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合同

时间:2021-02-25 11:06:27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合同八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建筑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筑合同八篇

建筑合同 篇1

  第一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含义及合同文件

  第一条 词语含义。在本合同,下列词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含义:

  1.合同:是指为实施工程,发包方和承包方之间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合同条件、协议条款以及双方协商同意的与合同有关的全部文件。

  2.协议条款:是指结合具体工程,除合同条件外,经发包方和承包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3.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甲方的具体身份、发包范围、权限、性质均需在协议条款内约定。

  4.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承包主体资料并被甲方接受的当事人。

  5.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6.乙方驻工地代表(称简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内指定的履行合同的负责人。

  7.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8.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9.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本合同工程的装饰或二次及以上的装饰,甲方委托乙方部分或全部设计,且乙方具备相应设计资质,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设计合同。

  10.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包括对旧有建筑物及其设施表面的装饰处理。

  11.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12.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3.合同价款:甲、乙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全部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为中标价格。

  14.追加合同价款:在施工中发生的、经甲方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5.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承担的开支。

  16.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按总日历天数(包括一切法定节假日在内)计算的工期天数。

  17.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开工日期。

  18.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绝对或相对的工程竣工日期。

  19.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20.分段或分部工程:协议条款约定构成全部工程的任何分段或分部工程。

  21.施工场地:由甲方提供,并在协议条款内约定,供乙方施工、操作、运输、堆放材料的场地及乙方施工涉及的周围场地(包括一切通道)。

  22.施工设备和设施: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方提供给乙方施工和管理使用的设备或设施。

  23.工程量清单: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按法定的工程量计算方法(规则)计算的全部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明细

  清单。

  24.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印、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证明、证书、签证、协议、备忘录、函件及经过确认的会议纪要、电报、电传等。

  25.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瀑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自然灾害等。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5.监理合同;

  6.招标发包工程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

  7.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8.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的技术经济资料、要求;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由双方协商解释,协商不成时,按协议条款第35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少数民族语言书写、解释和说明。

  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没有国家标准、规范时,有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行业标准、规范;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使用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和设计单位批准后执行。

  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含地方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规章。

  第四条 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7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需要超过协议条款双方约定的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使用国外或境外图纸,不能满足施工需要时,双方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复制、重新绘制、翻译、购买标准图纸等的责任和费用承担。

  二、双方一般责任

  第五条 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加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委托监理。本工程甲方委托监理,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并在本合同协议条款内明确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应履行的职责。本合同中总监理工程师和甲方代表的职责不能相互交叉。

  非经甲方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代表无权解除本合同中乙方的任何义务。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事件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作出公正的处理。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甲乙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措施,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7天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7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7天内不予答复,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工期不予顺延。甲方征得乙方同意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要求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二条 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乙方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可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全部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工期延误。由于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的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2.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工程未按时支付;

  5.不可抗力;

  6.其它非乙方原因的停工。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7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7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可视为延期及要求已被确认。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 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协议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7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追加合同价款和承担;

  5.提前竣工受益(如果有)的分享。

  四、质量与检验

  第十五条 工程样板。按照协议条款规定,乙方制作的样板间,经甲方代表检验合格后,由甲乙双方封存。样板间作为甲方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制作样板间的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设计和样板间标准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原因引起的追加合同价款,由甲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追加合同价款,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的顺延。

  第十八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第十九条 重新检验。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验收的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隐蔽或修复后隐蔽。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三十五条 争议

  35.1 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十六条 违约

  36.1 违约的处理:

  36.2 违约金的数额:

  36.3 损失的计算方法:

  36.4 甲方不按时付款的利息率:

  第三十七条 索赔

  第三十八条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条 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

  第四十条 不可抗力

  40.1 不可抗力的认定标准:

  第四十一条 保险

  第四十二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第四十三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43.1 合同生效日期:

  第四十四条 合同份数

  44.1 合同副本份数:

  44.2 合同副本的分送责任:

  44.3 合同制订费用: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鉴(公)证意见:

  经办人:

  鉴(公)证机关(盖章):

  年 月 日

建筑合同 篇2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甘南州恒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

  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合同双方

  就 项目工程总承包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工程内容及规模:

  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中设计的所有内容

  二、工程主要生产技术(或建筑设计方案)

  三、主要日期

  设计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施工开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工程竣工日期(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四、工程质量标准

  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合格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

  五、合同价格和付款货币

  合同价格为(含规费)人民币(大写):

