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1-12-12 18:11:49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加工合同汇总六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加工合同6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加工合同汇总六篇

加工合同 篇1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明细见附页,买方检验合格后收货,供方负责质量期限为一个月。

  第三条 交(提)货地点和方式:买方工厂或买方指定染纱加工厂。

  第四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陆运至买方指定场地,费用由卖方承担。

  第五条 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棉纱回潮不超过8.0%(若超过8.0%按实际回潮折扣重量)。

  第六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标准袋包装,每袋棉纱毛重不低于25.5公斤。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采用按照规定的各项指标要求及卖方样品抽验的方式,合格的卸车,如供方有异议,可派技术人员与买方技术人员共同检验,否则退回。

  第八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付款。

  第九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和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单方面违约的赔偿对方一切经济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依法向滨州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合同签订后起生效。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保证棉纱配棉不低于3级;采用空粘或机械接头。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定作方:xx实业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x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开发car dvd整机(型号dv-200),委托乙方加工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乙方根据自己的设备、技术和能力,并依据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上的规格与质量要求,自愿承接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的加工业务。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就有关生产dv-200散热器模具和零件之事,自愿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所委托之dv-200散热器的零件图纸,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有效图纸进行模具设计,制作和加工产品,并保证模具的寿命不少于10万次(甲方提供的零件图纸在本协议签字后交给乙方)。

  2. 乙方为甲方加工的产品,原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原材料质量必须符

  合国家材料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3. 零件的价格,甲乙双方都同意暂按附件1执行。由于供需双方市场行情的变化,双方可以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另行协商零件价格。

  4. 甲方委托乙方生产dv-200散热器零件,生产规模由甲方根据市场情

  况进行调整,具体产量根据甲方订单确定。在批量生产时,第一次订单数量不少于1k(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以后每次3k以上。甲方需要产品发订单时,一般应给予乙方30天的生产时间(特殊情况双方另行协商)。乙方接到甲方的订单后应及时组织生产,保质保量,按时交货。

  5. 为了生产dv-200散热器,需要制作模具一套,模具价格为43000港币(大写: 肆万叁仟元港币)。由乙方负责制作模具,甲方向乙方订购该套模具,在甲方支付完全部模具款后,模具所有权归甲方。

  6. 模具的付款方式为:先付30%订金,交板后付40%,6个月后付30%.

  7. 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内向甲方提交模具设计、制造详细进度表。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20天内,向甲方交付20套样品,要求样品能符合甲方的使用要求。

  8. 甲方收到20套样品后,在7天内验收,确认其是否符合甲方的技术质量要求。

  9. 在模具费完成之后,甲乙双方即行办理模具财产转移手续,并委托乙方负责保管。

  10. 乙方应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符合甲方技术质量要求的产品,乙方生产的产品如果达不到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在模具财产转移后,甲方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乙方作为零件供应厂商。甲方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如乙方产品的质量长期得不到保证,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等),不能单方面收回模具,终止本合同。

  12. dv-200零件图纸及乙方依此设计的模具图纸,装配图纸,维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泄露;乙方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或出售dv-200零件,否则要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3. 由于甲方的原因进行的设计变更,乙方应积极配合改模,但有权向甲方收取一定的改模费用.

  14. 甲方收到乙方产品在1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合格后,30日内付给乙方产品款。零件价为外销价,需要办理转厂手续。在双方合作一段时间之后,付款方式可以改为月结60天。

  15. 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本合同签订地仲裁机关仲裁。

  16.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附件1、2、3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也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xx实业集团公司 乙方:xx五金塑胶有限公司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本合同是根据甲乙双方之前签订的《委托生产协议书》而签订的有关委托生产的具体实施细则,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

  一、加工的范围

  1、加工仅限于甲方的产品 颗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01000 )。

  2、加工的工艺范围仅限于该产品整个生产工艺中的提取物浓缩浸膏部分。

  3、乙方交付甲方的加工产品定名为“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以下简称“提取物浸膏。

  二、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

  1、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要求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 颗粒中药提取物浸膏》要求为准,详见《附件一》。

  2、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工艺生产,生产工艺详见《附件二》,乙方必须交付符合《附件一》质量要求的提取物浸膏给甲方。

  3、乙方生产时应通知甲方,甲方可派人指导乙方生产,直到生产结束。

  三、提取物浸膏的包装要求

  1、提取物浸膏内包装采用双层塑料袋扎口包装。

  2、提取物浸膏的外包装采用不锈钢桶(由甲方提供)包装。

  四、价格

  加工费用按照加工时的工资状况、能源及溶剂价格单独测算,药材加工从提取到提取物浸膏的加工费以每公斤生药材 壹拾陆元五角 人民币计算。本次加工药材 kg,合计 元人民币。

  五、付款方式

  1、甲方采购药材到乙方,乙方将在收到甲方的检验合格的药材后组织生产。

  2、乙方生产结束后通知甲方取样,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进行检验,合格后将所有加工费付给乙方同时提货。

  六、交货期限

  1、乙方将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的30—45天之内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

