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时间:2021-06-12 16:12:32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合作合同模板7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合同7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合作合同模板7篇

合作合同 篇1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对 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或延长期限。

  二、 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权负责 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对店铺财务共同协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财务监督权。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店铺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业务经营方式,利润分配等。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方乙方经友好协商,特制作合作意向协议如下:

  一、 合作内容:

  乙方经考察甲方工厂及系列产品情况,有意向甲方订购 件服饰。

  二、 甲方、乙方合作方式:

  甲方为乙方提供服饰贴牌加工,乙方需预付甲方万 (大写:)作为订货预付款,甲方收到预付款后安排寄样。具体订货明细在 年 月 日前交给甲方,发货时间根据订货情况再协商决定。

  三、 协议生效

  本协议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件有效。

  四、 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 伍 年。自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二、合作内容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乙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如甲方自身还未与客户签约时,乙方的合作进程则听从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客户与乙方直接签约,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甲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为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最优的价格。

  4、乙方同意以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三、合作条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成功与之签约,即视为推荐成功。

  2、成功推荐项目后,被推荐方向推荐方支付该项目实际营业额的2%做奖励。

  3、付款方式:自被推荐方首次收到客户服务费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每月结算一次,每月5日前支付。推荐方则提供对应的正式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补充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协议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广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日期: 年 月 日 盖章:盖章: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先法

  乙方: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姚

  甲乙双方应合作进行电子商务事宜,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第一条合作方式

  甲方在旗下电子商务网站及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渠道代销乙方产品,甲方向消费者收取货款,甲乙双方定期结算,甲方按照结算向乙方付款。

  第二条授权经销

  1、在乙方收到甲方首发货款之后方可上传图片。乙方授权甲方作为乙方经销商,具体授权范围如下:授权销售产品范围为下列第 1 种:

  1)附件所列产品;

  2)乙方生产或销售所有产品,具体以定单为准;

  3)其它:

  授权销售渠道范围为下列第 2种:

  1)甲方网站;

  2)甲方网站及甲方店面;

  3)其它:

  授权销售地域范围为下列第2种:

  1)限于网站销售,但无地域限制;

  2)不限;

  3)其它:

  授权销售价格(甲方对客户的销售价格)为下列第 2种:

  1)由甲方自行决定对外销售价格;

  2)其它: 由甲方决定对外销售价格,但不得低于我公司规定零售价的7折出售。

  授权进货价格(乙方与甲方结算价格)为下列第 种:

  1)见附件;

  2)其它: 见附件,附件中供货价为产品零售价的5折。单个产品一次性拿500份以上给零售价的4折,单个产品总拿货量超过1000份是零售价的4折

  2、在授权范围内,甲方有权以乙方授权经销商或类似名义对外进行宣传,有权在销售渠道中对产品进行展示/宣传/推广,但不得有损乙方商誉。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电子商务平台(网站)的维护/运营、营销/推广、订单受理;

  2、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乙方定期进行结算,并依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向乙方付款;

  3、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四条乙方权利义务:

  1、按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与甲方定期进行结算;

  2、按照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约定,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对客户发货;

  3、保证乙方所供应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并无任何权利瑕疵。如因此导致任何争议或索赔,应由乙方承担;

  4、根据甲方要求,力所能及的提供产品的有关宣传材料;

  5、其它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第五条 费用与结算:

  1、押金: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存入 10000(壹万元整人民币,作为乙方发

  货的押金。当依据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已经符合甲方向乙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可直接从押金中抵扣应付款项。当押金经抵扣后低于20xx(贰仟元整时,甲方应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帐户付款,具体数额可双方商议,但押金净值不低于10000(壹万元整),否则乙方有权停止受理订单。同时,当甲方的订单金额超过其给予乙方的押金金额时,需将超出的金额全额支付之后,乙方方进行发货。

  当乙方发现押金经抵扣后低于 20xx(贰仟元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押金净值符合要求。双方合作解除后(无论何种原因),押金在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的甲方应付款项后,余款应在合作解除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甲方。

  2、物流费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由乙方支付物流费用时,该物流费用由乙方垫付,经结算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物流费用结算标准按如下第1 种执行:

  1)以物流公司出具的发票或收据为结算标准;所开具发票税点和发票快递费用由甲方承担。

  2)物流费用按此标准执行:

  3)其它:

  3、结算:

  结算周期为第 1 种:

  1)月;

  2)季度;

  3)年;

  首次结算日: xx年 8 月 10 日,其后按结算周期类推。

  结算方式为:以甲方网站后台统计的有效数据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可提供发货凭证进行核实。乙方确已发货,甲方应承担货款及物流费用。

  付款时间:结算后3 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乙方亦可直接从押

  金中抵扣。

  发票:乙方应于结算后 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发票。发票税点及发票的快递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指定收款帐号:

  户名:长沙亿梦阁礼品有限公司

  开户行: 湖南交通银行高桥支行

  账号: 431617000018010119225

  第六条双方指定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金霞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13436828336

