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加工合同

时间:2021-03-14 13:59:08 加工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产品加工合同集合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产品加工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产品加工合同集合七篇

产品加工合同 篇1

  甲方(需求方,委托方):

  营业地点:

  乙方(供给方,受托方):

  营业地点:

  第一条 总则

  1. 1、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协议。

  1. 2、甲方以本协议为基准,把协议规定的产品委托给乙方生产,乙方接受此委托,并保证将合格产品提供给甲方。

  第二条本协议应用范围

  2. 1、本协议适用于根据此协议由双方缔结的、以书面形式确认的,所有具体的委托加工订货单(见第三条)。

  2. 2、所有书面签署的委托加工订货单,如有不明确、不详尽之处,将按此协议相关条款执行(或双方协议沟通出具相应的书面通知)。

  2. 3、对此协议的任何追加、修改都需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后再列入此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第三条委托加工订单

  3. 1、在每次生产前,甲方需开立具体的委托加工订单,其一般条款由本协议规定,补充条款在订单中说明,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3. 2、委托加工订单的主要内容为加工的货物名称、数量、价格(含17%增值税)、交货期、交货地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资料以及具体的特定要求等,其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具有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3. 3、委托加工订单附属本协议,符合本协议中的一般规定,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附件。

  3. 4、订单货物加工价格确认:由乙方根据加工成本和利润,提出报价单,经甲方签字确认。

  3. 5、测试治具及乙方没有的测试设备由甲方负责提供。测试治具如需乙方代制作,乙方收取制作费(具体价格乙方另行报价)。

  3. 6、甲乙双方根据每次不同型号的新产品就产品加工价格进行一次协商确认。

  第四条项目约定

  4. 1、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之产品为平板电脑等系列产品,乙方保证按甲乙双方确定的委托加工订单要求进行交货.

  4. 2、甲方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BOM文件、产品生产工艺要求、包装等产品加工所需的一切资料,定义制成品测试程序,提供测试规范性文件,并对乙方工程人员作必要的技术支持。

  4. 3、甲方负责提供委托加工成品的品质检验标准和验收方法,经乙方确认后作为产品的唯

  一验收标准。

  4. 4、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或透露甲方产品与乙方的关联,保护甲方产品的独立性,且不得将产品任何相关资料透露或转予第三方,亦不可授权第三方代为加工。

  4. 5、乙方所加工生产甲方委托之产品,其产品技术所有权、知识产权、技术信息、商业信息、财务信息等所有权均属甲方所有,乙方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抄袭、修改或复制,不得留存技术资料、复制品,不得自行加工销售予第三方,亦不得利用甲方产品技术自行进行同类产品研发。不得在其后的工作中使用或以任何方式使第三方知悉。

  4. 6、SMT钢网及模具由甲方负责提供,如需乙方代制作,属甲方财产,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第一次付加工费同时支付钢网及模具费。乙方代制作钢网及模具时,向甲方提出《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列明理由、数量、价格,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制作。

  第五条产品质量标准与责任

  5. 1、乙方所交付的加工好的成品,由甲方按双方确认的品质检验标准进行验收,产品性能质量应与品质检验标准相符。凡不能达到检验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换货。

  5. 2、乙方所交付的成品,材料损耗率为:电阻、电容、二、三极管等标准尺寸为0402的元件平均0.5%,标准尺寸0603和0805的元件平均为0.3%,BGA、IC及贵重元件等平均为0,FPC、连接器、接插件平均损耗率为0.1%,来料不良以一对一兑换。

  5. 3、①乙方承诺,加工好的成品保质期为12个月

  ②由于乙方制造原因造成产品不良,在保质期内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

  ③若产品不良属于甲方提供的材料造成,或是由于甲方设计原因,或提供资料有误,则由甲方支付返修费用。

  5. 4、如果产品涉及专利、版权、商标权以及其他类知识产权,甲方应授予乙方该类知识产权许可。若发生因知识产权问题引起的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

  5. 5、如属在生产过程中,由工艺所造成的产品品质问题则由乙方按产品的总成本赔偿或无偿维修;如属于来料问题而导致品质异常,乙方不负责处理,但应提供相应的证据,如需处理,则应收取一定的维修费用。