  元)。

  详见合同价格清单分项表。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

  项外,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六、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款中赋予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以下条件全部满足之后生效: 签字盖章 发包人:承包人:

  (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字)(签字)

  工商注册住所: 工商注册住所:合作市人民西路60号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75091211-3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747000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崇德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电 话: 电 话:0941-822539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日

  合同订立地点: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1条 一般规定

  1.1 定义与解释

  1.1.1 合同,指由第1.2.1项所述的各项文件所构成的整体。

  1.1.2 通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在履行工程总承包合同过程中依法所遵守的一般性条款。

  1.1.3 专用条款,指合同当事人根据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具体情况,对通用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并同意共同遵守的条款。

  1.1.4 工程总承包,指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含竣工试验)、试运行等阶段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工程承包。

  1.1.5 发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具有项目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或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1.6 承包人,指在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总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包括其合法继承人。

  1.1.7 联合体,指经发包人同意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作为工程承包人的临时机构,联合体各方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指定其中一方作为牵头人。

  1.1.8 分包人,指接受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对外分包的部分工程或服务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1.9 发包人代表,指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

  1.1.10 监理人,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

  1.1.11 工程总监,指由监理人授权、负责履行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

  1.1.12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任命的负责履行合同的代表。

  1.1.13 工程,指永久性工程和(或)临时性工程。

  1.1.14 永久性工程,指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并交付发包人进行生产操作或使用的工程。

  1.1.15 单项工程,指专用条件中列明的具有某项独立功能的工程单元,是永久性工程的组成部分。

  1.1.16 临时性工程,指为实施、完成永久性工程及修补任何质量缺陷,在现场所需搭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其它临时设施。

  1.1.17 现场或场地,指合同约定的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承包人现场办公,工程物资、机具设施存放和工程实施的任何地点。

  1.1.18 项目基础资料,指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经有关部门对项目批准或核准的文件、报告(如选厂报告、资源报告、勘察报告等)、资料(如气象、水文、地质等)、协议(如原料、燃料、水、电、气、运输等)和有关数据等,以及设计所需的其它基础资料。

  1.1.19 现场障碍资料,指发包人需向承包人提供的进行工程设计、现场施工所需的地上和地下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线缆、管道、受保护的古建筑、古树木等坐标方位、数据和其它相关资料。

  1.1.20 设计阶段,指规划设计、总体设计、初步设计、技术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阶段。几设计阶段的组成,视项目情况而定。

  1.1.21 工程物资,指设计文件规定的将构成永久性工程实体的设备、材料和部件,以及进行竣工试验和竣工后试验所需的材料等。

  1.1.22 施工,指承包人把设计文件转化为永久性工程的过程,包括土建、安装和竣工试验等作业。

  1.1.23 竣工试验,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前,应由承包人负责进行的机械、设备、部件、线缆和管道等性能试验。

  1.1.24 变更,指在不改变工程功能和规模的情况下,发包人书面通知或书面批准的,对工程所作的任何更改。

  1.1.25 施工竣工,指工程己按合同约定和设计要求完成土建、安装、并通过竣工试验。

  1.1.26 工程接收,指工程或(和)单项工程通过竣工试验后,为使发包人的操作人员、使用人员进入岗位进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准备,由承包人与发包人进行工程交接,并由发包人颁发接收证书的过程。

  1.1.27 竣工后试验,指工程被发包人接收后,按合同约定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工程的生产或(和)使用功能试验。

  1.1.28 试运行考核,指根据合同约定,在工程完成竣工试验后,由发包人自行或在发包人的组织领导下由承包人指导进行的包括合同目标考核验收在内的全部试验。

  1.1.29 考核验收证书,指试运行考核的全部试验完成并通过验收后,由发包人签发的验收证书。

  1.1.30 工程竣工验收,指承包人接到考核验收证书、完成扫尾工程和缺陷修复,并按合同约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结算资料,由发包人组织的工程结算与验收。

  1.1.31 合同期限,指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在合同下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1.1.32 基准日期,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日期。

  1.1.33 项目进度计划,指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实施 阶段(包括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工程接收、竣工后试验至试运行考核等阶段)或若干实施阶段的时间计划安排。

  1.1.34 施工开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开始现场施工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

  1.1.35 竣工日期,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由承包人完成工程施工(含竣工试验)的绝对日期或相对日期,包括合同约定的任何延长日期。

