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合同

时间:2021-09-14 10:48:30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合作合同合集7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合作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合作合同合集7篇

合作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有效配置社会资源,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甲方在公司xx分公司(在本协议中可简称分公司)。现甲、乙双方经自愿平等协商,就甲方分公司合作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内容

  1.1甲方聘任乙方 为分公司总经理并授予总公司副总经理职位(同时在总公司网站对外公示,以增加乙方的公信度),

  1.2乙方作为分公司负责人只限在区内从事甲方营业执照所允许的经营活动,从事该地区以外的经营活动须经甲方授权并报甲方备案。在区内甲方不再与第三方合作任何形式的经营活动。甲方在分公司辖区内或通过该分公司直接进行的经营活动,全权由乙方负责管理,甲方应保障给予乙方合法利益。甲方积极向当地建委报备案,必须具有相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职称的人员,保障分公司的正常运营。

  1.3乙方进入分公司后,其带进的工程项目可由乙方以分公司名义自行安排施工,也可委托甲方安排施工。

  第二条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十年,即从领取分公司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满十年。分公司单独建账,设立独立银行账户,进行税务登记,独立核算。

  第三条 合作基本薪酬约定

  3.1本合同约定乙方的薪酬按以下两种方式获得:

  (1)按乙方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比例逐年递增的方式获得:

  1)、合同签约当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2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2)、合同签约次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3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3)、合同签约第三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4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4)、合同签约第四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5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5)、合同签约第五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6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6)、合同签约第六年,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7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7)、合同签约第七年起至合作期满,均按承揽的业务当年实收金额的70%支付酬金,每月30日前支付一次。每年12月30日前足额结清当年款项。

  8)、合同签订起第一年至第四年,乙方承揽业务每年实收金额超过伍佰万元(含伍佰万元)以上,甲方给予乙方当年实收金额5%的奖励。

  (2)按乙方负责分公司管理工作付出获得管理报酬,除乙方承揽业务收入外,

  按分公司年当收入产值的 % 给付乙方管理报酬,每年支付两次,分别为:6月30日前支付一次,12月30日前支付一次。或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固定报酬

  . 元/月。

  (3)乙方配合非乙方自有业务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据实支付。

  合同签约次年起的计时周期起始日为: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四条 分公司的经营与管理

  4.1按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规定,甲方负责办理分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及相关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税款及其他费用。

  4.2甲方负责提供办公及外派人员住房、生活设施及房租、水电气及物业费等相关费用;甲方在分公司所添置的各项设备、资产、家具等财产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4.3合同签订后七个日历天内甲方须履行注册分公司的有关工作职责。

  4.4乙方负责以甲方名义承揽工程、承接工程所签订的合同均应在签订之日起30日内提供一份正本原件报甲方存档备案(甲方当面签收、甲方短信回复、甲方QQ回复、甲方邮件回复、甲方传真回复、甲方信函回复或乙方寄出快递均视为甲方已存档备案)。未提交甲方备案的合同甲方均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5合作期间分公司承揽工程的投标文件制作由乙方负责安排,甲方派驻分公司人员负责制作审核,制作费用按分公司所在地同行标准收取相应的工本费。

  4.6合作期间具体业务管理细则及收费标准见附件1。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5.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刻为乙方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聘书、总公司网站工公示等,甲方有义务立刻派员提供注册分公司所需的证件、经营许可及相关授权。甲方统筹、指导分公司设立工作,分公司设立工商登记、印章刻制、税务登记、账户开设等有关支出的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

  5.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即刻筹备设立分公司办公地点及相关配套设施,在分公司成立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手续及其他行政审批、许可、备案事宜,全权授权乙方进行运营,并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支持。

  5.3在乙方同意及不影响分公司的正常运作下,甲方有权检查分公司的账目往来和业务合同执行情况及了解分公司的各项情况。

  5.4在乙方同意及不影响分公司的正常运作下,甲方有权每年度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分公司进行审计,审计费用由甲方承担。

  5.5乙方负责的所有以甲方名义承揽的工程,甲方应随时无偿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承揽所需的完备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即相关的印章证照)。

