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2-02-04 10:50:22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建筑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建筑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建筑合同模板集锦七篇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

  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

  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

  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

  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

  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

  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

  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

  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

  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

  责任。

建筑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烟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烟台市建设委员会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施工工地地址

  第二条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时本合同终止。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七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标准、综合计算工时、不定时) 工时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甲方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 甲方必须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乙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十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一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五、劳动报酬

  第十二条 乙方月工资标准为 元或按 执行。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出具工资支付凭证。

  六、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乙方因工负伤或死亡的,甲方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向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甲方没有提出申请的,乙方或者乙方亲属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烟台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六条 乙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因个人失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七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九、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八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烟台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做以下变更:

  甲方 (公 章) 乙方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使 用 说 明

建筑合同 篇3

  合同编号:

  甲方:易县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管理中心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北瀚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甲方所有廉租房屋维修工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依据《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房屋维修工程

  1.2工程范围:甲方所有廉租住房

  1.4质量标准:达到按国家相关专业规定的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2条 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积极支持乙方工作,协助乙方全面履行合同。

  2.2对乙方分包经营中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文明、环保施工等有协调、监督、检查权利,并与甲方签订相关的安全、技术协议。

  2.3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协调、管理,有严重的质量、安全问题,有不履行合同的情况,甲方有权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严重的直至终止合同。

  2.4甲方应负责协调乙方人员、设备顺利进场并施工,如乙方人员、设备受到阻拦无法进场施工,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3条 乙方权利义务

  3.1负责工程项目正式开工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3.2乙方应按照现场文明施工及环保有关条例进行施工,遵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规定和要求,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3.3乙方在现场施工应接受甲方及甲方委托施工的项目部施工人员的监督和管理,积极配合现场其他施工队伍的施工。

  第4条 付款方式

  每年分两次付款,半年一次,材料价格以保定价格信息中心为准,人工费以实际发生计算,每工200元整。

  第5条 工程质量、安全及文明、环保施工

  4.1乙方应按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制订质量管理目标,落实质量责任制,确

  保实现施工合同和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

  4.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乙方在承揽期间应具体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承担在现场作业期间因乙方原因而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乙方需接受甲方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考核,相关考核金额作为违约责任处理。

  第6条工程质量及验收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订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验收约定文件与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验收约定文件中有关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选择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5.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3工程维修完工后,由甲方负责人验收并现场计算工程量并确认签字。

  第7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甲乙双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的各项义务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8条 附则

  7.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时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7.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天,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

  第三条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_】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m?,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元/m?;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

  第四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20_年月日至20_年月日止,共计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线路,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线路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线路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且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路线、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路线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路线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备注: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地址:地址: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合同 篇5

  为了深化改革,强化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的原则,加强一线管理人员的法制观念,保障施工生产和职工的身体健康安全,制定此协议书。

  一、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 造工程桥面装饰工程

  2.建筑(装饰)面积:_________ XX ㎡, 层数:_________ / 层。

  3.承包单位: 工程项目经理部

  4.工程造价: 约900 万元。

  5.工程开/竣工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二、工地安全管理要求:

  1.认真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职工经常进行教育,提高安全意识,真正落实到全人员、全时间、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工作。

  2.施工现场按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每周检查一次,并留有记录。

  3.严格执行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所有相关方的要求,实施并保持安全管理体系的高效运行。

  4.安全内业资料齐全,做到有施工方案(措施)、安全交底分部位、分工种针对性强,施工人员进场要进行安全培训教育等。安全内业资料按《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的各项要求进行填写、收集、整理、归档。

  5.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杜绝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奖惩办法:

  1.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上的,符合安全达标要求,奖励项目班子500元奖金。

  2.项目班子在安全生产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另予嘉奖。

  3.检查发现隐患,经提出,整改不及时,针对情节进行处罚,罚款金额50元~500元。

  4.工地发生重伤、多人及恶性事故,不但要受经济处罚还要追究安全第一责任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按照工程情况,签协议的项目经理要向公司交纳工程造价2%的风险抵押金,待工程完工后,安全管理符合要求,公司如数偿还风险抵押金。因管理不善或发生工伤事故,按情节酌情扣除部分或全部风险抵押金。

  四、此协议由质量安全保障部与工程项目承包人双方签署。

  五、补充协议及有关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1.补充协议:

