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合同

时间:2021-07-24 17:52:00 旅游合同 我要投稿

有关旅游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旅游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旅游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团体)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组团旅行社)24小时联系电话:_________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出境游旅游产品,为保障双方权利和履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促销与咨询

  1.乙方保证其具有国家认可的出境游组团资格。

  2.乙方广告及其他宣传制品内容属实。

  3.甲方为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允许出境游的大陆公民。

  4.甲方要就出境游旅游产品情况作详尽的了解。

  第二条 销售与成交

  1.甲方向乙方表明旅游需求、购买意向。

  2.乙方对订单中的日程、标准、项目、游客须知如实介绍、报价。

  3.对旅游产品费用所含项目,双方达成共识。

  4.甲方确定所购买的旅游产品并交齐所需费用。

  5.乙方出具发票、成交订单等文件。

  6.乙方要向甲方交代并提供书面形式的出发时间、地点及提醒注意事项。

  7.乙方要向甲方介绍领队,并建立领队与甲方的联系。

  8.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9.乙方提供的《游客须知》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也要仔细阅读《游客须知》内容。

  第三条 成交订单

  1.内容

  (1)团号: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_;性别:_________;年龄:_________

  (3)境外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航班、车、船、前往目的地及返境内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之内);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出发、返回地点:_________;时间:_________

  (4)行走路线及其游览点:_________

  (5)交通工具:_________

  (6)住宿次数、标准:_________

  (7)购物次数、内容:_________

  (8)娱乐次数、内容:_________

  (9)保险项目、金额:_________

  (10)导游及其他费用:_________

  (11)不包含的费用:_________

  2.以上订单一经成交,甲乙双方应恪守约定,不得擅自更改。

  3.甲方在旅游产品提供期间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要求,乙方旅游产品提供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4.乙方广告、宣传制品将被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对乙方具约束力。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承担赔偿责任

  (1)因乙方过失或故意未达到合同规定内容,造成甲方直接经济损失。

  (2)乙方旅游产品的提供末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代理甲方办理旅游所需手续时,遗失或损毁甲方证件的。

  (4)因乙方违规操作,使甲方遭受损失的。

  2.甲方在下列情况下责任自负或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违约,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违反我国或前往目的地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3)由于甲方给乙方的联系渠道的误差,导致乙方有关旅游信息未及时传达到甲方的。

  (4)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1)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不能履约的,已成行时,应提供不能履约的证据,末成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

  (2)非甲、乙双方的责任导致的双方各自的损失的。

  (3)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处理措施的。

  (4)乙方在旅游质量问题出现前后已采取下列措施的,应减轻或免除责任。

  a.非过失、故意的违约。

  b.对发生的违约已采取了预防性措施。

  c.乙方及时采取了善后处理措施。

  d.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甲、乙可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他

  1、本台同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团体)

  乙方:_______________(组团旅行社)

  甲方自愿购买乙方所销售的旅游服务,为保证旅游服务质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报名与成团

  1.甲方参加乙方组织的国内旅游团,应事先向乙方详细了解咨询,乙方有义务全面介绍其服务项目和质量,并按规定在报名时签定合同。

  2.甲方在签约时,应将全部旅游费用付讫。

  3.双方约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未成行的处理方式。

  4.“特别告知”为本合同的一部分,签订合同前甲方应当仔细阅读“特别告知”内容。

  第二条 内容与标准

  1.主要事项

  a.团号_________(如签约时暂无团号,此项可空缺);团体人数_________(附名单);

  b.线路名称_______________行程共计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包括在行程天数内);

  c.出发时间_______________;结束时间_______________;

  d.出发地点_______________;返回地点_______________;

  e.游览景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f.交通工具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g.用餐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h.住宿次数_________,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

  i.购物、自费项目安排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j.景点门票_____________________;

  k.保险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

  l.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m.导游服务(全陪、地陪)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乙双方应恪守上述约定,甲方在旅游活动中应服从乙方的统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项服务应符合有关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3.乙方保留航空、轮船、铁路因国家政策性调价而变更旅游总价格的权利,但乙方应当提供相应证据。

