、副主任(副主任会计师)和其他委员等若干人组成。

  第四十条 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职权如下

  (一)决定合伙人内部组织分工;

  (二)事务所部门设置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用和解聘;

  (三)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及业务标准、程序;

  (四)拟订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决算及利润分配方案;

  (五)制定事务所的经营方针及工作规则;

  (六)决定重大资产购置及处理;

  (七)拟订对外重大合同、协议的签订草案;

  (八)拟订事务所增、减资草案;

  (九)拟订合伙人协议、事务所章程修改草案;

  (十)拟订分所的设立及与其他中介机构的联合、合并草案。

  (十一)业务报告出具的最终决定权。

  第四十一条 管理委员会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由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主任指定副主任或其他委员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无特殊原因,会议应当召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时,会议必须召开。召开管理委员会会议,通常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委员。

  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会出席方可举行,主任或其他委员无故拒绝召集、参加会议时,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可以召开会议。委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的,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管理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记录上签名。

  除业务报告的出具须经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的全体委员一致同意以外,会议讨论和其他事项须经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四十二条 主任会计师是合伙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选举产生,任期_____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

  第四十三条 主任会计师的职责

  (一)对外代表事务所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职权;

  (二)主持召开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会议;

  (三)主持事务所日常工作;

  (四)提出内部管理机构负责人的人选;

  (五)根据事务所内部财务管理规定行使财务审批权;

  (六)合伙人会议或管理委员会会议授权办理的其他事项。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四十四条 事务所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纳税,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制度,组织会计核算。

  第四十五条 事务所的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四十六条 事务所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记账采用借贷复式记账法;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低值易耗品一次性摊销;递延资产采用分期摊销。

  第四十七条 事务所制定以下主要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度;工资、资金分配制度;费用报销审批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财务审计制度;会计凭证、账薄、报表管理与归档制度等。

  第四十八条 事务所财务部门每月应向主任会计师提交月财务报告,每半年向合伙人会议、管理委员会提交财务报告,年终向全体合伙人提交经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事务所的合伙人可以在每个月的月末查询事务所的财务情况。

  第四十九条 事务所根据有关规定,按期编制月度、季度会计报表、纳税报表和其他需要上报资料。同时,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审计。

  第五十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各项基金。按时清缴各项税款、协会会费、劳动保险及其他应缴款项。事务所可以用风险基金购买职业责任保险。

  第五十一条 利润分配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当年利润在弥补完上年度累计亏损后尚有结余方可分配;

  (二)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可以并入本会计年度进行分配;

  (三)年度利润总额在扣除所得税后利润中提留“共同基金”(提留比例不低于30%)后,其剩余利润可作分配。

  第八章 解散与清算

  第五十二条 事务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再要求延期的;

  (二)合伙人一致要求解散;

  (三)事务所只剩一名合伙人;

  (四)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被依法吊销。

  (五)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事务所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五十三条 事务所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在未进行清算前,不得处理事务所财产。

  第五十四条 事务所解散,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事务所解散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五十五条 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

  (一)清理事务所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

  (二)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事务所未了结的事务;

  (三)清缴所欠税款;

  (四)清理债权、债务;

  (五)处理事务所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六)代表事务所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五十六条 事务所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事务所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事务所所欠税款;

  (三)事务所的债务;

  (四)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第五十七条 事务所财产清偿债务后的剩余部分,由合伙人平均(或按出资比例)分配。事务所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由合伙人以个人财产平均(或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五十八条 事务所解散后,原合伙人对事务所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连带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第五十九条 清算结束,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事务所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事务所注销。

  第九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协议自事务所批准成立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六十一条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本协议,修改、补充后的协议效力高于修改前的协议。

  经合伙人大会同意,必须对协议修改的几种情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或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后,协议规定的事项与其相抵触;

  (二)事务所情况发生变化与协议记载事项不一致;

  (三)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本协议由合伙人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六十三条 合伙人在事务所经营过程中的争议、纠纷,应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和以事业为重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六十四条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一份,省注协一份,事务所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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