  2、甲方在下定单时可以标明期望的交货日期,乙方在生产允许的情况下尽快安排生产,以满足甲方的需求。

  3、乙方将在完成甲方提取物浸膏的生产后由甲方自行提货。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和发票后,应对提取物浸膏品名、数量和发票金额进行核对并签字认可。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提取物浸膏、并且对乙方出具验收合格的报告后,甲方将对整个提取物浸膏的质量负责。

  2、甲方采购并检验药材,乙方只负责生产。如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工艺生产的提取物浸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标准,原则上甲方对提取物浸膏质量负主要责任,但乙方有责任协助甲方进行处理,直到提取物浸膏合格。若乙方生产过程严格执行甲方监督人员要求进行,甲方须支付乙方全额的加工费;若乙方生产过程未严格按照甲方监督人员要求操作,甲方可以拒付乙方加工费。

  3、若由于乙方未能按时交货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可以要求乙方作出一定的赔偿作为补偿。

  4、若甲方未能按照合同按时付款,无特殊原因,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一定的滞纳金。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南通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4

  承揽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和定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_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备注

  总金额(大写)__ 佰___ 拾__ 万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____ 角___ 分¥_______

  定作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定作方应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承揽方提供定作物的样品, 承揽方应保证所加工的定作物与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符.

  2、承揽方应该根据定作方提供的相关工艺单进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定作方应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内对定作物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揽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具体包装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承揽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定作方自行承担。 承揽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承揽方已将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2、时间要求:交定作物期限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应该至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前7天书面向对方提出,并且取得对方同意。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定作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要求:定作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揽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预付款(按照定作款总额的百分之___ 计算),该预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时冲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权由承揽方所有。承揽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八、违约责任:

  第一点: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承揽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方因而造成的损失,

  (5)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 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点: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承揽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偿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承揽方无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则定作方有权拒收。

  (4)因为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桐乡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产特殊性,定作方允许承揽方在供应定作物数量上有±10%的浮动,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揽方(盖章): 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_ 帐号: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方生产过程中因部分工件需要喷漆处理,经考察,确定乙方为加工合作单位。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必须具备喷漆加工的所有资质。

  二、加工合作期限: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

  三、合作期限内,甲方对乙方承揽加工件的质量、供给能力等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乙方必须按照甲方下达的生产订单进行生产,未经甲方允许,不得转由其他单位生产。

  五、乙方为甲方加工工件,原则上实行包工包料的方式。

  六、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的价格,按照甲方订单核实的价格或双方协商的价格表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七、双方约定的结算方式:每一批次完工结账。

  八、本协议双方盖章或签字生效,一式二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xx年xx月xx日 20xx年xx月xx日

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乙方合作人:身份证号:

  第一章 合作宗旨

  第一条 为了规范合作印花染色车间的行为,保护合作人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二条 合作印花公司性质为合作,乙方出印花设备:一台圆网、两台平网;甲方提供厂房,同时提供两台韩国产2.8米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施,具体细节见甲乙双方设备清单。

  第三条 合作印花染色公司合作期限为8年,合作协议签字之日算起,协议期满6个月前,合作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 合作公司的名称和地址

  第四条 合作公司名称为:嘉善顺天印染车间

  第五条 合作公司经营生产场所:嘉善杨庙顺天毛绒有限公司内。

  第三章 合作目的和合作经营范围

  第六条 合作目的:甲方有印染厂厂房,乙方有印花染色设备,甲方有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和排污许可证,甲方保证每天排污量不少于1000吨。

  第七条 合作公司经营加工范围:染色、印花。

  第四章 合作人合作方式、金额和分利方式

  第八条 合作人甲方将自己名下顺天印染厂房作为合作场地,提供两台韩国定型机、前处理、后处理等配套设备,同时提供生产所需流动资金,占股70%;乙方负责购买印花设备(一台全新圆网、两台进口旧平网),占股30%。购买价格需经双方认可,并且新设备有厂家发票、设备资料齐全,同时确保旧设备正常使用。

  第九条 合作人甲方须在清理出合作的厂房,乙方需 天内设备到位。

  第十条 合作期间各自资产归各自所有,不得随意请求转让、分割、担保、抵债,合作终止后,合作方各自行处理。

  第十一条 运行成本费用按顺天公司运行成本计算,并提供给乙方真实成本数据。国家规定的费用按国家规定费用缴纳给甲方,如排污费、电费、管理费。

  第十二条 合作印染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第十三条 双方各委派一名执行人和会计,负责工厂生产管理和监督,工资报酬由合作公司按月支付。

  第十四条 污水处理费用按实际费用上缴。

  第五章 合作人责任和义务

  第十五条 合作方甲方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清理厂房内的杂物,并保证电力、蒸汽管道接进合作公司内,甲方负责锅炉、电力、蒸汽,但要变更厂房内的布局乙方需经甲方同意。甲方负责协调当地政府与百姓关系,乙方不承担各债权债务。