  4.在合同订立后履行完毕前,因航空、轮船、铁路班次和时刻临时变更,乙方保证在行程天数和安排基本不变动的前提下,保留调整出发时间和行程的权利。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不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a.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供事故详情及不能履约的有效证明材料;

  b.本合同双方已经就可能出现的问题约定免责处理措施的,按约定办法处理。

  2.甲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

  a.甲方无故违反合同约定,自身损失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订单内容进行个人活动而造成损失的,责任自负。

  3.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情形

  a.未达到与甲方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给甲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b.乙方的服务未达到国家或行业规定的标准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在旅游问题发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减轻或者免除责任:

  a.问题发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处理措施的;

  b.对旅游质量和安全状况已事先对旅游者给予说明、提醒、劝诫、警告的;

  c.由于甲方自身过错造成的质量问题。

  5.甲方同意乙方违约的赔偿责任按国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申请调解、提出投诉和赔偿请求。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不同意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条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签字时对本合同条款均无异议。

  第七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签定合同前请仔细阅读。为了明确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者参加国内旅游应知晓以下事项:

  一、旅游者参加旅游应选择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营业执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明码标价的旅行社。《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上的营业地址与实际营业场所应当一致。

  二、旅游者参加旅游前应与旅行社订立书面旅游合同,在交纳费用后应要求旅行社开具由上海市税务局印制的发票。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上海市国内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或者填写各种报名材料时,内容要真实准确,并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旅游者参加旅游应确保自身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旅游活动,并有义务在签订合同时将自身健康状况告知旅行社。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让具备参加本次旅游条件的第三人代为履行合同,并及时通知旅行社。因代为履行合同增加的费用,应当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应妥善保管好随身携带的财物,以免损坏或遗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遵守团队纪律,配合导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应尊重目的地的各种法规、宗教信仰、民族习惯和风土人情。

  六、合同双方因不能成行造成违约的,违约方应当提前三天通知对方;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提前告知的时间。对于违约责任,双方已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的,按照下列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一)违约方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二)违约方未按规定时间通知对方的,应当支付旅游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涉及航空、陆运、水运的票务损失问题,参照有关部门现行条款补偿损失。

  七、旅游者与旅行社订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违约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应当推荐旅游者购买旅游期间的个人保险。

  九、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绝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经本人同意,参加合同未约定的其它旅游消费项目时,需收费的,应当场向导游人员收取服务单据。

  十、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有权监督带团的导游人员佩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有权要求导游人员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订立的合同内容和国家行业标准提供服务;有权得到旅行社对旅游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况事先说明或者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游客认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标准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其它与旅游有关的服务,对旅游者造成损失的,有权要求组团旅行社先行赔偿。

  十一、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者与旅行社发生争议时,可以与旅行社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量监督部门申诉、或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旅游者不得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强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对协议条款予以说明。

旅游合同 篇3

  甲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友好的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提供的客车外出旅游事宜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1.租车路线:___________经高速至_________________(往、返)。

  2.双方同意按商定的价格每车___元/天,租用乙方____辆车,时间__天,费用共为___元人民币。签定协议时交定金:___元,余款在返回到校后结清,乙方需提供车票。

  3.本次用车过程中的过路费、景区停车费、司机用餐费由甲方承担,其它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为其提供相应的客车为,此车核定载客人数为28人(不包括司机)。

  5.双方约定上、下车地点:华蓥市铜堡初级中学,车辆到达时间:20xx年3月10日上午8:00时,出发时间上午8:30。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按指定的时间及地点到达,若因延误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6.如因甲方原因,提前终止包车,所收费用不退;如因乙方原因,中途撤回包车,则由乙方退还未完成的费用,并给甲方租车总款的1赔偿金;如双方协商一致,中途中止包车,则退还未完成的费用。

