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0-10-04 20:01:09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劳务合同范文10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劳务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推荐】劳务合同范文10篇

劳务合同 篇1

  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其总部设在_________,以下称“乙方”),经过友好协同,乙方同意为甲方在_________国的_________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为此与甲方签订本劳务合同。

  (一)合同目的

  本合同的目的:乙方根据本合同条款向甲方提供技术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以下称为派遣人员),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为保证甲方工程的顺利完成,双方应互相协作,认真执行合同。

  (二)人员派遣

  1.应按双方商定的计划派遣人员。甲方对所需派遣的人员应提前两个月用书面正式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在派出前一个月向甲方提交派遣人员一览表,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工种、护照号码及_________国申请入境所需要的资料_________。

  2.乙方负责办理乙方人员(从其居住国)的出境手续,并承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在_________国的入境和居住手续由甲方办理,并负担与此有关的各项费用。

  3.根据工程计划的需要,派遣人员可以随时增加或减少。

  4.如需要增加派遣人员时,甲方同意提前两个月向乙方总部提出派遣人员计划。增加人员的工资,按本协议附件1所列工资标准支付。增加如系新工程,其工资标准应由双方驻工地的代表商定。

  5.根据工程进度,如现场需要减少人员,则应由双方现场代表商定后实施。

  (三)准备费

  甲方同意付乙方派遣人员的准备费每人_________元。准备费应在向乙方提交派遣计划的同时电汇乙方 _________银行_______帐号。

  (四)工资

  1.派遣人员的工资应按附件中所商定的工资表支付。工资的计算应从派遣人员离开乙方所在国________机场之日起到离开______国_________机场之日止。乙方同意在安排航线时尽可能取最短路线,缩短时间。

  2.派遣人员的基本工资 _________。

  3.基本工资以月计算,凡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日工资为月工资的25%。

  4.根据_________国目前的经济情况,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每年应增长15%。

  (五)工作时间及加班

  1.乙方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月_________天,每周_________天,每天8小时。

  2.每周休假一天,具体休假日期可由双方在现场安排。

  3.由于材料短缺、气候条件等影响不能正常施工时,经双方协商可以临时调整工作内容。如因上述及其他因甲方原因造成停工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人员的工资。

  4.如工作需要并经双方同意,乙方人员可以加班。甲方按下列标准支付加班工资:

  (1)平时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125%;

  (2)平时夜间加班(22点至次日晨5点)以及休假日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 150%;

  (3)节目加班工资为基本工资的200%;

  (4)加班工资计算方法如下:(月基本工资/200小时)×加班小时数×加班工资的百分率;

  (5)上述加班工资和基本工资同时支付。

  (六)伙食

  1.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厨房全套炊餐具及冷藏设备,由乙方自行办理伙食。

  2.甲方同意付给乙方每人每天 _________元的伙食费,包干使用。

  3.食堂用水、用电和燃料以及生活物资采购用车由甲方提供并支付费用。

  (七)节日和休假

  1.所有乙方人员有权享有_________国政府的法定节日。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根据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派遣员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派遣与借用

  第一条派遣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将与甲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派往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二条借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从甲方借调人员到乙方工作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派遣员工,乙方须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借用费。

  第四条员工与甲方为劳动关系,与乙方为劳务关系。员工的工作地点、岗位、方式由乙方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第五条借用费系指乙方借用甲方员工的费用,包括:

  (一)支付员工的工资。

  (二)支付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

  (三)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商业保险、福利的费用。

  (四)甲方对派遣员工的管理、经营成本及承担的企业税收等费用。

  第六条甲方派遣人员的姓名、聘用职务、借用费及其组成在附件1中约定,附件1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甲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七条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根据乙方的要求推荐人选,与乙方决定借用的人员或乙方直接选定的人员签订《派遣员工劳动合同》。

  (二)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教育派遣员工遵守乙方的工作制度,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

