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2-03-22 11:21:59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委托加工合同 (精选1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 ,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加工合同 (精选15篇)

委托加工合同 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在()()设备采购及服

  招标中(招标编号为:),中标下列设备/仪器:

  [第一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原产地列下表:(单位:人民币)

  序号序号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原产地

  合计金额:(大写)($:)进口设备详细规格及技术配置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合同金额:进口设备(仪器)合同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第三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五日内,甲方将合同价款总额的95%即人民币汇入乙方保证金帐户(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以便乙方及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换汇手续和到银行开出信用证;余款5%即人民币在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5天内支付.

  [第四条]设备/仪器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送到湖南大学内甲方指定的地点.

  [第五条]设备/仪器交货日期:第一笔货款支付后_____天内交货.

  [第六条]设备/仪器技术质量要求,人员培训及售后服务:详见技术协议.

  [第七条]甲,乙方责任与义务:

  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与国外供货商洽谈货物配置清单,并将与外商商谈确定后的货物配置清单及相关技术要求交乙方.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以便乙方对外交涉.合同货物到达甲方后,如发现包装及货物残缺,品质不符合合同规定等情况,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由乙方及时向当地进出口商检局提供检验,取得商检证书后,在对外索赔有效期内(90天)对外交涉索赔.负责将进出口机电产品申请表,免税申请表盖后交乙方办理机电批文,并负责提供免税证明材料,申请免税报告.若海关要求现场查货,甲方应派技术人员陪同.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负责对外签订外贸购货合同,并确保合同的有关条款符合国际贸易惯例.负责办理对外购货合同的填单,开证,催货,审查单据,及时对外支付货款等相关手续.负责合同项目下进口货物进口机电批文,海关免税,商检和长沙报关手续,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负责办理对外索赔手续及解决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的其它问题。货物交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有权退货及收回已付货款,并由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无特殊原因乙方逾期未交付设备的,乙方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五的违约金.甲方无故逾期支付设备款,甲方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价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三)甲方或乙方违约金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款总值百分之十。

  [第九条]索赔:

  乙方应负责代理甲方向供货方进行索赔.在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应采用下面一种或综合的方式理赔:同意拒绝收货并且退还给甲方拒收货物的金额,同时承担所有直接的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运费,保险费,商检费,报关费,仓储费,对拒收货物的监管,保护费用等.根据货物不符合合同及技术协议的程度,损坏的程度,甲方损失的金额,降低货物的价格.替换新的与合同中所规定的规格质量一致的部件,承担所有的费用和对甲方所造成的损失.若乙方在收到索赔30天后没有回复,则将视为乙方已经默许接受了甲方所提出的索赔.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合同签订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应按合同规定执行合同的各项工作.

  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合同的所有附件具有与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六分,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2

  甲方(订作方):

  公司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职务:

  乙方(承揽方):

  公司地址:

  电话传真国内工厂: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

  职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项目: 塑胶模具 3套

  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质量要求

  制作的模具要能生产出符合甲方所供图纸要求的零件(即符合零件尺寸和零件所用材料), 且生产制程运作无异常, 塑胶模及五金模使用寿命均要达到25万啤以上. 乙方如隐瞒模具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模具寿命时,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模具或退款, 或视情形轻重按甲方的要求乙方作修改,修补等处理。

  第二条 模具材料及产品零件材料的提供办法

  模具材料由乙方包工包料, 模具完成后, 需提供试模的零件样板(不少于5件)送订做方作相关检验, 同时甲方也有权检验模具材料及模具生产使用性能.

  第三条 技术数据、图纸提供办法

  1.甲方提供产品零件的2D图纸和3D图, 乙方根据甲方的产品零件图及要求提供模具报价,模具图以及的相关技术说明等.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时,应当及时通知甲方, 如拖延了交货期,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少价款。

  3.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数据或复制品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方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承揽并完成的项目, 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数据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模具,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模具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五条 交货的时间

  1.交还模具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还模具,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还模具日期计算:按乙方在报价时的要求’模具制造周期为28天(收到订金开始计算)’. 甲方将在给订金同时签订合同, 故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但必须留给乙方以必要的往返的途中时间(1~2天).