  7、乙方提供的车辆应保障车况良好,驾驶员熟悉沿途道路情况。

  8、乙方应要求驾驶员在途中随时检修车辆,若有隐患,应立即解决;乙方应在行驶过程中随时监督车辆的运行情。

  9、在行驶过程中,乙方应尊重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作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0、若造成交通事故或其它安全事故,造成甲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若因乙方司机人为因素造成的事故,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1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处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12.附:租用车及驾驶员情况

  租用车一:

  车辆牌照号: 车辆行驶证号

  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身份证:

  驾驶员驾驶证号:联系电话:

  租用车一:

  车辆牌照号: 车辆行驶证号

  驾驶员姓名: 驾驶员身份证:

  驾驶员驾驶证号:联系电话: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二○一x年三月九日

旅游合同 篇4

  甲方:××假日旅行杜

  乙方:××××

  为了建立企业间的相互关系,加强双方的横向联合,促进旅游事业发展,确保旅行社的旅游业务的正常发展,双方愿在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基础上,就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书。

  第一条 乙方计划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组织旅行团旅行交甲方接待。

  第二条 乙方至少应提前30天以信函、电报或传真通知形式向甲方提供旅行团成员的,包括总人数(男、女、儿童)、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职业、身份证号码、永久住址,陪同或领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导游证号码、团队接待标准、抵离日期(机、车、船班次)、游览天数等。

  第三条 乙方在预报每批旅行团起程的l5天前,需将总费用30%汇人甲方开户银行.每批团队离开出发前一天,将全部费用汇至,如乙方同时汇两个以上旅行团费,应在电汇单上注明每个旅行团的费用额。

  账号: 开户银行:

  第四条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书第三条规定的日期付款,甲方有选择以下三种处理方式的权力:

  1.无论旅行团是否起程开始旅游,甲方可以不予接待,乙方负责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向甲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3.甲方向乙方加收未付旅行费用的滞纳金,滞纳金按中国银行公布的透支利率计收。

  第五条 乙方在计划外新组织的旅行团可随时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的电函后,应在5天内发出签复函电,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签复函电(包括日程安排和价格)后,也应在5天内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和合同附近所确认的日程和价格标准提供服务,甲方应要求外联人员、导游、司机等工作人员按照标准提供服务,严格禁止向旅游者索取小费。

  第七条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如未向旅游团提供符合标准的服务,应为旅游者提供补偿服务或将低于服务标准的费用差额退还乙方。

  第八条 由于甲方违反服务质量条例,造成旅游者物质损失,乙方有向旅游主管部门投诉并要求赔偿的权力。

  第九条 除交通费用外,一般情况下甲方承担在合同的有效期内不增收费用的义务,如果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提高交通票价,甲方应尽快通知乙方,并在交通部门确定的调价日期起按新票价收费。

  在上述情况下,乙方有选择以下两种处理方式的权力:

  1.停止旅游团的旅行,但应支付甲方返团损失费(损失费标准在附件中确定)。

  2.暂缓向甲方支付因提高交通费而增加的旅行费用。但这部分费用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的办法,由甲方加收乙方的滞纳金。

  第十条 甲方有责任使乙方了解国家对旅游活动的法令和规定,乙方应要求旅游者遵守国家的法令和规定,由于旅游者违反国家法令和规定而造成的后果,甲方不负责任。

  第十一条 甲方双方通过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收费办法和服务质量的具体要求,并订立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的效力。

  第十二条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根据本合同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转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 甲方负责乙方所组旅行团的活动安排,甲方可以将旅行接待活动委托给各地有接待资格的旅行社,甲方作为乙方直接代理商,对旅行活动负全部责任,委托接待的旅行社所造成的服务质量责任和经济责任应由甲方与被委托的旅行社共同承担。

