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时间:2020-04-19 20:03:00 旅游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旅游合同范文集锦五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合同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促进旅游事业的发展,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友好原则,现就旅游包(租)车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当天18:00前收到乙方确认次日团队用车车型,接团地点,20:00点前车队报车牌,司机电话。

  二、 司机按组团社指定地址时间接送客人,客人在约好时间未上车,司机应致电给乙方指定联系人由他决定是否等待客人。还需不需要致电客人,

  三、如果路上出现意外情况,无法准时抵达华联大厦,司机需要联系乙方指 定联系人,说明情况。

  四、线路及价格:

  1、龙岗线 :龙岗中心城—布吉木棉湾—华联大厦—皇岗口岸45座550/趟 33座450/趟 22座400/趟 面包车300/趟

  2、宝安松岗线 :松岗天虹—沙井德普电子城—宝安交通局公交站—深大北门公交站—皇岗口岸45座550/趟 33座450/趟 22座400/趟车 面包车300/趟

  3 、龙华线 :4号地铁龙华站—梅林关口普宾加油站—华联大厦—皇岗口岸45座500/趟 33座400/趟 22座350/趟 面包车 250/趟

  五、车型安排:

  1、10人以下用面包车(含10人)

  2、11—18人以上用中巴(含18人)

  3、18—30人以上用33座(含30人)

  4、31—45人以上用45座(含45人)

  六、结算价格、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按线路、车型商定租车价格。

  2、双方以银行或现金支付,结算期以月为结算单位,每月10日前结清上个月的业务款,以此为一结算周期。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均应按协议约定的期限支付租车款,延迟付款的每日乙方应向甲方偿付该业务款的千分之三滞纳金。

  2、租车期间,乙方对甲方的服务及车辆存在异议,应及时电话沟通解决;无法解决的,乙方须于甲方车辆回场后的二天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乙方无任何异议。

  八、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九、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通过双方确认的补充协议或订单改更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2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车包车协议如下:

  1、甲方仅作为中介,为乙方提供市场上可供包车的车辆服务(并非甲方车辆),同时仅承担相应的中介责任。

  2、甲方本着为游客的健康状况着想的目的,乙方及随行人员有特殊病史(如各种慢性病等)、年纪较大(60岁以上)或健康状况不适宜乘车外出旅行的须如实书面说明,如有隐瞒的,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3、乙方同意按双方商定的价格_______元/天,租用甲方提供的车辆,共计 __天,总费用为_____元人民币。

  4、本次用车中的过路费由____方承担,油费由____承担。

  5、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车型为___________(_____旅游牌照),此车允许载人数为____人(不包括司机),乙方上车人数不应超过此规定之人数。

  6、车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车方营业执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车方法人______________车方地址______________.