  第六条 模具所有权, 交货地点,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1. 所完成的模具所有权应属于甲方, 在乙方完成模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乙方应将模具送到甲方指定的在长安范围内的某个地点, 超出长安范围外的可由甲方支付运输费用,

  2. 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运作, 模具将暂存到乙方公司, 如甲方不再继续委托乙方使用该模具进行生产, 乙方还将负送返模具的责任.

  第七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 未按甲方图纸规定的质量交付模具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二、 实行代运送的模具,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第八条 纠纷的处理

  委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含附本 ’报价单’ 和 ‘零件2D图’ 共n页)一式二份,原件由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

  委托代表人:

  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盖公司章: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3

  需方:合同签订日期:

  供方:合同签订地点:

  一、交货地点:

  二、交货时间:面漆应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2天内到货,其它油漆在供方接到需方通知后8小时内到货,油漆用量以需方的实际需求量为准。如因供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需方生产的,每延误一天按人民币200元/天累计扣罚供方。

  三、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应确保漆膜表面颜色在室外条件下一年内不退色、不变光,产品质量从使用之日起“三包”一年。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汽车运输,并送到需方指定仓库内,费用由供方负担。

  五、包装标准、包装物的回收:按国家标准包装,包装物不回收。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按国家标准及需方要求。若有质量问题供应商应无条件换货,否则作退货处理,并承担对我公司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随机资料及供应方法:随带出厂合格证、装箱清单,提供产品材质证明书。

  八、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凭17%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30日内付款。

  九、违约责任: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或按《合同法》办理。

  十一、其它约定事项:供货价格以一次性定价为准(合同期限内不变价),价格不随市场价格而改变,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承担给需方造成的相应经济损失,并且足量换货,退换货所有费用由供方承担。运输方应具备相应资质,其车辆符合相关要求,具有市交通运政部门核发的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的《道路运输营运证》,驾驶员经相关培训具有市交通运政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 。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涂改无效,供需各执一份,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 供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委托加工合同 4

  合同编号:

  甲 方(被委托方): (盖章)

  电话:传 真: 联 系 人: 手 机: 乙 方: (委托方):上海爱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388弄1号501室

  电话:021-62648399传 真: 021-62648399 联 系 人:陆茵茵 手 机: 18918047236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化妆品,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标的: 《 加 工 标 准 》

  标的: 。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甲方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

  甲方处实施完成。

  4.3、甲方按乙方要求,负责办理申请商品条形码,相关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广州市番禺区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费用总额的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 五、仓储

  1、1、乙方如在广州设立有独立的仓库储存包装材料和成品,由乙方负责委派专人管理。

  2、乙方负责将生产所需的所有包辅材料运至甲方仓库。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天、包装材料 天为周期的免费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免费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

  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配套的物料备齐)后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甲方为乙方代办运输,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化妆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ODM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 公证处存一份,一份交质检局。

  甲方(被委托方): (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公民身份证:签订日期: (盖章) 公民身份证:签订日期: 年 月 年月日

委托加工合同 5

  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新产品的刀具及工装的购买,乙方接受委托并为甲方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1、产品型号及名称:(零件清单见附表)

  本合同总金额:¥42585肆万贰仟伍佰捌拾伍圆整(小、大写)。

  2、技术及质量要求:按照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3、验收标准、方法:甲方负责验收,标准按国标要求执行;

  4、交货地点及运输费用:华德集团液压阀分公司,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5、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产品全部交付后30天全款支付给乙方; 6、

  解决合同纷争的方式:协商或北京法院仲裁;

  7、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北京华德液压工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负责人(签名):电话:010-69083290

