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时间:2021-09-02 16:10:43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合作合同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10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合作合同10篇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甲方自愿以土地方式入股,乙方负责前期投资,本着公平、公正、互利、互尊的原则,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联营地点及四至界线

  1、地点:面积:2、四至界线:东抵:南抵:西抵:北抵:第二条:联营期限:年(年月日起至年。

  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必须充分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干预乙方生产管理活动,负责提供土地并保证土地权属明确,负责协调土地纠纷;积极参与基地管理,做好防盗、防火及防止畜牧践踏和人为破坏;合同期限内甲方有继承权,监督权和

  协助管理权,配合乙方办理林权证,及安排合适劳动人员配合乙方用工方面的需要。

  2、甲方应保证修筑道的顺利实施,不得借故干涉,收取费用等,原有的道路,应无条件的提供给乙方使用,(在甲方的山地范围内)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技术人员,管理及部分工作员工、租房、生产生活用水、用电问题,费用由乙方负责。

  3、甲方不能因体制改变,人事变动,机构和变更或其它原因而终止合同。

  4、甲方村民如要在合同期所开发的土地,范围内新开矿、烧碳,修坟必须经乙方同意并给予合适补偿方可。

  5、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有关证件。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规划、种植自主权,乙方可以根据生产、生活和交通的需要在开发山地范围内有自行确定道走向、修筑道路的权力。

  2、乙方负责前期投资,其中包括苗木栽培、肥料、农药和资金投入,负责经营管理及开发山地的技术指导。

  3、乙方享有充分经营自主权和产品的收益权、乙方可以按实际需要联合他人(包括国内外单位和个人)共同开发该土地。转让所得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4、在合同期内,所种植的收入归甲、乙双方按分成所有,地下矿产归甲方所有。

  5、在合同期内甲方如要收回土地使用,甲方应根据当时实际投入效益,按当时国家最新规定补偿标准补偿给乙方。

  6、在合同期内,乙方开发土地所争取的各项收入归乙方所有。包括国家补助,甲方给予支持。

  第四条:双方约定

  1、施工中以解决联营就业为主,所需劳力同等工价以联营户优先,但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若发生一切(伤、残、亡等)事由联营户自负,乙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在施工中(整地、打穴、施肥、回土、栽植等工序)必须服从乙方技术指导,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以保证成活率。如甲方人员不按乙方技术要求栽植而影响成活率,乙方可以辞退施工人员,甲方不得借故干涉。

  3、分成办法:

  基地全权负责前期投入,利润分成按即甲方占%。乙方占%(该联营基地内权属属集体的部分归集体所有,属个人部分归个人所有)。

  4、合同签订后,甲方若要将土地转让给他人,必须要经过双方再作协商。

  5、乙方根据天气情况分片、分年度进行实施。

  6、合同期满后,地上林木还不能出售的,按数量分成折价归属;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并按乙方在该基地所投入的资金总金额的十倍赔偿给乙方。

  2、乙方如经营失误、或效益达不到合同要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收回上述联营基地,不作任何补偿给乙方,同时终止本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

  1、在联营期间如因国家征用土地,土地的补偿款项归甲方所有,其它的青苗费及乙方所在联营基地所有经济补偿扣除乙方前期投入费用,其余收入按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2、乙方在联营基地种植树木过程中,享有自主经营权和砍伐权,在树木成林收成过程中,甲方负责办理有关通行手续。

  3、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乙方的合法继承人有权继承本合同。

  4、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偿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益。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机关一份,林业主管部门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代表签字:乙方(公章)代表签字: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

  附:甲乙双方均可以选择片区在基地养殖,但要在不影响村民正常生活,树木生长及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的状态下,所养殖畜牧,也只局限不影响林木生长的品种,比如:猪、鸡之类。

  1、联营户名单;

  2、1:1万地形图(标明四至界线);

  3、委托书。

  委托书

  因种养殖联营造林一事,我村全体联营户特委托村委干干部、群众代表代表我村全体联营户与乙方

  特此委托

合作合同 篇2

  乙方:XX市××快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为充分有效地发挥甲乙双方各自优势,提高货运市场竞争能力,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和甲方与上海铁路局运输管理处签订的" 次五定班列包车运输协议",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双方合作并由乙方承包 次五定班列宁波北站点事宜,共同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承包式

  甲方将次五宝班列宁波北站点每日的四节车皮提供给乙方承包经营。发站宁波北(含余姚),到站棠溪等广东境内铁路部门允许的到达站,车种为棚车和敞车,货物品类为5号及其以上运价号的货物(危险品除外),承包期限为年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二条:考核基数和费用支付

