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合同

时间:2023-04-15 11:53:36 建筑合同 我要投稿

建筑工程的合同(精选15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筑工程的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建筑工程的合同(精选15篇)

建筑工程的合同1

  总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与乙方达成协议,因有鉴于甲方已进入与雇主签订一总包合同,其详细条款载明于附表一内,作为承担总包合同工程的一部份。本着诚实守信,本总包合同的各条规定及相关事实,甲乙双方应充分如实告知相关当事人,甲方提供之本合同之标的应合法有效。现于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双方同意如下条款。

  第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范围:_________________附件二。

  第四条:_________________价款

  4、1工程总价: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为_____________(此项为投标价,支付以实际工程量为依据,此为税后价),乙方包工包料。

  4、2按20__年江苏省单位估价表方式按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材料按市场当月信息价结算,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4、3以上工程量总包以实际工程量价款中抽取_____________%作为总包管理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下浮点、税金、配合费等费用。此管理费自每次甲方付款中自动扣除。

  4、4此合同开工10天内,乙方向甲方交质量保证金_____________万元,此保证金应在该分包工程验收完工后,15天内归还给乙方。

  第五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期限

  5、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

  5、2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以竣工报告为准)交付日

  5、3合同总工期:_________________天

  5、4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5个自然日以内书面通知乙方进入工地开始履行分包工作。乙方应辛勤以赴,不得耽误。

  第六条:_________________付款办法

  6、1乙方进场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进场施工费_____________元。

  乙方施工至壹个月后,10天内付进场第壹个月的工程进度款的75%。以后以按每月工程量的进度款付75%,工程结束验收合格付至总工程款的90%。工程竣工后六个月内付5%。

  6、2工程竣工满一年后20天内5%付清(此项为保固金)。

  6、3水电费由甲方预交,费用从乙方工程最后一批工程款中扣除[水电费用是决算后机械费中的50%]

  6、4甲方付款不以乙方向其提供发票为前提。

  第七条:_________________本工程质量标准

  按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规定的标准施工且符合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第八条:_________________代表

  甲方应指定一到两名人员作为甲方的代表,有他亲笔签名的文件即认为是甲方的正式文件,此项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作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变更,甲方应当自变更后即日书面通知乙方,因甲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_________________工地管理

  9、1乙方必须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及职业技能教育,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清除隐患,杜绝一切事故的发生。

  9、2严格执行工地上的各项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必须做到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垃圾归堆并运送指定地点。如不及时处理,经乙方书面确认,甲方可以于该期工程款中扣除20__元以下罚款。

  9、3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不得打架斗殴、酗洒闹事。情节严重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第十条:_________________设备、材料、通行及配套

  10、1甲方提供乙方临时用房,以及为了履行完成、养护分包工程所需的暂时或永久性质的设备。

  10、2凡本工程使用的`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及材料,除甲方当即提出不合格外,均视为合格品。

  10、3乙方堆置器材设备之场所,应在甲方许可之范围内,不得妨碍工程之进行与街道之畅通。甲方为使乙方能按分包合约顺利施工,应向乙方提供使其设备足够能进入其工地的一部分或几个部分的便利措施。

  10、4本工程施工期间工地及相关场所临时水电设施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应随时注意保持交通、电力、通讯、给水、瓦斯或其它设施之安全正常营运。

  第十一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保险

  11、1乙方应对其员工购买保险

  11、2由甲方办理的保险单以履行总包合同通则,如果涉及乙方应当享有保险单内利益,甲方应当将乙方享有的利益注明或特别载列于保险单上和附表本部份之上。

  11、3双方必须维持其有效期直至本分包工程全部完成止。

  11、4除能证明因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外,工期延长,应由甲方支付续保费用。

  第十二条:_________________变更设计

  12、1双方得以按照下列情况改变其分包合同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

  12、1、1经由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减少的事项。

  12、1、2为了甲方利益,由乙方可以书面提前10天通知甲方,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的事项。

  12、2所增加或变更之费用,乙方可以按照签订到变更期间的相对高价定价。

  12、3减少之工程,甲方除承担乙方已购材料之损失外,还应支付乙方为此支付合理的费用。

  第十三条:_________________工程延期

  13、1须延长完工日期时,乙方可于原因发生后3日内据实将工程延期通知单书面通知甲方,但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造成延期的除外。

  13、2本工程施工期间,甲方得通知乙方将本工程全部或局部停工。

  第十四条:_________________验收

  14、1工程具有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时,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时起24小时内进行验收。

  14、2本工程进度于符合完工或阶段性验收标准时,乙方应以书面报请完工验收。经监理工程师认可后,由甲方验收。

  14、3乙方在验收前3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2日书面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延期参照本合同十三条停工损失赔偿。

  14、4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3天内未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的,乙方提交的已验收通知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认可,通知的验收日期即视为验收合格之日,作为支付合同价款的依据。

  14、5本工程竣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10天内移交予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即视为所有权及相关权利义务发生转移。

  第十五条:_________________违约及损害赔偿责任

  15、1一方如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另一方可终止或解除本合约,一方应给付另一方按工程总价10%计算之违约金。

  15、1、1一方要求减少工程金额达原合约金额之百分之二十。

  15、1、2一方要求停工达15日,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另一方之故意或重大过失除外。

