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

时间:2021-03-19 23:41:15 集体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集体合同模板汇总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集体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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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合同 篇1

  本集体合同由_________(以下简称“企业”)与_________(以下简称“工会”)双方在自愿和平等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依法签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企业和工会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 工会代表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规定,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企业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 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 企业应根据有关规定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力,在研究决定有关工资、福利、安全生产以及劳动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的意见。企业工会负责人有权列席有关讨论企业的发展规划、生产经营活动及与职工利益有关的问题的董事会会议,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第五条 工会有义务支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企业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协助企业合理使用各项基金,配合企业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促进企业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企业董事会会议。

  第二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企业工作制度。

  第七条 企业执行定时工作制的,企业安排职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企业保证职工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企业由于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职工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八条 企业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不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

  第九条 企业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企业工作任务情况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职工自行安排。

  第十条 企业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或加班的,应按照下列标准给予职工相应待遇:

  1.安排职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安排职工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

  3.安排职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第十一条 企业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长时间或长期加班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按法定的标准向职工另发加班工资。

  第十二条 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企业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三条 企业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企业在制订本企业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章 劳动保护

  第十四条 企业为职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和标准。企业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工会有权与企业交涉,企业拒不改正的,工会可请求当地政府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 企业负责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工会给予协助和配合。

  第十六条 企业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企业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企业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十七条 工会支持企业劳动保护管理,配合企业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第十八条 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十九条 企业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三同时”。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 企业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 企业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企业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企业向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发放营养补助费或提供营养补助食品。

  第二十二条 每年夏暑季节,企业负责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在冬季,企业负责采取防寒保暖措施。

  第二十三条 企业优先保证用于改善职工生产安全和劳动条件的资金。每年由企业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工会参与安全技术措施立项讨论并监督实施情况。

  第二十四条 企业和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工会支持企业对危及企业和职工安全的行为的惩处。

  第二十五条 企业发生职工因工伤亡事故或其他危及职工劳动安全的重大事故,应及时通知工会。工会有权参与调查和提出处理建议。

  第四章 劳动报酬

  第二十六条 企业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以及实际需要,确定本企业工资制度,企业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企业决定。企业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二十七条 执行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于每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职工工资,工资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资支付标准和办法按下列执行: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 由于企业生产任务不足,使职工下岗待工的,企业保证职工的月生活费不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十九条 工会在每年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企业提出本年工资要求。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企业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五章 保险与福利

  第三十条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关于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养老、失业、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工会有权予以监督。

  第三十一条 企业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其中用于职工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企业合理安排使用。企业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三十二条 企业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企业经济相适应的福利。工会支持企业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三十三条 企业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企业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双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企业支付。企业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三十五条 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三十六条 企业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三十七条 企业根据《保险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工会协助企业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六章 职工聘用、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八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企业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企业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四十条 制定、修改、废止企业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十一条 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程序处理。

  第四十二条 企业根据政府规定按期提取职工教育经费,帮助职工获得和提高文化及专业知识。企业教育管理机构负责职工岗前、岗中及转岗的教育培训。企业按年度向工会通报教育基金使用情况。

  第四十三条 工会组织或协助企业开展对职工的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第七章 劳动纪律和奖惩

  第四十四条 企业有权制定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企业有权依据劳动纪律与奖惩制度决定对职工进行奖励或惩罚。

  第四十五条 企业对于模范执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在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产品开发、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提高质量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有权分别给予荣誉奖励和物质奖励。

  第四十六条 企业对于违反企业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一定后果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不同的行政处分;也可酌情处以一次性罚款或者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第四十七条 对职工进行行政处分时,须征求工会意见,听取被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由企业作出决定。开除职工,事先应经工会参加处分文件会签。工会认为不合理的,有权提出异议,与企业协商解决。因生产经营条件变化,企业大规模变更职工的工作或裁员时须征得工会同意。

  第四十八条 各类处分由企业奖惩规章制度统一规定。企业各基层单位或部门制定的同类制度,需经企业承认并备案。企业奖惩规章制度,应经工会同意后实施。

  第八章 合作与联系

  第四十九条 双方为促进企业发展和维护企业与职工的利益,保证实行密切而有效的合作。

  第五十条 企业和工会可每月召开一次联系会议,就重大事宜和有关职工整体利益问题进行通报和协商。必要时,可随时约见对方。双方应遵守联系会议所做出的决定。

  第五十一条 工会正、副主席或其代表可以应企业要求向企业通报工会开展的与企业有关的重大活动情况。双方应经常共同或分别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五十二条 双方同意采取具有凝聚力的精神或物质手段,以及通过各种公关联谊活动,联络和密切企业领导与职工的感情。双方同意继承和发展自企业开业以来为实现上述目的所采取的方法。

