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时间:2021-03-07 17:56:45 劳务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劳务合同合集9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劳务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实用】劳务合同合集9篇

劳务合同 篇1

  劳务输入单位(甲方):

  电 话:

  地 址:

  劳务派遣单位(乙方):

  电 话:

  地 址:

  户 名:

  开户行:

  帐 号: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劳务人员,甲方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安排劳务人员的工作。现就有关问题签订本合同:

  一、 劳务人员的数量、条件、派遣期、试用期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劳务人员的具体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劳务服务费用。派遣期 年,试用期 个月。

  劳务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提供劳务的方式:按照用工单位的需要,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二、 劳务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劳务人员由乙方负责按照合同条款条件组织招录,也可由甲方进行推荐,按照择优的原则确定派遣劳务人员。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修改《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三、劳务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 月 日终止。

  四、费用的支付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

  2、甲方应承担劳务人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用;

  4、用于劳务人员的一次性费用:劳动合同鉴证费、劳务人员的体检费等。

  (二)、费用的标准: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按国家和省的规定由甲方确定,并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劳务报酬单;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3劳务派遣服务费标准:甲乙双方经过协商,从以下两种标准中任选一种。(√×)

  (1)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2)若由乙方直接发放劳务人员工资,乙方收取 元/人?月的劳务派遣服务费。( )

  4、一次性费用标准为: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甲方按实际发生数支付;其他一次性费

  用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由甲方承担。

  每月应支付的劳务派遣服务费=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派遣服务费标准/人?月×派遣月数

  当月实际使用的劳务人员数以双方签字盖章的《劳务派遣人员清单》人数为准。

  派遣期不超过半月的,派遣月数按半月计算,派遣期超过半月、不满一月的,派遣月数按一个月计算。

  (三)、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1、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由乙方以书面正式委托形式,委托甲方代为发放;(具体操作按委托书面条款执行)或由乙方直接为派遣劳务人员发放。

  2、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由乙方提供缴纳清单,缴纳期限经甲方确认后,支付给乙方按期缴纳。

  3、劳务派遣服务费按 (月、季)支付,由甲方于

  将当 (月、季)费用以转帐结算的方式支付给乙方。

  4、劳动合同书及鉴证费用,由乙方开据正式单据交给甲方确认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其他一次性费用,支付时间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5、劳务人员个人需承担的费用,由甲方按月从劳务人员工资中扣除,并打入乙方帐户。

  五、甲方权利

  (一)、安排劳务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二)、劳务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权要求乙方在 日内重新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

  1、在试用期内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

  3、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4、工作失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

  5、派遣期未满,被派遣劳务人员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

  (三)、确定和调整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四)、甲方出资对劳务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

  (五)、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向劳务人员索赔,乙方有责任给予协助;

  (六)、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六、甲方义务和责任

  (一)、对劳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二)、为劳务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工资,甲方应按乙方出具委托书要求代为发放劳务人员的劳务报酬和扣缴个人社会保险费用以及个人应承担的其他费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的,应提前 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换劳务人员。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负责做好现场处理工作和协助乙方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处理。

  (六)、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劳务费用。

  七、乙方的权利

  (一)、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权追究违约责任;

  (二)、依法维护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八、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一)、与劳务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鉴证,并负责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条

  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同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

  (三)、负责劳务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人员档案。

  (四)、负责为被派遣劳务人员办理社会保险。

  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标准由乙方按相关规定计算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为劳务人员所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的有效单据应复印一份给甲方。

  (五)、劳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六)、对劳务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劳务人员进行索赔。

  (七)、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九、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一)、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是否终止或续订进行协商,并按协商结果办理终止和续订合同手续。如不及时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则视为续订同一期限的派遣协议,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十、其他

  (一)、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属地仲裁机构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属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方各执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1. 双方营业执照(社团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等资质证明资料。

  2. 《劳务派遣人员清单》。

  3. 其他必要资料。

劳务合同 篇2

  甲方(派遣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用工单位)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一、劳务派遣合同期限