  15、1、3一方有停业、倒闭、破产或财务发生困难情事之虞,或一方显无能力支付工程款。

  15、2本合约依上述原因而终止或解除时,或因其它原因致使合同但发生其它赔偿事件,一方仍得依法向另一方求偿。

  15、3除能够证明是乙方故意不按时进场施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5万元。

  15、4除能证明是不可抗力或乙方故意造成的停工或延期,甲方应按每人100元/天对乙方承担赔偿金,并支付乙方因停工或延期而发生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机具折旧费、工地费用及管理费用等。甲方应于通知停工之十日内主动赔偿乙方。

  15、5甲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准时支付工程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每迟延一天按照工程总价的百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_________________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本合约条款发生争议,双方应平等协商,协商不成,由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七条:_________________其它

  17、1合约时效: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后生效,自付清尾款后终止。

  17、2合同份数: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7、3本工程合同范本正本之印花由双方各自贴销。

  17、4一方提供之地址为可送达之地址,如果变更应及时通知,否则按照合同约定地址投递即视为送达。

  附件

  1、甲方与其业主签订的总包合同内容(价格条款可不提供)

  2、甲方提供图纸一览表,双方认可的施工图

  3、甲方提供的设施、材料清单

  4、甲方指定之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担保人: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的合同2

  甲方(委托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其它相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乙双方承诺确保按此协议执行。

  第一条合作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由甲方指定的起运点至目的地的货物运输业务。

  第二条服务要求

  1、乙方应根据甲方运输货物的需求,及时调派车辆运输甲方的货物,承运车辆的车况应符合甲方货物长途运输的'安全要求。

  2、乙方需全力按照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收货人将货物送达目的地。

  第三条运输价格的确定及支付

  1、运输价格:每次运输之前需先确认运价。

  2、运费结算期限为月结_____天,即当月发生的运费于下个月结清。

  3、付款方式:转帐

  第四条合同的时效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到期后若双方都没有提出要终止本合同,则本合同自动继续有效。

  2、本合同一式___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双方各执___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定补充协议书,确认之后作为本合同的必要补充,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签约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建筑工程的合同3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承包方式:

  四、 承包范围:

  五、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元整,¥ 元

  六、 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 年 月 日开工,于 年 月 日竣工,合同工期日历天数为60天。

  七、 工程质量验收及保修: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和本市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方10天内组织验收。发包方承包办理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发包方5日内按有关规定向质量监督机构申报竣工工程质量备案。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过保修责任。

  八、 工程价款及结算:工程进场3日内拨付 元,结构完成拨付 元,竣工拨付 元,扣除保修金 元。

  九、 争议: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申请施工合同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密云县人民法院起诉。

  十、 违约:发包方或承包方不能按本协议条款约定内容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及发生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 安全措施与责任:在工程施工、竣工及补修质量缺陷的过程中,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安全施工的规定,严格按照国家安全标准制定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配备必要的安全施工保护设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为公众和其他人员提供必要的临时道路,人行道防护棚及围栏,夜间要设警告信号和看守,如发生安全及质量事故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无任何责任。

  十二、 合同份数:本合同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发包方:

  承包方:

  签订日期:

建筑工程的合同4

  甲方:xxx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甲方将______小区_____楼____单元_____室_______内部装修_______工程。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经客户确认后的施工图纸及做法说明;

  2、甲方将随时对工地进行抽查,如发现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或乙方未按合同要求,工艺做法,施工程序要求操作,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甲方向乙方提供材料时,要办理材料验(接)收手续,不负责退料;

  4、甲方工程监理或工程巡检有权对乙方发出《质量,工期整改单》,并限定整改日期及整改标准;

  5、甲方接到客户维修通知后,应于24小时内通知乙方前去维修;

  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其给甲方名誉及经济上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责任

  1、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保证按合同如期完成施工任务,乙方无故拖延工期,每拖延一天予以1000元处罚,增加工程量和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2、乙方必须遵守物业部门的管理规定,做好施工现场各项安全,卫生工作,必须做到每日清扫现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必须对施工人员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护,杜绝一切事故隐患及违章作业,合同期内,乙方施工人员发生工伤,职业病及因违章作业引起的事故及

  第三方伤害,由乙方全部负责;

  4、乙方在工程未竣工前,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如有损坏,丢失,将由乙方赔偿;

  5、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甲方将没收乙方所有工程未结款项,风险金以及保修款等;;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本工程采取由甲方提供材料,乙方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式;

  2、本工程单价_______元,工程总造价___7000元,大写_柒仟元整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付款方式

  1、乙方工人进场施工____日后,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为材料款;

  2、乙方工程量完成过半后,甲方支付工程量款的30%。

  3、工程全部完工后,____日内甲方支付工程款的30%。

  4、甲方工程全部交工并同业主结算完工程款后,____月内无异议,无质量问题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的10%,(质量保证金)

  第五条:附则

  1、本合同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的合同5

  委托方(甲方):

  接受委托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的技术咨询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1、甲方委托乙方承担高新二路(外环线柘树湾路)隙地绿化工程的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

  2、技术咨询的主要内容:合同项目包括工程建议书的编制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需求预测、工程方案、环境保护、实施进度、投资估算、资金筹措、经济评价和效益分析、必要的社会效益评价及研究结论等

  3、乙方编制项目建议书必须满足甲方报批要求,且通过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

  二、履行方式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收齐技术咨询所需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提交技术咨询报告各四份。

  三、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资料和工作条件:

  1、建设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

  2、建设项目区域内1:500地形图;

  3、建设项目拆迁数据;

  4、其他有关的资料。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应对本项目所有资料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所有资料。

