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合同

时间:2021-04-21 13:22:25 设计合同 我要投稿

【必备】设计合同模板6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设计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必备】设计合同模板6篇

设计合同 篇1

  委托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及制作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明确双方责任,保证设计、制作的顺利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款的原则,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计、制作艺术品慨况

  1、艺术品名称:

  2、艺术品放置地点:

  3、艺术品制作开始日期:从合同签订日开始

  4、艺术品制作完成日期:

  二、造价及承包方式:

  1、艺术品设计、制作造价:四万一千四百元整

  2、按甲乙双方确认的艺术品构造形式进行施工,乙方包工包料,一次性报价。

  3、按甲乙双方确认的由乙方设计的图纸稿样作为制作参考基础,最终艺术品呈现效果以乙方制作完成的艺术品实物为准,乙方具有艺术品实物的最终解释权。

  三、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提供安装现场单位的有关协调工作。

  (2) 组织对所制作的艺术品的竣工验收,并按合同规定期限办理竣工结算。

  (3)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原设计及施工方案变更,应及时下达更改通知并负担所发生的费用。

  2、乙方责任:

  (1)按甲方审定的方案及图纸作为参考基础组织施工,并及时做好自检工作。

  (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负责制作人员的操作安全及其所制作艺术品的安全,以确保日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出现意外。

  (3) 保证艺术品的完整性、可靠性及施工周期,如因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制作,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四、工程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即支付乙方制作艺术品造价的50%款,即¥20700元,作为预付款。(大写:二万零七百元整)。

  2、艺术品泥稿制作完毕,由甲方验收合格同意进入艺术品翻制时,甲方再支付艺术品总造价的约30%,即¥13000元,(大写:一万三千元整。)作为工程进度款。

  3、剩余尾款,在乙方制作、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意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艺术品总造价的约20%,即¥7700元,(大写:

  七千七百元整。)作为工程尾款。

  4、因甲方未将有关款项按时付给乙方,而导致的工程纠纷、经济纠纷等一切可能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艺术品后期维修

  艺术品安装完成后、从全部款项结算完成日算起:

  1、乙方免费维修一年(不包括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2、在免费维修到期日算起,乙方部分有偿维修二年(由乙方承担维修人工费,甲方承担维修材料费。不包括由于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因甲方人为原因造成的损坏,则由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

  六、本合同履行中若双方发生争执,经争议双方自行调解不能解决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仲裁,若仍不能解决,则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最终裁定解决。

  七、双方协商同意签定如下补充协议:

  1、乙方延误工期,拖一天罚款1000元。

  2、甲方付款延期,拖一天罚款1000元。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单位(签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年 设计、制作人(签章):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银行帐号:

  联系电话

  月 日

设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13419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就甲方所委托的_________设计事项,乙方接受设计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双方承诺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委托设计总费用的_______%付给乙方,原则上,乙方收到甲方的款项后作为设计的开始时间。

  2。设计完成后,甲方需在三天内签名或盖章确认(以传真方式确认同样有效),确认后甲方应即付清设计费用的全部余款。

  三、设计的时间根据本合同附件1的设计套餐内容和相对应的工作方式,甲方选定委托设计形式,按照甲方所选,乙方应在_____个工作日内,遵照甲方对委托设计所提出的意向和理念设计出初稿并交于甲方审定,在甲方审定意见基础上,乙方应在_______工作日内完成终稿设计(由甲方原因耽误的时间,完稿时间应顺延)。

  四、知识产权约定

  1。乙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甲方在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给乙方后,乙方所设计的作品的著作权将自动转给甲方。

  2。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甲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如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乙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乙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未被甲方采用的设计方案,知识产权仍归乙方。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义务:

  1。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

  甲方权利:

  1。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前,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在乙方设计初稿之后、和在按甲方选定的委托设计形式中规定的设计流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作品。

  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在乙方已开始展开委托设计、但设计作品初稿完成之前单方面终止合同的,所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委托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后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七、不可抗力因素

  甲乙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由双方协商解决,确实无法调节,则由仲裁机关或根据合同法办理。

  八、合同生效

  本合同需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以双方最后签字日期为生效日;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对方签字(盖章)合同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效应;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第一章: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项目坐落地点:

  3、配饰范围:

  第二章配饰内容及要求

  第一条指定配饰物品配置内容及要求

  1、配饰布置范围包括:

  2、配置的效果:以达到甲方确认的展示标准为止,以《配饰产品清单》为基础。

  第二条乙方向甲方提交的文件及资料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1.平面布置文件1201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方案设计

  2.方案设计、配饰清单1经甲方确认后进行配饰具体工作

  第三条配饰实施内容:

  1、配饰合约为限额包干设计,设计方案定案后向甲方提交《配饰产品清单》,经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此清单进行采购并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及进行摆放。

  2、所有电器不在乙方配饰范围内。

  第四条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进行发货,并在发货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准确的发货日期、到货时间以及货物保管的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需在乙方发货日期前及时书面告知卸货场地及交接人员。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存放货品的相对安全的库房,库房面积大小应尽可能满足乙方要求,库房的位置应便于乙方最终进场摆放。

  3、对于部分需要乙方在现场摆放工作开始前运抵现场的物品,由甲方指派人员会同乙方人员共同进行收货验收,验收后,物品归甲方保管。

  4、配饰摆放完毕后,甲方会同乙方及甲方销售部门清点配饰数量及质量情况,并在配饰清单上签署意见;在配饰摆放完毕后,如有配饰与合同约定的实施数目、品种、质量等不相符或存在毁、损的情况,由乙方在甲方合理指定期限内负责补齐、维修或更换。

  5、货物验收无误后,甲乙签订交接记录后交由甲方保管。

  第五条安装条款

  1、灯具、窗帘、花卉装饰品等可直接组装摆放或可由供货方提供安装的配饰内容,由乙方负责安装摆放,验收合格后花卉等植物的养护由甲方负责。

  2、灯饰、装饰画等需要现场装修单位配合的配饰内容,由甲方负责协调安装,但乙方设计师必须进行现场指导;灯饰等需配有安装说明书。

  3、测试验收时,甲、乙双方及销售部门应同时到场,验收合格后分别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第六条本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1、双方商定本合同包干价格为人民币元整(人民币元整)。

  1)合同总价款包括但不限于税费、设计费、安装费、摆放费、搬运费、交通费、装修费、配饰物品费及相应税费等乙方履行合同所需全部相关费用。

  2)结算价格的确定:配饰单位需提前以此限价为上限做配饰方案。

  2、配饰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比例付款额(元)付款时间

  第一次付费20%合同生效三日内

  第二次付费40%清单确认三日内

  第三次付费30%货品进场前十日内

  第三次付费10%验收合格后三日内

  3、乙方项目阶段出差次数:方案及购买产品目录汇报,次数按本合同第二条乙方提交资料进度确定。由于甲方要求额外增加现场配合次数,则每次¥1000/人.如由于乙方设计失误、不明确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由此造成项目需要配合增加出差次数,则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若造成甲方损失或工期延迟,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甲方应在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及时间完成各阶段工作并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在收到乙方相应阶段正式发票付款资料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各相应阶段费用。

  5、配饰到场安装、摆放完毕并经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提供齐全的付款资料及最终的配饰清单和物品交接签收手续,甲方自收到齐全的付款资料、完成验收交接及结算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内支付乙方支付费用。

  第七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收到乙方依本合同第二条提交的阶段性设计文件后,甲方应在2天时间内提出相应意见,并对乙方下一阶段工作做出相应指示。甲方迟延的,合同履行期相应顺延。

  甲方承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设计变更(甲乙双方经确认的实施配饰清单再次进行变更)费用及工程延期损失。

  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日期内,按合同金额与乙方实际完成工作量内容,如数向乙方支付各阶段费用。

  3、甲方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4、甲方在现场具备安装、摆放条件的____日前,书面通知乙方作好进场摆放的准备。若因甲方原因致乙方不能进场摆放,导致工期顺延,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应于货物摆场完毕后____日内组织乙方及甲方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5、甲方对乙方完成效果如提出改善意见统一汇总,需书面通知乙方。整改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若因甲方在确认设计后提出调整,或甲方确认配饰清单后提出调整,或甲方未能及时付款,则设计及实施物品交付时间顺延。

  6、甲方对乙方已经验收交接完毕之物品负责任。

  7、甲方需提供工程入场条件:

  第一、所有硬装全部到位并细部清理干净,以确保乙方货品能够直接卸在项目处,以便于保管和管理;

  第二、现场摆放进行中不能与其他工作人员交叉作业,避免闲杂人等及其他无关人员打扰乙方摆放工作。

  第三、甲方需提供仓库,面积不小于200㎡,仓库为全封闭空间,需有门窗,仓库提供时间为摆场前十天到完毕后十天无偿提供。

  二、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

  2、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配饰的设计与实施,并负责与定制厂家合同的履行,如因与定制厂家合同发生任何争议,由乙方与定制厂家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同时,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抗辩甲方,即拒绝承担本合同项下乙方义务及责任。

  3、乙方在将配饰物品交付甲方验收交接之前,以及在现场摆放过程中,乙方对配饰物品负有妥善保管的义务,由于乙方保管不善造成配饰物品损伤、丢失、毁坏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甲方合理要求期限内将本合同约定的物品提交完毕。

