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时间:2021-06-23 18:54:37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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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合作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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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签订地点: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经友好协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的有关规定,就劳务合作一事达成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一般规定

  1、本合同为劳务合作合同,乙方为甲方的 ×××× 提供B牌司机服务,并收取服务费。

  2、服务期限从 20xx 年 10 月 1 日早8:00 时起至 20xx 年 9 月 30 日18:00时止(共计 12 个月),但本合同规定的提前终止协议的情形除外。 合同期满后视甲方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重新签定合同。

  4、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合同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帐号。

  5、本合同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帐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至少提前十五天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本合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提供新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第二条 双方的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服务司机必须是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B牌以上)、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25-40岁的司机。

  2、乙方服务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应该态度良好。如乙方司机在服务过程中出现服务问题,应当按照《劳务合作补充协议》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改正,乙方再不能达到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应与所派遣的司机签订正式的聘用协议书,并负责所派遣司机的工资、福利、各项社会保险(含养老、医疗、工伤)、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纳税、生活安排(如吃、住、行的安排,各类证件的办理)等事宜,为甲方服务司机的聘用、调换或被解雇所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司机在甲方服务期间,不能正常工作的,甲方将退回乙方处理。

  4、乙方服务司机如果患病、因事不能提供服务,必须提前向甲方请假,休假期间乙方应提供相应司机代替,不能因此而影响为甲方提供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损失。休假期间未能向甲方提供服务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

  5、乙方服务司机不得将车用于甲方工作之外的任何目的,车辆停放地点由甲方决定。

  6、乙方服务司机驾驶甲方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一切有关事务的处理均由甲乙双方根据政府有关部门出示的责任鉴定书、保险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协调进行,负责赔偿相关费用。乙方服务司机的违章责任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司机在责任交通事故中伤残或死亡的,甲方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后,其它善后补偿均全部由乙方负责办理。重大或特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多次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乙方服务司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

  7、甲方应对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20万元)、司乘座位险(10万元/每座)等,且保险期限包含了合同全部服务期限。

  8、甲方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并有相关的有效行驶证、附加费证、保险卡、车船使用税证及国家规定的养路规费单等证件。如果甲方缺少前述证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9、甲方负责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并承担相关费用。如果发生汽车故障时,乙方司机应按甲方指定的定点维修厂,随车跟班监督维修。维修申请必须提前报甲方车管科审核,经甲方车管科审核批准后到甲方指定的维修厂家维修,出车在外的临时小额维修,要申报甲方车管科审批。修理期间,司机自行离岗的,甲方免于支付相应天数的服务费。如果发生乙方司机人为的汽车故障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损失,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直接扣除赔偿金额。

  10、乙方服务司机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涉及到甲方有关工作内容及其它信息有保密义务,合作期间,服务司机要与甲方签定保密协议。

  第三条 服务费及结算方式

  1、乙方服务司机每月的服务费为人民币 仟 佰元整,小写: 元整(甲方每月安排乙方司机休息时间不低于4天,具体休息时间可由双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工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使双方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服务费对一方显失公平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调整服务费金额,按调整后的服务费支付合同剩余期限的服务费。合同服务费包含:

  司机正常工作时间的劳务费及超时劳务费。

  乙方的管理费。

  服务司机的通讯费。

  2、下列费用不包含在上述服务费中,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合格票据另行支付:

  1)过路、过桥费。

  2)燃油费。

  3)停车费。

  4)洗车费。

  5)汽车的保养、正常的机损维修及年审费用。

  6)车辆年度各项税费、杂费。

  司机市外出差当日在外住宿的长途出差食宿补贴(住宿由司机自理的,补助标准为130元/日,公司提供住宿的,补助标准为30元/日)。

  3、“五一”、“十一”及农历春节所在月份,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服务司机提供服务,服务费用按实际服务天数支付,服务费为135元/天。

  4、每月服务费,乙方应在下月5号前将合格发票开给甲方,甲方应在收到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款项。

