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借款合同

时间:2023-08-12 07:12:13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公司借款合同

  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借款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借款合同

公司借款合同1

  贷款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方式: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借款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第一条借款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所借款项专用于乙方与

  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的购销____________合同货款的支付(见附件——购销合同),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进行违法活动,更不能随意侵占甲方的所贷款项;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有权检查借款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查验所购货物等),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的资料和情况说明;如发现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还款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二条借款金额、期限及利息

  1.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借款期限为____月(自____月____日到____月____日),利息为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2.本协议

  第三条

  第一项的条件成就后____日内,甲方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发放所贷款项;借款期限届满前,不得要求乙方提前还款,本协议有特殊约定的除外;乙方也应及时清偿所贷款项。

  第三条借款担保

  1.本协议项下借款本息,由取得甲方认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其他书面保证或(和)担保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和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乙方承诺所提交给甲方的与本协议项下借款有关的各种证明文件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或(和)其保证人、担保人的身份证明、自身财产证明、自身所负债务及清偿情况、担保财产上的权利状况等)是真实的、完整的,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相关的担保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转移动产的占有、办理相关担保财产的他项权证等),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因乙方原因导致办理不能或办理迟延的,乙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协议的变更、解除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协议;

  2.乙方需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____日前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有保证人或(和)担保人的,应经保证人或(和)担保人同意)签订书面延期还款协议;

  3.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协议的其它条款或解除本协议时,均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变更或解除事项达成书面协议;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变更住所(营业地)、联系方式时,应在变更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

  第五条甲、乙双方自愿约定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发生与《证券法》

  第六十七条

  第二款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或其保证人、担保人发生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所贷款项、自身债务恶化、发生重大诉讼、担保财产上的权利状况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应立即告知甲方;

  2.甲方转让该债权时,应及时向乙方出具债权转让通知书;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和债权受让方办理相关的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担保物的他项权利人等);

  3.甲方多次转让该债权的,乙方只对该债权的

  第一次受让人为清偿(以乙方

  第一次收到债权转让通知的日期为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并支付借款总额的30%的'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有关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与本协议所附《购销合同》,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

  贷款人: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借款人与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购销_______________的合同

公司借款合同2

  出借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公司: 工商注册号: 公司电话: 单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给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声明:该笔借款用途为 家庭及生意资金周转。

  3、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利息为每月 %,按日计息。借款每满30日,借款人应当支付当月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于还款日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4、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实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资料的,或者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等事项时,未能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全额还清借款本息,则剩余本金按每月 %计算利息直至全额还清。借款人每次还款应先计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计为返还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须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时全额还清借款本息的,除偿还借款本息外,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赔偿,关于其中的律师费,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确认:律师费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30%,如发生上述诉讼,出借人在此限额内支出的律师费,借款人应予认可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担保人、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9、出借人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受让人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或担保公司要求履行相应的偿还或担保责任。

  10、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 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保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公司借款合同3

  甲方:(借款人)

  法定住址及邮编:

  实际住址及邮编: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乙方:(出借人)

  法定住址及邮编:

  实际住址及邮编: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丙方:(担保人)

  法定住址及邮编:

  实际住址及邮编: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手机:

  今有甲方______公司向乙方______借款用于(用途):______,借款金额:人民币(小写)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借款日利率为______%,到______年____月____日还清。若届时不能全部还款,每延期一日,甲方愿意按照全部借款的______%支付迟延履行金。

  保证人同意为借款人的上述债务向出借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限为借款偿还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公司借款合同4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xx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xx9000万xx元(大写:九千万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xx,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第二条xx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xx.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xx.

