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时间:2021-03-14 10:58:23 合伙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合伙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伙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合伙合同模板合集七篇

合伙合同 篇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个,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第十三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约定其它承担赔偿责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就国际快件业务合作订立本合同,以便相互促进、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期限

  本协议签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有效期_____年。如本协议期满需要续签,双方应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完成以下事宜:

  1、在本协议续签备用处(如该处已用完,应更换新的协议书)重新签字、盖章,日期应与上年期满日相接。

  2、更换并重签适用于下一合同期限的附件一、附件二。

  第二条 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委托甲方出运国际快件,甲方应尽全力以最快的时间安排运送快件。

  第三条 价格

  甲方根据其市场公布价格、乙方的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协议的履行期限等因素,决定其对乙方的价格(见附件一)。乙方享受的实际价格,等于甲方市场公布价与附件一对应百分比的乘积。

  第四条 调价

  1、预测:甲方在预测乙方月发件量和收件地分布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对乙方的价格。当实际与预测出现较大差异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2、补收:当出现下列情况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对本协议发生之日给予乙方的折扣予以收回。

  a、乙方将本协议赋予的权利或义务擅自转给第三方;

  b、乙方将甲方提供的运单、包装等甲方专有物品转给第三方;

  c、乙方不能按时、足额给付甲方运费;

  d、在合同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快件业务转给第三方快件公司出运。(当甲方无能力提供第三方快件公司服务时除外);

  3、a、密度:甲方市场公布价格时根据标准体积重量比(6m3:1ton)制定得 。若乙方托运的体积重量比超标时,甲方有权按体积重量进行收费。

  b、加收:若发生签订本协议时无法预测的临时费用(包括当不仅限于关税、仓储费等),甲方有权额外收取这类费用,但需逐项鉴别。

  c、年审:价格百分比最少每年审核一次。如有修改,甲、乙双方应协商调整价格。

  d、本条(即第四条)规定的调价或加收,甲方应在发生后的7日内作出书面确认。

  第五条 甲方免费提供各类物料,国际dhl单证、纸箱资料等,但乙方必须保证专物专用。

  第六条 1、乙方保证所有托运货物都没有法律、条约和公约禁运的物品。

  注:*禁运物品是指国际民航组织(icao)规定的危险品、贵重品、有害材料、武器、军用装备及其零部件、非法药品或有害物品、宝石、珠宝首饰、现金、有价证卷、动植物、法律禁止的类似货物、需要特别处理或标有必要条件的货物;

  *已向我司声明,协议同意作为特别运输的不在此列;

  2、甲方有权根据自己的判断,拒收乙方补安全、不合法的托运货物。

  第七条 甲方承诺全部通过国际快件网络将乙方委托甲方的国际快件运送到目的地,并提供免费的快件跟踪查询,加急服务等。在乙方没有指定网络的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地区的不同选择优势网络渠道出货。现本公司提供的其他网络价格参考附件二。

  第八条 所有运费到付的快件,若乙方的客户在八个月内拒付,则应付运费无条件全部由乙方支付,不享受优惠折扣。

  第九条 甲方每月凭pod单证、电脑帐单,于一周内与乙方结清运费。

  第十条 甲方将派有关专业人员解决任何乙方快件的查询与投诉。如夸奖发生丢失或时间延误,乙方应自动提供有关快件的全部详细资料,如却是为甲方过错导致,将按协议第十三条款赔偿。

  第十一条 保密

  1、双方签定的本协议及其附件内容,未经对方同意,均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中得知对方商业机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名单、价格折扣、服务网络和其他商业资料),未经双方同意,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注:双方承诺:本协议终止后得两年内,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的商业机密。

  第十二条 终止

  1、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

  a、一方宣告无力还债、破产、被清算、资产被接管;

  b、对违反本协议长达30日,既未见积极补救,又未见书面说明。

  第十三条 甲方承担的责任:

  一般情况:

  1、若文件丢失或损坏,确实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票快件邮费,另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给乙方。

  2、若货物丢失或损坏,确实是由于甲方的责任,且乙方在事情发生后30天内提出,并能提供相关证明,则应免去乙方该件的邮费,另外按照货物的实际金额赔偿给乙方。

  3、快件、货物延误按照iata和华沙公约的规定执行。

  特殊情况:

  乙方按文件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填写申报价值,申报价值超过100美金 (含100美金)必须进行报关,乙方可根据自身参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甲方不承担的责任:

  1、货物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

  甲方将按照盛捷作业标准尽全力派送乙方的货物,但这不是甲方的保证,对于任何可能发生的正常延误(如海关查验、停工等),乙方不能援引盛捷作业标准来要求甲方负责。

  2、无法控制的情况

  如果遭遇甲方无法控制的情况导致货物丢失、破损或错误派送,甲方不能承担责任。这些情况包括:

  *自然灾害,如:地震、龙卷风、暴风雪、洪水;

  *不可抗力,如:战争、飞机失事、禁运;

  *货物原有的缺陷或特征(即使在收件时我们已经知道);

  *非甲方人员的行为或疏忽,如:

  —— 发件人;

  —— 收件人;

  —— 海关或其他直接政府官员

  —— 各种安全检查中电场、磁场导致的任何电磁产品的破坏和信息丢失,甲方也不负责。

  3、间接损失

  无论是否属于合约或诉讼范围,以下情况(包括疏忽甚至由甲方的过错造成的)甲方也不能负责。

  *间接或特殊的损失或丢失;

  *其他间接损失;

  *未被其他合约。

  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收入、利润、利息、市场、机会、货物效用的损失。

  4、华沙公约

  华沙公约适用于托运货物到达或途径非发件国的情况。该公约管制并在多数案例中进一步限制乐承运人对货物丢失、破损所应负的责任。

  5、承运人

  乙方同意:甲方不是普通承运人,甲方保留可以无条件拒绝或放弃为任何个人、集体、公司承运任何货物的权利。

  6、留置权

  乙方同意:如果乙方未及时支付运费、关税、预付款或运输中发生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留置任何承运的货物,在这些费用支付前,甲方将持有这些货物,并可以拒绝乙方的返还要求。

  7、送货

  信箱或邮政编码不适用甲方送货,甲方送货仅遵由乙方提供的收件人地址。但这并意味着由收件人本人领取,设有甲方速递中心的收件地,甲方将把托运货物送达该中心。

  8、路线

  所有托运货物的路线和转运,都是根据甲方的判断而随时安排的,不存在双方协定的中转地。

  第十四条 协议和附件

  1、本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必须以书面形势,并有双方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

  2、双方签定的各附件是本协议的正式组成部分。

  3、如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 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1、国家法律约束,不得有违背法律的条款。

  2、如双方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首先应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时,提交温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注:本协议一式两份,均有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单位盖章。双方各保留一份原件。

  甲方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授权代表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3

  **有限(责任)公司经过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资本元,新增股东,组成新的股东大会。现经各股东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二、股东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丙方:身份证号:

  丁方:身份证号:

  三、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丙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丁方以(实物、现金、产权、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万元,占股比例%;

  四、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公司财务状况。

  (3)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4)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2、义务

  (1)全体股东在签字天内,必须按协议认缴出资,将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帐户。不按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3)股东依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出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4)本公司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股东身份证明书)不得私自交易和抵押,仅作为公司内部分红和分担风险的依据。

  (5)股东在公司经营过程中,故意或过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向公司或其他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6)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五、职务和分工

  1、本公司不设董事会,设两名执行董事与一名监事。两名执行董事分别兼任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出现重大事项或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可以予以调整。

  2、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运营与管理工作;拟定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拟定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决定正常经营所需的财务开支(如单次或一定期限累计超过必要的额度,须经各股东知晓同意后,决定开支)。

  3、担任公司副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负责公司财务管理与市场策划,同时协助总经理的运营管理工作;

  4、担任公司监事,负责检查公司财务,监督总经理、副总经理等公司管理人员的行为;及时纠正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公司销售、采购、投资、财务等所有工作各股东皆有知情权,如对有关工作提出异议,主要负责人必须作出合理解释并进行妥善处理。在生产规模、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等重要事务上必须告知所有股东知情并须股东达成一致意见,否则,主要负责人需要对此引起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