  第六条 订货与供货

  6. 1、交货期:

  新产品试制:收到技术资料及材料后的第3天开始分批交货正常量产产品:收到合格材料的第2天开始分批交货

  6. 2、结单期:乙方必须及时清理尾数产品,在甲方及时补回超损材料的情况下,乙方应在一周内清理完尾数产品。

  6. 3、甲方以下委托订单的方式,确定委托加工的数量及加工费,乙方同时确定加工及完成时间。

  6. 4、订货价格:以双方协商所确认的《产品报价单》注明的价格为准。

  6. 5、甲、乙双方的订货单一经签署即不可取消,如需变更,要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必须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要求向甲方供货。

  6. 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做外观、丝印、尺寸、变形的检查,不作电性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数量不足的,应立即通知甲方,未提出异议即视为甲方提供了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电性不良除外。

  6. 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损失。

  第七条包装、运输及交货要求

  7. 1、因甲方产品的特殊性,专用包装材料由甲方提供,通用周转包装材料,由乙方提供。乙方最终产品的包装形式,要符合甲方的要求。

  7. 2、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由乙方来车送至乙方所在地,成品或者待检品由乙方送到甲方公司。

  7. 3、乙方为接送原材料及成品而提供的免费送货,需办理产品运输保险,否则应赔偿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

  第八条 付款方式

  8. 1、甲、乙双方的交易价格,一律以双方签字确定的《产品报价单》、《委托加工订单》、《钢网模具制作申请单》为准。

  8. 2、付款方式:月结30天。

  8. 3、乙方提供17%的增值税发票。乙方产品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及时向甲方开具发票。

  第九条违约责任

  9. 1、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凡违约者,按照本协议或定购单约定条款处罚,未尽之处,双方另行协议处罚。

  9. 2、违约之处罚原则:违约者无条件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及关联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因素之条款

  10. 1、因不可抗力因素:自然灾害、战争、国家政策,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的违约,双方均不予以追究,相应损失各方自负。

  第十一条 仲裁原则

  11. 1、协议包括订购单等有关附件在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由告诉方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1. 2、仲裁原则以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依据,依约履行。

  第十二条 协议有效期

  12. 1、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若期间任何一方经判定有违约行为,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法律追述权。

  第十三条 其他

  13. 1、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在意见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

  13.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产品加工合同 篇2

  按样品生产加工合同

  oem 加 工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nx153

  甲方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就甲方龙宇品牌 系列产品的定作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合作形式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样品生产龙宇品牌系列产品。在本合同有效执行期间,该品牌乙方无权以任何形式销售。

  2、在合作过程中,产品生产所需的包材由甲方负责提供的部分。甲方应自订单下达后 15 日内,将前述包材运输至乙方仓库,甲方提供包材2 %的备损率,多供部分不计加工数量。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包材应符合产品包装标准。如甲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提供给乙方应交付的包材,乙方除对无法履行本合同不负责外,还有权向甲方索取停工待料的损失;甲方特此同意确认。

  3、定作加工产品的质量要求样品确认:

  (1)质量要求: 产品无毒无害、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要求):按样生产,各批次质量和计量均必须稳定;保持产品外包整洁 。

  (2)样品确认:双方签字确认并封样品,并作为产品验收和产品质量标准判定依据,样品一式 2 份,甲乙双方各执 1 份,样品应附书面说明。

  (3)包装上文字、图片、标识等内容物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法规,甲方负责审核确认,因商品外包装问题所产生的投诉等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二、生产及销售文件的确认和使用

  1、在本合同正式签订同时,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副本、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各1份;甲方向乙方提供盖公章确认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各1份、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1 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2、甲方在乙方处生产的所有品牌产品,外包装上必须注明乙方为生产商(制造商)。

  3、乙方提供甲方三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的,甲方同意按乙方要求:

  (1)乙方同意甲方在委托给乙方加工的产品上标注乙方的三证(即公司名称、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协议期间甲方免费使用乙方三证信息。非由乙方加工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乙方三证在市场销售。如发现市场有非乙方生产的产品,乙方有权向甲方惩罚该批产品销售货款3倍的违约金额。

