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1-07-17 23:27:00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加工合同集锦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工合同8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加工合同集锦八篇

加工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为确保整个工程顺利进行,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将 桥湾铭通 石料场承包给乙方碎石加工,甲方按所生产出来的方量结算给乙方,每方价格 45 元。

  二、乙方承包全面加工,设备、临舍、爆破、电费、维修、保养、配件、人工、装车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安全责任,乙方要严格按照规划操作进行加工,确保做到安全第一,全场操作人员要求买好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尽力量减少甲乙双方不必要的损失。

  四、付款方式:甲方每月给予乙方生产所需的油料,以生产6万方破碎石为上限,超过6万方由甲乙双方协商,甲方给予乙方一定的垫付资金,在一个生产周期、销售结束后一个半月内按销售量甲方付清乙方的加工费,扣除各种费用外,剩余部分要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五、乙方要给甲方保质保量完成生产量,未完成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碰到各种情况及困难,甲乙双方要及时处理。

  六、乙方所有的工人工资、食宿、防护、医疗、卫生、保险、工伤、事故等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七、乙方只负责按甲方规定、规格加工碎石,对碎石品质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乙方在保证甲方碎石供应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对外销售碎石,乙方对外销售碎石时甲乙双方协商收取费用。

  九、在生产过程中乙方不得中途退场或无故停产,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所安装的设备和建设的临舍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以现金方式购买,如协商不成由乙方自行撤走设备及临舍,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各种手续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概不负责。

  十一、所有销售合同的签订均由铭通机械设备租赁公司来承签,乙方未经授权不得私自签订合同,未经授权甲方视为无效,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二、违约责任

  双方应共同遵守上述条款,未经对方同意,单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如有违约,违约方负责赔偿守约方全部经济损失。

  十三、未经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增加的补充条款和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生违约和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依法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年一签,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考虑。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七、本合同受法律保护,望甲乙双方遵守执行。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2

  定作方:

  承揽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 日

  一、 加工产品明细

  1、产品名称或项目: 规格或型号:

  2, 数量: 单价: 金额:

  3、交货数量: 交货期限:

  4、价款或酬金

  二、加工材料(定作方自带)

  1,、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2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3、消耗定额 单价 总金额

  4、提供日期

  三、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四、 承揽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五、 技术资料、配方提供办法及保密要求:

  六、 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

  七、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八、 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九、 交付定金预付款数额及时间:

  十、 结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 违约责任:

  十二、 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三、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共同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自保留一份。此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有效期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定作方承揽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日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加工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_

  乙方:(来料方)

  地址:________电话:_______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尼龙再生粒子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来料加工的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正常备损率为40%,甲方加工后产成品的含灰量在4%以下。来料出现明显异常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到现场查看。

  第三条加工时间

  甲方在收到原材料后的45天内将加工后的成品运输至乙方工厂。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应赔偿乙方所受的损失。

  第四条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加工费为80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甲方将来料的产成品运抵乙方工厂,乙方即时支付加工费后卸货。

  第六条运输与保险

  乙方将原材料运交甲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本合同产品送交乙方的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不可抗力

  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由此而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八条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日起生效。有效期两年。本合同有效期届满之前1个月,如一方需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请协商。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4

  供 方:

  需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合同。

  一、产品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金额 备注

  普通幕墙料 160 吨 约120吨 铝锭+4500 不含税,不含运费

  断桥幕墙料 180 吨 约50吨 铝锭+5500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按实际过磅重量数额结算

  注:铝锭价格按照订单当日长江现货平均价为准,节假日或周末没有报价的按照节假日之前最后一天的报价为准。

  二、供货时间: 收到确认的订单及定金次日起30日内开始供货。

  三、包装要求: 贴膜复合纸 包装。

  四、型材表面处理要求: 阳极氧化(膜厚AA12) 。

  五、结算方式:款到发货。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需方自提。

  七、需方所订产品必须预交定金 30% ,定金在最后一批材料款中扣除。

  八、需方新开模具 套,共计模具款 元,模具费由供方承担,需方付模具定金100000.00元,模具定金在最后一批发货时扣除;需方开模应先提供图纸、实物及相关技术资料为乙方开模依据,试模成功后,供方提供样品,经需方确认合格后再批量生产。需方须对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负责,如发生相关产品侵犯第三方专利权等违法行为,由需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供方保证产品质量,按国家标准在供方的成品库由供需双方共同验收,达到约定标准后提货。如发现供方产品出现的质量问题,需方向供方提出质量异议,确属供方产品质量问题,供方负责退货或换货。

