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合同

时间:2021-03-14 16:00:56 合伙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合伙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伙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精选合伙合同范文锦集九篇

合伙合同 篇1

  承运方:

  托运方: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托运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 每次托运的托运地点、装货地点、联系人、装货/托运时间、货物数据包括货品名称、包装、数量、重量、价值、费用等详细数据见依每次的有效托运单为准,本合同不再另立明,但托运运单上的信息一经双方签字确定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托运方对托运单上相关信息之准确性负责,但其托运单需经双方正式签核确定方可生效。

  3. 本合同原则上具有长期合作关系,双方需履行本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而本合同中未列明的事项,可另外口头说明,双方口头作出认可,亦可另文立字说明。

  4. 承运方需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5. 托运方需在装车前将出口文件、托运货品相关信息交由承运方确定。

  6. 托运方若因提供的托运信息如所报货品名、数量、重量等不符,而导致当地政府扣留或处罚时,该责任均由托运方负责,同时承运方车辆依上述原因被阻,暂时不能营业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托运方依实际时间赔偿给承运方。

  7. 托运方应依照约定时间装卸货物,承运方车辆到达托运方两小时内需装卸完毕,若超时或多地点装卸按照承运方订定的价目另计附加费,所以随道费、过渡、过桥费用均由托运方支付。

  8. 运输途中,一些自然灾难如风水火险、机件故障等意外均由托运方负责;但因车辆故障或司机驾驶所造成的意外需由承运方负责。

  9. 若因报关文件不齐备、逾期、装卸超时,托运方必须按实际时间支付承运方运货及过夜费,关场停车费。

  10. 若因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名危险货物,错报重货物重量等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烛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4. 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 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线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若因托运方携带违禁品,违反当地法规,而引致车辆及司机被扣留或处罚时,托运人必须赔偿一切损失,直至该事件完满解决为止。 凤岗→盐田海关)和时间(全程约1~1.5小时)安全抵达,特殊情况需绕道而行及延长运输时间的,需得到托运方跟车员的同意方可,否则承运方需承担因此带来的全部风险。

  第二条 承运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 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无非法品的混入、无掉包、无货物被盗窃等,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承运方要确保货运到时包装完好,除海关查车之外,不可拆开所承运的物品,如有违背本协议后果由承运方负全部责任。货物数量由双方当面点清,交承运方后由承运方负责。承运方必须按托运方之要求,按时将货物交给托运方所指定的收货人,并办好交接手续及签回具有收货人签章的收货单据并交回给托运方。若承运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发运的,应赔偿付托运方40%的违约金。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收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收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运输过程中货物遗失、短缺、变质、污染、损坏、被掉包、被盗窃、混入非法品或误时等,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在全程运输中,除①不可抗力;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四项原因造成货物破损、误时、受潮、短缺、折痕等不良之经济损失,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外,其它因素均由承运方负责赔偿,并以此车作为抵押。

  10. 承运期间除自然灾难之外,其它的因车辆故障、司机驾驶等因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以及其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均由承运方承担,与托运方无关。

  11. 承运方必须符合C-TPAT最低保安要求。

  12. 承运方须对所聘请的雇员做出背景调查与核实。

  13. 承运方司机在入厂前,必须配合工厂对其身份、车辆、相关文件的检查,若有任何疑问,托运方有权盘问、拒绝入内,或通报公安机关部门处理。

  14. 承运方必须给予司机相关保安安全方面的知识培训,在运输途间不得无故停顿、逗留或向外界人员接触;务必确保货物自出发点到抵达点期间无任何短缺、损坏、非法品的混入、掉包、被盗窃等情况的发生,否则依运输合同规定追究责任。

  15. 承运方司机在运输前及运输途中,不得有任何不良行为,如喝酒、斗殴等情况。

  16. 字楼一楼业务办公室,休息时间大约:1-3小时,就餐地点:工厂职员餐厅。

  17. 承运方在承运期间,若发现有任何可疑情况,要及时通报承运方与托运方公司负责人。

  18. 承运方依托运方柜纸负责取柜和取船务封条,并负责核实与保管船务封条直至香港码头结关封条交柜。

  第三条 装车数量若有误或不祥的,实数以清单为准。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由托运方和承运方各执一份。 3. 4. 5. 6. 7. 8. 9.

