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1-07-21 08:54:23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设计合同合集五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热门】设计合同合集五篇

设计合同 篇1

  中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一方,________国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一方,双方就工程的技术咨询服务,授权双方代表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协议书:

  (一)甲方请乙方就工程提供技术咨询服务,乙方愿意提供这样的服务。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范围如下:(详见附件)

  (三)乙方的义务如下:

  1.乙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份内派遣________名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咨询工作的专家来中国进行为期________天的技术咨询服务,派出技术咨询专家的名单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乙方的专家应到现场考察,并正确、全面地解答甲方人员提出的咨询问题,在离开中国前,向甲方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在离开中国后一个月内提交正式咨询报告,一式五份,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附件中所列内容,并用英文书写。

  3.乙方的专家在中国进行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为________个日历日(包括________个旅途日和________个周末日),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时。

  4.专家在中国工作期间应遵守中国的法律和所在工作地区的有关规定。

  5.乙方将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给甲方寄出后,应以电传通知甲方如下内容:报告寄出日期、邮单号。

  6.技术咨询报告如在邮寄途中丢失,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立即免费补寄。

  (四)甲方的义务

  1.考虑到本协议第二、三条所规定的乙方所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支付给乙方一笔总费用,其金额为________美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美元整)。

  2.为乙方专家提供在中国境内的食宿及工作需要的交通。

  3.提供工作必须的技术资料、图纸和技术文件。

  4.提供在中国工作所需的翻译人员。

  5.协助办理专家出入中国的签证和在中国居留、旅行手续并提供方便。

  (五)费用的支付

  1.本协议书的费用以美元支付。

  2.本协议书所规定的总金额的75%计美元,在乙方所派专家到达北京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3天内通过中国银行和×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份;

  (2)商业发票复印本五份。

  3.本协议总金额的25%,计________美元在乙方完成技术咨询服务并提交正式的技术咨询报告后,甲方凭收到的下列单据,经审核无误后不迟于________天通过中国银行和________国商业银行向乙方支付:

  (1)商业发票正本一式六份;

  (2)即期汇票一式两份;

  (3)邮寄正式技术咨询报告的邮单或空运单一式两份。

  (六)凡在中国以外所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中国发生的一切银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双方应对互相提供的一切资料给予保密,未经过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者透露。

  (八)税费

  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甲方支付。

  2.中国政府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科税法》对乙方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在中国境外课征有关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九)仲裁

  1.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时,则应提交仲裁解决。

  2.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在中国,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该会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在________国,由(被诉方所在国的仲裁机构的名称)根据其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3.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4.除了在仲裁过程中进行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应继续执行。

  (十)不可抗力

  签约双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水灾、火灾、地震、内乱、封锁、政变等不可抗力事件而影响协议执行时,则经双方协商后本协议可以暂停履行。如乙方专家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回国的,甲方应负担回国旅费。

  (十一)执行本协议的一切文件与资料应以中英文书写,并采用公制单位。

  (十二)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后需经中国政府批准才能生效。本协议以中英文写成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双方法定地址。

  中国______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国________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传: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

  附件:技术咨询具体范围

设计合同 篇2

  发包人(甲方):(全称)

  承包人(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发包与承包事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酒店装饰工程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承包范围:

  1.5 承包方式:固定单价,乙方包工、包材料

  1.6 工程结构:框架结构。

  1.7 装饰装修施工面积:建筑面积 平米。

  2、工程质量

  2.1 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专业的质量检验标准、设计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标准。

  2.2 室内环境约定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

  2.3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配套的相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工期

  3.1 总工期:日(为日历工期,不包括春节休假日)。

  3.2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3.3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4 延期开工:乙方不能按期开工的,应提前2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如甲方2日内未做出答复的,视为同意延期开工,具体开工日期将另行约定。如甲方不同意延期开工的,则工期不顺延;如因甲方原因需延期开工的,应征得乙方同意,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顺延工期。

