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1-11-04 08:52:21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设计合同模板汇总5篇

  随着人们法律观念的日益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设计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实用】设计合同模板汇总5篇

设计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业方”)

  受托人:______,注册办事处位于_____(以下简称“设计方”)

  鉴于业方请设计方就“__________ 假日酒店”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提供室内装潢设计服务, 而设计方亦同意就以下所述条款与条件,担任本项目所委托之设计方。

  业方及设计方兹就本项目之室内装潢设计服务,同意订定下列条款以资遵循:

  1. 委托及工作内容

  1.1 业方委任设计方担任本项目之专任室内装潢设计方,并指定本项目主设计师由设计方的__________先生担任(Mr.H.L.LIM),设计方同意接受此项委任。

  1.2 合同工作内容将限定以下范围内之室内装潢设计:

  1.2.1 酒店区域(指除酒店内的厨房、机房等专业封闭场所外的所有客用区域,如餐饮场所、客房、健康中心、俱乐部,公共区域中的大堂、门庭、楼梯、浮廊通道、消防楼梯间、后台等整体酒店区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场所)

  地下层BM2

  地下停车库客用区域、电梯间、相应走廊及消防楼梯间。

  地下层BM1

  - 男女员工更衣室

  - 员工餐厅

  - 员工通道及相应电梯间、楼梯间。

  地下层B1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男女更衣室

  - 健身房

  - 室内游泳池

  - 美容院

  - 康乐中心

  首层

  大堂门庭、过道、消防门及通道

  - 酒店大堂及接待前台

  - 大堂休息厅

  - 宾客电梯厅及内装

  - 前台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大堂客用扶梯及浮廊

  第2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全日营业餐厅(西餐厅、咖啡吧)

  - 主题餐厅

  - 一组男女卫生间

  - 客用楼梯及浮廊

  第3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商务中心

  - 宴会前厅

  - 宴会厅

  - ___间会议室

  - 设有____个贵宾的中式餐馆

  - 行政休闲厅

  - _____组男女卫生间

  第4层

  - 宾客电梯厅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间(其中包括所有豪华标准间、套房)

  - 行政办公室

  - 一组男女卫生间

  第5至9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所有客房及套房共______间(其中包括豪华标准间、套房、行政楼层、总统套房)

  - 9层上达10层城市俱乐部的客用楼梯间、楼梯及浮廊

  第10层

  - 宾客电梯及通道

  - 城市俱乐部及水疗中心(SPA)

  - 一组男女卫生间

  ﹡﹡本项目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区域

  ﹡﹡本项目中的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区域

  ﹡﹡本项目中的建筑外立面

  ﹡﹡本项目中的外围景观设计

  1.3 设计方就前述工作位置进行之工作应尽量与业方之项目协调员完全配合,一切工作计划亦需要完全配合业方之规划时程、设计整合及施工顺序。

  2. 服务范围

  2.1 设计方的服务分为四(4)个阶段完成。此四段如下页第3.0条中之说明。

  2.2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设计、平面配置及空间分隔规划、色系及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范围、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项目协调员极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与咨询。

  2.3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要包括与业方或其委任之顾问的咨询与协商,以获取致一经过整合之设计方案。

  2.4 设计方之服务范围需包括参加由业方或其委托之项目协调员及其它顾问在任何工地所召集之一般会议(请参照本案第5.13、6.9、8.1(a)及8.1(b)条款)。

  2.5 对与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需包括色系与配色计划、材料及内装之规格与规范、家具及陈设之遴选,以及与业方委任之其它顾问之间的协调,但不包括任何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该细部设计和绘制图说应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委任之顾问提供。

  2.6 对本案标有(**)的区域,设计方的服务范围将只限于为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方案的咨询服务。

  3. 内装设计

  业方本着对设计方的完全信任,同时在对设计方的设计成果给予高度期望的前提下委托设计方担当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的室内装修整体设计。设计方承诺明了业方的建设杭州西湖畔高标准的,富有特色,环境高雅的五星级酒店的整体意图及要求,对业方所有的杭州____________假日酒店项目进行内部装修整体设计。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之中,设计方应本着节省项目业方用于酒店固定成本投入的原则,在不影响设计效果的前提下尽量降低投入的装修成本。同时在物料的选择,施工工艺的运用上都应尽量考虑其经济效益并保持设计的独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以减少本项目本身投入使用后的经营成本压力。

  3.1 第一阶段:空间设计与家具陈设配置

  3.1.1 与业方举行前置作业会议或讨论会,确认并建立所有设计与功能之需求内容、设计程序、进度时程及发展各楼层之平面配置大样。

  3.1.2 与业方及其项目协调员或受其委任之其它顾问分别协商以建立内装之设计范围及内容。

  3.1.3 针对上述第1.2条中指定之所有区域的概要平面设计的发展整合建筑师之设计理念、业方之需求,以及作出推荐。

  3.1.4 设计方依据第1.2条约定,与提送所有区域之概要平面设计予业方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一阶段的完成。平面配置大样应能反映功能需求、空间规划,包括地面标高、天棚净高、平面家俱配置、隔断位置等。