  5、每月服务费支付到下列乙方指定的帐户,并由乙方代扣代缴服务司机因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而发生的一切税金: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

  乙方合伙人姓名:

  身份证

  店名:(后根据工商注册为准)

  店址: (参考租赁合同)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遵守合同法相关规定,前提下拟订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伙经营项目美发美容,共同申请营业执照办理健康许可证件。二人共同拥有对美发店的经营权和使用权(租赁期间内的),甲方主要负责店内管理,产品和技术乙方负责招聘广告宣传,设备采购。

  第二条:已存在店铺内设备(后附设备清单)和美发用品材料共计 万元。店内年租金为 万元。共计店总价值为 万元,

  合伙期限出资额,甲方以无债务店铺出让股权 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经营方式。要求乙方出资在20xx年 月号前将 元现金融资与甲方,方式为现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伙期限为1年,自20xx年 月日起,至20xx年 月 日止

  合伙人甲方 占( )的股份。合伙人乙方占()的股份共同

  第三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成本表,店内开销须会知乙方知晓,双方信息一致。

  1工资分配:按合伙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来计算,经双方商议按个人所做营业额的30%来提成。

  2盈余分配,除去日常开支(水电费),员工工资,奖金后所剩盈余然后甲。乙按照股份额来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担保责任承担。

  第四条退伙。出资的转让

  退伙必需有合伙人认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伙不利时推出,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按照正常经营损失风险进行赔偿。

  创业初期的出资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经同意擅自使用。经营运转资金每月盈余以十号为节点存储。甲乙双方如有动用盈余运转资金,须征得对方同意。动用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比

  例,年终分红结算当扣除动用金额。

  出资的转让:如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股份,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须经甲乙两合伙人同意,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五条: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六条:合股见证人人

  经甲。乙双方商议决定由第三方 来做 的见证人,如以后甲。乙。共同投资的美发店。

  第七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伙人:

  乙方合伙人:

  见证人:

  日期:

合作合同 篇3

  为增进中法友谊和适应上海对外开放以及浦东开发的需要,上海市虹口区业余大学(以下简称甲方)法国文化协会(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决定联合举办上海法语培训中心。

  一、办学宗旨

  为上海培养掌握法语人才。通过培训,使学员在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经济贸易等方面,按不同的教学要求,分别达到听、说、读、写、译的水平,以体现:

  (一)促进上海与法国间的经济、技术、文化、教育的交流和发展。

  (二)开展双方的合作交流,培养法语人才。

  (三)为上海与法国的经济技术等交流提供服务。

  二、本中心面向社会招生。

  招收在职人员以及社会上愿意学习法语的人士;优先招收中法合资企业推荐的人员。

  三、考试和发证

  学员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者可获得本中心颁发的结业证书。

  四、课程设置及采用教材

  双方根据学员的法语水平具体制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采用相应的教材。在开办初期,暂由乙方免费提供教材200套,由法国文化协会应用、经中国教育部门已经认可的教材,以后再根据情况进行修订。

  五、经费、设备及教学场地经费

  本中心的日常经费由学费收入中开支,不足部分由中心自行筹措。

  同时本中心也接受各国企业和友好人士的赞助。

  设备及教学场地

  甲方免租金提供虹口区业余大学(上海吴淞路297号)教学楼第六层楼面作为本中心教学场地(500平方米)及一个双方共同使用的多功能大厅(两处建筑面积共为887平方米)。

  乙方以捐赠形式负责中心的装修和提供中心内所需的设备、教学音像带、图书资料以及装潢和部分土建经费,即总投资为300万港币。

  具体项目如下:

  (一)甲方在1991年5月18日正式签约后一年内完成教学楼第六层建筑加层。(详见附件一)

  (二)乙方在甲方完成上述工程后三个月内即1992年底提供中心的内部全部设备和完成全部室内装潢。

  (三)在保证中心教学使用的前提下,甲方自己需要时有时可以使用中心内的设施,由中心免费提供。

  (四)多功能大厅由甲、乙双方共同使用。

  (五)乙方捐赠的所有教学设备及器材,由甲方按中国的有关规定协助办理免税等手续。(详见附件二)