  乙方:北京东府机械工具厂负责人(签名):电话:

  合同编号:HDF-200320-01

委托加工合同 6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规范购销行为,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产品概况:

  三、质量标准:混凝土、配合比及原材料、外加剂等均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验收规范及备案要求,同时须符合巨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质量验收标准及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供货时间:

  五、交付方式、地点:

  1、交付方式: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将产品直接运至交付地点,泵送及运输由乙方负责。

  2、交付地点:甲方施工现场指定浇捣部位。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结算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的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单价: 。

  2、付款方式: 乙方提供合法发票及按本合同约定履行相关义务为本合同付款前提。

  七、其他约定事项:

  1、乙方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按时供应产品并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满足甲方施工工艺及施工组织及验收要求,并确保安全。

  2、在产品供应过程中,乙方应出具发货单(一车一单),货到甲方现场后,由甲方指定 对产品供应数量、送货时间进行确认。

  3、甲方可对产品进行随机过磅抽检,抽检数量的平均值与标准值(以《预算定额》为基准)的折扣率作为自本次供货时段至上次抽检时段期间货物供应数量的计算依据。

  4、本工程均采用汽车泵。

  5、混凝土缓凝时间要求:

  6、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及间接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工程被行政主管部门停工或整改;乙方累计二次未按甲方要求及时供应产品;乙方已供产品经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未能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因乙方其他原因导致工程遭受重大损失。发生上述情况,本工程应付乙方的所有款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6个月后支付。

  7、若乙方延期交货,则乙方每延期一天应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8、若乙方借用甲方的机械设备及人员进行装卸、运输作业的,因此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

  9、合同的修订与补充,须另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若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7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维护双方利益,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对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日期

  1、合同有效期___年,______ 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月___日。

  2、合同期满,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如需继续合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

  第二条 代加工产品名称、质量、规格、单位 、数量

  第三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生产的每批次产品质量、重量、数量、体积及技术要求进行监督抽查及留样。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商标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3、 甲方需提前向乙方提供质量、数量、规格、供货时间等计划和要求。

  4、 乙方需按照甲方提供的计划和要求,保证质量、数量、规格和供货时间。

  5、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让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6、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严守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或渠道让第三方知悉本合作。

  7、 甲方需生产不同规格品种的产品时,以短信、邮件或书面方式给乙方下订单。

  8、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生产掺杂使假伪劣产品。

  9、 乙方若想调整配方,需短信、邮件或书面告知甲方,并得到甲方同意后才可以进行,不得随意调整或变动。

  10、 乙方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11、 甲方必须按时向乙方提供包装袋、合格证、文字资料。

  12、 乙方应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合格证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包装、合格证或印刷品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3、 乙方不能私自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甲方的包装袋、合格证、文字资料等,且严禁用于其他生产。

  14、 乙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15、 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完成任务,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双方确认或由国家检测机构进行鉴定,如属于乙方责任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属于甲方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任何一方出现质量问题,均视为违约。但无论甲乙哪方的责任,甲乙双方均有配合对方协调善后处理的义务。

  16、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销售为甲方代理加工的产品,因擅自生产、销售造成的损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交货方式、地点

  1、 提货前,甲方需通过短信、电话、邮件、传真或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乙方需验明车辆和提货人身份后,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手续办理(开具出库单、注明车牌号、身份证号、姓名、电话等),方可出货。

  2、 交货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地址:济南市历城区遥墙)。

  3、 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第五条 提货时间、数量、规格、品种

  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季度或月度需货计划,双方尽量按照计划执行。每次提货前一天告知乙方确定数量、规格、品种、提货时间。

  第六条 结算价格、方式及时间

  对于结算价格,甲乙双方根据市场、原材料等情况协商决定。

  对于结算方式和时间,每次提货时付现金或转账。结款时,乙方应当交给甲方出库单的结算联,并向甲方开具收据或发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附件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等,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九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乙任一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