  甲方应对本项目的技术咨询成果保密,未经乙方允许,甲方不得向任何

  第三方转让,复制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提供本项目的技术咨询结果。

  五、知识产权

  (一)乙方保证,本项目的咨询服务过程中所使用的或向甲方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物品、发明或知识、技术成果、均不会侵犯任何

  第三方权利;且乙方使用具有知识产权性质的物品,工艺、发明需支付的金额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甲方在使用本合同项下的咨询成果时,免受由于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等原因导致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任何侵权或赔偿引起的损害。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争议或纠纷,由乙方担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六、报酬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报酬(咨询经费):

  (二)本项目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1283号)中的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的60%、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为0.7计取咨询费。

  咨询费总计3.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

  (三)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2、具体支付时间: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报告时支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法: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

  (一)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未尽事宜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的合同6

  甲方(卖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住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经X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概况

  品牌: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B 元。

  三、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问题说明

  (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

  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的合同7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甲、乙双方反复协商,就广西_____县幼师1#楼砌砖一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一号楼的砌砖工程包给乙方施工,单价按砌砖的墙面平方计算,每平方米13.7元。此单价乙方负责运砖、拌浆、砌砖、清理落地浆及碎砖渣。施工线、浆桶、铁铲乙方自己负责。甲方供给斗车、砌砖架,二次构件的所有硂全部归甲方负责施工。

  二.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每砌完一层楼的砖可结算一次,按一层的.总款结60%,每砌完三层并清完楼层可结算二层的总款90%,其余待全部砌完验收合格后十天内全部付清。

  三.质量及进度均按____________公司的要求为准。

  四.乙方进场后要服从甲方及公司的管理。如乙方做到中途无能力完成时,甲方要扣乙方总金额10%留做找人做尾工的费用。

  五、安全生产。乙方要确保安全生产,要按安全规范进行施工,杜绝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地。如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另外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以本工程总造价的____%罚款。

  六、砌砖工程合同的范本一式两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及结清工程款后自然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的合同8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范围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拆除原有缺陷路面176平方米并且垂直开挖30公分,做两步3:7灰土垫层,浇筑20公分厚C30混凝土路面,在无道芽的路段安装道芽,新旧混凝土路面之间做沥青勾缝,清运现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做好成品养护。

  第三条承包方式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四条合同工期

  一、本合同工期为五个工作日,自乙方进场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工程价款(一)工程价款(含税)为:(大写)(小写)元。

  第六条工程价款支付按合同附件中工程图纸和明细以及该项目工程范围规定的内容一次包死,任何条件的变化均不作工程价款调整,整个工程按以上“工程范围”的.内容全部完成经交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该工程款。

  第七条工程质量

  一、甲方应在乙方进场前____日,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

  二、乙方按照工程图纸、施工说明等组织施工。

  三、涉及隐蔽工程的,在工程隐蔽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到场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整改后重新验收。

  四、乙方保证工程符合国家工程建设相关技术标准。

  五、本工程使用的混凝土、石灰、沥青、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的规定。

  第八条验收

  一、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甲乙双方共同验收。

  二、本工程由甲乙双方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相关标准、规范为标准共同验收。如未达到合同规定的验收质量标准乙方在指定期限内无偿返工。

  第九条质量保修

  一、乙方负责该区域内建设施工期内的保修,确保路面平整牢固,乙方并作出质量保修承诺。若乙方不负责保修,甲方有权从其他工程款中扣回应由乙方保修的费用,乙方不得质疑。

  二、保修期间,符合保修条件的,乙方均应当在接到甲方发出的书面保修通知后在限定时间内维修破坏的路面。

  第十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图纸并进行现场交底,交底应经双方现场确认。

  三、工程甲方代表,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并负责确认工程。

  第十一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安全设施和垃圾处理等工作。

  二、参加甲方组织的现场交底,配合形成书面交底文件。

  三、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开挖过程中遇到的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

  四、乙方必须按照经甲方现场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七、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或条例等原因导致发生的质量事故、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不负责任何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一、由于乙方原因逾期完工的,每逾期____日,乙方支付甲方本工程价款的违约金。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与解除

  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所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或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

  第十六条付款方式经甲方验收合格并结算完成后支付乙方结算总价的90%工程款;剩余10%工程款自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_年后一次付清。乙方应出具经甲方财务认可的国家正式发票办理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因村民闹事而影响施工的一切行为均由乙方自行解决,不得因此而影响施工进度,且不能转嫁给甲方,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附件:

  1、略

  2、施工图1张路面维修工程费用清单(以下无正文)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的合同9

  甲方:____________(建设单位)

  乙方:____________(施工单位)

  甲方将坐落在(地址)的(工程名称)土建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在招投标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内容:(除了写明主体土建内容外,还应该写明附属工程以及是否包括给排水和电器安装)。

  第二条工程造价决算方式:

  1、工程造价计算公式:工程造价(______定额直接费材料差价)215;(1______%)。即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套用《______定额》计算直接费,加上施工期间相对应的《______市建设工程造价治理信息》信息价计算出的材料差价,另外取______%综合费为最后决算价(人工费和机械费不另调整)。

  与本项目主体工程相关的所有辅助工程和零星工程均按上述造价计算公式决算。必须全额以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结算付款。

  本工程辅助的水电安装工程按(约定套用的定额与费率)结算。

  2、工程量计算依据为:设计图纸、设计变更图纸或联系单、隐蔽工程量签证、其他工程量增减联系单、本工程辅助工程联系单。

  第三条工程款支付:

  甲方通知乙方开工后,乙方一周内拿出预算。甲方接到预算后一周内完成预算审核,凭审核后的预算造价付备料款30%,以后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的70%比例付进度款,并扣回备料款。实际完成工程量(即工程进度)由甲方现场治理员确定,如乙方有严峻异议的,双方可以根据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参照审定后的预算书进行计算确定。工程竣工时,进度款不超过预算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核决算后一个月,付足工程款的95%,其余5%作为质保金,满________年后付清。每笔工程款必须全额凭建筑统一税务发票进行付款。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付款审核手续,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工期:

  1、本工程自接到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开始计算工期,到竣工并通过甲方预验收之日止,计算实际工期。工期为______天。工期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元(从履约金中扣除)。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证认可后方可顺延工期。

  2、乙方在签定合同时,应该按照合同的总工期要求,制定施工进度表(即分阶段工期计划)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于乙方施工治理不力,施工进度缓慢,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甲方有权中途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按本合同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分阶段工期延误天数未超过施工进度计划35%的,每延误一天处罚______元,不抵扣总工期处罚。

  第五条施工组织治理:

  1、甲方委派为本工程治理负责人,委派为本工程现场治理代表,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监督,二人共同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签证、隐蔽工程量的签证、工程图纸变更的.签证、工程量增减的签证。未经上述二人共同签字,所有签证无效。

  2、乙方委派为项目经理,指派为现场施工员,乙方的施工员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治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现场施工治理和所有签证手续的签字。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撤换施工员;乙方施工员不听从甲方指挥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撤换施工员,乙方不得拒绝。

  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

  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施工。甲方指派现场治理代表(或委托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

  ①砼必须进行随机取样做试块试验,建筑用的钢材必须做好抗弯抗拉试验,试压费、试验费由乙方负担;

  ②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现场代表验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和现场治理代表以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或确认数量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进行隐蔽和继承施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终止合同,并作违约处理: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拒不返工,或返工以后仍然不合格的;

  3、钢材,水泥等主要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过抽检不合格,而继续用于施工的;

  未经甲方和设计部门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指挥的;乙方因违反上述5条而被终止合同后,乙方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按本合同

  第四条决算后,乘以80作为应付工程款,其余20作为弥补甲方损失,并处没收全部合同履约金。

  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乙方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所有安全事故责任乙方自负。如果违章施工,甲方有权制止,制止不服从的可以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

  第三条的相关条款结算并处罚。

  第八条合同履约金及违约处罚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交履约金万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周内退还乙方(剔除处罚款)。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有明显延误工期或有严重偷工减料等质量问题,且不采纳甲方建议又不积极采取措施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金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但尚未构成严重违约的,每次处以200元的罚款,从工程决算款或履约金中扣除。

  第九条前期要求: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与甲方和设计部门进行施工图交底,并向甲方递交《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施工质量保证书》,《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补充条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

建筑工程的合同10

  立协议单位: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乙方)

  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甲乙双方在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证书的同时,双方就安全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一、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

  3、施工范围:_______________

  4、结构层次:_______________

  5、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开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工(以实际竣工时间为准)。

  三、项目安全管理目标

  (一)安全生产目标

  1、四级及以上死亡事故为零;

  2、设备事故(直接损失_____元以上)为零;

  3、火灾事故(直接损失_____元以上)为零;

  4、爆炸事故为零;

  5、职工承担对等以上责任的交通事故为零;

  6、中毒死亡事故为零;

  7、重伤事故发生率不超过_______;

  8、轻伤事故负伤频率不超过_____。

  (二)文明施工目标(指省级、市级)

  1、创_____文明工地;

  2、创_____文明工地样板(示范)。

  (三)职业健康目标

  1、杜绝发生一次10人以上的食物中毒事故;

  2、杜绝发生3人以上同一种职业病因引起的职业病。

  (四)环境目标

  1、杜绝发生环境污染投诉事件;

  2、污水、废气、噪声、建筑垃圾达标排放。

  四、甲方责任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文件和会议精神。

  2、甲方由_____主管安全生产管理,乙方由_____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3、负责贯彻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责任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负责对乙方相关人员培训和监督指导。

  4、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目标分解落实情况。

  5、对乙方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规章制度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负责监督检查乙方安全施工专项资金的提取,专列账户,专款专用情况,并督促乙方保证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7、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负责检查乙方有关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持证情况。

  8、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织织对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监督检查乙方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0、负责组织促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活动的开展,并负责安全管理创优、文明工地申报工作。

  11、负责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并其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负责监督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大跨度、大高度、大承载力的模板支撑、深基坑支护、特殊结构作业、大型机械和自提升式脚手架等安全设施、设备等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和验收情况。

  13、督促检查乙方对施工现场危险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建立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清单、编制重大危险源和重大环境因素管理方案情况,并对管理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督促乙方做好环境保护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15、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定期不定期检查,专项治理检查,文明施工创建检查,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6、负责监督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演练和评审情况。

  17、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的统计和上报工作。

  五、乙方责任

  1、乙方按甲方规定,明确由_____为乙方主要负责人,并对本单位施工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按甲方规定,建立安全管理组织,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本项目由_____负责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3、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条例,贯彻执行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甲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法规、条例、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组织施工。承担由于自身管理缺陷、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4、按甲方要求对项目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辩识评价,针对评价出的重大危险源、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管理方案,并报甲方审批后组织实施。

  5、保证项目足够的安全生产投入并有效实施。

  6、乙方为所有从业人员办理合法的用工手续。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安全教育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售货员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从业人员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乙方承担其法律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7、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劳务人员发生任何违法和妨碍治安的行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护工程周边人员和财产不受上述行为的危害。否则,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委费用。

