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加工合同

时间:2023-03-17 08:00:52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代理加工合同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代理加工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理加工合同

代理加工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委托甲方加工电解法(含化学法)二氧化氯复合消毒剂发生器,达成如下协议,望共同遵守。

  一、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甲方义务:

  1、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企业资质是真实合法的,并承担由此问题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2、甲方保证接到乙方加工订单后,保证加工周期、保证加工质量、保证设备易损件及维修件的正常供应。

  3、甲方为乙方派出的售后服务及安装人员提供完全的、认真的设备指导安装、故障判断及技术维修。

  4、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每批次加工订单技术要求进行加工产品。绝不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的现象。

  5、甲方通知乙方验货时,应首先自检,确凿无误后通知乙方验货。对乙方验货时提出意见和要求,甲方应虚心接受并进行整改。

  三、乙方义务:

  1、乙方每批次向甲方下达的加工订单,双方就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加工周期确认后,应共同签署每批次加工订单的合同。合同双方盖章后生效。

  2、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每批次产品的材料费用。

  3、甲方加工完毕后,通知乙方,乙方进行产品验收,通过双方验收后,确凿产品无质量问题,乙方向甲方支付每批次的`加工费用。

  四、违约责任

  1、若甲方违反本合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2、乙方若违反本合同,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若因不可预测因素导致市场价格必须调整时,双方可再协商采取相应措施。

  六、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共二页)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生效后双方所书面签署的相关文件以及传真均为本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加工合同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简妹”系列休闲酱腌菜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在合作期间的权益,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内容。

  第一条:甲方需提供乙方委托加工产品的主料、辅料及包装材料。

  第二条:乙方在所承包的生产场地,需提供给甲方委托加工产品所需的相应原材料的存放场所;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订单数量向甲方材料保管人员申请生产所需的相关原物料进行生产加工;乙方申请的.材料在领用时需与甲方生产材料保管人员共同审验,若发现有不符合产品生产标准的原物料,需双方人员在生产前进行清点,甲方对不合格原材料领回,自行处理,不计入乙方生产报废率指标内;

  第三条:甲方委托乙方加工:

  第四条:乙方需具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食品企业的生产运营要求。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生产证照;

  第五条:乙方接到甲方生产订单之日起每一万袋生产完成时间不超过十个工作日,若数量增加以此类推;

  第六条:根据现有乙方工厂生产条件,若出现乙方工厂生产劳务之处变化、生产日常消耗成本变化,甲、乙双方可在本协议签订三个月后另行商议单品代理加工单价,若单价改变,甲、乙双方签订单品价格变更单,并纳入协议附件;

  第七条:乙方每批次代理加工订单完成后,需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甲方,甲方得在两个工作日内派员验收已完工之产品,乙方因自身工艺限制,因此只能承诺在验收完毕后不再承担该批次产品出厂后所产生的任何质量问题(保质期);乙方生产装箱过程中,因人为将不合格品装入包装箱内,因此造成的货品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八条:甲方在验收后得在五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代理加工费用进行结算,甲方若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未结清账款,需提前向乙方进行沟通,经双方协商并确定付款时间,若超出约定付款时间,则按照代理加工费用总额的3‰/日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滞纳金;

  第九条:乙方完成甲方订单,甲方验收后需在订单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运出乙方工厂。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____年____月___日

  乙方:(签章) 账号:

  ____年____月___日

代理加工合同3

  甲方(授权方):

  乙方(被授权方):

  一、经中粮长城葡萄酒授权,郑州市二七区鑫龙保真酒业商行拥有以下产品河南省总代理权,公司本着“共同拥有品牌、保护品牌、发展品牌”的经营理念,愿与贵方通力合作。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基础上,就对代理的有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条约,以兹共同遵守:

  二、授权代理地域及年限代理产品与供应价格

  1、甲方授权乙方取得甲方所代理的上述系列葡萄酒在__________________区域的代理权,并按合同之约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2、甲方授权乙方取得上述系列葡萄酒授权代理产品的代理期为壹年,即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期满如需继续履行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另行签定合同。