  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委托方(甲方): 被委托方(乙方):

  时 间: 时 间:

  电 话: 电 话:

委托加工合同 8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混凝土行业相关规定,甲方将“明大王府”项目所需的混凝土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预拌混凝土,所需砂、石、水泥、粉煤灰等原材料委托乙方购进。 乙方负责所代购的材料质量和加工混凝土的质量符合甲方施工要求。

  2、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混凝土到施工部位包括除水电以外的所有物耗、机具、人力费用。

  三、混凝土计价、计量、检验、结算及付款办法:

  1、混凝土委托加工的计价:见《委托加工混凝土合同价款表》

  2、产品供货价格原则不变,如遇混凝土主要原材料或油料价格变动每方增减5元时,双方另协商相应调价,并以文字确认为依据。

  3、本合同混凝土计量方法:

  (1)按图纸计量。甲乙双方互排人到对方随时核查实供量有无差异。如实用量有超则按超出图纸数甲乙双方各承担超出图纸部分50%。

  (2)、每批次使用混凝土,双方当日内核量签收。甲方确定验收人( )负责混凝土的验货签收,作为实际混凝土使用方量的确认依据。非双方确定收货人,无权签收混凝土送货单。

  4、结算方法:

  (1)、每月25日为划期,当月30日前办理好上月26日至当25日委托加工结算。次月余15% 在项目主体框架封顶一个月内甲方向乙方结清。

  (2)、甲方支付货款均应汇入乙方指定的结算人 的开户银行和账号;无乙方书面授权,甲方支付现金乙方不予认可。

  (3)、甲方指定 ,乙方指定 。负责双方及时兑帐结帐。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应对交货验收以后的.混凝土质量负责,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进行振捣、收光、抹平、养护,以及特殊情况下的保温、防风措施等,否则,因养护不当所引起的混凝土质量问题,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要求乙方提供预拌混凝土前,必须提前24小时以书面的形式提供预拌混凝土供应计划及技术要求,包括供应时间及混凝土等级、坍落度、数量、浇捣部位(特殊要求提前48小时)等,以便乙方备料及进行必要的试验。

  3、甲方必须为原料进出场运输车辆提供顺畅、安全的现场道路和卸货条件。并派专人对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进行调度指挥。

  4、由于甲方施工组织、浇筑技术和外部保障条件等原因(如路况差、停电、外部人为

  5、甲方应负责混凝土泵送列管安装、固定、拆卸、清洗和保养工作。

  6、甲方无偿提供“明大王府”临界“蜀景首席”的空地给乙方,用于乙方为甲方、“蜀景首席”自拌砼。使用时间切至20xx年12月底。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保证质量:乙方应按国家标准的技术要求生产预拌混凝土,并对交货检验之前的预拌混凝土质量负责。

  2、预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由乙方按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国家标准的合格要求进行。

  3、乙方应按预拌混凝土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组织生产,按批量随机取样,制作出厂检验试块并提供给甲方。

  4、保证进度:统筹协调甲方需砼与“蜀景首席”项目用砼的进度,平等安排。乙方发货单要准确填写混凝土等级、数量、浇筑部位和签发日期,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连续浇筑需要。

  5、保证数量:乙方必须保证所发混凝土数量与发货单一致,约定按每方C30混凝土2400KG。保证误差不得超过2%

  6、乙方若因紧急事由,不能满足甲方需求时,应尽快通知甲方,同时应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施工要求。

  7、在商品混凝土浇筑前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混凝土相关资料,乙方应及时提供。

  8、乙方在施工现场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9、乙方对施工现场人员进行工伤保险投保。

  六、安全责任:

  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安全生产要求进行生产,保证不发生安全事故,并对安全事故负责。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原因没保证混凝土质量给甲方造成直接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2、乙方承担未按时供货给对方造成直接损失。

