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

时间:2021-03-07 19:03:48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加工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品】加工合同合集八篇

加工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第 号

  甲方:

  乙方: 公司

  为了明确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成型钢筋事宜达成协议如下,以示信守。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成型钢筋加工工作,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中标注的规格、图示尺寸、数量进行加工。

  二、合同工期

  本合同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工期提前或顺延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三、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

  2、甲方有权监督、指导乙方生产,有权对乙方加工质量进行抽检。

  3、按照本合同约定甲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2、合同生效后3日内,甲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提供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记录等有效性技术文件。交底资料中应详细说明所承揽项目段号编制情况,各轴线位置,计划施工进度,以及成型钢筋平直部分的长度,特殊角度的工艺要求等。

  3、按照双方约定,由甲方组织形成图纸翻样技术小组,负责施工图纸的钢筋计算与翻样工作。

  4、甲方应按工程进度计划提前5日向乙方提供本合同成型钢筋的配筋单(特殊情况补充时须提前3日),配筋单上的目录应注明起止编号、使用部位及合理的工期要求,且每张配筋单上须有甲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并在工程名称处加盖甲方公章后生效。

  5、按照本合同约定提货或接收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产品。

  6、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拖欠。

  7、甲方提供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作为本合同附件,明确其授权范围。甲方更换授权经办人员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否则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8、对乙方提出的任何质疑或异议,甲方应当在12小时内予以书面澄清或解答。

  9、需要乙方现场加工时,甲方应提供满足加工需求的加工场地,并负责将水、电源(符合乙方加工用动力电源需求)接入钢筋加工现场;现场加工时,水、电费由甲方承担,钢筋加工制作设备以及场地内其余设施由乙方自行解决。

  四、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合同价款。

  2、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国家标准及项目要求的钢筋原材料。

  3、按照本合同约定乙方享有的其他权利。

  (二)乙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积极准备生产,确保甲方工程项目施工进度。

  2、钢筋原材料经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进行加工。

  3、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成型钢筋配筋单后,应认真校对,如图示尺寸、规格、数量标注无法正确识别时应及时与甲方联系。

  4、乙方制作的成型钢筋应符合甲方配筋单的要求,并在产品上以标牌的形式标注成型钢筋使用部位的编号号、尺寸、几何图形、数量。每一编号的钢筋提供标牌一张。

  5、乙方特殊作业人员和施工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相关的上岗证书。

  6、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协助甲方工作人员进行产品抽检工作。

  7、严格按照工艺标准进行操作,合理套材降低损耗。

  8、乙方保证使用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加工,不得调换使用其他材料。

  9、乙方负责完成钢筋机械连接试样的制作,并及时通知甲方试验人员送样检测。

  五、钢筋原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钢筋原材料应符合《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xx)及《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xx)规定的标准。

  2、甲方应委派专人负责钢筋原材料的接收、检验工作,并负责将钢筋原材料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甲方将钢筋原材料交付乙方,甲乙双方共同签署交接记录。钢筋采购合同、产品合格证、质保卡、产品说明书、检验报告等资料作为交接记录附件交乙方备案。

  3、甲方对其所提供钢筋原材料的质量负责,对原材料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协调材料供应商予以修理、更换。乙方接收甲方提供的钢筋原材料,并不免除甲方承担的质量责任。

  4、乙方有权对甲方供应的钢筋原材料质量进行重新检验,检验费用计入合同价款。

  六、设计变更

  1、如遇工程设计变更,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暂停加工,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2、工程设计变更后,甲方应重新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并协商确定合同工期。甲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供补充配筋单,补充配筋单应标注“急配”字样及合理的工期要求。

  3、发生设计变更的,乙方已按甲方要求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后的成型钢筋产品质量应符合《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的规定。

  2、对成型钢筋产品的其他要求 。

  八、安全与文明施工

  1、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做好安全教育、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人身安全;发生事故,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乙方组织、指挥不当或安全措施不完备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2、甲方认为乙方工作中的安全措施不力、设施不足,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