  8、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保安制度,门卫管理制度。做好工人和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遵章守纪等方面的管理。严禁上班前喝酒,寻衅闹事。乙方承担因自身管理不善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9、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为从事危险作业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10、乙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反劳动保护用品。

  11、乙方必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班前安全活动制度,告知作业人员相应的作业环境、操作规程、防范及紧急避险措施,并做好跟踪检查管理工作。

  12、乙方配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满足施工要求,所配置的特种子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教育培训,做到100%持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13、乙方必须建立定期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技术、安全人员自查、巡逻,自觉接受和配偶合上级及甲方有关部门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14、乙方必须严格招待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整改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按规定处罚。

  15、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图集》要求设置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执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验收制度和施工作业交接班制度。安全防护设施、设备,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得使用。

  16、乙方自备及租赁的各类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且机械性能良好,各种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17、乙方必须在施工现场危险部位、场所悬挂安全标志和和警示牌,并认真维护和管理,随意拆除和挪动。

  1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规定组织施工,明确消防负责人,自觉接受上级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乙方承担由于消防管理缺陷和自身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灾事故责任和经济损失。

  19、乙方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措施),必须报甲方审批后严格执行。若改变原方案必须重新报甲方审核批准。

  20、乙方编制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必须报甲方审批,并按审批后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演练、评审,做好演练、评审记录。

  21、乙方必须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和卫生管理制度,保护环境,做到水、气、声、渣达标排放,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和办公区、生活区的卫生整洁,做好职业病的防治工作,力争所确定的文明创建目标的实现。

  22、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主要负责人报告,同时积极组织抢救,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护好现场,如因抢救伤者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要做好记录或拍照摄像。

  23、乙方要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甲方对事故的调查和现场勘查。凡因乙方隐瞒不报,做伪证或擅自损毁事故现场,乙方承担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24、乙方如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必须负责伤亡者及其家属接待和善后处理工作。乙方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经济费用。

  25、乙方每月向甲方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表。

  六、法律责任和考核办法

  1、法律责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和《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2、考核办法按甲方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细则执行。

  七、其他

  1、在施工中执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保证书》安全条款时,本协议具有优先权。

  2、本协议书在工程开工前签订,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交工后终止。

  甲方:(章)_________

  乙方:(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的合同11

  甲方:____

  乙方:____

  甲方为美化、绿化校园环境,经甲方公开招标,经多家投标,由乙方中标。根据《民法典》,为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县铺子湾镇运动场花池。

  二、工程内容及范围:在运动场四周及主席台两侧的花池,半年后植物成活率达到100%,按实际收方标准数量结算。

  三、工程造价:

  四、付款方式:于________年____月底前一次性付清。

  五、双方的权力与义务:________

  1、甲方有权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及时提出乙方不足的.问题,乙方应立即改正,并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验收。

  2、甲方负责提供种植面,乙方有义务对甲方不合适的地方提出建议,使工程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水源、培土源。

  3、乙方必须按设计的植物品种,双方约定的事项、合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植物成活率必须达到100%。

  六、工程安全:乙方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一切校规校纪,在施工中乙方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具有国家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乙方:____

  日期:____日期:____

建筑工程的合同12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后生效。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 号: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建筑工程的合同13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订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双方公司合作的具体情况,现初步拟订合作条款如下:

  1、合同标的乙方执行及完成甲方的规定和要求,在经营范围许可内配合甲方完成在中国国内的工程。

  2、合同总价_________

  本合同价为一次性包定价,包括内容:

  2.1厂房设备安装前的准备工作,咨询,代理联络,前期采购,辅助绘图工作。

  2.2设备所需的机械(或钣金)加工件,五金件配送,劳动用品和一系列的辅助材料。

  2.3工程中所需的人力辅助,工具辅助。

  2.4配合甲方派遣的工作人员的对饮食起居的安排,不包括____市外的服务。

  2.5安装设备工程后的维护工程:油漆,清理现场,无技术含量较高的检验配合(包括夜间值班),工具保管等。

  3、合同工期

  3.1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满足甲方和甲方客户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2乙方需按时提供给甲方服务,逾期造成的后果损失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3.1前期需准备的工作甲方须在工程开始前20天通知乙方。

  3.3.2采购送货服务乙方在明确要求后,12小时内给予答复,可进行的任务须在(最多60小时内完成送货)。

  3.3.3乙方应及时完成辅助绘图工作,甲方须保证提供资讯完整和联络的时效。

  3.3根据实地情况,油漆工程和辅助检检验工作等不可一次性完成的,甲乙方经商议后共同解决。

  4、质量保证

  乙方应保证其供应的加工件,配件,五金件等都是全新的,应甲方要求,须提供响应质量合格书或型号材质证明,有说明书的特殊器材,乙方应提前提供说明,甲方在违反常例使用后造成后果乙方不承担责任。

  5、技术资料甲方需要的技术资料,商务讯息,乙方应准备与要求相符的资料,图片,图纸按时寄送给甲方,如甲方认为资料提供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在收到甲方明确要求后必须再次提供。

  6、管理人员

  6.1甲方代表为________

  6.2甲方________对质量负责监督与验收

  6.3乙方负责本工程的管理人员为_______

  6.4甲乙方管理人员:

  6.4.1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变更由_________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属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代表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如乙方未能执行,应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可见损失。

  6.5.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交给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日期后生效,甲方承担因错误执行指令产生的费用和给其自身造成的损失。