  六、行政管理

  本中心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方针,遵守地方教育部门的管理规定。由甲方3人,乙方2人共5人组成教学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教学管理委员会以民主协商形式开展工作,教学管理委员会设主席一人,由甲方担任;设副主席一人,由乙方担任。教育管理委员会每学期(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如因工作需要,由一名教学管理委员会成员提出要求,亦可临时召开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由教学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通过并应符合本协议的原则。如遇有非决策不可而教学管理委员会内又未取得一致意见时,教学管理委员会主席的符合本协议的原则的意见应首先得到赞同。

  教学管理委员会对本中心的招生、教学、发证、师资培训、财务和教学行政全面负责。教学管理委员会下设教务处。教务主任由乙方担任,副主任由甲方担任,负责行政管理与日常事务。中心的收费应符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

  七、教师

  乙方向中心派遣1到2名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教师。其工资、食宿费用、国际旅费及市内交通费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为其办理邀请和代办关税待遇及安排价格合理的住房等事宜。

  甲方向本中心派出若干名具有一定教学经验的法语教师及工作人员,工资在中心的教学经费中开支。

  为保证教学质量,中心将帮助法语教师进修和提高。

  八、本中心全称是:

  九、本协议有效期七十年,由开课日期起算。

  本中心在协议期间,若由于甲方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而致使本中心停办时,中心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和器材由乙方处理。

  本中心在协议期间,若由于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条款而致使本中心停办时,中心内的设备和器材由甲方处理。

  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长期合作的精神,在期满前六个月商定续约事宜。

  若甲方不再续约,由乙方提供的器材乙方可以转赠给中国境内的其他法语培训中心。

  若乙方不再续约,由乙方提供的器材归甲方处理。

  十、协议书

  协议书采用中、法两种文字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协议的两种文本各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附件一

  附件二

  备忘录

合作合同 篇4

  合作人:

  甲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姓名______,性别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惠互利,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决定对原甲方经营的美容院实行股份合作经营,现定如下协议:

  合股经营宗旨

  精诚团结,共同发展。

  合股经营项目和范围

  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项目和范围;共同经营一家高档次的美容院,具体地址为: ;店名为:

  为保证双方合作的公平、公正,特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合作期内甲、乙双方必须承担所持 店股权比例的各种法律、民事责任。甲乙双方应积极对 店的经营管理,协调内部关系。合作期满,若一方主动退出,则本店的一切权益归另一方所有;若则双方都愿意继续经营此店,则双方无条件继续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续签协议或延长期限。

  二、 店实际总投资为人民币 元整。

  甲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乙方出资人民币 元整,占股权 %。

  双方出资期间:签订协议后3天内50%到位,装修过半100%到位。

  三、由甲乙方全权负责 店的前期装修、启动、正常营业等日常经营管理,甲乙双方共同制订店铺正常营业的总投资预算方案、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都不得违反双方认可的规章制度,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制定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任何一方违反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应赔偿对方产生的一切损失。

  五、分红方法:双方按持股比例一月一分,个人承担的税金由个人自己申报交纳。

  六、违约处理:违约一方的股权归另一方所有,股金不予退还,并赔偿产生的一切损失。

  七、若经营亏损,甲、乙双方均须根据投资比例承担亏损额,及时把亏损补上。若任何一方出现连续3个月不把亏损额补上,则不补偿亏损额的一方的股权作自动放弃,归另一方所有,同时必须承担相应股权比例的债务。若连续亏损3个月以上,则甲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有权享有与甲方同等权力参与本店的日常管理。

  八、合作期内如遇市政动迁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需中止合作的情况,若获得外界补偿、赔偿的,甲、乙双方按股份比例分配获得的补偿金、赔偿款等。合作期间,若在双方同意的条件下发生本店转让的情况,则转让费按出资比例分配。