  第十六条 在合作期间甲乙方安全工伤问题由双方处理或赔偿,保险由甲乙方共同解决。

  第六章 财务管理与盈亏分担办法

  第十七条 账目必须由甲乙双方审核,甲方负责开具发票,但是开票额度不能超过进账发票。甲乙双方派统计一名、出货两名、监理一名,每天发货由甲乙双方确认方可发货。如发现做伪账,双方有权追查各方责任和后果。每月对账由甲乙双方指定人选。

  第七章 合作公司的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各派一名执行合作事务,并具备如下条件:

  1. 有印染厂管理经验。

  2. 对印花染色的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成本分析非常熟悉、精通。

  3.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管理能力。

  第十九条 合作双方执行人对合作人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

  1. 对外开拓业务,培养生产技术人员。

  2. 主持合作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

  3. 关注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

  4. 制定合作公司内市场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5. 指定合作公司的具体的管理和规章制度。

  6. 提出经营和管理技术中的问题。

  7. 制定合作双方发展方案。

  8. 每月向合作双方报告合作公司执行情况和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并确认原材料价格。

  第二十条 对合作公司执行人行为约束

  1. 不准合作公司执行人亲属在公司内担任管理、统计、技术员、仓管员、发货员,一旦发现免职并查是否有工作中的.漏洞,并扣两个月的工资。

  2. 对市场加工价格虚报的,或低于合作人品种价格的,上报合作人方可执行。

  3. 如发现合作公司执行人有损害合作人利益的,以权谋私,开除并追究经济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应承担部分责任。

  4. 合作公司执行人工资由甲乙合作人确定。

  第二十一条 合作公司有关重大事项做出决定时,经合作人双方表决通过,在合作公司能达到预期利润、提成时,合作执行人有表决权。

  第二十二条 合作人的权利

  1. 有权监督执行人在合作公司事务执行情况、

  2. 合作双方有权了解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随时查阅合作公司账簿。

  3. 被委托执行合作公司的执行人不按照本合作协议执行事务的,有权撤销该委托。

  4. 合作人分别有权对合作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时,应该停止事务上的执行,协商后再决定。

  第二十三条 合作人在合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 合作人在同地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与本合作公司相竞争的业务,造成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2. 禁止合作人以合作公司购买私有物品,一旦发现,以现金方式退回合作公司。

  3. 禁止合作人再加入同地区相同合作行业。

  4. 禁止合作人从事损害本合作公司利益的活动,一旦发现全额退回合作公司,并承担损失。

  第二十四条 合作公司下列事务必须经合作人同意:

  1. 改变合作公司的合作人。

  2. 改变合作公司的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与地点。

  3. 处理合作公司的不动产。

  4. 转让或处理合作公司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 以合作公司名义为他人担保。

  6. 聘用合作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作公司的执行人。

  第八章 新合作人加入、合作人退出和更换合作人

  第二十五条 新合作人加入,按下列进行:

  1. 需经一方合作人同意。

  2. 合作人需承认本合作协议。

  3. 原合作人必须告知新合作人原合作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4. 依法订立合作协议。

  5. 合作新合作人对合作前公司的债务承担合作责任。

  第二十六条 合作人退出按下列顺序进行:

  1. 需要有正当理由方可退出,但需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2. 不允许在合作公司亏损时退出。

  3. 退出前需提前30天告知另一方合作人。

  4. 合作人退出,对合作期间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合作人合作份额。

  合作人退出,对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亏损或债务按规定承担。

  5. 退出人有未了结合作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6. 合作方退出,不论何种方式合作,均按合作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另一

  方合作人决定结算货币还是设备实物、

  7. 退出前必须负责把合作公司欠款要回方可退出。

  第二十七条 合作人转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并提前30天通知另一方合作人:

  1.

  2.

  3.

  4. 合作方转让需经另一方合作人同意。 合作人依法转让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利。 转让给本合作人以外的第三方时,按合作公司规定对待。 合作人依法转让、出售,另一方合作人同意受让人经修改合作协议,

  即成为合作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作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和义务。

  第九章 合作公司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八条 合作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方可解散:

  1.合作期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的。

  2.合作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3.双方合作人决定解散。

  4.合作公司没有达到合作目的的。

  5.合作不具备各项责任规定的。

  6.政府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搬迁的。

  7.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公司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九条 合作公司解散后,按下列程序清算:

  1.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在出现清算事由15日内由合作双方同意提定一名或两名清算负责人,不能确定的由会计事务所或人民法院指定。

  2.合作公司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3.清理合作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4.处理和清算有关合作公司未了结的事务。

  5.清算后盈余,按合作协议规定分配。

  6.清算合作人各确认无误后,合作人对合作公司存续期间的债务按规定承担。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由单方合作人造成本合作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 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在合作期间未满擅自推出的,向合作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元,造成合作公司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三十二条 合作事务执行人不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经济责任。

  第三十三条 合作人违反本合作协议及法律规定,造成另外一合作人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第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三十四条 本合作协议生效后,合作人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章 附加条款

  第三十五条 合作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定变更之处,按合作协议有关规定,合作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或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合作人各一份,公正一份,存档一份。

  合作人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合作人乙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公 证 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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