  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甲方对乙方每日考核基数为两车(节)车皮。乙方必须于当日装车后按考核基数向宁波北站缴交铁路运费及装卸费,并向甲方支付合作管理费每辆 元,每日 元。如乙方当日装车不足两辆的按考核基数两辆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如乙方当日装车超过两辆的(以四辆为限),按实际装车数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和管理费。乙方多装车的管理费,在承包期届满时,可以冲抵少装车的管理费。

  第三条: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履行,乙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计人民币叁拾万元。在承包期满时如乙方无违约责任时,甲方在 日内如数退还保证金。

  第四条: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保证乙方为次班列宁波站点的独家合作承包人,如将宁波北站点车辆再发包给他人经营的,承担支付双倍保证金的违约责任。

  2.协调上海铁路局、宁波北店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乙方损失 元。

  3.发生班列晚点、甩车及货损时,甲方有义务代乙方向铁路部门进行索赔。

  乙方责任:

  1.严格按装运规定组货装车,不得装运危险品和禁运品,不得隐瞒重量及匿报货物品名,违者依铁路规定承担一切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及时支付铁路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连续拖欠三天不交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按本协议承包期限每少一日赔偿甲方损失 元。

  3.自觉遵守铁路货场规定,协调好宁波北站及广州各列站的关系。发生货损时,及时提供相应材料。

  4.如乙方擅自终止本列的履行,甲方有权不退还保证金并在三日付清拖欠的运费、装卸费及管理费。

  第五条:其他约定

  1.如遇铁道部、上海铁路局调整班列运费价格时,则本协议运费价格相应调整。

  2.乙方与甲方考核时间与铁路部门同甲方的考核时间同步进行,并享受铁路部门与甲方同等的优惠待遇。

  3.本合作承包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取得年度次班列的承包权,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约权。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全仅代表和乙方各执一份,送交甲方董事会和宁波北站各一份。

  本协议经甲方全权代表和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

  甲方:××市××开发总公司××站第六货物中转托运处

  全权代表人:

  乙方:XX市××快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日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大力发展“智慧农业”是我国传统农业发展的必经途径和重要战略,为加快现代农业的建设、做好现代农业项目的示范,充分发挥甲乙双方科技和资源优势,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实现院企智慧农业开发战略合作目标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宗旨

  本着“信守承诺、真诚合作、立足发展、面向未来、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按市场为导向、科技为支撑、保市场供应和农民增收为总体目标,甲乙双方创造条件,共同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

  二、合作目标

  此次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将进一步加强双方沟通,扩大合作范围,甲乙双方将共建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实现杂交水稻综合试验示范基地的现代化建设、科学种植和信息化管理,共同推广农业现代化、信息化科研成果,共同建设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的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共同分析和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推进物联网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

  三、合作内容

  (一)甲方将乙方纳入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服务体系,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相关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技术支撑,为突出重点;确保实效,甲、乙双方各自建立专业团队进行对接、沟通、交流和服务。

  (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现代农业技术实施所需的场地、资金,乙方为甲方提供智慧农业系统解决方案,甲乙双方共同推动相关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与智慧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

  (三)以“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为合作契机,实现长期合作机制,甲方为乙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技术推广提供长期的平台支持,甲方在智慧农业领域的大数据信息服务、物联网应用和设施农业服务方面以乙方为优先合作方。

  (四)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

  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试验示范基地“杂交水稻大数据信息服务平台”是通过物联传感网结合大数据和云计算,构建试验示范基地与研究中心之间的信息化管控通道、水稻种植过程数据收集通道、大数据统计、分析和处理的综合智慧农业信息平台。甲乙双方通过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建设“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具体建设内容、协作方式以及资金筹措、系统运维、知识产权等条款,见附件“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建设与发展合作协议”。

  (五)合作推广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

  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是“杂交水稻大数据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试验示范基地安装物联网监测系统后,监测数据将自动接入研究中心的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基地”和“中心”通过平台可以监测杂交水稻种植局部区域的气候环境、土壤墒情等实时和历史数据以及预警信息,形成汇聚地理位置、环境气候、品种、日期以及产量等相关种植信息的电子档案。SFO农业物联网监测系统将由甲方和乙方优先在“超级杂交稻攻关计划”试验基地推广,并以各“基地”为中心辐射当地,形成以杂交水稻物联网监测为基础的智慧农业示范工程。

  (六)合作研究杂交水稻大数据

  “杂交水稻大数据平台”的建成后,整合甲乙双方优势资源,组建长期的、稳定的大数据研究团队,建立完善的团队对接、交流、科研和服务的合作机制,研究并构建基于地理位置的杂交水稻种植大数据分析平台,研究不同区域、不同品种杂交水稻种植与地域气候、总辐射、水系等关键因子的关系,针对不同地区建立完善的科学种植指导规范。