  4、在货物到场后,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安装摆放,并会同甲方进行验收,对现场所有物品按照完整配饰清单(包含所有配饰物品名称、图片、数量、价格)与甲方代表的逐一核对、签字。

  5、乙方不负责验收后的灯泡、动植物等易损易耗品的维护。

  6、乙方保证此项目由王少青先生全权负责。

  7、由于采购周期有限并且厂家产品新老交替更换比较快,故此《配饰产品清单》图片仅供参考,最终采购会因货源情况等情况进行同品质商品调换。

  三、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解除合同,应支付乙方已完成实施部分的配饰价款及相应设计、实施劳务费,已到场物品由甲方根据《配饰产品清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物品由甲方自行负责。

  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金额和期限向乙方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须支付应付金额的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等甲方支付相应费用后,双方协商乙方重新开始工作日期,乙方对此不负有违约责任。

  3、当室内工程施工结束后,甲方应确保现场符合摆放条件后将现场交付乙方进行摆放。乙方将在接收现场后五日内完成现场摆放,供甲方验收。若乙方逾期完成设计或逾期提供配饰物品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金。

  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甲方要求履行物品采购、保管、摆放等义务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退还已收费用。若乙方未采取补救措施,应承担本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5、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第三章争议的解决

  1、协商:在执行双方签订的合同书中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办法解决;

  2、若上述的协商办法不能解决争议,应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四章合同文件及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一切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副本和正本具有同等效力,若本合同与补充协议或附件出现矛盾时,则按补充协议或附件为准。双方正式意见往来均采取书面形式,并以书面意见为最终确认文件,明确双方责任;

  3、本合同执行时,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天灾等不可抗力的原因影响而无法履行时,可由双方协商做出决定,将本合同顺延或解除;

  4、有以下情况的,可解除本合同: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全部义务不能履行(必须由当地公证处出示公证文件);

  3)如一方严重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同时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20%作为额外赔偿金。

  5、本合同在天津市签订,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自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时生效。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银行帐号:

  (盖章) (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设计合同 篇4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设计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室内装饰装修设计一事,经协商同意,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1.2房屋结构和面积:厅厨卫; 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

  1.3装修后的使用用途:

  第2条 设计内容和范围

  双方商定采取:(1)由乙方提供设计方案,即室内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2)专业(土建及结构、给水、排水、采暖、消防、机电、强弱电等)施工图设计的第 种方式,具体以乙方签发给甲方的设计委托书或根据乙方口头设计委托内容而整理并签字确认的纪要为准。

  第3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设计基础资料

  甲方最迟应于 年 月 日以前,向乙方提交如下:(1)地形图;(2)地质资料;(3)房屋平面图;(4)设计委托书;装饰设计合同(5)根据口述整理的设计委托纪要;(6)房屋结构照片; (7)设计说

  明等第 项设计基础资料,以作为乙方设计的依据。

  第4条 设计收费

  4.1双方商定采取:(1)按房屋建筑面积的比例,计取设计费;(2)室内各部位装饰装修效果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3)专业施工图设计 元/份(每增加一份加收成本费 元)的第 种方式。

  4.2上列设计费合计为元整)。

  第5条 设计的阶段及其期限与设计费的支付

  5.1定金的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以作为定金。

  5.2设计的第一阶段: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交的有关设计资料并在实地勘测后10日内,提出设计构想,并形成设计方案平面图(或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 即 元。

  5.3设计的第二阶段:乙方在收到5.2项设计费后的15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砌墙、地台)平面图、效果图及物料样板,由甲方确认后,须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的 ,即

  5.4设计的第三阶段:乙方在收到5.3项设计费后20日内,完成所有图纸、设计、包括立、剖面图、大样图及物料清单等。

  5.5设计修改费:甲方对一经确认的任何一个阶段的设计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将视修改量的大小另行收取设计修改费(其中涉及设计方案的修改,每次不低于1000元)。

  5.6外出差旅费:如果甲方需要乙方派员到外地(大连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指导、处理设计或施工中的问题等,除了按有关规定提供食宿、交通、办公条件外,须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费用。

  5.7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图纸、物料清单,由乙方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应为无效,即不对其后果承担任何责任。

  第6条 甲方责任

  6.1按本合同第3条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提交设计基础资料,并对其完整性、真实性负责。其中,如果逾期提交,乙方完成设计的时间随之顺延;如果因提交的资料有误或对其提交资料提出修改,而导致设计返工,须另付设计修改费。

  6.2对未经甲方确认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不得索取带走。

  6.3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修改图纸。否则,因此而产生的后果,尤其是影响房屋结构、采暖、给排水、强弱电效果等不良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4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将乙方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否则,按本合同第 9.3 项承担违约责任。