  (2)由乙方所生产的产品的最后包装工序必须在乙方处实施完成。

  三、产品生产质量标准与检验

  1、乙方对乙方采购的所有原材料质量负责。

  2、乙方向甲方承担产品质量责任。

  3、乙方保证所代加工的产品质量完全符合双方约定并符合中国所颁布的国家标准,或符合在技术监督局通过或备案的企业标准。

  4、甲方有权在现场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抽检,乙方质检责任人必须同时在现场。

  5、如因市场销售和行业监管需要委托技术监督部门或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抽检的,检验费用由 提出 方承担。

  6、因甲方原因,在加工过程损坏乙方提供的包材及原液,乙方予以相应的经济赔偿。

  四、价款或酬金(单位:肆仟元人民币,不含税)

  1、乙方为甲方生产前述产品的收费标准,详见附件《产品订货单》。对乙方产品加工定做要求:

  (1)产品组件(配方)应包括:(包材、标签、液体)。

  (2)产品包装要求:依据甲方要求(箱装数) 。

  3、如属于分期交货的,双方每次以订单方式确认交货数量、时间等。

  4、合同价格清单中,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总和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五、结算方式

  1、合同(订单)订立后 3 日内甲方需预付总额50%的货款。

  3、乙方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西柯支行

  开户名称:厦门传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4033 7001 0400 05631

  六、交货的时间、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1、交货时间:一般交货日期为:包材到齐后7日内。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水灾&&自然灾害等)情况无法按时完成生产的,乙方必须在规定或订单约定的交货日(乙方收到甲方生产订单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甲方正式确认交货日期)交货日期前5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甲方,同时确认调整后的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乙方仓库。甲方收货人验收意见视为甲方的验收意见。

  3、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选择以下方式:

  甲方自提货物;费用由 甲 方承担。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或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甲方收到乙方货物的,应进行书面签收。甲方收货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对货物数量进行验收入库。并根据双方约定的产品质量要求、样品对所收货物进行抽检,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未及时验收或未在前述期限内提出异议的,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3、如抽检时未发现质量问题,但在售卖过程发现质量问题甲方也应及时(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4、甲乙双方对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查验机构提供查验证明。

  5、交货量允许在订单量的5%短溢,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财产,并于合同终止后,剩余财产全部归还甲方。

  八、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改产品的配方和检验标准,若甲方同意修改,则应当按质论价,重新核定价格。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加工定做货物,需返工或从头包装的,应当负责返工或从头包装,

  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乙方三证及商品条形码于非乙方生产的产品上,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甲方承担,乙方有权追究甲方一切法律责任。如乙方发现市场有非乙方生产的甲方产品使用乙方三证的,甲方须向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0_元。

  (2)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或包装物数量、规格、质量的,应提前 15 天书面通知乙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3)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应偿付乙方总额的60%违约金。

  (4)甲方应按时支付加工费用,每延迟一日,甲方应按照未付款的 1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超过 30 日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处理代工的货品,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九、质量责任特别约定:

  1、乙方生产的产品通过与留样对照确认为乙方责任,则乙方无条件进行返工,直至合格。如乙方按照甲方确认的样品生产产品,且所使用的材料配方等符合国家标准的,该产品进行销售后有造成消费者损害的,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2、由乙方生产、检验合格的产品如有特殊说明质量保证储存条件要求的,甲方应按说明储存条件存放并实施管理。经过与留样对照、验证属于甲方人为责任的不合格品或甲方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损失的与乙方无关。

  十、其他未尽事宜约定

  1、乙方有责任向甲方提供产品的主要成份,便于甲方商业宣传及产品说明书的撰写。

  2、甲乙双方均应遵守国家产品质量、包装标示、宣传管理等一切法规,一方违规,另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作,并由违规方承担一切责任。

  3、使用甲方三证的产品、包装,甲方应在包装印刷之前让乙方进行三证审核、确认。

  4、合作加工的甲方品牌产品,在市场销售过程中出现一切问题双方均应及时沟通,相互协商,根据已有的约定分清责任,在处理过程中双方应紧密协作。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20xx年 9 月日起至 20xx 年 9 月日止。