  第三条xx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为xx.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xx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xx.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

  开户名:

  账xx号: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xx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xx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xx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xx,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xx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xx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xx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xx,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xx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xx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xx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xx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xx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xx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xx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xx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xx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xx份,甲方执xx份,乙方执xx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公司借款合同5

  借款人(全称):

  贷款人(全称):

  担保人(全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各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借款

  第一条借款

  1.1借款金额(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

  1.2借款用途:_________。

  1.3借款期限自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

  1.4借款利率和计息方法:

  1.4.1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

  1.4.2本合同项下借款按(月/季)结息,结息日为每(月/季末月)的20日,借款人须于每一结息日当日付息。如借款本金的最后一次偿还日不在结息日,则未付利息应利随本清。

  1.5本合同记载的借款金额、借款期限、利率等与借款凭证记载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记载为准。借款凭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条先决条件

  未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不提供本合同项下借款:

  2.1担保人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2借款人、担保人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单据并办妥相关手续。

  2.3本合同项下借款有抵押、质押担保的,有关登记、交付、保险等法律手续已按贷款人要求办妥且该担保物权、保险持续有效。

  2.4借款人、担保人、担保物未出现影响借款安全的重大不利情形。

  第三条划款方式

  贷款人依据本合同约定将上述借款金额转入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立的账户,账号/银行卡号为。

  第四条还款

  借款人与贷款人约定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偿还方式为一次性还清,借款人应于年月日之前偿还全部借款本金。

  第五条提前还款

  5.1借款人提前还款,应征得贷款人书面同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还款的,还款时对提前还款部分按照实际借款期限和本合同约定利率支付利息。

  第六条借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6.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取得和使用借款。

  6.2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6.3按贷款人要求如实提供与本合同项下借款有关的文件、资料和单据。

  6.4住所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及收入状况等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书面通知贷款人。

  6.5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时,应书面通知贷款人,并落实贷款人认可的债权保全措施。

  第七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

  7.1有权了解并检查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贷款使用情况、担保人及担保物情况。

  7.2借款人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

  7.3借款人归还的款项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应付数额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

  7.4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或者担保人未履行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就借款人或者担保人的违约行为进行公开披露。

  7.5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担保

  第八条借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

  担保的共性条款

  8.1适用于本合同项下保证、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1.1担保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保管费、处置费、过户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的费用。

  8.1.2担保人已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授权。

  8.1.3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两个担保人的(含借款人自身提供物的担保),各担保人对本合同项下借款承担连带共同担保责任,但贷款人有权选择任一或者各个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

  8.1.4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其他担保人担保的,当贷款人放弃借款人的担保物权、担保物权顺位或者变更担保物权时,其他担保人承诺仍然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8.1.5担保人、担保物出现本合同第12.2约定的重大不利情形,或者担保人住所地、通信地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动的,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贷款人。

  8.1.6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贷款人可以与担保人协议以担保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担保物的价款优先受偿。保证人支付的款项或者处分担保物所得价款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权的,贷款人可以选择将该款项用于归还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者费用等:

  (1)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贷款人未受清偿;

  (2)担保人被撤销、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出现其他解散事由;

  (3)担保人被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或者裁定和解;

  (4)借款人、担保人死亡、被宣告失踪或者被宣告死亡;

  (5)担保期间,担保物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被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6)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

  (7)借款人、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

  (8)其他严重危害贷款人权利的情形。

  8.2适用于本合同项下抵押、动产质押、权利质押的共性条款

  8.2.1担保人同意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提供担保。上述担保物详见(清单名称及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清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2上述担保物暂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终价值以实际处理担保物所得价款为准。

  8.2.3担保物权的效力及于担保物的从物、从权利、附合物、混合物、分离物、代位物、加工物、孳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财产或者权利。

  8.2.4担保物为共有的,担保人已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8.2.5担保物保险

  (1)担保人应按贷款人要求对担保物办理足额保险,并指定贷款人为该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保险单据原件交贷款人保管。

  (2)担保期间,担保人应按时足额缴纳保险费并履行合同(含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项下的其他义务。

  (3)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单方或者与保险人协商变更、解除或者终止保险合同,不得放弃保险金的请求权或者向第三人请求赔偿的权利。