  3.5 暂停施工(停工):甲方要求乙方暂停施工的,应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应妥善保护已完工工程。如甲方未能按时提出处理意见的,乙方可继续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要求复工的,甲方应在12小时内予以答复。甲方未能按时答复的,乙方可自行复工。

  3.6 工期顺延

  3.6.1 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责任:

  (1)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的。

  (2)工程量增加、设计变更的。

  (3)甲方未按时验收隐蔽工程的。

  (4)甲方未按时供应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5)由于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累计48小时以上不能施工的。

  (6)甲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

  (7)因甲方或甲方代表坚持错误指令而导致工期延误的。

  (8)不可抗力和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的。

  3.6.2 出现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顺延。

  3.7 工期提前

  3.7.1 提前竣工的条件应是采取可行的新技术措施,任何违反工艺标准、偷工减料等行为不得作为提前竣工的手段。如果甲方要求提前竣工,双方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且甲方应在2日内批准乙方修订的进度计划及新技术措施,并为赶工提供必要的条件。

  3.7.2 提前竣工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技术措施。

  (3)甲方为实行新技术措施提供的条件。

  (4)实行新技术措施增加的费用。

  4、设计

  4.1 设计图纸及技术文件的提供方式。由乙方提供施工需要的设计图纸。竣工后给甲方提供一份竣工图纸。

  4.2 设计变更

  4.2.1 甲方要求变更设计时,应在该分部或分项工程施工3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立即停止对涉及部分的施工及准备活动。

  4.2.2 已完工程设计变更造成乙方返工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4.2.3设计变更应由甲方代表办理洽商确认手续,乙方应变更施工进度计划,送甲方批准,同时调整工程价款。

  4.2.4涉及设计变更的,设计图纸提供方应给出变更设计图纸及材料样品,以作计价及施工依据。

  5、工程价款

  5.1 本工程价款:

  5.2 本工程价款约计: 人民币, 元,包含乙方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的保险费和为完成本工程所采取的措施费。具体总数以竣工决算为准。

  5.3 本工程价款可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调整:

  (1)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符合“3.6.1”约定的其他工期顺延条件之一的。

  (4)双方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5.4 工程价款支付

  5.4.1工程首付款

  5.4.1.1 乙方应在完成全部隐蔽工程后,向甲方提供相关质量验收合格记录,经监理方认可,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首付款,首付款金额为 元,金额大写: 元整。支付时间为工程中期验收合格5个工作日内。甲方未按约定支付首付款的,乙方可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不能支付,乙方可暂停施工。

  5.4.1.2 工程中期的标准是:隐蔽工程全部完成,经监理方验收合格。

  5.4.1.3 工程首付款的拨付应包括洽商款项(如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

  5.4.1.4 乙方未经监理同意超出设计图自行增加的工程量和因乙方原因返工增加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5.4.1.5 经乙方书面同意并明确延期付款日期后,甲方可延期付款;甲方延期付款应计算自确认延期5日后起算的应付工程款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5.4.2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移交甲方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施工质量证明文件、竣工结算审计结束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经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无误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价的50%。支付时间为乙方提供全部工程资料5个工作日内。甲方保留工程总价5%为保修押金。本保修金在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工程保修后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

  6、材料设备供应

  6.1 本工程由甲方供应的材料等,乙方须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明确订货时间和进场时间,并及时跟踪甲方是否在约定的时间内订货、进场。

  6.2 本工程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应按照约定材料样品标准进行采购,提供材料设备产品的质量、环保合格证明,并对所购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如果采购的材料与样品不一致,甲方和监理单位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如果更换后还与样品不一致,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施工合同,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因乙方原因给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3 甲方供应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按约定到达指定地点前应通知对方,双方应对材料、设备进行共同验收。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经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保管。

  6.4 本工程中的主要材料应由双方选定样品样本。样品样本应经双方验收后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

  6.5 双方所提供的工程主要材料应符合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7、双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