  ①按照集团《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现场的消防工作,项目周查、班组日查。

  ②施工现场整体布局无隐患,临建搭设无违章。

  ③消防重点部位明确,严格动火管理。

  ④内业资料:做到施工方案有防火、防盗措施,对施工班组操作人员作业有书面交底,有自查自改记录,有应急救援预案。

  2.本协议自签发日起生效,竣工结算终止。

  协议签发部门: _________ 项目经理部:_________

  负责人: _________ 项目经理:_________

  协议签定日期: 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日

建筑合同 篇6

  发包方:武汉市十建集团茗阳天下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就乙方配合甲方所属项目施工事宜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天涯啊合同条款保证信守执行。

  工程地点:华夏路

  一、承包范围:

  第一条:甲方同意将茗阳天下三期327#.328#商住楼及地下车库模板工程以包工的方式向乙方发包,并委托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同意于 年 月 日组织适合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人员 人进场施工。

  第二条: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施工。

  第三条:乙方承包施工项目的具体的工作内容及项目要求如下:

  本工程的所有 模板 工程。其工作内容:

  1、本工程基础及主体结构所有梁、板、柱、墙、楼梯等模板的制安、转运、起吊。

  2、二次结构部分构造柱、挑窗板、栏板、圈梁、阳台线脚、门窗洞口过梁、烟道烟口、管道井口、二次封堵、楼梯栏杆线脚、墙压顶等模板制作安装。

  3、所有设计要求预留洞口模板制作安装。

  4、模板拆除以及出场前的整理、归类。(包括钢管,扣件的分类归堆,整体零散模板的分类归零,模板上钢钉的拔除、刷脱模剂、配模、模板拆除及归类堆放等)

  5、进场材料的下卸及归类。

  6、跑模、涨模、部分砼的修整,跑模严重,每平方处罚币50-80元并自行修平。

  7、圆钉、铁丝、模板制作所需机械及小型工具等,由乙方自理。

  8、工期及质量标准:按甲方形象进度安排的工期目标执行。质量达到甲方制定标准,如乙方在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返工的材料、人工损失费,甲方在结算中扣除,卡子、螺帽的损耗按5%,超出其损耗的按甲方在市场上的进行扣除。

  二、施工项目的结算与支付

  第四条:乙方施工的所有项目的结算,全部以包干单价实行结算,具体计算为:包干单价(含所有包干内容)乘以乙方完成的模板接触面积(建筑面积数量为计量单位),作为乙方结算金额的依据。

  第五条: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具体包干单价及包干单价中含的具体包干内容如下:

  1、乙方具体包干单价定为:

  1)、乙方具体单价包干,按完成的模板接触面积:非标层及地下室 元,标准层元,一次性包干,不计其它任何费用。

  2)、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工程量变更无论增加(或减少),在5000元以内,其费用不予调整,超出按合同定价结算。

  第六条:乙方包干单价结算时,乙方承包范围内不得结算计时工,乙方未完成单价包干内容而甲方委派其他人员完成所发生的计时工,在乙方结算总额中扣除。

  第七条:正负零以下每月按进度的40%付款,正负零以上每月按照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 60 %预结,进度款项支付后,乙方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款,如因此出现的'上级部门对项目的处罚及罚款,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结构完工付至总价的85%(由项目部配合发放工资,保证工资到工人手中);下余部分作为乙方工程保证金,待工程项目全部完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时一次性结算。

  第八条:乙方办理完结算后必须向甲方出据相关结算凭证,甲方通过银行转帐、按甲方在建设单位实际收到的资金比例向乙方付款。

  三、甲、乙双方责任

  1、提供乙方施工所需要的工程施工图及施工说明,对施工图中及施工过程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指导与解释。

  2、开工前,甲方项目工程管理班子对工程进度、工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要求对乙方进行全面技术交底,并按国家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查。

  3、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负责施工现场的水通、电通、电通。

  4、甲方为乙方生活、住宿提供方便。

  第九条:乙方责任

  1、按期组织施工人员进场、落实现场负责人、随时主动配合甲方工作,确保达到合同工期,质量要求,做到工完料净场清。

  2、负责乙方进入现场人员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负责人,做到遵纪守法,维护施工现场机械、机具及安全防护措施,严格按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不得违章操作,冒险作业。

  3、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配备质检人员进行自检,确保质量达到优质标准,若质量达不到施工验收标准时应及时补救或返工。

  4、乙方施工操作人工员做到各种证件齐全,为甲方办理有关手续提供方便。

  5、乙方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工程进度其中一项,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劝其自行退场,属乙方原因自行退场,甲方按乙方完成的实际工程蝗50%结帐,并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6、乙方承世人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各给甲方预付质量保证金3000元,此款在结构封顶时或工程竣工验收,经监理和质检站验收其质量达到规范要求,退还保质金。