  3、甲方如未及时结付给乙方合同款,则每天按应付款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都必须认真履约,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因一方原因而造成合同的终止,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5% 违约金。

  5、甲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乙方有权中止并解除合同,且保留在甲方足额支付混凝土款后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力。

  6、如有恶意违约则违约方除按以上条款赔偿对方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间接损失。

  八、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任何与本合同有关或因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通江县仲裁委员会或向通江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仍须履行。

  九、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2、甲乙双方为履行合同而往来的函件及书面资料、单据等均视为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4、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9

  甲 方(被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乙 方: (委托方):

  地 址:

  电 话:

  联 系 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品牌化妆品的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甲方按照乙方要求生产 洗衣液,乙方为此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出售乙方委托加工的产品。

  2、加工内容、规格、数量、价格:

  3、在合作过程中,甲方以OEM的生产方式向乙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乙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

  4、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4.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商标生产授权书,国家有关部门的商标注册受理书,如因产品商标使用权等原因的经济纠纷,其经济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以任何经济责任。

  4.2、乙方在甲方处生产的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甲方为生产商;并且由甲方所生产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甲方处实施完成。

  5、在合作之前,甲方需向乙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洗衣液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乙方有权拒收货物。甲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产品质量指在甲方生产的半成品)

  6、甲方向乙方提供"三证"。由于洗衣液的独有特性,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乙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乙方客户在使用甲方所生产的某个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乙方应立即告诫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甲方确认之后,可以对乙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换货。但甲方并不对乙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甲方负责更换。

  二、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甲方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及包装材料质量负责。

  2、甲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

  3、乙方可以在现场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但甲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4、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佛山市技术监督局或者佛山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双方同意以佛山市技术监督局的产品检验报告为每批次产品质量的最终结论。

  6、经双方判定,因甲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甲方进行返工时,需经乙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甲方承担。

  7、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生产物料损耗

  1、在整个生产工艺流程中,甲方保证半制品和各种包装材料使用损耗控制在 1 %以下;低值易耗品(如不干胶、封条等)损耗控制在 1 %以下。超出以上指标部分,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生产完毕该批产品后,必须将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报废物料完整地汇报给乙方。

  四、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1、甲方按乙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生产费用,乙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在执行每批次的生产订单之前,乙方须按订单支付加工费用总额的 30 %、包装材料费用 100 %作为定金,发货前付清尾 款 70 %。

  五、仓储

  1、甲方有仓库储存乙方所下单包装材料和成品,由甲方负责管理。

  2、甲方提供:在每批次生产过程中,甲方为乙方提供成品 30 天、包装材料 45 天为周期的仓储保管(遇节假日顺延)。

  3、若超出仓储保管期,甲方按占地面积每平方米每月 15 元的价格向乙方收取仓储费用。该费用需在乙方支付当期货款时一起支付给甲方。

  六、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1、交货期限:甲方收到乙方定金后 15 天内。

  2、交货地点:甲方仓库

  3、交货方式:乙方自行提货和运输。

  六、甲方违约责任

  1、合作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销售、赠送给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所代加工的乙方化妆品,一经发现,甲方应将所有销售款项支付给乙方。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如擅自更改配方及检验标准,甲方将按照该品种更改后所有生产量的全额赔付;若乙方同意更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

  七、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使用甲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甲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追究乙方一切法律责任。

  2、乙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45 天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权承担。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照乙方定单加工的经国家行业质量标准检验合格的产品,否则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4、乙方超出规定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未向甲方支付相关货款的,则每逾期一天,按未付款部分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八、质量责任约定

  1、甲方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原包装未开封情况下变质,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产品配方和生产过程人为因素造成,则甲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并赔偿乙方的相关运输费用。

