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1-03-06 09:00:02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加工合同合集九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加工合同合集九篇

加工合同 篇1

  甲方(委托方):江苏雷沃家具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受委托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__________________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详见订单)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时间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______产品。

  2.向乙方提供甲方生产授权委托手续、商标注册证、授权书以及对商业秘密的专有合法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件。

  3.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4.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商标各种组合、内外包装及其它标有商标的包装及印刷品等与乙方加工品有关的内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6.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7.甲乙双方严守商业秘密。

  8.本合同所签订的上述加工品的商标及图案文字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为他人生产或提供。

  9.甲方不得将乙方设计生产的样版提供给其他生产商。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应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生产标准符合____________质量要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乙方负责原材料的采购、验收、供应,并按照甲方确定的原材料质量要求进行。

  4.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商标、包装及印刷品,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商标、饰品及包装等丢失,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款式用于其他商标生产。

  6.严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7.乙方对生产的产品实行三包,三包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标准后,与乙方签订委托加工通知单,并于签订之日起一星期内乙方支付总货款的____________作为预付款,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确定生产品种样品,甲、乙双方以此及在生产过程中,质量主管之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乙方应每天承担此批货总价______%的违约金;如甲方没按合同要求提货,乙方有权扣除甲方订金。

  2.如乙方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及包装、印刷品等,一经查证,无论数量多少乙方应付甲方人民币______万元违约金,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3.凡违反本合同之其他各项条款的,责任方应承担此批货价值______%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

  终止本合同。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和经济损失。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______个月,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 合同如遇争议,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条 其他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篇六:家具加工定做合同(A4)定

  承揽方: 签订时间:年 月日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

  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本合同为甲乙双方加工定做的总合同,凡为执行本合同而签订的、确定的各项

  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价格:根据定做方定做的家具的种类、规格,由双方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确定

  价格表。在合同期内,原则上按照价格表确定的价格执行。如因原材料、生产条件、市场因素等发生变化,需要调整价格时,应经双方协商重新确定价格。

  第四条;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详见清单.(含合同附件)

  定做方: 合同编号:(GF-200 -0101- )

  第五条;交货时间:收到定金后 天开始交货,最迟不超过 天。

  第六条;交货方式:

  承揽方代办托运,定做方负责运费 元,定做方负责卸车到房间,承揽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承揽方送货时定做方经验收后须在发货单上签字或盖章,发货单为合同的附件,定做方、承揽方、运输方两方以上(含两方)签字有效,如不签字或盖章,定做方对产品的数量、质量等视为准确及合格。

  第七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签订当日定做方付定金 %,即: 元;定做方到承揽方验收白茬后二日内付总货款的 %,即: 元(作为定做物的进度款);余总货款 %,即 元,发货前或按装中期全部付清。

  2、定做方以电汇方式结算,如用现金结算,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定做方承担。

  第八条;保修及验收方法:

  1、产品最长保用期五年及送货后免费服务;因定做方使用、保管不当等造成质量问题,承揽方提供维修服务,定做方承担费用。

  2、包装按本企业包装标准包装,包装物回收,特殊包装由定做方承担费用。

  3、根据承揽方提供并经定做方确认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颜色、面料清单为准,定做方没有确认的按承揽方企业内控及加工标准生产交货验收。

  4、产品质量按企业内控标准或样品验收,正常的非人力控制的情况,如:木色的不同,纹路的变化、疤结、斑点等的出现,不属质量问题,定做方所需原材料及辅助材料按承揽方提供的质量标准加工;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定做方收货的当日,产品接收或使用视为合格。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承揽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货款的1‰向定做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定做方不按规定的时间付款,每延期一天,按合同总货款的1‰向承揽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条;不可抗力:

  如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定做方工程延期,不具备送货条件或因定做方其它原因以致承揽方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定做方合同时,承揽方不承担误期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其它:

  本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更改内容,补充更改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定做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付款,承揽方不承担误期违约责任,而且定做方必须付清所欠货款;定做方延期收货,每延期一天应向承揽方交付总货款的1‰的保管费用;货款未完全付清前,货物仍属于承揽方所有。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定做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签订日期:

  承揽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传 真:

  签订日期:

加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委托乙方加工工装服装 套,每套 元,合计人民币 元,大写:。双方经平等协商,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 面料由乙方提供,但须经甲方确认;

  二、 款式由甲方确认,与乙方协商,并由乙方确定;

  三、 由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款式,先制作做9套样本服装, 分为大中小3个号码,每个号码3套,由甲方工作人员进行试穿,试穿时间10 天。试穿过程中甲方及时将发现问题反馈乙方,并形成最终款式。如甲方对乙方提供样本服装不满意,有权利中止合同。

  四、 甲方负责提供订做服装的尺寸,套数。

  五、 甲方需在试穿满意后,并与乙方确认最终款式及各 项具体要求后,预先支付乙方面料、加工费全部金额的50 %,即人民币元,大写: 。余款须于加工服装完成提货后,30天内全部付清,并由乙方提供正规发票;

  六、 乙方根据服装标准尺码生产,甲方检查,并有权对 各种质量问题提出要求;

  七、 面料质量及做工问题由 乙方 负责。尺码不合适

  时,由乙方无偿修改;

  八、 乙方需按照甲方要求时间交货,交期为20xx年 月日;

  九、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

  甲方:

  代表:

  乙方:代表:年 日 月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制作铸铁件,为了规范甲乙双方的经营运作行为,本着公平,公正,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制作的铸件均按甲方提供的相关图纸要求制作:

  ① 确保外观平整,无飞边,毛刺。

  ② 铸件表面应清理干净,修整多肉,去除浇冒口残余,粘砂及内腔残留物,不许少肉。

  ③ 铸件表面不允许存在加工后的表面缺陷,不允许有影响性能的裂纹,冷阁,缩松等缺陷存在。

  ④ 铸件非加工面上和铸件内部存在缺陷,需在双方协商后进行修补。

  ⑤ 乙方对铸件进行抛丸处理。

  第二条 :铸件加工材料牌号及单价:

  ① 材料牌号:HT200

  ② 单价:5300元/吨,以后如价格变动随市场的材料价格幅度上下浮动。需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为准。

  第三条 :模型由乙方制作,费用由甲乙双方各承担一半。如甲乙双方不再合作,则由甲方补给乙方所承担的一半模具费,但模具的所有权需归甲方所有。成型铸件乙方负责协调运输事宜,运费甲方负责。

  第四条:付款方式:

  ① 乙方第一次交付铸件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到本次铸件总款的____%余款___%作为长期质量保证金。第二次交付铸件总款甲方一次支付清。以后长期合作以此类推。双方终止合同一个月后,甲方把质量保证金付清 。

  ② 此类付款方式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基本条约。

  第五条: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加工不锈钢栏杆

  1、不锈钢栏杆扶手材料规格Ф51×1.2。

  2、不锈钢立柱规格为Ф51×1.2。

  3、不锈钢栏杆横管规格Ф35×1.0。

  4、不锈钢栏杆竖管规格Ф25×1.0。

  第二条:制作要求

  1、要求横平竖直,抛光打磨。

  2、要求高度为70cm。

  3、要求长度为4m为单位,立柱3支。

  4、按所提供的“不锈钢样品”及样图加工。

  第三条:合同金额

  1、单价为150元/米(含税收)。

  2、合同数量约100米,总金额约15000元整,以实做实收为准。

  第四条 验收及付款:

  1、不锈钢栏杆全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即为交货,交货后及时办理验收手续,经甲方验收合格后3日内付清乙方货款。

  2、所加工的不锈钢栏杆、维修保质期为一年。

  第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所列附件(即图纸)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提交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诉讼。

  第七条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

  附:加工不锈钢栏杆《报价表》及制作样图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公司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制作内容: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泡沫实型及材质要求制造铸铁件或铸钢件(以下统称铸件)。具体内容请参看甲方提供的各项目的清单。

  二,技术要求:

  1,请参看甲乙双方签订的《铸件技术协议》。

  2,如甲方有特殊技术要求,甲方提前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作为本合同

  的附件,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制作,以确保甲方所需品质。

  三,铸造费用及结算:

  1,FC300: 元/吨

  2,FCD600: 元/吨

  3,ICD-5: 元/吨

  4,MoCr: 元/吨

  5,G50CRMO4: 元/吨

  6,FGS600-3A: 元/吨

  7,以上价格含17%的增值税,含乙方运至甲方的费用。

  8,付款方式:以月结方式支付。甲方在收到乙方的铸件后,通知乙方,乙方开具17%

  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增值税发票后的三个月内以银行承兑或现金付清款项。

  四,交货周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泡沫实型后,15个工作日内将铸件分批次送至甲方公司。甲方在甲方现场验收,甲方可来人到乙方公司内验收(因自然灾害或人无可抗拒造成铸件延期甲乙双方另议,不含运输日期)。

  2,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交货延误,以每迟交货一天罚该批铸件总额的3‰的款项

  五,品质保证:

  乙方铸件如在品质上有问题,甲方应以照片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派人员进行处理。如因乙方铸件品质不良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对甲方的损失进行赔偿,赔偿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六,重量:

  双方执行:称重误差千分之三为正常范围

  七,合同有效期:

  1、自双方签章后,本合同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2、本合同生效后,双方之前所签订的《铸件制造合同》均作废,双方之前所签订《铸件技术协议》及其它关于质量要求的`协议同样有法律效力。

  3、今后合作中,甲方如对价格作出调整必须在保丽龙模型送出前通知乙方,否则视为同意此合同价格;乙方如对价格作出调整必须在保丽龙模型到达乙方工厂前通知甲方。否则视为同意此合同价格;

  八,其它事项

  双方友好协商执行合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必要时双方可严格按《合同法》处理本

  合同本合同纠纷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九,本合同经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合同双方各持一份正本。

  甲方: X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X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人(签章): 乙方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 签署日期:

加工合同 篇6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 加工物、数量、报酬、交货期限

  加工物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报酬

  交货期限及数量

  单价

  金额

  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

  提供日期

  消耗定额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三条 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的检验标准、时间及提出异议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加工物的技术标准、质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承揽人对定作物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加工物的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定作人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的时间、办法及保密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在________日内向定作人提出书面异议。定作人应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________日内答复。

  第九条 定作人(是/否)允许第三人完成加工物的主要工作。

  第十条 加工物的交付方式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加工物的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报酬的结算方式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定作人在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交定金(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的,承揽人(是.否)可以留置加工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八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表人:

  委托理人:

  电 话:

  电报挂号:

  开户银行:

  帐 号:

  邮政编码:

  承揽人

  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法定表人:

  委托理人:(1)(2)

加工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地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门窗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_日

  4、制作加工造价:

  工程安装单价:_______ 元/㎡,预计__________平方米,总造价:_______ 元(结算按照实际平数计算),

  第二条、付款方式:

  1、甲方以工程顶账房支付乙方的制作费用。

  2、待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制作加工总费用的90%的金额,以工程顶账房作为支付乙方制作加工费用所用。

  3、待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5%的制作加工费用。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质期满后无条件支付,保质期为1年。

  第三条、门窗制作加工安装要求:

  1、乙方按国家门窗制作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甲方下发的制作加工图纸,乙方核对后再进行制作加工。

  3、乙方有责任有义务对制作加工图纸提出合理的意见。

  4、乙方有责任提供制作加工料单。

  第四条、制作加工材料:甲方只负责提供主材料:方钢、不锈钢扣板、玻璃、地弹簧、门把手等;其余材料,如:焊条、切割片等一切辅料自行承担。

  第五条、质量要求:

  1、乙方按设计图纸施工。若图纸有所变更甲方会随时通知乙方,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门窗加工规范。如不遵守,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在加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原设计方案,乙方必须给予配合。

  第六条、乙方职责

  1、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量

  2、乙方应注意安全制作加工,遵守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施工条例》,如造成事故责任或因此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如出现合同外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即日起,都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湖北大班木业有限公司