  (四)从借用费中支付派遣员工的工资和应得收入。

  (五)在乙方支付借用费后,依法承担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福利费用,其中福利及医疗保险部分内容的具体实施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条款、甲方有关派遣员工福利待遇、医疗费用报销的规定执行。

  (六)为派遣员工提供附件2中双方确定的服务内容。

  (七)听取乙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第八条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甲方有权把派遣员工撤回和解除本合同,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甲方按下列方式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被派遣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撤回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或损害派遣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进行交涉。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

  (三)乙方若无故拖欠派遣员工的工资或借用费,甲方可随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追索所欠费用。

  (四)派遣员工若侵害了乙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可协助乙方追究员工的相关责任。

  第三章乙方的义务与权利

  第九条乙方承担下列义务:

  (一)尊重派遣员工不同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抑,不歧视派遣员工。

  (二)为派遣员工提供符合我国政府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并依法为派遣员工提供各项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否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三)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如遇特殊情况需派遣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乙方须依法支付加班费。

  (四)为派遣员工提供差旅等补贴,具体数额由乙方决定。

  (五)保证派遣员工的法定节假日休息。为借用满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每年安排一次带薪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按乙方的规定执行。

  派遣员工结婚时,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婚假3天,属于晚婚的,应再给予晚婚假7天。

  (六)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应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乙方应按国家规定发给派遣员工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但最低不低于社会最低工资的80%。

  女员工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的,乙方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但女员工应提供合法的医生证明。

  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乙方应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流产假期间,其工资照发。

  (七)不得解除或终止对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女员工,以及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八)不得解除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派遣员工的借用关系。

  (九)派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被解除借用的,乙方应按照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6条规定,向甲方支付该员工的医疗补助费。

  (十)督促派遣员工遵守我国政府颁布的税收法规,依法缴

  纳个人所得税。

  (十一)督促派遣员工办理借用期间的有关合法工作证件,依据中国的法律、法规制定乙方的规章制度,并教育派遣员工遵纪守法。

  (十二)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十三)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十四)派遣员工若向乙方提出辞职,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但在试用期内辞职可随时提出。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之日计算收费截止日期。

  (十五)向保险公司投保派遣员工驾驶的乙方机动车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若乙方未投保,派遣员工驾驶乙方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事故责任属于派遣员工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本条所列第(三)、(四)、(五)项内容,乙方可以规章制度的形式作具体规定,也可与派遣员工以协议的形式作具体约定。只要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且送甲方备案,应以规章制度和协议为准。

  第十条乙方享有如下权利:

  (一)对决定借用的员工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应根据借用期限确定:

  1.借用期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15日;

  2.借用期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30日;

  3.借用期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不超过60日;

  4.借用期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

  试用期内,乙方对不符合要求者,有权终止试用,但应支付试用期的借用费(含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费用)。试用期满,所派遣员工自动转为正式派遣员工,其借用期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二)在借用期内,有解除派遣员工和解除本合同的权利,但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派遣员工在试用期内除外),同时按下列方式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补偿费:

  派遣员工借用时间每满一年,补偿费为一个月的借用费,不足一年的部分按一年计算。补偿费以派遣员工被退回甲方当月的借用费为计算标准。补偿费中包含派遣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如派遣员工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严重违反乙方规定(此规定对派遣员工和甲方应该是公开的)被解除借用,乙方经征求甲方意见后可随时通知甲方和派遣员工,并可不支付补偿费。

  (四)可与派遣员工另行签订个人协议作为甲方与派遣员工劳动合同的附件送甲方备案,但该协议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内容。

  (五)乙方有权对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提出书面意见,并进行交涉。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意见后六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乙方。

  第四章费用及其结算

  第十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借用费、派遣员工名单、借用时间和付费方式在本合同附件1中约定。

  第十二条乙方须于当月20日前向甲方支付月借用费、补偿费和年终附加的工资(乙方直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的,须于当月底前向甲方支付借用费的其它部分),甲方收到后,于次月6日支付派遣员工工资。以上费用每逾期10天按1%加付滞付金。逾期30天的,甲方可视情况提出索要违约金元,并解除或终止本合同,且不属违约行为,双方办理相应手续。