  十、需方须在铝型材产出后十日内提走,逾期不提,当铝锭价格出现浮动时,按铝锭价格上浮比例同比上浮,下浮价格不变。若需方超出三十日不提货,供方可自行处理该批型材,且不退还定金。需方按 6200 元/吨,赔偿供方二次加工费用。

  十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执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由供需双方任何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供、需双方货、款两清后,合同解除。

  十三、本协议一式两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供方名称: 需方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商标”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的产品,为保证合作双方的利益,顺利完成合作项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加工产品

  1. 产品品种及规格: 250ml苗条型“ 商标 ”无菌砖包装植物蛋白饮料、含乳饮料系列。

  2.委托加工厂产品标注样式:见《产品标注样式》

  a.委托方公司名称: 有限公司

  b.委托方公司地址:

  c.被委托方公司名称:山东朝能福瑞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d.被委托方公司地址:山东济南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989 号

  e.生产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堤口路17号

  f.生产许可证编号:QS 3701 0601 1104;

  g.产地:山东济南

  h.以上字号为统一字号

  3.委托产品执行标准: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后双方协商可继续合作,另行签署协议。

  三、产品质量要求及加工数量:

  1、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加工产品质量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生产配方》、《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作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若《产品质量标准》未有详尽之质量规定,乙方依照国家标准、卫生法规作为乙方制造时之质量基准。

  3、甲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每月委托最低加工量为100吨;乙方承诺合同执行期间,若甲方需要,确保200吨的加工能力。

  4、利乐砖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30吨,损耗超出部分由乙方承担;<30吨,不计损耗。

  5、甲方应在每月25日前以准确详实的方案形式编制下月《月度生产计划》,并通知乙方下月定单需求量。

  6、乙方在接到生产通知5天内做好生产准备,并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甲方。甲乙双方若一方需临时变更生产计划,须提前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加工费用

  1、无菌砖产品加工费为(含17%增值税):

  普通装:无菌砖加工费 0.20元/盒,(不含税:0.172元/盒); 礼品盒装:在普通装加工费用的基础上每盒增加0.0155。

  条款说明:加工产品单品种一次生产量小于30吨,加工费用另行协商。

  2、加工费用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出库成品盒数量×对应的加工费(成品数量以双方书面签字确认的当月出库的成品数量为依据)。

  3、设备清洗消毒所用双氧水、酸、碱、吸管、热熔胶(冬季用耐冷胶)、墨油、润滑油、水、化验费用、纸箱贴胶带人工费用、纸箱打印批号的费用等包括在加工费内。

  4、工艺及人工复杂程度增加的方案以及方式方法和价格双方协商确定。

  五、原辅材料的提供、验收及保管

  1、内容物(水除外)无菌砖包材、外包装瓦楞纸箱(安装好提手)、胶带等辅助材料由甲方提供,具体辅料明细表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应将原辅材料于通知乙方当月委托加工订单后 3日内按照对应数量交付乙方。

  3、乙方对甲方提供辅料进行验收,验收单由甲乙双方共同签署,甲方提供辅料必须携带原厂出厂检验报告单,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辅料,发现不符合约定标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4、为保证产品质量口感达到甲方产品质量要求,要求乙方在配料中使用符合甲方要求的配料用水(配料用水质量标准另附),费用已含在加工费内。

  5、乙方负责妥善保管甲方所提供辅料,保证甲方所提供材料不流失、不做它用。

  六、原辅材料损耗

  1、料液损耗率:≤2%

  损耗率计算公式:

  (配料数量-出库成品数)÷配料数×100%=损耗率

  2、纸箱:≤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成品入库数=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3、无菌砖包材:≤2%

  计算方式:[实际耗用量-(成品入库数+采样数量)]/ 实际耗用量=损耗率

  (损耗率-2%)×实际耗用量=超耗数量

  4、以上损耗每个月结算一次,损耗的超出及节余部分转于双方的下一个计算周期。每年进行一次最终核算。

  5、由于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引起的损耗不包括在内。

  七、加工费用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结算加工费用。

  2、甲乙双方根据本合同第六条每年计算原辅材料超耗额,若超出损耗,由乙方一次付清超额款。

  3、生产加工费用实行月结算。

  (1)甲方向乙方下达生产计划时,先预付30%的加工费。

  (2)根据上月成品出库数量,由乙方出具结算资料(结算单、原辅料及成品出入库明细表),甲方按协议约定条款审核确认后结算。每月7日双方核对一次,核对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上月加工费。