  第九章 监督检查和仲裁

  第五十三条 为保证全面执行本合同,双方联合成立集体合同监督小组,其成员由工会代表、企业代表根据人数对等的原则组成。本合同每年检查_________次,检查结果以书面报告形式提交双方签约代表,签订代表应认真研究和处理检查结果。

  第五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首先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有关规定的仲裁程序办理。

  第十章 合同期限

  第五十五条 本合同的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前_________个月经双方协商签订新合同。

  第五十六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若签订本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要求,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七条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合同一方就本合同的执行情况提出商谈时,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7日内进行协商。

  第五十八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双方都有权提出修改本合同。经双方协商同意后,进行修改。修改后的条款,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五十九条 企业侵犯工会合法权益的,工会有权提请政府或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十条 本合同解释权归签约双方。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国法律和政府规定执行,或由双方另行协商后确定。

  第六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报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备案一份。

  第六十二条 企业在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及说明报送相关劳动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和备案,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本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六十三条 本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后,双方应当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全体成员公布。

  企业(盖章):_________ 工会(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集体合同 篇2

  本合同由_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_有限公司工会(以下简称工会)签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签订本合同,用以明确和调整双方合作共事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第二条工会代表中方职工(以下称简职工)整体的利益,依据本合同的原则,指导职工正确处理和公司的劳动关系,并监督和调整这种关系。

  公司用以和职工个人确定劳动关系的合同,不得与本合同相悖。

  第三条本合同是双方为促进公司发展,尊重和调动职工积极性应遵守的共同准则。

  双方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遵守不低于有关职工就业、劳动报酬、劳动保险、劳动保护、生活福利、退休养老和各种节假日等方面的规定,并努力提供尽可能高的水平和标准。

  第四条公司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利益的权利。公司制订各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工会有义务支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支持公司的合法权益,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促进公司发展。工会主席或其代表依法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包括预备会议)。

  第二章职工聘用

  第五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本着择优录用的原则,有权招聘职工。公司招工计划及实施情况应向工会通报。

  第六条公司分别与职工签订个人劳动合同。在签订个人劳动合同之前,工会和公司应指导职工明确履行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责任的处理。工会有权监督个人劳动合同执行情况。

  第七条公司制度和修改个人劳动合同标准文本,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八条因履行个人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调解程序处理。

  第三章工作日制度

  第九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以不超过政府规定的标准,实行本公司工作日制度。

  第十条公司有责任不断改善生产管理,严格控制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加班加点。

  长时间或长期加班加点以及在公休节假日大范围加班时,应征得同级工会同意,并给职工另发加班加点工资,其待遇应高于正常工资水平。严重有损职工身体健康或人身安全的加班,工会有权支持职工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在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工会可以建议公司减少工作时间。

  第十二条公司执行政府规定的各类节假日制度。公司在制订本公司休假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

  第四章工资和津贴

  第十三条公司根据按劳分配的原则和实际需要,确定本公司工资制度,并发放各类专项津贴。

  第十四条工会在每年3月份根据生活物价指数和劳动力资源状况变动等因素,向公司提出本年工资要求。

  董事会在讨论此类问题时,应有工会代表参加。

  公司根据董事会的工资决议,提出分配方案。

  第十五条公司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工资分配形式、工资发放办法)的制定和变更,由公司决定。公司在做出上述决定时,应听取工会意见,取得工会合作。

  第五章职工福利

  第十六条公司按规定每月提取工资总额20%的福利费用和7.5%的职工医疗费用,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福利奖励基金,用于职工集体福利和奖励,不得挪作他用。

  其中用于福利的部分,由工会协助公司合理安排使用。

  公司应定期向工会提供该项基金使用情况报表。

  第十七条公司有责任改善职工文化设施和住房、膳食、医疗、托儿、交通条件并提供其他与公司经济相适应的福利。

  工会支持公司为此所做的努力。

  第十八条公司各项重大福利的设置、标准、实施办法,或由公司提出方案、或由工会提出要求,均应需双方同意后实施。

  第六章劳动保险

  第十九条公司根据中国劳动保险条例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实行劳动保险制度,支付职工劳动保险费用,并努力扩大保险险种。

  第二十条职工因工负伤、因工致残、因工死亡,以及因患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残废、死亡时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公司支付。公司制订此类费用细则。

  第二十一条职工一般每年应进行体检一次,女工及有毒有害工种应按规定定期进行专项体检。

  第二十二条公司实行养老保险制度。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上海市集体合同范本(3篇)。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按时提取和发放职工退休费用。