  3、乙方夜间施工应提供足够的照明和警示标志,确保安全。

  九、运输及检验

  1、乙方交付的成型钢筋应当采用相应标准的保护措施进行妥善包装。

  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后,以传真形式书面通知甲方提货。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安排提货。

  3、甲方委派的提货人员应当持有甲方出具的书面授权文件,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交货。

  4、甲方提货的,甲方应在提货时完成成型钢筋的验收工作。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成型钢筋交付后,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由甲方承担。

  5、采用乙方送货的,甲方应指定交货地点。成型钢筋运至指定地点后,甲方应当场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收货回执单交于乙方。

  6、甲方未经验收即接受成型钢筋产品或将成型钢筋产品加以使用的,视为成型钢筋产品验收合格。

  7、成型钢筋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预计为人民币 万元,以实际结算金额为准。

  (1)本合同螺纹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螺纹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2)本合同线材钢筋加工损耗系数按 %计取,线材钢筋加工结算单价为人民币元/吨。价款计算公式为:结算价款=收货回执单记载的重量*(1+损耗系数)*加工结算单价

  (3)本合同所称加工结算单价包括成型制作费、税金等交付甲方使用前的所有费用,不含直螺纹接头加工、套筒费用。

  (4)钢筋机械连接头 元/个(钢筋不分材质、规格加工套丝、不含套筒,并戴好保护帽),按照收货回执单记载的数量结算。

  (5)采用乙方送货的,乙方支付的运输费、装卸车费等配送费用据实结算,计入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款为上述各项金额之和。

  十一、结算与支付

  1、成型钢筋经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后,乙方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向甲方提交成型钢筋结算单,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3日内书面或以传真形式对结算单予以确认。如甲方未按时确认也没有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对该成型钢筋结算单予以确认。

  2、合同价款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0日前按照结算单记载的金额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定期结算方式)

  或:甲方于本合同签订后3 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其余价款在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 日内支付。(预付款方式)

  3、甲方以乙方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六个月之内不计贴息)或银行支票付款,付款时乙方须提供正式有效发票。

  十二、节余钢筋的处理

  1、本合同全部成型钢筋加工完毕后,甲乙双方共同核对结算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规格、重量。钢筋节余量按照以下方式计算:钢筋节余量=钢筋原材料供应量-成型钢筋重量*(1+损耗系数)。

  2、节余钢筋由甲方负责取回或由乙方安排运输,甲方支付装卸、运输费用。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以节余钢筋抵扣合同价款,节余钢筋价款按节余钢筋量乘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单价计算。

  十三、合同变更与解除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须另行签署书面协议。

  2、合同部分条款的修改或失效,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3、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4)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经另一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5)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图纸应提前10日与乙方协商,图纸变更及修改过程中,乙方已投入加工生产的费用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付款,每迟延一日按延期付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提货或接收成型钢筋产品,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保管费用,每迟延一日按该笔货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甲方无正当理由解除、终止或停止履行本合同,除向乙方足额支付已加工成型钢筋产品的合同价款外,应按未履行合同价款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数量等提供成型钢筋产品,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及时予以修理、更换、重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装卸及运输费用。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完成成型钢筋加工工作,每迟延一日按未完成产品总额千分之三的比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保管钢筋原材料及成型钢筋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钢筋毁损、灭失,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五、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双方一致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其它:

  1、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尽合理的努力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恢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终止。

  附件1:甲乙双方授权经办人签字字体体样及联系方式。

  附件2:钢筋加工配送服务工作流程。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加工合同 篇2

  定作方

  承揽方

  年月日·威海

  定作方:有限公司

  承揽方:

  定作与承揽双方经协商,就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制作零部件之事宜达成一致,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作物及其价款

  1.1 承揽方接受定作方委托,以其自身的设备、技术制作完成定作方要求的定作物,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款、交付等见

  附件一。

  1.2 定作方就承揽方完成全部约定的定作物应向承揽方支付价款共计 。

  第二条 技术标准和技术资料

  2.1 承揽方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在选项框内加“√”)。具体技术标准详见附件。