  第十四条 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加以解决,如果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同意将争议报交予以仲裁。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书面协议确定执行期限,文本一式两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地点: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签字地点:

  年 月 日

旅游合同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旅游交通运输安全,维护租车双方合法权益,本着诚信、公平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约定:

  一、说明

  1、甲方应为旅游主管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旅行社(分社);乙方应为交通部门审批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旅游车辆出租单位。

  2、如发生交通事故,不论责任大小,乙方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甲方应做好协助工作。

  3、合同签订后,双方合作的具体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以《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为准。《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车辆状况

  车型正座(不包括司机)加座;数量辆;

  三、合同期限及租金

  暂定租用期自年月日起使用至年月日止;预计(年/月/天),每天车费元,其中空驶费用元,停留费用元,共计人民币元,甲方需预付元给乙方,出发前再付车费的%(大写:元整)。余款行程结束付清。甲方租车如需延期,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甲方有优先权续租;

  总计租金:元/辆;总费用:元(大写:元整)。

  备注:住宿费由负担外,油费,过路费,停车费由负担。

  四、甲方义务

  1、甲方应承担乙方司机在行程计划内的食宿。

  2、甲方应提前天预约订车,以当面签订或互发《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传真确认,确认件应加盖印章,并由经手人签字。

  3、甲方应按团队人数包租相应车辆,不得超员。

  4、甲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向旅游者说明集合的时间、地点等事宜,做好安全提示,并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交通法规。

  5、甲方有义务向旅游者宣传社会公德,提倡共同维护车辆安全与卫生。如旅游者造成车内财产损坏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旅游者索赔。

  6、甲方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租车费用。

  7、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甲方应尊重乙方驾驶员的工作,不能要求驾驶员做不利安全的举动,不能影响驾驶员的安全行驶,不能强迫驾驶员改变行程等,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义务

  1、乙方不得随带无关人员上车(包括亲朋好友)。

  2、乙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派出的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保险)。

  3、乙方应保证其车辆各种证照齐全、车况良好、车容整洁,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4、乙方应保证出车司机驾照齐全、热情服务、文明规范、遵章守法,其服务应当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标准。

  5、乙方应当按照甲、乙双方确认的《旅游车辆客运租车计划单》相关内容提供旅游包车客运服务。乙方提供服务过程中,在条件许可和不损害甲乙双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尽可能满足甲方提出的计划行程变更的建议,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6、乙方必须按行程出发时间提前分钟抵达指定地点。

  7、连续行驶在公里(高速公路公里)以上的,乙方必须保证提供双驾驶员,保证在连续驾驶小时后休息一次,否则由此造成的交通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

  8、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交通堵塞或乘客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乙方应当配合甲方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承担租赁期间汽车日常维修费用,但除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毁损、灭失的外。

  六、结算方式

  用车结束后日内一次性结清。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要求变更行程的,应在出车前日内通知乙方,相应增减的费用由双方协商支付。

  2、甲方取消租车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日通知乙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的违约金。

  3、乙方不能提供车辆或减少约定用车数的,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否则按下列时限和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违约金;

  (2)在合同约定用车日期前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违约金;

  (3)在约定用车日期当天通知的,支付租车费的%的违约金。

  4、发生以下情况,引起旅游者投诉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的%:

  (1)车内卫生脏、乱、差。

  (2)空调不能使用的。

  (3)乙方司机在行驶中恶意急起急停,车辆颠簸严重的。

  (4)在未违反交通法规前提下,没有按照约定将车停放指定位置的。

  (5)旅游者在约定时间内返回,乙方司机不到岗或不及时打开车门的。

  (6)未经甲乙双方同意,司机擅自变更行车路线的。

  5、乙方变更约定车辆或降低用车标准,造成甲方团队不能按时出发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6、因乙方车辆故障或乙方司机对线路不熟悉严重延误行程,导致旅游行程取消或变更的,乙方应承担租车费用和直接经济损失。