  (4)担保期间,担保物发生保险事故的,担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人及贷款人,并负责索赔事宜。因怠于通知或者索赔,给贷款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8.2.6担保期间,担保物价值减少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恢复担保物的价值或者提供贷款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8.2.7担保期间,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担保人不得对担保物作出赠与、转让、出租、再抵押、许可使用或者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处分担保物的,所得价款应用于提前清偿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或者提存。

  8.2.8担保期间,担保物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征用等,贷款人有权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受偿。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贷款人有权要求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2.9贷款人转让部分债权的,有权不转让相应的担保物权。贷款人转让担保物权的,担保人应当协助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8.2.10本合同项下借款同时存在借款人和其他担保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贷款人有权就其他担保人提供的担保物先于借款人提供的担保物行使担保物权。

  担保的个性条款

  8.3保证

  8.3.1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8.3.2一次性还款的,保证期间为借款到期日起二年;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每期还款日起二年。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期限变更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期限变更协议约定的责任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本合同债务被贷款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贷款人确定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二年。

  8.3.3本合同项下借款既有借款人提供物的担保又有保证担保的,贷款人有权要求保证人先于借款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承担保证责任。

  8.4抵押

  8.4.1抵押人应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价款等款项及抵押物已设定抵押、已出租等情况。

  8.4.2抵押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有关登记机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或者其他权利证书由贷款人持有。

  8.4.3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和合理使用的义务。贷款人有权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5动产质押

  8.5.1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质物及贷款人要求的相关资料交由贷款人保管。需要办理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5.2质权存续期间,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质物。贷款人可以自行保管,也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由此而支出的保管费由出质人承担。因贷款人保管不善造成质物毁损、灭失,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贷款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8.5.3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贷款人应及时返还质物。出质人应及时接收质物;出质人不接收的,贷款人有权提存质物及相关单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出质人因未及时接收质物所造成的损失,由出质人自行承担。

  8.6权利质押

  8.6.1需要交付权利凭证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将本合同项下出质权利相关的权利凭证交付贷款人。贷款人应当妥善保管出质人交付的权利凭证。需要办理出质登记的,出质人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到登记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手续,相关权利登记证明材料由贷款人持有。

  8.6.2出质的权利不存在被申请撤销、启动无效宣告程序、异议、查封、冻结、监管、诉讼、仲裁、挂失、止付以及其他影响质权实现的情形。

  8.6.3出质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缴纳与出质权利相关的各项费用,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以保证出质权利在质权存续期间持续有效。

  8.6.4以汇票、本票、支票、仓单、提单、债券以及其他须背书转让的权利凭证出质的,应当背书记载“质押”字样。

  8.6.5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贷款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变现,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8.6.6用于出质的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后于本合同项下债权到期的,出质人同意贷款人提前兑现或者提货,所得价款用于清偿债务。

  8.6.7借款人归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本合同项下全部债权,质权人应当及时返还权利凭证。出质人应及时接收权利凭证。出质人不接收的,质权人有权提存该权利凭证,费用由出质人承担。

  违约责任

  第九章违约责任

  9.1在借款人、担保人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前提下,因贷款人原因未按期足额向借款人发放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9.2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归还借款本金的,贷款人对逾期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到本息清偿为止。

  9.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对违约使用部分从违约使用之日起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执行利率基础上上浮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收罚息,直到本息清偿为止。

  9.4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计收复利。应付未付利息包括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违约使用罚息)和借款逾期后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含逾期罚息和违约使用罚息)。借款期内产生的应付未付利息,在借款期内按合同约定借款执行利率计算复利,自借款到期之日起,按逾期借款利

  率计算复利;逾期借款的应付未付利息,按逾期借款利率计算复利。

  9.5借款人、任一担保人违反本合同项下义务,贷款人有权要求其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已发放借款,有权要求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有权宣布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其他借款合同项下借款立即到期,或者采取其他资产保全措施。

