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3-05-10 13:19:05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热门】设计合同范文集锦5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设计合同5篇,欢迎大家分享。

【热门】设计合同范文集锦5篇

设计合同 篇1

  第一条、任务的依据和内容:

  1、任务依据(双方签定的协议或甲方委托书):

  2、 设计内容(工程名称、规模和设计阶段等):

  第二条、勘测设计基础资料的提供与设计文件的交付:

  1、甲方应按如下所列内容和时间提供设计基础资料

  (1)

  (2)

  (3)

  2、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勘测设计基础资料后拟订主要设计方案,并约定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确认方案。

  3、乙方根据甲方确认的设计方案,完成设计任务,并按如下所列时间交付设计文件。

  (1)

  (2)

  (3)

  4、设计文件交付数量按照《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的规定执行,增加数量另收工本费,其费用在交付时计价付款。

  5、提供设计基础资料与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均以送达或寄发邮戳为准,由于甲方提供基础资料不全或未按时提供,乙方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予以后延。若提供设计基础资料的日期推迟15天,交付设计文件的日期另议。

设计合同 篇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秉承相互信任的合作理念,通过初步沟通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设计项目:

  二、设计费用:设计费:¥元,(大写:)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合同签定付项目总额的50%,即元。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确认(以电话或传真等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当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四、双方权利及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想法,以使乙方的设计更符合要求;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中所协商的'条款支付费用;

  2、甲方有义务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并为乙方提供相关详细资料;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供乙方设计所用;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支付约定的款项;

  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照双方所讨论的结果按时并保证质量完成相关设计项目;

  2、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设计项目;

  五、印刷制作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

  其它工艺:

  1)收货方式:

  3)付款方式:签约后,先预付50%货款,计款元后,本合同开始生效;余款在收货时付清;

  4)交货日期:由客户方原因及不可抗力,则交货时间顺延。

  六、附则说明:

  1、甲方负责对印品全部图文核对。

  2、定稿后,若因客户更改,除交货时间顺延外,费用另算。

  3、设计样稿与印刷成品色彩允许误差3%。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地址:地址:电话:电话: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合同内容及要求: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

  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元,(大写:)。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整(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合同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合同条款,内容如下:

  一、委托项目

  项目名称:XX项目环境景观设计

  项目地点:

  二、委托范围及面积

  整个项目的景观设计。项目总体景观设计面积为约1.6万平方米。

  三、委托服务范围

  3.1 设计方案

  3.1.1 总体景观设计概念方案

  3.2 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

  3.2.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方案图

  3.3.2 总体景观设计景点意向图

  3.3 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

  3.3.1 总体景观设计总平面图

  3.3.2 总体景观设计总放线图

  3.3.3 总体景观设计高程图

  3.3.4 总体景观设计坐标定位图

  3.3.5 总体景观设计植物种植图

  3.3.6 总体景观设计给排水图

  3.3.7 总体景观设计电路图

  3.3.8 分项景观设计图

  3.3.9 委托设计所需出具的其他设计材料

  乙方应保证所出具设计及施工图纸能保证甲方能够依照图纸正常施工,设计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四、委托服务收费

  总价: 元,大写: 元整。

  五、委托设计时间

  5.1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1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方案。

  5.2 乙方于 年 月 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2项,即环境景观设计初步设计。

  5.3 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提交提交委托服务范围3.3项,即环境景观设计施工图。

  六、设计成果提交

  6.1 乙方完成3.1既总体景观初步设计方案,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3日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大图展板一套(设计文本电子版全套)。

  6.2 乙方完成3.2既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经签定认可的设计成果,甲乙方向甲方提供总体景观施工图设计内容,电子版CAD格式最终定稿方案图,

  七、付款方式

  7.1 签定合同后7天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 元(大写: 元整)。

  7.2 乙方提交完全部设计文件资料,并提供全部发票后7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设计费用 元(大写: 元整)。

  7.3 工程施工完成2/3,设计效果甲方满意后,甲方支付乙方剩余部分设计费 元(大写: 元整)。

  八、甲方责任

  8.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的付款方式向乙方按时支付设计费。

  8.2 甲方在景观施工过程中如需设计变更,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方可执行。

  8.3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复印乙方交付的设计图纸或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否则乙方有权索赔。

  九、乙方责任

  9.1 乙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向甲方提交设计文件。

  9.2 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扩散、转让甲方交付的文件及图纸等技术资料,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9.3 乙方应按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设计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并达到甲方满意为止。

