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合同

时间:2022-02-02 11:22:50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生产加工合同范文合集8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生产加工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加工合同范文合集8篇

生产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天津市蓟县乾元叠层石工艺品有限公司

  乙方(被委托方):

  品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在合同期内按计划不定期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加工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方须严守乙方关于加工样式、价格、数量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损坏、丢失等,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款额。

  4、乙方须严守甲方关于发货地址、价格、数量、样式、商标图形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质量等,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2、如乙方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交货,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时对货物的款式、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对其加工的不合格货品进行相应补偿或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进行相应补救措施,需退货或再次加工的,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需确定生产的品种、尺寸、质量等,按照甲乙双方封存并确认的样品为准。

  1、产品质量由甲方质量主管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对合格产品给付相应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最长交货期限交货至甲方公司,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款总价每天1%的违约金,以实际发生延误天数计算。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等,经查证属实,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及其甲乙双方合作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进行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八条 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

  量、生产交货周期等甲方的计划通知单及双方的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但须在本合同到期前,提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企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甲乙双方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生产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199711月7日)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泸州生态源古窖酒厂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棉花坡朱坪三社 地址: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3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生产加工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生 产 加 工 合 同

  甲 方: 联 系 人: 乙 方:联 系 人:

  XXXX无纺布制品厂

  电话:黄通秀 134XXXX9965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 规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生产加工以下产品:

  第二条: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乙方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须先预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生产货物的订金,剩余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乙方对货物验收完毕后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产品质量、款式、规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样品生产。

  第五条:产品的外包装以防水编织袋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发往广州市以外的货物,其一切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本合同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5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____地区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第二条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________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第四条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________结算总价值__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的;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名录的;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的;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的。

  第七条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的决定权属制造商的。

  第八条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________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6

  委托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甲方)

  加工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以下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产品达成协议,双方特订立本协议,以供信守。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

  2、产品规格为:

  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甲方暂确定本协议履行第一年期限内每月提货量不低于 ,今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后通知乙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提货量提前作好原材料和包装品的采购并保证每月至少达到甲方订单的90%以上。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 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加工价格及费用结算

  1、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

  (以上价格在原材料价格波动5%范围内不作调整,如原材料价格波动超过5%则作相应调整)。

  2、乙方承担购置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产品的加工及包装和交付甲方产品所涉及的运费、装卸费等一切费用及其他相关税费;

  3、乙方收取甲方加工费,应开具增值税发票,并承担其收入产生的税收。

  第七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收到乙方按照约定交付的每批产品,即应当于 日内支付乙方该批加工费的 %,该批剩余 %加工费待乙方全部交付产品后一次性付清。

  2、甲方有权指派人员监督检查乙方原材料和包装品的购置及产品生产,如乙方存在挪用滥用资金或者购置原材料和包装品不符合甲方要求或无法生产出合格产品,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主张损失赔偿,并要求乙方出资重新购置或解除协议。

  3、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及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甲方提供(见附件一),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标准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甲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乙方按照上述要求首次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后,乙方对以后所有产品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甲方的加工任务指标。

  2、 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一间办公室并接受甲方指派人员的监督。

  乙方购置的食品原材料、包装品以及本协议下产品(成品或半成品)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处分。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或任何第三人不能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乙方不得直接向任何第三人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生产的产品并不得为任何第三人生产同样的产品。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质量标准,否则甲方有权拒付加工费、要求赔偿损失、主张乙方出资继续履行协议或解除协议。甲方因乙方加工不合格产品造成第三人损失承担责任的,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有挪用滥用甲方出资、转卖甲方产品、延期交货、交货不足数量或其他违约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 ,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3、无论协议履行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使用甲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或协议终止后,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继续使用甲方提供的产品生产技术均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万元。

  4、乙方违约行为造成的甲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甲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5、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乙方有权要求解除协议或继续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违约事项所涉金额的30%,所涉金额无法确定的,按照甲方总出资的10%计算。

  6、甲方违约行为造成的乙方损失高于违约金的,乙方可同时主张损失赔偿。

  其它

  1、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生产批量为 ,按 元支付乙方加工费用;以后甲方按本协议

  第六条第1款的方式与乙方结算。

  2、本协议期限暂定为三年,自甲方首次委托乙方加工成功后开始计算;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自动延期。

  3、协议签订后双方如有争议应本着有利于本协议履行的原则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提起诉讼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甲方订单下达及产品提货委托专人负责并向乙方出具书面的委托书(见附件二)。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作出补充规定(如各方出资和交付时间、数量等可以通过订单等形式予以变更或确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正本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年__月__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生产加工合同 篇8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合同产品”),甲方已经或将向乙方披露资料、信息等保密信息,乙方同意履行保密义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保密信息

  乙方在受托加工生产合同产品过程中所获知的有关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其母公司、子公司、关系企业及客户间)的一切信息,均属于保密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合同产品的价格、供货商、客户、经营策略、管理、财务等相关的信息;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的产品设计图纸、产品信息、文件、资料、样品等,也应视为保密信息。

  3、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权属归甲方所有。

  4、甲方向乙方披露或提供的资料、信息均应视为保密信息,除非甲方明确否定。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设计的一切图纸、文件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如因甲方的产品设计侵权而产生的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二条保密期限

  双方同意保密期限按以下第_____种方式处理:

  1、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是永久性的,在双方的委托加工解除或终止之后仍应履行,直至甲方明确表明不再需要保密时为止。

  2、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至合同产品公开上市销售后满一个月时终止。

  第三条保密义务

  1、乙方对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在非为甲方加工生产合同产品之目的下,不得擅自使用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或者将上述关于产品设计的任何信息运用于自产产品上或者受其他第三方委托生产的产品上。

  3、乙方一旦发现有保密信息泄露的情况,均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避免扩大影响。

  4、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乙方有关人员”),并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

  5、乙方有关人员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乙方违反保密义务。

  6、因保密的需要,甲方有权随时提出合理的保密措施,并要求乙方配合履行。

  7、乙方违反甲方临时的提出的保密措施的,视为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

  8、项目完成(或双方的合作解除或终止)后,所有相关图纸资料及加工的报废品、样品、半成品、成品都需全部交给甲方,乙方不保留任何与甲方产品有关的资料与实物。

  9、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加工现场进行检验,乙方应予配合。但甲方应尽量减少对乙方生产经营的妨碍。

  10、甲方向乙方提供资料时,有权要求乙方出具收据。

  第三条违约责任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元);

  (2)如果因为乙方前款所称的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损失,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3)前款所述损失赔偿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①损失赔偿额为甲方因乙方的违约行为所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

  ②如果甲方的损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计算方法难以计算的,损失赔偿额为乙方因违约行为所获得的全部利润;或者以不低于甲方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的合理数额作为损失赔偿额;

  ③甲方因调查乙方的违约行为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应当包含在损失赔偿额之内;

  (4)因乙方的违约行为侵犯了甲方的商业秘密权利的,甲方可以选择根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担侵权法律责任。

  (5)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同时视为严重违反甲乙双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以双方具体签订的合同为准),甲方可视情况解除甲乙双方的合作或加工合同。

  第四条生产模具

  1、模具使用限制:乙方用于合同产品生产的模具,不得用于为甲方生产合同产品以外的生产。

  2、模具回收:双方的合作解除或终止(无论何种原因)后,甲方有权要求收购乙方用于合同产品生产的全部模具。

  (1)收购价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回收模具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悖时,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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