  四、合作原则

  (一)合作各方按照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

  (二)合作项目要在充分调研和制定方案的基础上,采取统筹规划,分步建设,项目优先,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

  (三)建设项目确定后,合作各方须根据情况签订具体项目建设的合作协议。经合作方协议签定的项目,甲方不再就该项目与其它公司签定同类合作协议。

  五、合作机制

  (一)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与武汉XX公司签订智慧农业项目投资协议,以协议方式明确建设内容,确定投资主体资格,明确约定期限内以项目投资、购买服务或融资租赁等方式向武汉XX公司购买项目产权,“盛锐丰”公司作为智慧农业项目实施的责任单位,负责项目的落地执行和后期的服务保障。

  (二)根据本协议确定的内容,在开展具体项目时,项目立项、建设、验收等各项程序由合作方按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为推动智慧农业项目的建设,国家杂交水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导成立智慧农业创建工作管理办公室,统筹协调和推动智慧农业建设并作为双方的不定期会晤制度,研究解决合作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合作协议落地。

  六、附则

  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双方各执_____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年。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参与培训业务有关的经纪服务进行合作,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合作内容

  合作领域:甲方签订乙方为甲方的协议讲师。

  1、甲方负责推广乙方签订的课程,乙方负责培训授课。

  2、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其他第三方公开或泄露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合作费用标准及合作相关事宜等),否则视为违约,另一方保留索赔和解约的权利。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将组织市场人员进行乙方签订课程的推广操作,期间操作费用一概由甲方承担。

  2、甲方组织乙方的培训期间,甲方有权进行摄像保留。相关摄像保留甲方仅作宣传推广使用,不得翻刻用作其他商业收入途径(除非经过乙方协商书面许可方可)。如乙方需要,必须承担相关基本摄像人工费用.

  3、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甲方的网站在不牵涉其他知识产权纠纷前提下有权转载乙方相关原创文章,供宣传推广使用,未经乙方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商业收入途径。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在外宣传时可注明(上海)冠橙签约讲师

  2、乙方接通知后第二天必须明确知会甲方是否有时间配合,以便甲方及时调整讲师资源。如有违反,甲方和乙方签订的协议无效,甲方也根据情节严重追加相关损失赔偿。

  3、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期间,课程提纲必须在授课前一周发送甲方,由甲方统一制作。

  4、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期间,必须统一使用甲方的PPT设计格式。(标准格式也将在签约后甲方发送乙方)。

  5、乙方在甲方组织的培训期间,乙方必须统一按甲方的名片标准发放合作客户。(标准名片也将在签约后甲方统一制作赠送乙方)。

  6、乙方免费提供至少一份课程现场的视频/音频资料(课程现场VCD/CD)给甲方,以便于甲方为您宣传。著作权及版权归乙方所有。

  7、乙方与消费者之间的其它任何契约系乙方自身行为,与甲方无关;乙方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四、收益分配及结算方式约定:

  甲方为乙方联系第三方演讲及各种活动(除公益事业外),甲方可获得实际成交讲师费的50%作为佣金(不包含差旅、食宿费用)。

  1、甲方直接和第三方签约:则可以在收到演讲及活动定金时收取双方约定佣金的50%,待收到余款时再取得另一半佣金,其余讲师费为乙方所有。

  2、甲方联系第三方直接和乙方签约:乙方在收到演讲及活动定金后24小时向甲方支付双方约定佣金的50%,待收到余款后24小时内支付另一半佣金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及协议解除

  1、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规操作,如有违犯,则自负责任;并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若一方造成第三方的损失,则另一方不必承担连带责任。

  2、由于法定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损失,则不追究责任。

  3、若有下列事件之一发生,则本协议可自动终止:

  (1)本合作协议违反国家法律或法规;

  (2)由于不可抗力使本协议无法正常履行;(不可抗力依法律规定解释)

  (3)协议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

  4、协议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协议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不可抗力或意外

  六、其他条款

  1、双方在合作中出现问题或纠纷后,应本着互相谅解的态度协商解决,若不能协商一致,则由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上海市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效期限届满前三日内而双方均为提出终止意见,本协议可视为自动延期壹年。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双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往来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及电子格式文件将被视为本协议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传真件有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xxx(身份证号:)

  乙方:xxx(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合作开办百悦健身秋水瑜伽馆(秋水瑜伽百悦店)明确合作各方的权利与责任事宜,特订立以下协议条款共同执行。

  一.合作方式:

  甲方出资金,占股50%;乙方出技术和瑜伽馆管理,占股50%。

  二.合作项目:

  普通会员、瑜伽特色课、瑜伽私教、瑜伽相关商品销售

  三.合作时间

  暂定20xx年6月8日至20xx年6月8日为期一年,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算起。期满后双方如有继续合作的愿望,以本协议为基础修订签新协议。

  四.合作分工:

  乙方负责:

  瑜伽馆瑜伽团课的开发及课时安排、新课程研发,瑜伽教练培训。

  瑜伽馆促销及答谢活动方案策划及组织实施(可支配百悦相关人员)

  瑜伽相关商品进货及销售

  瑜伽馆整体销售业绩管理

  场地维护

  如甲方组织线下促销活动乙方提供瑜伽表演支持

  甲方负责:

  瑜伽馆场地支持、场地维护、场地相关费用开支(取暖费)

  协助乙方共同完成月度销售业绩

  协助乙方共同完成瑜伽相关商品销售业绩

  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以周为单位核对

  五.技术,市场保密:

  禁止双方的任意一方私自泄露会员信息,禁止私自公开合作协议中的任意条款。

  六.收益分配:

  1.以瑜伽馆整体收入为分配依据,双方各自分的50%。正常运营情况下,以月为单位进行收益分配。

  2.瑜伽授课原因造成的会员不满由乙方负责,财务造成的呆账由甲方负责。

  七.合作保障措施

  1.在合作期内,项目合作双方中任一方未经其对方协商认可擅自退出该合作项目,责任方同时赔偿被侵害方的投入损失及其他合作期内应得收益(具体为:按合作之日起至产生变故时为止的被侵害方应得的收益平均值计算,责任方赔付被侵害方剩余合同期的总收益)。

  2.在合作期内因战争,灾害,疾病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合作解散或合作期满各合作方不再合作。

  3.合作方如有一方违反本合同,则其它方有权取消与违约方的合作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八.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合同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百悦(签字) 乙方:李阳(签字)

  日期: 日期: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__________公司

  乙方:三门峡市凯达农业技术推广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太阳能光伏产业领域进行全面合作,在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域开发光伏发电项目(下称“光伏发电项目”或“项目”)等事宜达成如下意 向:

  一、合作项目:

  二、地点:

  三、合作期限:自签订正式合同之日起_____年。

  四、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在上述地点投资建设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建设初步拟定规模为20xx亩光伏发电(其中至少为300亩大棚式、其余为分布式,且300亩大棚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归属乙方所有),同时甲方保证拥有并提供该项目的经营资质证明;

  2、甲方按照当地上级部门的核准规模及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农业光伏项目建设。

  3、合作期间,涉及发电设施的维护及对周边的涉农损失由甲方负责承担,发电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甲方所有;

  4、合作期间,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土地使用费_____元;

  5、投产发电后的入网手续由甲方办理;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该项目的用地,并全权负责土地流转手续;

  2、乙方办理该光伏发电项目的前期支持性文件(或手续),并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提供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包括土地、资金、税收、建设、审批、人才等各个方面,扶持光伏产业的发展等;

  3、除发电收益外,本意向土地范围内的农业收益及专项国家补贴归乙方所有;

  4、乙方负责协调周边邻里关系,保障该项目顺利建设;

  六、各方承诺在三门峡市注册相应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力及/或农业公司,项目投产后在当地合法经营,照章纳税。

  七、合作期满后,各方再另行协商合作续期事宜。

  八、本合作意向原则上无异议的,双方应于7日内就具体合作细节,另行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

  九、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公司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合作合同 篇7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姓名: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铺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铺合作经营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商铺

  甲方将座落于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使用面积______㎡商铺交给乙方,用于乙方在商铺内从事商业经营。

  第二条 经营范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超范围经营。

  第三条 经营期限

  经营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使用期共计______年。

  第四条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______元/年/㎡

  第五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一)______层______区______号商铺每年费用为人民币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甲方按______年期共收取费用______元(其中:公共设施使用费、广告宣传费、保安费等综合管理费______元)。付款(结算)方式:按______度分______次付清。

  (二)先交付______年费用,再向银行贷款交付______年费用。首先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结清______年的费用款共计______元;其余费用的交付(结算)时间及数额见本合同备注。

  (三)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______元。

  (四)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不再续签合同,在乙方没有违约并没有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甲方在一个月后向乙方如数返还保证金(保证金不计算利息)。

  第六条 维修养护

  (一)经营期间,甲方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定期予以检查、修缮,乙方应予以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二)商铺及公共设施正常的维修养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乙方管理、使用不善等原因造成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损坏,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七条 装修改造

