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时间:2021-07-15 17:53:11 旅游合同 我要投稿

旅游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旅游合同9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旅游合同 篇1

  A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B方:_________(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_________邮码: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AB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A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B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A方为B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旅游的生活安排

  A方为B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导游服务

  A方为B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旅游的交通工具

  A方为B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A方联系、提供,并保证B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A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A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B方安排本次旅游。

  2.A方未经B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A方违反约定,应向B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B方可以要求A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A方不提供的,B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A方承担;A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A方承担。

  3.A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B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A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A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B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A方的原因导致B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A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A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B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B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A方有权不与B方签订合同,取消B方的旅游事项。

  2.B方应遵守A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AB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A、B方各执_________份。

  A方(盖章):_________B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2

  市场经济同时也是法制经济,一个行业的发展、繁荣和稳定都离不开法律的保障。而自从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大力发展旅游业以来,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旅游法加以保障。各地虽然都制定了自己的地方旅游法律法规,但由于旅游的异地性以及各地旅游法律法规的不统一性,游客在跨地域旅游时权益并不能得到很好的保障,也使旅游纠纷层出不穷。

  在对旅游纠纷进行综合分析时,我们发现大多的旅游纠纷发生在旅游者和旅游经营商之间,可见旅游消费合同的制定越来越有其必要性。 一、旅游消费合同的概述要谈旅游消费合同,我们先看一下合同。关于合同的概念有各种学说,大陆法系通常认为合同是基于一种双方法律行为而达成的协议;而在英美法系,采取“合同是一种允诺”的学说。从现行民事立法来看,我国采用的是协议说。我国《民法通则》第85条规定:“合同是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我国《合同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原《合同法》直接规定了十五种有名合同,《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增加到三十种。其中就包括了餐饮合同、住宿合同、旅游合同,在这几种合同中都隐含了旅游消费的内容。而鉴于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在旅游业中的重要地位,单独将旅游消费合同列出来进行研究有其必要性和重要的意义。

  《德国民法典》第651条规定“根据旅游合同,旅游举办人负有向游客提供全部给付(旅游)的义务。游客负有向旅游举办人支付约定的旅游费的义务。”旅游消费合同的概念适用合同的有关规定,同时旅游消费合同的概念又要考虑旅游的特殊性,应强调对旅游者利益的保护。因此,我们可以这样定义旅游消费合同:它是指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给旅游者,旅游者按约定支付报酬,旅游经营者应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损害承担严格责任的合同。旅游消费合同规定了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旅游消费合同的内容合同,作为民事法律行为,其内容就是合同条款(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作为债的关系,其内容为合同权利义务,它们也由合同条款固定。对于债的概念,我国《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在此,我们就从债的角度谈一下旅游消费合同的内容,也即旅游经营者和旅游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1、债权是一种请求权、相对权,它具有相容性、平等性,债权具有四项权能,即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债权保护请求权和处分权能。我们从债权的这四项权能来浅析一下旅游消费合同的债权权能:

  (1)给付请求权。在旅游消费合同上表现为:旅游者有权利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旅游服务,如要求旅行社提供导游服务、订票服务等,要求旅游交通部门提供交通服务、饭店经营商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等;而旅游经营者则有要求游客在旅游活动开始前支约定金以及服务提供后支付旅游费用的权利。同时由于旅游的综合性,在服务过程中也存在种种其他复杂的约定义务或旅游规则,双方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利益对这些方面提出请求,达成协议,尽量保证旅游消费合同的完备性。请求权为合同债权的第一权能,如果从效力角度着眼,为其请求力。

  (2)给付受领权。旅游经营者或是旅游者在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即债权人)有权予以接受,并永久保持因债务人的履行所得的利益。有效的受领该给付,乃为旅游消费合同债权的本质所在,也是债权人(即本质上的受领人)所追求的最终结果。给付受领权体现在债的效力上,构成保持力。

  (3)债权保护请求权。我国旅游发展采取的是超前型的发展战略,旅游立法各方面都不完备,导致旅游侵权行为时有发生。随着旅游者的成熟,维权意识日益增强,在旅游消费合同制定后,如果旅游经营者不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其义务时,旅游者就可依据该项债权权能请求国家机关如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给予保护,强制旅游经营者履行,它表现在债权的效力上。