  九、甲、乙双方对店铺财务共同协商,任何一方都具有财务监督权。双方共同协商决定店铺的管理制度,薪酬制度、业务经营方式,利润分配等。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美容院的店面,货物及流动资金。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 期: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双赢的原则,甲方在能够确保“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对乙方具有开采权的敦煌市青墩峡花岗岩矿进行合作开发,合作期限以乙方开采证开采年限为期限,乙方续证后合作期限自动延续。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严格遵守、自觉落实矿山开采的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规范操作,规范施工,守法经营;

  2、除乙方提供配备的设备外,另需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工具(包括运输工具)等均有甲方自行配备,费用自理;

  3、承担设备、设施、工具的维护、维修,电费、爆破品等生产施工费用;

  4、抓好员工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二、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负责协调外围关系,为甲方提供尽可能好的生产施工环境;

  2、电力设备和水利设备

  3、负责生产、施工方案的设计与制定的监督;

  5、监督及协助甲方对生产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及安全措施的落实;

  6、监督及协助甲方安全生产及生产任务与施工进度的落实。

  三、投资与收益分配:

  1、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后续所需投资均有甲方垫付,摊入成本核算。矿山收益后各自承担分摊费用。

  2、合作收益的分配甲方为70%,乙方为30%;

  四、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按照谁违约谁负责的原则,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违约责任及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如果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赔偿相应的损失外,同时给予实际损失50%补偿。

  五、甲方负责监督甲乙双方移交给开采承包人的设备、设施和工具(易耗品除外)开采产包人应安排开采承包人做好维护维修、妥善保管,缺失部分应照价或作价赔偿(以移交明细为依据)。

  六、协议中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协商后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20xx年4月17日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筒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严守信誉和商业道德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本着相互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发展“佳德”品牌系列厨卫产品,就乙方经销甲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区 县开设(专卖店、专柜或专区等)销售甲方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2、本协议有效期自年日至年至本协议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乙双方共同协商是否终止合作,若继续合作,另行签订协议书,协议内容依照当时协商确定;若终止合作,本协议到期将自动失效。

  3、乙方每次应在订单确认后的天内,以现金或转账等方式全额支付货款,经甲方确认无误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货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4、乙方应按照甲方在本协议附件1《价格表》中所示价格销售“佳德”品牌系列产品,不得随意调价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5、乙方如需进行促销等活动,需临时变动价格时,必须在变动价格前以书面报告形式向甲方申请,并得到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整价格。

  6、甲方提供乙方高质量的“佳德”品牌系列产品。 在本协议有效期间,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最新的公开市场资料,对乙方开展的市场推广活动予以支持,并对乙方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7、依据业务推广计划和地方运作需要,甲方可以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技术培训,帮助乙方迅速掌握产品性能和销售技巧,使乙方的销售工作

  迅速展开。

  8、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经销商研讨会等活动;定期为乙方提供相关产品宣传资料及样品。

  9、甲方有权对经销商政策进行调整,有权对“佳德”品牌系列产品的产品类别、内容和相应价格进行调整,甲方进行这类调整时,须提前 天告知乙方。但遇特殊、紧急情况时,甲方可立即调整,而无须提前告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

  9、甲方产品价格有变动时应向乙方提供最新产品报价单。

  10、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存在商业不道德行为,违反甲方的信誉和宗旨的,或者乙方的行为给客户和(或)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11、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必要的技术培训;定期参加甲方的市场活动、促销活动和相关培训。

  12、乙方应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可以低价倾销。

  13、乙方不得与甲方的其他经销商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更不可蓄意诋毁其他经销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14、在本协议有效期间和本协议延长期间和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乙方承诺不向与甲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有关甲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资料,否则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15、乙方不得自行仿制甲方产品或进购、销售该产品的假冒伪劣商品,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经销资格,同时追究乙方经济责任。

  16、乙方有权利就市场策略向甲方提出建议,在经营中,乙方应与甲方定期沟通,协商解决销售中的瓶颈问题。

  17、乙方在经销区域发现甲方的产品或其它权益受到不法侵犯,应及时

  通知甲方。

  18、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其它相关标志,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相应后果。

