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借款合同

时间:2024-02-25 08:27:24 借款合同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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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处借款合同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证处借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公证处借款合同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借款人(债务人):

  抵押人:

  本合同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着平等、真实、自愿的原则,为明确责任,悟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 款

  第一条 借款金额(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借款人用于 并保证资金使用合法。出借人保证资金来源合法。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实际借款日以借款借据签署的日期为计息起始日。

  第三条 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内的本金利率:月利率为‰;

  2、如借款本金逾期,借款期限外的逾期利率:月利率按

  第四条

  第五条

  3、利息从实际放款值日起计算。利息按次还息日为 年 月 日,以此类推,最后一期还息时利随本清。逾期利息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为止。 资金交接:领取他项权证2日内交接全部贷款。由于出借人的原因两日之内不能资金交付或者借款人在本合同签字后反悔时,由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为贷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由于借款人的原因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或不及时接受资金时,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提前还款:借款人若提前还款,应提前 7 天书面通知出借人。提前归还贷款,实际使用的借款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除按实使用天数计息外,同时多支付15天的利息作为对出借人的补偿;利息仍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方法计收。抵押权人然后当日给抵押人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

  第六条 借款人迟延违约责任。

  1、如在贷款到期时不能清偿本金,自到期之日起每天按千分之五计算违约金,由借款人承担。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本金的利息、逾期利息正常计算。

  2、如未按约定的时间清偿利息,自利息应付之日每日按利息额的千分之六计算违约金,由借款人承担。延期清偿利息超过15天时,本合同提前在该日到期,到期日之后的本金的利息按第三条约定的逾期利息计算,本金的违约金按本条第1款约定计算。

  3、如累计两次不按约定时间清偿利息,本合同提前到期,第二次应结息日为借款期限到期日,到期日之后的本金的利息按第三条约定的逾期利率计算,本金的违约金按本条

  第1款约定计算,利息的违约金按本条第2款约定计算。

  第七条 提前收回贷款。发生第六条所列事项,或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被宣告失踪、死亡且继承人、遗赠人不及时承担债务,或出现担保法规定的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时,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贷款,并向借款人发出提前还款通知,借款人在要求的期限内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违约金),出借人无须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借款人任何损失负责。

  第二部分 抵 押

  第八条 为了确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愿以其合法房地产的权利抵押给抵押权人,作为履行该合同的担保。

  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抵押房地产位于 房地产权利相应证号:房证号: , 土地证号: , 建筑面积 平方米,用地面积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现用途为 ,他项权利设定情况 ,本抵押权人享有 第壹顺序 抵押权。经抵押双方当事人协商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房地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不再另外提供估价报告书。本合同主债权属于因贷款形成的债权,债权初始价值 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登记部门要求登记的担保期间,对担保物权的存续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诉讼费、执行费用、律师费、公证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误工费、交通费、不良资产处置费等实际债权的所有费用。

  第十条 在抵押期间,该房地产由抵押人管理,抵押人应当维护抵押房地产的安全与完好。在抵押期间,抵押人征得抵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后,可以转让、出租、改变用途、拆除、改建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抵押房地产。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所得的价款应提前清偿贷款本息。

  第十一条 抵押人隐瞒抵押的房地产存在共有、己设定他项权利、产权争议或者被查封等情况的,抵押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第三部分 其 它 约 定

  第十二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关的协议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及组成部分中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导致其部分无效,不影响其它条款的法律效力。本合同共三页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借人(抵押权人)、借款人(抵押人)、房地产抵押登记处、公证处各执一份。

  出借人(债权人、抵押权人):

  签字:

  身扮证号:

  借款人(债务人):

  签字:

  身份证号:

  抵押人:

  签字:

  身份证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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