  7.1 甲方派驻本工程项目的代表为 。

  7.2乙方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为 ,是乙方在本工程项目中的代表。

  7.3 双方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按照本合同约定行使各自派出方的权利,履行派出方的义务。

  7.4 甲方代表在授权范围内向乙方项目经理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条件和指令,项目经理应予执行。

  8、双方权利

  8.1 甲方权利

  8.1.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乙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1.2 有权监督乙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1.3 有权审批乙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

  8.1.4 有权对工程质量、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参加材料、设备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8.2 乙方权利

  8.2.1 有权根据工程需要撤换派驻本工程施工场地的代表,但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撤换后代表的权责不变。

  8.2.2 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各项合同义务。

  8.2.3 乙方代表认为甲方代表的指令不合理时,有权在收到甲方代表指令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如甲方代表坚持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乙方代表应予执行,但由于指令错误而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9、双方义务

  9.1 甲方义务

  9.1.1 按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9.1.2 协助乙方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的审批证件。

  9.1.3 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1.4 提供施工场地,并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及承担乙方在不腾空场地条件下施工的相应措施费用。

  9.1.5 提供房屋主体结构,水、电、暖风机电设备的技术资料。

  9.1.6 提供施工所需水、电,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9.1.7 协调施工场地进行交叉作业的各专业施工单位间的关系,保障工程有序进行。

  9.1.8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

  9.1.9 在原有建筑物中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要保证建筑结构的安全,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1)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破坏地面,层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3)强令乙方违章作业施工的其他行为。

  凡必须涉及以上所列内容的,应有涉及改动方案的设计图纸,并对安全使用性出具书面说明。

  9.2 乙方义务

  9.2.1 制定并组织落实施工进度计划。

  9.2.2 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

  9.2.3 施工中发现有任何影响履行本合同的情形和事项以及其他隐患时,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时做出处理,未履行该义务的,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

  9.2.3 安全施工

  9.2.3.1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安全防护和防火措施,并承担由于管理不善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非乙方责任造成的损失,由相应责任人承担。

  9.2.3.2 必须为本工程和参与本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上保险,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和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事故引发的费用和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9.2.3.3 按工程及安全需要提供看守和警卫、维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线、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地段以及临时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应与甲方协商安全防护措施,经甲方同意后实施,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9.2.3.4 在未腾空和继续使用的建筑物内施工的,应制定专用安全和防火措施,以确保建筑物内财产和人身安全。以上措施应报甲方同意,并由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9.2.4 已竣工工程在未正式交付甲方之前,负责工程成品保护工作。

  9.2.5 负责施工场地的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

  10、工程验收

  10.1 隐蔽工程验收:具备隐蔽条件的工程部位,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验收,验收合格并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在检验纪录上签字后,乙方才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

  10.2 竣工验收

  10.2.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乙方应按国家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竣工图纸。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2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同意或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根据修改工程量的多少约定修改期限。乙方应按甲方意见进行修改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修改费用。

  10.2.2 甲方逾期未组织验收或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工程合格同意验收,应办理竣工结算手续。

  10.2.3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并经甲方和监理方确认验收合格的日期,竣工日期也视为保修起始日期。

  10.2.4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工程,甲方不得使用;如甲方强行使用,则视为竣工验收合格,由此发生的质量责任及其他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10.2.5 因特殊原因部分工程暂时不能竣工的,双方可签订甩项竣工协议处理。

  10.2.6 竣工结算:竣工报告经甲方同意后,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甲方自收到报告和结算资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确认,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尾款,同时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应承担乙方相应的保管费和利息损失。

  11、违约责任

  11.1 甲、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时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约金、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甲方不能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竣工结算款的,每延误一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3‰的违约金。

  11.3 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每延误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乙方向甲方支付延期违约金的同时,应向甲方额外支付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支付监理方的延期监理报酬。

