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加工合同

时间:2021-03-13 17:01:37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生产加工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生产加工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生产加工合同集锦六篇

生产加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总则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

  2、所有委托加工的心惠安系列产品,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第三条:项目约定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生活用纸心惠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要求进行生产.

  2、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一验收标准。

  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包装印刷样式由甲方负责提供,由乙方制作。

  第四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一、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二、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已方送到甲方公司。

  三、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五条:付款方式

  一、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订购单》为准。

  二、付款方式:订货甲方先付乙方总订货款的30%作为预付款,乙方将产品完成并送货给甲方验收合格后 一次性付清余款。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二、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一、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八条:仲裁原则

  协议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九条:协议有效期

  一、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条:其他

  一、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生产加工合同 篇2

  甲方(委托方):

  乙方(被委托方):

  品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或开发信息)、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在合同期内按计划不定期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加工产品所用的原材料。

  2、甲方向乙方提供加工品款式(或开发信息)、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信息。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确认的样品验收货品。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5、甲方须严守乙方关于加工样式、价格、数量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乙方须按照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打版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超过订单数量和品种。

  3、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甲方原材料或成品损坏、丢失等,乙方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支付甲方相应经济损失的赔偿款额。

  4、乙方须严守甲方关于发货地址、价格、数量、样式、商标图形等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交货地点:

  1、甲方确定委托加工款式、数量、质量等,乙方提供的货品经甲方验收进仓后财务核实即付款,交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2、如乙方以快递或物流的方式交货,甲方有权在收到货物时对货物的款式、数量、质量等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并要求乙方对其加工的不合格货品进行相应补偿或赔偿。

  3、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不合格的,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方案并经甲方认可后,由乙方进行相应补救措施,需退货或再次加工的,所产生的运输费用及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验收标准:

  双方在下订单之前需确定生产的品种、尺寸、质量等,按照甲乙双方封存并确认的样品为准。

  1、产品质量由甲方质量主管的监督要求(以书面内容要求为准)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对合格产品给付相应货款。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最长交货期限交货至甲方公司,乙方应承担此批货款总价每天1%的违约金,以实际发生延误天数计算。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擅自生产或销售甲方产品等,经查证属实,乙方应赔偿甲方人民币50万元违约金,同时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3、因甲方提供的商标及授权手续不完备或虚假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追究违约责任外,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1、因本合同及其甲乙双方合作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2、甲乙双方所产生的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由甲方所在地司法部门进行仲裁或司法解决。

  第七条 合同期限

  1、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至年量、生产交货周期等甲方的计划通知单及双方的补充协议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到期之日,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与甲方续签合同的权利,但须在本合同到期前,提前30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企业备案存档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生 产 加 工 合 同

  甲 方: 联 系 人: 乙 方:联 系 人:

  XXXX无纺布制品厂

  电话:黄通秀 134XXXX9965 电 话: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 规定,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接受乙方的委托生产加工以下产品:

  第二条:甲方须于 年 月 日前将乙方委托生产加工的产品交付给乙方。

  第三条:乙方须先预付给甲方人民币元作为生产货物的订金,剩余金额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在乙方对货物验收完毕后提货时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产品质量、款式、规格按乙方的要求及提供的样品生产。

  第五条:产品的外包装以防水编织袋为主,如乙方另有要求的,其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发往广州市以外的货物,其一切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甲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交货,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乙方违约金。

  第八条:乙方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时付款,如逾期按合同总额的2%付给甲方违约金。

  第九条: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甲方无法按时交货的,本合同无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另拟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此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生产加工合同 篇4

  本合同适用作为纺织品代加、食品代加工、奶粉代加工、带料加工、电镀加工、塑料加工等合同用。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加工订作物品,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规格、数量和质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甲方检验。乙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订作物的质量时,甲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甲方调换或补齐。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乙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甲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和复制品。

  3、甲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订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乙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订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提)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订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订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订作物日期的计算:乙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订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订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订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乙方在发出提取订作物的通知中,必须留给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当事人双方约定,甲方可向乙方给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可以请求返还。

  第十二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2、交付订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甲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包装订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订作物毁损,灭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订作物,应当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甲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订作物,甲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订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总额的%(20%-60%幅度)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订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甲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甲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订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订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调换,补齐的,由乙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甲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订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订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订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甲方超过领取期限六个月不领取订作物的,乙方有权将订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甲方;变卖订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甲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订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订作物,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订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订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发生的,不得免除责任;在甲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生产加工合同 篇5