  1.1.36 绝对日期,指以公历年、月、日所表明的具体期限。

  1.1.37 相对日期,指以公历天数表明的具体期限。

  1.1.38 关键路径,指项目进度计划中直接影响到竣工日期的时间计划线路。该关键路径由合同双方在讨论项目进度计划时商定。

  1.1.39 日、月、年,指公历的日、月、年。本合同中所使用的任何期间的起点均指相应事件发生之日的下一日。如果任何时间的起算是以某二期间届满为条件,则起算点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下一日。任何期间的到期日均为该期间届满之日的当日。

  1.1.40 工作日,指除中国法定节假日之外的其它公历日。

  1.1.41 合同价格,指合同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人进行设计、采购、施工、竣工试验、竣工后试验、试运行考核和服务等工作的价款。

  1.1.42 合同价格调整,指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需要增减的费用而对合同价格进行的相应调整。

  1.1.43 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约定,经调整后的合同结算价格。

  1.1.44 预付款,指根据合同约定,由发包人预先支付给承包人的款项。

  1.1.45 工程进度款,指发包人根据合同约定的支付内容、支付条件,分期向承包人支付的设计、采购、施工和竣工试验的进度款,竣工后试验和试运行考核的服务费以及工程总承包管理费等款项。

  1.1.46 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书,指依据有关质量保修的法律规定,发包人与 承包人就工程质量保修相关事宜所签订的协议。

  1.1.47 缺陷责任保修金,指按合同约定发包人从工程进度款中暂时扣除的,

建筑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资质等级______在川通讯地址______邮编

  乙方______性别______电话______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家庭住址______邮政编码______户口所在地______省(市)______区(县)______乡镇______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劳动合同期限(甲乙双方选择适用)

  1、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如有试用期,则试用期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务为合同终止时间。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项目名称)

  工程中担任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为______。

  第三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乙方同意后,可安排乙方加班,但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应合理安排职工补休或按照《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支付加班、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

  第五条:甲方应当在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前对乙方进行入场施工安全教育。甲方应当对已取得电工、焊工、登高作业等特殊工种操作证书的乙方进行岗前培训(或书面交底)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六条: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劳动安全、卫生的有关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七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四、工资保险待遇

  第八条: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每日(或每月)______元;按工作量计算工资的,每______(工作量单位)支付工资______元。

  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

  甲方应在每月______日前计发乙方的工资(不得交由包工头代发),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甲方应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资。

  合同甲方如为分包方,工资支付发生违约情况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支付。

  甲乙双方对工资支付的其他约定

  第九条:甲方应按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双方劳动合同解除后,应按有关规定转移社会保险手续。乙方因工负伤,其待遇按国家和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五、劳动纪律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条: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十一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有打架斗殴、偷窃、赌博等违法、违纪行为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严重违反甲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甲方劳动纪律的;

  (五)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甲方不能提供安全的劳动条件或者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十三条:变更、解除、终止、续订本合同,应在规定的时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本合同。

  六、违约责任、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十四条:甲方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给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部发[1994]481号文件规定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甲、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按劳部发[1995]223号文件给对方以赔偿。

  第十五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工程所在地(______区、县)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直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及其他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四川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工程所在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留在乙方务工的建筑施工工地备查。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公章)______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鉴证单位

  鉴证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供四川建筑业企业(含部属在川建筑企业、省外入川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使用。

  二、建筑业企业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约定的内容,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相应的空格内。

  第一条中,双方在约定的事项前括号内画“√”,并填写日期。

  签订劳动合同,甲方应加盖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应签字或盖章,其他人不得代为签字。

  三、本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建筑合同 篇4

  甲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适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温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不违背给予乙方供货价格的原则和损害乙方的利益。)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的保温公司名义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代理区域: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市及附属市县。

  三、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元。

  2、乙方必须保证在地区经销期间第年内销售任务达到元。

  四、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卖方和买方的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2、在乙方经销区域,甲方有权另行发展独家代理商,但可在乙方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优先选择乙方。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与甲方发生直接购销关系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乙方通知甲方发货,并在支付全部货款后,甲方应于3个工作日内发货;

  b)甲方代办发货适宜;

  c)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甲方按乙方付款金额给乙方开具发票;

  e)乙方应支付当期货款,不能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公司同意的前期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应该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接触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就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的名义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甲方支付乙方服务费合同金额的10%;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5%,其余的5%在合同全部履约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2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50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50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详见资料样块价格通知)。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保证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墙体保温材料过程中不得再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的墙体保温材料。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保温材料。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经销期间凡出现在超出双方约定(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的地区销售;经销或销售其他公司墙体保温材料;利用甲方名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保温材料的情况,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经销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完成年度销售任务30%以下取消其经销资格。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严格履行本协议规定,并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所有的实际经济损失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材料。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产品质量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经销权。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山东诚祥锦宝科技有限公司乙方:

  (盖章)(盖章)

  代表人:代表人:

  公司地址:地址:

  生产基地: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传真:

  传真:开户行:

  开户行:帐号:

  帐号:

  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签订日期:20xx年x月x日

建筑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建字第 号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图纸为附件。

  第一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二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工期总历天数: 天

  第三条 :工程质量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及承包方式:

  1、 本工程承包方式为:总价不可调,工程总价为 元大写: 。

  2、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包干,该总价中包含所有设备购置费、材料费、安装施工费、二次搬运费、机械费、测试费、检测费用等,并且乙方已经充分考虑到受市场原材料价格、人工机械费用等价格波动的影响,从本合同的履行至该工程竣工,不再对合同总价做任何增加。

  第五条:

  1、付款方式

  2、 本工程质保期为 年,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满一年后经甲方验收无质量问题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工程尾款,即; 元(大写: 元);

  3、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应提供发票,乙方不能提供发票的,不支付工程款,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实施所需要的基础资料及相关资料。

  2、 在工程建设的整个过程中,甲方委派 负责与乙方的现场协调工作,主管工程师 负责工程技术指导及分项阶段验收工作。

  3、 甲方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工程进度,组织安排本工程的验收工作,乙方予以协助。

  4、 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接收。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确保按合同约定工期完成所有承包内容。

  2、 乙方对本工程的所有技术、质量、成品效果负责。

  3、 工程开工前 日,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资质、项目部人员组成名单、安全负责人名单、安装工程进度计划、方案、经甲方确认后方可签定安全文明管理协议书。

  4、 乙方在开工前 日内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甲方,甲方在 日内提出书面意见或确认。

  5、 乙方在本工程所使用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均为商品混凝土。进场前,乙方需提供本工程商品混凝土及沥青混凝土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

  6、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规定及施工图组织施工。

  7、 乙方指定具备项目经理资格的现场负责人,组织安排施工,并配合甲方做好协调工作。现场负责人 。

  8、 乙方保证安全施工,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在甲方接收工程前所发生的任何施工质量和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全责。

  9、 乙方保证文明施工。乙方保证安全施工,进场人员必须通过现场安全考试方可进场,并且严格按操作规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质量和安全事故及造成第三人的伤亡事故,均由乙方负全责。乙方保证文明施工,当天施工当天清理,工程竣工后保证现场清理干净,否则不予以验收。施工所产生的垃圾余土由乙方负责清理至园区内甲方指定位置。

  10、 乙方自行承担竣工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工作。在竣工验收前由于成品保护不力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1、 工程经验收合格,乙方即向甲方移交该工程,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及竣工图。

  12、 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该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13、签定者不是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则签定合同时即向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不能如期提供的,不与签定合同。

  14、因乙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施工期内及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验收

  1、 验收前乙方应提前向甲方申报,并做好竣工资料待甲方审核,验收具体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 验收标准执行: 。

  3、 对隐蔽工程及分项工程,必须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

  4、 如果验收没有通过,乙方必须在 日内开始对工程进行调整,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直至验收合格为止。

  5、 验收日期以双方签定的验收交接单为准。

  第九条:结算方式

  1、 竣工验收后,乙方根据验收单所述工程量,于竣工验收后 日内向甲方报送结算材料;

  2、 甲方接到乙方结算材料后,审核无误符合要求的,甲方于 日内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第十条:工程保修

  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并向甲方移交之日起,乙方保修 年;

  2、如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于接到报修通知后 日内派人保修,乙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甲方可委托他人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保修后,由甲方验收。

  3、保修期过后,甲方组织验收,确定无质量问题后,向乙方支付保修款。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期报送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的,工程不能开工,每迟于合同约定开工时间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