  5.6甲方在遵守本合同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运营分公司进行监督和指导,甲方有权向分公司派遣工作人员,但所有人员必须服从乙方管理。甲方自负委派到分公司所有人员的报酬等费用。

  5.7 双方合作期间,除本合同已有的约定外,甲方须确保自身主体资格合法存续、运营正常、资质不降级,确保不发生一切不利于乙方的事宜。

  5.8在乙方负责分公司所辖区域内或与乙方相关的工程上,甲方不得向其他各分公司开具介绍文件,如产生冲突的,以乙方分公司为承办人。

  5.9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并承担延误责任。

  5.10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对乙方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给予合理答复。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6.1乙方依法享有的权利有:甲方授予乙方为分公司注册法定代表人,同时成为甲方公司董事,占股比例1%,只占股不参与总公司分红;同时乙方为分公司股东,股权比例49%,乙方在分公司的话语权为51%,乙方按本合同相关约定的获得薪酬。乙方完全自主以分公司的名义或甲方名义(若承揽工程需要时)开展工程业务经营,经营所得一切利润按本合同第三条约定及附件1内容执行。

  6.2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合理合法的规章制度,照章纳税,不能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非法或违法活动。

  6.3自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之日起,乙方每半年须向甲方提供一份经营报告,年终提交一份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报告。

  6.4乙方须配合甲方建立健全生产、财务管理、工资、社会保险等制度,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派驻的财会人员,严格执行国家、政府的财税和甲方的其他各项合理管理制度,乙方每季度向甲方申报公司财务报表,甲方定期审核分公司各项业务往来。乙方有权就有利甲方公司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

  6.5乙方有人事聘用权,但必须严格遵守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同员工签订劳务合同。乙方合作分公司期间所聘用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报甲方备案,甲方接报后应及时予以任命。

  6.6乙方自行承揽施工的项目,必须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对过程中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责任事故等,负全部责任,一旦工程发生任何民事、经济纠纷,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6.7乙方在合作经营期间,需要甲方派工程技术人员协助工程施工工作时,所派到工程处工作人员的工资由工程当事人按相应等级的工资发放。

  6.8乙方负责承揽工程应得的工程款项(包含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须汇往甲方账户时,甲方须在款项到帐后三日内将汇入款项全部转往乙方指定账户。

  6.9乙方负责承揽的工程需甲方开具发票的,甲方应在收到税款后二日内按照乙方要求开具发票,税款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甲方不得多收。

  6.10乙方在本合同合作期间,若工程取得有关部门评定的质量、安全优良奖的或无根本违约行为的,乙方享有合作合同期满续签的优先权。

  第七条 保密义务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外公布或向任何其他人泄露就本协议获取的属于甲乙方任何一方具有商业竞争价值的资料(无论是书面或口头形式的泄露)。该保密义务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仍然继续有效直至该信息已经公开或法律法规以及政府监管部门要求披露之日为止。

  第八条 本协议的解除

  1、甲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提出解除本合同:

  (1)合作期内,乙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安全事故,影响甲方信誉,造成资质降级的。

  (2)乙方因健康状况严重恶化(以省级鉴定机构鉴定为准)、被追究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责任而导致不适合担任分公司负责人职务。

  (3)甲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乙方无正当理由多次拒不接受甲方监督,双方在半年内协商无果。

  2、合作期间除承揽工程需要外,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设立分支机构(如工程处、项目部等),但情况紧急的除外,乙方应在事后及时向甲方书面说明分支机构的设立情况。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撤销乙方分公司职务,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建设方或发包人所拨付的工程预付款乙方不得挪作与分公司及承揽工程等无关的用途,如乙方挪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在协议履行中若甲方的自身主体资格被取消而无法合法续存、运营、资质被降级等,致使乙方工作无法继续开展运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履行中若乙方作出有损甲方商誉和形象之行为造成甲方资质降级或利用甲方的经营许可从事违法活动造成甲方资质降级,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协议履行中若甲方的自身主体资格被取消而无法合法续存、运营、资质被降级等,致使乙方工作无法继续开展运营,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有乙方对外承担责任或产生债务的,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全额追偿,因追偿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亦作为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分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非乙方对外承担责任或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全额追偿,因追偿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亦作为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分公司合作期间,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怠于履行协助、配合、支付义务的,乙方可请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实际损失,乙方也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同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1、若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之过程中,因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处理。