旅游合同 篇3

  甲 方:

  身份证号:

  电话:

  乙 方:

  办公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就甲方组织的赴英国团,经平等协商,自愿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组织内容

  线路为:英国 17.5 日

  出发时间为:20xx 年 7 月 20 日

  结束时间为:20xx 年 8 月 06 日

  第二条 服务标准

  服务质量由甲乙双方约定

  2.1 交通:乙方为甲方全程提供 7 月 20 号-8 月 06 号 5-9 座车;

  2.2 导服:乙方为甲方提供优秀中文导游

  2.3 小费:乙方已收取全程小费

  2.4 餐补: 乙方已收取全程司机餐补及伦敦外住宿

  第三条 费用

  本团接待费用总计:人民币为 63000 人民币

  第四条 委托收款人:

  账户名:

  第五条 人数约定

  本次赴英国人数为 3 人

  第六条 更改

  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擅自更改行程。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法约定,或者提供与 合同内容和承诺的服务质量不符时,乙方需补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费用并承担由此增加 的接待费用,同时支付合同约定总费用的 5%作为违约金。

  第七条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约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 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退还甲方已缴纳的费用,并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自然灾害 和不可抗拒因素发生活动不能进行,乙方免除责任。

  第八条 甲方取消

  经甲方确认的项目在乙方落实后因甲方变更或取消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因甲方原因造成酒店费用的增加和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将有关损失和费用及时通知 甲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非人力抗拒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但有义务权利协助甲方工作。乙方 应尽最大努力,将甲方损失降到最低,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共同商讨,并对后续 问题做出妥善处理。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协议效力

  本协议与本协议的附件(行程),均为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从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结束甲方离开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时为止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xx 年 7 月 13 日

  20xx 年 07 月 13 日

旅游合同 篇4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旅游兴省”战略和关于“把森林旅游业真正发展成为森工经济的支柱产业”的规划,积极打造方正国有林区森林生态旅游产业,拉动方正国有林区21世纪经济社会发展,按照省政府黑政字[20xx]79号文件“建设原始森林探险、冷水漂流、冰雪运动、狩猎观鸟、疗养休闲、避暑保健、森林小火车观赏、民族风情等一批独具特色的森林旅游项目”的要求,从我局森林旅游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特色优势出发,遵循市场经济条件下产业运作规律,经林业局批准,把___________项目租赁给 ___________进行经营。 本着诚信合作,发展林区经济为宗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黑龙江省方正林业局(甲方)与 ___________(乙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经营项目名称:___________

  二、经营单位:___________

  三、经营使用年限:所使方正林业局经营地域权为______年(______——______年)。

  四、经营目标

  1.森林生态旅游项目,必须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按照行业标准合法经营,努力做到本行业中的精品,拉动一方经济的发展。

  2.必须要按时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租赁承包费,并且完成逐年递增的任务。

  3.成为方正林业局森林生态旅游线上主要景点和全局森林生态旅游的骨干企业。

  4.有效拉动相关产业,开辟就业岗位,安置下岗职工和林区劳力就业。

  5.塑造企业形象,打造旅游名牌,成为黑龙江东部旅游线“哈尔滨——二龙山——方正——佳木斯——鹤北”支线的黄金旅游点。

  6.成为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同步增长的现代森林旅游企业。

  五、双方责任、权力划分

  (一)甲方:

  1.责任:(1)大力支持乙方完成经营目标;

  (2)协助乙方争取国家产业的政策支持;

  (3)协助乙方办理占地、 经营等文件,协助完成筹建工作;

  (4)协助乙方完成房舍用地审批。主房舍周边______用地(耕地和荒地,交由乙方有偿使用,保证乙方继续开发和扩大经营项目;

  (5)向乙方有偿提供漂流专线,从______到 ______的使用。

  (6)在主项目建设期间和新增项目开发期间优惠价格向乙方出售木材、沙石等建筑材料;

  (7)提供其它扶持本产业发展的优惠条件。

  2.权力:

  (1)按照国家林业法规和政策,对乙方经营区的资源、林政、防火和社区,行使管理权;

  (2)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在乙方租赁经营期间收取资源补偿费和生态保护费。

  (3)有权向乙方推荐优秀下岗职工和林业劳力就业。(4)有权对违法经营进行监督或查处。

  (二)乙方:____________企业或公司。

  1.责任:(1)按时完成并向林业局缴纳租赁承包费________万元,并且完成向林业局缴纳的逐年以 ________%递增的租赁承包费任务。

  (2)开发与经营保证基本维护生态原貌;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扩大经营区域;

  (4)经营效益较好时向林区社会无偿捐助教育、卫生及其它公益事业;

  (5)接纳甲方推荐的优秀员工就业;

  (6)努力尽到企业应尽的生态、社会责任;

  (7) 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转嫁经营风险。

  2.权力:

  (1)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干预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2)有权拒绝甲方(及其附属部门、单位的不合理摊派和不合收费);

  (3)有权辞退甲方推荐的不称职员工。

  六、本协议书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七、本协议书末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签字) 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旅行社或公司)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姓名或团体名称)

  地址: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旅游事业管理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 旅游的时间安排

  由甲方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乙方提供旅游服务。

  第二条 旅游的地点及每个旅游景点的时间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旅游景点为_________个。分别是_________。

  每天的时间安排为上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下午_________时至_________时。

  第三条 旅游的生活安排

  甲方为乙方提供食宿,每天伙食在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标准内。

  第四条 导游服务

  甲方为乙方提供导游服务,服务内容:_________。

  第五条 旅游的费用

  本次旅游的费用总计_________元(包括食宿在内)。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日交清。

  第六条 旅游的交通工具

  甲方为乙方提供交通工具。_________等交通工具都由甲方联系、提供,并保证乙方的旅游安全。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甲方应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为乙方安排本次旅游。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擅自减少或增加旅游景点和缩短旅游时间。如甲方违反约定,应向乙方赔偿_________%的违约金或者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约定继续提供旅游服务,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自行旅游,支出的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增加游览景点的,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为乙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在旅游期间,甲方应派医务人员、保安人员等随行,以保证本次旅游的顺利进行。

  4.甲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按约定赔偿乙方损失额_________元。

  5.由于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受到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的,甲方负赔偿责任。如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损失的,甲方在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金

  1.乙方应按时交纳旅游费用,如违反规定在旅游出发前_________天内还不交清的,甲方有权不与乙方签订合同,取消乙方的旅游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安排在本次旅游当中的安全事项及其他合理要求,不得擅自单独行动,否则后果自负。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前或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由甲、乙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旅游合同 篇6

  提起旅行社,相信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都是参加旅行团,跟团游。身为游客,只需要交纳足够的费用,就可以享受到食、住、行、游、购、娱等方面的服务,价格还相对便宜,成为许多消费者的首选。那么,如何保证旅游活动正常进行呢,这就要提到旅游合同了。在旅游活动开始之前,游客和旅行社双方都会签订合同,这份合同,用专业术语来解释,就是包价旅游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包价旅游合同是指旅行社预先安排行程,提供或者通过履行辅助人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游览、导游或者领队等两项以上旅游服务,旅游者以总价支付旅游费用的合同。

  包价旅游合同的产生,是因为包价旅游的产生,包价旅游是指旅游者在旅游活动开始前即将全部或部分旅游费用预付给旅行社,由旅行社根据同旅游者签订的旅游合同,相应地为旅游者安排旅游过程中的食、住、行、游、购、娱等活动。包价旅游合同依托于包价旅游而存在。包价旅游有许多特点,特点一,包价旅游对旅游者来说表现为先购买、后消费,一次购买,逐步消费;因为包价旅游是先购买后消费的旅游活动,那么,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签订一份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是相当必要的,包价旅游合同也就应运而生,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特点二,可批量生产,即旅行社将设计的旅游路线和包括的服务项目确定后,标出价格和该旅行社商标,可成批量向市场推出;包

