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经营合同

时间:2022-02-17 16:12:35 合作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合作经营合同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合作经营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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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经营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丙三方共同合作投资____________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

  1、三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并以甲方的名义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丙方同意共同出资经营该__厂,同时按照三方确定的投资金额进行营运。

  3、本合作项目期限为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三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_____万元,乙方负责__厂的生产和管理。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分别占__厂经营所得40%、30%、30%的纯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一年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资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乙、丙三方各承担亏损所产生的40%、30%、30%资金。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经三方协商决定由乙方于现场进行生产管理,每月工资________元。

  第五条:__厂的具体经营模式及制度由三方共同制订,三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月30日三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经营、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三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九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该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备的资金优势和管理经验,使合作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作项目基本信息

  合作经营店铺名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作期限

  1、本次合作并无特定日期,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作,合约视为终止。

  2、在没有三方同意终止该合同时,其中一方在三年期限内不得转让给他人。

  第五条出资方式

  1、甲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丙方以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占总股份的_______。

  2、各合作人的出资,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齐。

  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所有财产为各合作人平分。

  第六条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

  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作创收盈余,此为合作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作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

  如在合作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作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退资、出资转让

  1、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资: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书面同意退资。

  合作人擅自退资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及承诺。如:对店铺所有事情不管不问,消极工作;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项造成经济损失;

  (4)合作人退资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2、出资的转让

  (1)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

  (2)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2、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经营期间大家共同管理一切事务及相关劳动,各家人员不得无故缺勤,重大特殊情况出外,事假者必须征得另外两方同意方可离开,此情况不算于累计缺勤;

  (5)经共同协商讨论,各合作人必须有一定的人员参与日常经营及工作,如相关两方工作人员多于另一方,其两方人员必须给予支付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或不支付两方工资,而扣取另一方工资,金额以大家商定为准。

  第九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作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作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2、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3、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业进行交易。

  4、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合作营业的继续

  1、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2、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1、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作人数;

  (4)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合作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或经全体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作店面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可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最后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作人未到约定日期而转让给另一合作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作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_____份,合作人各执_____份。

  4、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丙方(签字或盖章):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约地点:

合作经营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搞活__大酒店经营,转变经营方针,提高经济效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将甲方原有的__大酒店所属的有形和无形资产以75万元整体拆X作价(具体有形资产见清单),甲方以原有资产,乙方以货币方式进行重新确X合作经营。

  二、 新合作经营的__大酒店共计资金100万元,甲方占总X份49%,乙方占总X份51%,法人由乙方推荐人担任。

  三、 甲方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在乙方资金足额打入的同时,移交所有的有形和无形资产由新合作人经营。

  2、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日内将__大酒店的所有债权债务进行清点核算,并承担所有的债权债务。如因债权债务不清影响新的合作人经营,要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3、 甲方原有所有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由甲方做好必要的思想工作,清偿好所有债权债务关系和解除聘用合同,接受新的合作企业的招聘录用。

  4、 在合同同意签订后,甲方应保证酒店原有的财产不受到毁损和破坏,以顺利完成移交工作。

  5、 新合作企业经营后,甲方以自己的X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活动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经济权利。

  四、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24小时内,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将人民币51万元注入__大酒店账务(其中26万元归甲方独有,25万元为__大酒店按X共有)。

  2、 乙方在合同生效后迅速进入新的合作企业经营,不得影响新的企业正常经营。

  3、 配合甲方做好财产登记、核算、移交工作,并在新的合作企业中与甲方一道做好新的员工招聘录用工作。

  4、 新的合作企业经营后,乙方以自己X份共同承担合作后的一切经济合同所带来的经济责任,享有由它带来的一切经济权利。

  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 本合同自签订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4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负责人: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自愿基础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目的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乙方以甲方公司的名义和客户签定合同,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甲方为乙方提供开展业务定所需要的支持(业务经费除外),包括公司名称及相关证件资质、印章使用、公司银行账户、开具发票等,但甲方不参与乙方合同执行和管理,合同执行及日常管理由乙方自行负责,双方没有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本合同限定乙方主要经营范围是: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信息化管理咨询(主要是EAM软件开发和咨询),且不和甲方所经营的软件产生冲突。

  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壹万元整,作为挂靠合作服务费。

  (2)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同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有权要求乙方依法给予赔偿。

  (3)在乙方挂靠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以甲方公司名义和客户签订的合同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乙方才可以和客户签订合同。

  (4)乙方和客户签订合同后,甲方不负责对合同具体服务内容的执行,但有权监督其执行过程,以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有损于甲方公司利益的情况。

  (5)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甲方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业务活动。