  (一)如乙方需改变商铺的内部结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对商铺及附属公共设施进行改造或增设它物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二)如乙方决定装修,必须在非经营时间进行,并须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交装修方案,以供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因违反甲方规定造成损失,需由乙方负责赔偿。

  (三)乙方提交的装修方案至少应包括设计图纸、施工周期、用料说明、施工设备明细、用电、用水申请、施工人数、现场负责人等内容。

  (四)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装修方案后五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给予答复。

  (五)乙方进场装修前必须到甲方办理有关登记手续,进场装修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施工现场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因乙方装修而增加的设备、设施的购置、运行、维护等费用由乙方负担。

  (七)合同期满或因其它原因终止合同,乙方不得拆除装修及其它改造设施,其所有权归甲方。

  第八条 有关费用

  (一)经营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如乙方逾期付款将承担每日______‰的滞纳金。

  1. 甲方承担公用区照明和商铺内原配置照明的电费,乙方照明区增加的用电设施所需电费由乙方承担,依照供电单位规定的电价计收,由甲方代收代缴。

  2.乙方按季度向甲方交纳商铺物业管理费(______元/月/㎡)。

  3.电话费由乙方按实际发生额承担,由甲方代收代缴。

  (二)乙方经甲方同意制做发布的广告,其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迁移或安装电话,使用的是甲方已完成的入户电话工程,其每部电话乙方需向甲方交纳工程费及电话押金 元。

  (四)在经营期间,如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费用且与乙方使用该商铺有关的,其费用由乙方支付。

  (五)因法定节假日及乙方原因或不可抗力等非甲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等突发事件停业的,该停业时间正常计费。

  (六)若乙方合同书或票据丢失,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保证金金额5%的罚金,方可补办手续。

  第九条 销售管理

  (一)乙方应该按甲方规定的统一时间开业和营业,并保证开业时店堂货品充足。

  (二)乙方所售商品必须保证证件合法、齐全、有效,商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三)乙方商品销售批发、零售价格不得高于乙方在其它商场所销售同类商品的销售价格。

  (四)乙方与顾客发生纠纷,应当接受甲方管理部门的处理意见。

  (五)为了保持良好的店堂形象和商品展示形象,乙方展示货品应当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六)乙方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得欺骗顾客。如有此等不良行为,致使甲方声誉受到损害,乙方应当负责消除影响,恢复甲方声誉,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乙方销售商品应当使用甲方统一印制的售货凭证和信誉卡。上述凭证向甲方购买。

  第十条 人员管理

  (一)乙方经营所需的从业人员,应当接受甲方统一培训,并须向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收取的培训费用不得超过150元/人。

  (二)乙方从业人员应按甲方要求统一着装(经甲方同意,也可由乙方自费提供服装),佩带甲方统一制作的胸卡及其他标志,保持仪容仪表整洁。服装、胸卡及其他标志由甲方提供,费用由乙方负担。

  (三)对于第一批进入九隆广场及在经营过程中更换的从业人员,乙方应当提前 天将其个人资料送交甲方审核备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进场手续。

  (四)乙方上述人员应当遵守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对于违反劳动纪律和服务规范人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相应的惩处。

  (五)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对其聘用的从业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保证其服从甲方管理,爱护甲方营业设备和设施。

  第十一条 商铺的返还

  (一)如果乙方未在经营期限界满三十日以前提出续签合同的要求,乙方应在该期限界满之前三日内清点、转移货物,清理商铺,书面通知甲方到场验收。乙方应在经营期限界满之前清理完毕商铺,将其移交甲方管理。

  (二)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各有关方面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以后,办理商铺交接和退还保证金手续。

  第十二条 续营方式

  合同期满,乙方要求继续经营,需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续营手续,甲方未改变经营格局,乙方按甲方要求未改变经营范围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经营权。

  第十三条 安全防火责任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有关安全防火的法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公安消防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并接受监督检查。

  (二)甲方负责公用设施、公共走廊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甲方负责安全防火工作的宣传,行使日常管理监督的职能,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四)乙方必须全面负责商铺和划定的安全防火责任分担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除本合同已有约定外,甲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九隆广场正常营业的需要制定统一经营管理规定,并要求乙方遵守。

  2.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等,指导、监督乙方经营活动。

  3.尊重乙方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正常经营活动。

  4.维护正常经营秩序,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5.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举报。

  6.甲方统一制作租赁商铺标志(编号),并监督乙方在商铺的统一位置或者场地明显处悬挂或张贴。

  (二)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享有和承担以下权利和义务:

  1. 要求甲方提供本合同中约定的正常经营所需的物业保障。

  2.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经营。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