  19、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 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20、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以及结束后 年内,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在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作范围内的所有有形的或无形的、标明为秘密的商业计划、客户方资料、技术、产品和其他作为该方商业秘密的信息。

  21、销售量是乙方在经销过程中能力和投入程度的主要反映,乙方同意在协议期内完成规定的销售额 万元,每完成万元的销售额,甲方承诺退还乙方保证金 万元。完成年度销售额,甲方按销售额的1%的比例给予奖励。超出销售额外按1.5%的比例给予奖励。

  8.3、甲方按照季度或年度对经销商进行业绩考评。

  8.4、对销售业绩不能达到约定数额的经销商,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取消其区域经销资格或另行设立区域经销。

  九、违约条款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如一方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一部分,另一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1)提出口头或书面警告,要求对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要求违约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中止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4)双方就争议部分不能协商解决的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9.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者,在接到守约方发来的违约通知后 天内仍未实际履约者,守约方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关系,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

  9.3、甲乙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而遭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均应赔偿对方损失。

  9.4、因甲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未能做到,乙方受到客户追诉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有权保留起诉权并要求甲方赔偿。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甲方负责。

  9.5、未得到甲方承诺,乙方承诺客户条款协议受到客户追诉或造成甲方名誉损失的,若客户要求赔偿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9.7、双方均有过错的,应根据各方实际过错程度,分别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十、免责条款

  10.1、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任何一方无须负任何责任。声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天内告知另一方,并随附经有关部门确认的不可抗力书面证明,且应尽可能减少不可抗力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10.2、不可抗力指:

  (1)政府法律,法令或政策的变更、自然灾害、战争、军事行动等因素。

  (2)“不可抗力”是指所有超出本协议双方合理控制范围的事件,该事件应不可预见,或虽然可以预见,但通过合理努力无法阻止或避免其发生,

  且这类事件发生于本协议签字之后,并且阻止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协议。

  10.3、如果符合所有下述条件,一方未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 不应被认为构成违约:

  (1)如果不可抗力事件致使该方未能全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2)双方应立即相互协商以找出合理解决办法并应尽所有合理的努力尽可能地减小不可抗力的后果。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 天内,该方应书面通知对方, 解释其为什么未履行及不能完全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且其履行本协议的期限应延长,延长期应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拖延相同。

  十一、争议解决:

  11.1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以及本争议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因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和执行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或由中立的第三方调解解决。

  11.3、任何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谅的精神协商加以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1)仲裁应在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2)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并对双方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11.4、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其他义务。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同 篇7

  身份证号码: 1322x6608272343

  身份证地址:吉林省x县x镇西南街一委3组

  收 货 地址: 吉林省x县x家属楼楼下x

  收 货 人: 景x

  一、协议总则:

  1.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签订本协议。

  2. 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优化整合双方资源、提高经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的基础上,以促进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续发展的经营环境,为消费者提供质优产品,完善服务,不断提升可爱可亲服务体系在中国市场占有率,作为双方合作目的。

  3. 甲、乙双方的责任及义务仅以本协议为限,此协议有效期为一年,于 20xx 年 08 月 03 日起至 20xx 年 08 月 02 日止,协议期内不收取品牌管理费。

  4. 知识产权:可爱可亲经营模式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本合同授权范围内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可爱可亲商号、可爱可亲商标、专利、外观设计、CIS系统、产品信息、厂商信息、标志和服务标志、教育体系标志、模式、样式、店铺管理模式、会计统计、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不可分割的统一系统等所有相关资源和技术。

  5. 甲乙双方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各自承担独立法律责任。

  二、品牌合作及相关条款:

  1. 乙方可于协议期满前一个月向甲方书面提出续约要求,如乙方无违反本协议的情况,双方即可续约。双方续约后,乙方无需再向甲方缴纳品牌使用费用。如乙方没有提出续约要求,则于协议期满时视为自动解除合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2.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在 吉林 省 松原 市 扶余 区(县)开设可爱可亲 高级 (级别)特许店,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乙方接受甲方授权后,其建立的品牌店按甲方确认的统一规范和模式进行管理,享受甲方的专业技术指导和接受甲方监督。