  6.6甲方责任:

  6.6.1甲方组织乙方技术人员,采购人员等考察现场,给予口头安全辅导。

  6.6.2提前提出要求、指令,监督并指出技术上的问题。

  6.6.3协调乙方人员和________的操作手续。(如进厂,停车,安全服饰等)

  6.6.4尊重并信任乙方,对甲方在中国国内私自进行的操作,乙方不承担责任。

  6.7乙方责任:

  6.7.1乙方在工程开工前7天内将本公司的相关实际情况反应给甲方。

  6.7.2乙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按质如期提供五金,机械配件,人力并确保质量。

  6.7.3对额外采购物品需明确报价,并严格遵守书面文件的条款履行责任。

  6.7.4对甲方的商业信息无条件进行保密,不可越逾甲方私自向甲方客户承接各类大小业务。

  7、转包与分包乙方在经营范围许可之外、资质未达标、资金暂缺的情况下,未经甲方批准时,不能将业务分转给其他单位。

  8、付款方式与索赔支付:自正式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电子、书面报价单后:

  8.1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1次。

  8.2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的,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定金,在验收后的15天内付清余款。

  8.3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_______以内,甲方预付乙方总价_______%以内预付款,余款在工程结束前结清。

  8.4报价单总价在_______以上的,须协商后制定单独的项目合同。

  8.5如当时无法立即验收的情况下,在交纳上述定金后,可暂扣余款的_______%作为担保金,工程结束前验收合格的,甲方支付乙方所有余款,验收时任有异议的,可制定书面条款再进行处理。索赔:乙方对合同要求不符应负有责任,并且甲方在工程有效期内(甲方的工程期间和之后的3个月)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述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8.6乙方同意甲方有理由地拒收货物和对某项目工作的终止,乙方负担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仓储、装卸费用、运费、等一切额外开支。

  8.7根据货物的疵劣和甲方受损的程度,经双方同意实行货物价格的降价处理。

  8.8更换、修正有缺陷的货物,更正乙方因技术不良造成的施工错误,以达到正式合同的规定,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

  8.9乙方延误甲方竣工工期,有明确证明的情况下,乙方承担甲方赔偿金的_____%。

  8.10如果乙方未能按照正式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操作,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报价单价格的1%天,如在20天内仍未作出改变,甲方有权因乙方违约终止合同,而乙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的各种违约金,赔偿金。

  9.合同文件正式签署的合同文件有以下文件组成:

  9.1本协议书(参考)

  9.2正式合同书(最终修正本)

  9.3各项目报价书(最终修正价)

  9.4履行合同时所需相关表格:甲乙方各部门管理人员名单,乙方服务项目表,送货清单,人力出勤表格,咨询格式,验收单,支款书,收款单,预付款申请单,索赔书,合同终止书

  9.5正式签约合同前的来往函件此意向书还需经双方协商,修改,补充,再次制订正式合同书以后,签字盖章生效。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_份,甲方___份,乙方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

  日期:____

  日期:____

建筑工程的合同14

  合同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工程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

  3.工程内容:

  (1)_________房型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套,施工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2)群体工程应附承包方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4.承包范围:

  (1)_________。

  (2)应注明是否包括土建、设备安装、装饰装修等工作。

  5.承包方式: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承包方包工、部分包料,发包方提供部分材料。

  (3)承包方包工、发包方包全部材料。

  6.资金来源:_________。

  7.批准文号:_________。

  8.业主或主管单位:_________。

  第二条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方。

  第三条工期:工程期限_________天,其中:

  1.开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开工,从签定合同后第_________日算起。

  2.竣工日期:本合同工程定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竣工。

  3.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四条工程造价:总价款:_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其中:

  材料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人工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

  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

  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

  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第二章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

  第五条词语涵义

  1.有关合同双方和监理人的词语

  (1)发包方:指与承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2)承包方:指与发包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

  (3)分包人:指本合同中从承包方处分包某一部分工程的当事人。

  (4)监理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的由发包方委托对本合同实施监理的当事人。

  2.有关合同组成文件的词语

  (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而列入本合同第六条的全部文件和图纸,以及其他在协议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2)技术条款:指本合同的技术条款和由监理人作出或批准的对技术条款修改或补充的文件。

  (3)图纸:指列入合同的招标图纸和发包方按合同规定向承包方提供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以及列入合同的投标图纸和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4)施工图纸:指上述第(3)项规定的图纸中由发包方提供或由承包方提交并经监理人批准的直接用于施工的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5)投标文件:指承包方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在投标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交的投标报价书、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文件。

  (6)中标通知书:指发包方正式向中标人授标的通知书。

  3.有关工程和设备的词语

  (1)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为二者之一。

  (2)永久工程:指按本合同规定应建造的并移交给发包方使用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

  (3)临时工程: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各类非永久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

  (4)主体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全部永久工程中的主要工程。

  (5)单位工程:指合同条款中写明的单位工程。

  (6)工程设备:指构成或计划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装置及其他类似的设备装置。

  (7)施工设备:指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全部用于施工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不包括临时工程和材料)。

  (8)承包方设备:指承包方的施工设备。

  (9)进点:指承包方接到开工通知后进入施工场地。

  4.有关工期的词语

  (1)开工通知:指发包方委托监理人通知承包方开工的函件。

  (2)开工日期:指承包方接到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的日期或开工通知中写明的开工日。

  (3)完工日期:指本合同规定的全部工程、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完工和通过完工验收后在移交证书(或临时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完工日。