  (方)因 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 (方)的劳动合同。经协商,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从 年 月 日起派遣 名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劳务费用标准及结算

  (一)劳务费用标准:乙方按照每人每月 元标准向甲方支付劳务费用,劳务费用包括应支付甲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资、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及其他费用。

  (二)结算时间和方式:乙方于 月 日前以银行转帐方式将期间所有劳务费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帐户。

  三、甲方在乙方妥善办理完毕工作移交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费用等共计¥ 元(大写: 人民币)。

  四、乙方自愿放弃其他所有诉求。

  五、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3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同意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岗位职责:

  全面负责__________的会计工作,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建立工程价款台帐及其它往来账。

  2、核算项目各项收支,监督项目部各项经济行为,复核有关凭证、账簿、编制各类会计报表。

  3、定期监督出纳员进行库存现金盘点,保证帐帐,帐实、帐银、帐款相符。

  4、为项目经理部的经济决策提供资料。

  5、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工作。

  6、负责编制开发公司各类收费,现金支出项目等经济类统计报表的工资等。

  二、劳动报酬:

  乙方的岗位工资为_______元/月,按月开支。

  三、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病休或事假,甲方按请假天数扣除工资,且甲方不承担任何医疗费及其它经济费用。

  2、乙方应加强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否则发生伤、残、亡等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其它疾病,而不能胜任本工作岗位的,应自行解除劳务合同,乙方不可隐瞒,否则因乙方带病作业而发生伤亡事故,所引发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其自负,甲方不承担任何医疗、保险、工伤及其它一切经济补偿费。

  4、甲方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

  四、违约责任:

  乙方若违反上述条款之一者,甲方有权做经济处罚,并从当月工资扣留,情节严重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

  甲方不可随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人员工资。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议解决。

  六、其他: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

  代表/代理人:

  _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月___日

劳务合同 篇4

  用人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派遣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促进就业,满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平等协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框架内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甲方将本企业所需劳动力交由乙方统一派遣。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劳务派遣事宜签订以下协议:

  一、劳务派遣人员的条件和提供劳务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以劳务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体人数另约定)。

  二、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1.劳务派遣人员可由甲方自行面试、确认录用,也可委托乙方进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确定。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签字、盖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甲、乙双方按照商定对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的,要相应更改《劳务派遣人员名单》,并须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3.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含职业病)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三、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支付

  1.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标准执行,实行同工同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应于每月 日前转入乙方银行账户。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清单,转入每个劳务派遣人员的银行工资卡账户内;

  3.甲方应做好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明细表,乙方根据甲方转入的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足额发放和缴纳;

  4.劳务派遣人员的每月工资、各项社会保险费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转入工资卡账户,违约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总额5‰的比例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必须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合法规范用工,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具体工作岗位,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

  2.对劳务派遣人员是否适合要求有最终决定权;

  3.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甲方要求劳务派遣人员进入公司前需身体健康,并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证明,体检不合格的人员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甲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第六条第一项1、2、3款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乙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6.因社保费用为提前申报,故甲方每月10日前应将社保费用增减情况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节假日应相应提前一日);

  7.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

  8.因甲方原因造成劳务派遣人员与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其经济补偿责任,由甲方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执行;

  9.对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10.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11.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简单的工厂医疗服务。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把甲、乙双方签定劳务派遣协议的事实告知劳务派遣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定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2.对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

  3.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劳务纠纷处理与社保办理,处理涉及劳动关系的所有事宜,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甲方备案;

  4.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档案管理,负责建立、接转劳务派遣人员档案;

  5.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人员,乙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

  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甲方的正常生产运营造成不利影响;

  6.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关保险条例妥善处理,并负责办理申报和理赔事宜;

  7.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帮助甲方向劳务人员索赔,甲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8.乙方应指定专人定期到甲方处,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应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9.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协调处理工作;

  10.劳务派遣人员应遵守甲乙双方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工作安排与管理,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结束服务期的,应提前30日向甲、乙双方同时书面申请。待批准并办理完毕与甲方的移交手续后方可离职,其相关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