  3.2 第二阶段:理念

  3.2.1 第二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二阶段也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此阶段,设计方需发展色系及配色系统之规划和家具之遴选、地面墙面天花布置、初期施工图、立面图和透视图之描绘(请参照8.1(c)条款)以便清理室内装潢的基本理念。

  3.2.2 设计方需送交一份执行内装设计所需包含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固定式之内装,其估计费用应由业方的建筑师或经业方任命的估算师决定。设计方需协助提供估算师所有估算费用所需之装修配置计划以及建议单价。

  3.2.3 设计方于提交业方本阶段所需完成之设计图说、装修材料及内部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的估计费用后,视为本设计合同第二阶段完成。

  本阶段设计方提交的成果应充分考虑到结构、水、电、暖通、照明、音响等其它专业的需求,并按4.0条款给出意见。

  A.家俱配置图。

  陈述所有固定装置、家俱图样上配合每件家俱和装饰拟定规格表标明编号,以便查阅材料规范说明。

  B.建筑资料图

  陈述关键性地点构形,如间隔墙位置,标明尺寸等资料以供建筑师使用。

  C.天花图

  陈述所有有关天花资料如物料、造型、饰面、颜色、灯具铺设、灯具之选择、机械资料,以供特聘之专业顾问,如灯光设计人员,综合于其设计内。

  D.配电图

  陈述有关电器/设备所需之机电插座位置、机械设备构形及位置,如地台电制、墙身风冷系统、出回风隔栅等。

  E.地坪饰面图

  陈述所需地坪饰面、颜色、材料规格、地台高差、新地坪标高。所有项目将配合材料规格编号。

  3.3 第三阶段:施工图说与施工规范

  3.3.1 第三阶段需于设计方对设计进度的确认后开始。第三阶段亦可在业方的指示之下开始。于次阶段,业方、其内装协调员或其委任的其他顾问应已提供所有设计方认为必需的数据、图说等,使设计方能够着手进行最后细部设计、绘制图说和施工规范的准备工作。

  3.3.2 设计方需将用于第1.2条之区域中所需之所有材料和家饰,制作成图表及详细清单,并需列明合格供货商之材料。本项图表或可提供为未来采购和安装之基本数据,其方式如后述:

  (a) 图说清册及详细目录。

  (b) 图表详列家饰、松动家具、地毯、装饰灯具、墙纸、艺术品等。

  (c) 在需要时,为不同装修材料和装修方式提供颜色样式和材质样品。

  施工图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 室内立面图

  陈述墙身高度、饰面、保安系统位置、机电资料及固定装置项目、艺术摆设位置资料、配合材料规格及施工规范、标明编号。

  (b) 施工大样图

  陈述所有固定位置详细资料及配置。

  (c) 客房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规格说明、图样、家具详图、数量、相片、物料样板资料。

  (d) 公共区域样品规格

  包括有关饰面、窗帘、地毯、艺术品摆设之规格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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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方无需为电力、机械系统设计出工程图纸,但需提供图纸显示出器具位置使用系统回路设计图,并注明水、电、空调等动力需要量及正确位置并配合专业设计师的要求提出自己所知的建议。

  3.3.3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邀请承包商投标或对内装设计工作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惟所有承包商之选定均属业方的权责,设计方对承包商之任何举措、疏忽或不履约的行为不负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3.3.4 设计方应在业方进行审批承包商标单或报价的过程上,协助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估算师,以确认投标者之投标案均符合设计之设计图与规范的要求及选定之材料。任何与设计图说、规格不同或使用替代之同级材料,均需经设计方审验同意。

  3.4 第四阶段:协调与检验

  3.4.1 设计方需定期视察施工场所,并需与业方、其建筑师或项目管理单位要求时到场,惟本项要求需于合理的时间内提前通知设计方。业方于提出要求后,设计方应在合理时间和间隔下依工作的进展。关切业方的承包商或次承包商之合同执行,以确保所有室内装修工作均已照施工图说、规范与设计之理念进行。

  3.4.2 设计方需在业方的要求和指示下依本案第7.0条提供一名全职的工地协调员(以下称为“工地协调员”)在施工现场对关于室内装修之工作进行检验,联系并与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或其它顾问、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进行协调。工地内装协调员应逐日核对数据并提供此数据予任何需要单位,以利室内装修施工与安装作业进行。

  3.4.3 工地内部协调员应遵照设计方的指挥并使用设计方之技术协助以利协调与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3.4.4 工地内装协调员需有必要只授权和责任,以能代表业方接受或拒绝任何室内装修工作之成品以维持室内装修工作成果能达到合理的标准与品质。

  3.4.5 工地内装协调员应在设计方的指挥下针对第1.2条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编列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

  3.4.6 假使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自行雇佣工地内装协调员,其内装协调员应接受来自设计方的指挥,惟本项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所有薪水、红利和费用均由业方负责。