  传真: 010-51319807

  乙方联系人:刘茜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手机: 15974248924

  传真:

  第七条 发货

  1、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定单向客户发货;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48 小时内将货物交给物流公司发货。

  3、乙方指定接收定单方式:

  电子文件传输,需双方沟通确认文件已成功发送和接收甲方定单发送至乙方指定接收方式之后,即视为乙方已经收到甲方定单。接收方式如有变动,应提前至少两天通知甲方。

  4、乙方如不能正常发货,应在收到甲方定单后 24 小时内告知甲方。

  第八条 售后

  1、乙方应提供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依法履行三包义务。

  2、客户依据与甲方的约定退换货的,乙方应配合进行退换货,由此增加的物流费用由甲方承担。但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引起退换货的,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是因物流过程中出现损坏,则由甲方、乙方、物流三方沟通共同承担。

  3、客户投诉处理:对于甲方转达给乙方的客户意见/投诉,乙方应在收到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反馈。

  第九条 客户信息

  乙方应对甲方提交订单上的客户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亦不得在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约定目的以外使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产品有任何质量或权利纠纷,导致甲方受到损失的,应由乙方承担;

  2、甲方的销售行为有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导致乙方受到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未及时发货的,每延迟一日,应按货物金额的千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未及时付款且乙方无法通过押金抵扣的,每延迟一日,应按延迟付款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双方因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如下第 1 种法律途径解决:

  1原告 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2)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

  1、本协议合作期限: xx 年 8月10日起至20xx 年8 月9 日。

  2、协议到期后,如仍有定单发生,则仍按本协议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3、一方欲解除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的,应至少提前15日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其它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跨境电商合作合同附件与本跨境电商合作合同有同等效力;

  3、补充条款: 乙方代发货,快递单号抬头需填甲方公司信息,代发物流费由甲方承担。

  甲方:北京中熙腾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乙方: xx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xx

  日期:xx年8月9日

合作合同 篇5

  甲 方: ××县政府

  乙 方:

  为壮大地区经济,促进共同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实现双赢的原则,就乙方在 县境内投资兴建塑胶日用制品 项目,经过认真考察和多次磋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

  二、投资规模:项目计划总投资 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万元人民币。

  三、主要产品及生产规模:

  四、项目选址及占地:项目拟建在产业集聚区,计划征用土地约 亩(土地面积以国土部门测核为准)。

  五、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乙方按要求享受有关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报批等一切手续,土地价格

  为上蔡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规定的用地价格,土地属性为国有工业用地,出让期限为50年。

  3、甲方负责协调用电,帮助争取有关用电优惠政策。

  4、甲方协调水利部门,允许乙方在项目区打深水井一眼,作为乙方项目的生产和生活用水,。

  5、在乙方提供相关资料的前提下,甲方指定专人协助乙方办理新建企业的相关手续,包括立项、工商、税务、生产许可、环评、消防、规划、城建等,部分手续可以边建边办,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6、甲方保证乙方的生产自主权,并负责项目建设及生产经营期间外部环境工作,将乙方作为重点保护单位实行挂牌保护。建设期间,明确一名区班子领导负责协调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正常生产期间,未经县政府许可,其它管理部门不得擅自检查,妨碍乙方正常生产。

  六、乙方承诺:

  1、乙方依法享受全部土地权益,但该土地仅限于本项目产品及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不经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改变土地用途。

  2、企业依法自主经营,按章纳税,且环保达到当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3、依照约定,按时将资金和各项费用兑现到位。

  4、企业用工,按《劳动法》中的有关规定办理。

  5、土地、建设等部门的测绘、评估费用,由乙方据实支付。

  七、组织实施

  1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协调土地部门提供土地红线图和测绘图,项目建设于 年 月正式启动,建设期x个月,于 年 月试生产。

  2、根据本合同书,双方各指定一人具体负责合同书的落实。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丙方: 身份证号码(附身份证复印件):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部门)名称:

  2、经营范围:酒店宾馆住宿业务

  3、注册资本:提交押金,承包楼层及独立工商注册

  4、法定办公地址:

  5、法定代表人(经股东各方推举同意):

  二、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丙方以 现金及设备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的% ;

  出资中的设备以股东各方共同评定价值为准(本合同附设备评定书一份)。

  三、其它约定

  1、成立公司股东小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本人或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管理小组组长, 组织计划 投资新设备,扩大办公场所,装修及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各种筹办费用(并由各股东方在计划文件上签字确认),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公司成立财务部门,统一流动资金管理,设立会计和出纳人员,设立公平合理的工资制度;

  4、股东在出资后十年内可以转移股权,但无权撤资退股;

  5、公司设立董事局,由占股份10%以上的股东组成董事,董事长由最大股东担任;

  6、公司重大投资由董事局民主决议,赞同率高于50%的可以通过并执行;

  7、分红方式:一月一结;

  8、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日常工作事宜;

  9、本合同自各股东方签字盖章(画押)之日起生效。一式份,各方股东各执一份,以便共同遵守。

  10、备注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7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区 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

  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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