  第十三条加班、加点费用的计算方法为:

  工作日加点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点时间×150%;

  休息日、带薪休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200%;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20.92天÷8小时×实际加班时间×300%;

  第五章争议与仲裁

  第十四条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五条甲方(或乙方)与派遣员工因本合同中有关劳动纪律约定、员工工资、保险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内容发生劳动争议,并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时,如争议的处理结果与乙方有利害关系,乙方有参加仲裁活动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六条甲方为派遣员工提供的服务内容在附件2中约定,附件2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办理,国家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合同附件另行约定。

  第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我国政府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造成本合同条款必须修订时,均应以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准,由甲乙双方协商修订。

  第十九条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有效期年,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有效期自行延长,延长期限与本合同期限相同。

  第二十条本合同分别用中文和文写成,每种文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中文本和文本一份,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两种文本出现矛盾时,以中文本为准。

  第七章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二十一条双方约定需增加的内容

  第二十二条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甲方: 乙方:

  代表签章:代表签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江西中南建设工程集团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确保承包工程施工顺利如期完成施工承包任务,经过甲方对施工全过程的描述及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现将本工程以包工不包料的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期间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双方在工作及结算的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他有关的规范、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承包项目及工程:整栋房屋装修工程的泥工工程。

  二、承包方式:包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包自用小型机械及电线、包达标验收的包干价。

  三、承包范围:上栗县萍青城市广场B区的混凝土浇捣,墙体砌筑,墙体批灰及附属工程和变更工程的所有泥工工作内容,并无偿负责与业主核对,变更在每一次单项工种工资增减在之内的都不计算,超过此增减量另行协商解决。包泥工自用工具,所有材料的看护,施工区域内的水平及垂直运输,场内的落手清工作,配合项目现场突击性清理义务,原材料的保护,机械就位以及文明施工等全部工作内容,以上承包内容(但不限于),从开工到竣工,不发生任何签点工。

  四、承包价格:

  1、按计算。

  五、承包款的支付方式:

  1、每月按已完成的实际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以此类推。

  2、装修完成后按实际工程量的95%支付工程款。

  3、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六、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满足甲方对工期的要求,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来拖延工期,如达不到进度要求,每节点罚款 伍 仟元,罚金在节点款中扣除,如能全部按节点完成或提前完成,则奖励 伍 仟元。

  2、如果乙方的节点工期不能保证,后又没有及时采取补救,甲方可以随时增加另外人员进行施工,发生的人员的进退场和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如确实因不可抗力因素在经得甲方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工期。

  七、质量目标及要求:

  1、本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创市优质工程。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建设方、现场监理的质量管理,对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及隐患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质量标准.

  4、因乙方质量问题造成的返工,所发生的人工费由乙方自理,所造成的材料浪费必须由乙方全额补偿甲方。

  八、安全生产:

  1、乙方进入本工地后,应组织自身的管理及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治安保卫等规章制度进行教育,必须自觉尊守工地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同时绝对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和指挥。如出现伤亡事故, 叁 万元人民币内由乙方承担,超过 叁 万元人民币按责任划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调解决。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能穿拖鞋。乙方不能擅自带家属及小孩进入工地,否则甲方将予以重罚。

  2、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安全设施有异议,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由甲方更改完善,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3、乙方为了自身的利益,无视安全生产条例,经指出不听者,处以

  至 3000 元的罚款,禁止外来人员及家属小孩带入施工现场,如发生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九、合同效力及纠纷解决方法:

  1、本合同解释权属公司,乙方认真阅读后签字,一经双方签字,本合同生效,价款结清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工程量核算、工程款的结算及经济往来,甲方权限与乙方代表之间发生了关系,与他人及所属职工概无关。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以协调一致后另行确定。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签订合同之前交工程履约保证金 万元作为合同签订依据,待机械全部进场开工后半月全部退还。