  (6)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如若出现合同纠纷,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甲方的义务:

  (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经营许可证件或者辅助经营许可,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软件企业资质等复印件,但在乙方每次使用前均需要提前和甲方申请。

  (2)在本协议生效之后,甲方有义务应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银行账户信息、印章使用、开具发票以及签定合同所需手续办理的支持。每次开具发票,甲方收取发票金额的8%,作为本次开具发票向国家相关税务部门缴纳税费费用和其它服务费用。

  (4)甲方在收到乙方和客户签定合同的款项后,有义务在2个工作日内以网上转账或者其它形式汇款至乙方账户内。

  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行:

  账户名:

  账号:

  (5)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支持。

  第三条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第二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协商解决。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经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的资质,在不影响甲方公司的声誉、企业形象、业务的情况下完全自主开展业务,包括适当的宣传、技术交流、合同谈判、合同签定、合同履行、项目实施、售后服务等。

  (4)乙方经营上实行独立核算,盈亏自己负责。

  (5)乙方经营所得的一切合法的利润归乙方所有,所有项目费用在到达甲方账户后,乙方有权要求在2个工作日内转到乙方账户。

  2、乙方的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公司相关规章制度。

  (2)自主负责解决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经营投资由乙方自主负责解决。

  (3)乙方在项目进行过程中要确保质量和安全,对经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第四条其他

  甲方协助乙方在经营过程办理中合同盖章、发票开具、税务办理和银行转账汇款等。

  第五条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挂靠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为了经营需要,甲方同意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和开具发票供乙方开展工作,乙方仅是借用甲方的对公银行账户和企业相关资质开展业务,不存在所属关系。

  业主方采用转账或者转账支票直接将项目款打入甲方账户上,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款项转给乙方,除8%的税点和转账手续费外,甲方不再收取其它费用,以保证乙方的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第六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处理:

  (1)由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1年,过期前协商续签,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原则,就结成长期商务合作关系,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合作内容 甲方权利义务

  1、向乙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乙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如甲方自身还未与客户签约时,乙方的合作进程则听从甲方安排。

  4、甲方向乙方推荐的客户与乙方直接签约,甲方不负有任何责任。 乙方权利义务

  1、向甲方推荐合适的客户或项目。

  2、协助甲方促成与客户签约。

  3、为甲方推荐的客户提供最好的服务以及最优的价格。

  4、乙方同意以约定的结算时间和方式进行结算。

  三、合作条件

  1、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向甲方推荐的客户成功与之签约,即视为推荐成功。

  2、成功推荐项目后,被推荐方向推荐方支付该项目实际营业额的2%做奖励。

  3、付款方式:自被推荐方首次收到客户服务费的第二个月开始支付,每月结算一次,每月____日前支付。推荐方则提供对应的正式发票。

  四、违约责任

  1、合作双方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客户方商业信誉或客户关系受到损害的,另一方可立即单方面解除合作关系。同时,已经实现尚未结束的业务中应该支付的相关费用,受损方可不再支付,致损方则还应继续履行支付义务。

  2、双方在分配利润时,如任何一方对利润分配的基数、方式有异议的,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五、补充变更 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认为需要补充、变更的,可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六、协议终止

  1、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

  七、争议处理: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受损方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

  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

合作经营合同6

  甲方: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促进双方共同发展,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现就甲方产品入驻乙方场地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入驻合作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产品以入驻方式进入乙方已有的场地,成为乙方合作商家。

  2、乙方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将甲方产品经营权以任何形式转让或转嫁等方式给第三方销售。

  3、本合同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关系,乙方店铺自负盈亏,员工由乙方自行招聘,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提任何民事法律责任。

  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入驻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有效期年。合同有效期满如双方未发生重大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然延续。如双方任何一方有意终止合同,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作终止后没有造成条款约定的产品损失,甲方负责将设备撤离乙方场地。

  三、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1、甲方需保证提供设备及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所播出的广告不涉及黄赌毒及国家明令禁止的条款。

  2、甲方提供合作所售产品所需的设备的正常使用、安装和维修服务。

  3、甲方有义务对乙方销售的产品进行相关售后及退换货服务,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事故或工商罚款等产品或甲方原因引起的,甲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乙方必须保持与甲方的发展、营销战略相一致,以负责的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品牌与产品形象,避免任何有损品牌与产品形象的行为产生。

  2、乙方需保证提供给甲方的场地及电源可以正常使用,不影响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

  3、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内代理、销售与甲方产品相竞争的任何产品。

  4、乙方有义务将甲方提供的产品要保管好,造成破损和丢失照价赔偿。

  第五条、条结算方式

  双方约定以下列方式结算:

  第六条、违约责任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双方均应友好履行本协议所列事项;

  2、如在协议期内单方违约的,若对对方造成其他损失的,守约方有权依照本协议向法律申诉的权利。

  3、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4、任违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应赔偿的守约方的损失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遭致的直接的经济损失及任何可预期的间接损失及额外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七条、条保密

  1、双方对合作提供的所有公司相关的经营信息、需要保密的其他文件等,均属于商业秘密,各方应承担保密义务。经营信息指有关商业活动的市场行销策略、货源情报、定价政策、不公开的财务资料、合同、交易相对人资料、客户名单等销售和经营信息。

  2、甲、乙双方都要对合作细节严格保密,如一方因泄露合作细节对守约方造成损失,需赔偿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赔偿金。

  第八条、条其它约定

  1、在合作过程中,若对本合同内容、条款进行的任何变更、修改、补充、终止等,均需以书面形式做出并加盖双方公章才有效。

  2、除合同外,其它双方间往来之商品报价资料,补充合同、订单、确认书、对帐单等均应被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共同构成双方具体权利义务之依据。

  3、甲、乙双方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以本合同书确定的为准,如一方变更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否则一方按本合同上的通迅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向对方发送文件、有关资料时视为已向对方送达。

  4、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本合同引起的诉讼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5、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合同正文>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法人代表:

  签定日期:日 签定日期:

合作经营合同7

  合作经营通常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基于合同进行合作,共同从事某项产品的研究、制造或销售,或者某个项目的经营,合作者之间依合同的约定投入资金、技术或设备以及劳务,并依合同的约定分享权益和分担风险。

  合作经营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中国 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律,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xx市,共同投资举办合作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作各方

  第一条 本合同的各方为:

  中国 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企业, 在中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市 区 街 号。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是依据 法律成立的企业,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

  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第三章 成立合作经营公司

  第二条 合作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他有关法规,同意在中国境内建立合作经营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

  第三条 合作公司的名称为 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

  合作公司的法定地址为: 省 市 路 号

  第四条 合作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

  第五条 合作公司的组织形式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合作公司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债务承担责任。合作各方以各自合作条件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第四章 生产经营目的、范围和规模

  第六条 合作公司经营目的是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技术交流的愿望,采用先进的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发展新产品,并在质量、价格等方面具有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提高经济效益,使合作各方获得满意的经济利益。

  第七条 合作公司生产经营范围是:

  第八条 合作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1合作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 。

  2随着生产经营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到年产 。

  产品品种将发展 。

  第五章 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第九条 合作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折万美元)。

  第十条 合作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折 万美元),其中:甲方 美元占 % , 乙方美元占 %。

  第十一条 合作各方提供下列合作条件:

  甲方:

  乙方:

  第十二条 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由合作各方按出资比例分期缴付,每期缴付的数额如下:

  第十三条 合作一方如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经审批机关批准。

  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合作条件,合作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章 合作各方的责任

  第十四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已有规定外,合作各方应履行下列责任:

  甲方责任:

  办理为设立合作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向土地主管部门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协助办理合作公司建设期所需的机械设备的进口有关手续和在中国境内的运输事宜;

  协助合作公司在中国境内购置或租赁设备、材料、原料、办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等;

  协助合作公司联系落实水、电、交通基础设施;

  协助合作公司招聘当地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员;

  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的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和旅行手续等。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乙方责任:

  负责(协助)将作为出资的机械设备等物资运至中国港口(交付合作企业);

  办理合资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有关事宜 ;

  提供需要的设备安装、调试以及试生产人员、生产和检验技术人员;

  培训合作公司的技术人员各工人;

  负责技术转让的外方应负责合作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设计能力稳定地生产合格合同产品;

  负责办理合作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术转让

  第十五条 合作各方同意,由合作公司与乙方或第三者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以取得为达到本合同第一章规定的生产经营目的、规模所需的先进生产技术,包括产品设计、制造工艺、测试方法、材料配方、质量标准、质量控制、培训人员等。

  第十六条 乙方对技术转让提供如下保证:

  乙方保证对所转让的技术是合法的拥有者,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1乙方保证为合作公司提供的 的设计、制造技术、工艺流程、测试和检验等全部技术是完整的、准确的、可靠的,是符合合同经营目的的要求。保证能达到本合同要求的产品质量和生产能力;

  2乙方保证将本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技术全部转让给合作公司, 保证提供的技术是乙方同类技术中最先进的技术,设备的选型及性能质量是优良的,并符合工艺操作和实际使用的要求;

  3乙方对技术转让合同中规定的各阶段提供的技术和技术服务,应开列详细清单作为该合同的附件,并保证实施;