  2、因乙方指定使用特殊添加成份,而引起产品内容物中形成结晶或颜色变化或消费者使用投诉,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3、甲方检验已判定产品所使用包装物、包装方式、文字说明等为不合格品时,乙方坚持使用,须由乙方负责人签字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质量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九、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洗衣液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2、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乙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甲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双方合作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合作加工的乙方洗衣液,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5、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甲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乙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甲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甲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结款方式,乙方必须遵守,如不能实现,甲方有权拒绝出货,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其他未尽内容可协商增加《合同附件》,增加的《合同附件》与此《委托加工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有效期自年12月12日起至年12月12日止。

  十三、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生效,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被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人签字:

委托加工合同 10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负责委托生产产品的销售。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生产产品的技术和质量文件,包括生产工艺、物料要求、中间产品质量控制、成品出厂质量标准、包装要求等。

  3.甲方负责提供(除化验用试剂外)委托生产产品的所有原辅料、包材。

  4.对生产的前三批,甲方应对乙方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

  5.甲方定期派专人对乙方的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查检验。

  6.生产过程中乙方需甲方协助时,甲方有协助的义务。

  7.甲方承担最终产品的批准放行责任。负责对每批产品进行稳定性留样。

  8.甲方按照双方协定的价格向乙方支付委托生产费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负责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质量标淮,提供合格的产品,并负责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

  2.乙方负责产品取样及全程检验。

  3.乙方应当按按照规定保存所有受托生产文件和记录,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

  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和质量文件,负保密的义务。

  5.乙方应允许甲方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或质量审计,并予以协助。

  6.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受托产品委托第三方生产。

  7.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及时安排生产,按时供给甲方产品。

  三、加工量、加工费用及付款方式:

  1.每次加工量_____________________

  2.加工费用:

  产品名称

  规格

  加工费

  成品率(%)

  ____元/片(含税)

  3.根据实际产成品数量次月结算上一个月的加工费用,乙方开据正式发票。

  四、风险:

  在本协议规定的相应履行期限内,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五、其它:

  1.规定提货结算时间自乙方通知日起不超过15天。乙方给甲方提供货物30天之内,甲方应结清所有加工费。

  2.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3.加工过程中发生纠纷时,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签字之日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即失效。

  5.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六、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11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住址:

  邮编:

  邮编: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干芝麻叶食品委托加工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加工产品名称、

  加工工序范围和产品规格委托生产产品名称:

  第二条:付款方式;先付款后提货,乙方收到款后向甲方出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双方应遵守

  3.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代加工产品的生产批准文号的复印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的复印件,甲方有权在包装盒上打印委托生产厂家乙方的厂名全称、生产许可证号。

  3.2为便于甲乙双方生产的合理安排,甲方进行一批产品加工时,提前5天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乙方提出加工计划,乙方须于收到甲方提出计划之日起3日内给予回复并安排生产计划。

  3.3技术资料的提供与保密:甲方须向乙方提供有关加工产品的加工工艺、条件等信息,乙方须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予以保密,乙方如私自泄露甲方的工艺、技术等信息,需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的全部损失。

  3.4生产记录的填写与保管:生产记录与检验报告由乙方在交产品时一同提供给甲方,乙方应如实填写批生产记录,当批生产结束及时交甲方技术人员进行审核与保管,如出现生产记录或物料由于乙方原因造成不合格的情况,甲方有权拒绝验收。

  第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4.1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任意乙方提出修改合同条款,可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商定。

  4.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第五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至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协商为达成书面合同,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授权代表(签字):

委托加工合同 1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

  乙方(加工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协议内容

  (1)甲方根据下列条件委托乙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乙方发出;

  (2)乙方根据下列条件为甲方加工聚酯和聚酯浆料,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第二条甲乙双方权力和义务

  (1)加工流程中甲方只负责购买原料,乙方负责原料的接收和检验,然后按照聚酯和聚酯

  浆料的生产工艺进行加工,同时包装材料也由乙方自行购买,并制定成品的商标、商号,承担成品的运输等全部事宜;