  承运方代表(签章): 托运方代表(签章):

  负责人/职务: 负责人/职务: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地址: 地址:

  日期: 日期:

合伙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基于甲方良好的品牌形象,乙方“ ”和甲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服务客户’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目的:促进甲乙双方的品牌优势和乙方签约的客户提供更优质全面的服务,增强双方在本地区的影响力和竞争优势,实现双方的利润最大化。

  二:合作模式:

  (一)甲方:

  1:甲方须提供外景拍摄器材、灯光及所有道具。

  2:甲方须配备优秀的资深摄影师、摄影助理及化妆师各一名。 3:甲方须提供手提电脑、婚纱一套、晚装一套及化妆用品全套。 4:甲方须拍摄照片两百张以上,由客户选片一百张刻光盘一张。

  (二)乙方:

  1:乙方应在出行前做好一切行前准备工作。

  2:乙方安排出行车辆及行程中食宿。

  3:出行前一天,须预约客户到影楼试服装、订风格。

  4:乙方为甲方出行人员提供吃、住、景点门票及旅游意外保险。三:权利和义务

  1:甲方出行人员应本着对乙方和客户负责的原则,须积极配合乙方更好的完成出行任务和计划。

  2:甲方必须严格执行乙方和客户的行程计划和安排。

  3: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出行计划的甲方工作人员安排。

  四:合作实施方案

  1:本合作协议签定后,甲乙双方须落实专人分管该项业务,并保证实施方案的可靠性、准确性、保密性及信息处理的及时性。

  2:甲乙双方都须尽最大努力拓展、维护此项业务。

  3:在出行拍摄方案实施过程中如因甲方出行工作人员之过失或器材等诸多原因不能完成拍摄而给乙方和客户造成损失,甲方须负责相应赔偿责任(甲乙双方如对赔偿标准产生异议,可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4:乙方按每单次出行费用为 元/天,每天为人民币 结算。

  5:结算方式:完团后取光盘及见服务质量跟踪调查表付全款。 五:协议期限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协议期限为: 年月 日

  此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应,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互相监督执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定补充协议,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应。

  甲方:乙方: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签字时间: 年月 日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3

  xxx(以下称甲方)与xxx(以下称乙方)就xxx昆虫基地建设及深加工方面的开发,在平等、友好、合作的基础上,经双方考察论证,达成一致共识,具体如下:

  第一章 合作项目及基地地址

  第一条 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规,决定联合建立xxxx级基地,主要从事xxxx昆虫基地建设及综合开发应用。

  第二条 地址:xxxx。

  第二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投资规模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扩大xxxx昆虫养殖规模,发展好当地的特种养殖,尽快占领当地市场。决定共同投资xxxx元,在xxxx_建立xxxx_昆虫养殖基地。基地名称为:xxxx。

  第三章 投资方式及比例分配

  第四条 甲方以xxxx昆虫良种种源作为投资,价值为xxxx元,占总种源投资的百分之xxxx。乙方负责其余百分之xxxx的种源投资,及基地基础建设投资。基础建设指养殖场地、有关设施,水、电、路、通讯等。

  第五条 供种时间为乙方基地基础建好以后,甲乙双方种源要求一次进入。运输、笼具和运抵后的养殖繁育等费用由乙方公司承担。

  第六条 双方股份比例为甲方占xxxx,乙方占xxxx。

  第四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基地建设授权委托书。

  2.甲方负责基地建设指导、技术服务,且可根据情况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

  3.甲方负责深加工指导及营销指导,负责产品的回收。

  4.甲方保证种虫的品质及技术的成熟。

  5.甲方负责乙方技术人员的免费技术培训。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基地建设所需的场地、场房以及办公经营的设施及加工设施。

  2.负责办理当地有关经营手续。

  3.负责按总部的运营模式在当地组织、管理养殖户。且负责当地养殖户的技术指导、产品回收。

  4.负责当地产品及深加工产品的品质。

  5.积极维护总部的形象及信誉,协助保护总部的各种知识产权。

  第五章 保障机制及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方保证乙方基地的地区独占经营,不得在当地建立第二家合作或其他方式的基地。