  3、甲方在依据合同约定取消乙方的代理权或乙方自动放弃代理权之前,甲方不得在已授权乙方代理的区域内再对授权乙方代理的产品种类另设代理商,以保证乙方在该区域的利益,若甲方违反本条之约定,应赔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三、交货时间、费用承担

  1、甲方在收到乙方有效的订货单及货款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以货款到达后的日期为计算起始日期)将乙方订购的货物发出,若遇国家法定假期或逾不可抗拒性因素,可顺延发货日期,若甲方违反本条的约定,应视甲方违约,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标准为逾期发货期间内每日支付相应金额的0.1%。

  2、运输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运输细则

  1、货物运输方式为乙方自提,自乙方验收货物之后,货物的风险责任和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验货报告存在破损或其他不合格产品的`情况,乙方应当保存相应的破损及其他不合格产品交由甲方查验,经甲方确认属实,则甲方无条件给乙方换货,否则,应视乙方收到的货物全部合格,不存在破损或其他不合格产品,因换货而增加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

  先款后货,款到依本合同约定程序发货。

  六、定销合同及管理

  1、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五_日内(以货款到达甲方帐户的日期为准)完成首次进货,首次进货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大写)三万元,且需包含合同第一款中所列全部八款产品。

  2、乙方所代理产品,单品年销量不得低于万元,若不能完成,则扣除年终返利。

  .乙方完成人民币形式,按照乙方进货额的3%给予年终货补返利,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年终返利。

  .乙方完成人民币____万元年销售额时,无违规、低价倾销、窜货等行为,甲方将以补货形式,按照乙方进货额的4%给予年终货补返利,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年终返利。

  .乙方完成人民币三十万元年销售额时,无违规、低价倾销、窜货等行为,甲方将以补货形式,按照乙方进货额的5%给予年终货补返利,有上述行为者,取消年终返利。

  3、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四种情况,甲方有权扣除其年终返利作为付甲方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对乙方授权并且解除本合同:

  在合同期内,乙方授权区域以外的地方销售郑州市二七区鑫龙保真酒业商行或者接受除甲方以外的第三方同品牌供货。

  乙方低于甲方终端建议供货价格抛售产品。

  乙方有售假行为。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不足严重影响市场销售和经营的。

  4、.甲方将视乙方市场情况派商务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市场营销工作,以保证乙方利益。

  七、保密约定

  1、甲乙双方必须对所有资料(包括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格及其它技术资料等)及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销售网络,代理方式等相关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保密约定,应赔偿对方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事项

  甲方可根据国家政策的变动或国内酒产品市场的变化而做出相应的价格调整,如有此等事宜发生,甲方应提前7日通知乙方,经乙方认可后,双方的结算以调整后的供货价格表为准。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加工合同4

  代理加工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__________签订。

  甲方为:中国 公司

  地址:

  电报挂号:

  电传:

  ________工厂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区 街 号

  电报挂号:

  乙方为:×xx国xxx公司

  地址:

  电传:

  双方为开展来料加工(或来件装配)业务,本着平等互利原则,通过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加工(装配)的项目

  乙方向甲方提供加工(或装配)______(产品)______套(或件)所需的原材料(或散件);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进行加工(或装配),加工(或装配)后将成品交付乙方。

  第二条 交付来料与加工成品的数量和时间

  乙方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向甲方提供______原材料(或散件),并负责运至______港港口(或车站)交付甲方;在甲方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的 个月内(

  或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分批将加工(或装配)后的成品负责运至______港口(或车站)交付乙方。

  乙方在提供原材料(或散件)时,按百分之______的备损率提供给甲方,多提供部分不计加工(或装配)数量。如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全部原材料(或散件),致使甲方停工待料造成损失,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通知后,应予赔偿。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付成品,在乙方提出后,甲方亦应负责赔偿。