  3.4.7 设计方(在工地内装协调员之协助下)针对1.2条款中详述之所有服务区域,完成提送施工瑕疵、疏忽及缺失改正建议清单。视为本设计合同第四阶段的完成。

  4. 除外之合同服务项目

  前述条款所述之设计方工作范围与责任并不包括合同没有具体提及的,酒店以外的其它工作范围及责任。所有未提及之项目均应适用本条款并认定为合同外之工作范围。有关该等除外工作包含下列各项:

  4.1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酒店所有工作区域外,属业方的建筑师极其它顾问之专业及责任范围的所有区域。

  4.2 本项目中除了第1.2条所提的所有工作区域外,所有与室内装修工作无关的建筑或其它专业工作项目,惟任何影响到客房结构、户型设计及组合调整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应针对装饰设计及酒店运作的需要及时提出相应的书面调整要求,以便建筑设计师进行相关的调整。

  4.3 所有照明、电器或机械项目和其它同类项目安装图或配线图或设计图等。惟任何与设计方专业范围有关的工作,设计方仍会依业方的要求给予书面的建议。

  4.4 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但所有空调出风口及回风口等设施之整合应依照业方顾问的要求包含在工作范围内。

  4.5 非装饰设计的施工图说或计算数量,或场地钢筋混凝土、一般性结构工作、给排水配管、照明与所有机械的服务。

  4.6 厨房和洗衣房设备的设计和规范。

  4.7 研究调查业方整体项目预算之可行性。

  4.8 因遵照当地法令之规定而需与地方当局协调,而致需配合修改设计,或任何为配合取得执照或认可等之申办所需用之特别图说。

  4.9 任何为与前述合同条款规定之服务区域毫无关联区域所需之设计及咨询工作。

  4.10 投标和合同文件的准备。然而,设计方需提供业方所有其于本案范围内之详细设计图说和规范,以为据以包含在其投标/合同裆中。价目及数量表,招标和合同文件以及合同管理均非属设计方的责任。

  4.11 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及采购。然而。设计方应以书面的形式就制服、图案及标志和专业照明设计以及艺术品之咨询和采购阐述与设计意图及主题相关的意见,并予业方委任之专家密切配合以适切反映专业顾问的设计理念于设计之中,最终获致一整合之设计成果。

  4.12 施工/制造图或竣工图均由业方、其承包商或其次承包商提供。

  5. 设计工作之执行

  为避免双方于设计工作之进行过程中对本案的服务范围有任何疑义,以下条款规范双方之功能及其责任与义务。

  5.1 设计方需提供如第3.0条之第一至四阶段所规定之设计图说与进度表和服务。

  5.2 所有计划方案、草图、报告与规范应以中、英文对照制作,以方便业方人员理解设计方的全部设计意图,且可在任何工作地点为之,惟设计方必须时时配合与业方或其项目管理单位之核定时程与进度表提送。

  5.3 所有内装设计图说、家具和照明设施之设计与图说,均属设计方的著作,在合同双方履行本合同后,业方享有设计方提供给业方的所有文件、文本、图册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同时业方承诺在未经设计方的同意下,业方不得或同意它方使用于本案范围以外之用途,除非是业方用于本项目内的替换、对外宣传推广或扩充方面。

  5.4 设计方除了提供材料的样品外,不得对任何人、团体和公司发布任何命令以承接任何工程、提供货物、代表业方接受任何的投标,或提供其它服务。

  5.5 所有施工场所及其它所有的会议记录均由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制作。所有会议记录均需发送给设计方。除非因为修改而变更,否则此记录均视为在会议中正式确认的决定。

  5.6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或建筑师需提供所有悬挂框架、托座、挂钩或其它设备之图说及规范,以为设计方就其木造或装潢固定物之设计整合人建物主结构,例如梁柱、楼地板、墙壁和楼梯间。

  5.7 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甚或建筑师在设计方的要求下,需提供存有所有(公制)图说的计算机磁盘。设计方为第一阶段提供的图说将为1:100的比例,而第二及第三阶段的图说将视各区域的情况为1:50、1:25和1:20的比例,并将由设计方指定。

  5.8 于业方自付的成本和费用下,业方需指示其建筑师派用所有必要的绘图员和绘图办公室之设备以能将设计方的图说汇入业方的.建筑图上,设计方亦需自行提供为达成服务范围所需之绘图设备和所有耗材及纸张之一切费用。

  5.9 业方需应设计方的请求,供给设计方所有关于设计需求上所必需的书面数据,让设计方创造一个整合的内装设计。

  5.10 设计方可应业方的请求,提出艺术师/技工或专家,以执行特殊内装或工程,例如马赛克、雕塑、壁画、雕刻的玻璃和绘画等。本项艺术师/技工或专家等的聘用需为业方认可,且其一切费用或津贴需由业方另行商议后由业方支付。

  5.11 设计方需在下列项目中作出建议并协助业方选择:

  (a) 灯具开关、插座和电话接点。

  (b) 装饰的门把和五金配件。

  (c) 卫浴器具和五金配件。

  用于前述第1.2条中规定的区域。

  5.12 为避免产生争议,在第3.0条中规定的阶段设计工作,或可在任何次序或以反向顺序或同时进行,但设计方相关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将不受应依原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的限制。

  5.13 若业方有所指示,且在获付按6.9条规定可征收的每日视察费用及按第8.1(a)和8.1(b)规定的“需补还开支”的前提下,设计方可在前述任何阶段定期到业方/顾问的办公室或项目施工地进行海外探访,出席任何协调或检验会议。

  6. 费用

  6.1 本合同之设计工作的协议服务费为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其中包括设计方在工作期间为本项目的原因所花费的通讯费、邮递费、光盘制作、出图费用、印刷费用、文具用品等相关的所有杂费。但未包含设计方因本项目所发生的出差时的人员交通、食宿等需补还开支由条款8.0单独规定。除此之外业方不再承担其它费用。 1 2 3 4

  (以下称之为“协议费用”)需依下列方式支付:

  (a) 一笔_____________美元(_________美元)或相等于协议费用的百分之十(____%)的款项,应在签订本合同时,或业方或其项目协调员以书面指示设计方动工时立即支付。

  (b) 第一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c) 第二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d) 第三阶段 -(___%) ____________美元

  (e) 第四阶段 -(____%)____________美元

  6.2 若业方于设计方已经开始的任一阶段或任几阶段的工作期间,要求依以下第12.0条终止本案,业方需为已开展工作的任一或任几阶段支付全额费用予设计方,即使该阶段或该等阶段的工作尚未完成。

  6.3 为免产生争议,纵使业方并未要求或不需要设计方至工地做检验及协调之工作,但是业方仍应支付设计方所有第四阶段和所有本条款前列各项所约定的费用。

  6.4 为免产生争议,完成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之计价款的支付将可不受原依时间顺序完成各阶段之付款限制。所有到期之应付款项应自设计方寄发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日内支付。

  6.5 所有协议费用应为給付设计方的净费用,且必须是已扣除所有当地必要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捐税或因其他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并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上述之协议费用。

  6.6 自请款凭证寄达业方之日起,超过天仍未支付者,将以每月%的利率核算利息。若超过天未支付者,设计方可保留暂停工作的权利。

  6.7 业方同意设计方于一个阶段或几个阶段设计同时进行的方式下,可依各阶段完成之进程开立请款凭证予业方请示付款。设计方在开立各阶段请款凭证予业方前,可不受其它阶段设计的完成与否所限制。

  6.8 业方同意设计方费用的协议费用自本合同日期或业方其项目协调员指示动工的信件日期起,含盖(3)年的时间。若项目有所延误或超过工期,业方应在三年期满后付清协议费用予设计方。对于设计方在项目中的继续参与,业方将按第9.3条中规定适用的时薪或双方可协议的总额款项,支付设计方项目超时服务的费用。

  6.9 除了协议费用以外,业方应就设计方在办公室以外所花的时间支付每日计算的出差费用。该费用将从设计方离开办公室之日期和时间开始到回返办公室的日期和时间为止,以每日计算。适用收费率如下,计算方法按8.1c条款规定的内容执行:

  总设计师 每日美元

  项目设计师 每日美元

  业方同意上述每日出差费用的请款凭证应在每个历月底开立。

  7. 全职工地内装监理员(一或多位)(如适用)

  7.1 业方可要求设计方聘雇一位或多位工地内装协调员。在此一状况下,业方同意对设计方除了上述协议费用之外,每月另行支付聘雇一位或多位协调员的工地内装协调员费用,另加该总费用的(%)之管理费。本项费用需预先支付且不含中国当地的所得税、附加费、代扣缴所得税、罚款、规费或其它税捐或因其它原因的扣减。若有类似前述之税赋或扣减的情况,业方需自行与税务机关协商办理,该期间业方仍需支付设计方有关工地协调之协调员的费用另加(%)之管理费(不含前述一切扣减)。

  7.2 设计方应于每月计价时开立工地内装协调员服务费用的请款凭证予业方,业方需于接获该请款凭证天内,支付该笔费用(不含一切扣减)。工地内装协调员于完整的提供一整月之服务后,业方需按1/12之比例提拔工地内装协调员奖金。奖金必须于服务期满个月后的当月底支付,或在工地内装协调员的服务终止付清,以先发者为原则。本项奖金不含前述之一切扣减。

  7.3 于业方指示聘用工地内装协调员后,设计方应即指派一名工地内装协调员担任前述第3.4.2、3.4.3、3.4.4条之职责,并提供所有的技术支持、绘图设备及文具用品。而业方必须自费负责之项目如下:

  (a)一间具空调的办公室;

  (b)办公室家具、打字机或个人计算机及打印机;

  (c)电话、传真机以及复印机设备;

  (d)文秘服务;