  (2)加工成品的各项理化指标均由乙方按照需方要求制定,同时做好在线监测和品质控制,并对产品质量和交货期负全部责任;

  (3)加工费按照每次购买原料的成本费由甲乙双方协商核算,甲方向乙方支付加工费用后,乙方要及时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三条联合声明

  (1)甲乙双方仅是协议经营关系,双方具有独立的经营地位,不存在内部管理关系。

  (2)甲乙双方认同本协议为经济协作协议,一切争议为民事争议。

  第四条协议有效期限和续签方案

  本协议自签订日期生效,有效期为一年,长期合作需每年定期续签。

  第五条纠纷解决方法

  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13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生产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生产产品范畴

  1、生产产品品名:

  2、生产产品规格为:

  3、如增加生产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生产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生产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生产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生产产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生产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生产产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生产产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生产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生产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生产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生产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生产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生产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生产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生产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生产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生产产品交付与验收

  1、生产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生产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生产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生产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14

  定作方: 承揽方:

  二、定作方:产品要求:

  1、按图纸要求(见附件)。

  2、长

  1.4米送样各10根铝型材。

  三、付款及模具验收:由定作方在合同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给承揽方2400元作为打样费和模具费。合格模具试样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并送样到定作方处确认。

  四、模具所有权为定作方所有,承揽方不得擅自把模具用

  第三方的产品生产;在以后生产中,由承揽方承担模具的维修及复模(模具寿命完结时的新开模)费用。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按国家合同法处理。

  六、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 各款铝型材采购量达4吨时(含4吨),退回模具款。 有效期限: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15

  委托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增值税号码:______

  加工方: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

  传真:______银行______银行户头号码:______

  委托方与加工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此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委托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委托加工方____产品,有关产品订单将按本协议规定向加工方发出。

  加工方希望根据下列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___产品,有关产品将按本协议规定完成。

  委托方为_____产品之唯一商标持有人及享有有关产品专利权。

  第一每月订单

  1、委托方必须提前__天以传真方式给加工落实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明提货时间。

  2、加工方在收悉订单后,必须在______内以传真书面向委托方确认广东省社会保障局订单。

  3、除非双方经过同意,否则在订单被加工方确定接纳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而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4、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

  5、加工方收到足够及质量合格之材料日与成品出货日不少于__天。因原材料及包装材料数量不足,质量不合格或延迟提供所需物料而造成停工或延其的一切损失由委托方承担。

  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安排

  6、原材料及包装材料的进库质量检验工作由委托方委派代表全权负责。

  加工费

  7、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于此协议签订日起计至__年__月__日,可以双方同意下,根据情况作出调整。

  8、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工作、安排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9、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运送所需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处理有关材料的运输事宜,及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第二技术及工艺

  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加工方严格按照____工艺进行加工。首次加工由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各项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品质控制。加工方只要按照上述要求加工并达到附件一中的品质指标要求,加工方对产品质量即没有任何责任。产品其它质量责任则由委托方承广东省社会保障局担,除非:

  a产品含有非配方所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内含有玻璃、青铁、砂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所含物质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以外或配方所含物质经过化学、物理变化生成的物质以外的其他物质;

  第三付款条件

  1、首次加工费,委托方在产品生广东省社会保障局广东省社会保障局产完成__日后全数汇至加工方的银行户头。

  2、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之后__个工作天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有关知识产权、专利及商标的侵权责任

  3、非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能使用委托方的商标、商号或泄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代加工商。

  第四双方责任

  加工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及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上述加工产品由原材料到所有包装品的采购,如原材料没有按生产计划到位而影响生产,委托方将负全部责任。

  第五协议终止

  1、其中一方可提前九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2、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早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3、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天之内提走所有属于委托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第六协议期限

  本协议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计算有效期__年。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协方方式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______加工方: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

  代表人姓名:______代表人姓名:______

  ______有限公司:______有限公司: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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