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2-05-23 21:01:01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建筑合同范文合集6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建筑合同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的建筑合同范文合集6篇

建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乙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地 址: 电 话: 开户行名称: 帐 号:

  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聘请乙方为公司及 项目的企业运营及相关广告推广(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提供顾问咨询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特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1、 定义 1.1 本合同中

  (a) “本合同”指合同正文及其附件,以及双方根据合同第7条所作的任何书面变更的内容。本

  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b)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c) “ 咨询服务”指附件二(详见附件2)中订立的咨询服务内容,以及本合同第10条规定的附

  加咨询服务。

  (d)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包括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e) 本合同中的“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1.2 本合同中的各标题仅作为参考之用,不得从任何意义上影响本合同的涵义或其解释。

  甲方与乙方订立的合同条款全部包含在本合同中,所有在此之前的合同、备忘录、谈判、信函、会议纪要或讨论等书面或非书面的文件、承诺均为本合同所取代。

  3、 文件效力

  如果组成本合同的文件资料之间出现含混不明、或相互冲突的,以合同附件为准,但双方根据本合同第7条对本合同进行修改的文件除外。修改文件的效力以双方最近达成的版本为准。

  4、 禁止转让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无权转让本合同或其中的任何权利,也不得减少和豁免其根据本合同应承担的义务。

  5、 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各项条件完成之后即时生效: 5.1 经合同双方共同签署;

  5.2 甲方依照附件一(详见附件1)中的规定将预付款付至乙方的银行帐户。

  6、 开始咨询服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即时开始咨询服务工作。

  7、 合同变更

  双方对本合同的任何全部或部分修改、更正或放弃,都必须书面进行,且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8、 合同终止

  8.1 如不可抗力条件持续超过三十天,双方均可向对方发出通知书,然后终止本合同。 8.2 本合同的期满或终止均不应损害或影响合同中任何一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

  本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提前终止外,其有效期应持续至双方的合同权利和义务履行完毕时为止。

  10、 额外咨询服务

  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如要求乙方提供额外咨询服务的,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应当另签补充合同明确补充工作内容、成果提交时间、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用及双方应履行的义务等事宜。

  11、 甲方的权力和义务

  11.1 甲方应按附件三(详见附件3)约定的内容和期限向乙方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所需的有关数据

  和资料;超过约定期限仍未提供的,乙方交付咨询成果的时间将相应顺延。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11.2 甲方变更委托咨询服务项目、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的资料作较大修改,因而造成乙

  方工作超出附件二(详见附件2)定义的服务范围和期限时,双方应视当时之实际情况,协商确定相应延期工作日,并根据乙方增加的工作量协商追加乙方咨询服务费事宜。

  11.3 甲方应按附件一(详见附件1)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延期支付

  的,则甲方应自约定支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每天按该期应付而未付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支付。当甲方在约定付款日期届满后三十日内仍然未能按照约定付款的`(出现不可抗力或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时除外),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支付乙方在合同解除之日前已提供的服务所对应的咨询服务费。

  11.4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因其自身原因而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咨询服务工作的,不退

  还甲方已付的预付款;在乙方按进度计划完成咨询成果的情况下,甲方应根据附件一(附件1)所约定的付款方式,以乙方阶段进度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或以月服务时间为一个阶段,不足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个阶段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 11.5 甲方要求乙方暂停咨询服务的,甲方应提前七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说明理由和暂停期限,并按照

  乙方实际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阶段的咨询服务费用,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费用的全部支付。如拟定暂停或者实际暂停超过三十日,则乙方有权选择单独终止本合同。

  11.6 在任何情况下,甲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1.7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的项目代表为(如需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姓名:职务: 手机: 电话: 传真: E-mail:

  12、 乙方

  的权力和义务

  12.1 乙方应按照国家及项目所在地地方政府颁发的规范、规定,并恰当地运用国际上先进科学的咨

  询技术,依照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并提交咨询成果。

  12.2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时间提交咨询成果,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逾期,每逾期一天,

  乙方应承担该阶段合同费用万分之二的违约金。

  12.3 乙方应按附件二(详见附件2)约定的咨询服务范围及时间期限,对咨询成果进行相应必要的修

  改和完善。

  12.4 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8.1、11.3、11.5款约定的情况外,乙方不得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 12.5 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与本合同相关或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违约赔偿责任之违约金及/或赔偿金应

  以合同总额的20%为上限。

  12.6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项目代表为(如变更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电话:传真:

  E-mail:

  13、 免责约定

  13.1 因合同一方违约在先或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迟或无法履行本合同义务,合同另一方不承担违约

  责任。

建筑合同 篇2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

  二、 租赁品种、租赁价格及修理赔偿费用以合同附件为准。所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日期以双方签收送货单位或提货单为准。