  5.有关合同价格和费用的词语

  (1)合同价格:指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2)费用:指为实施本合同所发生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

  6.其他词语

  (1)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指由发包方提供的用于本合同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合同中指定作为施工场地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

  (2)书面形式:指任何手写、打印、印刷的各种函件,包括电传,电报、传真和电子邮件。

  (3)天:指日历天。

  第六条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5)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2.设计文件:发包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承包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承包方进行设计,承包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发包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发包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承包方应接受并执行。

  4.合同文件解释顺序:_________。

  第七条合同范围

  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第八条技术标准

  双方在条款内约定适用国家标准、规范和名称;没有国家标准、规范但有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行业标准、规范的名称;没有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的,约定适用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供一式两分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同发包方按条款约定的时间向承包方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方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方认可后执行。发包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的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第九条语言文字、适用法律和联系方式

  1.语言文字: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条款约定使用两种以上(含两种)语言文字时,汉语应为解释和说明本合同的标准语言文字。在少数民族地区,双方可以约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书写和解释、说明本合同。

  2.适用法律和法规:本合同文件适用国家的法律和行政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由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十条联络

  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合同中述及的由任何人提出或给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是双方联系和履行合同的凭证,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应送达双方约定的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来往函件的发出和答复:上述通知、指示、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认、批准、证书、证明和决定等来往函件均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及时发出和答复,不得无故扣压和拖延,亦不得无故拒收,否则由责任方对由此造成的后果负责。

  第十一条图纸

  1.发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和套数,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承包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对工程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条款中提出保密要求,保密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在约定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

  2.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方存档需要的图纸外,应将全部图纸退还给发包方。

  3.承包方应在施工现场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第三章双方责任

  第十二条工程师

  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发包方委托的职权:_________,需要取得发包方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_________。

  2.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职权:_________。

  3.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_________。

  4.实行工程监理的,发包方应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5.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方、承包方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6.除合同内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方同意外,负责监理的工程师无权解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十三条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1.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负责监理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方。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方发出的任何局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方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方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方发出任何指令。

  2.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的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方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1)承包方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方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出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的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3.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方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4.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方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第十四条项目经理

  1.项目经理: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2.承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3.项目经理按发包方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或第三人,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4.承包方如需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并征得发包方同意。后任继续先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

  5.发包方可以与承包方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十五条发包方代表

  1.发包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行使自己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2.发包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发包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方应于发包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发包方代表在承包方提出确认要求24小时后不予答复,视为承包方要求已被确认。承包方认为发包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发包方代表在收到承包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紧急情况下,发包方代表要求承包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方加有异议,但发包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对承包方造成的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发包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承包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回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发包方代表易人,发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包方代表

  1.承包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承包方代表签字后送发包方代表,发包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

  2.承包方代表按发包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发包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发包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方,由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方,由承包方承担费用。

  3.承包方代表易人,承包方应于易人前7天通知发包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七条发包方工作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承包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承包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承包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承包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发包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承包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发包方代表:发包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发包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发包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承包方。发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承包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十八条承包方工作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发包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承包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发包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承包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承包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承包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承包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发包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发包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第十九条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发包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承包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发包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3.监理工程师在发包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发包方行为。

  4.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发包方并通知承包方。

  5.为保证施工正常进行,双方应尊重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对总监理工程师的决定有异议时,按协议条款的约定处理。总监理工程师易人,发包方接到监理单位通知后应同时通知承包方,后任继续履行赋予前任的权利和义务。

  6.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方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交通运输

  第二十条交通运输

  1.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方提交给承包方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方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方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方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方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方和监理人使用。

  2.场外公共交通

  (1)承包方的车辆外出行驶所需的场外公共道路的通行费、养路费和税款等一切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承包方车辆应服从当地交通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重安全行驶,并服从交通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检验。

  3.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方负责运输的物件中,若遇有超大件或超重件时,应由承包方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进行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实际运输中的超大件或超重件超过合同规定的件数、尺寸或重量时,应由发包方和承包方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分担的费用。

  4.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承包方应为自己进行的物品运输造成工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负全部责任,并负责支付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索赔。

  5.水路运输:本条上述各款的内容亦适用于水路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应包括水闸、码头、堤防或与水路有关的其他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应包括船舶,本条各款规定仍有效。

  第五章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二十一条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承包方应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发包方审批,发包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审批时,若发包方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承包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承包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发包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发包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承包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发包方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进度计划

  1.承包方应按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提交工程师,工程师按条款约定的时间预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2.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方应按照发包方提供图纸及有关资料的时间,按单位工程编制进度计划,其具体内容双方在条款中约定。

  3.承包方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行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方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方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二十三条开工及延期开工

  1.承包方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方。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2.因发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推迟开工日期。发包方赔偿承包方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3.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管理意见。承包方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方实施工程师作出的管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管理意见,或收到承包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方可自行复工。因发包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方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方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五条工期延误

  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方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到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条款中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程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2.承包方在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二十六条工程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第六章质量与验收

  第二十七条检查和返工

  1.承包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发包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发包方不正确纠正或其他非承包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

  2.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承包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承包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3.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除此以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二十八条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

  4.本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_________

  5.施工过程中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时,如不服调解,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试车

  1.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方准备试车记录。发包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发包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2.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发包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承包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承包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3.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负责修改设计,承包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发包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4.由于设备制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方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为承包方采购,由承包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方采购,发包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5.由于承包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6.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发包方承担。

  7.发包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承包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三十条验收和重新检验

  1.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和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和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复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七章文明施工