  (e)事务杂费;

  (f)当地交通费;

  (g)经济舱机票;

  (h)三星级饭店或租赁之居所。业方应负责所有租房及水电设施之押金及居所租金;

  (i)医疗或医护之费用;

  (j)个人及意外保险。

  为免产生争议,设计方应与土地内装协调员约定,每完成四(4)个月之工地内装协调工作可返家探亲一(1)星期,业方变认同此条件。本项返家探亲假期可以累积或按比例计算。

  8. 需补还开支

  8.1 设计方根据本项目的需要,计划在未来的工作中由主设计师、项目设计师分别到现场视察指导九次,设计方应就以下招致或将招致的开支获得业方的补还。业方承诺按未来实际发生的次数及合同条款规定的费用标准范围结算,设计方承诺为减少业方的开支及节省时间,在此范围内尽量通过其他的方式如互联网、传真、电话进行沟通,减少出差的次数。

  (a) 来往飞机票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美元/每次往返 共九次计:__________美元

  (b) 在设计方或其职员在代表业方出差时的五星级或四星级酒店住宿、膳食及当地交通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 __________美元/每天 __________天/次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c) 现场视察费

  设计方委任的总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 天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项目设计师____________________美元/每天 每次__________天 共__________次计:__________美元

  (d) 透视图费用。

  本项目共需透视效果图__________张,每张按__________美元计价。计:US_________

  计划本项目设计费以外的需补还开支费用总计为US_________。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本项费用至装修完成并得到业方认可时,控制在总计为US$__________范围内。

  8.2 如设计方同时为处理其他业务而出差,以上差旅和生活费用将按比例分配。

  9. 设计方额外的服务

  9.1 业方要求增加本案外之设计服务,或要求对第1.2条以外之其它地区提供设计服务,业方必须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由于本项目的特殊性,其中的酒店服务式公寓、国际女装中心商场、建筑物外立面设计要与设计方的室内设计风格、主题保持一致。设计方承诺在以上区域免费向业方及业方聘请的其它顾问提供指导,提出建议,提供咨询服务。设计方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可以作为业主方在本项目其他区域的范本使用。

  9.2 项目设计及图说一经业方核定后,业方若要求设计方修改设计、内容、范围、图说、样品、细部或其它与本案有关之工作等,业方需按本案第9.3条时薪之计费方式,再依本案第6.0条的方式和形式支付额外服务的一切费用。本项费用于计价时,设计方需提送详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业方若不同意以时薪之方式计费,双方需另行协议以固定总价之方式办理。

  9.3 第9.2条所述之时薪计费需遵照下列不同职级人员之单价.设计方需另提送祥细工时报表以为对本项目执行服务的左证。

  9.3.1 总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2 项目设计师 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3 助理设计师/绘图组长/资深管理职员每小时_________美元

  9.3.4 绘图员/一般职员每小时_____美元

  10. 文档所有权及著作权

  10.1 所有设计、图说、文档、材料、设计规范、材料样品及其它设计作品之著作权,属设计方所有(以下简称“著作权材料”)。所有未经设计方同意而擅自在本项目以外使用著作权材料,均视为未经授权而侵犯设计方之著作权。业方在本项目范围内享有著作权材料的所有权,可以用于指导施工、对外宣传、出版相关的宣传品、刊物。除非事先获得设计方之书面同意且符合双方可达致之条件,业方不得擅自将本著作权材料用于其它项目。

  11. 归功及刊物

  11.1 在适合可行的情况下,为本项目所准备的相关规格书目、绘图表及施工地标志上,应适当地并入“LIM.TEO+WILKESDESIGNWORKS”字样的归功词。

  11.2 所有公开发布将列明LIM.TEO+WILKESDESIGNWORKS为项目的室内设计顾问。

  11.3 设计方有权发表其与本项目相关的作品。

  12. 终止合同及部分服务

  12.1 业方可予设计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以终止本合同。__________天书面通知期满后,本合同将被终止而不影响业方继续支付以下费用的义务:

  (a) 所有应付而尚未支付于设计方之款项。

  (b) 所有已完成且应付之各阶段的设计服务费用。

  (c) 所有对正在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为免产生争议,进行中的各阶段或多个阶段应付的费用将如同已完成该阶段或该等阶段而应付的费用。

  (d) 本合同规定应付的协议费用余额的百分之__________的损害赔偿金。由于设计方的原因引起的业方终止本合同,本条不适用。

  (e) 所有应偿还及实付费用和支出。

  12.2 如因业方的下述各项情况,设计方可在予以业方__________天的书面通知后终止本案:

  (a) 业方表现出有意放弃此项目。

  (b) 业方无法或拒绝或疏于支付到期之费用给设计方。

  (c) 业方在司法审判的管理,或遭清算管理,或遭破产管理的状况下。

  (d) 业方不履行本案服务范围需配合设计方的义务或干扰设计方的工作。

  12.3 依以上第12.2条终止本案后,业方必有以第12.1(a)、(b)、(c)、(d)及(e)条规定之细项支付费用于设计方。

  13. 转让条款

  13.1 业方及设计方之任一方如未经其另一方书面之方式同意,不得转让本案予第三方。

  14. 合同之变更或修正

  14.1 本案内之所有规定对双方均具约束力。除非以书面之方式并经双方签认,否则,任何对本案之条款及条件的变更或修正均属无效。

  15. 合同解释与仲裁

  15.1 于合同执行间,所有发生于业方和设计方间对合同内任何事务之争议或差异,则应提交单一仲裁人处理,惟若双方无法就单一仲裁人之选定取得共识,则应提交三名仲裁人决定,其中双方可各选定一名仲裁人并由此二名仲裁人共同推举第三名独立之仲裁人。

  15.2 本合同之解释及裁定均应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争议或事项拥有审判权。

  16. 本合同一式四份,设计方、业方各持两份。合同一经双方签字即时生效。

  兹双方在见证下签署本合同: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人: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2

  设计合同(草案)

  委托方(甲方):北京市云柏商贸有限公司

  承接方(乙方):上海圆神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条 本合同工程设计项目的名称、地点、设计内容

  2.1 工程项目的名称: 2.2 工程项目的地点:

  2.3 工程项目的设计内容:详附件

  第三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的设计文件,详附件 第四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办法

  4.1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为人民币___佰___拾___万___仟___佰元整 4.2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应于最晚一周内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3 乙方完成空间计画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

  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4 乙方完成草案设计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5 乙方完成空间效果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参万零柒佰捌拾元整

  4.6 乙方完成平面系统图并经甲方确认后的最晚一周内,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15%,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7 乙方配合甲方指定的设计院完成施工图阶段的时, 甲方应支付乙方设计费总额的10%,即人民币_____元整

  4.8 乙方配合甲方完成内装修施工后,两周内甲方应支付设计费总额的5%,即人民币_____元正

  第五条 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5.1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对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需返工时,双方储需另行签订补充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

  5.2 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费的全部支付。

  5.3 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应支付金额万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甲方上级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甲方均应支付应付的设计费

  5.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复制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 【乙方责任】

  5.5 乙方应配合与甲方协调确定的进度要求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5.6 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

  5.7 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与甲方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

  5.8 合同生效后,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双倍返还定金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赔偿甲方损失。

  5.9 乙方交付设计文件同时,应按照甲方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另行委托的设计院交底 5.10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时,甲方有权索赔。

  第六条 其它

  6.1 施工期间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执行设计概念咨询的工作(相关说明详”设计规划阶段”);服务范围涉及设计监造工作者另行计价,甲方要求乙方派专人长期到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定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6.2 相关建筑结构、机电、消防、设计变更及相关法规检讨非本合约作业内容。图审及设计院签证等事务另由甲方安排相关单位配合实施,未含于服务范围内 6.4 乙方应在草案设计完成之后提出工程造价的概算(相关说明详”设计规划时程”)详细材料估算及项目概算不含在本合同的范围内。

  6.5 如乙方认为确有需要、且理由充足,要更改已定的设计及建材用料,乙方必须先通知甲方,共同协商解决

  6.6 乙方有权在国内外高质量杂志及传媒报导和介绍该项目设计的特色,甲方有权在楼书中报导及广告中宣传该项目设计的相关内容

  6.7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6.8 本装修工程设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承接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6.9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6.10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6.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

  委托方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设计合同 篇3

  甲 方:

  乙 方:

  第一条合作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合作项目及推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

  2、项目所在地:

  第三条合同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 划、设计。包括:

  设计内容(见附件1)

  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经甲方签字认可后,乙方方可设计施工方案,并给甲方提供详细造价预算报告。

  如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未通过甲方的认可,乙方须进行修改调整直到甲方认可为止。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双方即签订合同日起,在七日内甲方首次支付乙方全款的30%,在文化定位、概念设计方案通过后甲方向乙方再次支付全款的50%,在设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最后支付全款的20%。

  设计费:根据本项目的整体容量来计算,设计总费用为 元(大写) 。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 元(大写 )。

  甲方确认创意设计方案后向乙方支付 元(大写 )。 待设计结束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元(大写 )。

  第五条完工时间

  提交方案时间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

  1、审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

  2、独家拥有乙方代理本案的文案、创意和设计的知识产权;

  3、有权对乙方严重违反法律和本合同的行为提出制止,经制止乙方不改,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甲方的义务

  1、向乙方提供全面、真实、合法的项目设计相关资料、文件及图片;

  2、积极配合和全面协助乙方工作,以便工作顺利开展;

  3、按合同约定准时、按量支付乙方费用;

  4、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委托他人从事与本合同内容相同的工作。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

  如甲方在乙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合同规定内容的前提下未能按时付款超过15个工作日,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义务

  1、乙方成立以专人牵头的工作小组为甲方服务,含(策划、创意、文案、设计、造价预算);