  9.6担保人有下列行为之一,应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所担保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数额的百分之________(大写)计算;给贷款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同时给予全额赔偿。

  (1)未取得本合同担保所需的合法有效授权;

  (2)未如实告知拖欠税款、抵押物建设工程款及担保物存在共有、争议、已经设立抵押、已出租或者被查封、冻结、扣押、监管等情况;

  (3)未按合同约定办理登记、变更登记、保险手续,未移交质物、权利凭证;

  (4)未按贷款人要求恢复担保物价值或者提供相应担保;

  (5)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擅自处分担保物;

  (6)其他违反本合同约定或者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的行为。

  其他

  第十条费用承担

  与本合同有关的公证、登记、评估、鉴定、见证、运输、保管等费用由借款人、担保人承担。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11.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则应在贷款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方式解决。

  11.2在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所称“期限届满”或者“到期”包括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以及贷款人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合同的约定宣布本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情形。

  12.2本合同所称重大不利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借款人已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还款能力;保证人财务状况恶化或者因其他原因导致担保能力明显下降;担保物价值减少、毁损、灭失、被征用、被征收以及因附合、混合、加工使担保物所有权归属第三人或者出现权属争议等影响贷款人实现担保权。

  12.3本合同所称担保物包括抵押物、质物和出质权利。

  12.4其他约定: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及份数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其中借款人_____份,贷款人_____份,担保人各_____份,份,效力相同。

  第十四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和担保人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借款人和担保人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借款人(签章)

  贷款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担保人(签章)

  担保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

  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号码

  签约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公司借款合同6

  借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贷款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鉴于借款人向贷款人申请贷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借款人与贷款人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

  1.1 币种: .

  1.2 金额(大写) .

  1.3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4本合同项下的贷款仅限用于 .

  第二条 利率及利息的计付

  2.1 利率执行: .该利率系中国人民银行现行相应期限档次贷款的基准利率上浮 %.

  2.2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以 (大写)个月为一期,按期还款,首期自放款日起计算。计算一期的正常利息采用月利率,本合同项下的月利率为:□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2.3 本合同签订后、放款前,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贷款人将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约定执行。

  2.4本合同项下贷款实际发放后,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法定利率的,自法定利率调整日的次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利率浮动水平按2.1条的约定执行。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当日还款的,该期贷款仍执行调整前利率;借款人在本合同利率调整日后还款的,该期贷款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2. 5 利息的计算

  2.5.1 借款人每月还息额=当月贷款余额贷款天数日利率。

  2.5.2 逾期贷款和挪用贷款的罚息依逾期或挪用的金额和实际天数计算。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按本合同约定利率上浮 %;浮动利率贷款逾期或挪用后遇人民银行调整基准利率的,贷款人有权相应调整本合同罚息利率,自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日起适用新的罚息利率。

  2. 6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息,贷款最后到期时利随本清。结息日为付息日:

  (1)每季末月的20日结息;

  (2)每月的20日结息。

  第三条 贷款的发放与偿还

  3. 1借款人以本公司名义在委托银行开立存款帐户,账号: ,作为贷款人发放贷款的账户。

  公司财务部审核确认借款人证件、借款合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无误后,最晚于次日将贷款支付到帐。

  3.2借款人的提款应至少提前3个银行工作日办理相关手续,并应符合下列放款计划。

  放款日 放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 3在下列条件全部符合前,贷款人有权拒绝放款:

  (1)借款人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贷款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

  (2)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

  (3)借款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借款人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 4实际的放款日和放款金额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3. 5借款人应按第1.3条约定的到期日和下列计划按时还款,《借款凭证》记载的'到期日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时,以《借款凭证》的记载为准:

  到期日 还款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年 月 日; (大写金额)

