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

时间:2021-07-23 13:39:17 买房合同 我要投稿

买房合同集合6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买房合同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买房合同集合6篇

买房合同 篇1

  出售方(甲方):

  买受方(乙方):

  一、双方交易的房地产基本情况:(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类型:□住宅□花园住宅□办公楼□商铺(商场)□其他

  1。2交易房屋坐落于区路弄号室以及其附属的号车位;

  1。3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产权证登记为准);户型:室厅卫;

  1。4权利人;

  1。5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沪房(地)字()第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室内装修情况:;

  1。7附属设施、设备:;

  1。8是否已设立抵押:□否□是,抵押权利人:;贷款余额:约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乙方首期房价款由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转由乙方承担(转贷款,或称转按揭)

  1。9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否□是

  1。10其他约定事项:;

  二、乙方为表示对甲方所有的房地产之购买诚意,向甲方支付定金计人民币元整。

  三、买房条件:

  3。1房价款:人民币元整。

  3。2房价款的支付方式:

  3。2。1首期房价款为元(其中包括乙方已经支付的定金元)。

  如需用于偿还贷款的,乙方应与买卖合同签订后且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替甲方支付至甲方的抵押房款还款账号,如有剩余转付甲方,如果不足甲方自行补足,并应该由甲方办妥该房屋的抵押解除手续。

  如甲方自行筹款还清贷款的,乙方应当于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日内直接支付给甲方,在抵押权人许可的最短时间内,甲方自行筹款解除该房屋的抵押并办妥相关手续。

  如该房屋没有抵押,首付款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日支付支付给甲方。

  3。2。2第二期房价款元。

  a乙方自筹资金支付的: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并由乙方收到收件收据回执当日,乙方直接支付给甲方。

  b乙方银行贷款需要支付的,由乙方的贷款银行支付,房款期限以银行贷款实际放款日为准。乙方银行贷款审批手续应当在双方约定的过户日前办妥,否则视为申请贷款失败或者部分失败,乙方应当于过户当日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甲方或者向甲方补足贷款不足部分。

  3。2。3尾款计人民币元,应当于办妥交房手续当日支付给甲方,如需担保户口迁移的,应当于约定的户口迁出日付清尾款。

  3。3其他:

  3。3。1、甲方已经支付给该房地产发展商或物业管理公司或其他相关部门的维修基金(若有)、管理费押金(若有)、电话初装费(若有)、煤气初装费(若有)、有限电视申请费(若有)、等已包含在房价款内,不再另行结算,但以上各项的要名费由乙方承担。

  3。3。2、该房地产内的附属设施、设备及室内装饰的价格均已包含在房价款内,并随该房地产交付同时一并转让乙方。

  3。3。3、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送件取得收件收据)之日起的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若有)的迁出手续,如由于甲方未及时迁出户口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3。4、甲、乙双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各自承担本交易所产生的税、费。(买卖合同如需公正,公证费用由引发公证的原因方承担,借款抵押合同如需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3。5、如3。2。2款b项所述乙方的贷款申请未经贷款银行审核通过或者审核通过的额度不足申请额度,则乙方应于送件当日将其补足并支付给甲方。

  四、甲乙双方约定于年月日前签订正式《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或类似合同。

  如果甲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条所述事项可,则已支付甲方的定金不予返还。

  五、双方约定应当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日内办理房屋买卖过户手续。

  六、双方约定应当与过户后日内办理交房手续并应当办妥该房屋的维修基金、水电煤气以及有限电视的过户手续。

  七、依据本协议,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任何款项。若需通过转帐等方式支付的,甲方同意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名:;开户银行:;账号:;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盖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三份,经三方签章后即为生效,三方各执一份。

  出卖方(甲方):买卖方(乙方):

  代理人(代表人):代理人(代表人):

  证件号码:证件号码:

  联络地址:联络地址:

  日期:日期:

  定金收款收据

  本人,身份证号码为

  是上海市区路弄号室的产权人,兹收到购买上述房屋的购房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

  立此为据。

  收款人:

  年月日

买房合同 篇2

  1、交定金

  2、签订购房确认书(1式2份)

  买方材料:姓名、性别、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

  购买房产信息:产品名称、面积、单价/总价;

  签订合同时间:一般一个星期;