  2、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如未达到甲方要求,须在期限内修正至甲方认可;

  3、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项目资料,并负有对资料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4、如本合同使用的资料涉及到第三方之知识产权(如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乙方应对此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协助甲方监督实施本项目推广,以达到设计与推广效果。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承担不按时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造成的工作延期责任;

  2、甲方承担提供资料、文件及图片不实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

  3、甲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设计费的违约责任。逾期15个工

  作日,视为甲方违约,应支付给乙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承担不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设计方案的违约责任。逾期15个工作日,视为乙方违约,应支付给甲方合同价款10%的违约金。

  2、乙方如泄露甲方项目资料的秘密,应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

  3、乙方在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授权或超越权限,对外所作的一切承诺或法律文书,由乙方自己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发生由于不能预见或无法避免的不可抗力事件,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不能履行方将向合作方提供事件详情及相关证明文件,并提前十天通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均不赔偿对方损失。

  第十三条确认事项

  本合同所有设计方案的确认以甲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为准。如甲乙双方指定代表或联系电话变更,需在20日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告知对方。

  第十四条变更说明

  合同签字生效后,任何单方面擅自变更、终止合同均属于违约行为。如需对本合同变更或解除,须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若与本合同有关条款发生抵触,则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合同双方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 期:日 期:

设计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一、总 则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二、 设计内容及要求

  1. 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开发的梧州 项目(以下称“项目”)设计包装宣传手册并打印该宣传手册(每套 本,共 本)。

  2. 设计要求:项目包装宣传手册设计内容除项目基本介绍外,还应增加项目所在地的内容及图片并体现项目规划设计分析、目标市场调研分析、投资财务分析等内容。

  三、 双方责任

  1. 乙方严格根据甲方项目宣传重点和要求为甲方提供切实可行的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以满足甲方的项目包装宣传需要。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乙方所需的图片、数据及文件等关键性资料,乙方应妥善使用保管并对甲方所提供一切资料保密。

  3. 甲方有权审查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项目推销方案的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修改,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作出修改直到甲方满意为止。

  4. 甲方应根据测评效果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及时调整以确保项目宣传效果。

  5. 甲方全权委托乙方进行广告代理,在双方合同期间,不应将其业务交给第三方承办。

  四、设计服务费用及结算方式、时间

  1. 设计服务费:项目包装宣传手册设计费总计人民币 元整(¥ 元)(含有关税费、乙方对项目包装宣传手册设计方案进行不断优化和修订的费用以及打印包装宣传手册费用)。

  2. 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启动资金;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经甲方签字确认后,甲方再支付乙方人民币 元整。甲方采用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乙方设计费用。

  五、设计方案完成时间

  设计开始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设计完成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共 个日历天。

  六、验收方式

  1、 甲方应当在收到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后___天内进行验收,并填写验收报告。____天内,乙方未收到任何书面的修改通知或意见即视为验收通过。

  2、 对于必须修改部分,甲方应及时向乙方出具书面申请,并由负责人签字。

  3、对于相同部分,乙方对其修改不超过3 次。

  七、知识产权约定

  1、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中所涉及的包括知识产权在内的一切法律问题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 甲方在未付清委托设计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 甲方支付所有设计费用后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4、 因乙方设计的作品而产生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但如果是因甲方提供的文字及图片资料而引起的法律责任除外。

  八、保密责任

  1、 甲方提供的全部设计资料属甲方所有,乙方有责任对此予以保密,不得提供给第三方使用;

  2、 双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九、 违约责任

  1、 甲方按未履行部分的设计费用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后有权解除本合同,除支付前述违约金外甲方不承担任何损害赔偿责任且无须支付未履行部分的设计费用;甲方超过本合同规定期限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所欠款项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不超过总设计费用的5%。

  2、 乙方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每逾期一天,按总设计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但由于甲方原因而造成乙方未按时完成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3、 若乙方仅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甲方有权不予支 付未完成部分的设计费用并可按未履行部分项目设计费用的10%要求乙方支 付违约金,若乙方仅完成合同规定的部分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导致甲 方整个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或者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未能符合合同约定的设计要求或者乙方逾期10天仍未完成项目包装宣传册设计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返还甲方已付设计费用,甲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20%的违约金;

  4、 若乙方未能按甲方要求擅自设计的,乙方应按甲方通知要求限期改正且每发 生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人民币 元。乙方三次以上(含三次)未 能 按甲方要求擅自设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 日起3日内返还甲方已付设计费用,甲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20% 的违约金。

  5、 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拒绝修改或乙方对同一部分进行3 次修改仍未符合甲方提出的修改要求或本合同规定的设计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在本合同解除之日起3日内返还甲方已付设计费用,甲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的20% 的违约金。

  十、争议的处理

  1、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贰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他约定

  1、 甲、乙双方的合作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经过双方协商,对于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双 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设计合同 篇5

  委托单位:(以下称甲方)

  勘测单位:(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要求及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交通部令xx年第xx号文办法的《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 至 公路施工图勘察设计合同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建设地点与规模