  第三条 加工费

  甲方为乙方进行加工(或装配)的加工费,每件(或套)计____币______元。(注一)

  第四条 付款办法

  乙方将不作价的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加工费由乙方给甲方开出即期付款信用证。(注二)

  第五条 来厂专家和技术培训

  根据实际需要,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派遣专家并为甲方培训必要的技术人员,来厂专家和培训人员的数目、时间、任务以及费用负担等,由双方另行商议。

  第六条 运费、保险费

  乙方将原材料(或散件)运交甲方的运费、保险费由乙方负责;甲方将成品运交乙方的运费、保险费由甲方负责。成品的运输保险,由甲方按原材料(或散件)成本加上运费、保险费、加工费之和的110%投保综合险、战争险(如陆上运输则投保陆上运输险)。在加工装配期间,由甲方负责投保火险。(注三)

  第七条 质量检验

  (1)甲方在收到原材料(或散件)后,应按乙方提供的技术标准,对其规格、品质进行验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或散件)的规格、质量不符合技术标准,或数量不足,由甲方向乙方提出检验报告后,乙方负责退换或补足。

  (2)乙方在收到甲方加工的成品后,按双方议定的验收标准验货,如因甲方装配不当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向甲方提出检验报告,甲方负责返修或赔偿。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由于战争和严重的.自然灾害以及双方同意的其它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致使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遇有上述事故的一方应尽快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与对方协商延长履行合同的期限。对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不得提出赔偿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条款,致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必须承担赔偿责任,受损害方并拥有罚款__________元的权利。

  第十条 仲裁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方式进行协商解决。如未能解决时,提请×国__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一方负担。

  第十一条 担保

  为了保证双方履行合同和及时按合同规定支付罚款或赔偿损失,双方应分别向对方提供各自银行所出具的保函。

  第十二条 转让

  本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非经双方一致同意,一方不得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十三条 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本合同规定的______套(或件)由甲方加工(或装配)成成品交付乙方并收进全部加工费时终止。

  第十四条 续订

  本合同有效期限届满之前,如一方认为需要续订合同,可以向对方提出并进行协商。

  第十五条 文本

  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持1份。副本______份。

  第十六条 补充或修订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补充或修订。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见证人:(签字)

  注一:如包装费用、辅料、运费、保险费等在加工费以外收取,须另订条款明确规定。

  注二:乙方提供原材料(或散件),如采用托收或远期信用证(对开信用证),及成品出

  口不采用信用证方式,而用汇款或托收方式可作相应更改。

  注三:此条系双方均按到岸价格(CIF)的价格条件。如价格条件为离岸价格(FOB)或

  其他价格条件,则此条的运费、保险费的负担应随之变动。

代理加工合同5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第一条委任

  兹委任________________贸易有限公司为________地区________修理及销售之代理商。

  第二条代理商之职责

  1.向该地区寻求货主欲购和修理________的询价单并转告制造商;

  2.报告本地区综合市场情况;

  3.协助安排工厂经销人员的业务活动;

  4.代表制造商定期作市场调查;

  5.协助制造商回收货款(非经许可,不得动用法律手段);

  6.按商定的方式,向制造商报告在本地区所开展的业务状况。

  第三条范围

  为了便于工作,制造商应把代理区域业主名录提供给代理商,代理商对此名录给予评述,提出建议或修正,供制造商备查;由于个别________收取佣金造成地区之间的争执时,制造商应是唯一的公证人,他将综合各种情况给出公平合理的报酬。

  第四条佣金

  制造商向该地区代理商支付修理各种________结算总价值________%的佣金,逢有大宗合同须另行商定佣金支付办法,先付________%,余额待修理结算价格收款后支付。

  第五条费用

  除下述者外,其余费用由代理商自理。

  1.在制造商指定的时间内对制造商的走访费用;

  2.特殊情况下的通讯费用(长话、电传、各种说明书等);

  3.制造商对该地区进行销售访问所发生的费用;