  3.6提前归还贷款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利息。

  3.7借款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经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应由借款人的合法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在借款人财产范围内继续履行已借款项的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无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或继承人、财产代管人拒绝或者怠于履行借款合同的,公司有权处分抵押物和质押权利,追究保证人连带责任。

  第四条,借款人的陈述与保证

  4.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

  4.2 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借款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4.3 借款人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贷款人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贷款人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

  第五条 贷款人的权利与义务

  5.1 贷款人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贷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收取借款人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5.2 对借款人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借款人的义务

  6.1 借款人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并支付利息。

  6.2 借款人不应将本合同项下贷款挪作他用。

  6.3 借款人应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保险费等。

  6.4 借款人应遵循贷款人与办理贷款业务相关的业务制度及操作惯例,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贷款人对贷款使用情况和借款人经营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提供贷款人要求的一切财务报表、其他资料及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和信息是真实、完整、准确的。

  6.5 借款人有下列任一事项时,应当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贷款人,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或提供贷款人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

  (1)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2)经营体制或产权组织形式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变化,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承包、租赁、联营、公司制改造、股份合作制改造、企业出售、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减资等。

  6.6 借款人应当在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

  (1)修改章程,变更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住所、通讯地址或营业范围等工商登记事项,作出对财务、人事有重大影响的决定;

  (2)借款人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

  (3)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

  (4)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

  (6)借款人或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或营业执照被吊销;

  (7)借款人、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主要管理人员涉及违法活动;

  (8)经营出现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借款人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

  6.7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发生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时,借款人应按贷款人的要求及时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本款所称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担保人停产、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撤销、营业执照被吊销、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担保人的经营或财务状况有重大变化;担保人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可能减少或被采取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担保人在担保合同项下有违约行为;担保人与借款人发生争议;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未生效或无效或被撤销;担保物权不成立或无效;或影响贷款人债权安全的其他事件等。

  第七条 其他约定事项

  借款人必须提供公司认可的有效担保方式,并与贷款人签订相关的的担保合同,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协议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同时贷款人有权按照公证书赋予的强制执行效力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质)押合同》中约定的抵(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八条 贷款的提前到期

  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贷款人有权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贷款,单方面宣布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金部分和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所有到期贷款本金并结清利息:

  (1)借款人在第四条项下所作陈述与保证不真实;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

  (3)第6.6条所列应通知的任何事项之一实际发生,贷款人认为将影响其债权的安全;

  (4)借款人在履行与贷款人订立的其他合同时,有迟延履行等违约行为且经贷款人催告后仍未予以纠正。

  第九条 违约及违约责任

  9.1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或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的,贷款人按逾期贷款的罚息利率或挪用贷款的罚息利率计收利息,并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9.2 借款人未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贷款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9.3 借款人有逃避贷款人监督、拖欠贷款本金及利息、恶意逃废债等行为时,贷款人有权将该种行为向有关单位通报,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告。

  第十条 扣划约定

  10.1 借款人有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或其他费用时,授权贷款人扣划借款人在委托银行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资金用于清偿。

  10.2 扣划后,贷款人应将扣划所涉账号、借款合同号、《借款凭证》编号、扣划金额及剩余的债务金额通知借款人。

  10.3 扣划所得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全部债务时,应首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费用。本金及利息逾期不足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的,抵偿费用后的余额先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本金,再用于抵偿到期未付的利息或罚息、复利。

  10.4 扣划所得款项与需抵偿的债务币种不一致的,按委托银行在扣划日公布的汇率折算为抵偿债务的金额。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依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期间,各方仍应继续履行未涉争议的条款。

  (1)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2)由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其他条款

  12.1借款人已通读上述条款,贷款人已应借款人的要求作了相应说明,借款人对所有内容无异议。

  1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凭证》以及双方确认的相关文件、资料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2.3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

  12.4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签约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借款人(公章) 贷款人(单位印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署日: 年 月 日 签署日: 年 月 日