  2、双方在合同期间内形成的各自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因合同期满而消失。

  3、本协议自双方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即刻生效,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同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作合同 篇2

  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传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技术开发项目在国内外的现状、水平及发展趋势: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研究开发成果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投资总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甲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投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总投资额中: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

  (注:所谓投资,不仅包括以货币、设备、场地进行的物质投资还可以包括以专利技术、非专利技术进行的技术投资,采取货币以外的形式进行投资的,应当折算成相应的金额,明确当事人在投资中所占的比例。)

  五、双方的具体分工

  1、甲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双方的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投资,造成研究开发工作停滞、延误或失败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工参与研究开发工作或不按照合同约定与其他各方完成配合任务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数额为项目投资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七、成果归属与分享

  在履行本合同中完成的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权归双方共有。

  1、一方转让其共有专利权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可以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各方中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申请,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请。

  3、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放弃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可以免费取得该项专利的普通实施许可,该许可不得撤销。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注:合同开发所完成的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分配办法,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视当事人均有使用或转让的权利。除另有约定外,一方当事人使用和转让该成果所获得的收益,另一方或其余各方无权请求分享。在实践中,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以合同约定成果分享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1)约定研究开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不为各方共同,而归一方当事人所有。但享有专利申请权的一方当事人可按约定将由此取得的经济利益向其他当事人作适当补偿。

  (2)约定向合同外第三人转让研究开发成果时,应经合作开发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由此所取得的经济利益由各方分享。

  (3)在特殊情况下,当事人各方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技术成果权的分享份额以及各自享有的专利申请权。如对在技术开发的各主要阶段(实验室开发阶段、生产工艺开发阶段)产生的研究开发成果(或阶段性成果)约定各自独立享有的权利。

  (4)约定由当事人一方享有对合作开发成果的`独占使用权或转让权,但取得这一权利的当事人应向其他各方当事人支付约定的价金。)

  八、合作开发合同的风险承担原则

  在履行本合作开发合同的过程中,因出现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导致研究开发失败或部分失败的,其风险责任由当事人按如下比例合理分担:甲方负担____%。乙方负担____%。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有关名词和术语的解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时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合作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互利互惠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合作开发建设位于 地块房地产项目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土地及其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双方本次合作开发的项目暂定名称为 “ ”,最终名称以政府主管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位置

  本项目占用的土地位于 ,土地成交确认号为 国土 告字(xx-12-6)号商住土地一部分,即 a路南.b路西,四至坐标见《土地使用权界址坐标表》。

  3、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生活用地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 平方米,甲方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

  上述项目用地面积和用地性质按市政府有关部门最后核定为准。

  4、项目规划内容

  本项目用地规划指标根据 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为准,作为双方合作项目建设指标。

  第二条、合作方式

  1、甲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第一条约定内容的商品房项目建设用地,但不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和监督经营管理。

  2、乙方提供本项目除土地地价之外的全部开发建设资金,并负责本项目的开发建设及经营管理工作。

  3、乙方承担项目销售费用。销售费用包括广告费用、委托销售代理费及其他为销售房屋而支出的费用。

  4、本项目以乙方的名义开发建设。

  第三条、合作利益分配和税费承担

  1.作为此项目合作收益,项目开发完成后,甲方将分得 平米高层住宅楼(甲方做回迁楼用),具体位置为项目中第 号楼。

  乙方享有该开发项目中除甲方分得 平方米回迁楼收益之外的所有收益权。按同样比例承担政府依法收取的税费。

  2、乙方销售房屋时,销售款进入由乙方帐户,在预留应向政府缴纳的各项税费后由乙方支配。

  第四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之合法有效的土地使用权证明,保证本项目《土地使用权证》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项目用地的全部地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有关手续,协助乙方办妥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有关消防、环保、人防等事项的报批手续。负责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确保项目顺利完成开发建设。

  4、甲方为处理征地遗留问题、搬迁及安置补偿问题的责任主体,乙方负责具体实施,以确保本项目顺利开发。

  5、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合作开发的政府审批及登记手续,甲方应为所售房屋办理房屋产权证提供相关手续和便利。