  第六条制造商的义务

  1.向代理商提供样本和其他销售宣传品的;

  2.向代理商提供重点客户的名录的;

  3.通知代理商与本地区有关方面直接接洽的;

  4.将所有从业主处交换来的`主要文件的副本提供给代理商并要求代理商不得泄露商业秘密的。

  第七条职权范围

  就合同之价款、时间、规格或其他合同条件,代理无权对制造商进行干涉,其业务承接的决定权属制造商的。

  第八条利害冲突

  兹声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理商不得作为其他厂商的代表而损害制造商利益。代理商同意在承签其他代理合同前须征求制造商之意见;代理商担保,未经制造商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面泄露有损于制造商商业利益的情报。

  第九条终止

  不管何方,以书面通知3个月后,本协议即告终止;协议履行期间代理商所承接的________的佣金仍然支付,不论这些________在此期间是否在厂修理。

  第十条泄密

  协议执行中或执行完毕,代理商担保,不经制造商事先同意,不向任何方泄露制造商定为机密级的任何情报。

  第十一条仲裁

  除第三条所述外,双方凡因协议及其解释产生争执或经双方努力未能满意解决之纠纷,提交双方选择的____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代理商: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加工合同6

  甲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乙方: 重庆市百业兴食品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红黄路华创大厦22楼12-13室

  电话:023-65508001 65508002 传真:023-65508003

  甲、乙双方就乙方委托甲方进行贴牌生产食品系列事宜,在双方平等合作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签订本委托生产合同书,双方在合作的过程中共同遵守本合同书。

  一、双方承诺:

  1、甲方系独立的法人单位,并具单位营业执照证书等合法手续。

  2、乙方具备生产相关产品的合法资质,证书手续齐全真实,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备案的企业产品质量标准生产。

  3、产品质量以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样本质量为标准。乙方在产品加工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的'相关法规,不得添加任何违禁添加剂,产品出厂前,必须经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并出具检验报告。若甲方在销售过程中成品在保质期内出现,如涨袋、漏气或变质等情况,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在产品没有任何质量问题,出现滞销情况,乙方不予退货,由甲方自行处理。

  4、甲方全面销售,乙方不得销售该产品。

  二、委托生产品项、名称、规格及价格

  1、乙方为生产单位:按照甲方需求,给甲方生产合格( )系列产品。

  2、甲方为委托单位,其商标( )为甲方所有。

  三、结算方式

  1,乙方应保持价格稳定,如遇原材料价格调整导致甲方产品供货价格波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前15天通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

  2、甲方款到乙方指定账户后经核实乙方再进行生产

  四、交货日期

  乙方接到甲方订单后十天内货到甲方仓库(因前期生产未调整过来有可能会出现延误),如果超过十天,从第十一天起乙方向甲方支付已付该批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天灾等不可抗力之特殊情况除外)。

  五、交货地点

  甲方仓库:

  联系人:

  六、交货数量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订单品种、数量组织生产,数量控制在订单数的正负10%内,订单以传真内容为准。如未按订单生产,甲方有权拒收(如甲方条件过于苛刻,乙方有权拒绝生产,并进行协商解决)。

  七、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 20_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其它事宜

  甲方: 乙 方:重庆市百业兴食品限公司

法人代表(签章): 法人代表(签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代理加工合同7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红枣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双方须共同遵守:

  一、委托代加工红枣的品种、重量:

  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的红枣品种为:___枣,重量____吨。___枣,重量______吨。

  二、委托代加工工作范围、质量标准、费用:

  (1)乙方委托甲方代加工红枣的工作范围为:原料卸车、粗分选(机选)、清洗、烘干、称重、装箱、装车。

  (2)代加工红枣质量标准:符合乙方的质量标准要求或按行业通行做法执行。

  (3)代加工费用:____元/公斤(按红枣原料进厂时的重量计算),代加工费用不包含纸箱、内膜袋、胶带的'费用。乙方如需使用甲方包装材料,按甲方的材料收费标准另行支付费用。