  第九条 甲方保证产品的回收。

  第十条 乙方保证不跨地区推广品种及发展养殖户。

  第十一条 乙方无权将产品销售给所辖区域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交由总部回收。

  第十二条 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均以合同所涉及到的为准,由于一方故意或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此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严重违犯合同,造成另一方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对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有权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十四条 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都可提出新的合作思路及补充条款,经双方研究通过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伙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决定合伙投资创办一小型山羊养殖场,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养殖场修建、出资、经营等相关的事项约定如下:

  一、甲方用土地约500平方米(位于观音村哨上,东抵秦涛家土,西抵公路,北抵秦涛家土,南抵孙平家房屋),作价股金15万元作为入股资金、乙方出资股金15万作为入股资金,用于修建圈舍坪基等基础设施建设和购置种羊,如在修建圈舍过程中,因国家政策等其它意外因素导致不能继续修建的,甲方愿意补偿乙方投资资金的一半损失。双方合伙期限为长期,如须散伙,须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

  二、在修建好圈舍,开始从事山羊养殖活动后,甲方负责山羊的喂养管理,乙方负责山羊的养殖销售。甲乙双方各占该养殖场股份50%,双方平均分割收益。

  三、甲方必须如实把放养、生产、死亡的山羊及时通报给乙方,以便乙方知晓养殖的实际情况,乙方必须把销售的'情况及时通报甲方,以便甲方知晓销售资金的流转情况。

  四、如果因市场供求等关系原因,山羊养殖无法经营下去,双方可暂

  时停止养殖山羊,但双方的合伙协议仍然有效,经双方协商可以

  养殖其它牲畜,也可将养殖场临时用于开展其它项目经营或转租,所得收益由双方平分。

  五、在合伙协议生效后,乙方如果退出合伙,其投入的股金作废,甲方不予退还;甲方如果违约或中途退出,或者未经乙方同意,私自出卖该养殖场的,除赔偿乙方所有投入资金外,并支付乙方违约金4.5万元。

  六、如果遇国家政策或企业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征用、赔偿等,该养殖场的一切赔偿项目,包括地上附着物房屋圈舍的赔偿款、拆迁安置补偿款、征地补偿款、安置地等,均作为双方共同资产,甲乙双方对以上补偿款物进行分割时,各自享有一半的权利。如果因经营不善、各种意外因素导致亏损所产生的债务,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双方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合伙合同 篇5

  甲方:______ _ ______ 乙方:_______ ______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授权

  甲方授权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区)_________市(地区)_______ 县(区)_______经营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作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到期前60天,经乙方书面申请,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三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适销产品,并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标准;

  2、甲方为乙方提供产品及业务培训和辅导。

  3、享有对乙方进行业务监督管理权利,主要为:乙方是否在约定的范围内和约定的区域内开展业务;乙方是否按加盟要求规范操作业务和店销售有非中心提供商品等。若乙方违反规定,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者,甲方不予退还各项加盟费用,并收回授权书和协议书,同时宣布作废。

  4、甲方有义务就乙方提出的技术问题,通过电话、传真、e-mail等方式进行指导解答。

  5、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宣传和产品形象宣传。

  第四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标准装修和使用商标,标识及经营技术,并一次性为乙方提供装修补贴___ __元。

  2、乙方应按协议要求向甲方及时支付合作款项。

  3、乙方负责 的工作,自行开展合作范围内的加盟项目,自行招聘管理人员,在指定区域自行投资开展业务活动,加盟店自身的投资、人员工资、店租、税金由乙方负责,不列入甲方结算范围,

  依据约定享受应得利润。乙方如有网站的,自行经营网站自行开展网络营销,发布网上广告不受区域限制。

  4、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加盟合作协议、经验方法等信息知识产权的保密,不得将此擅自转让或传授他人。

  5、加盟期间乙方不得擅自停止经营活动和改变经营地址,如因故停止应及时通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6、乙方对甲方承诺:维护甲方形象,不做有损甲方利益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处理各方关系,有问题及时联系甲方解决。

  7、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产品的保管、销售、结算及未出售商品的完整性、可销售性负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乙方应对商品做足安全措施和投保,如发生商品损害的由乙方按含利润价格赔偿甲方。 第五条:加盟费用