  3. 乙方确定最终经营店址后,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由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装修和开业,甲方可以提出更改地址的意见,若乙方未根据甲方的意见重新选址,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在未取得市级代理权时,不得使用以城市为名的店称,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盟权。

  5. 甲方授权乙方销售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商品(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要求设立专柜的需按其要求进行)。

  6.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商号、商标、营销策划及相关的经营模式。乙方须按本合同的规定,在甲方统一的经营模式、经营管理方法下从事可爱可亲相关经营活动。

  7.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及其相关品牌形象、视觉效果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设计方案、招牌设计方案、货架设计方案、商品陈列技巧等)进行店面的设计装修,并开展销售经营活动,以甲方提供的产品为其店内销售的.全部产品(乙方向甲方申请自行采购的除外),并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8. 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可爱可亲”品牌的使用权,本合同条款下之产品、经营方式和管理均具有不可转让性。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出借、转让使用权,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的一切经营权利私下转借给第三方。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制作、复制可爱可亲品牌形象的物品或甲方的产品,不得在未经授权的场地展示可爱可亲形象物或出售甲方的产品和服务,否则将视乙方该行为为严重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做出赔偿。

  9. 乙方签约时一次性支付 高级 (级别)品牌使用费¥_ 6.98 万元(大写陆万玖千捌佰元),获得甲方的正式授权。除本合同被依法撤销外,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品牌使用费。

  10. 甲方授权乙方在约定区域范围内展开经营活动,其取得资格的方式是在符合本协议的第二章第9条款后(缴清相关的费用)即时生效。

  11. 乙方签约时缴纳品牌管理保证金_6000 元( 大写 陆千 元),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合同终止后三个月以内甲方全额无息退还保证金给乙方。若在经营过程中乙方出现以下 a、b、c、d 、e、f、情况时,甲方将不予退还此保证金:保证金之前不是说没有吗?

  a)乙方在双方合作终止后未妥善安置顾客

  b)乙方在协议期满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结业;

  c)乙方被客户投诉退赔或串货尚未解决

  d)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条款。

  e) 乙方未能退回所有涉及甲方知识产权的相关物料

  f)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任意升、降价

  12. 双方签约后,乙方获得甲方一次性免费赠送市场价值_ 伍 万元的可爱可亲系列产品及相应级别赠送的仪器设备和CI形象产品。

  13. 乙方进货额每达到¥_10000__元时,甲方返还乙方品牌费¥_500_元,返至总额累计至¥6.98 万元为止(进货金额只计服装、玩具、可爱可亲自主品牌,特价产品除外)。增加奶粉等

  14. 乙方平均每月进货量不低于4000元。

  15.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保护甲方披露的经营信息和商业秘密。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三、经营方式及相关条款:

  1. 甲方授权乙方在其区域内可以以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方式进行实体店铺的销售。

  2. 乙方在其授权区域,经营期间必须自行投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乙方合法享有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全部经营权利和义务,并承担经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甲方对其债权债务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乙方在经营期间原则上只能经营已经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产品以及甲方自行生产、提供或许可其经营的其他产品。如果乙方需要销售当地特色而我司未与该厂商合作的产品,可以向总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通过方可自行采购或由总部协调采购(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不予承担任何的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要求赔偿。

  4. 乙方在经营期间,必须明码标价,按甲方网上公布或发货单的厂家建议零售价,根据当地市场的具体消费水平,可以上下浮动20%定价(厂商有保护价的除外),不得超低价销售专卖产品及假冒伪劣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5. 在经营过程当中,如乙方在一年半内确实由于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关闭,为了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总部可以考虑退货(乙方未在甲方处采购商品及贴有价格标签、陈旧、损坏、拆卸等影响第二次销售的除外),其退货费用按乙方自甲方购入价的30%回收,运费由乙方承担;退回产品有效期必须为一年以上,食品类为两年以上,在该期限外,总部不予受理退货处理。