  价旅游的大规模推出,使得包价旅游合同也逐渐被游客所熟知,进而签订,包价旅游合同的重要性也就得以体现。特点三、价格相对便宜。旅行社大批量生产包价旅游产品,可从航空公司、饭店经营者那里获得除佣金外的减价优惠,使包价旅游比散客旅游便宜;特点四,同散客旅游相比,旅游者易于成行,无需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收集信息、安排日程,只需在现成的旅游产品中加以选择即可。由于包价旅游有特点三,便宜优惠;特点四,易于成行,省时省力,所以很多游客都会选择包价旅游,因此,包价旅游合同已成为旅行社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同时,随着旅游业的发展,旅游活动形式不断增多,包价旅游也可以细分,分为全包价、半包价、小包价、零包价等几种形式。这几种形式各有其特点与优势,包价旅游合同也就随之而变。

  (1)全包价旅游是由旅游者一次性向旅行社支付食、住、行、游、娱五项服务内容的费用的包价旅游。全包价通常适合团体旅游,采用一次性全包旅游费用以方便旅游者。

  (2)半包价旅游是指在全包价旅游费用的基础上扣除午、晚餐费用而由旅游者自行选择现付午、晚餐的包价形式。实行半包价形式可降低旅游产品的直观价格,提高旅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可以更好地满足旅游者在用餐方面的不同要求。

  (3)小包价旅游又称可选择性旅游,它是将全包价旅游费用分为非选择部分和可选择部分。非选择部分包括接送服务、住房、早餐和城

  市间交通费,这一部分费用由旅游者在旅游前支付;可选择部分包括导游服务、午晚餐、参观游览、文娱活动等,旅游者可根据时间、兴趣和经济情况自由选择,费用既可预付,也可现付。

  (4)零包价旅游是一种独特的旅游活动形式,多见于旅游发达国家。参加这种旅游的旅游者必须随团前往和离开旅游目的地,而在旅游目的地的全部活动均由旅游者白行安排。参加这种零包价旅游的'旅游者可以享受团体机票的价格优惠,并可由旅行社统一代办旅游签证。 参加不同的包价旅游,其签订的包价旅游合同也是不同的,会根据安排好的行程,提供相应的旅游服务。而同时。许多因素也会影响包价旅游,例如旅游者的需求,是否需要对残疾人或老年人的特殊照顾;季节性旅游习惯差异;目的地的气候条件;包括在旅游线路内或对旅游行程有影响的特殊庆典活动;可能影响费用的汇率问题及其他变数,机票价格及机位情况等。这就因素就需要游客认真考虑,慎重对待,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合适的包价旅游,认真签订履行包价旅游合同,享受美好旅行。

旅游合同 篇7

  甲方(组团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乙方(地接旅行社):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号:

  经平等友好协商,双方就乙方地接甲方组织的国内游团队,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为组团地接业务而往来的电子信息及传真件属于本协议的有效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条 甲方按计划将组织成行的旅游团委托乙方接待,乙方同意按照甲方所提出的接待标准和行程安排,为旅游团安排旅行游览活动。

  第三条甲方应在旅游团出发之日起10天前向乙方预报计划;乙方接到甲方预报计划之日起2天内予以确认,并将相关费用以单列的形式提供给甲方,如住宿、餐饮、门票、交通等费用。甲方旅游团出发之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下列资料:接待标准、行程安排、旅游者名单、所需房间数、航班(车次、船次)。甲方增加团队,应在出发前提前3天将资料报乙方,由乙方按计划落实各旅游服务项目。

  第四条在旅游团游程结束后,乙方应于一个月内把团队结算单原件盖章后寄给甲方,甲方核对无误后,在7个工作日内将团款结清。乙方在收到团款后的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寄给甲方,如有逾期,甲方将顺延下一团队的团费支付。团队团款的结算不超过三个月,如有非甲方原因造成团款结算滞后,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条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旅游团行程延误、更改、取消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按约定的接待标准和日程安排向旅游团提供服务,乙方应当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甲方,并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或旅游者的经济损失。如因乙方原因变更旅游行程、交通工具、食宿标准等所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乙方必须委派持有导游证的导游人员提供服务。

  乙方导游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到非旅游合同约定的商店购物或擅自增加购物次数、延长购物时间。乙方导游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或诱导旅游者参加非旅游合同约定的自费项目。