  7、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提前到达机场、码头、车站等地点,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应遵章守法,确保行车安全,若在行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人身财产损失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如交通事故由乙方车辆故障或司机责任引起的,乙方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9、乙方应督促司机按照用车计划单的约定行驶车辆,导游或旅游者擅自要求变更行程或提出影响行车安全的要求时,司机可以拒绝执行。如对方强行要求司机进入危险地段或进行违法违规行为造成后果的,由甲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解除情形

  1、提供虚假信息;

  2、承租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

  3、转卖、抵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可能存在上述情况时;

  4、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十、其他

  1、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3、本合同约定内容未尽事项,完全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处理。

旅游合同 篇6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的旅行社,且依法从事旅游业务,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及合作基础,为拓展旅游事业,为旅游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旅游服务,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精神,就旅游项目合作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及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的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为:

  2、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上述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的接待旅行社,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条件、要求,热情接待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或旅游者,并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和规范,切实完成地接社的相关工作。

  3、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对方送达的书面文件或传真、邮件的内容作为相对方合作邀约或承诺的有效依据,并将相关文件资料或传真、邮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团队流程及团队服务质量,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旅游接待服务进行评定,以便甲、乙双方共同改进服务接待质量,甲方对于乙方不符合旅游行业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责成乙方整改直至符合规范要求;如在甲方提出异议或整改意见后,乙方仍然继续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过错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旅游者的经济赔偿、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等),则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甲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旅游者超标准承诺等)引发旅游者投诉、索赔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团队操作,切实保证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2、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接待计划,负责对甲方旅游者的接待服务工作,保证接待服务工作的安全、周到、优质、高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时,应当严格按照甲方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团队接待计划确认的内容执行,不能擅自降低接待服务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乙方指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导游人员应当佩带导游胸卡上岗服务。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待要求和人员数额安排相应座位的接待车辆,用车为空调旅游车(特殊情况按该团计划执行),乙方安排的旅游运输车辆应当车况良好,车内干净整洁,驾驶员服务应当规范、周到。

  5、乙方应当安排旅游者在旅游定点餐厅用餐,团队用餐标准按甲、乙双方确认的标准执行。

  6、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或旅游者如发生伤亡事故或其它意外情况,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及时主动解决。不得逃避、推诿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乙方接待服务质量引发旅游者投诉,或出现不符合《旅行社条例》或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或由乙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乙方导游人员及地接社不得强迫旅游者购物,不得诱导旅游者涉足黄、赌、毒场所,不得强迫旅游者参加自费项目。

  3、如果甲方旅游者在地接旅游过程中受到伤害,即使不属乙方责任,乙方也应当尽到人道主义救扶义务并协助相关单位及时处理。

  4、如果乙方在旅游接待过程中的服务质量未达到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造成甲方旅游者投诉,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根据《旅行社条例》及国家旅游局颁布的《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执行标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甲方有权根据其遭受的实际损失及旅游者投诉等情况,酌情向乙方追加赔偿金额。

  5、因甲方失误或过错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方承担。因乙方失误或过错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全额承担。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而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五、结算方式

  甲方对乙方的付款方式依照当期旅游团队及实际操作等情况,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书面确认。原则上在乙方出团或出票前日内,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百分之(%)的旅游费用;当期旅游行程结束后3日内且无投诉时,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

  六、真实性的特别声明

  甲、乙双方均应保证本合同披露的及单项旅游项目接洽过程中提供的各种文件、资料及信息情况均合法、有效、准确、无误。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结尾落款处提供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资料均作为甲、乙双方联系、通知对方的有效依据。只要按照其中任何一种方式通知到对方并经查证如实的,就应当认定责任方履行了通知或告知对方的义务。如甲、乙双方相关信息资料或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当立即通知对方。否则,应当由过错方或提供虚假信息资料的一方无条件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期限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到期后如无异议,自动顺延。

  八、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重庆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3)向本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诉。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有关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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