  三、 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时间不足按约定时间,延长按送货租用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限需在__个月以上,不足__个月,按__个月租赁收费,租赁物资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费持续计算。

  四、 甲方必须按乙方供货计划提供设备,如期保证质量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产品。

  五、 租费每季度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并结清租赁费用,押金当抵作租费处理,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变作抵押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一方承担。

  七、 乙方租甲的租赁物到甲方租赁站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退货单由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将物品送到甲主租赁站,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时清点验收。

  八、 如发现质量、规格有误可拒收,所用的费用自负,包括装卸费、车运费、修理费、赔偿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 租赁价格等费用,均不含税。

  型号及规格

  单位

  单价/元

  押金(元)

  损坏赔偿

  修理费用

  合计

  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根据需要各执数份,本合同履行地在 。

  十一、 乙方指定材料员负责提货及租金结算等相关手续的签收确认。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手机号: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本工程设计人: 联系电话:

  施工队负责人: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石家庄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石市政府第129号令)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3工程户型: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附表一):

  1.5工程承包,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见附表四)。

  (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提供其余部分材料(见附表三、四)。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见附表三)。

  1.6工程期限 日;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天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1.7合同价款

  (1)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2)编制报价单以《石家庄市家庭装饰工程参考价格》为参考依据,根据市场经济运作规则,本着优质优价的原则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合同报价单应与材料质量标准、制定工艺配套编制为工程价款的根据。

  二、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批,具有家装监理资格证书的工程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三、施工图纸及室内环境设计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市场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各执一份。

  3.2双方提供的设计方案,图纸必须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xx)的要求。

  四、甲方工作

  4.1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和冬季供暖。

  4.3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4.4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4.5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6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禁止发生《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第11条规定的行为:

  (1)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2)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3)将没有防水设施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4)扩大承重墙上原有的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

  (5)在楼面结构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

  (6)损坏原有住宅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7)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8)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4.7凡涉及4.6条款的,房屋产权人应当向辖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凡涉及水、暖、燃气等管道设施拆改的应报相关部门批准。

  4.8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甲方则应负责配合乙方做好保卫及消防工作。

  4.9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理,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五、乙方工作

  5.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本合同工程。

  5.2严格执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城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1)未办理审批手续和加固图纸,不得拆改工程内的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加大楼地面荷载,不得改动室内原有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每日十二时至十四时、二十一时至次日七时之间不得从事敲、凿、刨、钻等产生噪声的装饰装修活动;

  (3)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4)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5)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的清洁。

  (6)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

  5.3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各种标准、规范、计算书、参考价格等书面资料。

  5.4甲方为少数民族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尊重其民族风俗习惯。

  六、工程变更

  在施工期间对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由合同双方共同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及工期。工程变更单,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七、材料供应

  7.1按由乙方编制的本合同家装《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所约定的供料方式和内容进行提供。

  (1)应有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甲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如甲方所供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若乙方未向甲方提出更换或异议,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认为材料不合格而甲方要坚持使用并施工,由此产生的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2)应由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乙方在材料、设备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双方就材料、设备质量、环保标准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市场备案。实际材料如与报价单不符,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双方所提供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的十种《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经行政部门批准具有检测资质的专业检测部门提供的检测合格报告。

  (4)如双方对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持有异议需要进行复查,其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5)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对现场成品应认真清点及保护(双方须签署清单)。如发现损害和丢失的,由乙方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八、工期延误

  8.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的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工期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应顺延。

  8.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工期应顺延。

  8.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8.5判断造成工期延误以“双方认定的文字协议”为确定双方责任的依据。

  九、质量标准

  9.1本工程施工工艺标准执行《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xx)。

  9.2装修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范围》(GB50325-20xx)的标准执行。

  9.3室内装修防火控制方面,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95)的标准执行。

  9.4装修人委托施工人对住宅室内进行装饰装修的,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装修人可以委托有资格的检测单位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施工人应当返工,并由负责人承担相应损失。对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予以认证。认证过程支出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十、工程验收和保修

  10.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2)隐蔽工程验收;(3)中期验收;(4)竣工验收。

  10.2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10.3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4双方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5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方可先行入住。

  10.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十一、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11.2工程进度过半(即中期验收),指工程中水、电管线全部铺设完成,墙、地砖全部铺贴完成,纸面石膏板吊顶结束;门、窗及细木制品制安完成为界定工程过半的标准;

  11.3工程过半,甲方应配合乙方及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二日内向乙方缴纳中期款。否则,乙方有权撤离施工现场(须通报市场),由此造成工期延误及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由甲方负责。

  11.4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自提交之日起二日内如未有异议,即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的工程尾款。