  十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将所争议事项提交生产商所住地人民法院解决。

产品加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拓展市场,因甲方生产规模不能满足市场需求,甲方委托乙方为甲方加工生产白酒产品,协议如下:

  一、由甲、乙方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手续,签订委托生产加工合同,在当地主管部门备案。

  二、由甲方提供主要原材料及包装物,乙方采购的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及企业相应标准要求。价格双方协定。费用由甲方按数量价格同时结算。

  三、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生产与甲方近似产品。

  四、产品品种数量根据市场情况以销定产。生产计划按甲方派驻的人员确定生产。为减少运费、降低成本,经甲方电话或书面委托,在甲方人员监督下,乙方按甲方指定地域帮助销售。货款由甲方回收。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需要生产合格产品,按时交货。如不能按量按时交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产品成本因市场价格的动态变化较大,区域跨度大,因此委托加工产品的单位费用计算采用动态计算方式。即:甲、乙方随时根据主要原料价格和市场情况确定。

  七、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加工生产,不合格产品不准出厂。因乙方生产造成的不合格产品,由乙方负责。乙方生产加工产品,由乙质检部门按标准代验代检。

  八、产品标识、标准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产品标识标注规定》第九条四款的规定。厂名厂址采用营业执照名称。

  九、乙方不得销售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全部委托加工的产品由甲方进行销售。

十、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生产采购的辅料费用,由乙方先期负责,然后生产一批,甲方给乙方结算一批。

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良好的生产条件、卫生条件及成品、半成品库房。免费提供甲方驻厂人员的住房、水电,并帮助解决生活琐事。并负责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的关系。

  十二、委托加工数量、委托加工品种、委托加工产品执行标准另行书面通知,以书面通知双方签字为准,未有书面通知,乙方投入生产,甲方可按侵权行为投诉。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限为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7月31日。如需续签,双方另行协商,到期自然终止。

  十四、在乙方保证甲方数量前提下,甲方不在河南境内委托第二方加工生产。

  十五、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在工商局合同仲裁部门备案,双方各一份。如合同期间发生异议,由甲方所在地解决。

  甲方:

  代表:

  地址:

  乙方:

  代表:

  地址:

  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4

  甲方:(定做方)

  乙方 (承揽方)附加身份证复印件

  加工xx,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定后,甲方为乙方免费提供产品样本图案。天然彩沙、镀金线及专用工具,乙方自购。如在本厂购买材料,由于乙方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做画,为保证本厂产品质量,材料不退。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2)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月,200? 年??月?? 日起至200? 年??月?? 日止。

  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供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需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二、质量标准、验收方法及地点:

  三、原材料来源及互利方法:

  四、交(收)货方法、地点及运杂费负担:

  五、货款结算时间及方法:

  六、包装要求及包装物回收办法、费用负担:

  七、经济责任:

  八、其他:

  九、供需双方由于不可抗力的灾害和确非一方本身造成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由合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十、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终止,如需修改或终止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另立协议方可有效,并报双方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十一、本合同在有效期内任何一方违约,双方都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合同仲裁机关提出书面申诉,要求调解、仲裁处理。

  十二、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_份,送双方业务主管部门、银行各一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二份。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全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作方(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 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揽方和定作方经双方友好协商,现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定作物品名、规格、数量、价格、交提货日期:

  品_ 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分期交(收)货数量

  备注

  月

  月

  月

  月

  月

  总金额(大写)__ 佰___ 拾__ 万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____ 角___ 分¥_______

  定作款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

  二、质量标准:

  1、定作方应该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天内,向承揽方提供定作物的样品, 承揽方应保证所加工的定作物与双方确认的样品质量相符.