  签合同付款方式:一次性、按揭、分期付款;

  注明其它条款:

  3、签合同所需材料

  依据买方选择的付款方式提醒用户签订合同时本人所需携带的款项、证件、材料等。

  4、签订合同日

  签订合同日正式签署网上合同。

  在__市房地产权交易登记申请书上签名;

  需要公证的在房地产买卖公证申请表上签名按手印;

  填写个人类贷款申请审批表,并签名按手印;

  依据情况也可以让用户在授权书签名。

  5、维修基金的办理

  6、合同登记备案

  7、办理公积金贷款

  8、住房商业贷款的办理

  9、户口办理

  10、房产证办理

  11、国土证

买房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乙方购买甲方房屋地点、面积、价格

  二、交款方式:

  三、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如未按合约定的时间付款,甲方对乙方的逾期应付款有权追究违约利息,自本协议规定的应付款限期之指第二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计算。逾期超过十日后,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约,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乙方并应按合约总额的2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有权将该房另行销售处理,并将乙方已交的购房款全部归甲方作赔偿经济损失处理。

  四、 交付房屋期限:

  预计房屋交付日期 年 月 日,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及各种客观原因,则视实际情况延长交付使用期限。

  五 、乙方购置之房屋,待竣工后,由甲方处理交付使用通知书和房屋交权登记申请表,乙方可向开平市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甲方给乙方的协助办理契证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支付。(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每份收取乙方的资料费壹佰元)

  六、该房屋移交给乙方使用后,乙方应自学遵守开平市有关房屋管理规定,不得任意拆改、加建,违者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七、本协议房屋总价款按套为单位计算购房款出售给乙方;房产证面积以房产证为准。

  八、装修标准:外墙贴瓷质砖仔,内墙及天花荡过灰油,地面不过水泥砂不设炉灶,水电接至入户。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负责人:经办人:售房电话:年 月

  乙方(盖章):负责人: 委托办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日

买房合同 篇4

  婚前购房协议

  甲方: 乙方:

  住址: 住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欲在结婚前共同购买位于的房产一套,购买价格 元,首付款: 元。现甲、乙双方因情投意合而生活在一起,为避免纷争,爱情永固,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述房产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因甲方的户籍问题,暂将房产登记在乙方名下,但该房产的所有权为双方共同共有,婚后亦作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二、首付款元,其中由甲方出资万元,乙方出资 万元。剩余的 万元向 借贷。

  三、该房产签订合同后每月贷款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甲方付 元,乙方付 元。

  四、甲方作为上述房产的实际共有人,对该房产享有与乙方一样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乙方不得以甲方非该房产证上示明的所有权人而干涉甲方享有上述权利

  五、在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能擅自以各种方式处分该房产,如:出卖、抵押、租赁等。

  六、在双方登记结婚后。该房产自动转化为甲乙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

  七、若双方日后因解除婚姻关系而划分财产,上述房产按照双方各自支付的份额划分。

  八、甲、乙双方均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署本协议是自愿行为,没有受到任何人的胁迫。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日

买房合同 篇5

  在很多人看来,借名买房似乎是一种规避政策、“曲线购房”的有效方法,且这些购房者中也不乏节省了很多购房成本的人,但是通过一个个鲜活的案例,投资者广为效仿的借名买房也存在极大的法律风险。

  1、在房价大幅上涨的诱惑下,有登记购房人反悔的风险。实际出资人与登记购房人往往是亲戚朋友关系,基于信任关系,双方有的不签订协议,仅仅是口头约定。如果实际出资人不能证明双方之间借名买房的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要想取得房屋产权或收回购房款将十分困难。即使实际出资人能够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关系和支付购房款的事实,在借名买房合同无效的情况下,实际出资人也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2、物权登记具有公信公示效力,有被法院执行的风险。房屋产权证作为证明房屋归属的有利证明,记载了名义产权人的姓名,对外具有公信公示效力。如果登记购房人对外负有债务不能清偿,债权人可以要求法院查封并拍卖该房屋,这将直接导致实际出资人卷入诉讼或执行案件中,使得利益受损。

