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合同

时间:2020-09-25 21:00:58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九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委托加工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九篇

委托加工合同 篇1

  甲方:乙方:

  就 黄金进料委托加工 项目事宜,我方做出如下报价方案:

  1、加工方式:黄金重熔更改尺寸大小

  2、加工费单价:0.2元/克黄金

  3、加工时间:24小时 (按200公斤为基础计算)

  4、实际加工损耗:小于0.02% (按重量计算)

  5、加工成品商标:出口境外的成品不能印制“紫金”注册商标(图形),但可按客户要求定制商标,具体费用另计。

  6、加工税费自理,加工费开具增值税发票

  7、我方提供加工相关工艺流程、工艺简述、加工设备名称、环评报告等资料并协助客户办理《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海关加工贸易手册填制、核销事项。

  本报价方案是双方合作的基础,双方的具体合作内容以双方的正式合同为准。

  Xxxxxxx公司

  代表人签字:

  时间:

  (公司印章)

委托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定作方)

  乙方: (承揽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定作服饰的相关事宜,达成本合同。

  一、定作物

  服装名称 款式 面料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金额 备注

  二、面料、辅料质量标准和要求

  三、服装款式特点和制作要求

  四、服饰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法

  五、量体时间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在约定的时间内乙方派人到甲方进行量体。

  六、配套及包装要求

  七、结算方式和付款期限

  八、交货期限、地点、方式

  乙方应当在量体完成之后 天内交货。交货地点为甲方办公地点。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异议

  如果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服饰在数量、质量、款式等方面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该等服饰之日起15天内提出。乙方应当在10天之内作出答复并提出解决办法。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应当根据本合同总金额,按日万分之三的比例支付违约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完成量体工作,乙方的交货时间顺延。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均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 份,各方各执 份,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鞣制,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貂皮及生貉皮的鞣制,质量标准以甲方要求为准,价格双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为标准。

  第二条1、 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

  2、 乙方提供加工品的质量标准要求。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后验收货物。

  4、 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甲方不得把乙方设计的生产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5、 甲方负责货物的往来运费。

  第三条1、 乙方需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加工活动。

  2、 按照甲方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加工,正常损失不超过1%,非正常损失由乙方按照同期市场价格进行赔偿。

  3、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质量标准要求用于其他需求者。

  4、 严格遵守甲方商业秘密。

  甲方责任 乙方责任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遵守货到付款,采取银行结算。

  第五条1、 乙方未按照甲方生产质量标准加工的,按同期市场单价赔偿甲方。

  2、 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物价值30%的违约金。

  3、 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六条合同有效期限 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补充说明,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加工合同 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被 委 托 方 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合 同 编 号

  签 订 地 点 山东省济宁市

  签 订 日 期 年 月 日

  食品委托加工合同

  委托方(甲方):菏泽市江正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乙方):济宁市成友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山东省济宁市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肉制品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产品范畴

  1、产品品名:速冻肉制品

  2、产品单元:速冻肉丸、金鱼蛋饺

  3、产品规格为:1×2.5kg×4;1×2kg×4;1×260g×10

  4、如增加产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 25 日前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4、初期暂定供货数量:速冻肉丸30件/月;金鱼蛋饺20件/月。如需变动时以书面变更为准。

  第三条 加工产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2、加工产品包装上生产者标注乙方的厂名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标志,经销者标注甲方的厂名和厂址。

  3、产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产品(需双方清点数

  量)的责任;

  4、乙方交付的产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第三方有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产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产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执行标准要求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委托产品标签上委托方、被委托方厂名厂址及其他内容标注方式

  1、委托方名称:济宁宜知食品有限公司

  委托方地址:市中区唐口镇唐人居13-2-401

  2、被委托方厂名:济宁市通大食品有限公司

  被委托方生产许可证号:QS3708 1101 0283

  委托企业名称与被委托企业名称应为同一字号。

  第五条 生产许可证标志、编号使用、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乙方在委托加工合同有效期内允许甲方在其委托的产品包装物上加印甲方的“QS”标志和“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2产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3、甲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

  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4、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六条 产品交付与验收

  1、产品实行甲方自行提货,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产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产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产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相应产品执行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每次供货量为月订货量50件。

  第七条 货款金额及付款条件

  1、货款金额确定(货物价格),肉丸每件产品货款均价为人民币叁拾元整(30元),金鱼蛋饺为人民币肆拾元整(40元),合同总金额为贰万元整(20,000元)。

  2、甲方在产品生产完成10日后全数汇至乙方的银行户头。

  3、乙方必须在甲方付款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八条 其他

  1、以上所有委托加工产品仅由甲方销售,乙方不得销售。

  2、合同解除的条件

  其中一方可提前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如任何一方违反以上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规定,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此协议。

  协议终止后,甲必须于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之内提走所有属于甲方之剩余的产品,原材料及包装材料,否则乙方有权自行处理有关物料。

  3、争议解决途径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因不可抗力所做调整或其他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