  本协议签定时乙方应交纳给甲方加盟费(或信誉保证金) 元。协议期满无续约意向者,乙方十天内商品清还甲方,甲方十天内无息退还加盟费给乙方。

  第六条:收益分配

  合作后“某3s汽车服务中心店”所有营业额 %规甲方所有,_______%规乙方所有。

  第七条:结算方式

  第八条:关于违约及退约规定

  1、违约规定:如甲方违约,需返还乙方全部加盟费用;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抵扣加盟费。如违约方给另一方造成名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应依法赔偿另一方损失,另一方同时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2、乙方加盟并交纳加盟费之后在合同期内不得随意申请退出,乙方在加盟前应做好本地市场调查,结合自身社会关系背景、业务操作能力依情况而定,以避免浪费双方不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

  第九条:文件往来

  1、甲乙双方有关重要或正式的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否则视为无效。

  2、双方正式的文件往来,采用传真、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并符合以下要求之一视为有效:

  ① 盖有公章或财务章。

  ② 有法人代表的亲笔签名。

  第十条:争议解决

  对于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双方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

  第十二条:乙方的公司名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联系地址变更、联系人变更、仓库地址变更以及其它有关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到甲方。

  第十三条: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合伙合同 篇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_____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合伙人共_____个,分别是:

  1、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__________。

  以货币出资__________万元,以__________(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_____万元,总认缴出资_____万元,占注册资本的_____%。

  首期实缴出资_____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合伙人责任承担和追偿

  第十三条 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十四条 合伙人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约定其它承担赔偿责任方式)

  第八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__________(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六条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七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八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表决办法)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二十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二十一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九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二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五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七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十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三十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二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其他事项

  第三十三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四条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

  (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伙合同 篇7

  合伙人:

  合伙人:

  第一条 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企业名称:

  第五条 合伙人共出资 万元 ,其中( )。

  第六条 本企业依法开展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不经营;需要前置许可的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开展经营活动;不属于前置许可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批准后,方开展经营活动;其它经营项目,本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自主选择经营,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 本协议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八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九条 合伙目的:

  第十条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注:企业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许可和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应在《营业执照》明示的经营项目,则除将上述内容表述在经营范围中,还应将有关项目在经营范围中明确标明。例如:餐饮;零售药品。) 第十一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合伙人 出资方式 出资数额(万元) 出资权属证明 缴付出资期限 占出资总额比例

  第十二条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1、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以下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2、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据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对合伙企业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者弥补亏损。

  3、企业年度的或者一定时期的利润分配或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或者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办法决定。

  第十三条 合伙企业事务执行

  1、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委托合伙人 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并依照约定向其他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2、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决定。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四条 入伙、退伙

  1、新合伙人入伙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

  2、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3、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 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 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 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④ 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

  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擅自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解散与清算

  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

  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

  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4、清算人主要职责:

  ① 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② 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③ 清缴所欠税款;

  ④ 清理债权、债务;

  ⑤ 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⑥ 代表企业参与民事活动。

  清算结束后,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据合伙协议中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在合伙协议中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 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伙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 未履行出资义务;

  (3) 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 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 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 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 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 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 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合伙负责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 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行政经理、财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 合伙人的权利:

  1. 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 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 合伙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 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 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 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 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 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火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让的,其行为无效,由 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 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诉诸法律。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 补充、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 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合同 篇9

  合伙人甲方: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

  合伙人乙方:________

  现住地址:________

  经甲乙双方人酝酌,公平,同等,互利的原则下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农机配件加工生产厂,共同租凭厂房,甲方出资贰拾万元人民币(含拾万元贷款)其利息按银行贷款利率计息持(贷款手续)期限为壹年,乙方应负责技术销售及相关产品手续(分厂)甲乙双方各占百分之五十股份。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首先从盈利中先期偿还甲方出资的拾万元人民币贷款及利息,随后偿还无息拾万元。

  第三条:本合伙经营农机配件加生产工厂期限为(拾年)在此期间如需扩大再生产应双方同意,租凭期满,如需合伙经营再延期,应在六个月前共同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厂业盈余按甲乙双方各自股份分配。

  第五条:厂内资金不可私自挪用,厂内资金收进和支出应双方同意签字,方可生效,如出现负债情况甲乙双方应按各自持有股份比例共同承担对外所有债务。

  第六条:他人可以进伙但必须由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果。

  第七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情况下。

  第八条:本协议一试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有同等效果,本协议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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