  8、司机姓名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9、双方商定,此次包车所行驶的线路为

  若无特殊情况,双方不能随意改变线路;若确实需要改变,由双方协商后才能改变,如由此增加费用,由乙方支付。

简单旅游包车合同<spanhttp://uploads.gzpinda.com/image/<h2>旅游合同 篇3</h2>
<p>  【教学步骤】</p><p><strong>  一、导入</strong></p><p>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逐渐增强,尤其表现在契约方面,那么什么是契约呢?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合同。买房、买车要签买卖合同,找工作要签劳动合同,租房要签租赁合同等等,那么我们报旅行团出去旅游,需不需要签合同呢?答案是肯定的。这就引出了我们这节课的内容:包价旅游合同。(1分钟)</p><p><strong>  二、教学过程</strong></p><p>  1、包价旅游合同的概念 (2分钟)</p><p>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订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旅游合同就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之间签订的以旅游行程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的协议。那么“包价”是什么意思呢?包价指的是旅游者以</p><p>  总价支付旅游费用。</p><p>  包价旅游合同在各国的叫法有所不同:德国和日本称为“旅游契约”、“旅行契约”;欧盟称之为“一揽子包价旅游合同”;英美等国家称之为“一揽子旅游”、“一揽子旅行”。</p><p>  我国之所以采用“包价旅游合同”这个名称是为了强调总价支付的特征。我国的旅游合同都是包价旅游合同,以后在课堂上为了精炼呢,我们就直接称作旅游合同。</p><p>  2、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概述(10分钟)</p><p>  在半个多月前,也就是4月20日的时候,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联合发布了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自4.20日起在全国推广使用,这也是深入贯彻、落实《旅游法》的重要举措。推广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的目的在于引导行业规范,逐步使法律的强制性规范转变为行业的自律性规范。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总局自去年旅游法颁布之日起(4.25颁布、10.1施行)就着手修订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经过了一年的努力,20xx版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终于和大家见面了。在5.1前我就把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传到咱班群共享里了,我相信大家也都下载看过了。刚才提到了旅游法的颁布和施行时间,在这里问大家一下,最近我国新颁布的哪部法律呢?20xx年4月24日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xx.1.1起施行,对于环境保护方面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网上搜搜这部法律看一下哈。</p><p>  言归正传,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在原版的基础上,根据《旅游法》的规定作了较大的改动和完善。接下来给大家讲这其中3个比较突出的亮点。</p><p>  (1)不准出现不确定性用语</p><p>  哪些是不确定性用语呢?如“准*星级”、“豪华”、“仅供参考”、“以*为准”等等,旅行社热衷于使用这些不确定性用语目的就是迷惑旅游者、逃避责任。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明确规定不准出现不确定性用语。</p><p>  (2)强迫购物可要求退款(播放视频案例)</p><p>  新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中明确写明:如果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遭到强制购物,那么旅游者有权在旅游行程结束后30日内要求旅行社为其办理退货并先行垫付货款。</p><p>  (3)旅行社惩罚性赔偿责任</p><p>  如果旅行社有能力履行合同,经旅游者要求后仍不履行合同并造成旅游者人身伤亡或游客滞留等严重后果的,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支付旅游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p><p>  3、《旅游法》对于旅游合同的规定(重点内容,30分钟)</p><p>  刚才把20xx版旅游合同示范文本给大家作了个大概的介绍,接下来我们来共同学习本节课的重点内容,《旅游法》对于旅游合同的规定。分三个部分给大家讲,分别是合同的主体及订立、合同的形式及内容、合同的解除及转让,其中第三部分合同的解除及转让是本节课的难点内容,大家一会儿重点听一下。</p><p>  (1)合同的主体及订立</p><p>  旅游合同主体是旅行社和旅游者,也就是旅游合同的甲方和乙方分别是旅行社和旅游者。在这里需要大家注意个问题,先问一下大家,假设历山学院组织全体教职工去旅游,并以历山学院的名义和青州某旅行社签订了旅游合同,那么这份合同的主体是谁?假设在旅行过程中,导游看咱某位老师穿衣打扮比较有钱因此强迫这位老师购物了,那么这位老师可以以个人的名义要求旅行社承担相应</p><p>  的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虽然这份合同的主体是旅行社和历山学院,但是每一位旅游者都有权利依据旅游合同向旅行社主张权利。</p><p>  合同的订立,在实践中,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时使用的合同一般是国家旅游局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旅游合同示范文本,就是刚刚给大家讲的那几个示范文本,由于这类合同是事先制定好的,所以旅行社和旅游者签订合同时采取的是填空的方式,比如:旅游费用——元、支付方式——、最低成团人数是——等等,除了需要填的空外,其他部分都是固定的,如双方权利义务内容、法律责任、纠纷解决方式等等。之所以采用这种事先制定好的格式合同呢,一是为了通过使用统一的旅游合同文本来规范旅游市场,二是为了防止旅行社随意在合同增加不利于旅游者的条款,也是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p><p>  (2)合同的形式和内容</p><p>  《旅游法》第58条明确规定旅游合同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主要为了保留证据、降低纠纷解决的难度。但在实践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出现:旅行社没有与旅游者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已经实际向旅游者提供了旅游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也认定双方存在合同关系。