公司借款合同7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请借款,乙方经审查并根据__________同意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贷款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将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条 贷款利率和利息 贷款利率按________息________计算,按________结息。 贷款利息自贷款转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之日起计算。在合同有效期内,如遇利率调整,按人民银行规定调整。

  第五条 用款计划 甲方的分次用款计划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元

  第六条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采取___________(直接提款专项提款)方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用款计划转入_____________单位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第七条 还款方式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采用_________(月均还款法累进还款法)归还。 累进还款法_____________(逐年每隔________年)按_____________%递增还款额。

  第八条 还款计划 甲方从支用信用款的次月开始,按月偿还贷款本息。还本付息日期定为每月____日至____日。 采用月均还款法,每月归还贷款本息__________元 采用累进还款法,甲方分次归还贷款本息为: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九条 贷款的偿还 甲方保证按本合同

  第八条确定的还款计划归还借款本息,并于每月还本付息日前将应还款额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内,委托乙方代扣。 甲方如提前一次归还全部贷款本息,应在还款日前___________个营业日内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已计收的贷款利息不再调整。甲方最后一次归还的贷款本金部分,乙方按其实际使用期限相应的借款利率计收利息。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当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需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合同的其他有关当事人。未达成协议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第十一条 借款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全部债务以______________作为抵押物或(和)以______________作为质物提供担保或(并)由________________作为甲方保证人承担全额连带责任保证,并另行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和)《保证合同》作为全合同的39;从合同。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期限归还贷款本息;

  3.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4.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定期提供其有关经济收入的证明;

  5.乙方有权检查贷款的.使用情况;

  6.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对违约使用部分在违约使用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全部贷款本息或连续二期以上未按合同约定的分次还款计划偿清的贷款为逾期贷款,乙方有权对逾期贷款在逾期期间按__________计收利息;

  3.在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尚未划付的贷款,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或处置抵押物(质物):

  3.1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3.2 甲方拒绝或阻挠乙方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虚假的证明材料;

  3.4 甲方与其他法人或经济组织签订有损乙方权益的合同和协议;

  3.5 设有

  第三方保证或(和)抵押(质押)的借款合同,保证人违反保证合同或丧失承担连带责任能力,或(和)抵押人(出质人)违反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或抵押物(质物)因意外毁损不足以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时,甲方无法落实符合乙方要求的新保证或(和)新抵押(质押);

  3.6 甲方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发放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影响天数和数额,每天付给甲方万分之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第十四条 本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直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在协商和诉讼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第十五条 甲、乙双方同意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完毕后终止。

  第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保证人或(和)抵押人(出质人)的,提供保证人或(和)抵押人(质押人)一份;副本__________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8

  借款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借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上述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万元(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已交付)。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本合同借款利率根据合同签订日相应档次的法定利率确定。为_______。

  2.本合同借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息,以如下第_______种方式结息。

  (1)由甲方于借款期限届满时一次性还本付息。

  (2)按年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______。

  3.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的本息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借款利息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第四条借款展期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届满前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

  第五条借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___款。

  1.本合同借款无担保;

  2.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六条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者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或者作为本合同借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担保。

  8.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汇总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借款、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借款及利息,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利息的,乙方有权按照未付利息___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借款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借款本金__________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条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以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四条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执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9

  -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

  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开户行及账号:________

  甲方因________的需要,向乙方申请________贷款,乙方同意向甲方发放上述贷款。甲、乙双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贷款种类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下列第种类的贷款:

  1.短期贷款 2.中期贷款 3.长期贷款

  第二条 贷款金额与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

  (小写)________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条 贷款用途

  甲方应将在本合同项下借入的本金用于________,但乙方不对甲方运用该借入的贷款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 贷款利率与利息

  1.本贷款采用以下第________种方式确定利率:

  (1)短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签订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中长期贷款,根据本合同生效日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为________.每季结息日当日,按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应档次利率确定下一季贷款利率水平。