  6、甲方应为购房者申请按揭贷款提供银行认可的阶段性担保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如期投入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资金,保证建设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2、乙方负责场地清理,场地平整等。

  3、乙方负责本项目方案的设计,并承担设计费用。报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报建获得批准后应尽快完成施工设计。

  4、乙方负责本项目工程建设的管理、房屋销售工作,包括选择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材料供应单位、销售代理单位,以乙方名义分别与上述单位签订并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以及有关建筑装饰材料、设施、设备的《买卖合同》、《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等。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有义务给予协助,提供或办理实施上述行为所必须的手续。

  5、乙方负责组织工程的各项竣工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对于存在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解决,承担工程的质量保证、保修责任。

  6、乙方应按照工程合同约定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本项目各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应及时进行工程结算并按合同约定结清工程款。

  7、乙方负责按照本合同第七条确定的交房标准按质按量按时建设完工。

  第五条、开发计划和周期

  1、本项目计划分 期开发。

  2、本项目的开发周期为 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因政府审批原因导致上述期限在项目用地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情况下,时间相应顺延。

  六、协调组织

  为了协调双方合作关系,保障双方适当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作项目的顺利开发,双方同意组成“项目协调小组”,甲方指派专职成员两名,乙方指派专职成员两名,专门负责双方的协调工作。

  七、 交房标准

  1、小区内单位工程的基础工程、主体工程、砌筑工程、屋面保温防水工程,其他防水防渗工程等,以设计院的施工图纸为准。

  2、单位工程的室内外装修工程、门窗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

  3、单位工程内的水电安装、电视电话系统工程,原则上以设计图纸为准。。

  4、电梯工程采用 电梯。

  5、小区内的环境绿化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承担设计(须满足园林绿化的规划指标),标准经甲方确认并报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执行。

  6、小区内的消防系统工程,按消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7、人防工程,按人防主管部门审定的意见执行。

  8、防盗系统工程,由乙方委托专业公司进行设计并施工

  9、变配电工程,按设计图纸执行。

  第八条、特别约定

  1、本项目如涉及有线电视、管道煤气、防盗报警、宽带网络等系统的初装及开户费用由乙方垫付,在客户办理入伙时直接向客户收取,未售出而分配给甲方的部分,由甲方在分配时按面积及相关标准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2、乙方须严格按照双方协商约定的建设标准建设,不得降低交房标准。本项目交房标准如有提高,所增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影响销售分配比例,但甲方要求提高标准的除外。

  3、本项目的所有对外营销广告由乙方设计、制作和发布。

  4、本项目的前期物业管理由乙方组建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直至业主委员会成立选定新的物业管理公司。

  6、为了保障项目的进行乙方有权以本项目用地及其建设工程设定担保物权或成立租赁权。甲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在签订本合同之后,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者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6项约定的,乙方有权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起三日内,应赔偿乙方实际投资的全部投资本息,并按照乙方已实际投资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实际投资是指乙方前期发生的各种委托设计费用、报建费用及临建已建工程和与项目工程建设直接有关的其它费用,经评估机构鉴定后确认)。

  3、在本项目合作开发审批之后,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并按照实际投资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违约金不足补偿守约方损失的,还应予以赔偿。

  5、在本项目总体规划通过之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终止合作。否则,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所有经济损失,赔偿款不少于以下金额:

  未开发建筑面积(违约时未开发土地面积×容积率)×【销售单价(以违约时的评估值为准)-每平方米建安成本(以违约时的评估值为准)】×50%

  如本条与本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以本条约定为准。

  第十条、不可抗力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不能按期履行的,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双方顺延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营口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的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书为不可分割的法律文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交有关部门备案。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人(签字):

  地址:

  二oxx年 月 日

合作合同 篇4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双方以旅游电子商务平台为依托,开展旅游营销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提供下列旅游线路由甲方负责营销旅游线路列表:

  旅游线路名称发团周期天数出发地价格(元)详细说明资料 (列表不够自制附件)

  二、据乙方提供的旅游线路(产品),通过甲方旅游电子商务平台、预订热线开展旅游营销;甲方组织的旅游客户由乙方负责接待安排行程服务。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发布、更新即时的旅游线路(产品)信息;同时通过网上宣传、营销扩大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的知名度,促进旅客招徕。