  路线起点位于 ,经 ,终于 ,路线全长约 公里。

  二、技术标准及测设要求

  (一)严格按照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及有关规范、规范的要求进行勘测设计,确保设计质量。设计速度采用 公里小时,对局部地形复杂地段,可采用 公里小时。

  (二)全线桥涵等人工构造物设计荷载为公路-Ⅱ级:大、中、小桥及明函与路基同宽,桥梁不设人行道,仅设钢筋混凝土防撞栏杆;设计洪水频率:大、中桥1100,小桥涵及路基150。

  (三)平纵面线型设计,应贯彻在旧路的基础上提高技术标准的旧路改建原则,尽量减少占用农用地,并合理运用技术指标。

  (四)全线路基宽度为9米,路面满铺。

  (五)全路段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厚7厘米。

  (六)对加宽利用的桥梁,应充分调查旧桥及旧桥面结构的现状,需加固的应提出相应的加固措施,并计算其工程量一并纳入工程预算中。

  (七)对于老路改建加宽路基的路段,施工期间维护交通应提出合理、经济、可靠的方案,要特别注意新旧路基的衔接,并严格按《公路路基设计规范》进行设计。

  三、提交设计文件时间及数量

  (一)要求于 年 月 日前提交全套设计文件(含预算)。

  (二)施工图和预算甲组文件各8分,乙组文件及施工资料(路基横断面图、路基设计表、涵洞布置图、路基土石方数量计算表、公路勘测定界图)各4份,其中平面图、公路勘测定界图采用蓝图。

  (三)设计文件要求按 境、 境单独出版,装订成册,其中预算甲组文件应予以汇总。

  四、取费标准及付款办法

  (一)本工程项目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价费字第375号文通知及其颁发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修订本)》、《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第一册)修订本》执行并结算。

  本路段地形类别定为 类,鉴于本设计为勘察设计,因此,测量费考虑一次定测系数(即1.5)。

  动用钻机进行路线及桥位工程地质钻探,按《工程勘察收费标准》中有关工程地质勘察收费标准另行计费。

  甲方负责的一至七项勘察施工准备费按路线、桥梁勘测费及地质钻探费之和的10由乙方包干使用。

  (二)本工程测量及设计费用估算为 万元,此数额仅作掌握预付款及测设进行拨款的依据,待设计工作完成后,根据实际完成工作量及上述单价、计算办法结算勘测设计费用。

  (三)分期付款办法

  1、合同签订后20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估算费总额的30%,计 万元作为定金,结算时抵作测设费。

  2、施工图设计作业通过验收后15天内甲方付给乙方设计进度款 万元。

  3、乙方提交全部文件经审核且乙方已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后,甲方将在30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及计费标准付给乙方总测设费的80%,余下的20%留待工程交工后支付。

  五、双方职责

  (一)甲方职责

  1、委托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协助乙方处理外业勘测工作中发生的与地方有关的事宜。

  2、接到乙方报告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组织外业测量验收。

  3、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支付测设费。

  (二)乙方职责

  1、按甲方提出的技术标准和交通部颁发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及规定,按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精心勘测、确保测设质量。

  2、外业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甲方组织验收。

  3、应根据设计文件的审核意见属于乙方责任的应及时修改、完善设计。

  4、乙方在进行上述3项所规定的职责时,不另向甲方收费。

  5、负责对设计保密,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设计文件或泄露文件内容。属乙方泄露,除追查责任外,并扣罚泄露项目设计费的10%。

  6、负责外业勘测成果验收会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7、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设计的后期服务工作。

  六、违约处理

  (一)甲方违约

  1、甲方若中途撤销合同,除应支付已完成部分测设费外,并以已付的定金赔偿乙方损失。

  2、路线方案经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审定后,甲方要求改变方案时,除付给乙方已完成部分的测设工作量的测设费用外,修改部分另付测设费,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也相应顺延。

  3、不能按时付款,没推迟10天罚逾期金10000元。

  (二)乙方违约

  1、乙方中途撤销合同,应向甲方双倍返还定金。

  2、由于勘测设计不周造成返工,应由乙方自行负责完善勘察设计,并按一下条款处理:

  (1)测量误差大而造成质量问题,导致设计变更超出相应部分工程预算1%以上时,每超1%扣除相应部分设计费的10%。

  (2)征地拆迁超出预算的5%以上时,每超过1%扣除设计费的1%。

  (3)地质钻探资料不准确导致设计变更超出相应部分工程预算1%时,扣除设计费2%;提供虚假地质资料造成工程竣工后的安全责任事故的,全部扣除质量保证金,并视情节严重情况,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3、非甲方责任不能按时交付文件,每推迟10天罚10000元。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为:从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履行完毕合同规定的一切权利和义务为止。

  (二)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报县交通局调解,如仍有异议,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及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6年7月25日颁布的建设(1996)号文中得条例。

  (四)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分别送呈各方主管部门存查。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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