  2.本贷款自乙方划出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月/季)结息,结息日为________(每月的20日/每季度末月20日)

  3.首次付息日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如付息日逢非乙方工作日,则应顺延至下一个乙方工作日支付利息,最后一笔借款到期时,利随本清。

  第五条 还款方式

  1.甲方按下列计划偿还本金:

  2.甲方所偿还之贷款本息,应汇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并授权乙方直接扣款。

  3.甲方如需提前还款,则应于拟提前还款日前三十个日历日将不可撤销的提前还款计划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取得乙方的同意。乙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和利率向甲方收取利息。

  第六条 贷款展期

  如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需要办理贷款展期时,应在贷款到期前________个乙方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贷款展期协议。如乙方不同意展期,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七条 贷款的担保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担保方式为________,由乙方与担保人就本合同的具体担保事项签订编号为________的担保合同。

  第八条 甲方声明与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九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贷款。

  2.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3.甲方应定期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贷款期间内,甲方经营决策的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的决策,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5.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其经营情况及贷款使用情况所做的调查了解及监督,乙方因甲方阻挠行为而发生的各种费用,均应由甲方承担。

  6.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采取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项下的债务责任。

  7.甲方转让、出租或以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债务设定担保等方式,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个日历日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贷款的清偿责任或提前清偿贷款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8.如发生对本合同的债务履行有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9.如保证人出现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以及经营亏损等情形,部分或全部丧失与本贷款相应的担保能力,或者作为本合同项下贷款担保的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价值减少时,甲方应提供乙方认可的新的担保。

  10.在贷款期间,如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日历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十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经营情况及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了解。

  2.在甲方履行了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满足了放款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按期足额向甲方发放贷款。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有关甲方的资料、文件、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予以查询的除外。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贷款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利率按实际逾期天数支付利息并承担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项下尚未使用的任何款项,并要求甲方立即偿还所有已提贷款、应付利息及其他费用,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提前到期之日。乙方有权从甲方在乙方处开立的账户中直接扣款以抵偿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债务。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

  (2)甲方没有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3款至第9款约定的任何一项义务;

  (3)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与本贷款有关的证明和文件及本合同第八条的声明和保证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甲方全部停止偿还其债务,或不能或表示其不能偿还到期债务;

  (5)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6)甲方住所、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对外发生重大投资等情况使乙方债权实现受到严重影响或威胁的;

  (7)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其他事件。

  4.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对违约使用的部分自挪用之日起,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计罚息。

  5.对甲方在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乙方除行使本条第三款约定的权利外,有权按本合同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收违约金;对逾期本金,有权在本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计罚息,并对未支付的利息及罚息按逾期贷款罚息率计收违约金。

  6.乙方因实现债权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差旅费、律师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义务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甲方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继承人、代理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第十三条 公证

  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提出公证要求,本合同应在国家规定的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其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

  第十五 条 适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在________方住所地人民法院以诉讼的方式解决。

  第十七条 乙方权利的累加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是累加的,并不影响和排除乙方根据法律和其他合同对甲方所享有的任何权利。除非乙方书面表示,乙方对其任何权利的不行使、部分行使和/或延迟行使,均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或部分放弃,也不影响、阻止和妨碍乙方对该权利的继续行使或对其任何其他权利的行使。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和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有担保的,自担保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九条 其他

  1.甲方向乙方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和其他材料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本合同的某条款或某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是或将来成为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条款或该条款其他内容的有效性。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签约地点:________省(市)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

  盖章________

  盖章________

  日期:________

  日期:________

公司借款合同10

  甲方(出借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_______________

  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借款给乙方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借款金额:甲方出借给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

  第二条借款期限:借款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还款方式:借款期限届满到期一次还清。

  第四条借款利率:年利率:______%(大写:______)到期还本付息,本合同约定利息合计金额为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第五条合同生效日:以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诉讼至________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它: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附件: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用________________做为抵押物交于甲方。