  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4、合同有效期限

  自20xx年08月07日起至20xx年11月06日止(注意期限不要超过乙方的

  生产许可证有效期)。

  委托方(甲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被委托方(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 定 代 表人: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邮 政 编 码:

委托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上海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材加工等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将根据生产或贸易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卷板,该卷板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开具加工通知单,甲方确认,除此乙方不得擅自挪用、调拨和加工所有权属甲方的货物。

  3、乙方根据事先约定的提货时间,加工好指定钢材,保证甲方准时提货。如甲方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提货,应提前8小时与乙方协商,甲方将尽量满足乙方需求。

  4、甲方同意乙方按照“附件一《加工单价表》”的内容收取加工费用。如遇市场行情变化乙方需要调整收费标准,双方可以协商。

  5、协议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乙方不能履行协议,应立即将情况以最快方式通知对方。按照不可抗力因素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但因战争、地震等重大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协议不能继续履行,则双方均免于责任。

  6、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8、本协议有效期从签订之日起到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上海XX金属材料有限公司

  代表: 代表:

  签约地:

  年 月 日诉讼委托代理合同项目处置委托管理合同农业水利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

委托加工合同 篇7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因甲方施工需要,经甲方洞渣委托乙方进行碎石加工。乙方愿意按甲方要求组织加工,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及地点:

  项目名称:

  地 点:

  二、甲方履行职责:

  1、负责提供碎石成品存储场,负责提供生产设备安装场地及住宿场所,负责安装1台500千VA变压器。

  2、安装视频监控,对碎石加工和堆料进行监督。

  三、乙方履行职责

  1、乙方自行建设及安装碎石加工设备,并承担一切费用。

  2、负责加工设备的租赁、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的生产能力和生产规格(含机制砂)应满足甲方的要求。乙方须保证生产能力不小于800m/天,每月生产量不少于1600m。需保证洞渣堆积场所的`洞渣存储量不大于20xxm。

  4、负责成品碎石按甲方要求合理有序堆放及成品碎石料出333

  场装车工作。负责做好防洪、防资措施。

  5、配合甲方做好碎石结算工作。

  6、负责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不产生污水、粉尘等污染。

  7、负责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并做好地方协调工作。

  四、违约责任

  1、乙方的生产能力如不能满足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加工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因乙方管理不善给予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加工或无故拖延工期,甲方有权解除委托加工合同,并扣留所有加工设备以补偿甲方损失,乙方无条件退场。

  4、如发现外卖甲方有权按每立方罚款1000元处罚,罚款从承包人加工费中扣除。

  5、甲方隧道洞渣都要给乙方加工碎石,加工数量大约28万m左右。

  6、生产期间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出现上述条款一项违约,甲方均有权解除委托加工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乙方应无条件接受。

  五、计量、计价与支付:

  1、碎石成品按每立方米1.48吨计量。

  2、碎石及成品价格按28元/m,乙方不提供正式发票、管理费,不负责加工税收等一切其它费用。机制沙成品价格按元/m,石粉成品价格按 8元/m。本单价采用综合单价(单价包含碎石加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所有加工的碎石和石粉及其他附属产品所有权归甲方。

  4、计价与支付按每月实际生产量的90%给予支付,其余10%等工程竣工后三个月内无息一次性结算。

  六、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在履行委托加工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或和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向甲方公司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七、委托加工合同终止:

  1、双方履行完委托加工合同全部义务,加工款项支付完毕,本委托加工合同即告终止。

  2、本委托加工合同壹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

  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委托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为了维护正常的夏粮收购市场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具体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收购地点、数量

  收购地点: 。收购数量:新产的小麦,以实际收购数量为准。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新产小麦,甲方支付乙方代购费用 元/公斤。

  三、代购费用须在收购结束前按实际收购数量结清下欠手续费。

  四、乙方必须确保甲方委托收购的小麦数量真实,质量良好,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的价格,以当地国有粮食收储企业挂牌收购价格即政府公布的市场参考价格为准。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购小麦所需收购资金贷款,由甲方提供,按具体收购地点,根据收购量提前一星期划拨到乙方所在地农发行帐户,作为专项代收购资金由乙方使用。

  六、乙方给甲方代收的小麦品质必须达到三等以上标准,甲方派员监督化验全过程,出库时在乙方代购点检斤验质,(调拨化验单和发货明细表必须由双方人员签字)。

  七、根据收购进度和乙方安排的调出计划,拉运车辆由甲方自行解决,包装、装车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在收购期间,由乙方负责收购期间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在拉运期间甲方应严格按规程操作,粮食出库后所发生的安全事故均有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根据需要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首先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如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有关条款,在乙方所在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加工合同 篇9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 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 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 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签订本合同地方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事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九篇】相关文章:

1.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7篇

2.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5篇

3.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8篇

4.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八篇

5.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9篇

6.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6篇

7.有关委托加工合同集合七篇

8.有关委托加工合同模板集合9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