  □ 承揽方按照 年月 日与定作方签订的技术文件备忘录的要求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资料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 承揽方按照定作方提供的样品进行定作物的加工制作。

  2.2 定作方应当在年 月日前提供附件所列技术资料、图纸。

  2.3 承揽方若发现定作方提供的图纸、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在收到定作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或图纸后 日内向定作方提出书

  面异议,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异议后 日内予以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应继续按原技术资料进行加工制作,但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承担。

  第三条 定作物的材料

  3.1 加工定作物所需的材料全部由承揽方负责,承揽方必须选用符合本合同附件所列技术标准和规范的且优质、合格的材料,并有

  义务接受定作方检验;若定作方指定材料的供应商或品牌的,承揽方应当遵照执行。

  3.2 承揽方隐瞒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合格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根据情况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第四条 验收标准和质量保证

  4.1 承揽方应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必要时定作方可以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承揽方应当进行必要的改

  进;承揽方拒绝改进或者改进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定作方有权解除与承揽方的合同。

  4.2 未经事先协商并经定作方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部分或全部加工承揽义务交由第三方完成。

  4.3 承揽方交货前应对所加工的定作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定作方出具一份证明产品符合

  合同规定的检验合格证(该合格证不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的最终检验证明)。同时,承揽方还应对其装箱单上注明的定作物规格、数量进行核实。

  4.4 定作方按照本合同附件中技术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或封存的样品对定作物进行验收。

  4.5 定作方应在收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后 日内进行初步验收。对在上述期限内难以发现的缺陷的,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

  投入使用后60天完成初步验收。

  4.6定作方应在定作物正式投入使用后天进行最终验收。定作方使用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所生产的产品符合有关质量标准,

  视为定作物通过了最终验收。定作物通过最终验收后 月为质量保证期。承揽方承诺在质保期内保证定作物能够正常使用,不存在质量问题,并承担以下责任:

  A)因定作物质量而导致的定作方产品缺陷,在不影响定作方生产的`情况下,承揽方应负责在__天内免费提供修理、更换等售后

  服务,修理或更换的部件和材料的质量保证期从修理或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B)因定作物质量原因造成定作方停产,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负责解决并使定作方能够恢复生产,所有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同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停产所受到的损失。

  4.7 如因定作物品质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等重大事故,承揽方应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五条 包装与发运

  5.1 承揽方应按定作物的实际需要采用合适的坚固包装,其包装应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应保证能防潮、防震、防尘、防挤

  压变形、防锈、防盐和防野蛮装卸,并在包装上显著标识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由于包装不妥或不合理而引起运输、装卸、保管货物中的锈蚀、损坏和丢失,承揽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损失。

  5.2 承揽方有义务保证包装箱和包装物完好无损,定作方有权拒收已损坏包装箱和包装物的定作物。

  5.3 定作物的包装物归定作方所有。如有特别约定需退回的,因退回而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揽方承担。

  5.4 定作物发运后12小时内承揽方应书面通知定作方发货情况,并提供详细发货清单。

  第六条 交付与检验

  6.1 承揽方应保证完全按本合同附件一加工订单所载明的定作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向定作方交货。

  6.2 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交付至定作方生产现场或者定作方指定的其他收货场所,货物的运杂费由承揽方承担。承揽方送达定作

  方的定作物,应持有送货通知单及承揽方对该批定作物的检验合格报告,定作方签收承揽方的送货通知单视为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货物,但不作为定作物检验合格的证明。

  6.3 如果可能发生延期交货,承揽方应提前15天以上通知定作方,但这并不免除其应当承担迟延交货的责任。

  6.4 定作方对定作物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和最终验收:

  A) 初步验收包括定作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和外包装等。定作物外观验收合格(按定作方在送货单上确认的为准)后,方可进入

  定作方指定仓库存放。

  B) 最终验收应根据定作方与承揽方确认的质量技术标准,由定作方的设备或技术管理部门负责进行检验,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书(单)。