  四、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第十条:为加强对所秘史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与每个职工都要有安全交底并签定安全合同。凡参加本工程的每个职工必须购买五十元以下人身安全保险。安全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国家、省市及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督促进场施工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年龄不满十六周岁,身份来历不明的人员、家属、小孩以及身体有严重缺陷人员等,均不得使用和进入施工现场,若乙方擅自将这些人员带入现场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后果,由乙方负完全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人员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必须执行安全生产“十五”不准及安全生产条例,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不得穿拖鞋或赤膊作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乙方现场领导和安全负责人每天早晨开工前和施工作业中必须对本队当天施工作业区内的安全设施及安全隐患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无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防护不齐全的部位时,均不得强行施工,一定有要及时报告甲方现场负责人,待安全防护设施整改合格后方可进行作业,否则,由此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乙方使用公司机械设备,必须报甲方现场负责人同意,签订安全使用协议,须专业培训持证止岗方可操作,否则,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发生发生事故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作业人员如偷盗扣件等,每发现一次对乙方将处500元罚款。

  第十四条:乙方人员严禁擅自拆卸和解动现场内安全设施,严禁乱搭乱接施工用电及生活用电发,电线电路发生故障必须报告现场专业电工修理,严禁使用电炉,锯条等非生活照明及电器(违者一次由甲方处罚200-300元)若因此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五条:乙方人员发生伤亡事故时,双方应尽力施救,同时保护好现场,以便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工人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属于非乙方责任而造成的伤亡事故,由甲方对责任方追究其责任及经济补偿。督促责任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休善后工作乙方必须负责安排处理完毕,甲方不直接对乙方工人及家属

  五、奖罚规定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根据生产环节的需要另行协商签订的其他协议及奖罚规定属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乙方进场施工必须高度重视施工质量,严格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乙方每道工序完工后必须经甲方质检员,检查验收签字认可,认定确定达到优质标准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施工。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在正式开工前均必须按甲方技术交底先做好样板,样板验收达到优质标准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造成质量返工等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赔偿。

  第十八条:属于乙方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工程返工或导致甲方发生二次补救的经济损失,材料费及人工、机械全部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在其工程款结算中扣除。

  第十九条:乙方在施工现场,出现打架闹事等不良现象,由甲方对承包人处5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

  第二十条:乙方进场前,必须按信阳市有关规定到市建管部门、市工商部门、市社会劳动力管理部门办理登记事项,其各种费用由乙方自理。

  第二十一条:乙方进入甲方现场的施工人员均必须保证来历清楚(首先到甲方登记造册)行为可靠,证件不全不得留用,并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若因乙方人员违反甲方管理制度而造成的一切经济刑事责任及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由于施工现场条件所限,临时设施共量有限,因此凡乙方带家属的员工一律到外面租房居住。由于施工生活区电力供给不足,为便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在现场做饭,违者发现一次,罚款伍佰元整。

  第二十三条:乙方在施工中基有乱锯模板、木方,每次按200-500元进行罚款,在施工中确实有部分模板、木方需要锯,必须通过现场管理人员的同意。

  第二十四条:甲方技术部门通过检查,提出的问题应及时整改,第二次检查仍不合格(或不改正),每个问题罚款100元。

  七、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经甲、乙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保证信守执行,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一切经济损失并负法律责任。

  八、附则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签定补充合同,本合同各条款履行完成后自行终止。

  甲方:武汉市十建茗阳天下项目部 代表:

  乙方: 代表:

  身份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7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签订时期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日终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约定的解除(终止)合同的条件出现时止。其中试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第二条 甲方招用乙方在 (项目名称)工程 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岗位(工种)上岗证号码为 .

  第三条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下列第 种工作时间制度。

  ( )1、执行定时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 ) 2、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时)

  ( ) 3、执行不定时工作制(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四条 实行计时工资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节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300%的工资报酬。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 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当天对乙方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并组织对乙方学习成果的书面考试,考试结果甲方应保存在施工现场备查,考试不合格的不得在现场施工。

  甲方应当对从事电气焊、土建、水电设备安装等特殊工种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乙方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方可上岗。

  第六条 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应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要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JGJl46—20xx)

  第七条 甲方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颁布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本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最低标准。

  1、计时工资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月(日) 元,试用期满后月(日)工资为 元。

  2、按工程量计付工资

  (1)按工程量单价 计取工资;

  (2)按工程量总量 总价 计取工资。双方约定的工程量单价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

  费标准。实行按工程量计付工资的,每月支付工资额不得低于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应在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计发乙方的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后5天内应当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 甲方应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手续,并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解除

  第十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严重违反总包单位和甲方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施工质量管理规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离职。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

  七、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十五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促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自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国家、江西省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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