  第七条 甲、乙双方必须高度重视旅游者安全。

  乙方应保证交通、住宿、餐饮、景区等服务供应商具有合法资格、资质(由甲方直接采购的服务供应商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旅游团搭乘飞机、轮船、汽车或在饭店、餐厅等各项旅游设施(区)中受到损害,如不属乙方责任,乙方应积极协助处理;如属乙方责任,乙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乙方应当在甲方委托范围内向旅游者兑现甲方的服务承诺,发生意外情况、质量问题或旅游者投诉时主动、及时处理,并向甲方报告,因此出现取消行程、机票、酒店等情况的,事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赔差额。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如有必要应当及在合理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因不可抗力造成行程变更所增加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第十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或一方违约,应积极采取措施补救并防止损失扩大,如措施得当,减轻或避免了守约方的损失,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双方可协商减免违约方责任,协商不成,选择其中之一(选中项打√,不选项打╳):

  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

  2、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

  第十一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 )年,如有效期届满双方未签订新合同并继续有业务往来的,本合同延续有效。

  第十三条 特别约定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8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码: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旅行团旅游,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旅游线路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旅游时间

  旅游时间为_____日游,共_______晚_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地点出发至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_地点结束。

  第三条 价格及项目费用

  甲方参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具体包含以下项目:

  (1)代办证件的手续费:乙方代甲方办理所需旅行证件的手续费。

  (2)交通客票费: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铁路、长途客运公司、水运等公共交通部门购买交通客票的费用。

  (3)餐馆住宿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餐馆、住宿费用。

  (4)游览费:《旅游行程表》内所列应由乙方安排的游览费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览地交通费、非旅游者另行付费的旅游项目第一道门票费。

  (5)接送费:旅游期间从机场、港口、车站等至住宿旅馆的接送费用。

  (6)旅游服务费:乙方提供各项旅游服务收取的费用(含导游服务费)。

  (7)国内旅游意外保险费:_________元,(保险金额:_________元)。

  (8)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非项目费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支付的旅游费用,不包含以下项目:

  (1)各地机场建设费。

  (2)旅途中发生的甲方个人费用:如交通工具上的个人餐馆费;个人伤病医疗费;行李超重费;旅途住宿期间的洗衣、电话、报纸、饮料及酒类费;私人交通费用;自由活动费用;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与报酬及在旅程中因个人行为造成的赔偿费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险费:航空人身意外保险费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险的费用。

  (4)双方约定的由甲方自行选择的由其另行付费的游览项目费用。

  (5)其他非第四条所列项目的费用。

  第五条 支付方式

  甲方应当按下述第____种方式将旅游费用直接交付乙方或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名称: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

  (1)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2)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总金额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费用后,乙方应当出具旅游发票。

  第六条 景点安排

  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制定明确具体的旅游行程,作为本合同附件在出发前_________日交给甲方。

  2、游览景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平均每天安排购物不超过_________次,每次购物时间不超过_________分钟。

  4、甲方参加乙方安排的自费娱乐项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元)、_________(每人__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_元)。自费娱乐项目总金额为(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

  第七条 住宿交通

  1、住宿饭店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飞机,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车:□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车:□大型客车□小型客车,□空调□无空调,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轮船:□空调□无空调,□软卧□硬卧□软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服务内容

  1、导游(含领队)服务内容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乙方与本次旅游有关的广告、宣传制品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人数约定

  本旅游团须有_____人以上签约方能成团。如人数未达到,乙方可以于约定出发日前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处理:

  (1)退还甲方已缴纳的全部费用,乙方对甲方不负违约责任。

  (2)订立另一旅游合同,费用如有增减,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补足。

  乙方未在约定的时间通知到甲方的,应按照本合同约定赔偿甲方。甲方提供的电话或传真须是经常使用或能够及时联系到的,否则乙方在本条及其他条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甲方退团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动开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须承担乙方已经为办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费用,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能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贩必要费用后余额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或开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参团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费用后余额的100%。

  第十一条 乙方取消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动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应当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1)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