  2、承揽方应该根据定作方提供的相关工艺单进行定作物的加工。

  三、质量检验及验收办法:

  定作方应自收到定作物之日起二天内对定作物的数量、质量等相关事项进行确认验收。如果对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有任何异议,应于收货之日起三天内书面向定作方提出。如逾期,则视为承揽方交付的定作物完全符合定作要求。定作物因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定作方不得要求承揽方修复或者退换或者主张其他任何责任。

  四、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定作物由承揽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具体包装要求是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交货(运输)时间、办法及地点要求:

  1、定作物交由定作方指定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运人)承运,由承揽方代办相关的托运手续,运费由定作方自行承担。承揽方将定作物交付承运人后,则视为承揽方已将定作物交付于定作方,定作物所有风险由定作方承担。

  2、时间要求:交定作物期限应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者延期交定作物的,应该至少在约定的交货日期到来前7天书面向对方提出,并且取得对方同意。

  委托承运人运输的,以交定作物时承运人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

  六、预付款要求:定作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承揽方支付人民币 __________元预付款(按照定作款总额的百分之___ 计算),该预付款在末批定作物交付时冲抵定作款。

  七、定作款结算办法及期限: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如定作方未按约定付清定作款项,未付清定作款的定作物所有权由承揽方所有。承揽方可对定作物行使留置、处分等权利。

  八、违约责任:

  第一点: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产品品种、数量、设计、质量或包装的规格给承揽方造成损失时,应偿付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损失难以确定,则至少为____元人民币。

  (2)中途解除合同的,定作方应该向承揽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3) 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付款的,除应该继续付清全部定作款外,每延期一天,还应偿付承揽方以延期付款总值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4)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的,应赔偿承揽方因而造成的损失,

  (5)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或者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者接收人的,应该 承担因此多支出的费用并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二点: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第一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数量而少交的,承揽方应照数补交,否则应偿付定作方以少交的的价款总值百分之30的违约金 。

  (2)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应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 ;

  (3) 承揽方无故提前交定作物的,除非取得定作方同意,否则定作方有权拒收。

  (4)因为承揽方原因导致定作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的延期交货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市人民法院起诉。

  十、如需提供担保,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因生产特殊性,定作方允许承揽方在供应定作物数量上有±10%的浮动,在交付时间上有±__天的浮动。

  十二、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双方来往的传真、信函等均视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服装加工合同 ·钢筋加工合同 ·加工贸易合同 ·进料加工合同

  十三、双方需约定的其它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承揽方(盖章):______________ 定作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

  帐号:________帐号:_______

  日期: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利益分享、风险共担的原则下,在双方以OEM方式合作开发生产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产品

  产品名称香型酒精度规格单价数量总价备注

  备注:数量和金额以实际订单发生为准。

  第二条订货和运输

  1、甲方将乙方作为甲方的唯一OEM供应商。

  2、乙方收到订单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确定,经确定后的订单有效。

  3、甲方不能单方取消乙方已生产的订单,一旦甲方违约,将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4、甲方所下订单每批次该系列产品下的某一款产品最低生产数量为500件。

  第三条价格的确定方式

  产品价格的计算方式为:双方协商确认。价格变动,双方协商并签字确认。

  第四条技术标准及质量要求

  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的厂址、生产线以外的地方加工或包转本产品。

  2、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国家许可的企业执行标准。

  3、乙方保证同批次产品的酒质、风格和口感的稳定性,不同批次的酒质、风格和口感保持长期相对稳定性。但由于酱香型白酒的醇化、老熟是一个持续过程,所以因存放时间长短导致一定程度的口感差异属正常现象。

  4、甲方自行组织生产包装材料:

  A、设计审稿最终由乙方书面确认且认可;

  B、生产工艺必须充分与乙方沟通确认;

  C、甲方组织生产的包装材料质量不得低于乙方的包材检验标准。(乙方产品质量标准:JF/BZ-ZB-01-20xx~JF/BZ-ZB-08-20xx。)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或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

  5、包装材料有轻微质量问题且经甲、乙双方质量评估后不影响产品上市销售且不会产生其他纠纷的,经甲方书面承诺后,乙方可以使用该批次包装材料;如乙方评估后认为质量缺陷较大,会影响产品质量或乙方声誉的,乙方有权拒绝使用并将其销毁。

  6、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应当包含:产品条码、生产厂商及地址,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包装中必须包含的所有信息。

  第五条包装材料

  1、为确保产品质量和产品的合法合规,包装材料原则由甲方委托乙方采购,以保证产品的质量跟踪、工艺沟通和运输协调等相关事务的衔接,便于包装和生产的顺利推行;甲方也可自行采购,但质量标准必须达到乙方质量检验要求;包装材料采购费用由甲方承担(含运输及装卸费用)。