  6.5 经外观检验、质量检验或经过实际使用,若发现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定作方应及时通知承揽方,承揽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24小时内予以答复并采取解决措施。逾期不予答复或解决,视为承揽方认可定作方的检验结果,定作方有权要求承揽方接受更换、返修、退货,或者要求承揽方赔偿定作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承揽方还要承担合同价款20%的违约金。

  6.6 承揽方对定作方关于定作物的检验或认定结果如有异议,可要求复验。复验样本的抽取由双方共同进行,复验以定作方所在

  地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进行,其检验结果是最终并有效的。复验结果将维护质检判定正确的一方利益,另一方将应承担为进行复验而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

  第七条 支付价款

  7.1 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元作为定金,承揽方向定作方交付定作物后,该定金作为

  本合同价款;定作物经定作方验收合格且承揽方开具的全额发票后,定作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 元;其余 % 元为质量保证金,承揽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的,设备正常使用满 年,定作方付给承揽方质保金的 。注:如三年质保则为三年付清,每年元。

  7.2 承揽方应向定作方提供其税号、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资料。这些资料如有变更,承揽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定作方。未经本合同双方

  书面同意,承揽方不得委托任何第三方代收合同价款,亦不得由第三方向定作方开具发票。

  7.3 定作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向承揽方行使索赔权时,承揽方应在接到定作方索赔通知后30日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则视其为认

  可。经承揽方认可(含视其认可)的索赔款,承揽方应当在10日内给付定作方,否则,定作方可直接从质保金中抵扣,质保金不足抵扣的,承揽方仍需另行支付。

  7.4 在定作物完工后,承揽方不得以定作方未及时付款为由而留置该定作物。

加工合同 篇3

  甲方:成都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四川成都市

  乙方: 签约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友好合作,互惠互利、充分协商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加工内容:

  1、加工单价、总价表说明:。

  2、以上单价包含等费用;

  3、加工范围:钢结构合同4、构件加工数量为预估量;最终以图纸实际理论重量为准。

  5、交货日期:甲方供应材料供齐后以后开始陆续交货,完,不得延误。

  5、交货地点:乙方加工厂。

  三、 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

  1、按甲方提供的图纸进行加工;

  2、施工验收规范GB50205-20xx;梁材质Q345B,均为国营大型企业生产、国标板。

  3、构件抛丸除锈达Sa2.5级,喷涂普通灰色底漆一遍。

  4、构件要求全部编号;

  5、加工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到工厂进行外观检验,然后提货,如构件到甲方安装时出现尺寸等任何质量问题,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进行处理完善,追究责任,无条件返工,并向甲方偿付因此而产生的经济损失。

  6、技术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四、 产品运输

  1、甲方负责运输,乙方负责装车。

  2、运输时间由甲方确定并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五、 付款方式

  1、每批构件出厂时,付清该批构件加工费

  2、最后一车构件发货时办理结算并付清全款,乙方发货。

  六、 结算方式

  按构件详图进行结算。

  结算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七、 技术保密协议

  乙方对甲方工程项目及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合同保密,甲方对乙方的报价保密。如有泄密将追究相关责任。

  八、 保证资料

  乙方在交付产品时必须随车提供以下技术资料

  1、提供辅材材质证明书

  2、所有到场产品的出厂合格证

  3、国家规定的钢结构构件的相关制作资料(探伤报告)。

  九、 合同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的有关条款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也可请求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或真接向法院起诉。

  甲方:成都赛特蓝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合同共三页,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双方签字生效。

加工合同 篇4

甲方(需方):签订时间:

  乙方(供方):签订地点:

  甲方委托乙方在甲方指定区域进行油漆喷涂加工。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公正、合作共赢”的原则,就甲方油漆外包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相关事宜协商如下:

  1、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1甲方按厂房租赁合同,提供产品加工所需的厂房和油漆房、油漆仓库及空压机设备等相关设施,以及生产用水用电(电费按表收取);乙方人员伙食费由甲方负责,但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管理部告知用餐人数,否则多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1.2甲方在每月27日前将次月生产计划(油漆加工方面)发与乙方,便于乙方做产能准备,所有待喷涂产品在乙方能保证进度、质量的前提下,优先发与乙方加工。

