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时间:2021-03-01 16:56:13 合伙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合伙合同集合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伙合同7篇,欢迎大家分享。

有关合伙合同集合7篇

合伙合同 篇1

  合作人甲方: 身份证号:

  合作人乙方: 身份证号:

  成都市 合作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双方共同遵守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药品零售。

  第三条、出资方式

  1、合作人方式出资,计人民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合作人以元,占劲松大药房股份 %。

  2、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同财产,不得随意分割。

  第四条、盈利分配以 为依据,按 分配。

  第五条、合作人退资与转让

  1、合作:(1)需承认本合同;(2)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出合作:(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2)不得在经营不利时退出。

  第六条、本合同自签订日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九条、其他 。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合作人甲方: 合作人乙方: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为了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双方协商—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住宅、商铺门窗制作、安装合同。

  二、 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 住宅及商铺彩铝门、窗的制作、安装、清理等一切内容。

  四、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

  五、工程质量:

  1、乙方制作安装前自行对门窗尺寸进行复核,确保安装数量、尺寸准确。

  2、严格按照图纸及甲方要求施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3、严格根据甲方需求色号材判颜色、规格,保证致。

  4、住宅窗铺五金配件要求:1)玻璃为5mm浮法玻璃;2)推拉门窗配件为朝建牌系列配件。

  六、工程造价:

  住宅或商铺部分工程造价如下:

  1 (5+7+5)综合价元/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纱窗及其配件:人工费、材料费、施公管理费管理、利润、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次包死。税金检测费有甲乙双方协定。总面积约m2

  2、 (5+7+5)综合价/m2 。材料壁厚

  1.2mm包含玻璃纱窗及其配件:人工费、材料费、施公管理费管理、利润、政策性调整及

  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次包死。税金检测费有甲乙双方协定。总面积约

  m2

  3系列玻璃为 (5+7+5)综合价元/m2 。材料壁厚1.2mm包含玻璃纱窗及其配件:人工费、材料费、施公管理费管理、利润、政策性调整及合同包含的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一次包死。税金检测费有甲乙双方协定。总面积约m2

  4、圆弧增加费用:型材部分20元/米,8-12mm钢化热弯30元/平方米。5+7a+5中空热弯30元/平方米,5mm-5mm以下钢化热弯40元/米。

  5、竣工结算及合同价:住宅及商铺门窗总价款约万元,最终的价款以竣工验收合格按现场实际设计洞口尺寸结算。

  七、付款方式: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付总价款的30%,窗框安装完成付总款的40%,窗扇安装完毕付总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总款的7%,剩余3%作为保修金,剩余的保修金无质量问题一年后一月内一次性付清。

  八、工程期限:

  进场日期:随土建进度,自甲方工程管理部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

  交工日期:进场之日起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随工程整体进度,确保交工日期。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工期内完工,如逾期,每超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违约会 元整(每超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违约会 元整)因不可抗拒原因确实不能正常施工的,经甲方及监理人员确认后工期顺延。

  九、甲方职责:

  监督工程质量,协调现场关系,有权不合格工程按现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提出整改返工。

  十、乙方职责:

  1、自觉接受甲方监督,并严格按照所送型材及质量要求和国家施工验收统一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施工,验收前提交完整的检验报告、合格证交付给甲方。由甲方自行装订交工资料。

  2、负责所有的检测(包括且不仅限于抗风压试验负责有关该工程的协调、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由乙方)负责承担相关费用。

  十一、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前必须编制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施工方案,报甲方批准后实施。

  2、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冒险作业。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接受甲方、监理及总承包方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对监理人员提出的质量、安全整改事项,整改不到位不积极的,甲方有权予以处罚。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工伤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法律贵任。一切赔偿均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甲方所造成的以上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法律责任。

  十二、保修要求:

  1、该工程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保修。

  2、在保修期内,承包方维修服务电话应24小时开通并有人值守,若联系方式如有变更,承包人应在两日内通知发包人。

  3、如承包人的联系方式变更而不履行告知义务、维修服务电话无人接听、以各种形式拒接发包人维修通知,或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维修,发包人可委托他人维修,其维修费用由甲方签认为准,并由乙方双倍承担。

  4、承包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保修责任,给发包人造成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声明:由乙方提供的质量保修卡的用户、在有效期内持有保修卡的保修,无保修卡的不承担保修)。

  十三、违约责任:

  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顺延,停、窝工等损失和费用的承包人自愿放弃追偿费用和损失的权利。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的违约命。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4天内承包人仍未给予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包人承担。

  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外,并且向甲方支付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3%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及相关费用。