  4图纸、技术条件和其他详细资料是所转让技术的组成部分,保证如期提交;

  5在技术转让合同的有效期内,乙方对该项技术的改进,以及改进的情报和技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合作公司, 不另收费用;

  6乙方保证在技术转让合同试产期内使合作公司技术人员和工人掌握所转让的技术。

  第十七条 如乙方未按合同及技术转让合同的规定提供设备和技术,或发现有欺骗或隐瞒之行为,乙方应负责赔偿合作公司的损失。

  第十八条 技术转让费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为产品出厂净销售额的 %。提成交付期限按第十九条规定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期限。

  第十九条 合作公司与乙方签订的技术转让合同期限为 年。

  技术转让合同期满后,合作公司有权继续使用和研究发展该引进技术。

  第八章 产品销售

  第二十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在中国境内外市场上销售,外销部分占 %,内销部分占 %。

  第二十一条 产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国外销售:

  由合作公司直接向中国境外销售占 %。

  由合作公司与中国外贸公司订立销售合同,委托其代销,或由中国外贸公司包销占 。

  由合作公司委托外方合作者销售,外方合作者销售占 %。

  第二十二条 合作公司内销产品可由中国物资部门、商业部门包销或代销,或由合作公司直接销售。

  第二十三条 为了在中国境内外销售产品和进行销售后的产品维修服务,合作公司可经中国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国境内外设立销售、维修服务的分支机构。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产品合作商标为 。

  第九章 董事会

  第二十五条 合作公司董事会于合作公司注册登记之日,为正式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由 人组成,甲方委派 人,乙方委派 人。董事长由 方委派。副董事长由 方委派。董事任期 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合作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于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对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数或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或者简单半数决定。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是合作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务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为代表。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董事长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案保存。

  第十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 合作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人。

  由甲方推荐 人,乙方推荐 人。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任期 年。

  第三十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是执行董事会议的各项决议,组织领导合作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会议决议可随时撤换。

  第十一章 原材物料、设备购买

  第三十三条 合作公司所需原材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 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尽先在中国购买。

  第三十四条 合作公司委托乙方在国外市场选购设备的,应邀请甲方派人参加。

  第十二章 筹备和建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公司在筹备、建设期间,在董事会下设立筹建处。

  筹建处由 人组成。其中甲方 人,乙方 人。筹建处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副主任一人,由 方推荐。筹建处主任、副主任由董事会任命。

  第三十六条 筹建处具体负责审查工程设计,签订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组织有关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和验收,制定工程施工总进度,编制用款计划,掌握工程财务支付和工程决算。制定有关的管理办法,做好工程施工过程中文件、图纸、档案、资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条 合作各方指派若干技术人员组成技术小组,在筹建处领导下,负责对设计、工程质量、设备材料和引进技术的审查、监督、检验、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条 筹建处工作人员编制、报酬及费用,经合作各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预算。

  第三十九条 筹建处在工程建设完成并办理完毕移交手续后。经董事会批准撤销。

  第十三章 劳动管理

  第四十条 合作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作、劳动保险、生活福利和奖惩等事项。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定方案,由合作公司和合作公司的工会组织集体或个别地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

  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十一条 各方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的聘请和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 差旅费标准等,由董事会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章 税务、财务、会计

  第四十二条 合作公司按中国的法律和有关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

  第四十三条 合作公司外籍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中国员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缴纳个人收入调节税。

  第四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制度》,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制定,并报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第四十五条 合作公司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的规定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讨论决定,但应不少于 %

  第四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从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用中文书写。

  第四十七条 合作公司应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对合作公司财务审查,并将结果报董事会和总经理。

  如一方认为需要聘请其他会计师对年度财务进行审查,另一方应予以同意。其所需要的一切费用由聘请方负担。

  第四十八条 每一会计年度的头四个月,由总经理组织编制上一会计年度的年度自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查通过。

  第十五章 外汇管理

  第四十九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五十条 本合作公司应分别开立外汇和人民币帐户。

  第五十一条 本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收入都必须存入中国银行或经外汇管理局批准的其他国外银行,一切外汇支出由合作企业外汇存款帐户中支付。外汇平衡由本合作企业自行负责。

  第五十二条 本合作企业的外籍和港澳员工的工资和其他正当收益,外汇部分在依法纳税后,有权汇出国外。乙方分得的外汇红利,依法缴纳税收后,可以汇国外。

  第十六章 利润分成

  第五十三条 自获利年度起,合作各方的利润分配如下: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第 年至第 年;甲方占 %,乙方占 %。

  第十七章 合作期限

  第五十四条 合作公司的期限为 年。 合作公司的成立日期为合作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