但是要提醒广大旅游者的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降低维权的难度,在旅游开始前应当要求旅游社与自己签订书面的合同。</p><p>  旅游合同的内容在《旅游法》第58条中给大家明确列出来了,找位同学给大家说说旅游合同中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呢?大家都知道在去年的10.1之前我国旅游领域是没有法律的,有的只是法规,比较重要的法规就是经常和大家提到的《旅行社条例》,那么《旅游法》对于旅游合同的内容与《旅行社条例》相比做了哪些改动呢:</p><p>  A、取消了对购物场所名称、购物此时、购物时间,另行付费项目的名称和</p><p>  费用的约定。因为旅游法规定不能强制购物以及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p><p>  B、约定了最低成团人数。在合同解除部分会给大家详细讲到。</p><p>  C、增加了旅行社的合同内容说明义务。刚才跟大家说过了,一份旅游合同就有30多页,绝大部分旅游者在签订合同时仅仅是在合同最后一页签上自己的名字,有些是因为内容太多懒得看,有些是知识水平有限看不懂,针对这种普遍现象,旅游法规定旅行社对合同内容有向旅游者说明的义务,假如旅行社不履行此义务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充分体现出了旅游法对旅游者的保护。</p><p>  (3)合同的解除和转让(难点内容)合同的解除</p><p>  A、旅行社解除(未达到成团人数、旅游者存在特殊情形(第66条))</p><p>  未达到成团人数解除合同时:境内旅游至少提前7日通知旅游者、出境旅游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为了让旅游者有充裕的时间选择其他旅行社,或做其他安排。</p><p>  由于未达到成团人数而解除合同的,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p><p>  思考:为什么旅行社要再旅游合同中明确规定成团人数呢?为什么达不到成团人数就不能出团呢?大家可以讨论一下。</p><p>  旅游团的价格是在旅游活动开始前就定下来的,那么这个价格是怎么算出来的呢?是旅行社根据旅游团的人数与其他履行辅助人(酒店、饭店等)商定后确定的价格,为什么要和酒店、饭店商定呢?因为旅游团达到一定的人数会给相应的折扣。如果旅行社在没有达到成团人数坚持出团的话,可能就会因为履行辅助人没有给予相应的折扣而面临利润降低甚至赔本的风险。</p><h2>旅游合同 篇4</h2>
<p>  甲方:××假日旅行杜</p><p>  乙方:××××</p><p>  为了建立企业间的相互关系,加强双方的横向联合,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确保旅行社的旅游业务的正常发展,双方愿在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p><p>  第一条 乙方计划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组织旅行团旅行交甲方接待。</p><p>  第二条 乙方至少应提前30天以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形式向甲方提供旅行团成员的详细情况,包括总人数(男、女、儿童)、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职业、身份证号码、永久住址,陪同或领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证号码、团队接待标准、抵离日期(机、车、船班次)、游览天数等。</p><p>  第三条 乙方在预报每批旅行团起程的l5天前,需将总费用30%汇人甲方开户银行。每批团队离开出发前一天,将全部费用汇至,如乙方同时汇两个以上旅行团费,应在电汇单上注明每个旅行团的费用额。</p><p>  账号: 开户银行:</p><p>  第四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付款,甲方有选择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的权力:</p><p>  1.无论旅行团是否起程开始旅游,甲方可以不予接待,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p><p>  2.向甲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p><p>  3.甲方向乙方加收未付旅行费用的滞纳金,滞纳金按中国银行公布的透支利率计收。</p><p>  第五条 乙方在计划外新组织的旅行团可随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的电函后,应在5天内发出签复函电,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签复函电(包括日程安排和价格)后,也应在5天内予以确认。</p><p>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近所确认的日程和价格标准提供服务,甲方应要求外联人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向旅游者索取小费。</p><p>  第七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如未向旅游团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应为旅游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乙方。</p><p>  第八条 由于甲方违反服务质量条例,造成旅游者物质损失,乙方有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力。</p><p>  第九条 除交通费用外,一般情况下甲方承担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增收费用的义务,如果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提高交通票价,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并在交通部门确定的调价日期起按新票价收费。</p><p>  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选择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的权力:</p><p>  1.停止旅游团的旅行,但应支付甲方返团损失费(损失费标准在附件中确定)。</p><p>  2.暂缓向甲方支付因提高交通费而增加的旅行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办法,由甲方加收乙方的滞纳金。</p><p>  第十条 甲方有责任使乙方了解国家对旅游活动的法令和规定,乙方应要求旅游者遵守国家的法令和规定,由于旅游者违反国家法令和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责任。</p><p>  第十一条 甲方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和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并订立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p><p>  第十二条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给第三方。