  六、费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费用包括: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

  (2)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或实习生的意外险费用;

  (3)劳务派遣的服务管理费用;

  2.费用的标准:

  (1)甲方应支付的相关社会保险费用数额按双方约定的标准,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

  (2)不参加社会保险的实习生的 万元额度的意外险保费,按每人一份年交额一次性划入乙方指定银行账户;

  (3)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标准:

  ①每人每月 元;

  ②按职工工资总额的 % 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2项中(1)、(2)、(3)款规定的费用以 的方式支付给乙方。(其中:劳务人员的工资发放标准以甲方的工资清单为准;各项社会保险费如遇国家及睢宁县政策调整,双方也应依法及时调整;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费不满1个月的按1个月计算)。

  七、劳务派遣人员的日常管理

  1.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评、季评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负责落实;

  2.劳务派遣人员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间,享有甲方规定的福利、劳保、工作、学习、休息等待遇和评优、评先等权利。

  八、工伤事故处理

  1.甲方应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

  2.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并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甲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3.因发生工伤而引起的所有费用,除社会保险机构按政策规定支付外,其他费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负责办理;

  4.劳务派遣人员发生工伤,在接受治疗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无疑义,合同顺延;合同期满后甲、乙双方一方提出异议,双方协商解决。

  十、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其他

  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满即终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拟变更本合同内容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都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终止后,甲方仍继续使用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则视为本派遣协议继续有效,合同期顺延,甲、乙双方应当及时补办派遣协议手续。

  3.甲乙双方任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决。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5

  甲方公司名称:

  甲方法人代表:

  公司地址:

  乙方姓名:

  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此合同为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是甲方法人代表与乙方劳动者签署的合同,经双方同意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法》履行以下协议:

  一、人员雇用及期限

  按照自愿的方式,合同期为一年,自俄签证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工作时间、薪酬、待遇及支付方式

  2-1 甲方免费为乙方提供食宿。

  2-2 甲方根据行业标准提供合乎要求的劳动情况下分配一定的工程量由乙方完成,甲方给予乙方每天(按9小时为一个工作日280元人民币一天的劳动报酬),加班另外计算,劳动报酬按每小时 元人民币计算。

  2-3 合同期内如果因甲方原因(如停电、断水、材料不足等原因致使停工的)等造成乙方休息的,一星期以内每天每人按150元人民币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劳动补助,超过一个星期以上的按280元人民币每天计算劳动补助。

  2-4 工资发放:甲方每月XX日前结清上月工资,工资每两个月发放一次,由甲方打到乙方出国前在国内的中国银行所开帐户上,甲方应在工人合同期满回国前全部付清工作所有工资。

  2-5 甲方与乙方协议签订后,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办理签证所用的护照等相关证件及每人交5000元人民币押金一并交于甲方的受托人手里,并由受托人给予乙方出具凭证,押金等乙方登机后当日退还给乙方每人家属。

  2-6 各工种带班人员的工资标准为280元人民币/日,另外补助 元人民币/日。

  2-7 乙方登机前由出发地到机场的车票费由乙方凭票据给甲方并给予报销。

  2-8 乙方的健康证由甲方负责办理,200元费用由乙方自理。

  三、甲乙双方的责任与义务

  3-1甲方的责任与义务

  3-1-1 甲方确保为合法的经营企业,确保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3-1-2 工人的直系亲属确有重大不幸事故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可请事假回国,旅费由其本人负担,并停发休假期间的.工资。

  3-1-3 工人触犯当地法律及雇用合同,严重违纪造成重大影响的,甲方有权将其解雇,并遣送回国(须告之乙方),所有费用由本人承,由此产生的其他后果由本人负责。

  3-2 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3-2-1 乙方必须诚实的申报自己的工种和健康情况,例如:瓦工、木工、小工或木瓦工是否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3-2-2 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应当服从甲方在生产经营方面的指挥和管理。

  3-2-3 乙方来俄罗斯必须遵守当地的法律法律,如果因为个人原因被罚款或挽留,费用和责任自负。

  3-2-4 乙方不得超出合同以外原因聚众闹事参加罢工或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等政法活动。