  十二、违约责任

  12.1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损失;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2一方当事人无法继承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3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次工程款,每延误一日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12.4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必须进行彻底返工修理。逾期交付或因返工造成的工程的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合同工程造价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乙方必须进行综合治理。

  (3)室内空气质量经治理仍严重超标的,乙方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三、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市房管局、市装饰协会等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时,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向石家庄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 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负责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十五、其他约定事项

建筑合同 篇4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7)92号文《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管理试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概况

  1、甲方装饰住房系合法居住。

  乙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市建委有关部门审定具有民用装饰《资质证书》的企业法人。

  2、装饰施工地点:__区(县)___路___弄(村)___号__楼___室。

  3、住房结构:_____房型____房___厅___套,施工面积___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详见附件一《装饰施工内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总价款:¥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

  其中:

  材料费:______,人工费:______

  管理费:______,设计费:______

  垃圾清运费:______,税金(3.41%):____

  其他费用:______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7、工期:自___年___月___日开工,至___年___月___日竣工,工期___天。

  二、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验收,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乙方提供的材料:详见附件三《主材料报价单》。

  3、乙方对甲方采购的装饰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4、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系伪劣商品,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三、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装饰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和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它地方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本工程由___方设计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详见附件见)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工程验收。

  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7、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详见附件《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四、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约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煤气管道、自来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如遇上述情况发生,属甲方责任的,甲方负责和赔偿;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负责修复和赔偿。

  五、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结算:详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3、工程保修期壹年。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详见附件七),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4、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须开具发票。

  六、其它事项

  1、甲方工作:

  (1)甲方应在开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2、乙方工作:

  (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现场交底。

  (2)指派____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对其行为乙方应予认可。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未经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业管理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各种共用设备管线。

  七、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约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1%支付违约金。

  2、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及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担责任。

  3、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结构或共用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八、纠纷处理方式:

  1、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凭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业开具的统一发票,可向山东省建筑装饰协会家庭装饰委员会商请调解,也可向所在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拆。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仲裁亦不能解决则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在有形市场签订的合同须经市场管理部门盖章见证)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要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5%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约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合同 篇5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2 款确定)

  1、本合同于20xx年9月1日到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即行终止。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的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乙方完成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生产(工作)任务

  甲方招用乙方在 人和景园二期 (项目名称)工程中担任 岗位(工种)工作。数(质)量要求 合格 。

  甲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报酬

  1、甲方应制作工地人员花名册、工地考勤表和工资发放花名册,工资由项目部负责发放,并由乙方本人签字确认领取。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的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处理支付。

  2、按月支付工资的;每天支付人民币 150 元(按考勤日计算)。

  3、按计量(件)计算的;根据工作进度每月 按实际完成量的75%支付生活费。

  4、甲方应在每月 10 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

  5、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余款25%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

  四、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

  1、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2、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劳动安全、劳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

  3、甲方为乙方办理工伤保险。

  五、甲乙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可以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任何一方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七、本合同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变更和解除。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乙方提供虚假身份证、资格证、上岗证、劳动关系状况证明的;

  (2)乙方有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或规章制度的;

  (3)乙方有偷窃、打架斗殴、赌博等行为,经教育仍不悔改的;

  (4)乙方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以暴力、危险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确保劳动条件的。

  八、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建筑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期从基础放线起至外墙施工完毕时止。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1、乙方的岗位职务为施工员。

  2、乙方的工作任务和职责见“附件一”。

  3、乙方的工作地点为武胜县弘武大道56号。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1.乙方每天工作上下班时间与建筑工人工作时间同步,不得无故迟到旷工。

  2.凡是建筑工人上工的日子,乙方都要到现场进行施工管理。

  3.乙方回办公室做资料的时间要尽量避开重要施工时段,做到现场管理和做资料两不误。

  4、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不得拒绝,不得提出额外补偿。

  5、乙方不享受任何法定节假日和法定节假日。甲方停工时间视作乙方假休日,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四、劳动报酬

  1、乙方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为人民币4500元/月。

  2、该工资中已包括乙方的各种绩效薪酬、奖金、津贴、补贴。

  4、工资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5、甲方每月 30 日发放当月工资。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则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双休日、法定休假日上班的,不支付加班工资,也不安排补休。

  五、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1、临时合同期内,甲方不为乙方办理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手续。只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不给予医疗待遇,医疗期内不支付病假工资。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1、甲方按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规定提供符合国家劳动卫生标准的劳动作业场所,切实保护乙方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2、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对甲方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3、乙方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应按照政策予以补偿。

  七、权利和义务:因乙方责任造成施工错误,带来经济损失的,视具体情况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因赔偿引起的纠纷由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八、合同的变更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并办理书面变更手续。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八、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2)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3)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3)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二)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九、调解与仲裁

  双方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申请调解。

  十、本合同“附件一、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或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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