  1.3在加工过程中,乙方自行设置检验员,必须对所加工的产品负责,进行自检并合格,然后报检,甲方有权依据加工工艺要求,对乙方施工的工艺过程进行监督。

  2、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2.1乙方与甲方签订厂房租赁合同,并在甲方厂房指定区域内进行油漆加工。租赁期间乙方负责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接受甲方设备管理和现场管理方面的统一要求,并承担相应耗材等相关费用,在终止合作时,对甲方所提供设备进行整理,并保证其完好。

  2.2乙方负责除1.1甲方提供设施以外的其他必需条件。

  2.3乙方及驻厂人员,必须完全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乙方委派负责人或其代表专职管理乙方人员的安全生产、食宿,并负责协调与甲方的关系。如因乙方人员给甲方造成的任何经济或其他方面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4乙方人员在甲方处作业发生的工资、工伤、保险等方面的任何劳资纠纷,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责任。

  2.5乙方生产需按甲方给出计划进行,并组织管理好进度和人员,接受甲方质量与进度的考核,做到安全文明生产,所有易燃易爆材料应有专人专区保管。

  2.6乙方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和体检由其自行负责,其人员在任何地方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2.7乙方人员住宿所产生的水电费由乙方承担,每月将此与其他应承担费用一起由甲方按月知会乙方,在当月结算货款中扣除。

  2.8 油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提供油漆加工固体废弃物处理资质或提供第三方处理资质的证明和处理合同,乙方必须保留处理凭证并交由甲方保存。

  3、 进度及质量保证

  3.1乙方根据产品加工周期和甲方进度要求安排生产,月末甲方将对其月度进行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当交货及时率<98%,每低于1%处罚款500元。

  交货及时率=(月度总计划数量-未交货数量)/月度总计划数量×100%,

  3.2产品加工质量要求,乙方应做好全过程的控制,符合甲方客户提供的产品质量检验标准或相关国家行业标准,并最终以达到客户认可为验收条件。

  3.3产品质保期:质保期根据甲方客户要求,时间自乙方入库日开始计算。在质量保证期内,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造成甲方客户提出返修、退货、索赔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及损失,具体详见《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3.4质量保证期内在甲方应付乙方账面上必须保留10万元作为质量保证金,产品质保期到期后一个月付清。

  3.5由于甲方原因产品在组装、运输中所造成油漆损伤,其修补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产品传递、结算单价与流程

  4.1 乙方通过自检合格后,填写产品型号、加工批次、数量、序列车号等数据至传送单上,在接收方签字后将已喷涂产品转送至甲方生产部相关班组,至成品合格入库。

  4.2每月25日为结算日,以甲方货仓当月入库(乙方加工)成品数量作为月度结算数量,并经甲方生产部核准后方为有效数量。

  4.3按双方商定,各种产品油漆加工单价按甲方油漆定价标准进行计算(在标准值得基础上根据不同的要求,不同的油漆品牌乘相应的系数)。(具体各产品加工单价见附件)

  4.4甲方指定油漆原辅材料(底漆、中涂漆、面漆、固化剂、稀释剂、原子灰及砂纸、磨片等)品牌。

  4.5月初由乙方凭甲方开具的油漆外协加工单与甲方采购部进行对帐,经双方确认无误后,乙

  方开具加工增值税发票(17%)提交甲方,挂账90天后办理付款手续(扣除当月乙方应付甲方款项)。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退货,其质量扣款将在本月应付额度中扣除。

  5、 违约责任

  5.1甲方承诺在结算期限内支付乙方货款,如因特殊原因延期支付,应及时与乙方沟通、协商。

  5.2乙方承诺对甲方供货期、质量及其他协议要求条款的保证,并接受有关考核。

  5.3乙方送交的加工件,因不良导致甲方生产线停工,其工时损失要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非常严重的不良后果,则甲方有权取消其加工资格,停付其应付货款。