  2.甲方把握的旅游市场动态和旅客反馈的信息随时提供给乙方,双方共同制订适应旅游市场、有竞争力的旅游新产品;同时甲方以庞大的旅游联盟体,通过旅游资源整合、互补、共享等联盟合作使乙方获得利润最大化。

  3.甲方承销乙方旅游线路(产品)。甲方收到客户订单后,以电话、传真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应即时做出回复是否成交,乙方同意成交,应做好接待安排旅游行程服务工作;甲方应做到旅游客户信息的准确性,旅客行程如有变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取消接待。

  4.乙方由于旅游淡旺季及节假日等原因,使乙方所提供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发生变动,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以新的旅游线路内容及价格进行发布营销。

  5.乙方应确保旅客行程的服务质量,不得变相加价或降低服务标准等损害旅客的行为,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利润分成

  乙方同意按每一单旅游销售额__________%提成给甲方,或者按每人_______ 元作为佣金返回给甲方。

  五、结算

  双方每发生一笔业务,乙方发送业务清单传真一份给甲方存底,每月结算一次,由双方财务人员按相关结算凭证对上月的业务进行结算。

  六、其它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有效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 业务负责人: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签署地址:______________

合作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码:

  住址: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甲、乙双方就共同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事宜,本着友好协作、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及合作条件

  1、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

  2、双方一致同意,合作项目对外以甲方现有的名义及“燕山”牌商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双方一致确认,开展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活动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双方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共同承担,与厦门南燕山工贸有限公司无关。

  3、乙方负责提供生产经营“环保型鞋用粘合剂”所需要的产品配方及主要原材料中的 和 ,其他原材料由甲方按生产进度自行采购。

  4、乙方全权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回款工作,并保证年销售额最低不少于 万元.

  5、双方一致同意生产用地租用的经营场所(具体地址),双方按每月元租金的标准向 支付租金,每月支付一次。

  6、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对外作为合作项目的代表,负责对外签署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法律文件,甲方所签署的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

  乙方的认可。

  第二条 出资额及持股比例

  1、合作项目的出资额为人民币柒拾万元整,甲方出资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乙方出资额为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双方均应在 年月日前将各自的出资额足额交付至双方共同开设的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逾期出资的一方应按出资额每日千分之一的利率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3、双方约定甲方所持股份比例为51%;乙方所持股份比例为49%。双方按各自持股比例分配盈余并承担亏损。

  4、一旦项目终止,双方在按持股比例对外承担债务、弥补亏损及分配利润的前提下,按照双方的原出资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三条合作资金的管理

  1、为共同管理合作项目资金,双方以的名义开设合作项目资金管理专门账户,专门账户开户行为,账号为 ,专门账户私人印签由甲、乙双方分别保管。

  2、所有合作项目运作资金均应存入上述合作项目资金管理账户,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挪作他用。

  3、合作项目生产经营期间,如遇流动资金不足,由乙方负责对外筹措资金,乙方承诺所筹措资金的资金利息费用不超过1%,在1%内的利息费用由甲、乙双方按照持股比例共同承担。

  第四条 生产经营管理

  1、甲方负责合作项目的具体生产管理工作。生产所需设备经双方共同确认后由甲方负责采购。甲方在收到乙方安排客户下的订单后,安排工作人员,组织生产。

  2、乙方负责提供合作项目的生产技术,并提供本协议第一条第三款中约定的原材料,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3、乙方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销售工作,产品的销售价格应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制定。

  4、为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乙方应保证及时回收销售款项,当未回收销售款项达到 万元时,乙方提供给甲方用以生产的原材料可暂不计收材料款。

  5、甲、乙双方均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开展合作项目的一切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6、甲方应当按照行业标准严格进行产品生产的质量控制。因生产技术及乙方提供原材料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乙方承担,因生产管理上重大疏漏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不可抗力及其他意外情况造成的各种损失,则应由甲、乙双方按照公平的原则以各自持股比例共同分担。