  3-2-5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

  3-2-6 因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间合同未满回国的,甲方不予承担任何费用。

  3-2-6 不服从甲方的管理,不遵守,不听从甲方企业的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者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费用和责任由乙方自负。

  四、医疗及保险

  4-1 甲方为乙方交纳工伤及死亡保险,上述保险费用不能从工人所得收入中扣除。

  4-2 甲方负担工人因工伤事故引起的工伤,残,亡所产生的费用,并发给其在住院期间的工资。

  4-3 工人在工作期间若发生意外伤亡时,甲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乙方,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经与死者家属协商后,遗体按当地风俗习惯妥善处理。甲方负责将死者遗体火化运回死者生前所在地,并承担费用。

  4-4 工人发生意外,甲方需按保险条例负责为工人向保险公司索赔。工人因伤,亡,残,病得到的赔偿金,甲方应全数支付给工人或其家属。

  4-5 工人死亡赔偿额50万元以下的人民币由甲方通过保险机构进行赔付。

  五、合同生效,终止与仲裁

  6-1 签定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时,另一方有权依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索赔因对方违约所蒙受的一切损失。

  5-2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指由于政府法令,战争,地震,传染病,严重自然灾害等)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甲方应立即将情况传真通知乙方,并应在15天内出具的不可抗办情况证明文

  件。甲方应负责安排工人返回家乡,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5-3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若发生分歧或对本条款解释意见不一致时,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来解决。若协商不成,则提交中国司法机关进行仲裁或上诉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本合同自签字日期起生效,一式两份。

  甲 方:

  法人代表:

  乙 方: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6

  甲方:

  负责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邮编: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就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和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项目外包给乙方事宜自愿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第一章 合作事项

  第一条 乙方根据甲方的需要和要求,向甲方派遣服务人员从事有关工作。甲、乙双方建立劳务外包合同关系,乙方与派遣到甲方的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第二条 本协议中甲方称为发包单位,乙方称为承包单位,乙方为完成承包任务派驻甲方的劳动者称为服务人员。

  第二章 外包内容

  第三条 甲方将支行大楼辖内、各营业机构清洁卫生、辖内各机构职工食堂和门前车辆管理等项目外包给乙方,乙方提供上门服务,具体的服务内容、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方式、服务标准、服务质量及其他要求详见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务外包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

  第三章 服务人员管理

  第四条 服务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女:18-55岁,男:18-60岁;

  2.学历:初中以上;

  3.持有证书:上岗服务证、炊事员有效健康证;

  4.具备所从事服务专业的基本知识和业务技能;

  5.遵守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6.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适应工作要求的疾病;

  7.无赌博、吸毒、盗窃和其他违法行为;

  8.与乙方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

  第五条 乙方应在服务人员进驻甲方前两日内将服务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职业技术证书、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提供给甲方。甲方有权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服务人员进行退回。服务期间服务人员或服务人员的相关信息变动时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信息。

  第六条 甲方使用的服务人员属于乙方聘用的劳动者。

  第四章 服务人员的退回

  第七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提供的简历、学历、身份证、资格证、健康状况等资料不真实的;

  2.未按照双方确认的服务方案履行服务的;

  3.有赌博、吸毒、偷盗及其它违法行为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因受伤、患病或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需要的;

  6.严重违反职业操守的;

  7.工作能力差,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八条 在派遣期内主动要求停止为甲方提供劳动服务的,乙方同时派员接替工作。

  第九条 甲方因机构调整或用工政策发生变化需要裁员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十条 劳务外包协议订立时甲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外包协议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派遣协议达成一致的,甲方有权将服务人员退回乙方。

  第五章 派驻岗位和协议期限

  第十一条 乙方向甲方派驻服务人员,从事机关、各营业机构食堂炊事员、帮厨、保洁、车辆秩序维护岗位工作。

  第十二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壹年, 从20xx年11月1 日生效,至20xx年10月31日终止。