  5.4因其他原因,乙方要求停止与甲方继续合作,乙方应提前60天提出书面退出报告,否则将赔偿甲方10万元的违约金。正式退出前,乙方应继续严格履行本协议一切义务。

  6、其他

  6.1本协议所有附件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在履行期间,若发生争议或任意一方有违约行为,双方协商解决,如解决不妥则按照合同法规定提交甲方所在地的相关机构进行仲裁。

  6.2协议有效期为1个月,自前,乙方应正式提出续约意向。

  6.3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认。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从双方签字日起正式生效。

  附件:

  附件一、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

  附件二、油漆技术协议

  附件三、厂房租赁协议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开 户 银 行: 开 户 银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 政 编 码: 邮 政 编 码:

加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1、甲方备料委托乙方加工零件一批_______件,为明确双方责任,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2、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其中费用组成和零件的名称、图号、数量、价格(指含税率为__________的发票价格),见(零件委托加工合同清单)。运输费用由乙负担,并在甲方指定地点(新都镇山王村)下货。

  3、加工方式:甲方提供设计图纸_________份及相应加工材料,并向乙方进行详细技术交底,乙方按图纸和相应国标加工,均为成品交货。 交货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交货完结。

  4、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相应国家标准加工,加工完毕自检后交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已收零件在资本和使用中发现质量问题属乙方责任的,乙方须在一日内前往处理,并承担对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5、如非人力不可抗拒因素,乙方不能按期交货,则每延期1天,罚金为合同金额的1%。

  6、付款:甲方复验合格后,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税率票后,甲方向乙方付款。本合同无预付款。

  7、乙方确保不得将甲方的图纸挪作它用或提供、出售给任何第三方。

  8、甲方提供的图纸,乙方在产品交货完毕(含技术资料和甲供图纸)、结清费用后失效。

  10、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11、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本合同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人: 联系人:

  年 月 日 年月日

加工合同 篇6

  供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洽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特签订以下合同:

  一、合同内容:

  1、办公桌台:规格140×70×76CM,附柜:120×42CM,用_________制作。

  2、书柜:规格140×40×200H(CM)。_________为主材制作。

  3、椅子按国家标准的高度配套。

  4、以上办公家具的款式按样板制作。

  二、数量、单价及金额:

  制作办公桌椅共_________套,桌台为_________元/套(含附柜),椅子为_________元/张,_________个_________书柜,为_________元/个。总金额:_________元。(备注按已有的规格、款式、尺寸、质量现场量取后制作)。

  以上价格为不变价,含税费、安装及运费等,需方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甲方按乙方要求制作样板,样板须经乙方认可并封板,甲方按样板生产、交货,如有制作问题由甲方负责修改。(注:用料、材质、尺寸必须按乙方样板,如果末按乙方样板生产,而导致教职工无法使用由甲方负责更换,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四、加工、售后服务方式:

  甲方负责全包工包料,应严格按照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乙方检验。甲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办公家具的质量时,乙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保修期为_________年,在保修期内,家具出现质量问题,甲方应免费修理(包括材料费和工时费)。

  在保修期内,因同一严重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凭修理记录和有关证明,甲方应为乙方免费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

  五、交货时间及地点:

  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在_________。

  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乙方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定购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六、验收标准及方式:

  甲方交货给乙方进行验收,验收以所封样板为标准。验收合格,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如不合标准,甲方负责修改或更换直至验收合格为止。乙方提出小批量的增补,甲方应按原价和乙方提出的交货时间,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七、包装、装卸、运输方式及费用:

  包装必须按厂家原包装标准,装载必须与运输方式相符,期间损坏、费用均由甲方负责。包装不予退还。

  八、付款方式及期限:

  即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总货款的90%,扣留10%货款为一年期质量保证金。保证金到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订做,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甲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家具或完成工作,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家具,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乙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甲方应当偿付乙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家具的毁损、灭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5)甲方逾期交付标的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甲方实行代运或送货的标的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标的物的责任。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中途变更标的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中途废止合同,属甲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10%-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无故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付款,每推迟一天按合同总额的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标的物的,除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乙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标的物的,甲方有权将标的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乙方;变卖标的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乙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标的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甲方的损失。