  9.4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及份数提交设计文件给甲方。

  9.5 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如甲方(或施工方)发现有设计缺陷或错误,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日内应通过传真或邮件或现场解决等方式及时进行更改与补充完善。

  9.6 非乙方原因延误提交时间时,乙方须有甲方顺延时间书面证明。

  9.7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等服务内容,必须经甲方认可。

  9.8 乙方提交图纸后在甲方施工的过程中应派人参与工程施工的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工程工程验收。

  十、违约责任

  10.1 双方任何一方违约均由违约方承担责任。甲方违反合同约定,按照合同法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0.2 乙方如果未经甲方同意,而因自身原因延迟提交设计成果,甲方每天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三对乙方进行违约处罚。乙方擅自解除合同,除返还已经支付的设计费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10.3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其他损失,除返还设计费还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一、其它

  11.1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2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仲裁。

  11.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法人或法人委托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行:

  年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5

  工 程 名 称: 室内装修设计

  工 程 地 点:

  合 同 编 号:

  委 托 人:设 计 人:签署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室内装修合同书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 0222398888

  传真: 02220088;电子邮件:

  设计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

  通讯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的室内设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依据下列法律法规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设计咨询项目的内容:

  2.1 项目名称: 室内装修设计

  设计工程范围见附件图纸。

  第三条 委托人应向设计人提供的有关资料、时间及期限: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委托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4.1.1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

  4.1.2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

  4.1.3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

  4.2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

  基本设计方案;平面施工图;立面施工图;剖面施工图;节点详图;空间效果图;弱电配置出线定点设计;室内吊顶空调出风口设计(不含管线设计及风量设计);室内灯光设计及灯具建议书;室内建材建议书及材料样板;洁具五金建议书;家具方案建议书;饰品采购及摆设建议书。设计人应提交的具体成果文件应一式 套/份数

  第五条 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

  5.1设计费总额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含差旅、食宿)

  5.2设计费的支付

  5.2.1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2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内,交付布局及概念设计所有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3 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内,交付扩初设计施工图及家具/灯具表,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4设计人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交付装饰摆设配饰成果,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5.2.5 装修施工完成验收合格后,经委托人确认之日起7日内,委托人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1委托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委托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或地方有关法规进行设计。如因委托人提供上述资料及文件不及时、不准确而引起设计失误或返工,设计周期相应顺延。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致使设计人的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委托人应按返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返工设计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但设计人不得因此中止或停止设计工作。设计人的设计成果。

  6.1.4所有工作均按照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执行,如因委托人因素造成的延误,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6.1.5委托人应保护设计人的'设计成果,未经设计人同意,委托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除本合同项目所需外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设计人有权向委托人提出索赔。

  6.2.设计人责任:

  6.2.2设计人应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各阶段设计;设计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进行各阶段的工作。

  6.2.3设计人不得对已批准的设计擅自做任何增减或修改,如必须修改时,应向委托人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并取得委托人的书面同意,否则,因此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设计人应予赔偿。

  6.2.4设计人按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内容、成果、时间及份数向委托人交付设计成果及文件。

  6.2.5 设计人应于接到委托人通知3日内前往项目现场,并提供全面详细的指导。无特殊情况,设计人前往现场指导的次数每周不超过2次。

  6.2.6设计人交付的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归属委托人,并保证该成果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设计人不得复制、泄露、转让、部分转让或在其他任何设计中使用、抄袭、模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设计成果及委托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委托人可要求设计人返还设计费,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6.2.7 设计人应通过设计交底及现场服务配合委托人指导现场施工(差旅费包括在设计费中)。

  6.3保密义务

  合同各方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知悉、了解和获取的对方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该项目以及与本合同方案设计有关的任何形式的资料、文件、信息等,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交付设计费,超过规定时间十天仍无法履行支付义务的,从第十一天开始每天支付应付阶段款额的万分之二作为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天以上的,乙方有权暂时中止合同,但事先应书面通知甲方。

  7.2由于乙方自身原因,延误了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逾期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万分之二。逾期超过三十天,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应于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总设计费金额,此合同终止。

  7.3对本合同其它约定的违反,违约方均应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八条 其 他

  8.1 委托人要求设计人提供本合同第二条及第四条规定外的设计成果的,设计人另收工本费。具体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

  8.2 委托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项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的,另行支付设计费。

  8.3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8.4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应适用中国法律。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8.5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8.6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传真和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7 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人和设计人各执两份。

  委托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签字)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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