  项目负责人:承包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年日

劳务合同 篇4

  甲 方(劳务派遣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实际用工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甲方根据乙方的生产(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协议:

  一、 劳务派遣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派遣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关劳务派遣人员和劳务派遣服务。(乙方具体需求劳务人员条件详见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为甲方员工,由甲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各项有关保险福利待遇等其他相关事宜。

  三、劳务费用结算与支付:

  1、劳务费用的构成:

  (1)劳务人员的工资报酬(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标准不低于苏州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劳务管理费:每人每月 元;

  (3)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商业保险费:每人每月 元;

  (4)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社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5)乙方每月支付给甲方的农保费:每人每月 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实际缴费基数调整)

  2、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应在每月 日前将实际产生应付的劳务费用等一并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并提供各项劳务费用结算明细清单。劳务人员工资应由甲方在每月 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相关劳务费用,甲方必须开具正式劳务费发票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协议签定后 天内为乙方输送派遣达到法定用工年龄、体检合格、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并经乙方确认合格的劳务人员赴乙方工作,甲方在 天内办理好相关上岗手续并提供劳动政策指导服务。

  2、乙方将实际产生应付的相关劳务费用转入甲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后,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为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缴纳相关保险费用(劳务人员个人应承担税费部分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3、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服从乙方的工作岗位安排,委派专人负责协助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产管理、岗位调动、劳务考核,遵守乙方制订的安全生产、劳动纪律、操作规范、岗位责任制等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劳动(工作)任务。

  4、甲方负责定期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有效的劳务跟踪和劳务管理,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情况,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协助乙方教育劳务派遣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义务协助乙方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工作。

  5、甲方应负责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职业道德培训,提供必要的建议和指导,并如实介绍乙方情况。

  6、甲方应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派遣前的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取得体检合格和岗前培训合格证者方可输送派遣给乙方,体检和培训费用由 负担。

  7、甲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录用、退工、退保费手续,协助乙方处理劳务纠纷以及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处理劳务派遣人员因在乙方工作期满或因违反乙方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被终止劳务工作的事宜。

  8、劳务派遣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职业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应及时通报和配合甲方处理。发生的相应费用以及办理处理手续由甲方负责处理……

  9、乙方如有违反本协议、拖欠应付劳务费用以及违反劳动政策法规损害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行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继续履行义务并按实际损失的情况向乙方索赔。

  10、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经甲乙双方认定或相关机构认定后,由责任人员负责赔偿,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追偿。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明确其告知劳务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劳务工资报酬等。

  2、乙方应为劳务人员提供基本的劳动条件和岗位劳动保护,并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必要的岗位培训和安全教育。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伤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伤害事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乙方应协助甲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3、乙方需按本协议规定及时足额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相关劳务费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权按照制定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考勤考核奖惩等综合劳务考核,乙方可对劳务派遣人员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5、乙方有权查询甲方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劳务费)和缴纳相关保险费等情况,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纠正,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给予乙方赔偿。

  6、乙方对劳务派遣人员实行每天八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产需要劳务人员加班的应按有关国家规定支付劳务人员加班费或给予调休。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经济处罚或经济赔偿等问题时,按照乙方相关规章制度由甲方负责处理后返还乙方。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的;

  (2)严重违反乙方劳动纪律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 元以上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派遣劳务人员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经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劳务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劳务人员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岗位考核,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根据本协议第五项第7条(1)至(5)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应向甲方提供或传真有关书面材料或有关部门认定事实材料经甲方确认后处理;根据本协议第7条(6)(7)款,乙方遣返劳务派遣人员退回甲方的,乙方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处理。

  9、除法律规定和本协议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遣返退回本协议期间的甲方劳务派遣人员,如有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乙方的确需要裁减用工或不能继续用工的,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确定乙方需裁减或不能用工的,乙方应按《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相应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协议有关内容如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劳动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3、本协议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变化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双方认为需要修改、补充时,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4、甲方所输出派遣给乙方的劳务人员,在乙方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乙方录用工条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员的体检费、岗前培训费、资质证书费、劳务管理费、相关保险费。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镇劳务人员,有关用工手续办理等费用,由甲方垫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办理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事务中遇有重要事项需要乙方决定的,应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实施。