  八、半成品、成品的检验、保管:

  1、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及检验标准组织生产加工及产品检验,并依据质量标准、质量文件向甲方出具半成品、成品质量检验报告。

  2、乙方应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依据甲方《采样原则》进行抽样检验,检验样本(包括留样)不计加工费,检验样本所用辅料由甲方承担。《采样原则》作为本合同附件。

  3、半成品、成品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验收合格的成品应由乙方负责仓库交货,免费在仓库存放23天,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5元/m2收取储存费用,不足1 m2免计。在装车过程中出现破损由乙方负责,装车费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因运输、保管不当引起的破损、毁坏由甲方承担。乙方有义务为甲方介绍当地有运输能力的公司,由甲方自行办理铁路、公路发运业务。

  5、异常问题双方无法认定时,双方同意交由技术监督局或防疫站鉴定,其费用由送检方垫付,由过错方承担。

  九、交货

  1、乙方按甲方每月提交的计划生产量组织生产,在当班结束后双方以品管取样记录表 、品管现场取样为依据,对取样量清点核对后双方签字认可。成品以发货时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为准。

  2、保温产品不满七天,甲方要求出货,如出现质量问题或投诉,由甲方承担一切损失。

  3、交货方式:甲方自行派车提货。乙方免费负责装货(或装柜)业务,装车地点为乙方工厂;装货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签单确认数量。

  十、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派驻有关管理人员对产品的生产、质量进行监控,对产品验货和发货程序进行管理。

  2、在生产甲方产品期间,甲方派驻人员有权对生产过程全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但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若因乙方责任致所加工产品未达《产品质量标准》要求,此批次产品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

  3、负责提供产品所需的合格原料和辅助包装材料,甲乙双方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4、负责成品及时发运,产品验收为合格品后及时组织发运。

  5、甲方派驻人员应遵守乙方作息时间和基本管理制度。

  6、甲方的产品如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配方本身存在瑕疵等问题,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7、甲方提供原辅材料包装规格、方式要符合乙方生产需求。甲方必须将所准备生产的产品内外包装样品交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如果内外包装有更改必须提前一周将样品交乙方并得到乙方的确认方可生产,否则乙方有权拒绝生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按甲方的生产计划积极组织、协调、安排生产,并组织厂内人员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各项工作。

  2、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标准进行验收和核查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如有质量问题或隐患,乙方有权拒绝接收及使用。

  3、乙方自入库起23日内免费保管各种原辅材料,原辅材料的入库和领用需双方签字方可进行。原辅材料超期后按每天占用库房费2元/m2收取甲方储存费用。

  4、乙方负责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原辅材料依据甲方提供的《原辅材料质量标准》及检

  验方法进行检验并出具化验单。

  5、根据甲方提出的'生产计划,负责及时组织生产及进行质量控制。

  6、乙方免费为甲方派驻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及办公通讯条件,通讯费及餐饮费由甲方负责,正常情况下,乙方负责甲方派驻人员在厂区内的正常工作及人身安全。

  7、乙方所在地的对外关系(涉及到甲方)甲方积极配合,由乙方协调解决。

  8、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事项转交第三方完成。

  十一、商标及保密

  1、合同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销售甲方的成品、半成品及含有“”标识的材料。

  2、双方均同意为因本合同而得自对方的所有技术及商业(包括甲方订单),以及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得自双方的资料保密。尊重对方在该等资料中的专有权利,只为执行本合同而使用该等资料,只向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属下雇员披露该等资料,并只向他们披露执行本合同所合理需要的资料。

  3、双方需促使其属下根据本合同本条适用之资料的所有雇员均知道及遵守该条之规定。

  4、合同期满,乙方应当向甲方返还委托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所有技术及商业资料,并不得留存复制品。

  十二、其他权利义务

  1、乙方协助甲方进行调试产品口感,所需设备及人员由乙方负责协调,所需原料由甲方承担。

  2、 乙方生产工艺在整合完善期间由甲方技术人员参与,工艺需满足甲方生产所需。

  3、乙方人员配备需按甲方质量保证配备。

  4、每一品种正式生产前及更换主要原料后必须进行中试,保温结果只能验证产品微生物、封合等,该产品的组织状态由双方各自保留常温样直至保质期来共同判定。中试成功方可进行生产。中试产品内在质量由甲方负责,中试产品包装的完整性及完好性检查由乙方负责。中试产品加工费另行商定价格(中试期间不计损耗)。中试成功后,甲乙双方应就新产品的委托加工生产另行签署委托加工合同或作为本合同补充合同。