  经一方提议,董事会会议一致通过,可以在合作期满六个月前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延长合作期限。

  第十八章 合作期满财产处理

  第五十五条 合作期满合作公司应依法进行清算,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无偿归甲方所有。

  第十九章 保险

  第五十六条 合作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在中国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别、保险价值、保期等按中国的保险公司的规定由合作公司决定。

  第二十章 合同修改、变更与解除

  第五十七条 对本合同的修改,必须经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报原审批机关批准,才能生效。

  第五十八条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是由于合作公司连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经董事会一致同意通过,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可以提前终止合作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九条 由于合作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合同、章程规定,造成合作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对方除有权向违约一方要求索赔外,并有权按合同规定向合同审批机关申请批准终止合同。如合作各方同意继续经营,违约方应赔偿合作企业的经济损失。

  第二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六十条 合作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五章投资的各项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及提供合作条件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 每逾期一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交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出资额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外,守约一方有权按本合同第五十九条规定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第六十一条 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有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双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

  第六十二条 为保证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合作各方应相互提供履行的银行担保书。

  第二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六十三条 由于地震、台风、火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告知合作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一旦不可抗力消失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履行需履行的合同。

  第二十三章 适用法律

  第六十四条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四章 争议的解决

  第六十五条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根据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作各方都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六十六条 在仲裁过程中,除各方有争议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二十五章 文 字

  第六十七条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写成,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六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八条 按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原则订立的附属协议文件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十九条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批机关批准,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七十条 合作各方发送通知的方法,如用电报、电传通知时,凡设计各方权力、义务的应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合同中所列合作各方的法定地址即为合作各方的收件地址。

  第七十一条 本合同于二O 年 月 日由合作各方的授权代表在中国xx市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中国 公司 代表(签字)

合作经营合同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合同宗旨,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守。

  一、甲乙双方依法组成合作经营一台330挖掘机,经双方协商同意登记在甲方名下。

  二、双方自愿合作经营盈利,总投资为90万元(大写 玖拾万元整 ),甲方出资 45万 元(大写 肆拾伍万元整 ),乙方出资45万元(大写 肆拾伍万元整)。

  三、甲乙双方共同经营管理,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共同协调经营管理事务。

  四、资金收入和支出、车辆管理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协调管理。

  五、经营过程中,盈利、亏损、事故风险、鼓掌维修、车辆保险、车辆保修等受益与支出,甲乙双方各按 50 %分配与承担。以上按实际每月结算一次。

  六、若合作结束,车辆在处理上协商解决,或出售、或由一方按市场价格经营;若出售车辆总价款按甲乙双方前期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二人签字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9

  甲方(受让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转让人):

  身份证号: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为了共同发展发展成都市场美容美发行业,今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

  就股权转让、合作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股权转让

  1.1乙方是的实际控制人,以上四家店铺在下文称为xx美业。

  1.2甲方以人民币元(大写:)作为股权转让价,收购乙方实际控制的xx美业的总体的股权。

  1.2甲方应将股权转让款转入乙方指定账户,打款时间为签订本合同之日

  起日内,支付首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整),第二期款的付款时间为:付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第三期款的付款时间为:付款金额为人民币万元(大写:)

  1.3若甲方不按本条1.2款约定进行股权转让款的支付,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条合作经营

  2.1股权转让完成后,乙方仍继续出任xx美业执行总裁,由甲方出任全权运营总裁,由xx出任董事长;

  2.2合作经营后,双方应共同努力开发扩大市场,共同协作,共同管理。由甲方指定相关人员接管xx美业的财务事项;

  2.3合作经营后,双方应将菲灵美业规范化运营,逐步成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合作经营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如增加装修等营业范围,进一步扩大市场等重大事项,应当进行会议商讨后再行决定。

  2.4合作经营后,双方应按股权比例进行决策、分红、承担债务;

  2.5如遇需引进新的股东,则新股东的入股事项也应当会议商讨后再行决定。

  第三条责任承担

  3.1双方完成股权转让和合作经营后,xx美业的经营性债务,如客户的预存卡金,由双方按股权比例共同承担;

  3.2双方应自行承担自身债务,如因自身债务导致xx美业、其他股东遭受损失的,由该过错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

  3.3股权转让完成后,甲方付第一笔款项后,甲乙双方需进行营业执照法人/负责人的变更,由乙方变更为甲方。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本合同签署后,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所涉股权转让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2本合同签署后,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所涉股权转让款项的20%作为违约金,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履行本合同;

  4.3本合同签署后,任何一方违约的,均应承担对方通过法律途径维权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司法鉴定费、误工费。

  第五条争议解决

  双方在本合同项下产生争议,应当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签订地为:

  第六条其他

  6.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

  6.2本合同未尽之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完善;

  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作经营合同10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现就xx公司(以下称“该企业”)合作经营有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发挥各自的资源优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作经营内容。

  第二条:根据出租方和甲方租赁合同第八条本商场可分租或整体转租和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及办公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合作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止。合作期间的精装修由乙方统一安排,及自行出资装修,动用房屋的结构和外部墙面须报甲方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

  第四条:合作期间的利益分配:该商铺的所得经营额,包括一楼的精品店,按总额度的xx交纳给甲方,作为场地经营费用,乙方保证每年不得低于xx万元人民币,其中第一年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乙方只交纳万元人民币,从第二年开始按总经营额度的计算,合同签订后三日内将剩下部分xx万元交给甲方。

  第五条:其中一层和三层部分由甲方租给xx银行的商铺为银行的营业部和办公场地,总面积xx平方米,甲方每年收取的租金与乙方无关,此面积产生的水电费用和物业管理费用以及其它费用由xx银行承担,剩余一、二、三层总面积xx为xx平方米所产生的物业费,水电费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按xx物业公司的要求及时交纳,因交纳费用不及时所带来的其它纠纷有乙方自行负责。

  第六条:甲乙双方合作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所经营的项目,但必须做到合法经营,保留甲方xx的名称及总的商场招牌,营业收入不管涉及多少收入网点甲乙双方共同派人监管,做到相互信任和公正公开透明;在经营期间,乙方与其他商家和股东发生的有关违法行为及产生的经济纠纷一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第七条:因甲方原因导致商铺不能继续经营或提前收回商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按照乙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予以适当赔偿。因乙方原因中途退出合作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能正常经营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年不低于xx万元的场地费用,同时甲方有权取消合作合同。

  第八条:此合同没有涉及的内容以后可以甲乙双方进一步协商,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九条: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签字盖章生效,如有纠纷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合同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1

  甲方(投资方):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乙方(合作方):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甲乙双方就_市东街锦X酒店经营合作有关事宜,本着自愿、平等、坦诚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以权属其位于_市_路1、2号的“东街”酒店式公寓房屋的使用权作为出资与甲方合作经营锦X酒店。

  乙方的出资合作房屋为: 栋 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栋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栋 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

  合计: 套,建筑面积 平方米。

  (以上房屋的装修标准及配套设施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二条:合作期限

  合作年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合作方式

  (一) 合作经营方式

  由甲方提供经营资质、经营投资、经营管理,乙方提供单位房经营场地,由甲方按酒店总体经营规模投资配置酒店全套设施及配套装修,包括家用电器、家具等,并承担有关物业管理费;酒店由甲方进行专业化统一经营管理,自负盈亏;乙方按合作约定获取固定利益回报,不承担甲方的经营风险。

  (二) 合作利益回报方式

  1、 乙方以安揭方式购房的:

  (1) 20_年内,乙方凭东街业主至尊金卡在东街锦X酒店享有免费固定消费额元(总房款的30%,即为首付款额),该免费固定消费额仅用于住房免费服务,不包括其他消费。

  (2)乙方在合作中期限可获得相当于购房合同认定的购房总款70%的合作固定利益回报,并同时获得该物业向银行贷款20_年的贷款利息(随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该合作固定利益回报按月均分兑现(保证乙方按月向银行交付月供款)。

  (3)实施方法:由乙方办理完毕该物业相关银行按揭手续后,将银行提供乙方的专用帐号交甲方存档(供甲方用于支付乙方合作利益回报使用)。合作利益回报起始日期为签订本合同后该商品房银行按揭手续办理完毕贷款到位之日起算。

  2、 乙方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购房的:

  (1)20_年内,乙方凭东街业主至尊金卡在东街锦X酒店享有免费固定消费额元(总房款的30%,即为首付款额),该免费固定消费额仅用于住房免费服务,不包括其他消费。

  (2)乙方在合作期限中可获得购房合同认定购房总款120%的合作固定利益回报(即:前20_年每年固定回报7%,后5年每年固定回报10%)。该合同固定利益回报按月均分兑现。合作利益回报起始日期自乙方已按购房合同规定付清该房全部房款之日起算(以交款凭据为准)。

  (3)实施方法:当乙方已付清全部房款、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即向乙方预付第一年合作期中前半年的固定利益回报。此后,依次类推,由甲方于每半年第一个月的30日前以现金方式支付给乙方或转入乙方指定帐号。

  3、 乙方在本合同中确认的合同固定利益回报方式:

  第四条:东街业主“至尊金卡”使用规定

  1、 乙方享有东街业主至尊金卡一张,凭卡在合作年限内按相关规定享有免费固定消费额;每年中当超过

  2、 乙方在持卡享受固定消费额时,均按东街锦X酒店经营期间向公众公示的客房门市价40%的价格结算。

  3、 为减轻东街旅游高峰期的接待压力,乙方的消费时段在国家法定黄金周内(元旦三天、春节七天,五

  4、 金卡不限制卡主的每日订房使用,但每年数额一次性使用时必须提前5天预约;旅游黄金周期间订房

  5、 凭卡可享受观看《印象 _X》门票门市价6折优惠。

  6、 以上免费住宿消费额仅限于业主金卡拥有者及卡主授权入住并拥有卡主专用密码者。

  7、 至尊金卡可转让,继承,挂失,其使用权可由卡主自由赠与他人,期间,卡主应告知接受者使用密码,

  8、 当乙方享受完全部免费住宿消费额后,乙方仍可凭在东街锦X酒店享受入住优惠价格,但须以现金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依法独立自主开展酒店经营活动,在保证乙方应得权益不受损害的基础上有权将公寓出租经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的合作投资固定利益回报,不得拖欠。

  3、 甲方自负经营中所发生的各项税费。

  4、 甲方应守约出资为乙方的投资合作房进行内装修、配置家具、电器等配套设施,在合作期内按使用年

  5、 甲方因统筹经营需要,东街B、C段楼房现尚未安置家具、电器,甲方应在合作期内完善一切同等配

  6、 合同期间,甲方可根据经营需要对房屋平面布局作相应改变,但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承重结构和用途。

  7、 当合作期满,甲方应将乙方的合作房按原装修标准的7成新、电器设施能正常运转标准归还乙方。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有权监督甲方执行本合同规定,依据本合同约定获得应得权益,不承担甲方的经营风险,不干涉

  2、 合作期间,为维护酒店形象、统一管理,乙方不得在房屋内擅自放置自有物品,不得擅自处置客房内

  3、 乙方在合作期间若想转让合作房产的,由发生买卖的双方自行办理房地产权证过户手续,所发生费用

  第七条:违约责任

  1、 甲方不按时兑现乙方应得的固定利益回报时,按逾期款额每日向乙方支付1%的滞纳金,并承担当期

  2、 在双方合同期间,任何方不得提前解除合作经营合同,乙方不得提前收回房屋使用权,违反者即视为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 合同期内,因不可抗力导致房屋损毁,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本合同自行解除,甲、乙双方的损失各自承担。

  2、 因合作需要,经双方商议同意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补充变更合同内容。

  3、 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市场行情商定继续合作方案,续订合作合同,乙方亦可随自身意愿选择其他处置方案。

  第九条: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因法定代表人变更而变更。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经甲、乙双方的协商,决定合作经营出租车鄂NT0247出租客运业务。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一、 合作方式和经营事项

  1、甲方自愿将鄂NT0247出租车百分之五十的股份转让给乙方,转让金额为十八万六千元整。甲、乙双方共同享有出租车鄂NT0247 产权、经营权及其它权利的一半。

  2、甲、乙双方各出一名驾驶员经营此车,本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交班时间、地点及加油事项,双方驾驶员的营运收入各自所得,甲、乙双方不得相互干扰。

  二、有关费用承担方式

  1、从合同签字之日起,出租车鄂NT0247所付各种费用,各种国家及公司的各种费用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平摊,各付发生费用的百分之五十。

  2、以安全责任出发,甲、乙双方所请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责任,谁违章谁承担,若因事故而耽误对方营运时间,按耽误一班 补偿一班的方式解决。

  3、由于出租客运属高风险行业,双方协定在经营过程中盗、抢事故,所需费用及损失由双方共同承担。

  4、关于出租车鄂NT0247所发生的正常修理费用(如保养、正常 磨损等)由甲、乙双方在固定的修理厂进行维修,费用各付一半,所耽误的时间由甲、乙双方协调解决,非正常修理费用由肇事方一人承担所有费用。

  5、关于交班误时问题,由甲、乙双方约定好交班时间后,甲、乙 双方要遵守交班时间,若有特殊情况,双方互补时间。

  6、关于节假日的排班问题,暂定为每年4个(五一、十一、元旦、除夕),具体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7、关于加油费用,加油标号为93号。白天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甲、乙双方现场加油。加满为准。

  三、其它规定

  1、甲、乙双方驾驶员因违规违章,而被扣车、证所造成的损失由违规方负责。

  2、出租车鄂NT0247要其他添置物品和装饰装修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平摊。

  3、具体时间责任划分为每天16:30分以前为白班责任,以后为夜班责任。以交接班的时间为准。

  四、合作经营期限

  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到一方卖出股份或双方卖车止。

  五、违约责任及纠纷处理

  l、合同期内,一方违约,应对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三千元整。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由一方向潜江市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可执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注:20××年元月份以前油补归甲方所有;以后的油补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13