  (5)无故拒绝接收标的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6)变更交付标的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十、甲、乙双方必须严格认真地履行合同,如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而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经双方协商或有关机关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一、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修订,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

加工合同 篇7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雕塑加工合同单

  一、合同标的物的名称、材质、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价、加工要求

  详见附表《xxx合同清单》 ,以清单标注为准;

  二、质量标准:

  1、乙方所供货物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必须符合现行的国家及行业出台的标准或要求;产品表面应洁净、无磨痕,且图案,色泽均匀、接缝均匀、周边顺直、镶嵌正确、无后期损坏(如人为裂纹、崩边掉角);

  2、加工要求:详见附表《xxx合同清单》,以清单标注加工要求为标准加工;

  3、数量: 详见附表《xxx合同清单》,最终以双方验收的实际数量为准。

  三、工期要求:

  乙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合同规定货物加工完毕由甲方验收。

  四、付款方式及期限: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确认付款方式如下:

  1、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

  2、乙方加工制作完毕,发货前须经甲方验收确认,甲方验收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到合同总价款的60%;

  3、甲方在合同规定的货物送至工地,安装竣工并验收合格后,应在( )个月内向乙方付清剩余款项。

  五、验收及异议处理

  1、甲方可参照附表《xxx合同清单》的加工要求对货物进行验收;

  2、验收合格后,双方在验收单上签字确认。验收单双方各执一份。

  3、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货物拒绝签收。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货款导致乙方未按时交付货物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2、无质量问题,甲方拒绝收货、拒绝支付货款的,不影响合同继续履行,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人工费、合同款项、诉讼费等)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1‰/天计算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30日,乙方权解除本合同,停止供货,并要求甲方支付加工进度款及逾期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内容,如规格、数量、工艺或包装等,未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权拒绝执行,因此给双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5、甲方变更送货日期未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的,由此造成的送货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所供货物如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导致无法修补或安装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因乙方原因导致货物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甲方的,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乙方需向甲方赔偿违约金,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天计算。

  七、不可抗力

  1、、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合同的责任时,履行合同的时间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合同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2、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对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重程度如何,均不可理解为不可抗力。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

  本合同项下如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问题,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名称:(公章)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 日

加工合同 篇8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作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签定下列合同条款,并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承包方式

  三、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十天

  四、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五、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注:各单体雕塑的单价按照合同总价与乙方报价总价的比例相应调整。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和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价的 %预付工程款,乙方在款到后开始备料施工;1:1雕塑安装前甲方付进度款%;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后,再按合同价的%支付工程款;竣工决算经审计确认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作为质保金,一年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以上工程款的支付均不计利息。

  八、质量要求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需按国家对雕塑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执行,甲方按国家对雕塑相关的技术规范要求验收,若无技术规范的按行业规范执行和验收,如因乙方质量达不到要求,返工部分的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工程验收

  工程施工完毕,乙方自检合格并经监理预验合格后,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及时给予组织验收。

  十、甲方指定 为本工程甲方代表,负责联系、协调本工程具体施工期间各项事宜;乙方指定为本工程乙方代表,负责本工程的施工任务。

  十一、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因甲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造成的停工或滞工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给予补偿。同时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的责任。

  2、在施工过程中因甲方要求更改图纸或造型,应有甲方承担因变更产生的各项费用,同时工期顺延。

  3、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通水、通电、通车)一平,符合乙方施工具备的条件。

  4、乙方责任:

  1) 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材质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不得偷工减料。

  2) 乙方制作安装的雕塑不符合要求,导致雕塑重做、更改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负。

  3) 对于雕塑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应加强对其进场人员的施工管理和安全教育,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负责自行协调施工现场周围环境问题。

  6) 乙方在施工中应根据甲方现场要求保护好地上地下管线、设施设备,因乙方原因造成毁损的由乙方负责修复、赔偿。

  7)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卫生保洁符合有关要求。

  8)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十二、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xxx天。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关或法院提起仲裁或诉讼,但无争议部分应继续履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方各执正本壹份。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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