  第六章 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第十三条 劳务外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经双方协商约定:

  1.劳务外包费用:采取定额包干,即每月人民币41000元(大写)肆万壹仟元整。费用预算附后。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费用和任何责任。(保洁用具、炊事用具以及水、电、气 由甲方负责)

  2.支付方式:按转账形式支付;

  3.支付时间:次月10日前支付当月劳务包干费。

  第七章 工伤及病假处理

  第十四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服务期间患病、受伤、死亡均应由乙方按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第十五条 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因患病、受伤等原因请假超过三日的,甲方可提出更换服务人员或要求乙方派人顶班。

  第八章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服务岗位管理和安排提出意见,有权对服务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意见;若乙方提供服务未能达到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和《劳务外包服务方案》的服务要求,甲方有权按照《外包服务补充协议》的约定标准扣除外包费用并要求乙方进行整改,乙方应在五日内整改,并及时书面通报整改情况,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或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外包协议并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有权对服务人员的服务职责提出调整意见,可对服务岗位提出调整意见;

  3.如乙方或乙方服务人员违约,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向乙方和服务人员追偿的权利。

  第十七条 甲方的义务

  1.保洁员、炊事员因工作需要,所使用的保洁用具、炊事用具、水、电、气等由甲方负责;

  2.甲方有义务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劳务外包费用。

  3.甲方对劳务外包费用有保密的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第十八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利向甲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

  2.如甲方违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侵犯服务人员的权利时,有为服务人员主张合法权益的权利。

  第十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有义务对服务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教育和日常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工作期间安全;

  2.乙方有义务根据营业执照的规定从事合法经营;

  3.乙方有义务与服务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4.乙方收取外包服务费用时有义务出具正式税收发票;

  5.乙方有义务按国家、重庆政府规定为服务人员完善各种手续;

  6.乙方有义务教育服务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定;

  7.服务人员与甲方发生争议纠纷,乙方有调解的义务;

  8.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服务人员不能完全赔偿或拒不赔偿的,乙方应向服务人员追偿甲方经济损失和处理相关善后工作,并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甲方。服务人员无力赔付或无力全额赔付的,乙方有代为赔付的义务;

  9.如乙方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乙方有义务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10.乙方有义务向派驻的服务人员告知本劳务外包协议中的相关内容;

  11.乙方因业务需要,搬迁至新办公地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业务联系;

  12.乙方因故被撤销时,须提前15天通知甲方,以便及时办理终止本合同的手续。

  第九章 协议的解除、变更和终止

  第二十条 甲方或乙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协议。

  第二十一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应变更本协议,并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1.双方协商一致的;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执行的;

  3.甲乙双方中有一方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影响本协议执行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协议终止:

  1.双方协商一致;

  2.合同期满任何一方无续签意愿。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三条 若甲方或乙方在协议期内擅自终止协议,应向对方负全部违约责任,并支付给对方违约金5000元。

  第二十四条 若乙方未达到甲方管理服务要求中所约定的劳务数量和质量,对甲方造成了损失,乙方则须按实际损失对甲方进行赔偿。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国家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第二十六条 若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 甲乙双方签订的《劳务外包服务补充协议》及《劳务外包服务方案》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劳务合同 篇7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

  地址: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XXXXXXXXXXXXXXXXXX

  性别:XXXXXXXXXXXXXXXXXX

  出生年月:XXXXXXXXXXXXXX

  文化程度:XXXXXXXXXXXXXX

  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

  邮编:XXXXXXXXXXXXXXXXXX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合同工驾驶员,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XXXXX年,自XXXXX年XXXXX月XXXXX日至XXXXX年XXXXX月XXXXX日止。

  二、工作内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驾驶员工作。

  2.乙主同意根据甲方的规定,按照岗位责任的要求,完成本岗位工作的任务,保障甲方一切用车需要。

  三、劳动报酬、福利待遇

  1.甲方每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XXXXX元。其它按当月所行驶公里即:[大车XXXXX元/公里,小轿车XXXXX元/公里]。