  第五条 财务管理与利润分配

  1、生产过程中的人工费、相关税费及其他一切与合作项目相关的费用均计入合作项目运营成本。

  2、甲方安排专门人员每月对生产销售的情况汇总,制作专门合作项目财务报表,供乙方随时查看。

  3、重大资产的采购及大笔费用支出需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在生产过程中随时产生的小额经营管理费用则由甲方自行安排支出。

  4、双方在每个会计年度末核算项目运作成本及利润,双方将合作项目的净利润作为利润分配的依据,按照甲乙双方各自持股比例进行分配。在经营需要时,双方可协商确认留存一定比例的净利润作为合作项目运作的流动资金。

  第六条 特别事项的约定

  1、乙方庄民与陈文平作为共同主体在本合作项目中出资、持股,并共同按照本协议约定承担乙方义务、享受乙方权利。除本协议特别约定

  之处外,“乙方”均指乙方庄民与乙方陈文平两人。

  2、除在领取利润分配款项等甲、乙双方重大结算事项外,乙方庄民均可作为乙方的代表,其与甲方确认签署的与日常生产经营有关的文件均视为已经获得乙方陈文平的认可。

  3、乙方陈文平承诺拥有合法使用有关“环保型鞋用粘合剂”技术资料及产品配方的权利。乙方提供的技术及原材料日后如涉及技术专利及知识产权类纠纷,相应法律责任由乙方陈文平一人承担,与乙方庄民及甲方无关。

  4、双方一致确认合作项目中需经双方确认的事项,可选用书面或本协议约定的传真、手机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送达,所有送达方式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改变协议中所约定的传真、手机及电子邮箱,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七条 合作期限

  本合作项目的合作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12月9日至20xx年12月8日止。合作期满,如双方仍有合作意向,可另行签定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如到期未经签订新的合作协议而双方继续组织生产经营活动,本协议中约定的除合作期限外的其他条款对双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 协议的补充、修改与解除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任何关于本协议项下条款的修改,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修改意见或补充协议。

  3、在合作期限内,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解除本协议。如双方合作的条件已发生重大改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4、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必须及时

  书面通知对方,协议自通知到达对方时终止,双方应友好合理地解决后续问题。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

  2、在双方合作期限内,除本协议约定的合作项目外,双方均不得另行经营与合作项目同类竞争的业务。一经发现,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的违约金。

  第十条 争议解决条款

  1、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一切分歧与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

  2、双方无法就分歧与争议协商并达成一致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厦门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约定的电话: 约定的电话:

  约定的传真号: 约定的传真号:

  约定的电子邮箱:约定的电子邮箱:

  签署日期:20xx年12月8日

  签署地点:厦门市

合作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代理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授权乙方:

  1、以甲方业务临时代理人的名义宣传、销售甲方电信业务;

  2、代理收取甲方委托收取的相关费用。

  第二条 上述授权的期限从 年 月 日起到试用期结束(1-3个月),试用合格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第三条 根据乙方业务发展情况,甲方按照有关代理销售办法核定乙方销售佣金。具体核定办法如下:

  1、 按甲方现行社会代理商政策核定一次性代办费;

  2、 试用期内基代理费500元(根据在岗时间、业绩考核、日常管理考核等)考核发放。

  3、 试用期1-3月业绩净收入达3000元以上时考核后签定正式代理合作协议 ,按4%提取业绩净收入提成。如甲方在代理销售规定及佣金标准方面有所变动,甲方提前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按甲方新标准执行。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代理身份的授权文件。

  2、甲方根据条件对乙方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和专业知识培训,并及时传达国家有关政策和甲方的有关规定。

  3、甲方根据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对乙方销售业绩进行考核。

  4、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按照甲方相关规定支付乙方销售佣金。

  5、甲方可依据乙方因工作需要预先领取的有价物品,收取等价的押金。

  6、甲方仅对乙方从事本协议授权范围内业务销售活动与第三人产生的权利义务承担责任。除此之外,乙方的其他行为及虽从事授权范围内业务但出现与该业务无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后果,甲方不承担责任。

  第五条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甲方有关代理销售规定,按照要求参加甲方提供的专业知识培训,并保证按时达到从事代理业务的能力。

  2、已方应严格执行信息产业部和公司规定的业务办理时限、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要求,并应对用户资料和相关信息保密。