  6. 甲方为乙方办理发货事宜,发货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发货必须提供准确的发货清单,发货清单装入商品包装箱内,乙方凭发货清单验货,如有差异乙方应在货物到达后两天内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则甲方视乙方如数收到和接受发货清单上所列的商品。

  7. 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免费培训,委派专业的销售专家协助乙方开业及人员培训,派出人员在培训期间的车旅费、食宿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之权利:

  1. 乙方有权优先获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产品、营销、推广、促销、市场等相关资讯。

  2. 乙方有权依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或其代理订购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的孕婴用品,并在授权区域内开展经营业务。

  3. 乙方有权在其授权区域内通过电话订购、店内零售的传统销售方式进行销售。

  4. 乙方有权进行合理的打折让利促销活动,在其推广过程中产生的相关费用和折扣成本,均由乙方自行负担,但如果甲方有统一的促销支持则按政策执行。

  5. 乙方有权进行广告刊登,但应预先将广告文案送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广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 乙方在合同签署后48小时内享有单方解除权。在合同签署48小时后或乙方获取甲方经营资源后,该单方解除权即告取消。

  五、乙方之义务:

  1. 为有效促进产品销售,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统一制定的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竭力执行。

  2. 乙方在经营期间,应遵守先付款后发货的原则,甲方或其代理在确认货款到帐后组织发货,否则因货款未到账而导致发货时间延误由乙方自行负责。

  3. 乙方在本协议发生终止、解除、撤销或被宣告无效,应在30日内向甲方退还有关文件资料,撤消相关用户名和密码,以示履行保密义务。如果有关文件资料,用户名和密码等公司商业机密遗失、损毁、被盗等意外情形发生,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对此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乙方需认同并接纳甲方的经营宗旨、管理章程和运作模式,服从可爱可亲总部的管理与指导。

  5. 乙方对甲方订货信息系统内的商品价格有保密的义务,如乙方将进货价格泄露给与甲方建立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导致厂商停止供货、抬价,或泄露给其他个人和单位以谋取私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补偿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甲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

  6. 乙方严格按甲方或其代理统一提供的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店铺设计形象要求进行装修,乙方自行负责其装修费用。开业后一个月内须将店铺的外景效果图和店内照片用快件的形式邮寄到总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装修费不是说有报销的吗?

  7. 乙方须依法注册个体工商户,经营甲方资源。如乙方注册公司经营甲方资源,则乙方必须重新以公司名义与甲方签订本合同。

  8. 乙方联系方式(例:电话,邮箱等)如有变更,须于7个工作日内告知甲方,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乙方经营地点及收货地点如有变更,须提前20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作,如乙方暂未确定店铺,在确定店铺前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将由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未就继续履行本合同达成一致,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第一条第4款规定的甲方知识产权,否则应赔偿甲方品牌费用¥6.98万元。是否还要收取费用?

  六、甲方之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店内的产品陈列、零售标价、销售方式、信息反馈、售后服务、经营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监督。

  2. 甲方根据市场发展的长远计划,有权提供宣传用品,如:海报、挂旗、宣传手册、站台广告、电视广告、广播宣传、卡通贴画等,并适时针对市场发布相应的广告信息。

  3. 甲方及其代理有权对乙方的营业状况、经营方式、营销技巧、产品销售、库存商品、价格制定等情况进行检查、核对或交流。

  4. 甲方及其代理可以对乙方开业期订购的首批产品的百分之壹拾伍进行调整发货,以更加完善乙方店内的产品资源。此项不容接受

  5. 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内违约造成甲方或其代理的经济损失和企业形象的破坏,甲方有权视违约情况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或追究法律责任。

  6. 换季产品(例如服饰、鞋帽)等在同季度内按甲方调剂政策予以调剂,跨季度的产品甲方有权不予调剂。

  七、甲方之义务:

  1.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维护乙方的经营权。为维护乙方的经济利益,甲方采取区域政策保护措施,甲方在授权乙方一定的区域内不得擅自授予其他投资商经营同样的店铺。但自愿连锁、直营连锁、网店、商场、超市内的店中店或专柜的经营形式除外;同时,乙方不能向授权商圈区域外串货。

  2. 如果甲方供应的产品因内在质量问题(乙方从总部以外渠道进货的由乙方自己负责)引起的经济损失或法律纠纷,根据相关法律条款由甲方出面协助乙方向与甲方建立销售合作关系的国内或国外生产厂家和代理商进行索赔或追究其法律责任。

  3. 甲方通过其订货系统和订货清单向乙方提供全国统一的优惠供货价格(一般按市场参考零售价计算从2.5折到7.0折不等,食品类、纸尿裤、强生等薄利产品按发货时的厂商供价行情的除外)信息给乙方,由乙方通过网上订货信息系统、传真、电子邮件、委托甲方客服人员等书面方式下单订货。

  4. 甲方保证对乙方的产品供应是长期稳定的。为确保该条款的实现,紧俏产品乙方应提前下订单,并给甲方不少于15个工作日的订单处理完成时间。

  5.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店铺设计方案,乙方自行装修制作,装修制作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或其代理在乙方开店前统一安排宣传推广用品(包括吊旗、店员服装、开业气球、价格标签、物价牌、会员卡和购物胶袋等),超过公司配额的开业用品乙方需另行付费购买。

  6. 甲方或其代理负责制定和修改可爱可亲母婴用品生活馆的经营手册、培训资料、管理模式、店铺管理章程、会员卡制度、销售策划方案等。

  7. 甲方有义务为乙方的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进行保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将乙方的所有个人资料及店铺信息向第三方公布。

  八、特别申明:

  乙方确认,甲方已经全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其履行了全部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明确认知其签订本协议的一切法律后果。

  九、违约责任及相关条款:

  1. 本合作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2. 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 补充条款:

  1、报销路费及住宿费:¥2400元;报销哪方的住宿费?

  2、乙方增加仪器配置:专业单人泳疗设备2套(价值¥7000元),多功能店铺专业收银机一台(价值¥4800元),多功能妊娠纹修复仪1台(价值¥8800元),豪华多功能瑜珈健胸仪1台(价值¥13800元),超豪华多功能美体塑身健身仪1台(价值¥9800元),高级婴儿理发椅及理发器1套(价值¥1980元),补充仪器款共计:¥46180元;

  3、乙方享受阳光样板店政策;

  4、乙方于20xx年8月03日已支付品牌使用费及保证金¥119580元。

  甲方:广州xx母婴用品有限公司(盖章)

  甲方地址:广州市x北路233号x广场4201室

  甲方代表:

  签约日期:

合作合同 篇8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伙伴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伙伴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伙伴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伙伴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伙伴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伙伴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伙伴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伙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伙伴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伙伴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伙伴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伙伴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伙伴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伙伴书面同意,合伙伙伴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伙伴书面同意该合伙伙伴向合伙伙伴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伙伴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伙伴。

  第七条 合伙伙伴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伙伴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伙伴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伙伴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伙伴在合伙伙伴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伙伴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伙伴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伙伴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伙伴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伙伴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伙伴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伙伴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伙伴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伙伴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伙伴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伙伴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伙伴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伙伴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伙伴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伙伴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伙伴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伙伴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伙伴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伙伴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伙伴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伙伴的权利:

  1、参加合伙伙伴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伙伴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伙伴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伙伴共有;

  4、经全体合伙伙伴书面同意,合伙伙伴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伙伴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伙伴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伙伴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伙伴,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伙伴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伙伴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伙伴同意外,合伙伙伴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伙伴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伙伴未经其他合伙伙伴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伙伴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伙伴,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伙伴应赔偿其他合伙伙伴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伙伴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伙伴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伙伴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伙伴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伙伴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伙伴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伙伴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伙伴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伙伴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伙伴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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