  2、乙方根据甲方的生产计划做好生产所需准备工作;如甲方自行采购材料,甲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所需的包装材料按照订购的数量运送到乙方工厂,在发送包装材料前,甲方应该告知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与乙方联系,告知乙方发送材料的品名及数量,便于乙方安排卸货。同时要求并叮嘱第三方(包装材料生产厂家)开好送货单,便于乙方收货、验收、对账使用,否则造成拒收、卸货延迟或再次转运等由甲方负责。

  3、乙方应当对到达的上述包装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和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拒收且不予以卸货并立即告知甲方;如发现材料品名、数量不符或在运输途中损坏或灭失,乙方应当立即与甲方沟通,寻求解决办法和补救措施。

  4、因包装材料及存在自然损耗情况,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包装材料应考虑不低于5‰的损耗,若因甲方未提供可能损耗部分材料导致乙方无法按规定数量向甲方供货,全部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运至乙方的包装材料应立即包装完成后发走,对包装后剩余的包装材料乙方负有90天的代管期(代管期:是指甲方的包装材料进入乙方库房后,乙方有责任保管,直至保管期结束,此代管期不能超过90天。),超过代管期后乙方有权用任何方式处理剩余包装材料(含乙方自行强制报废、销毁处理等)。

  6、乙方必须依据本协议条款仅将上述包装材料用于甲方产品制作。无甲方事先书面确认不得将甲方材料或产品销售或发往第三方,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产品验收

  1、乙方生产地原则视为产品质量验收地,在乙方包装生产时,甲方须派员监督、跟踪生产,并代表甲方处理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并及时检验产品质量;

  2、甲方因特殊原因不能派员跟踪生产,应发书面函件告知乙方;甲方对产品在收货时进行验收。验收方式为抽检。甲方在收到产品7个工作日内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此批产品检验合格。

  3、验收时按双方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但酒水以国家质检部门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应提供贵州省质检院仁怀分院的产品检验报告给甲方。

  4、如果甲方抽检产品不合格,得到乙方确认后,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该批产品,乙方必须承担因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等费用。

  5、甲方应及时将已付款的产品从乙方库房发走,否则超过180天,乙方有权将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使用,材料报废、人工费用等由甲方负责,酒水价格按原价折算返给甲方;如果甲方包装的产品未付款也未发走,该产品乙方给予保存90天,90天后甲方未付款发走,乙方有权将该产品拆装将酒水回厂处理,且甲方承担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七条食品安全责任

  1、双方同意,当发现产品存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食品安全质量问题或食品生产质量品质问题,乙方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如甲方因此先行对外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必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上述食品安全品质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指危害到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并有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不可逆的伤害;如:产品中发现有危害性异物、碎玻璃、铁丝、尖锐物等。

  第八条交货期限

  1、当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以本协议作为基础,甲方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下生产订单,乙方与甲方沟通后,确定生产期和交货期。

  2、乙方须根据甲方的订单和交付计划按时按量完成产品的生产和交货,不可抵抗力除外;不可抵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各类自然灾害,政府行为及三停等。

  第九条交提货方式和费用

  1、交、提货地点为原则为乙方生产地库房;也可为甲方指定地,乙方代替发,甲方负责货物运输的费用。

  2、如甲(乙)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货,应当在事先与乙(甲)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第十条货款结算方式

  1、在包装生产前一次性现金付款或汇至乙方指定的账户(现金须交至公司财务部);

  乙方指定账户如下:

  开户行:

  户名:

  账号:

  2、代购材料必须先付款后购货;

  3、乙方指定账户为:

  4、未交至公司财务或汇至公司指定账号的款项,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甲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交付定做的产品,乙方应承担未按期交付产品为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由此产生的物流、租赁场地、人员薪资等费用。

  2、乙方逾期交付定做产品,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照逾期交付产品价款总额的1‰偿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保密条款

  1、“机密信息”表示乙方从甲方所得到和学到的,以及乙方为甲方研发获取的的相关信息、物质材料、公司信息(含下属机构)、合作信息及相关事项。乙方为甲方所研发的相关信息和物质资料,所得的完整或是不完整的内容,也属于“机密信息”,并且乙方应当在第一时间告知甲方所有信息和物资资料。