  7、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或本协议期满前,双方均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是否继续履行由双方协商处理。

  七、协议纠纷处理: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事项:

  1、乙方〈岗位人才需求表〉和劳务费用结算明细内容为本协议有效组成内容部分。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书面补充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内容有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3、本协议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乙方: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电话: 家庭住址:

  鉴于乙方劳动岗位、劳动量及劳动时间与全日制工作制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协议期限为。本协议于 年 月 日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

  第二条 乙方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甲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协议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劳务:

  第五条 乙方负有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的义务。乙方负有保护义务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 按实际工作量技工(每天九个小时)每人每天按九十元记报酬,每月月底截止。下月10号左右发工资。

  第七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本协议期满的;

  2、双方就解除本协议协商一致的;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义务的,如有病或病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若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仅需提前一周通知另一方即可。

  第九条 本协议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一周内将有关工作向甲方移交完毕。

  第十条 附书面说明,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乙方在工作期间,严格按照施工要求工作。合理损伤甲方相应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乙方在协议期间无条件服从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违规后果自负。

  第十三条 乙方除享受规定的酬劳外,不享受其它的福利待遇。

  甲方签字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6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期限合同(固定期限或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期限)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试用期 月。本合同至 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 工作。

  第三条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甲方每月 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 元,其中试用期间工资为 元。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按照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3、在法定休假节目工作的,应另外支付乙方日或小时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第七条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保险福利待遇

  第八条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第九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工资和医疗保险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在国家和北京市职工工作保险规定未出台前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由甲方按照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确定,保险金额为 元。

  六、劳动纪律

  第十二条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十三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四条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五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甲乙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十四条,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十七条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九条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二十条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十六条解除终止本合同:、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八、经济补偿与赔偿

  第二十二条下列情形之一,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条件或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应按下列标准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1、甲克扣或者无帮拖欠乙方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乙方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四条乙方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发给不低乙方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加发50%的医疗补助费,患绝症的加发100%的医疗补助费。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订立无效劳动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害的,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乙方损失。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劳动部《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赔偿甲方损失。

  第二十七条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资培训和招接收的人员,应向甲方偿会培训费和招接收费。其标准为 。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二十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员(签章)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说明

  一、本合同书可做为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之用。

  二、企业与职工利用本合同书签订劳动合同时,凡需要双方协商的,经协商一致后填写在空格内;需要告知的事项,在空栏内填写清楚告辞乙方。

  三、本合同中甲应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本人签字或盖章;乙方姓名、出生日期等应同身份证一致,不得有误。

  四、本合同设定的条款不适用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在本合同书“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一栏中写明:“下列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取消”,列出某条某款即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需增加的条款,也在本栏中写明“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同意增加以下条款”,并在下面逐条写清。

  五、本合同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文字简练、准确。本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涂改。

  六、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劳动合同变更书及续订书在本合同内填写不下时,可加附纸。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为保管。

劳务合同 篇7

  发包方:(以下简称为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务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确定乙方为本工程的劳务分包队,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促使双方创建条件,搞好配合,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工程概括:

  2、 承包范围和内容:包安全文明施工、包人工、包周转材料及机械设备,不包含一次性材料或工具。从定位放线开挖基槽开始,垫层以上及主体结构的钢筋作业绑扎、模板支设、砌墙、粉刷、地坪(不包含:防水、保温、水电安装、电梯、铁丝网、纱布网、油漆、涂料、阳台扶手、楼梯扶手、压力焊、瓷砖、石材、地板砖粘贴、植筋、支撑、马镫、精装修及其它附属配套设施。)

  第二条、承包价格及各项工种分配比例

  1、上述面积计算实行单平方米包干,每平方元(税后价格),主体 元,砌体 元,粉刷 元。

  2、乙方承包价格不含所有税金及保险,一切税金、保险和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第三条、工期