  2.在合同期内,甲方每月发放乙方医疗费XXXXX元,今后因病就医,药费由乙方自己负担。

  3.国务院规定的法定休息的,因工作需要加班,甲方付给乙方XXXXX%的工资。

  4.甲方为乙方提供免费工作餐和集体宿舍。

  5.甲方从XXXXX年XXXXX月起为乙方办理养老保险。

  四、劳动纪律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驾驶员管理制度》,对违反法规和制度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1.本合同期限届满,即行终止。

  2.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的;

  (2)不服从管理或在工作中严重有损甲方单位形象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但应提前XXX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驾驶员工作的;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的;

  (3)双方不能依据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6.乙方解除本合同,应提前XXXXX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7.本合同期满,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XXXXXXXXX

  乙方(盖章)XXXXXXXXX

  XXXXX年XXXXX月XXXXX日

劳务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一、合同条件:

  1、凡自愿在本宾馆工作,年满18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的公民,经面试合格者。

  2、签订本合同前须岗前培训合格,试用期为1个月。

  3、凡签订本合同之员工须遵纪守法,无犯罪前科。

  二、工资待遇及福利:

  1、工资标准为既定标准,根据岗位的不同及个人表现享有岗位补贴,工龄补贴及奖金。

  2、每月享有带薪休息日。

  3、员工签订合同以后宾馆将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不愿缴纳养老保险的员工宾馆将资补贴的形式发放给个人。

  三、合同终止及辞职:

  1、合同期满后,员工可续签合同,不签合同视为原合同的延续。合同期满后要求解除合同者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宾馆,否则视为违约。

  2、凡经考核不适应本岗位工作者,宾馆有权终止其合同。离店时,可结清工资。

  3、工作期间,屡次违返宾馆规章制度,造成恶劣影响者将给予开除处理并终止合同;工资奖金一并扣除。

  4、宾馆员工当保守宾馆的各项商业机密;如有泄漏当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本合同一式两份,一经签订即生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如有违反,均可依法起诉

  甲方代表:

  乙方:

  签订合同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劳务合同 篇9

  甲方全称: xx市对外经济贸易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姓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护照号码: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工资帐户:中国建设银行xx支行

  工资帐号:

  丙方全称:中国xx建设集团(马)有限公司巴贡2&3标项目经理部

  丙方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配套法规,为保障甲方、乙方和丙方的合法权益依法确定劳动关系,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劳动合同书。甲方向乙方说明了丙方用人要求、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及其后果、社会保险、规章制度等情况,乙方已认真阅读本合同书,同意按甲方及丙方有关规定执行。

  一、劳动合同期限及工作地点

  本合同期限:乙方愿意根据丙方的工作安排,从XX年 月 日起,为期20个月。如有续约,由三方另行协商。

  本合同的工作地点:马来西亚沙捞越洲巴贡水电站施工现场。

  本合同的货币单位:马币(rm)。汇率按1马币兑2。15人民币固定计算。

  二、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丙方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丙方所属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

  2、乙方的具体工作内容由丙方安排。

  3、乙方同意并服从丙方所安排的岗位、工种、工作;丙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

  4、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的责任制的要求,保证按质按量地完成规定的生产(工作)任务。

  三、生产(工作)条件

  1、丙方负责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及各种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2、丙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保障乙方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3、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丙方制订的劳动安全卫生等各项规章制度,有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

  2、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若因自身原因被遣送回国或自己申请回国的,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3、乙方来到马来西亚后,需将护照、工作准证等证件交给丙方统一保管。若乙方回国,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丙方并获得丙方批准,方可领取护照回国。

  4、乙方在马来西亚期间,需服从甲方及丙方的统一管理。

  5、乙方须严格执行丙方的施工工艺,正确操作施工设备和工具。如果乙方在工作当中发生人为的质量事故,丙方将根据有关质量管理条例,对质量事故进行分析和评估后,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严重的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须严格遵守丙方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如果乙方违反工地有关安全规范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条例时,丙方将根据有关安全管理条例,对乙方进行扣除一定工时的处罚,事态严重的将根据有关法规追究乙方的责任。

