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林景观设计合同

时间:2021-01-19 19:32:36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3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园林景观设计合同,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3篇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本合同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6.1发包人责任:

  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问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6.1.5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______%。

  7.4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

  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7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8.8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份。

  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

  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12其它约定事项:

  8.12.1

  8.12.2

  8.12.3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2

  甲方(委托方):

  乙方(承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以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设计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对本合同所涉及的规划与设计项目提供专业环境景观设计服务,为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园林景观设计预算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

  第二条 服务内容

  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园景规划与设计的服务内容,具体包括下列:

  1、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

  2、施工图审查出图;

  3、根据园林景观项目施工进展情况,甲方如有需要乙方具体解释或调整的设计问题,在通知乙方后,乙方应派人在24小时内到工地现场,配合甲方和施工方解决景观施工现场的设计技术问题;

  4、在乙方的能力范围内,尽量提供设计材料供应商的资料供甲方参考;

  5、甲方如有需要,乙方须提供过往的业绩,园林设计及施工的项目,以作对外宣传之用。

  第三条 设计成果范围

  本合同书设计成果范围是指甲方在本合同中要求乙方为其提供的成果文件:

  1. 整体的设计说明;

  2. 总体彩色平面图,整体鸟瞰图;

  3. 园区内景观的示意,彩色照片表达设计;

  4. 主要景点的透视效果图;

  5. 地下车库、人防出入口的顶盖方案说明;

  6. 道路、景观小品等所用材料名称;

  7. 植物配置设计图及植物配置说明;

  8. 整个小区园林景观工程造价估算;

  9. 小区环境景观规划总平面图(1:1000);

  10. 整个小区园林景观工程造价估算;

  11. 各专业施工图(总平面图、种植、建筑及机构、电气照明、给排水等);

  12. 规划设计文本(含图册)8份;

  所有设计文件的电子档1份,文档图层不能锁死。

  第四条 项目实施阶段划分

  本合同所约定的规划与设计项目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阶段:

  1、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2、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

  第五条 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

  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下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约定的设计成果壹式 捌 份:

  (一)园景平面深化调整;

  (二)景观节点深化调整;

  (三)植物种植初步设计;

  (四)主要园建小品形式用料初定;

  (五)主要园建小品设计形式;

  (六)材质(广场铺地、喷泉、灯具、花钵、树池、凳椅、台阶等);

  (七)立面、剖面展开图。

  自乙方收到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本合同次日起 15 个日历日,乙方应完成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的相应工作。乙方收到甲方签署的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书面确认书后,进入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工作。

  第六条 施工图审查出图阶段

  施工图审查阶段的设计成果包括下列,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约定的设计成果壹式 捌 份:

  (一)园景定位坐标及索引图;

  (二)放线网格图;

  (三)场地标高施工图;

  (四)铺地施工图(广场、小区道路、休闲径、平台等);

  (五)小品施工图(花架、亭廊、树池、座椅、小径、阶梯等);

  (六)水景施工图;

  (七)乔木种植施工图;

  (八)灌木种植施工图;

  (九)植被种植施工图;

  (十)苗木表;

  (十一)给排水施工图;

  (十二)电气施工图;

  (十三)背景音乐布线图;

  (十四)材料表。

  自乙方收到甲方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景观扩初修改及施工图设计阶段书面确认书的次日起 7 个日历日,乙方应完成施工图审查出图的全部工作。

  第七条施工审查阶段

  施工审查阶段,乙方主要协助甲方议标、预建期间工作(软景)及景观施工期间的质量与效果的指导工作:

  1、协助甲方推荐,挑选或审查适合执行园林工程的园林承建商;

  2、协助甲方承建商挑选合适的软硬景材料;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负责设计交底和配合甲方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项设计问题,参加竣工验收;

  4、协助甲方监督承建商施工质量及效果,如发现效果不理想,在经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可作出设计变更。

  第八条 签收

  乙方应该交付本合同约定的设计成果或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到双方约定地点给予甲方签收。

  第九条 设计成果的确认

  甲方必须在签收或者视为签收乙方交付的相应设计成果之日认可乙方的设计成果。

  第十条 设计成果的修改

  乙方的设计方案,在效果、定额设计、深度、水平等方面应符合甲方的施工要求,若甲方提出书面修改通知或电子邮件时,乙方应积极配合修改设计方案,并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完毕。施工过程中需设计人到场解决问题的,从甲方发出通知24小时内乙方必须派人到达施工现场(现场指导、图纸会审、竣工验收等)。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3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XX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约1.6万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 设计方案

  3.1.1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方案

  3.2 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2.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

  3.3.2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

  3.3 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3.3.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3.2 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3.3 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3.4 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3.5 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3.6 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3.7 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3.8 分项景观设计图

  3.3.9 委托设计所需出具的其他设计材料

  乙方应保证所出具设计及施工图纸能保证甲方能够依照图纸正常施工,设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委托服务收费

  总价: 元,大写: 元整。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 乙方于 年 月 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初步设计。

  5.3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3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内容,电子版CAD格式最终定稿方案图,

  七、付款方式

  7.1 签定合同后7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 元(大写: 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 元(大写: 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设计效果甲方满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设计费 元(大写: 元整)。

  八、甲方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2 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9.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9.8 乙方提交图纸后在甲方施工的过程中应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工程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 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除返还设计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1.1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年 月 日

【园林景观设计合同3篇】相关文章:

1.园林景观设计合同

2.园林景观设计合同范本

3.园林景观设计合同范本6篇

4.2020年园林景观设计合同范本

5.园林苗木采购合同

6.园林景观工程合同

7.园林绿化设计合同

8.园林工程合同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