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1-06-16 13:03:27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建筑合同汇编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建筑合同汇编五篇

建筑合同 篇1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 万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 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 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订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l.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规定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员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以外的工作服 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当事人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份,发包人份,设计人 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签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2

  建设工程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自然条件的影响,施工条件复杂,可能造成各种特殊情况,给合同履行带来不确定性风险,导致索赔事件难以避免。索赔是工程承包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工程造价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施工合同双方合法利益的一项根本性管理措施。然而,由于对于索赔和反索赔的一些片面理解和模糊认识,许多承包商和建设单位在这方面争议和分歧较大。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认识和探讨索赔与反索赔,为各单位和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供有益的参考,从而推动建设工程领域的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索赔与反索赔的认识与重视程度

  索赔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由于对方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补偿的要求。索赔是工程承包中经常发生的正常现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气候条件的变化,施工进度、物价的变化,以及合同条款、规范、标准文件和施工图纸的变更、差异、延误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地出现索赔。索赔是业主与承包商之间经常发生的管理业务,是双方合作的方式,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并非带有惩罚性,索赔的损失结果与被索赔人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据有关统计资料,国际承包工程中的施工索赔额一般可达到合同价的10%左右,个别最高索赔额达到合同价的50%以上,可见工程索赔对工程施工经济效益的影响和作用之大。

  二、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原因分析

  合同索赔常常是承包方获取更多利润的一个手段,也是其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在建设工程中,索赔是合同双方经常发生的正常的管理业务,索赔目的主要是工期和费用。引起索赔的事因有:

  (一)风险引起的索赔一般包括合同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等,如物价暴涨、自然条件的变化、施工现场条件复杂、各种法律法规的变化、涉外项目的货币汇兑风险等等。近年来,由于我国建设工程施工队伍不断扩大,大部分施工企业存在任务不足的现象,建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建设单位利用自己处于主导地位的便利,在招标和合同签订时,采用不正当或不合法手段,把本该由业主承担的风险转嫁到承包商身上,导致承包商承担的.风险比例增大,施工索赔一般由承包商为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提出。

  (二)工程量变化引起的索赔实际施工时,完成的工程量往往与设计工程量有出入,根据规定,当合同价变更增减超过15%时,允许对有效合同价进行调整,引起合同价变化的原因主要是工程量的变化,引起的索赔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施工设备失调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增加,势必要求增加新的施工机械,或增加原有机械的数量,引起承包商计划外的投资,扩大了工程的计划成本。工程量削减,则引起原有设备的窝工或弃置不用,导致承包商的亏损,

  2.材料数量变化造成损失

  工程量的变化,使承包商已准备好的建筑材料数量变化,引起索赔。

  3.工期变化造成损失

  由于工程量变化引起原定工期的变化,从而引起工期延长或赶工,引起索赔。

  (三)施工条件变化引起的索赔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现新的变化,如设计变更、自然条件的变化等。承包商的报价是以原招标文件和设计图纸为基础计算的,根据合同条款,施工图纸中改变任何工作的数量和性质,或改变了工程任何部分的施工程序或施工方案,都是变更,如果此类变更影响了承包商的费用,承包商就可要求重新估价,并提出延长工期的要求。

  (四)工期延长和延误引起的索赔工期延长和延误的索赔,通常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承包商要求延长工期,二是承包商要求偿付由于非承包商的原因导致工程延误而引起的损失。工程施工中,由于天气、水文、地质、停水停电等因素影响,都将造成工程的工期延长或延误。从而引起施工索赔。

  (五)其它原因引起的索赔业主违约未按规定及时提供施工场地,不按时交付施工图纸、设备和支付工程款,导致承包商施工队伍未能及时进场施工,业主为经济效益采用赶工措施加速施工,或承包商资金周转困难,影响工程进度等,引起索赔。

  三、合同索赔的基础工作

  合同索赔是业务性很强、基础工作很细的工作,必须认真研究合同,了解合同约定的赔偿范围、条件和方法,严格进行合同管理,为索赔提供充分的依据、论据和数据,重点做好索赔证据的搜集整理和索赔文件的编写工作。