  3、按甲方要求提供担保人后,乙方方可开展业务。

  4、乙方在业务发展过程中应注意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避免事故发生。如发生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乙方应负责追缴所发展用户的欠费。

  6、乙方应按规定发展用户,保证用户的真实性。如乙方所发展用户三个月内(含三个月)离网则不计入完成数,从后续佣金中扣除。

  7、乙方在发展用户过程中,不得有欺诈、隐瞒或空头承诺等行为,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代理以外的范围,以甲方的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如违反,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的身份证明、居住地址及甲方要求的其它个人资料,乙方居住地发生变更时,自变更起10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六条 甲方有权依据上级要求或市场变化情况,修订调整 代理销售的相关规定及委托授权的业务内容。

  第七条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向甲方注册地的经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注册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协议终止条件

  1、授权期限届满。

  2、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甲方财产或名誉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3、乙方使用不正当手段经办甲方业务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

  4、乙方身故或被依法宣告死亡、失踪的。

  5、乙方提出终止本协议,经甲方同意的。

  6、出现不可抗力,任何一方提出终止的。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日期

  1、符合本协议第八条1款条件,且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签意见的,授权期限届满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2、符合本协议第八条2、3款条件的,甲方终止本协议通知书的送达日期为终止日期。

  3、符合本协议第八条4款条件的,宣告的日期为终止日期。

  4、符合本协议第八条5、6款条件的,甲乙双方达成书面协议之日为终止日期。

  第十条 本协议终止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办理业务交接 手续,归还所欠公司款项、资料、单据及其它物品,如违反,甲方保留追偿的权利。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协议执行 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或终止协议,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合同 篇7

  一、合同事项

  1、 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______型美甲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产品。

  2.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签署起有效,至年 月 日止;若协议期内无违反协议的情况发生,且协议双方均无异议,则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设备,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 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3.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住宿则由乙方提供。

  6.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__元的奖励。

  三、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乙方于签约后一次性支付配货押金的 %、实际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余额_______元人民币在签约后10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才正式生效。

  4.如属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3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5.乙方发展的下属美甲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给乙方奖金人民币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6.乙方销售上述产品时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销售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把产品收回,并处以罚款。

  7.乙方在销售上述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8.乙方对甲方的定期或不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四、乙方销售奖励。

  1、基本月奖 :

  甲方按乙方月销售额可支付:(1)直接人员提成5%;(2)店长提成3%。

  2、月附加奖: 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可附加返利5%;乙方月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可附加返利10%。

  3、年终奖 :乙方年订货金额(按回款计算)达 万元,返利3%;达万元,返利4%;达 万元或以上的,返利5%。

  五、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10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六、退换货制度。

  1、因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经卓智公司同意确认后,给予无条件退货,运费由卓智公司承担。

  2、因代理商、经销商订货计划性不够,未按先进先出的原则出货或销售不力造成产品积压需要退换货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退货比例不得超过上季度进货金额的10%;

  2)、退换货前须将详细的退换明细以及退换原因传真至公司,经卓智公司批准后再将退货发出,否则卓智公司有权不予收回;

  3)、退货的产品必须内外包装完好,已开启或残缺致影响二次销售的不予退换;

  4)、退货应附产品清单明细,以便双方清点核对,若实点数与退货清单有出入或产品质量检验有异的,以卓智公司清点数作实,卓智公司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代理商、经销商;

  5)、退回之合格产品,以该批产品发货时间为准,按以下标准给予打折作价退换: 3个月以内的,按原价调换;

  4个月以内的,按原价8.5折调换;

  5个月以内的,按原价7.5折调换;

  6个月以内的,按原价6.5折调换;

  超过一年的,不予退换;

  6)、收取退货运费由经销商承担;

  7)、由于外彩盒残旧影响销售,需要更换的,经卓智公司审核同意后统一按成本价换发。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行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标的20%的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特别约定

  XXXXXXXXXXX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并自觉维护双方的各自利益和共同利益,保守相应的商业机密,本协议任何条款不得而泄露第三方;

  2、本协议的订立、效力、修改及终止均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布的法律管辖;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签约日期: 法人代表: 营业证号: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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