  1、 该工程,计划于年月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主管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日开工。(日历工期为 天)。

  (1) 甲方不能及时提供应施工材料。

  (2) 出现影响工期的设计变更。

  (3) 在施工中因停水、停电连续影响24小时以上。

  (4) 因遇人为不可抗的.自然灾害而影响工程进度。

  2、 施工中因设计图纸造成的返工、误工由甲方负责支付一切费用并延长工期。

  第四条、工程面积计算规则:

  面积按照所发生实际面积计算,基础面积按照基础面积加一层标准层面积,屋面不再增加面积。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乙方主体施工至层甲方付主体已完成工程量的80%,以后甲方按照月进度工程量的80%付乙方工程款,主体封顶付至主体工程款的的95%,乙方完工时付至总工程款的95%,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一个月内甲方付至总工程款的97%。

  2、保修期一年,余3%质保金带保修期满后30天内甲方一次性无息付清。在合同约定款项支付前,发生的各项人工费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六条、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向甲方交纳工程履约保证金 元,乙方签订合同交 ,三日内补齐。施工至二层后返还 ,十层时返还 ,剩余主体封顶后 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

  第七条、建材及设备供应

  1、 本工程所用的建筑材料及一级配电箱由甲方供应(如钢板、混凝土、大砂、石子、水泥、砖、水、电等,不含施工设备)。乙方应用料前三天书面提出用料清单,交付甲方材料员,如不按期提供用料单造成乙方停工,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2、 乙方负责周转材料、施工机械:

  直机、弯曲机、振动棒、振动器、砼泵、木工用的电锯、电刨、电钻等)。

  (2) 周转材料,如模板、方木、竹笆、外架用钢管、扣件、山形卡、螺丝、螺帽等由乙方负责,与主体相关建筑材料拆不走的由甲(1) 本工程所需机械设备(如切断机、切割机电焊机、对焊机、调方提供。

  (3) 小消耗材料(一级配电箱以外的电线、电缆、配电闸、电器开关、绝缘胶带、照明灯具及灯管、铁丝、铁钉、胶带、脱模剂、安全网、安全帽、防护手套、粉笔、墨水等)

  (4) 施工工具(如架子车、手推车、铁、水准仪、经纬仪、塔尺、钢卷尺等)

  3、 乙方设专人受领甲方到场的各种建材,合理利用,接受甲方现场人员监督、不得浪费,如材料使用超出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损耗率时,超出部分材料由乙承担。

  第八条、工程质量

  1、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经理的监督检查。

  2、 质量等级:合格工程。 乙方在施工中应按时按质进行施工,经验收后如出现质量达不到标准,经第一次和第二次的要求纠正后,如还不能达到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 乙方在施工中因质量不合格标准所造成的返工,由乙方承担。另外还应赔偿甲方的原材料费用。

  4、 乙方确定的施工现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必须书面形式将其姓名、身份、技术人员证件、所分担的工作通知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

  5、 工程质量,按图纸按规范施工,一切工程质量按国家验收标准。 乙方接受现场指挥部、监理公司的管理,按受监理公司的合理罚款。

  第九条、现场管理及安全文明施工

  1、 甲方负责现场施工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好安全防范,并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及现场管理体制制度,安全生产的教育。保证工程所需的施工人员,并具备施工人员上岗技能及生产技能。

  2、 乙方进场后,乙方的日常生活,生活费用乙方承担,保证现场清洁卫生和施工现场的安全,如遇相关部门检查造成的罚款由乙方负责,所有罚款由乙方签字视为有效罚款。

  3、 在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如因甲方原因或第三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甲方负责,并赔偿乙方损失。如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双方协商解决。

  4、 乙方提供的工程所需用机具设备、周转材料,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保证安全并满足工程的质量标准。