  11.4 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和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不达标的工程,乙方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应进行彻底返工修理,对室内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应进行全面综合治理,由于以上原因造成工程延期交付的视同延误工期。

  11.5 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后,除符合以下情况而中止合同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合同,以保持工程的连续性和已施工程的完好:

  (1)合同已无法履行。

  (2)甲、乙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

  (4)仲裁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12、其他:

  有关保险、担保、保修等内容,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另行约定,作为本合同附件。

  13、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14、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15、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17、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设计合同 篇3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就甲方全年天然气工程设计工作委托乙方完成事宜,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范围:甲方所有天然气工程(包含天然气各类场站、公网工程、天然气庭院室内外工程等)的新建、改建、扩建各阶段图纸设计。

  二、合同期限:本协议的有效期暂定为壹年。从20x年1月1日起至20x年12月31日止。

  三、委托内容和具体要求:

  1、天然气城镇管道设计;

  2、居民住宅、公共用户、锅炉房天然气及庭院天然气管道设计;

  3、城镇天然气门站、储配站设计;

  4、按照国家有关燃气设计标准、规范以及当地有关要求设计。

  四、设计进度和完成委托内容期限:

  根据天然气工程实施条件分段、分片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具体设计进度和期限要求按单项工程设计委托书约定为准。)

  五、甲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

  1、向乙方提供开展设计工作所需的建设项目审批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并对提供的时间、进度与资料的可靠性负责。

  委托初步设计应提出以下资料:

  (1)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

  (2)选址报告;

  (3)规划部门提出的规划要求及红线图;

  (4)原料(或经过批准的资源报告)、燃料、水电、运输等方面的协议文件;

  (5)有关的工艺设计资料,民用项目的使用要求;

  (6)能满足初步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包括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形、地貌),需要经过科研取得的技术资料,人防、消防、劳动保护、工业卫生、环境保护预测资料等。

  委托施工图设计时,应提供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和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勘察资料、施工条件以及有关设计设备的技术资料。

  2、为设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费用由设计单位承担。按时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技术交底,工程竣工后要通知设计单位参加竣工验收工作。

  3、在设计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或配合施工时,应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4、负责设计文件的上报审批,并及时将主管部门审批意见送交乙方。

  5、维护乙方设计文件和设计成果的完整,不得擅自修改,自行套用或转让给第三方重复使用。否则甲方将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

  6、委托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单位参加。

  六、乙方承担的主要工作内容及责任:

  1、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建设标准、技术规程、规范等规定。

  2、乙方必须保证设计资质和经营范围满足甲方承建的工程项目的要求,否则,乙方应承担全部的责任;乙方将相关资质文件报甲方备案。

  3、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后如须修改或变更,乙方负责修改或变更直至审查合格;超出原定委托范围的重大修改或变更,须具有原主管审批部门的审批文件,相关具体进度、要求和收费,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负责对所承担的设计工程向施工单位进行设计技术交底;配合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解决施工过程中的有关设计问题。负责因设计原因需进行的设计变更,工程竣工验收及修正概算的编制工作。

  5、乙方免费提供设计文件和图纸一式八份(民用建筑提供初步设计六份),施工图一式八份。委托方因工程所需,尚需增印初步设计文件和图纸,费用应另行支付。

  七、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办法:

  1、任何一方违约,给守约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收费标准:

  设计费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现行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按不含税工程费4.2%收取。

  九、付款方法:按工程进度分段支付设计费。

  十、单项工程设计委托书为本合同组成部分,其中约定内容如有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之处,以单项工程设计委托书约定为准。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20x年 1月 1 日 20x年 1 月 1 日

设计合同 篇4

  范例一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一、甲、乙双方通过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进行设计工作。

  二、设计工作内容:

  1、 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外观设计

  2、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的结构设计

  3、根据已审定的设计方案制造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

  三、乙方在委托合同生效后:

  1、在____天内完成设计草案,提交叁款不同风格的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供甲方评审选择;