  第三十一条文明施工

  发包方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

  1.发包方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共同在工地建立或委托当地公安部门,建立一个现场治安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全工地的治安保卫事宜,负责履行本工程的治安保卫职责。

  2.发包方和承包方应教育各自的人员遵纪守法,共同维护全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各自管辖区(包括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第三十二条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三十四条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第三十五条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八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三十六条合同价款及调整

  1.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包方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合同价款在协议书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下列三种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双方可在条款内约定采用其中一种:

  (1)固定价格合同。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条款内约定。

  (2)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可根据双方的约定而调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3)成本加酬金合同。合同价款包括成本和酬金两部分,双方在条款内约定成本构成和酬金的计算方法。

  3.可调价格合同中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2)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3)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

  4.承包方应当在3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方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三十七条工程预付款

  实行工程预付款的,双方应当在条款内约定发包方向承包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预付时间应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发包方不按约定预付,承包方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方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方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方支付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1.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方应向承包方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按约定时间发包方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结算。

  2.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3.发包方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方可向发包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方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应付款的贷款利息。

  4.发包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方可停止施工,由发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计量与支付

  第三十九条计量

  1.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方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2.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方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方派员与监理人共同复核,并可要求承包方按规定进行抽样复测,此时,承包应指派代表协助监理人进行复核并按监理人的要求提供补充的计量资料。

  (3)若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代表参加复核,则监理人复核修正的工程量应被视为承包方实际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4)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要求与承包方联合进行测量计量,承包方应遵照执行。

  (5)承包方完成了《工程量清单》中每个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后,监理人应要求承包方派员共同对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总和通过测量核实该项目的最终结算工程量,并可要求承包方提供补充计量资料,以确定该项目最后一次进度付款的准确工程量。如承包方未按监理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则监理人最终核实的工程量应被视为该项目完成的准确工程量。

  3.计量方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各个项目的计量办法应按《技术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4.计量单位: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均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5.总价承包项目的分解:承包方应将工程量清单中的总价承包项目进行分解,并在签订协议书后的28天内将该项目的分解表提交监理人审批。分解表应标明其所属子项和分阶段需支付的金额。

  第十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四十条材料样品或样本

  不论任何一方供应都应事先提供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由指定者提供指定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

  第四十一条发包方提供材料

  1.发包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承包方提供材料及其产品合格证明。发包方代表在所提供材料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承包方,承包方派人与发包方一起验收。无论承包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承包方妥善保管,发包方支付相应的保管费用。发生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赔偿。发包方不按规定通知承包方验收,承包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或丢失由发包方负责。

  2.发包方供应的材料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按下列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单价与清单不符,由发包方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的种类、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清单或样品不符,承包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

  (3)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发包方负责倒运至约定地点。

  (4)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发包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数量时,发包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5)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时间,发包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时间供应而导致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方承担。发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并由发包方赔偿承包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3.承包方检验难过之后仍发现有与清单和样品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发包方还应承担重新采购及返工的追加合同价款,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四十二条承包方供应材料

  承包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规范和样品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规范和样品要求不符的产品,发包方代表应禁止使用,由承包方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发包方未能按时到场验收,以后发现材料不符合规范、设计和样品要求,承包方仍应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四十三条材料试验

  对于必须经过试验才能使用的材料,不论双方任何一方供应,按协议条款的约定,由承包方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等测试。不具备测试条件的,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测试,费用由发包方承担。测试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款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运至现场的,应立即由采购方运出现场,由此造成的全部材料采购费用,由采购方承担。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不合格,由发包方承担全部材料采购费用。

  第十一章工程变更

  第四十四条工程设计变更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方应报规划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承包方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方损失,由发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方合理化建议,所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发包方承包方另行约定分担或分享。

  第四十五条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方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四十六条价款变更

  1.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介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2.承包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4.工程师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按本合同第五十二条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5.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6.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第十二章验收与结算

  第四十七条验收

  (一)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三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水、电管线,防水层及吊顶基层等隐蔽工程验收;

  2.油漆、面层涂料施工前验收;

  3.竣工验收。承包方应提前二天通知发包方进行各阶段验收,各阶段验收合格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见附件八:工程验收单)。若发包方接到通知后,未按时参加验收,承包方有权停工等待,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的工期延误及其它损失均由发包方承担;

  (1)工程验收,发包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二十四小时之前向承包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发包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承包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发包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2)无论发包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代表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承包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方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支出,赔偿承包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时,承包方承担支出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二)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双方约定由承包方提供竣工图的,应当在条款内约定提供的日期和份数。

  2.发包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方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方修改后提请发包方验收的日期。

  5.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双方在条款内约定,其验收程序按1款至4款办理。

  7.因特殊原因,发包方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的支付方法。

  8.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发包方不得使用。发包方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三)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承包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发包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2.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发包方代表已经批准,承包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四十八条竣工结算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

建筑工程的合同15

  甲方(卖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住址: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经X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所有的(转让给乙方一事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一、概况 品牌:型号: 机号:

  二、转让价格:________元。

  三、甲方承诺 甲方承诺对上述转让的(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乙方基于该承诺购买上述(。如因第三人向乙方主张(的.所有权或他物权导致乙方经济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四、问题说明(现状已由双方确认。因该(系二手旧机,甲方对于的运行状况及工作状况均向乙方作了充分的说明,乙方对于该的现状以及日后运行可能出现的问题均已了解。

  五、乙方应在年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或分期(明细)将货款付至如下账户:付款迟延的,乙方按欠款额的日千分之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迟延超过_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七、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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