</p><p>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乙方所组旅行团的活动安排,甲方可以将旅行接待活动委托给各地有接待资格的旅行社,甲方作为乙方直接代理商,对旅行活动负全部责任,委托接待的旅行社所造成的服务质量责任和经济责任应由甲方与被委托的旅行社共同承担。</p><p>  第十四条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报交予以仲裁。</p><p>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执行期限,文本一式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p>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p><p>  签字地点:</p><p>  年 月 日</p><p>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p><p>  签字地点:</p><p>  年 月 日</p><h2>旅游合同 篇5</h2>
<p>  甲方:××假日旅行杜</p><p>  乙方:××××</p><p>  为了建立企业间的相互关系,加强双方的横向联合,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确保旅行社的旅游业务的正常发展,双方愿在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p><p>  第一条 乙方计划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组织旅行团旅行交甲方接待。</p><p>  第二条 乙方至少应提前30天以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形式向甲方提供旅行团成员的详细情况,包括总人数(男、女、儿童)、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职业、身份证号码、永久住址,陪同或领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证号码、团队接待标准、抵离日期(机、车、船班次)、游览天数等。</p><p>  第三条 乙方在预报每批旅行团起程的l5天前,需将总费用30%汇人甲方开户银行。每批团队离开出发前一天,将全部费用汇至,如乙方同时汇两个以上旅行团费,应在电汇单上注明每个旅行团的费用额。</p><p>  账号: 开户银行:</p><p>  第四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付款,甲方有选择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的权力:</p><p>  1.无论旅行团是否起程开始旅游,甲方可以不予接待,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p><p>  2.向甲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p><p>  3.甲方向乙方加收未付旅行费用的滞纳金,滞纳金按中国银行公布的透支利率计收。</p><p>  第五条 乙方在计划外新组织的旅行团可随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的电函后,应在5天内发出签复函电,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签复函电(包括日程安排和价格)后,也应在5天内予以确认。</p><p>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近所确认的日程和价格标准提供服务,甲方应要求外联人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向旅游者索取小费。</p><p>  第七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如未向旅游团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应为旅游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乙方。</p><p>  第八条 由于甲方违反服务质量条例,造成旅游者物质损失,乙方有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力。</p><p>  第九条 除交通费用外,一般情况下甲方承担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增收费用的义务,如果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提高交通票价,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并在交通部门确定的调价日期起按新票价收费。</p><p>  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选择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的权力:</p><p>  1.停止旅游团的旅行,但应支付甲方返团损失费(损失费标准在附件中确定)。</p><p>  2.暂缓向甲方支付因提高交通费而增加的旅行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办法,由甲方加收乙方的滞纳金。</p><p>  第十条 甲方有责任使乙方了解国家对旅游活动的法令和规定,乙方应要求旅游者遵守国家的法令和规定,由于旅游者违反国家法令和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责任。</p><p>  第十一条 甲方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和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并订立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p><p>  第十二条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给第三方。</p><p>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乙方所组旅行团的活动安排,甲方可以将旅行接待活动委托给各地有接待资格的旅行社,甲方作为乙方直接代理商,对旅行活动负全部责任,委托接待的旅行社所造成的服务质量责任和经济责任应由甲方与被委托的旅行社共同承担。</p><p>  第十四条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报交予以仲裁。</p><p>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执行期限,文本一式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p><p>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p><p>  签字地点:</p><p>  年 月 日</p><p>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p><p>  签字地点:</p><p>  年 月 日</p><scrip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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