  2、在评审意见基础上,乙方在____天内完成正式设计方案,提交正式设计的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所有的外观装饰设计效果图(彩色、电脑打印);

  3、在正式方案完成后,乙方在____天内制作可供展览使用的仿真样机壹台;

  4、每阶段设计成果均由甲方验收,并履行验收手续。

  四、设计要求。

  乙方保证设计达到甲方提供的国家现行规定的各项安全与技术标准,及有关设计目标的要求。乙方保证在甲方模具制造或试产过程中,对有关设计方面需要修改时,及时提供各项有关修改意见;在设计过程中,设计目标需调整时,双方应友好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五、设计费

  经商定,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乙方设计工作之劳务费用,并于合同签字后即将该款___%支付给乙方,合同自款项收到之日起生效。当乙方完成样机制作并经甲方认可,甲方即将余款支付给乙方。

  六、甲方在设计过程中,应按双方商定的时间进度积极配合做好方案选定工作,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及设计规定所使用的部件,因甲方原因影响乙方工作进度时,乙方项目完成时间顺延。

  七、双方商定,该项目在设计、备产阶段,双方均承担保密责任,因泄密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泄密方负责。

  八、双方商定,该项目专利申请权归甲方,乙方保留署名权。设计完成后,有关专利事项按国家专利法规定。

  九、产品投产后,甲、乙双方对设计均有宣传权。

  十、甲方提供设计费用可用现款、支票、转帐等方式提交乙方,乙方帐号:_____________

  十一、委托设计商定之指标见附件,附件共___页,附件与本委托书共同生效。

  十二、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如有违反,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设计公司(设计人)

  代表: 代表: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范例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双方秉承相互信赖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手袋款式事项,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进行手袋款式设计

  二、设计要求及数量: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手袋款式一年分为春夏和秋冬两个系列,

  每一系列各分15组不同风格,每种风格包含4款设计,共120款设计;

  2、春夏系列款式乙方须在每年的 月完成,秋冬系列款式乙方

  须在每年的 月完成。

  三、委托设计费用:

  1、每款手袋的设计费用为人民币 元,(大写: 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甲乙双方不得对该设计费用的金额作任何调整。

  2、乙方设计每款的手袋如投入市场获取相应的订单后,甲方可根据市场的需求量另行支付乙方提成费用,提成费用为该款手袋销售额的 %。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委托乙方进行设计时支付设计费的50%作为订金,计每款人民币 元,(大写: 元正),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手袋款式制版完成后,双方签名或盖章确认版样,确认后甲方立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五、乙方设计作品的时间、交付方式:

  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订金后 工作日内,按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

  2、乙方以乙方以彩色打印稿和光盘电子稿的方式交付设计的作品。

  六、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对乙方设计完成的作品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出版权、著作权和修改权,乙方保留作品的署名权。

  2、设计作品的著作权包括作品本身的设计图案、线条及色彩的搭配等,甲方有权对设计作品中的图案进行任意拆分及适用于其他手袋版型的组和或搭配,乙方对此不持任何异议,甲方无须另行支付费用。

  七、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及国内外市场的需求;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直至设计的款式制版完成。

  3、鉴于甲方生产的手袋主要用于外销,甲方如在国外进行产品参展时,可要求乙方予以陪同,以听取客户的需求风格进行产品设计。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2、乙方在陪同甲方出国参展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相应差旅费用。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及根据甲方意见进行修改直至设计款式制版完成;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3、乙方在按要求向甲方交付设计作品及在取得甲方相应的报酬后,应遵守诚信原则,不得将其设计的作品交付第三方生产或销售,并不得与甲方的客户进行手袋业务方面的商业往来。

  八、委托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止;本合同到期如需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

  九、保密条款:

  甲方双方对本协议内容均有义务予以保密,任一方未经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向第三方泄露,否则对守约方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乙方设计费用的,甲方应按未付的设计费用每日的千分之二支付乙方滞纳金;