  7、乙方在马来西亚工作期间不得做出有损中国人形象的行为,并自觉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丙方职责:

  1、丙方协助甲方办理乙方的正常进、退场,进退场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若发生乙方在到马来西亚机场后被马来西亚海关阻止入关并遣送回国,则发生的交通费用由丙方承担。丙方在乙方连续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工作满24个月后,应根据生产需要安排乙方回国探亲并承担交通费用。交通费用指长沙市到甲方工作地点的路费及住宿费(如果有)。

  2、丙方负责组织乙方参加当地的安全培训,并承担合格人员的工作准证费用及安全培训费用等相关的费用。

  3、丙方为乙方提供相应的住宿及其它条件:

  1) 通电并安装有吊扇的住宿用房,住宿标准为上下铺8人间或集装箱式住房7x2人间;

  2) 水电设施齐全的食堂,其他食堂用具由甲方自行承担;

  3) 到施工现场的交通;

  4) 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正式职工同等的劳保用品;

  5) 每人一套的床上用品;

  6) 现场通讯:提供2个手机号和对讲机1部,电话费用由甲方承担。

  4、丙方负责乙方在工作现场的工作安排及管理,若乙方不服从甲方的合理安排,或者劳动态度不好,丙方经与甲方协商可以采取警告、扣记工时、罚款直至辞退乙方。被辞退的乙方需在交纳丙方为其办理的工作准证、安全准证、保险费用等相关费用以及来马来西亚交通费用后(根据该劳务实际已工作时间按比例分摊)才准以回国,其回程机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丙方指派专人对乙方每日出勤记录签字并进行现场考核,负责用工费用的核算及支付。

  四、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

  1、计时工单价:星期一至星期六6马币/工时,时间按乙方实际工作小时计;每天工作时间如果超过十小时则超出时间按加班计算,若加班,加班时间按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9马币/工时。星期天或其他节假日(指中国国家法定节假日10天)工作,全部按加班计算,时间按乙方当天实际工作小时计,工时单价按12马币/工时计。丙方每月及时为乙方劳务人员进行结算,结算时间与丙方内部结算时间相同。丙方每月于工作地当地发放600马币/人给乙方劳务人员,工资余款人民币由丙方及时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在前述工资帐户。丙方支付工资给乙方劳务人员的时间不得滞后3个月,若超过 3个月,丙方按乙方劳务人员当月工资的0。5 %作为月利息支付给乙方劳务人员。 共5页,当前第2页12345

  2、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工单价:1400马币/每月,(水泵工、发电机工、食堂帮厨等岗位工种),工作小时为12小时/天。其日工资标准为月工资/30。5天。

  3、若乙方工作能力突出,丙方可根据工程现场施工组织管理的实际需要将乙方提拔为工长和大工长,具体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

  4、工时数量的计算:按劳务人员抵达工作地点进行指定的工作开始至停止工作为止计算,但不包括用餐和休息时间。若遇早上上班前下雨,甲方可以在7:00之前通知乙方不做工,甲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误工费。若在上班过程中遇到下雨而导致整班无法做工,则按每人4小时计算,若超过4小时,则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五、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因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最长为一个月,停工医疗期间,凭医院诊断证明,丙方按每天9。5马币支付病伤假补助。若超过1个月,经民都鲁医院证明不能胜任马来西亚工作的,由甲方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其他费用及后续费用安排由甲方负责。 由此给丙方带来的办理工作准证损失,丙方按照乙方已工作月数进行分摊后从乙方工资中扣除。

  2、乙方享受与丙方正式职工同等的工地作业劳保待遇,享有按人员比例参加丙方评选先进的权利,先进人员奖金额与丙方正式职工相同。

  3、丙方为乙方提供最高保额每人人民币2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投保受益人为投保人。若乙方在保险期内因工遇有工伤、人身意外,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得赔偿金在扣除丙方为其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等相关费用后的剩余部分交给乙方或其亲属。甲方及丙方不再另外承担其它一切费用。