  第二十三条工会协助公司做好各项劳动保险工作。

  第七章劳动动保护

  第二十四条公司执行政府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条例。

  公司负责加强和改善劳动技术和工业卫生、劳动防护以及特殊工种和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工作。

  公司按规定向从事尘毒有害作业的职工提供疗养机会与费用。

  第二十五条工会支持公司劳动保护管理,配合公司检查、监督劳动保护情况。

  工会发现公司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当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公司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公司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六条公司依照国家规定在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及租赁厂房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 三同时 (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公司在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时必须同时引进或采取可靠的劳动保护措施,并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十八条公司根据工种岗位需要,保证供应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应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细则。

集体合同 篇3

  一、集体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集体合同是协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重要手段。在我国,集体合同主要是由代表劳动者的工会或职工代表与企业或事业单位签订。集体合同,在我国具有如下特征:

  1、集体合同的主体一方是劳动者的团体组织——企事业工会或职工代表,另一方是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2、集体合同以集体劳动关系中全体劳动者的最低劳动条件、劳动标准和全体职工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目的是协调用人单位内部劳动关系,确定劳动者的共同利益。

  3、集体合同是要式合同,我国劳动法规定集体合同必须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登记、审查、备案,方能发生法律效力。

  4、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其效力及于企事业单位及其工会和全体职工。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的个人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否则无效。

  二、集体协商

  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工会代表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用人单位代表,就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标准等进行商谈,并签订集体合同的.行为。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有关规定;

  (2)相互尊重,平等协商;

  (3)诚实守信,公平合作;

  (4)兼顾双方合法权益;

  (5)不得采取过澈行为。

  集体协商代表是指按照法定程序产生并有权代表本方利益进行集体协商的人员。集体协商双方的代表人数应当对等,每方至少3人,并各确定1名首席代表。职工一方的协商代表由本单位工会选派。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本单位半数以上职工同意。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工会主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协商代表代理首席代表。工会主席空缺的,首席代表由工会主要负责人担任。未建立工会的,职工一方的首席代表从协商的表中民主推举产生。用人单位一方的协商代表,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指派,首席代表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担任或由其书面委托的其他管理人员担任。协商代表履行职责的期限由被代表方确定-用人单位协商代表与职工协商代表不得相互兼任。

  为防止集体协商代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劳动法对集体协商代表的保护作出规定: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在其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完成履行协商代表职责之时,除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职工一方协商代表履行协商代表职责期间,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调整其工作岗位。

  三、集体协商的程序:

  (1)以书面形式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2)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3)召开集体协商会议。

  (4)协商一致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集体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或出现事先未曾预料的问题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中止协商。中止期限及下次协商时间、地点、内容由双方商定。

  集体劳动合同虽然是工会或者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但对整个用人单位的全体职工都是有约束力的。这一点希望各位劳动者能够注意。同时,集体劳动合同中的相关约定也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

集体合同 篇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福建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单位行政与单位工会经充分的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共同签订单位女职工特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是双方促进单位发展,提高科学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方面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和共同准则。

  第二条 单位应考虑自身的特点,根据工作需要执收和使用女职工。单位与女职工建立劳动关系时,双方必须订阅劳动合同,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单位进行改组、改制时,对能胜任原工作的女职工,不得无故拒绝使用或聘用。

  第三条 单位不得以女职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等为由,降低其基本工资、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而孕期、产期、哺乳期未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孕期、产期、哺乳期满。

  第四条 单位在提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称和享受其他福利方面,应当男女平等,单位应有计划地对女职工实施职业教育及技术培训。

  第五条 单位应加强对女干部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中女代表应与女职工所占的比例相适宜;单位的董事会、监事会中应有女职工代表。

  第六条 单位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和所从事工作的职业特点,对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和更年期的女职工给予特殊保护,并确定专人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第七条 单位应加强对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培训,女职工组织应配合单位行政,宣传女职工卫生保健及妇科防治知识,增强女职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八条 单位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应逐步改善女职工劳动卫生条件,设立女职工建立哺乳室、卫生室、孕妇休息等保护设施,对在职女职工每月发放_____元的卫生费或卫生用品。

  第九条 单位按规定一至两年至少组织女职工进行一次妇科常见疾病检查。费用由单位负担,检查时间视这劳动时间。

  第十条 从事高处、低温、冷水、野外流动、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作业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单位应当为其安排其他劳动。

  第十一条 从事连续四小时以上站立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经本人提出,单位视具体情况安排其他适当的工间休息。

  第十二条 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孕期、哺乳期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哺乳期禁忌人事的劳动。对正在从事的,应当予以调整。