  2、乙方逾期交付工程,每拖延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如乙方延误工期达到 天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以本条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如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3日撤离施工现场,否则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物品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工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或隐患,乙方除修复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对所发生的质量事故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4、本合同签定后,双方都应认真遵守并执行。如有一方表示或以行动表示不能履行本合同,则另一方有解除权,以本条解除合同的,违约方应于收到另一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 日内向对方赔偿相当于合同总价的 的违约金。如甲方解除合同,则乙方应于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后 日撤离现场,否则甲方对乙方施工现场物品有权自行处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解除合同,则甲方应于收到乙方解除合同通知书3日内对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

  5、甲方拖期付款,每拖延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当期应付款项的 。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出现争议,双方应先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北京市 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订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项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建筑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新建住房一栋,该房设计为砖混结构,总建筑面积为224。7平方米,经甲乙双方协商,双方在平等、自愿、相互协作的基础上,甲方将该建筑施工工程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施工协议:

  一、承包范围和承包方式、价格

  1、乙方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私宅一栋(其中模板、脚手架、工具、机械设备由乙方自行解决)。

  2、依据甲方提供的设计图(低层住宅A系列A2套型)的要求,完成基础、主体、屋面及室外装修以及散水,室内楼梯送到三层,室内地面或墙面按甲方要求毛胚或压光进行施工,(门窗、水电、下水除外)。另外根据甲方要求一层和二层的斜屋面现浇,构造柱加七根。

  3、该栋建筑承包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4、工程价款采用按施工进展逐一拨付的方式,每一层拨付一万元,余款在年前除预留三千元保修金后一次性付清。保修金在两年内房屋无任何建筑质量问题即退还给乙方。

  二、施工要求

  1、乙方保证按照现行的国家有关建筑设计规范、规程和规定,精心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2、工程所有时间为个工作日(下雨天除外)。

  3、乙方施工要以安全第一,不违章操作,确保安全施工,教育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杜绝工程事故,如在施工中发生任何事故,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三、建材由甲方保管,乙方按需领取,乙方应节约、爱护、使用好甲方的材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原材料的浪费,由乙方负责赔偿。施工过程中甲方及时准备好乙方所需的材料,因材料没有及时提供,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

  四、工程质量

  1、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质量规范要求组织施工,不得偷工减料。

  2、甲方有权自行或聘请有关人员随时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进行监督,并提出符合建筑质量规范要求的一切建议,乙方必须按要求执行。

  五、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承包的工程项目,不得再进行分包。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国家验收规范规定,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的损失,乙方应予赔偿。

  3、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均视为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4、违约金定为10000元,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其他约定

  1、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伙食。

  2、开工日期:20xx年5月28日

  3、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生效,在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

  乙方:

建筑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

  0 承包方式: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0 $ 元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0()本合同合同条款

  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0 ()图纸及作法说明

  0()工程量清单

  0()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0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0 合同订立地点:

  0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 生效。

  00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建筑合同 篇8

  出租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租用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按互惠互利的基本原则,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 乙方因承建工程,施工需要租用甲方______,甲方同意租借。因此,双方需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及规定。

  二、 租赁品种、租赁价格及修理赔偿费用以合同附件为准。所租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租赁日期以双方签收送货单位或提货单为准。

  三、 租赁期限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_日止。如果租用时间不足按约定时间,延长按送货租用实际天数计算。租赁期限需在__个月以上,不足__个月,按__个月租赁收费,租赁物资退完前合同一直有效,租费持续计算。

  四、 甲方必须按乙方供货计划提供设备,如期保证质量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产品。

  五、 租费每季度按实际租借数量结算一次,并结清租赁费用,押金当抵作租费处理,甲方开出结算单十五个工作日之内乙方付清款项,逾期每天加收欠租金额百分之二的违约金。

  六、 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资转让、转租给第三方使用,也不得变卖或变作抵押品,否则,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由乙方一方承担。

  七、 乙方租甲的租赁物到甲方租赁站提货或退货,双方当场点清数量,退货单由双方签字生效,乙方工程结束后,乙方应提前10个工作日通知甲方,由乙方负责组织车辆将物品送到甲主租赁站,并按规格、品种堆放,以方便甲方及时清点验收。

  八、 如发现质量、规格有误可拒收,所用的费用自负,包括装卸费、车运费、修理费、赔偿费、违约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九、 租赁价格等费用,均不含税。

  型号及规格

  单位

  单价/元

  押金(元)

  损坏赔偿

  修理费用

  合计

  十、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或盖章后方可生效。本合同一式多份,根据需要各执数份,本合同履行地在 。

  十一、 乙方指定材料员负责提货及租金结算等相关手续的签收确认。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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