  2、乙方未按期交付甲方委托设计的作品时,乙方应赔偿甲方 元,赔偿的金额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的,乙方应按实际损失赔付。

  十、纠纷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签订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附件为本合同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合同签订地: 市 区

设计合同 篇5

  xx:以下简称甲方

  xxx:以下简称乙方

  兹为甲方委托乙方担任室内装饰设计工作,双方同意遵守下列条款:

  一、 室内装饰工程地点:

  合计 平方米

  二、 室内装饰工程设计项目

  三、 乙方接受委托书后,应随即进行现场勘测,并根据甲方提供资料办理下列 事宜:

  1、提出设计方案图(平面、立面、透视效果图)。

  2、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3、在设计方案确定后,绘制施工图,并建议其所需购置的室内装饰用品、材料及色样等。

  4、编制工程概算及施工说明书。

  5、协助甲方招标及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6、与施工单位负责人商讨工程中的问题。

  7、供给工程需要的详图。

  8、监督指导工程施工。

  9、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乙方提出的设计方案必须经甲方审核,参照甲方意见进行修改,以不违反合同规定为原则,在协商基础上达到双方满意。

  四、总设计费计人民币 元。这是依照工程概算造价的 %计算(其中:设计费 %,施工监督指导费 %)。

  五、设计费付款方式;

  1、签约时,付总设计费的20%,

  2、交初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30%;

  3、交施工设计图时,付总设计费的40%;

  4、完工时付总设计费的10%。

  以上每项款目都应一次付清。

  若施工设计图已完成,而工程非因设计原因未能进行时,则第3、4项甲方应一次付清。 若甲方提出特殊要求,而使乙方必须出差时,甲方应付出差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而不依约付款时,应支付乙方迟付设计费,按每日付总设计费的千分之一计算付滞纳金。

  六、平面配置及袜步设计图应于签约后 日交付,全部施工设计图应于签订合同后 日完成(即应于 月 日交图)。

  乙方拖延以致影响甲方工程进度时,甲方有权自总设计费中按日扣除千分之一。乙方若超过约定交图期限日以上,不能完成时,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归还已收的付金。

  七、甲方有特殊情况,必须终止设计的进行,应书面通知乙方,甲方应付乙方接到通知时已完成部分设计的费用(按《全国室内装饰设计取费办法》五款规定)。

  八、乙方为本合同所设计的图纸保有版权,只供甲方作为本合同书指定地点施工专用,不得转让出版或作其他用途,应预先征得甲方同意。

  九、除有第七条的情况发生外,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设计,否则乙方凭证明文件,通知甲方解除委托合同,没收已收的设计费用,甲方向乙方赔偿毁约的费用。

  十、本合同书系指委托,如需施工另行签订委托合同书。

  十一、甲方订立工程施工同时,应约束承包方(施工方)服从乙方监督指导工程的进行,若承包方与乙方有争议,应甲方出面协调,若责任在承包方而导致工程停顿时与乙方无关。若因施工发生困难,要求更改设计时,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修改设计图纸,但甲方不得故意刁难和干预施工技术问题。

  十二、甲方在初步设计批准后,不得再以设计内容不满意为由,拒绝付设计费,双方应以合作的态度协商解决。

  十三、本合同为双方同意签订,双方不得以其他文件提出对合同书作其他解释。本委托合同书中如某一项经双方协商同意无效时,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实施。 十四、双方就本合同书约定的条款有所争议时,经双方同意可请所在地室内装饰行业主管部门调解,甲、乙双方均应服从所作的调解,切实执行,调解费用由双方分担。

  十五、甲、乙双方任何通知文件应按下列通讯地址为准:

  甲方:

  乙方:

  若通讯地址有变,应以书面通知对方。

  十六、甲、乙双方同意以经济法院为促裁法院。

  十七、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及见证经济律师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十八、本委托合同书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地址: 地址: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见证经济律师: 见证经济律师: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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