  5、合作期间,因国家对水、电、气等能源价格进行调整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因甲方外包装、配方改变引起的加工费变动,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共识,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

  十三、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期付款,按逾期付款部分同期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的生产数量超出了甲方的《生产计划》,超出10%以外的部分甲方不予接受,耗用甲方原辅料由乙方按进价赔偿甲方,由甲方在加工费中扣除。

  2、由于甲方所提供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及原辅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甲方提供原辅料必须符合GB2760,如果超标或未按要求添加由此引发的一切问题由甲方承担。

  3、生产过程中因各种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口味差异或不合格,双方应积极组织协调处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可做再加工处理的,应采取相应技术手段进行处理,以减少最终损失。若最终形成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该部分成品或半成品所占用和造成的原辅材料损失及加工损失。

  4、成品出厂前,经甲方驻厂代表随机抽样检查。

加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 ___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加工物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单价

  金额

  工艺手绣鞋垫

  38-45#

  双

  元/双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质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额工艺布制鞋料38-45#双一等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签定合同当日,检测方法:目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承揽方不得擅自更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

  第五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__当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当_____日内答复。

  第六条

  定作方(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是:__割绒鞋垫加工全过程,但必须保证产品质量问题。

  第七条

  定作人协助承揽人的事项与要求:______定作人免费为承揽人提供加工原材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针脚相等,刀割均匀,绒面平整,绒面无漏底,颜色清晰干净,图案准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包装由定作方负责,运费凭单据由定作方负责报销(累计200元以上)。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期限及地点:_____产品由承揽方在合同有效期内发送至定作人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验收、方法、期限及地点:____验收方法见第八条,具体以样品为准。验收期限定作人收到产品后三天内,验收地点定作人处。

  第十二条

  承揽人对加工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双方协商)。

  第十三条

  承揽人应在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定作人交付承揽加工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元。

  第十四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承揽人在交付合格定作物后,定作方必须付清加工费.现金结算,批交批结,批清批领,合同有效期限见第十条。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一)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及时书面通知承揽人并承担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二)承揽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但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并承担由此给定作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七条

  定做人违约责任:___除双倍退还承揽加工定金外,并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承揽人违约责任: 除所交承揽加工定金金额扣除外,并赔偿定作人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笔名,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二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对方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另议

  定作人

  定作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承揽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税号:

  邮政编码

加工合同 篇7

  委托方(以下称“委托方”) : xxx有限公司 地址:xxx 邮编:xxx 电话: xxx 传真: xxx 银行:xxx 银行户头号码:xxx 增值税号码:xxx

  加工方(以下称“加工方):xxx有限公司 地址: xxx 邮编:xxx 电话: xxx 传真:xxx 银行xxx 银行户头号码:xxx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xx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2)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xx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3)委托方为xx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 x 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xxx 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 x 天(含周六及周日),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加工方之仓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包括加工方提供之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 xx ,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 xx年 xx月xx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 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a 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 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 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 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产完成 x 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 x 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 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 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 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 x 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 :xxx 加工方:xxx

  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签字:xxx

  代表人姓名:xxx 代表人姓名:xxx

  xxx有限公司(盖章): xxx有限公司(盖章):

  x年x月x日 x年x月x日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

地址:

  电话: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业务,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内容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全棉弹力牛仔女裙18000条,蓝灰色(36、38、40、42)所需的原材料,甲方将乙方提供的原材料加工成产品后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货

  乙方在20xx年 4月15日向甲方提供 22032 原材料,并负责运至南通车站交付甲方;甲方在20xx 年5 月26 日前将加工后的成品18000件负责运至吴淞港口交付乙方。

  第三条 来料数量与质量

  乙方提供的原材料须含2 %的备损率,并符合工艺单的规格标准。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甲方应交付的原材料,甲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得向乙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

  第四条 加工数量与质量

  甲方如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加工产品,应赔偿乙方所售的损失。

  第五条 加工费与付款方式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的费用,每条人民币15元。乙方结汇后45天向甲方支付全部加工费。

  第六条 运输

  乙方将成品运交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他不可抗力引起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约时,该反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此所引起的损失,对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

  第八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提出中国上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九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或遇特殊情况需要补充、变更内容,须经双方协商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xx 委托代理人: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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