  委托加工方: 温州沛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做生产方: 福建艾尚化妆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为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由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的有效合同:

  第一条签约化妆品项目:

  1、化妆品项目:甲方提供品牌委托乙方代加工生产化妆品,化妆品的品质标准和等级执行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国家)化妆品质量、卫生标准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要求,化妆品包装为甲方授权的品牌包装(以下简称:贴牌);贴牌的化妆品生产样品、包装样品和化妆品运输样品由甲方书面核准提供;乙方在甲方委托指定的化妆品项目范围内专业独立加工生产。

  2、化妆品项目的特别质量要求:乙方为甲方贴牌加工生产不同品牌化妆品的质量等级,必须达到甲方原生产品牌的化妆品相同质量等级。

  3、授权使用的品牌生产场所:甲方授权乙方在乙方自办的厂,厂房地址为: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艾尚工业区,在质量标准指导下,乙方按甲方核签的订购单加工生产甲方授权使用品牌的化妆品,因甲方生产经营需调整品牌,甲方有权调整品牌及有效使用期限。

  4、甲方独立拥有签约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的所有权益:甲方授权给乙方使用的化妆品项目、品牌和包装图案,乙方专门独立负责化妆品的生产供给甲方,在合同有效期限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或不得通过第三方途径在国内外生产、经销、赠送和宣传推广其它与甲方相同或相似的化妆品项目及授权使用的品牌和包装图案。

  在合作过程中,乙方以代加工的生产方式向甲方提供灌装、包装产品,甲方按约定的加工价格支付相关的费用。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灌装或包装产品在甲方采购订单注明。

  第二条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生产及销售文件合法证件: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相关化妆品特证作为本合同附件。甲方向乙方提供其注册商标、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2、合同履行的交货方式、交货地址和入库验收:

  ⑴ 乙方负责按甲方指定交货地址送货,并随货同行向甲方提供工厂产品检验合格的合格证、成份检测报告等甲方要求的品质保证书面证明原件,由甲方进行抽样检验和计量,甲方填写验收单和入仓单。以甲方的验收结果作为甲、乙双方交货入库的确认凭据。

  ⑵乙方对甲方交货的承诺期,按双方确认的订购单交货时间交货。乙方不能按确认的交货期限规定达成,甲方按违约条款对乙方进行处理,如对甲方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乙方承担此经济赔偿责任。

  ⑶合作期间,在乙方独立的仓库储存甲方循环一万瓶的包装材料,由乙方负责管理。

  第三条、产品生产质量标准、检验及保证:

  1、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半成品及包装材料的质量,甲方提供的由甲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乙方提供的由乙方负责提供物料包材本身质量责任,无论哪种方式提供,乙方都有在收料、生产、储存过程对产品质量检验的加工责任。

  2、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所颁布的行业质量标准,同时符合在国家市级技术监督局通过和备案的企业生产标准。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广州市技术监督局或者广州市卫生监督所进行抽检的,甲方协助乙方办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3、经甲、乙双方判定,因乙方责任导致产品退货,乙方进行返工时,需经甲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对包材再利用,因包材不可再利用所产生的包材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自行保管不当引致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5、在合作之前,乙方需向甲方提供《采购订单》中产品清单的样版(半成品),待确认后方可生产,化妆品质量按照双方确认样版进行生产。如有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保证乙方的产品稳定性及安全性,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赔偿质量问题产品的成本损失。

  6、乙方向甲方提供“三证”。由于化妆品的独有特性,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完全与双方确认样板相同,但并不代表甲方的所有客户使用该产品而不发生不良反应。如果甲方客户在使用乙方所生产产品后有超过5%顾客出现不良反映,甲方客户暂停使用该种产品,在得到确认属于产品本身质量之后,可以对甲方未售出和退回的产品进行免费换货。乙方对甲方的客户提供连带赔偿责任及赔偿其他间接损失。使用方法不当或季节性及特殊地区多发过敏反应不在此列。

  7、乙方提供的水性指甲油产品从封装之日起,有三年的保质期,在此日期之内,如果任何产品在按要求保存的情况下,未开封而出现变质、封口泄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更换。