  2、乙方同意对以上“机密信息”进行保密。在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下,不可以为了乙方公司的利益或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直接或间接的泄漏该信息。

  3、“”商标归所独家拥有并使用。乙方没有经过甲方的书面允许,不可为了乙方公司利益和其他个人、公司的利益,通过本协议未规定的方式使用该商标。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或品牌损失的,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三条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的商标、版权、公司名称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乙方所有,虽有本合同签订,乙方并未授权甲方使用乙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乙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另作他用(如用乙方的名称、名义开网店或网站等)。如甲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责任的.权力。

  除为甲方生产的产品外,甲方也并未授权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公司名称以及甲方所享有的其他一切知识产权。如果乙方擅自使用,自行承担一切法律后果同时,甲方有权接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其他

  1、该合同的附件为甲方身份证、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证、税务登记证等公司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鲜章有效。

  2、甲方提供甲方所生产的产品注册证及商标等文件及授权委托书等复印件。

  3、乙方提供乙方公司全套资质证明及产品检验合格证。

  4、该协议有未清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

  时间:年月日

  乙方(公章):

  乙方代表:

  时间: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6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利益共享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生产加工产品事宜签订本协议。本协议是甲乙双方进行委托受托加工业务的总体原则性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适用于甲方与乙方的所有委托加工业务程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二、产品成份

  同双方确认的样品,同产品标准*********

  三、原料 四、包装

  产品内外包装材料由甲方负责采购并提供给乙方,乙方负责保管。

  五、价格

  a) 产品价格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加盖乙方公章的价格表执行。 b) 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于调整价格生效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六、质量

  a) 乙方提供的产品应严格遵循国家标准和工艺基准,符合《食品卫生法》相关规定。 b) 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认的产品工艺和要求进行生产。

  c) 乙方在交货时应向甲方提供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疫、检测合格报告,该

  检测报告至少应每半年更新一次。

  七、订货

  a) 甲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乙方提供下月的产品预估生产量,以便乙方备货组织生产。 b) 甲方最迟应在产品到货期前半个月向乙方下订单订货。

  c) 甲方须在订单中直接表明所订购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等

  项目。

  八、运输

  乙方负责安排冷藏运输车辆运送产品,运费由乙方承担。 九、产品验收

  a) 产品由甲方在收货地点验收,方式为抽检。标准依据双方确认的样品和国家标准。 b) 甲方在收到货物后5天内对产品不提出异议,视为认可;乙方除质量问题外将不接

  受退换货。

  c) 保质期:货到甲方收货地点的时间应为:从产品生产日期起60天内,因甲方原因

  要求推迟交货的情况除外。

  d) 产品送到甲方仓库后,因运输、贮存、搬运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问题,乙方不承

  担责任。

  e)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包装正常破损率为2%,在此范围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

  包材以便甲方更换破损包装。

  十、货款结算

  a) 结算方式:双方视情况选择以下方式

  现金:款到发货

  易货:甲方按委托加工订单货值向乙方提供等值货物,易货的品种、价格和数量由双方在下订单前书面确认。

  b) 甲乙双方就易货的货物互开增值税发票,甲方增值税税率为13%,乙方增值税税率

  为17%。

  十一、 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

  a) 甲方委托加工的产品和包装为甲方专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仿冒或销售给其

  他客户。

  b) 双方同意合作的所有相关信息,如:技术、工艺、配方、营销、价格等由双方严格

  保密。

  c) 双方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其员工无论是在职中还是离职后均承担同等的保密义务。 d) 本协议变更、解除和终止后保密条款对双方仍有约束力。 十二、 违约责任 乙方违约责任

  a)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未达到产品品质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退换货,乙方应承担

  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

  b) 乙方不能在约定时间内按时交货造成甲方销售困难的,乙方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

  损失。

  c)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质量事故或食品安全问题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d)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擅自将产品或包材销售、转让给第三方或者向第三方透露产品