  乙方因工负伤经医院证明不能继续工作的,在治疗期间由丙方按照每月1152马币支付其病假工资,若超过三个月仍不能工作,甲方应负责将乙方送返国内,丙方提供返回长沙机票。

  合同期间如劳务人员发生病故或意外身亡,遗体由甲方协助丙方按所在国有关法例处理,如火化处理,骨灰及遗物则由甲方负责托送到乙方家属手上,并协助家属处理好善后事宜。

  4、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小时应不得低于576小时,若因丙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致使乙方连续三个月的工作总小时低于576小时 ,在乙方服从丙方其它工作安排的前提下,丙方将按每人每月1152马币保底工资发给乙方。若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工作,则在计算工作小时数时及保底工资时须扣除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工作小时数及相应保底工资数。

  5、合同期满经三方协商同意就地延期的情况下,乙方为丙方在马来西亚巴贡工地连续工作满24个月后,乙方可申请探亲假,报丙方批准,由丙方根据工地生产任务情况安乙方休假,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丙方安排。丙方负责乙方获准探亲假的路费(由工地至长沙往返)。

  6、丙方有权针对乙方劳务人员发生如下情况进行罚款、警告等处罚:

  迟到/早退:不到半小时按半小时算,超过半小时不到1小时的按1小时算,迟到超过2小时的,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工作小时按实际工作小时算。

  警告:每书面警告一次,扣当天工作小时4小时,不享受当天加班小时待遇。当月警告超过3次的(含3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停工:每次停工最少1天,最多为3天。每停工一次,从当天宣布开始起算,在被停工天数内,没有工时。当月停工超过2次的(含2次)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旷工: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而没有及时通报丙方而得到批准的,被视为整天旷工,没有工作小时。当月旷工超过5天的(含5天)加扣一天的工资(8小时),同时丙方有权予以辞退,所发生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因上述原因(或将来工地补充的有关规定)被处罚的人员,丙方将不承诺其保底工资,直到当月工资被处罚为零。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变更、续订和解除

  1、本劳动合同期满或三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2、本劳动合同在有效期间内因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或解除劳动合同。

  3、本劳动合同临近终止期间时,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在合同期满前30天内续签劳动合同。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及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使用期内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严重违反甲方和丙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

  3)不服从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的或以各种理由逃避甲方和丙方的工作安排;

  4)泄漏甲方和丙方的商业秘密,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

  5)在合同期间内以病、事假、工伤、长假等为由从事第二职业的;

  6)被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教育和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5、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和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七天书面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伤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丙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考核仍不能上岗或经丙方调整工作仍不能担任或不服从安排的;

  3)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6、乙方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丙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7、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及丙方,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随时通知甲方及丙方解除劳动合同:

  1)甲方或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丙方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2、乙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和丙方带来的全部损失(出国体检、培训、签证、进出场路费、工作准证费及相关费用、个人所得税担保金等甲方损失),并遣送回国。

  3、甲方在乙方出国前进行出国前思想道德教育和技能培训,丙方对乙方上岗前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及劳动纪律、安全生产、法制、职业道德等各项规章制度的进场教育;

  4、乙方在本合同期间不能未经甲方和丙方允许与另一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否则按以上二条处理。

  5、乙方所欠甲方及丙方任何款项,甲方及丙方有权在乙方应得收入中扣除,若仍然不足,甲方及丙方有权通过法律追索。

  6、丙方有权根据将来工地的实际情况对乙方所从事的工作按照完成工程量的数量进行结算,其目的既是保证丙方所承担工程的及时完工,避免出现消极怠工的现象,同时也鼓励积极工作的劳务能多劳多得。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并签定相关协议后, 三方按协商后的量化标准即工程量单价进行结算,相关工时及单价条款不再适用。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应根据责任和经济损失情况,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经济赔偿。

  八、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以在长沙市提出仲裁,仲裁结果对三方有约束力。

  九、其他

  1、丙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是本合同的附件。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执行。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合同履行和支付完毕终止。

  甲方:

  乙方:

  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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