  第四条费用组成和结算方式:

  乙方按甲方《采购订单》进行生产。相关的加工费用(包括乙方生产、检验、储存、搬运等),甲方按当时的《采购订单》规定的单价及时核对和支付产品加工的款项。由甲方在收货7天内抽检合格全部验收入仓单在即付款。

  第五条保密条款及商务声明:

  乙方对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原产地、产品品名、产品价格、产品使用、销售筹划等机密信息有保密责任。甲、乙双方为商业合作关系,双方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甲方只对授权乙方的产品品牌权益承担相关责任,而乙方生产经营的非本合同涉及甲方权益以及任何的违法商业活动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违约责任及合同终止:

  1、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有关化妆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

  2、使用乙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审核、确认。

  3、超出甲、乙双方本合同规定及确认《采购订单》以外的产品,乙方使用了甲方的证件,甲方将视为假冒产品,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及连带责任。

  4、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的交货时间,乙方必须满足。如果不能满足,甲方有权另择加工厂,并追究乙方相应违约责任,并有权将印有乙方三证的包材量全部用完。

  第七条不可抗力:

  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的条件下的生产、运输、经销,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如地震、战争、洪灾、国家政策等),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在取得国*政府机构书面证明以后,甲、乙双方不予索赔。

  第八条变更: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有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络方式(电话号码、传真等),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十五天通告对方;如有合同事宜变更,变更一方必须在变更日前一个月通告对方,否则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其它:

  甲、乙双方日常商务往来核签甲方的订购单、入库单、甲方《品牌使用授权书》及甲方核定的《化妆品质量等级标准书》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讼的,甲、乙双方同意通过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解决争议。本合同一式两份,每份三页,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协商同意签名加盖公章,甲、乙双方须提供各自的工商营业执照、生产卫生许可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至合同履行完毕失效。

  合同有效期限由 20xx年 5 月 27 日起至20xx 年 5月27日止。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人代码: 法人代码:

  公司负责人: 工厂负责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

  日期: 日期:

生产加工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乙方在20xx年8月20日为甲方加工生产以下产品:

  合计总数量:750PCS 总金额:9000元

  甲方根据纸格耗量将生产所需原材料发放给乙方,并由乙方指定人员签字领取,如果过后发生数量短小,甲方概不负责,一律有乙方承担(甲方也可以代其采购);如果却因甲方算错耗量而产生补数,甲方负责补齐;如果出现原材料质量问题或生产所要求的材料不相符时,乙方必须在收货后一天内提出异议,否则乙方承担责任。生产后剩余的原料,不论好坏一律退还甲方。生产所需线、胶水等有乙方自行解决。乙方负责“所有”材料包括线、纸皮、胶水等。

  一、 在生产前,乙方必须参照甲方提供的板袋自行制作合格纸格,并须提供产前板,经甲方确认无误后,方可过行大货生产;如果乙方违反此要求而生产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二、 乙方必须严格遵循甲方的产品品质要求生产大货,且需积极配合协助甲方所派查货人员对所加工产品进行品质查验工作,品检合格后方可向甲方交货。

  三、 乙方必须将产品上的胶水、线头清理干将后方可交货。

  四、 如需要乙方包装时,必须经甲方品检人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包装,否则,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五、 未经得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伪造甲方的任何产品商标及样板,并不得私处供给其他厂商和客人;同是示经甲方许可不得私自将甲方产品外发,若因而导致甲方有任何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甲方许可乙方外发,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品检人员到乙方外发厂对其所加工的产品品检。

  六、 乙方必须保障甲方之出货品质,若因乙方疏忽造成不良品出货而造成日后客户索赔,均有乙方负责。

  七、 到交货时若乙方不能准时交货交货或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八、 乙方将成品交给甲方时,必须开送货单由乙方签收;乙方结账时需拿出经甲方签收的送货单,方可进行结算。

  九、 付款方式:乙方将成品交给甲方,经甲方质检检验合格后,在20天内分次付清加工费。

  十、 加工方式:纯加工:甲方提供(主料、副料、里布、五金、拉链布)

  十一、交货日期:20xx年xx月xx日上午一定交到我公司包装部。

  十二、本合同示经双方同意,不得更改。执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由双方负责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方可所在地人民法院直诉。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附件:生产指款单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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