  6、公司财务部门每季度必须出具财务会计报告,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债权债务清单(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亏损原因说明书。

  六、经营资金的增加:

  1、在储备资金不足,公司需要增加经营资金时,经全体股东协商同意,各股东按照各自所占股份比例增加出资,如有股东出现不能增加出资的情况,能够增加出资资金的一方可按照其出资的投资额适当增加投资比例。

  2、因厂房及生产设备均为甲方所有,原则上甲方不再计提设备折旧费以及收取厂房租赁费,也不再以现金方式增加出资资金,但每一季度将这些费用折合人民币万元全部累计为甲方的出资资金。如公司需增加经营资金时,则甲方从累计出资资金中按占股比例扣除,其余股东均须以现金形式增加出资。

  3、如需增加其他人入股,入股人需承认本合同并经全体股东同意,同时执行合同规定的相关权利义务,方可入股。

  七、利润分配方式:

  1、工资支付:股东在公司内担任主要职务的,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后,给与一定数额的工资报酬。

  2、利润分配:

  利润和亏损,按各股东的投资比例分配和分担。

  公司纳税后的纯利润,分配顺序:

  (1)弥补以前季度的亏损;

  (2)提取每季度利润的60%作为公司的风险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为公司发展,分配比例股东可视具体情况商议调整,原则上不能提高。

  (3)股东分红,制度如下:每季度提取税后利润的40%进行股东分红,每满12个月再提取近12个月的积累盈利部分的 40%进行股东分红。按照占 %,占%,占%的比例分红。

  八、退股方式:

  1、股东退股时,需有正当理由,并应该就其退股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退股。退股一方在没有清偿公司债务完毕的时候不能撤股。

  2、每个股东的总出资额是作为该股东退股的唯一结算依据。结算时,如果公司没有盈利,则首先将出资额按照占股比例进行债务分配用于债务赔付以及弥补亏损,然后根据公司除去厂房和设备之外的现有总资产按照实际总出资额股份比例的90%退回该撤股股东;如果公司盈利,则公司应先行将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按照股份分红比例结算,加上10%的资本公积金,然后再将该股东的总出资额退回。30%是公司的资产折旧和风险公积金不得分配。

  3、退股后以退股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现金和实物结算。

  九、其它事项:

  1、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应赔偿公司及其他守约股东的损失。

  2、其他未尽事项参考公司相关制度并经股东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

  十、本协议一式份,股东签字后生效,股东各执一份。该协议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和约束。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丙方: 签字:

  丁方: 签字:

  签订协议时间:年月日

合伙合同 篇4

  甲方(转让方): 身 份 证 号:

  乙方(顶让方): 身 份 证 号:

  丙方(房 东):身 份 证 号: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达成下列协议,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号的门面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在甲方转让租期满后,租期按照原租赁协议顺延并由乙方与丙方按原合同条款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不影响租期自动顺延。甲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位于_________的店铺(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转让给乙方使用。

  第二条 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 _______日止,月租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第三条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

  第四条 乙方在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________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在合同签订次日向乙方腾让铺面并交付钥匙。

  第五条 该店铺的营业执照已由甲方办理,经营范围为,租期内甲方继续以甲方名义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但相关费用及由乙方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

  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企业的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 乙方逾期交付转让金,除甲方交铺日期相应顺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费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_________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转让费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保证丙同意甲转让店铺,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铺,按甲不按时交付店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遇政府规划,国家征用拆迁店铺,丙方按照转让费用补偿给乙方。

  第八条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装修损失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 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在每年营业执照有效期届满时仍未办妥年审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 _________元,并支付转让费的15%的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1)甲方保证该店面有合法承租并有权依法转让,应该按时交付店面,逾期一天按一百元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超过7天乙方有权解除合同;(3)丙方保证该房屋为其合法所有并有权进行出租等,否则应该赔偿乙方转让费用同等的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签 订 地 点 :

  甲方(签字):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

合伙合同 篇5

  铝合金门窗工程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 ,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福宸湘江明珠

  工程地址:湘江明珠

  使用层次:详见图纸

  开竣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竣工日期为 年月

  二、 承包内容、方式及材料要求:

  1.承包内容和方式:

  (1)承包内容:本工程所有铝合金门窗。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不包税金的方式。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给他人。

  (3) 单价含材料费、五金配件、玻璃、制作、安装、门窗边打胶、人工费、机械费、班组生产安全保护用品费。

  2.材料要求:

  铝合金配件为 品牌,具体以所提供的样品(备存)为验收标准;

  产品系列采用:

  配 厚中空玻璃(窗台高度900mm以下及玻璃拉门采用钢化玻璃;单个玻璃分格不得大于或等于1.5m2)

  三、交货及安装: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方式:按照工程进度要求进行批量送货。

  3. 交货时间:按施工进度批量进货,乙方自收到甲方通知后20个工作日到货,不能影响甲方总体施工进度。

  4. 安装时间:乙方承诺合同订立后且技术方案经设计院确认,在甲方书面通知乙方之日起30天内进场安装。如因甲方的原因而影响乙方施工时,安装或调试工程时间顺延。

  四、质量与施工要求:

  1. 门窗产品出厂必须有合格证、质保书,并在工地进行二次产品验收。甲、乙及监理方三方共同对所有产品的外观质量、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2. 甲方、监理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规定部分的货款。

  3. 当为了保证外墙饰面砖的整块,需要改变洞口尺寸时,应先征得或建设(监理)的同意,方可进行改动。

  4. 门窗在工地堆放不应直接接触地面下部应放置垫木且应立放,立放角度

  不应少于70度,并采取防倾倒措施。

  5. 安装过程中应及时清理铝合金门窗表面的水泥砂浆、密封膏等,以保护表面质量。

  6. 门窗及零附件质量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按设计图纸要求选用,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7. 铝合金门窗选用的零附件及固定件,除了不锈钢外,均应经防腐蚀处理。

  8. 铝合金门窗框安装入洞口应横平竖直,外框与洞口应采用弹性连接牢固,不得将门窗外框直接埋入墙体内。

  9. 铝合金制作装配时横向及竖向组合时,应采取套插,搭接形式曲面组合,搭接长度宜为10㎜,并用密封膏密封。

  10. 安装密封条时应留有伸缩余量,一般比门窗的装配边长20~30mm,在转角处应斜面断开,并用胶粘贴牢固,以免产生收缩缝。

  11. 若铝合金门窗为明螺丝连接时,应用与门窗颜色相同的密封材料将其掩埋密封。

  12. 安装后的门窗必须有可靠的刚性,紧固件距角端为150mm,中间间距不得大于500mm,不得钉在砖墙上。

  13. 铝合金门窗关闭要严密,间隙基本均匀,扇与框搭接量要符合设计要求。

  14. 铝合金门窗的附件要齐全,安装位置要正确、牢固、灵活实用,达到各自功能,端正美观。铝合金的推拉(开启)力矩不得大于施工规范的规定。

  15. 门窗框与墙体间缝堵塞爆满密实,表面平整光滑;堵塞材料、方法要符合设计要求。

  16. 门窗外观应洁净,无划痕碰伤,无锈蚀;涂胶表面光滑平整,厚度均匀和无气孔。

  17. 铝合金门窗的制作与安装误差应控制在施工规范允许的范围内,实测合格率应在90%以上。

  五、工期要求: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进场安装,与20xx年月日验收交付甲方,工期为 个月。

  六、结算方式:

  1. 结算总价=合同单价×结算工程量(约2,具体以办理结算核定工程量为准)。

  2. 合同单价:元/m2(暂定合同总价为。

  3. 结算工程量按实际施工的铝合金外框尺寸以面积计算。本工程住宅部分为 层,结算时现场随意抽五层,双方逐个量取面积。

  七、付款办法:

  进度款支付:

  1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整栋窗框的安○

  装工程后,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3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整栋工程量一半的窗扇安装后,甲方按暂定合同的20%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完成整栋窗扇的安装工程且全部调整合格后,甲方按暂定合同总价的

  15%给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所承包的工程竣工验收,乙方的工程结算经甲方审核完毕,工程款付至结算总造价的95%;

  2余款5%在乙方的保修期满后三个月内无息付清。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

  收之日期,为期1年。

  八、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 进入施工现场人人都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