  甲方问乙方订制家具(仿古沙发)一批,为明确双方责任及权益,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制定合同如下:

  一、订制内容:沙发白坯半成品和油漆成品

  加工,以双方认定的样品为准。

  二、合作形式:甲方向乙方订制加工沙发一批,甲方提供原生态板材,约计五十个立方米,乙方负责白坯半成品及油漆成品加工。

  三、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沙发样品及件数核算实际用料方数。

  四、甲方加工件数:五套沙发(1+2+3)+2

  五、合同加工单价:壹套单价12000元,总价60000元,含油漆辅料,大写陆万元整。

  六、付款方式:甲方在合同签定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加工费总额的50%作为之前开支费用,余款在提货之前付清。

  七、交货方式:㈠、乙方在收到甲方款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十五日伍套全部交货。乙方在收到通知之日,一日不提货,甲方收取乙方仓库存放费,按每天百元计算,依此类推,到提货日期止,算清现金。㈡付清加工费余额,一次性提货。

  八、交货地点:甲方自提。

  九、双方发生争议:双方的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共遵守,合同条款至双方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备注:沙发件数:单人位五把,双人位五把,肆人位五把。小茶几五把,大茶几五件。

加工合同 篇9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使用方向(工程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混凝土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业务概况

  1.1 业务范围: 等所用混凝土拌制、运输。

  1.2 业务内容:加工混凝土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混凝土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 工期

  2.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开始试运行;

  年 月 日达到混凝土的正常供应量。

  2.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2.3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 生产条件

  3.1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 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3.2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 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3.3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3.4乙方应出具成品混凝土的检验合格报告。

  3.5乙方应具有混凝土罐车不少于 辆。

  第四条 合同单价、数量、价值

  4.1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4.1.1混凝土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 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混凝土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 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 、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混凝土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4.1.2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4.2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混凝土供应总数量约计 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4.3价值:价值为混凝土供应单价乘以混凝土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 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 计划及供货

  5.1甲方于混凝土使用前4小时填写《混凝土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混凝土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混凝土。

  5.2如甲方变更需用混凝土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5.3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混凝土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混凝土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5.4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 运输及装卸

  6.1乙方负责办理混凝土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混凝土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6.2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混凝土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混凝土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 检验和验收

  7.1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混凝土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7.2甲方在混凝土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混凝土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7.3乙方制作的混凝土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7.4混凝土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混凝土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7.5混凝土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混凝土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7.6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7.7甲方应按照国家关于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规范(GB50164-92)加强浇捣养护,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及损失等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8.1工程计量方式:钻孔桩基础的混凝土数量按双方实际签认量(以跟随车辆的单据为依据)进行结算(混凝土供应过程中甲方抽检,发现数量不符时当批次供应量按最低的抽检数量进行计量)。桥涵其他部位混凝土用量按

  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8.2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8.3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 70% 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 90% 支付。

  8.4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8.5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8.6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 材料及设备

  9.1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9.2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 (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 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 8% 的管理费。

  9.3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 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 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

  10.1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混凝土质量。

  10.2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10.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混凝土,混凝土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10.4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10.4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 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11.1甲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2乙方驻工地负责人 ,联系电话 . 11.3乙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甲方视为乙方的全权代表。

  11.4乙方驻工地负责人需要更换时,乙方应提前10天通知甲方同意后,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11.5乙方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对外经济活动,需经甲乙双方驻工地负责人(以及驻工地负责人书面委托的临时驻工地负责人)共同签字认可,方能生效,否则甲方一律不认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无条件全部承担。

  第十二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2.1甲方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指导。包括混凝土运输车辆到达施工现场,由专人负责对预拌混凝土品种、质量、数量进行检查与验收。

  12.2甲方制定总体进度计划,明确质量、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目标,指导乙方实现管理目标,保证施工时间准确,确保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工地卸料及时。

  12.3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技术交底资料,向乙方提供工程用量、混凝土配合比控制资料。