  索赔事件确立的前提条件就是必须有正当的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索赔证据除要具备真实性、全面性、关联性、及时性外,还必须具有法律证明效力。证据必须是书面文件,有关记录、协议、纪要必须是双方签署;工程中的重大事件、特殊情况的记录、统计必须由工程师签证认可。索赔证据需要在平时积累,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了解并搜集相关的资料,包括:招标文件、合同标书、工地会议记录、各种施工进度表、工程日志、建筑师和工程师的口头指示记录(要以书面形式报工程师认可)、抽查试验记录、工序验收记录、计量记录、工程照片、工人工资与薪金单据、材料物资购买单据、工程会计资料等。尤其各种异常情况记录是索赔的有力证据,是索赔资料搜集工作的重点,要求做到时间准确无误,受影响的工作情况清楚明了。

  索赔文件是承包商向业主索赔的正式书面材料。索赔文件的编写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索赔事件要真实、证据确凿,叙述清楚明确;

  二是计算索赔值要合理、准确,详细列出计算的依据、方法、结果;

  三是责任分析要直接、清楚,不能含糊,明确指出对方所负责任。

  四是要强调事件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并且说明己方不可能有准备,也无法预防,并且已经尽了最大努力;

  五是文件用语尽量婉转,避免使用强硬、尖刻的语言。

  四、索赔技巧注重索赔技巧是索赔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索赔技巧是多方面的,常用的技巧有:

  1.善于利用事故因素,变被动为主动,积极创造索赔条件

  比如碰到影响正常施工的客观情况,不少承包商常常消极等待对方解决困难,或者发牢骚、提抗议,于事无补。积极的办法是利用不利因素改变不利环境,可以要求对方下达停工令,以此作为经济索赔及工期索赔工作的法律依据;

  2.及时提交索赔详细清单和依据

  坚持做好施工日志,随时交工程师认可和签字,每日发生的事件均记录在案。每月整理并提交索赔报告,所列事件均有理有据,避免一次算总账给对方造成刺激,也不会给人借机敲诈的印象;

  3.善于利用有利时机索赔

  充分利用知己知彼原则,先让对方意识到严重后果,再提出对方无法拒绝的索赔要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如总包商供货拖期,迫切希望施工承包商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工程进度,减少损失,这个时候提出索赔最容易解决;

  4.善于以己之长克己之短,抓住对方弱点,发挥自己优势如针对对方理亏心虚,提出要诉诸仲裁,先从气势上压倒对方,有利于问题的协商解决;

  5.善于处理合同当事人的关系,柔中有刚

  在原则问题上态度坚决,毫不退让,但也要注意方法,既不一味迁就,也不无休止的索要,办事留有余地。在索赔谈判中,要具有较好的人格魅力,不卑不亢,给对方一种信任感,不能单靠能言善辩。还要注意对方的处境,要理解对方的难处和苦衷,善解人意,这样做,有时往往能取得很好效果。

  五、建设工程反索赔既然承包商寄赢利希望于索赔,业主自然也会千方百计地通过反索赔以减少索赔,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因此,有索赔必然也就有反索赔。反索赔通常是业主对付承包商索赔的手段。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双方都在寻找索赔机会,一旦干扰事件发生,都推卸自己的责任,并企图进行索赔。不能有效地进行反索赔,同样要蒙受损失。所以索赔和反索赔具有同等重要的关系。

  (一)防止对方提出索赔积极的防御通常表现在:

  1.防止自己违约,要按照合同办事。通过加强工程管理,特别是合同管理,使对方找不到索赔的理由和依据。

  2.在实际工程中所发生的干扰事件双方常常都有责任,许多承包商采取先发制人的策略,首先提出索赔。争取索赔中的有利地位,打乱对方的阵脚,争取主动权。

  (二)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为了避免和减少损失,必须反击对方的索赔请求。

  对承包商来说,这个索赔可能来自业主,总(分)包商、供应商。最常见的反击对方的索赔要求措施有:

  1.用我方的索赔对抗(平衡)对方的索赔要求,最终使得双方都作出让步或互不支付。

  2.反驳对方的索赔报告,找出理由和证据,证明对方的索赔报告不符合合同规定、没有根据、计算不准确,以及不符合事实的情况以推卸甚至减轻自己的赔偿责任,使自己不受或少受损失。

  结束语:

  索赔和反索赔是根据不同的索赔对象而界定的,其根本目的就是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就对方责任引起的事件,向对方提出的补偿要求,索赔与反索赔都必须以合同为依据,要求发生的事件真实、证据确凿,费用计算合理、准确,责任分析要清楚,这样对合同双方处理起来易于接受,减少争议和纠纷。随着建筑领域法制的日益完善,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双方,都应按照“游戏”规则办事,诚实守信,只有这样,建设工程领域才能健康有序地发展。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四川俊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黄昌绿

  性别:男

  联系电话:132818305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劳动政策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

  一、 合同期限

  第一条:合同期限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3月1日

  第二条:合同生效日期20xx年11月1日

  二、乙方工作内容

  第一条:乙方同意为甲方工作,担任三道堰八步桥村村民安臵房工程现场施工。

  二、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一条:甲方应根据国家的有关生产安全、劳动保护、卫生保健等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等。具体内容如下:

  1、甲方提供现场办公场所及现场食宿。

  2、甲方为乙方提供为乙方需求的一切(包括办公用品、现场施工材料、及成套的施工图集、施工仪器、等)乙方所需。

  三、 工程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一条:根据工程特点,上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四、 劳动报酬

  第一条:乙方应积极工作,保制、保量、完成现场施工技术工作任务。

  第二条:甲方支付乙方劳动报酬包括下列内容:

  (一) 劳动报酬金额:元/月

  (二) 甲方支付劳动报酬时间:每月月底支付乙方。

  五、 社会保险和福利

  第一条:甲、乙双方协商社保费用由乙方自己办理,甲方不支付乙方社保费用。

  六、 违约责任及赔偿

  第一条:甲、乙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违约根据劳动法给予乙方相应赔赏,乙方违约根据劳动法给予甲方相应赔赏。甲乙双方需解除合同,甲方无条件解除乙方合同给予乙方3个月工资补贴,乙方需解除合同应提前15天通知甲方,并办理移交手续,如不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工资。

  七、 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定,乙方在施工现场的安全责任由

  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安全事故。

  九、其它:

  第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四川俊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单位):

  地址:

  乙方(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甲乙双方依照国家和本省劳动法律法规建立劳动关系,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对有关问题作以下约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

  1、不足一个月时间的用工: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不设试用期)。

  2、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用工:以 工程完成之日为本合同的终止期限。

  二、工作内容

  甲方安排乙方工作地点:

  从事(工种):

  数(质)量要求:

  三、劳动报酬

  1、工资计算方式:

  (1)计时(每天或每月工资标准)

  (2)计量(件)(单价数量)

  2、工资支付方式: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 元;按工作进度支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人民币 元,三个月内结算一次。

  甲方应制作工资发放花名册,并由乙方本人签字,领取工资。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甲方依法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工伤保险,其中每月缴纳的工伤保险费计人民币 元。

  五、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其它约定

  在合同期内,如本合同条款与国家、省有关新规定不符的,按新规定执行。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

  营业执照: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乙方:

  身份证号:

  此合同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而订立。

  第一条 合同目的

  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乙方挂靠在甲方企业之下,从事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内的经营项目。同时,甲乙双方订立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及其挂靠期内的注意事项。

  第二条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1)甲方每年向乙方收取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管理服务费。

  (2)乙方利用甲方名义所开发票,则乙方需向甲方缴纳面值金额的百分之×。

  (3)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本年度管理服务费不予归还。

  义务:(1)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只向乙方提供相关经营业务所需的手续证件和经营许可。

  (2)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务。

  第三条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权利:

  (1)乙方可以获取甲方对其二条义务的承诺和兑现,若有问题可以随时向甲方提出意见。

  (2)享受甲方所提供的施工所需资质及经营许可。

  (3)充分利用建业的资质,完全自主的开展相关产品经营业务。

  (4)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5)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

  义务:

  (1)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

  (2)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负责解决。

  (3)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

  (4)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

  (5)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管理服务费。

  (6)乙方经营项目不得超过甲方经营许可证所规定的范围,如超出甲方经营许可证范围的项目,乙方需自己提供相关手续证件。

  第四条 乙方实施的工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

  第五条 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现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有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 特此提出免责声明。

  第六条 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时付清管理服务费。

  本合同以签订日期为生效日,有效期一年,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相关主管单位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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