  5、 施工中乙方需要的安全防护设备由乙方自理购买。

  第十条、责任

  (1) 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用电到施工现场内;根据现场施工需要,主电缆、水管接到施工现场施工需要的地方。

  (2) 及时提供所需建筑材料并及时到位,协调周边关系及现场各个工程交叉施工队伍的协调。

  (3) 合同签订后,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两套;负责本工程标高基点及主轴线控制位置。

  (4) 派驻现场工程师代表,对工程进度、安全施工、工程质量和合同执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签证。

  (5) 按时给乙方结算支付工程款。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8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鉴于乙方为退休人员或年龄已超过退休年龄无法签订劳动合同,

  不具备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劳务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为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终止,但其中有声明的

  保密和约束条款截止日期到该条款声明的时间截止。

  第二条 乙方工作岗位: 。承担的劳务内容、要求为:

  第三条 乙方提供劳务的方式为:

  第四条 乙方认为,根据乙方目前的健康状况,能依据本合同第

  二条、第三条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方式为甲方提供劳务,乙方也愿意承担所约定的劳务。

  第五条 甲方根据双方约定按月支付乙方劳务报酬,支付金额为

  每月,支付日期为每月的日。因乙方为退休返聘人员,故不享受甲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六条 乙方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代为扣缴。

  第七条 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 甲方义务:

  (1)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身不受工作环境伤害;

  (2)根据乙方工作性质的实际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报酬。

  (二)乙方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劳动纪律及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等;

  (2)乙方必须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在经营活动中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3)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劳务内容、要求和方式全面谨慎去为甲方提供服务,不得利用业余时间从事与单位业务性质相同的事情,更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直接为其他同类单位提供服务。

  第八条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在执行甲方任务或利用甲方的物质设备、技术条件所取得的技术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注册商标、字号及其他标记的专用权、专有技术及其他不为公众所熟悉的能为甲方带来经济效益并经甲方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经营管理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专有权利、技术作品(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设计、图纸、声像、文字等),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终止:

  一、本合同期满的;

  二、双方就解除本合同协商一致的;

  三、乙方由于健康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

  第十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甲方的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第十一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甲方以暴力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二、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第九条和第十一条解除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本合同自解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对方之日起自动终止。本合同因第九条解除的,本合同自解除除合同通知书送达对方之日起自动终止。

  第十三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后,乙方应在七日内将有关工作、财务向甲方移交完毕,并附书面说明,如乙方拒不交接或者移交不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十四条 乙方同意医疗费用自理,医疗期内甲方不支付劳务费。

  第十五条 依据本合同第九条约定终止或解除本合同,双方互不支付违约金。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违约方赔偿对方损失的。

  第十六条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十七条 本合同首页甲方双方的通讯地址为双方联系的唯一固定通讯地址,若在履行本合同中双方有任何争议,甚至涉及仲裁时,该地址为双方法定地址。若其中一方通讯地址发生变化,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造成双方联系障碍,由有过错的一方负责。

  第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方(雇用单位)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受雇职工)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所属省(直辖市)地区 县(街道办事处)

  文化程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 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类型为实习期限合同。乙方在甲方试用期为5-7天。试用期若乙方合格,续签实习期劳动合同。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 乙方同意在甲方从事插花员工作。

  第三条 甲方对乙方的劳动质量和数量要求是需达到甲方客户的满意。

  三、劳动报酬

  第四条 甲方每月工作三十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工资不低于1000元,其中实习期间工资为700元人民币。前十五日工资作为风险抵押金。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 件

  第五条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2小时,每周不超过15小时,因工作需要处长工作时间的,经征得乙方同意,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 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0小时。

  第六条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甲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作,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乙方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第七条 甲方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规章,为乙提供劳动安全和卫生设施。根据从事工种的需要发给乙方劳动保护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必需的劳动工具。

  五、劳动纪律

  第八条 乙应遵守的劳动纪律是服从甲方在工作上的各项合理要求,工作认真,不迟到,早退,不旷工。化装师不应以任何方式自行收取现金,如有发现解除合同。

  六、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合同应变更相关内容。

  第十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命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十一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 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十二条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了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劳动未达到劳动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数量的,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十三条 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乙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 件的。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电话: 电话:

  签订日期:

劳务合同 篇10

  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负责非洲刚果(金)的有关电气项目开拓,提供项目信息与技术支持等事宜,在友好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派遣人员的要求和工作期限

  1.对乙方派遣人员的要求:派遣一名在国内从事过相应的电气工程施工安装或管理工作的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具有相应的资质与中地刚果(金)项目部配合,为甲方提供项目信息。

  2.工作期限:派遣人员的工作期限暂定为6个月,最少3个月,最长12个月,工作期限按照派遣人员出入中国国境的日期计算;派遣人员在国外的作息时间与当地项目部工作作息时间一致;甲方可根据工程进度对工作期限予以延长或缩短,工作期满回国。

  二. 合同费用及支付方式

  1. 合同费用:

  本合同每月费用为人民币11000元整(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不足一月按

  日计算。其中包括乙方的管理费、乙方人员工资及个人所得税等。

  2.支付方式:

  a.本合同书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前支付一个月的费用,即人民币11000元整(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作为乙方人员出国准备的预付款。

  b.以后费用每季度付款一次,即人民币33000元整(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c.乙方每季度收到付款后提供相应数额的发票。

  3. 乙方帐户:

  开户行:xx信用联社城区信用社

  户 名: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帐 号:

  三、甲方责任

  1. 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各项费用。

  2. 承担乙方派遣人员的护照、签证、认证、公正、保险及往返的国内、国际交通费;

  3. 负责乙方派遣人员在所在地的交通、食宿、办公费用以及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

  四、乙方责任

  1. 向甲方如实提供派遣人员详细简历其个人资历及业绩情况,供甲方审查选择。甲方对拟聘人员提出的其他要求,乙方应如实解释。

  2. 乙方派遣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及所在地项目部的工作安排和各项公司规章制度,高标准地完成各项工作(每个月向国内汇报工作情况一次)。乙方人员应遵守外事纪律、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对其在国内,国外的行为负责。

  3. 乙方人员还应参与当地项目部委托的其他工作,在交接完工作后方可离岗。

  4. 如乙方人员到现场后不能胜任委托的工作及环境条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人选。乙方人员回国,乙方自行承担上述两种情况下发生的人员回国费用,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5. 乙方人员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等其他一切福利及费用由乙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缴纳。

  6. 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没有合理原因解除合同,应向甲方支付双倍的预付款作为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之而遭受的其它损失。

  五、违约责任

  1. 如甲方逾期付款,乙方可要求甲方按市场利率水平支付应付款延期的利息作为延期付款的赔偿,本条不免除合同规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2. 对乙方的下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扣除本合同的部分款项作为乙方违约的处罚,扣除的最高上限为本协议实际待遇及费用总额的10%,本条不免除合同规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a.没有严格执行当地项目部的各项制度,没有结合当地实际,提供虚假的信息; b.有明确事实证明由于乙方技术责任,致使开发的项目存在重大问题。

  六.合同的解除

  1.有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可解除合同:

  a 乙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b. 受聘乙方人员违反法律法规;

  c. 受聘乙方人员长期患病等个人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

  d. 受聘乙方人员工作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时;

  e. 受聘乙方人员犯有擅自离岗或出走等其他严重错误时;

  f. 甲方遇有公认的特殊情况,有权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乙方及其受聘人员的各项费用,并为乙方受聘人员办理必要的出入境等有关手续并承担其费用。

  2.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可解除合同:

  a. 甲方违反本合同有关规定;b. 甲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1.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任一方受国家合同法规定的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完成合同责任,则该方不应被视为违约,双方友好协商合同是否以及如何继续履约事宜。

  2. 乙方派遣人员如出现意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病故或工伤死亡),甲方按有关意外事件的责任与用人单位及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八、争议的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若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或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九、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国法律管辖。

  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 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xxxxx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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