  2. 操作者应常检查所用工具是否牢固,防止脱柄伤人。

  3. 安装时不要向下扔东西,工作时注意脚要踩稳,不准在窗扇上放置脚手板和悬吊重物。

  4. 搬运门窗时要轻放,不得使用木料穿入框内吊运至操作位置。

  5. 门窗不得平放,应该竖立去,其竖立坡度不大于20度,并不准人字形堆放。

  6. 使用机械,禁止戴手套,操作时必须集中思想,认真操作,不得与他人谈笑。

  7. 机械部件必须齐全,机械的转动和危险部位必须按跪地安装防护装置。

  8. 不准任意换粗保险丝。

  9. 机械必须专人负责,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械性能,熟悉操作技术。

  10. 严禁机械无人员负责和随便运用,机械使用必须实施二级漏电保护,用完时应切断电源并将开关箱关门上锁。

  11. 乙方应当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合伙合同 篇6

  订立协议单位:____

  甲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乙方(单位名称):

  经济性质:

  (注:若有两个以上联营单位,依次称,丙、丁……方)。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市(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

  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

  现金:____元;

  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

  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元;

  专利权:____元;

  商标权:____元;

  技术成果:____元。

  乙方投资:(略……)

  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调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____。

  乙方: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资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比例分配:

  甲方:____%;

  乙方:____%;

  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制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理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行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

合伙合同 篇7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签订本合伙协议,并自愿就合伙协议的内容承担法律和民事责任。

  一、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双方协商,由双方投资经营 ,地址:沙河口区龙祥花园330号 ,经营面积 平方米,经营范围: 干洗、皮革清洗保养等(具体以工商营业执照为批准的为准) 。

  二、合伙期限:本合同期限为20年。除本协议约定的终止情形外,期限届满自然终止。

  三、出资方式、额度及利润分配

  1、本协议签订前,甲方已经投资人民币50万元。

  2、经双方协商,乙方需以现金及劳务方式进行投资,现金投资人民币 万元,在本协议签订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保证每天遵守合伙组织的工作时间正常上下班,并依照双方的约定负责培训新学员以及皮革的清洗保养业务。

  3、经双方协商,双方出资比例各占50%。双方同意仅对合伙组织的净利润进行分配,净利润分配比例为1:1。在本协议签订后,该合伙组织开始经营之日起每满一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四、工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每月人民币 元;

  2、盈余分配:以扣除全部经营成本(包含但不限于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合伙人工资、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款等)的净利润为分配基数,按双方约定的比例及时间进行分配;

  3、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进行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承担清偿责任;

  3、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亏损,不足以支付本条第一款中的房租、各种日常费用、工作人员工资、应缴税费时,双方按利润分配比例共同承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的条件:须承认本合同;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需执行合同约定的履行出资义务及其他义务;

  2、除名退伙。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事务执行人有权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未履行本协议第三条的义务,未按时按点上班超过三次的;

  (6)违反本协议第八条之约定内容的;

  除名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六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事务执行人

  1、合伙人会议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耿长波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事务执行人根据情况决定;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公布当月收支情况,研究下月合伙事务的具体安排。

  (3)一般事项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决定,重大事项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方可执行。

  (4)重大事项是指:更换合伙事务执行人;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2、合伙事务执行人

  1、本合伙组织的事务执行人为耿长波。

  2、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权限为:(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2)对外开展业务,决定加盟事务,对外签订合同;(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4)合伙组织的用人权利、开除员工的权利及员工的薪酬;(5)管理合伙组织的财务及帐目;(6)出售合伙组织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等;(7)支付合伙债务;(8)

  第八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10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本合伙组织因以下事由之一得以终止:(1)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2)合伙事务连续长期不能有盈利运营达 个月以上的;(3)合伙事务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被相关部门吊销;(4)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人终止后的事项:(1)经双方协商推举清算人,并邀请第三方参与清算;(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支付员工工资、支付所欠税款、合伙人收取债权、清偿合伙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先后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组织共同财产清偿合伙组织债务,合伙财产不足以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投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双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进行补充和变更。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 本协议附件为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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