  十四、其它约定 :

  1、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监理的现场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水、电源,若需要场地现场加工的由甲方安排,水电费用乙方自理。

  3、因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4、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乙方应及时组织人员返工直至合格。并承担因返工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十五、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双方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代表人归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另定,补充合同内容有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合同签定日期:年月 日


合伙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登记住址:

  乙方(承租方): 电话:

  身份证号码:

  登记住址:

  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租房合同:

  一、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作为 (类)店铺使用。租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乙方应交租金元,押金 叁仟 元,共计人民币元整(¥ ),签约时一次性付清。合同期满,在房屋及相关设备设施未有损坏,钥匙已归还,以及水、电等费用均已交清等前提下,押金一次性无息退回。注:押金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用于抵扣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房租、水电费等。

  三、乙方如需续租,需在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与甲方商定,及时签署续租合同并付清相关费用。距到期60日前未完成相关手续,甲方将不保证乙方的续租权。如乙方不再续租,应在合同期满之日及时将房屋交还甲方。特殊原因无法及时交还,乙方应按日支付租金,费用为本合同之租金标准(折算为日租金)的两倍。若无正当理由拒不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租赁期间的其它约定事项:

  1. 乙方应当确保在本合同上所载明的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2. 合同期间,乙方享有法律允许范围内对所租房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有限使用权,同时应承担日常的安全与保养维护义务,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甲方。属于乙方责任范围内的损伤或损害,乙方应照价赔偿。

  (1)本房屋只可作为指定类型店铺使用,不得用来经营餐饮、水产蔬菜、娱乐以及其它各种对周边居民生活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业务!因特殊情况需转租或改作它用,事先须征得甲方同意。

  (2)爱护所租房屋。不乱涂乱划乱钉乱刻,不随意破坏装修、结构及设施、设备。置放重物应小心轻放,以免损坏地板。

  (3)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可作必要的装修。期满后固定设施归甲方所有。

  (4)尊重社会公德,做好保洁工作,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将异物扔入下水道。

  3. 乙方应当高度重视各种安全问题,尤其是消防安全,自觉并切实做到以下几点:

  (1) 遵从有关规定,自行配备相当数量的符合标准的灭火器。

  (2) 重视水、火、电的安全使用。无人照看时相关设备应处于关停状态。若房间内有大量货物堆放,应严格杜绝吸烟或使用明火。

  (3) 不在房间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或有毒的危险物品。

  (4) 如需在外墙安装灯箱广告牌,其日常安全应由乙方全权负责,甲方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4. 合同期内,乙方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相关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1) 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借或改变使用性质的(甲方不予承认乙方与第三方私自订立的任何协议)。

  (2) 乙方在房屋内存放有毒或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

  (3)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4) 乙方无故拖欠的水、电费等自理性费用总额超出押金数的。

  5. 房屋中使用的水、电、电话、网络及房租税、物业、卫生费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按时支付。

  ○ 入住日抄表:水表吨,电表度。

  ○ 收费标准:水元/吨,电元/度。

  6. 钥匙交予:卷闸门套个。期满如数归还,若欠数应赔偿换锁费用。

  ○ 乙方可自行更换门锁,但应确保不会对门及门框本身造成任何损伤。一旦更换,新锁及其钥匙的所有权即归属甲方。

  ○ 甲方将保留一份钥匙以备应急之需。甲方承诺将安全保管,绝不私自、随意使用。若乙方更换新锁,甲方有权向其索取新钥匙,乙方应予配合。

  五、本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生效,双方都不得提前解除,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不少于本合同两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但若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所有相关费用按实际情况清算。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到期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4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

  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 ,身份证号: ,籍贯

  乙: ,身份证号: ,籍贯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塑胶和金属油漆项目,总投资为20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15万元, 乙方以人民币出资5万元及技术和客户资源。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在合伙期间合伙人出资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分割。合伙终至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三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

  第五条 企业固定资产和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企业债务按照甲方60%、乙方40%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每年项目产品总销售利润的百分之十进行固定投入。销售利润分红,一年结算

  第八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贰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需要负责技术和市场开发及售后跟进,甲方负责管理及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暂定三年,自双方代表(乙方为本人)签字之日起计算,即从__ __年__月__ 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十二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本协议到期后,双方均未提出终止协议要求的,视作均同意继续合作,本协议继续有效,如果

  不再继续合作的,退出方应提前三个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书面文本,并将己方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资料及客户资源都应交给另一方。

  第十四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害。

  第十五条 协议解除

  1、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合作协议期满

  3、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 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第十六条 未尽事宜,双方可再协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等本协议有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年__月__日