  三、如乙方使用甲方周转筐拉运红枣,周转筐出厂时,乙方须交押金,每个周转筐20元,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七天内不收费,7天至15天,收取租金2元/个;15天至30天,收取租金4元/个;一个月以上按出售处理,20元/个。

  四、乙方委托代加工的红枣,甲方不负责出具检测报告,如果乙方要检测报告,甲方可以代办送检,但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费用结算:乙方在拉运红枣时,须付清甲方加工费,否则甲方有权扣留乙方委托代加工的红枣,直至乙方付清加工费为止。

  六、乙方的红枣在进入甲方加工厂后,乙方应当自行安排相关人员对代加工的红枣进行看管、监督,但不得妨碍甲方正常工作。甲方为乙方看管人员免费提供食宿。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承揽人:

  日期:

  日期:

  日期:

代理加工合同8

  甲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业务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皮革进料加工,皮革制品出口至_________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二、合同标的:_________

  产品名称: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合同金额:_________

  拟出运日期:_________

  出运港:_________

  到货港:_________

  外方付款结算方式:_________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一)甲方职责:

  1.负责与外商签订所有出口合同,并对合同的全部内容负责;

  2.负责安排生产、出运、交货;

  3.负责向乙方提供工厂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纳税缴款书及运费等正式发票;

  4.承担业务的'全部费用及风险,保证按合同条款(合同标的)的全部内容执行,并向乙方支付出口代理手续费(乙方收汇)。

  (二)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提供的合同内容对外签订出口合同;

  2.提供出口货物商检、报关、出运和结汇等工作所需的单据;

  3.负责出口结汇;

  4.结汇后一周内,将货款转付甲方账户。

  四、违约责任:

  如因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协议规定的责任而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五、甲方出具的担保函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加工合同9

  委 托 方: (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甲方下列零部件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委托代工内容

  第二条 物料的提供及相关责任

  1.本条款所称“物料”包含但不仅限于代工所需物料、半成品等。双方合作期间,甲方向乙方提供物料的品种、数量等,以甲方出具的委外代工发料单或双方确定的其它发料单为准。

  2.甲方应及时如数地提供代工所需物料,乙方应当面点清物料。

  3.乙方经检验发现物料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数。如果因甲方调换、补数不及时而导致乙方代工交期延误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如果因乙方通知不及时而导致交期延误的,乙方应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明知物料不符合要求,乙方仍然使用的,由乙方承担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物品的保管及返还

  1.本条款所称“物品”包含但不仅限于甲方交付乙方使用的模具、制具、样品、物料、半成品、返修品等及其它零部件。

  2.乙方须保证甲方交付的物品不被偷取、擅自更换或被毁损、灭失。否则,乙方须及时补齐被偷取、更换、毁损、灭失的部分以确保交期;因此延迟交货的,乙方须按本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条款承担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目的之外使用甲方提供的物品。否则,每发现一次,乙方按其违法所得的10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侵权责任的权利。

  4、合同终止、无效或被解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无条件返还甲方所提供的物品,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提供方法

  1、如需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资料的,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

  2、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代工期间,发现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包装要求等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第五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甲乙双方签认的样品、检验规范、图纸以及签署的订单中规定的质量要求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代工完毕的产品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工作。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是经乙方检验合格且是满足甲方的品质要求的产品。

  4、甲方如对乙方产品质量提出质疑,乙方必须收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给予甲方答复并及时处理。

  第六条 交货的时间、地点

  1、交货的时间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签署的订单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货地点:甲方工厂

  第七条 包装及运输方式的选择及费用的承担

  1、包装:由乙方提供并回收使用。

  2、运输: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 质量保证与服务

  1、乙方为甲方代工的产品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并经确认是乙方造成的,乙方应免费给予维修、重作或退换。

  2、如果乙方交给甲方的产品出现批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2小时内派专人到现场协助处理,并出具处理办法,供双方协商解决。就批量问题,甲方有权退货。