  3、乙方收到甲方所支付的.全额借款款项后,应向甲方出具借据;乙方向甲方全额返还借款款项及应付利息后,甲方应向乙方返还借据或出具收条结清双方债权债务;甲乙双方之间的银行账户往来不作为主张双方债权债务的法定依据。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年___月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11

  出借人: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因经营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借款给乙方。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小写¥50000.00元),不计利息:

  第二条:借款期限

  自 20xx 年 03 月 25 日起,至 20xx 年 07 月 24 日止共3个月,

  第三条:还款方法

  到期一次性归还本金。

  第四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变更、解除的,必须经双发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0.05%每天加收罚息。

  (二)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损失浪费或利用借款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乙方应追回贷款本 息,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 责任。

  (四)甲方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乙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 计算应与加收乙方的'罚息计算相同。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的,乙方同意在甲方指定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产生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贷款方、借款方各执一份。

  出借人(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xx年xx月xx日

公司借款合同12

  甲方(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此合同。

  一、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从事个体经营,急需一笔资金周转。

  二、借款金额和还款时间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整(大写)。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还清甲方。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三、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还款方式

  应按照本协议规定时间主动偿还对甲方的欠款及利率。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后,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交给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为_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贷款方提前还款的,应按规定减收利息。)

  七、保证条款

  1.借款方自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方的.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数归还贷款的,抵押权消灭。

  2.借款方必须按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本利息。

  4.需要保证人担保时,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偿的权利,借款方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八、强制执行条款与还款时间

  1.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已经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经慎重考虑,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并赋予本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

  2.此笔借款的到期时间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如果乙方到期不还款,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协议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全部未付款项。乙方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双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未约定部分

  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13

  编号:______

  借款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职务:______地址:

  贷款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地址:

  抵(质)押人(或担保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职务:______地址:

  借款人因______原因,不能如期偿还编号为______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借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接受借款人的展期申请,担保人同意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各方当事人就上述贷款的展期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万______元整。展期金额和期限见下表借款人应于展期的到期日偿还全部贷款本息。

  第二条贷款展期期间的贷款利率:依据委托人确定的利率计算利息,即______。

  第三条

  抵押条款

  一、在抵(质)押借款情况下,抵押(出质)人承诺继续以其所有的或依法有权处分的__________________财产提供抵(质)押,原与委托人签订的抵(质)押合同继续有效,并应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负责重新办理抵押(质)物登记、公证及保险手续。如更换或增加抵(质)押的,新的抵押人或出质人应另行与委托人签订《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二、如借款展期后的到期日超过原抵押或质押财产保险到期日的,借款人及担保人负责抵押、质押财产的续保手续。

  三、因展期产生的相关费用,均有借款人承担。

  第四条

  本协议是对编号为______的借款合同和编号为______的担保合同部分条款的调整和补充,除______依本协议书将原借款期限展期并重新确定借款利率外,借款合同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各方当事人同意继续信守。

  第五条

  本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自各方有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协议书项下借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全部清偿时自动失效。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书为借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二、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人(公章):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贷款人(公章):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抵(质)押人(或担保人):______有权签字人: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

  二、借款用途

  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月利息_______%,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_______日,从_______年_______月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公司借款合同15

  甲方:_____

  乙方:__________

  经____介绍,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借款合同,严格履行。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二、借款用途:

  学校基本建设工程付款。

  三、借款时间及本息结算还款办法:

  借款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___日)______月息分。每季度末结算一次。乙方若有资金和还款能力提前还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______月声明并按实际使用时间提前归还本息。

  四、质押物品及化解风险的措施:

  乙方用公司和学校一号办公楼《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_作抵押。乙方不能按时归还本息,甲方有权将质押房屋变卖收回本息或按每月所借款额的___________%加收滞纳金。

  五、上述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到款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存一份。若有争议,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留印: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

  介绍及见证人签字: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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