  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时安排生产影响按时交货的,甲方自行承担损失。 2. 未经乙方许可,甲方私自向第三方透露产品价格、工艺基准等信息,乙方有权解

  除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 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及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未按协议规定日期结算,视为甲方逾

  期付款,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承担滞纳金。

  十三、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以至直接或间接造成任何迟延或无法履行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条款时,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赔要求。有关一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提供当地有关机构的证明文件证明不可抗力的存在,方可允许迟延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 十四、 协议的变更与续签

  1. 本协议有效期为两年,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 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协议时,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

  成新的书面协议之前,原协议仍然有效,应继续执行。

  3. 甲乙双方应于本协议到期日前30天共同协商是否续签合作协议。 十四、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凡有关协议或执行协议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

  同意提交申述方所在地区法院解决。

  3. 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司 乙方:************公司 (签章)(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产品加工合同 篇7

  甲方: 负责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落实甲方与乙方之间的生产战略合作事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加强甲方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保护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是指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所有文件、资料(含电子文档),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文件、通知,各种合同及协议,科研、生产、营销、质量等会议记录及各类报表;经营战略、项目规划;与产品研发有关的立项、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创新改进等资料;提供给乙方进行技术支持的关键、专有技术;属于甲方技术范围内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等;生产大纲与计划、工艺流程、产品质量标准;营销策略及客户档案、产品质量反馈、供应商及外协厂情况等资料;财务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及各类财务状况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按甲方要求生产的产品实物;其它各种甲方提供给乙方但未公开的资料、信息等。

  二、乙方对保密信息应谨慎、妥善持有,并严格保密,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直接或间接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泄露、传递,不得复制、转让、遗失,不得利用甲方的保密信息资料进行与双方合作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三、乙方应加强内部管理,仅可为双方合作业务之必须,将保密信息披露给其直接或间接参与合作事项的管理人员、职员、顾问和其他雇员(以下统称“有关人员”),但应保证该类有关人员对保密信息严格保密;若乙方或有关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保密义务,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四、若出现国家司法、行政机关要求乙方披露本协议所指的保密信息的情形,乙方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采取合法及合理的保密措施,以确保相应保密信息不受泄露。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五、乙方承诺在合作期间严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工作制度》,并采取如下相应的保密措施:

  1.制定完善的保密制度并实行秘密等级制度,对甲方的上述各类保密信息资料指定专人归口管理,并配置完善的保密装置妥善保管。

  2.对于甲方标有“绝密”“机密”和“秘密”等文件、资料的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由乙方指定人员负责,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3.对其内部人员借阅甲方的保密资料,实行分级授权(普通员工或底层管理层不得查阅完整的甲方保密资料),予以严格控制,并登记备案。

  4.要求并教育其内部涉密员工遵守保密守则,并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5.对于掌握甲方关键、专有技术的人员、乙方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其流失。

  6.乙方保管甲方保密信息资料的场所,及为甲方加工配套件的生产、仓储现场等保密点,不得让外来人员参观、拍照、摄像等。

  六、双方合作终止时,乙方应在一个月内向甲方退还属于甲方的工装、夹具、专用量具、合作期间涉及甲方的有关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提交完整文档和说明、产品图样、工艺文件、检验文件、技术标准、技术协议、软件程序原代码、光盘、应用程序、执行方法或管理系统文档。乙方退还上述资料须经甲方外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书面确认,在乙方退还所有资料前,甲方有权对乙方加工的配套件等不予结算。乙方同意:双方合作终止时,不以任何借口和形式保留甲方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目的将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资料透漏给第三方或用于非甲方指定用途的其它任何用途。否则,乙方应按甲方核定的甲方所遭受经济损失的十倍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 元),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偿由于泄密而造成的任何直接的、间接的名誉损害,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与乙方签订的《产品委托加工技术协议》。

  七、保密期限:本协议期限内及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均应遵守本保密协议,直至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等保密信息公开为止。

  八、其它

  1.甲方保密专门机构有权对乙方保密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对乙方保密措施落实不力的将提出整改建议,乙方应在限期内整改。

  2.如乙方未遵守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减少委托乙方生产配套件品种和数量、暂停乙方生产配套件计划)。

  3.本协议条款的修改、变更,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

  5.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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