  3、交给甲方的产品如乙方未按甲方规定包装,乙方应当负责重新包装,并达到甲方要求。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延迟交付委托代工产品的(包括正常送货、返修、更换、补交等),每延迟一天,应当按照延迟交付部分产品加工费的10%的比率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以此类推。但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免除违约责任。

  2、因甲方所出计划,订单错误或所提供物料所导致无法及时出货而导致的延误交期,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均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在合作期间获得和知晓的对方公司(包括其产品、分支机构、公司)的商业秘密及属于第三方但对方负有保密义务的信息。

  2、未经对方书面同意,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在双方合作目的之外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

  3、当一方提出收回商业秘密的有关资料时,另一方应将有关资料及其复制件交还给对方,或应对方的要求将这些资料及其复制件销毁。

  4、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另一方均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上述条款中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图纸、技术资料、外观设计、财务信息、客户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条款

  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及附件等或需逾期履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对方书面同意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后订立补充合同;本合同的补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4.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代理加工合同10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互惠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 ]系列加工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加工加工品范畴

  1、加工品品名:

  2、加工品规格为:

  3、如增加加工品由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二条 委托加工订单

  1、甲方根据市场销售情况,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次月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供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订单后1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按确认的订单提供加工品,甲方可视具体情况对订单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计划提前5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若超过25%,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的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 加工加工品质量及责任

  1、乙方严格按甲、乙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制作,加工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加工品包装上标注乙方厂名和厂址,同时注明乙方系受甲方委托生产,附“ ”商标使用授权书。

  3、加工品在保质期内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经由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定属乙方制造引起的,除由乙方承担该批有质量问题加工品(需双方清点数量)的'责任外,乙方还应按该批有质量问题加工品总值的30%以实物形式(加工加工品)补偿给甲方;

  4、乙方交付的加工品如在市场流通中,因品质问题而导致甲方利益受损时,经双方鉴定或经公证单位鉴定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负甲方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加工加工品的投诉赔偿问题,甲方在预先征得乙方同意的情况下(书面为准)可以先行赔付消费者,消费者签收确认,由乙方负担赔偿,赔款在加工费中扣除;当乙方对甲方处理有异议的,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在甲方有要求时,乙方可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对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少量的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调换;

  (4)若属甲方运输或出厂以后因保管不当导致加工品变质,乙方不予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加工品标准要求对每批次加工品进行抽检及留样,并严格遵循“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应批次加工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四条 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应

  1、加工品的商标图案、标识设计图案和外包装设计图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图案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在甲方加工品以外的任何场所使用或许可他人使用。

  2、乙方全面负责采购加工加工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所采购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符合甲方加工品质量标准要求。

  3、乙方应保管好甲方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能流入市场。

  第五条 加工品交付与验收

  1、加工品实行甲方自行提供,交付地点为乙方工厂仓库,物流运输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装车。

  2、加工品交货按甲方订单履行,若有变动,双方应提前约定。

  3、加工品在出厂之前,由甲方驻厂代表开具质量验收单,并在乙方出库单上签字。

  4、加工品验收依据为经双方共同确认的质量文件及国家相应标准。

  5、如甲方认为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及成品出现不良现象(如原辅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标准,成品有破损现象等)时,可向乙方提出异议,并有权通知乙方停止使用不良的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

  6、交货时间:自订货计划在乙方确认(计划确认时间为乙方收到传真后1天内)后第七天开始供货,日供货量为:月订货量 万箱以内的,第天不低于 万箱,月订货量 万箱的,每天不低于 万箱, 万箱以上的,每天 万箱。

  第六条 其他

  1、合同解除的条件

  2、争议解决途径

  3、合同生效时间

  委托方 加工方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姓名: 代表人姓名: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有限公司(盖章):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代理加工合同1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被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加工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季度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加工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加工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甲方不得交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QB1002-97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对生产的加工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 30% 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加工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加工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1%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加工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30%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达不成协议的可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当地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另行订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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