  3、登记购房人有恶意处置房屋的风险。根据我国房地产的登记制度,登记购房人可以不经实际出资人同意而将房屋卖给他人,并办理过户手续。即使借名合同有效,但因为对外登记的物权是属于登记购房人的,第三人出于善意购买房屋,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办理过户手续,也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善意的受让人将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4、被借名人同样也需要承担风险。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屋,就会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留下记录,在银行也会有征信记录,即使以后房屋过户出去,这些记录也不会消除,势必影响到将来自己买房时的一些优惠政策。

  5、借名买房合同的风险防范

  在借名购房前,实际出资人不要存有规避政策、钻法律漏洞的侥幸心理,尤其是没有购房资格的人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之类的保障性住房。对于未规避政策和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借名买房,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房屋所有权实际上属于实际出资人所有,登记购房人不过户房屋、迟延过户、将房屋卖与他人等违约情形及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实际出资人,应保管好出资的各项凭证,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等,在出现或者可能出现纠纷时,出资人好尽快向法院起诉,避免房产被转移或被他人冻结拍卖,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买房合同 篇6

  一般说来,购房合同怎么签分四步走:

  一、辨明认购书

  在目前的商品房交易过程中,许多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前,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认购款。这其中一般分为两种情况:

  (一)内部认购

  开发商所销售的项目倘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只是以向内部职工认购的名义进行销售。

  专家表示,内部认购是不合法的,此时签订的认购书无效。

  (二)一般认购

  开发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者销售的是现房,开发商为购房人保留预订的房屋户型,作为交换,要求购房人签订认购书,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款,如果在规定的时间里,购房人没有购买该户型,就可能无权要回所交纳的认购款。

  此时签订认购书,要注意看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如果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开发商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这样的协议就能被认定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认购书仅规定了房号、面积和价格等条款,则该认购书未满足合同应具备的基本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清点补充协议

  在商品房购房合同的签订过程中,除却开发商和购房人根据《示范文本》所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外,还有一种补充协议非常常见。

  这种补充协议内容条款很多,一般已由开发商的专业律师拟定好,在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中要求购房人一并签署,牛焕德大队长提醒消费者,这种补充协议常包含许多对购房人不利的条款,如交房时间的确定、不可抗力条款的解释、共有面积的确定分摊、关于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建筑的`开发利用等方面,甚至包含许多针对开发商的免责条款。

  专家表示,补充协议并不要求和购房合同同时签署。购房人可以要求在补充协议中加入房屋入住的条件、精装修房的装修标准、物业费用的收取标准与时间等等。

  此外,购房人有权对开发商提出的补充协议条款进行协商修改,如果开发商不能满足购房人的合理要求,可不签订补充协议。

  三、比对样板间

  几乎所有的购房者都会以样板间为标准,比对自己所有的实物房。在此PK的过程中,最常见的状况是购房人入住后,发现实物房和样板间有差距,要求退房或赔偿时,却被开发商告知样板间不可作为评判标准,其要求不合理。专家表示,事实并非如此。

  设置样板间的目的是为了营销。开发商设置样板间,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间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开发商未作说明,致使购房人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法》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请求变更或撤销购房合同,且变更还是撤销购房合同由购房人进行选择。

  但是,如果样板间以广告形式发布,因其属于开发商向不特定的对象发放的用以介绍其商品房的文字、图片材料,远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条款,所以在法律上一般视其为要约邀请,不能直接成为合同的内容。

  购房人虽不能依据合同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可以追究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的责任。不过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购房人最好在签订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广告承诺的内容写入双方协议中,使其成为合同内容的一部分,以便在广告名不副实时有依有据,告其违约。

  四、约定房屋质量

  有些购房人认为,商品房竣工后已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组织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允许交付使用,因此,商品房不应当出现质量问题。而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开发商在交付商品房时应同时向购房人交付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两书已对商品房质量的细节作了规定,是购房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就没有必要在合同中约定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专家指出,这很有可能成为购房人与开发商矛盾的症结。

  商品房竣工验收是以抽查的方式进行,因而不能保证每一套商品房的质量都合格,且竣工验收的质量标准和购房人所希望的质量要求也可能有差距。至于《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关于房屋质量的规定都是由开发商拟定,侧重保护开发商的利益,因此,有必要在购房合同中约定房屋的质量问题。在交房的流程方面,则应先核准质量,再签字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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