  (2)在旅游开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20%。

  (3)在旅游开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30%。

  (4)在旅游开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50%。

  (5)在旅游开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费用的100%。

  第十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当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说明。

  2、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导游服务全陪的旅游团体,乙方应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体接洽办法和应急措施。

  3、乙方领队在带领甲方旅行、游览过程中,应当就可能危及甲方人身安全的情况,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按照乙方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4、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的手续,应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项证件,如有遗失或毁损,应立即补办,并承担补办手续费,因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不得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恶意串通,采取欺骗、误导的手段招徕旅游者;

  6、乙方旅游团队的领队不得与境内外接待社、导游及为旅游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其他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甲方消费。

  7、乙方不得向旅游者提供虚假旅游服务信息或者发布虚假广告。

  8、甲方在旅游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时,乙方应做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在旅游期间搭乘飞机、轮船、火车、长途汽车、地铁、索道、缆车等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时受到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务的经营者索赔。

  10、乙方不得伪造冒用其他旅游经营者的注册商标和质量认证标志,擅自使用其他旅游经营者的名称。

  11、乙方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提供服务。

  12、乙方不得向旅游者介绍和提供含有损害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以及民族、宗教歧视等内容的旅游项目。

  13、乙方在旅游行程中安排甲方在指定购物场所购买商品,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当协助甲方退换;乙方和指定购物场所的经营者有串通、欺骗行为,或者对商品质量作出承诺、保证,但商品不符合其承诺、保证的质量要求,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乙方赔偿后,可以依法向经营者追偿。

  第十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知悉旅游经营者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真实情况;

  2、甲方有权自主选择旅游经营者及其服务项目和方式;

  3、甲方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按照约定或者惯例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4、甲方有权拒绝强制交易行为和合同约定以外的收费服务;

  5、甲方的人身、财产安全有权获得保障;

  6、甲方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有权得到尊重;

  7、甲方应当配合导游工作,遵守团队纪律;

  8、甲方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9、甲方应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10、甲方应当保护旅游资源和生态环境,爱护文物古迹和旅游设施;

  11、甲方应当遵守安全和卫生管理规定;

  12、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13、甲方所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还应确保其自身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乙方。

  14、甲方应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的,责任自负。

  第十四条 合同的转让

  经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将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具有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但应当在约定的出发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费用增加,由甲方负担。

  第十五条 合同的变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旅游内容。由此增加的费用应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由此减少的旅游费用,乙方应退还甲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由提出变更的一方承担损失。

  乙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应当退还甲方直接损失或承担增加的旅游费用,并支付直接损失额或增加的旅游费用额一倍的违约金。甲方擅自变更合同违反约定的,不得要求退还旅游费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旅游行程延误

  因乙方原因,导致旅游开始后行程延误的,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导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终止旅游的,乙方应当安排甲方返回并退还完成的旅程费用,支付旅游费用_________%的违约金。

  甲方因延误旅游行程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旅程中弃置甲方的,应当承担弃置期间甲方支出的住宿和其他必要费用,退还未完成的行程费用并支付旅游费用一倍的违约金。

  2、甲方在旅程中未经乙方同意自行离团不归的,视为单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还旅游费用。如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甲、乙一方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没有尽到严谨的旅游组织者应尽的责任,将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5、乙方违反向甲方提供必要信息的义务,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1)双方协商和解;

  (2)向旅游、工商行政等管理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申诉或者投诉;

  (3)有仲裁协议的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三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四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2、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旅游合同 篇9

  1、旅游行程,包括乘坐交通工具、游览景点、住宿标准、餐饮标准、娱乐标准、购物次数。这些问题应该有明确规定,比如购物来讲,一天去几个店都要在协议上有明确标示,是坐旅游车还是坐空调车还是坐豪华大巴,都要在协议当中写清楚。住宿标准是三星还是两星也要明确,明确之后一旦出现问题从旅游管理部门来讲,在认定方面很快能给大家一个说法,使消费者的权益及时得到维护。如果说没有约定需要一些时间,在这方面我想对旅游行程的约定一定要明确。