合伙合同 篇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个,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第十三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约定其它承担赔偿责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6

  隐名合伙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出名营业人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兹为隐名合伙经当事人间同意缔行合同条件于下:

  第一条 甲方开设_________商行专营____________事业计共资本金人民币________元整,除甲方自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外,余人民币________元整,由乙方于本合同成立同时一次交清,甲乙方各自确认。

  第二条 乙方投入资本人民币________元整后,即为____________商行的隐名合伙人而甲方认诺。

  第三条 甲方应每届事务年度终,开具财产目录借贷对照表,以及营业损益计算书交付乙方查核。

  第四条 前条查核时,如乙方发现疑义之处,即可到商行查阅合伙人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五条 本隐名合伙损益应按照合伙出资额比例分配负担。

  第六条 前条利益的分配,应于损益计算后,五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而未支付的分配金,乙方可充作其出资的增加于甲方同意。

  第七条 关于____商行营业事务,均由甲方执行,而乙方不得参与事务的执行。

  但乙方得随时查阅合伙的账簿,并检查其事务及财产的状况。

  第八条 隐名合伙期间中,如遇亏蚀时,如果其财产不足资本额半数的,甲方应即通知乙方,而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九条 甲方与乙方所出的资本,以甲为一的比例如遇亏损时,应以此计算分担。

  第十条 本隐名合伙有效期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止共为_______年____月。

  第十一条 乙方如遇不得已事由,须中途终止合同的,应于年底为之;但须于两个月前通知甲方。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时,甲方应返还乙方所出的资本金额,并应支付应得的利益金;但因亏损而减少资本的,只得返还其余剩的存额。

  第十三条 甲乙双方间所出的资本,如不幸亏蚀净尽的,以合同终止论;但双方愿意继续出资的,不在此限。且甲方有意继续经营,而乙方亦不愿意再出资加入时,甲方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甲方如中途欲将____________商行出让于他人时,应先通知乙方,如乙方愿意按照时价受让时,应尽先使乙方受让,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而拒绝。

  第十五条 甲方如违背前条或因乙方不愿意受让,将____________商行股份出让于他人的,出让之日即为本合同终止之日。

  第十六条 甲方在合同存续中发生不测的乙方可终止合同。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订明事项依民法通则或有关法规办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出名营业人(甲方):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隐名合伙人(乙方):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7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采石场是20xx年8月依法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甲方在该企业中出资300000.00元(大写: ),占镇雄县泼机杨梅山采石场总份额的15.8% 。现甲方拟转让其持有的******采石场全部出资份额,乙方拟受让甲方出让的全部出资份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本企业合伙协议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出让其在*****采石场出资份额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应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保证其出资的份额未设定抵押、质押,保证其出资份额享有所有权和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出资份额不存在第三人追索的情形,不存在任何来自第三方的权利争议或纠纷。

  二、 甲乙双方认可:在甲方的合伙份额转让前,****采石场不存在任何债权债务。若有,由乙方享有和偿还,与甲方不存在任何关系。

  三、乙方是******采石场的原合伙人,且一直管理着采石场事务,对采石场生产经营状况与资产权益状况十分清楚,合伙份额转让后,乙方不得以“生产经营状况不好、发展潜力不佳”等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或不履行协议。

  四、乙方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不得作出任何与本协议约定或与履行本协议不一致的行为及决定。

  五、转让价款及支付:

  1、甲方将其持有的*****采石场全部的出资份额15.8%,现金300000.00元(大写: ),以420000.00元(大写:)的价格转让给乙方。

  2、乙方分三期凭据将转让款支付给甲方或甲方的代理人。 第一期:本协议签字之日,支付转让款人民币320000.00元(大写:);

  第二期: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一个月内(即20xx年1月15日),乙方凭据支付给甲方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

  第三期:本协议签字之日起二个月内(即20xx年2月15日),乙方凭据支付给甲方转让款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六、本协议的出资份额转让后,甲方不再是本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不得以本企业的名义对外从事任何活动;乙方对上述受让的出资份额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采石场的任何债权债务都与甲方无关。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转让金420000.00元(大写:)的30%(即 元,大写: )的违约金。

  八、若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行使甲方所转让的份额权属,甲方除承担违约金外,必须于五日内退还乙方所支付的所有转让金,并承担乙方支付的每笔款项之日起至该款项付清之日止同期银行利息的4倍利息。

  九、若乙方不能按期支付收购款,逾期如超过5天,还应向甲方支付同期银行利息。

  十、因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甲乙双方均可向镇雄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二、本协议签订地、履行地: 。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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