  第十三条 女职工怀孕7个月以上(含七个月,下同)或者在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每天应当在工作时间内安排其一小时的休息或者哺乳时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增加二十分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并扣除相应的劳动定额。

  第十四条 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

  第十五条 女职工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女职工产假为135天至180天,男方在本单位照顾假为七至十天。

  第十六条 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从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资格的医疗保健机构或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证明,享有产假。怀孕三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以内流产的,产假为42天;怀孕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0天。

  第十七条 女职工怀孕七个月以上或产假期满,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以请产前假或哺乳假(哺乳假至婴儿一周岁)。女职工休产前假、哺乳假期间,工资由单位按不低于生育津贴百分之六十的标准支付,并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八条 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对生育女职工发放生育津贴及支付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第十九条 有人单位尚未办理生育保险的,应当按照女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其法定产假期间生育津贴,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女职工生育的相关费用。

  第二十条 经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患有严重更年期综合症的女职工,单位可给予照顾,暂时调做其它适当的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第二十一条 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合同双方应成立人数对等的监督小组,至少每半年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一次联合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向职代会通报。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年。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双方签字后十日内,将本合同一式三份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单位:_____________ 单位工会:_________

  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首席代表(签字盖章)

  ____年____月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日

集体合同 篇5

  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仃日期:___年__月___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制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单位)首席代表:法定代表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族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会)首席代表:工会主席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族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资集体协商双方代表名单

  名单

  序号

  姓名

  年龄

  职务

  居民身份证号码

  说明:协议双方代表人数要求必须对等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并

  共同遵守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所列条款。

  第二条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由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甲方)与代表全体员工利益的工会组织(以下简称乙方)依照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布的当年《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人工成本预警预测信息》,就工资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标准、职工年平均工资水平及调整幅度、加班加点工资计发基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津贴、补贴、奖金等分配办法等事项,通过集体协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三条甲方必须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所招用劳动者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约定。

  第四条本工资集体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工资集体协议期限为_____年。协议期满前30天双方应协商准备协商签订新的工资协议。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甲方根据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拟订本单位工资分配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岗位工资标准及与工资支付相关的规章制度,并根据确定的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对员工进行考核兑现工资待遇。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乙方或协商代表应参与甲方有关工资分配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及工资标准等的拟订,并负责要求员工按照本单位生产经营目标任务要求,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经营或工作任务;员工按要求完成任务后,乙方要确保员工能及时领取足额的工资报酬。

  第七条工资协议内容:

  1.甲方基本工资制度;

  2.甲方根据不同岗位性质,工资分配形式等项目确定的岗位工资标准(见甲方附件);

  3.甲方工资支付办法:

  甲方以法定货币(人民币)形式,确定每月_____日支付乙方全体员工当月工资。如遇节假日、休息日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员工工资,或按_____支付员工工资;

  4.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甲方支付给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甲方最低工资标准确定为每月_____元/月;

  5.甲方加班加点工资支付办法:

  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年休假、生育假、产假等假期间,应视为提供正常劳动,按照不低于本人基本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甲方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基数为每月_____元或每日_____元或每小时_____元。甲方安排员工加班、加点工作,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甲方安排员工在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而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基数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员工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基数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应支付加班加点工资基数300%的工资报酬;

  6.员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支付办法;

  7.甲方一年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_____元/月;

  8.员工待岗期间生活费标准确定为_____元/月;

  9.员工内退期间工资支付办法;

  10.离岗学习或参加培训员工工资支付办法;

  11.留用查看员工工资支付办法;

  12.其他特殊人员工资或生活费支付办法:

  13.甲方设立_____津贴项目,_____补贴项目,津贴、补贴标准分别确定为_____元/月及_____元/月;

  14.甲方效益工资及奖金分配办法;

  15.甲方各项福利待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主动提出修订或变更本协议。

  1.本协议订立时所依据的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时;

  3.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可提前终止或解除:

  1.甲方被撤销、解散、兼并、改制或破产等;

  2.协议双方发生重大对抗,致使企业生产经营不能正常运转;

  3.甲方被依法解散;

  4.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

  第十条违约责任(具体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违反协议时,应按国家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为: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与国家、自治区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和自治区现行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甲方上级工会组织各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

  甲方首席代表________乙方首席代表___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___签字(盖章)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使用说明

  一、工资集体协议合同书为用人单位与本单位工会组织就本单位有关工资问题进行集体协商签订协议时参考使用文本。

  二、甲方与乙方协商使用本协议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约定的内容,协商确定后填写在相应条款中。

  三、经当事人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内容及修订、变更等内容在本合同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四、本工资集体协议合同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不得涂改。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甲方上级工会组织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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