  4.爱护经营场地及相关设备、设施,对因自身原因发生的损害承担责任。

  5.对所经营商品向消费者负责,并承担质量责任。

  6.自行承担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债务。

  7.乙方应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商场的各项管理规定。

  (三)其它权利和义务

  1.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公司重大公益性活动或其它原因致使甲方关闭经营场所时,乙方应同意并积极配合闭店,费用照缴。

  2.在经营期间,甲方有权依据经营状况,调整行业布局,进行划行归类。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安排继续经营或自行退还商铺。届时,甲方应视情况退还乙方剩余的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五条 合同变更、终止与续签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商铺,并不退还保证金及剩余的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赔偿。

  1.擅自拆改商铺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2.拖欠费用、拖欠银行还贷费用累计达5天、无正当理由闲置商铺达3天的。

  3.利用商铺进行违法活动及故意损坏商铺的。

  4.严重损坏甲方名誉、利益及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

  ① 经营中不听劝阻,辱骂管理人员的。

  ② 业者与业者之间,业者与顾客之间争吵、打仗造成影响的。

  ③ 业者本人及其亲友在商场无理取闹、挑衅滋事的。

  5.未按工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从事损害消费者权益活动的。

  6.不经过正常渠道解决纠纷而罢市或煽动他人罢市和闹市的。

  7.依甲方规定正式开业之日起,乙方所经营的商铺,三日内仍不挂货布展的,视为乙方自动终止合同,甲方收回商铺,保证金不退。

  (二)合同如遇下列情况应当终止:

  1.合同期满的。

  2.双方协商同意的。

  3.遇不可抗力(指地震、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国家政策的重大变更等)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三)合同终止与解除时应办以下手续:

  1.乙方结清应交纳的各项费用;

  2.甲乙双方结清相关费用和保证金;

  3.甲乙双方依程序履行商铺返还交接手续。

  (四)转营转兑

  1.无特殊情况,乙方不准转营、转兑商铺。

  2.乙方如因特殊原因无力继续经营,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批准同意后方可办理转营转兑手续。

  3.乙方连续转营二次以上,视为无力经营,甲方有权收回商铺。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在经营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由乙方自行解决,并承担后果,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经营期间甲乙双方均应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逾期交付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将按未交付费用部分的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经营期间,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剩余费用及保证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甲方应退还乙方剩余费用及保证金。

  第十七条 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一)为保护乙方人身和财产安全,乙方自签定合同之日起,须自行办理人身和财产保险,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责任。

  (二)乙方需向保险公司办理保险事宜如下:

  1.乙方主业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财产保险。

  2.乙方聘用的从业人员的人身保险由乙方自行办理。

  第十八条 合同期满,乙方应自已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税务机关办理停业废业手续。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营销售检查和考核。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尽量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经过协商,在三十日内未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档。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备注

  一、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二、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三、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四、乙方须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付(结算)层 号商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费用人民币______元给银行,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合作合同 篇8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决定发挥各自的优势,在互相支持,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共同引进资金,开发甲方的 有限公司项目,特制定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一、引进资金数量:

  二、工作分工:

  甲方责任:

  1、负责联系落实好接收款银行,要求分行级并要正行长负责(可分行接款,支行操作)。

  2、负责联系银行工作中的一切经费开支。

  3、负责让接款银行确认,联办委托贷款合同。

  4、负责开出由双方认可的企业违约担保书,包括中介劳务费承诺。

  5、负责按到帐实收款的 %计中介劳务费税后,由乙方转交中介劳务公司。

  6、负责按每亿元人民币每天 元的企业违约金,存入甲方自己企业帐户,如企业违约由银行从此款中支付给银主。

  7、负责把本公司企业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乙方确认。

  乙方责任:

  1、负责联系落实银主,落实资金按规定的时间到接款行。

  2、负责资金到位前一切经费开支。

  3、乙方自费去接款单位和银行,确认还本付息担保书(保函),代收代付委托书。企业情况和企业违约金到位情况。

  4、负责银主在最后一批款划拨后,计算第一年 %利息时间。

  5、如有违约,按国家有关法律受罚,并赔偿甲方已有损失。

  三、共同责任

  1、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共同努力做好引资前的各项工作,确保中小企业融资合同顺利操作。

  2、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乙方所得的资金拨款,如有违约,必须以法律责任赔偿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如果乙方引进资金不实,所造成的甲方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4、双方严格和以法律的原则执行还本付息担保书(保函),代收代付委托书。

  5、本合同一式两份,自签字即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共同遵守,切实落实,如有违约,双方不能自身解决的问题报人民法院促裁。

  甲 方: 乙 方:

  法 人: 法 人:

  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9

  甲方(供方): 苏州*****备有限公司

  乙方(需方):江苏***工程有限公司

  (商业机密 切勿外流)

  甲乙双方基本信息

  甲方(供方):

  地点:苏州

  电话:传真:

  业务担当:

  投诉电话:

  乙方(需方):

  地点:

  电话:

  负责联系人:

  手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与乙方所经营的产品等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节、甲方权利、义务

  第1条 甲方有义务将甲方产品信息、营销方案、市场信息提前与乙方进行沟通,以便维

  护乙方的第一知情权和优先选择权。

  第2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3条 甲方有义务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其工作人员以公司或私人名义向乙方工作人员(包

  括项目经理和设计师)私下直接或间接给予返利、赠送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

  或采取其他变相手段提供不当利益。如果乙方人员私下向甲方或甲方业务人员索贿如: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等,甲方有义务拒绝支付并向乙方进行投诉。

  第4条 甲方有权对乙方营业场所及其产品的销售方式提出改进建议。

  第5条 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各种与甲方提供产品有关的促销活动。

  第6条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宣传资料应真实可靠,若存在虚假宣传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及经济损失。

  第7条 若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是第三方的产品,甲方保证已获得使用许可,该使用不侵

  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第二节 乙方权利、义务

  第1条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货款。

  第2条 乙方有权对甲方产品信息、营销方案、市场信息具有第一知情权和优先选择权;

  在合同约定条件内及市场同等交易、合作条件下,乙方有优先选择权,对于甲方生产或经销的新产品,甲方同意给予乙方享有首销权或同期销售权。

  第3条 乙方有义务第一时间向甲方提供客户信息,并在其客户群中对甲方产品进行宣传。

  第4条 项目经理及相关专业人员第一时间配合甲方做好技术交底工作。

  第5条 负责甲方施工的监理与协调工作。

  第6条 以上事项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第三节 合作方式及结算方法

  第1条 合作方式

  1) 由乙方提供信息(姓名、电话、楼盘、面积、户型图纸、特殊需求),甲方人员负责联

  系,并将其信息归档报备。

  2) 由乙方提前向客户推荐甲方相应产品,并通知甲方,甲方自主谈判签约,并将其合同文

  本传真与乙方报备。

  3) 甲方可以派技术合作人员(设计师、项目经理)身份配合销售。

  第2条 返点比例

  1) 中央空调:模板成交价格的5%

  2) 地暖系统:(德国瑞好、芬兰恩斯托、美国马利、德国威能、德国博世等)模板成交价格的10%

  3) 新风系统:模板成交价格的10%

  4) 净水系统:模板成交价格的10%

  5) 地源热泵:模板成交价格的7%

  6) 其他项目:具体项目具体协商

  第3条 结算方法

  1) 甲方签约的客户:自收到客户的设备、材料款,将相应的合同总金额的返点返还于甲方。

  2) 乙方签约的客户:首付甲方相应设备、材料款,进场施工前付安装费的70%,施工调

  试完成付最后的30%。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乙方单位(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合作合同 篇10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共同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号。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国(或地区)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__。

  (注:若有两个以上合作者,依次称丙、丁……方)

  第三章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在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建立合作经营的_______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合作公司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合作有限责任公司。

  外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___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号。

  第四条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合作公司是由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资源开发权、建筑物等合作条件;乙方提供资金、设备、技术等合作条件。各方不折算投资比例,按各自向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确定利润分享办法,并各自承担风险。合作公司实行统一管理,独立经营,统一核算。合作期限届满,公司的财产不作价归甲方所有。

  (注:应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明)

  第四章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甲、乙方合作经营的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注:在具体合同中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条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生产和销售______________产品;对销售后的产品进行维修服务;研究和发展新产品。(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八条生产经营规模如下:

  (一)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__________。

  (二)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________________。产品品种将发展__________。(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五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

  第九条合作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或双方商定的一种货币)

  第十条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注:甲方所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或资源开发权和建筑物不计入注册资本)

  第十一条甲、乙方分别提供如下合作条件:

  甲方:提供总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负责征用土地费和缴纳土地使用费;(注:土地开发费的负担方法,根据双方约定写)其中:

  厂房(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商场(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维修部(上盖)面积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乙方:投资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现金________________元;机器设备和交通运输工具________________元;工业产权________________元;其他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二条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办完征拨手续,交付合作公司使用;厂房和商场(上盖)应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交付合作公司装修;维修部(上盖)的交付时间,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另行决定。

  乙方提供的现金投资分两期汇入合作公司在银行开立的帐户内。第一期应汇入______________元,须在合同批准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天内汇出,作为首期生产、生活设施的建筑费和流动资金等;第二期必须汇足投资总额减去第一期汇出后的差额,汇出的时间为______________,用途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注:应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十三条乙方作为投资的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合作公司的生产需要,并在厂房装修完工前________天内运至中国港口。