  出资方: (以下简称甲方)

  经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合作投资经营 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 合作项目

  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于并共同经营,该项目为独立改建独立运营独立核算实体。实体管理人员由双方确认。

  2、本合作项目期限为

  第二章 股权及盈亏分担

  1、双方股权比例:甲方以;乙方以经营管理模式 占 % 。

  2、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方占项目内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乙方经营管理中,经营管理产生借款,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 个月分配一次。

  3、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甲方按乙方按分担合作经营实体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 其他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口头无效;解除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

  2。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条款,导致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对方有权变更、解除协议,违约方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 万元。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约定,并以备忘录或附件的形式体现;本协议的备忘录或者附件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合作经营合同14

  甲方: 身份证号( )

  乙方: 身份证号( )

  一、合伙宗旨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共盈,共负盈亏,共同投资,合伙经营贵03-00762货车运输。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经营项目为货车运输,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所购贵03-00762农用货车壹辆,归甲乙双方共同经营,范围为主要从事遵义市剑瑞建材有限公司的砂石供应,在保证遵义市剑瑞建材有限公司材料的前提下可以从事其他货物的运输(必须告知甲方所从事货物的物品及时间、地点、以及运输的利润)。。

  三、合伙出资额和份额

  甲方提供货车、乙方负责货车的驾驶、保养、维护。 共同经营所购货车的运输。

  四、合伙利润的分配

  合伙利润双方各占一半。

  五、合伙费用和开支

  1、合伙经营过程中产生油费、过桥过路费、车辆修理费、配件费用,保险费用,记入运营成本。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

  2、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共同协商处理,驾驶员(乙方)按交通规则正常行驶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甲、乙双方共同承担。驾驶员(乙方)在运输过程中不按交通规则、违规行驶造成的损失由驾驶员(乙方)自行承担,

  3、所有车辆运营成本双方均等共同承担。驾驶员(乙方)未做到车辆正常保养(发电机缺油、水箱缺水),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不得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作经营合同15

  订立合同各合作人: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姓名:性别:年龄: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合作人各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内容

  各方自愿合作经营,该合作事业所有资产按投资份额各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合作名称、主要经营地

  合作名称:,

  经营地点为:。

  第三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四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

  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可续订合作合同。

  第五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一、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合作人以方式出资,计人民币元,占总出资额的%。

  二、各合作人的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一、合作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经各合作人协商,盈余分配按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作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等),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三、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由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作人的出资额为据,按比例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他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加入、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加入

  1、需承认本合同,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新合作人加入需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承认并签订合作协议;

  3、除加入协议另有约定外,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事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出

  1、自愿退出。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出:

  (1)合作协议约定的退出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出;

  (3)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事业的事由。

  退出前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出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当然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出: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出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出生效日。

  3、除名退出。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事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作商行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出。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作人退出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出人按退出时的合作事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事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加入对待,否则以退出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事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事业的合作人。

  合作人或他人可以加入、退出、转让,但须经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或订立加入、退出、转让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财务、管理、重大活动

  合作事业在经营期间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由负责保管和收银,负责记账。当月盈余于次月1至7日前结算,并制作结算单。

  合作事业的收支款项应统一在银行设立的账户中流转,开户银行和银行账号由各方确定后,列入备忘录或补充合同中。

  合作事业的所有工作人员的录用及工资标准由合作人协商确定。

  重大的合同、决策、开支、经营等活动须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并在备忘录上签字。

  第九条合作人分工

  一、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是:

  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管理财务开支;

  5、。

  二、其它合作人的权利:

  1、参予合作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作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共同决定合作重大事项;

  4、监督财务开支;

  第十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监督权和表决权;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出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一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事业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利益的活动。

  五、禁止私自挪用、转借、转让合作事业的货物及流动资金。

  六、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作事业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合作负责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合作经营的继续

  一、合作如有以下事由之一,应延续合作经营:

  1、合作事业有赢余;

  2、合作事业有转机;

  3、合作人要求延续;

  4、合作事业有很大的前景。

  二、在退出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合作事业名称继续经营原合作事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加入经营。

  三、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三条合作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一、合作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1、合作期届满;

  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合作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作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事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终止后的事项: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或委托第三方担任。

  2、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作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3、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作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作共同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作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四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作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一方可经退出程序退出,或可依法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对全体合作人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作人各执一份,送存一份。

  全体合作人(签名和按手印):

  20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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