  2、旅游价格。从目前来看,我们往往看到由于旅行社的质量竞争比较激烈,旅游价格方面往往存在不实的情况,这是市场竞争的结果。北京目前有530余家旅行社,市场竞争也是比较激烈的,竞争的手段其中有一点就是价格方面。作为消费者往往也是看价格,哪个旅行社价格低就跑哪个旅行社,而不是看旅行社的信誉。这一点请消费者也要注意,我们报名参团的时候不能光直观看一个价格,也要看旅行社的信誉,看旅行社的质量。目前出境游当中存在这个问题,价位确实比较低,实际到旅游目的地以后,存在一个自费问题、购物问题、擅自增加项目问题。在出行前一定要把价格确定好,这些钱款包括什么内容,小孩包括什么内容,成年人包括什么内容,都要问清楚了,包不包括自费项目,包不包括机场建设费都要说清楚,说清楚之后心里有数,旅行社也明白一个道理,一旦出现问题也很好得到处理。

  3、对双方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旅游协议和旅游合同是维护我们双方权益的一种表现,既要维护旅行社的利益,也要维护消费者的利益,维护双方的利益,对权利义务要明确。我旅行社作为企业来讲我在旅游当中应该承担什么义务,承担什么责任,我们旅游者在旅游当中应该承担什么义务什么责任,都要给与明确。把合同签定好,我想在旅游当中一旦出现问题,一旦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以后,能够及时得到赔偿。我们现在老年人出游比较多,老年人出游不方便,比如做卧铺有的老年人上不去,也存在着问题。要在合同当中约定要中铺还是要下铺,约定了旅行社达不到,那么就是旅行社违约,在行程当中没有约定,出了问题之后造成说不清道不白,处理起来难度比较大,大家一定要把合同认真做好。

  个别消费者合同也签了,但是和我们反映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看合同就签字了,出了问题以后也给投诉处理带来一些问题,在这里我想提醒广大旅游者一定要认真审视合同,合同是旅行社提供的格式合同,但是我们现在签订之前有权力有义务体现我们的权力体现我们的义务,有哪些特殊约定要提前提出来,包括我们处理投诉当中也有这个问题,坐飞机不行有的就要求坐火车,而且在合同当中写得很清楚,合同拿过来找当地旅行社,找当地的旅游管理部门谈,合同写得很清楚就是坐火车不是坐飞机,硬要你坐飞机就是违约。不要怕麻烦,另外旅游活动是比较轻松愉快的活动,一些问题容易造成不愉快,我想这也是需要我们大家认真对待的问题。合同协议签了之后能够很好保护双方合法权力。

  旅游者在出游前应与旅行社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签订时要注意:第一,签订前,应要求对方出示《许可证》、《营业执照》,确定旅行社是否属合法经营。签订的旅游合同应加盖旅行社公章。

  第二,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其中,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另外,如果由于景区当地接待能力有限,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均未达到与旅行社所签合同中的约定标准,或者旅行社对景区情况预计不足,对可能发生的服务质量事故未能充分预见,造成了旅客在食、宿、行、游等多方面的不便,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旅行社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数额应根据实际降低的服务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服务标准之间的差价确定。

  事实上,多年来被一些宾馆酒店、旅行社作为惯用促销方法,在宣传资料以及旅游合同中频频出现的“准×星级”,根本不属于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星级标准范畴。而与游客签订合同时出现“准×星级”字样,就是错误的做法,并不符合规定

  一、是否提供规范性的合同文本

  二、是否加盖单位公章

  三、是否提供国家正式使用的银钱收据等

  四、要明确约定合同内容

  1、旅游合同中应包括旅游行程、旅游价格、保险金额、违约责任等基本内容。

  2、合同应对旅游线路和旅游景点、乘坐的交通工具及标准、用餐及住宿标准作明确描述。

  3、旅游景点一项,应明确所有景点与参观的起始时间,必要时,可将旅行社广告中约定的日程作为合同附件。

  4、住宿标准一项,应注意“标准间”一词只有在星级饭店里才有具体意义,因而,当住宿的地方是一般的旅馆、招待所时,应明确约定床位数、有无卫生间、电视机、电话等住宿设施及条件。

  5、购物一项应明确购物次数、购物点名称及停留时间。违约责任一项应包括纠纷处理方式、投诉受理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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