  (注:乙方以工业产权作为投资时,甲、乙方必须另订立合同,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章合作各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第十四条甲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二)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三)协助办理乙方作为出资而提供的机械设备、物资的进口报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

  (四)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品、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

  (五)协助合作公司落实水、电、交通等基础设施;

  (六)协助合作公司对厂房和其他工程设施的设计和施工;

  (七)协助合作公司在当地招聘中国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其他人员;

  (八)协助合作公司为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手续等;

  (九)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十五条乙方应负责完成的事项:

  (一)依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器设备、工业产权……并负责将其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运至中国港口;

  (二)办理合作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的机器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三)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产的技术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四)培训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五)如乙方同时是技术转让方,则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产品;

  (六)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注: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第七章合作经营期限

  第十六条合作公司的经营期限为________________年,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该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

  合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如有一方提出,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延长合作期限。但必须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提出申请批准。

  第八章利润分配和偿还乙方投资

  第十七条合作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按下列顺序使用和分配:

  (一)提取____________%作为合作公司的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发展基金;

  (二)以____________%偿还乙方的投资,预计____________年还清乙方的全部投资;(注:根据双方的约定具体写)

  (三)其余部分按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分配。

  第九章产品的销售

  第十八条合作公司的产品,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市场销售(或全部外销),其中:

  (一)向外销售________________%;

  (二)经向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内销________________%。

  (注:销售办法可灵活多样,可由公司或乙方负责向外销售,也可由公司与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代销;对内销部分也可由公司或甲方经销。)

  第十章董事会

  第十九条合作公司设董事会。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董事会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章程的制订和修改;决定公司转让、合并、停业和解散;决定公司经营决策、财务预算和决算;决定公司利润分配和亏损弥补办法;聘请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公司职工工资和制定职工奖惩办法等一切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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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由董事________________名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长________________名,由乙方委派。

  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任期四年,经各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董事会议时,可委托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

  第二十三条

  召开董事会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方有效。董事不能出席时,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和举行表决。

  第二十四条

  董事长是合作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代理。

  第十一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设经理部,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经理部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_人。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____人,另一方推荐____人,均由董事会聘请,任期____年。

  第二十六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会议的决议,组织领导合作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二十七条

  总经理必须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的经营情况,半年向董事会作一次财务结算报告。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时,经董事会会议作出决议,给予应得的处分直至解聘,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第十二章劳动管理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招聘、解雇或辞职一律实行合同制。员工的聘请由公司做出计划,报当地劳动部门核准后,由公司自行招聘,经考核择优录用。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员工的劳动工资、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制订施行方案,由公司、公司工会与员工集体或个人订立劳动合同,按合同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章财务会计和审计

  第三十一条

  合作公司设总会计师和总出纳员各一人,负责公司总的会计工作;厂部、商场和维修服务部分别建立帐目,每个部门分别设会计师和出纳员各一个,负责各个部门的财务会计工作。

  前款所列会计和出纳员的人选,均由甲、乙方协商推荐,董事会聘请。

  第三十二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设审计师一人,由甲方推荐,董事会聘请。

  审计师负责审查、稽核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四章纳税与保险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缴纳各种税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应向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办法、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均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董事会决定。

  第十五章合同的修改、补充、变更与解除

  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或补充,必须经甲、乙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并报经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构)批准方能生效。

  第三十七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由于本合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不可抗力,造成公司严重损失,或因公司连续亏损,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经合作公司董事会特别决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片面终止合同,对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报原审批机关批准终止合同。如甲、乙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仍应赔偿履约一方的经济损失。

  第三十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以及第十三条的规定提供合作条件时,以逾期的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一个月,违约方应缴付________元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注:或按出资额的百分比计算)如逾期____个月仍未提供,除累计缴付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三十八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四十一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方在合同生效后____天内相互提供履约的银行担保书。

  第十七章不可抗力

  第四十二条

  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八章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三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请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十九章文字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解释有矛盾,以中文本为准。

  第二十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六条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所订立的合作公司章程、工程协议、技术转让协议、销售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附属文件。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及其附属文件,均须经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或其委托的审批机关)批准,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合作公司对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互送通知的方法,如果采用电报或电传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随之发出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的甲、乙双方的法定地址,即为甲、乙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方各____份,合作公司一份,报中国对外经济贸易部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影印本____份,分报有关机关。

  第五十条本合同于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____省____市签字。

  甲方:____公司乙方:____公司

  (加盖公章)(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____(签字)法定代表____(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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