  12.4审查乙方报送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

  12.5及时组织砼所需各项材料,并运送到乙方搅拌站。

  12.6按本合同约定办理工程计量和结算手续,及时拨付工程款。

  12.7按有关规定组织乙方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3.1严格按照《预拌混凝土》GB/T14902、《混凝土质量控制》GB50164、《混凝土泵送技术规程》JGJ/T10现行国家标准进行生产。

  13.2 按时保质保量的供应混凝土,并保证混凝土质量的匀质性、连续性。

  13.3 保证混凝土坍落度及有关指标符合合同要求,在交货检验过程中,发现有关指标超出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时,甲方有权拒收或退回,损失由乙方承担。

  13.4在合同签订后,按要求的时间、机械设备数量、人员(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及时组织进场。

  13.5负责制定砼搅拌站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措施。

  13.6按本合同约定的分工范围,做好工程材料、砼的试验检测工作,加强设备管理及维护工作,保障砼及时供给。

  13.7负责办理交通所需各项手续,混凝土的运输车辆须有养路费,以确保混凝土的及时、不间断供应。

  13.8严格按国家、铁道部、业主、甲方关于施工安全的有关规定,承担施工安全的全部责任和经济责任。

  13.9遵守甲方的各种规章制度,维护甲方的利益及企业形象。必须执行甲方制定的进度、质量计划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指挥,按甲方要求做好职工安全、职业等相关培训。接受甲方及业主进行的安全、质量、工期、文明施工考核、评比和奖惩。

  13.10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要主动接受质量监督部门和安全管理机构、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检查和监督,并予以积极的配合支持。

  13.11按照甲方统一的形象要求,做好现场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及企业宣传工作,临时设施按照甲方

  要求统一规划,作业人员、机械设备统一标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12负责竣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归档等工作,乙方服从甲方组织的竣工验收工作安排,并积极配合处理有关事宜。

  13.13乙方单位主要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不得在其他项目兼职,并服从甲方的业务指导。

  13.14乙方处理好与业主、设计、监理、接管使用单位关系,协助甲方处理地方事宜。自行处理及维护与地方的关系,加强与各桥涵劳务承包人之间的协调配合,保证满足施工现场混凝土的供应。

  13.15必须严格执行甲方和建设单位合同中及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施工中采取一切适当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环境,防止火灾,减少污染、降低噪音,并承担由于施工作业造成的环境破坏、损害公众利益和财产等引起的一切不良后果及经济责任。

  13.16及时提报工程计量资料、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及竣工结算。

  13.17乙方不得将本工程项目或部分项目分包或转包给他人,在本合同终止前乙方不得将本项目工程款挪作他用。

  13.18由于业主、建设单位对甲方拨付资金不及时导致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款项时,甲方按业主、建设单位迟延支付的时间及比例顺延支付乙方,此种情况下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包括不承担支付利息及其他违约责任)。乙方应当自行筹集足量资金用于工程周转,并不得以此为由拖延工期。

  13.19乙方应及时支付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报酬。乙方在季度结算时,必须提供职工工资发放的原始凭证,并作为结算的附件存档。如乙方不能及时足额支付劳务人员报酬,造成工期、延误及不良社会影响时,甲方视作乙方违约并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4.1本工程乙方应按本合同要求工期及有关安全、质量规定完成,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如发生安全、质量事故或事件,按业主及上级对甲方的罚款及造成的甲方损失由乙方双倍赔偿。

  14.2甲方对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规定等规章制度的乙方施工人员按规定给与罚款,情节严重者将清理出场,乙方代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及时执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向甲方法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铁路运输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 其它约定:

  17.1甲方为履行与业主所签合同目标,有权力制定各种规章制度和计划,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

  17.2乙方资料需要上报业主、监理的,必须先上报甲方,由甲方审核批准并加盖公章统一上报,否则无效。

  17.3乙方在甲方统一指导组织下开展公共关系工作,负责相应费用,时时处处维护甲方的声誉。

  17.4乙方管理人员纳入甲方管理范围,乙方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调配,不得影响甲方的总体计划。

  17.5本工程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任何债务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困此造成甲方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向乙方双倍追索。乙方人员出现任何违法乱纪或刑事案件后果均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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