  6.5按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用。

  第7条 乙方的责任

  7.1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项目向甲方交付设计成果。

  7.2施工中,乙方将指派设计师到现场进行解释图纸和技术交底,并不定期地进行跟踪、指导,协助解决技术上的问题,其期限为90天。如果甲方在该期限内要求设计师常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指导或在该期限届满后,仍需乙方设计师提供技术服务,则须按 1000 元/天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

  7.3因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的,除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7.4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标准的要求,应予以拒绝。

  7.5参加本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释

  8.1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非经与对方协商同意,不得变更和解除合同。

  8.2双方就合同变更和解除达成一致后,应制作补充协议,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

  第9条 违约责任

  9.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属甲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如果乙方尚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则不退还已收取的定金;如果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进行到何阶段,就按该阶段金额比例(不论该阶段的设计量是否达到)向乙方支付设计费。属乙方单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不论是否已经开始设计工作的,则应双倍返还已经收取的定金。

  9.2甲方逾期交付设计费和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逾期交付设计设计成果的,应按设计费总额的2‰的比例,由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以上的,守约方有权暂时中止履行本合同,并书面通知违约方。

  9.3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将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图纸、数据、计算软件等商业秘密和设计成果,向第三方转让的,须一次性向乙方支付2万元的违约金。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0.1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施工现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11条 其他

  11.1甲方需要乙方安排设计人员配合加工订货、对外谈判、制定施工技术方案、外出技术考察等,所需费用由双方另行商定。

  11.2乙方在设计及装修施工的过程中,可不必征得甲方许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设计业务方面的广告宣传,并对装修全过程的进展、竣工状况进行拍摄记录存档。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并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当日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设计合同 篇5

  合同编号:TP20111208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天津天品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甲方为乙方提供logo设计,服务内容如下:

  注:企业商标logo设计,可为文字、英文或图形设计 (文字和英文名称须由甲方提供),

  以上价格仅为满足其中一种设计要求的约定金额。

  为了使甲方为乙方提供更优质的在线设计服务,请细心阅读以下条款,这些条款规定了甲方与乙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

  一、 关于知识产权约定

  甲方对版权的理解和定义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为依据。

  1、甲方对设计完成的作品享有著作权。乙方将委托设计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可将

  作品著作权转让给乙方(需另行签订转让合同)。但甲方享有署名权并保留用于参展,评选,展示的权利。乙方付清所有设计费后,甲方不得把此设计方案交给任何第三方使用。

  2、乙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费用之前,甲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甲方,乙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3、乙方在余款未付清之前擅自使用或者修改使用甲方设计的作品而导致的侵权,甲方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结款后最终设计稿的一切版权(包括图案与名称)归乙方所有,甲方的设计师在为乙方设计过程中所设计的非最终设计稿(例如初稿)的稿件及其设计理念的版权,归甲方所有。

  二、关于初稿提供

  1 、所有的初稿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在甲方与乙方达成设计协议后,并在收到乙方的总金额的50%(即 500 元,大写伍佰元 整)时,甲方就会开始为乙方设计。在整个过程中,乙方均可以通过网络形式观看到初稿及修改稿,特殊情况下,如果乙方要求,源文件甲方也可以刻盘以邮寄方式送达但是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此外,甲方不提供其它形式制作的稿件(包括纸质或其它材料做成的稿件)。

  2 、在收到乙方的预付款后,甲方将会在设计套餐相应的工作日内完成初稿供与选择,如果甲方不能及时提供,甲方将无条件地将乙方的预付款全额退回。

  3 、根据乙方选择的设计套餐,将由甲方分配若干相应专业设计师专职完成你的设计任务,设计师分配的权利归甲方所有。

  4 、在收到初稿后的 10 日内(含第 10 日),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修订请求。否则,甲方视乙方默认甲方所提供的初稿已经无需进行修改,并且认为该设计项目已经完成。这时,乙方必须将余下的款项付清。

  三、关于稿件的修订

  1 、所有修改稿件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甲方会提供1—3 个修改版本供乙方选择。双方同意,修改的目的是在初稿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完善。如果要作重大改变涉及到重新设计初稿(如由于乙方自己的原因,需要更改名称和其它重大修改),甲方保留每个加修 1000 元的权利。

  2、 当客户选定初稿后,又做重大改变(如由于乙方自己的原因,又想选择别的设计初稿进一步修改),甲方保留每返工一次加收 500 元的权利。

  3 、如果乙方在确认设计稿件最终完成后,没有在接下来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含第二十日)将余款结清,甲方保留通过法律程序向乙方索回余下款项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害的权利。 4 、如果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提供的不同稿件中的两个稿件时,第二个设计图须另加收设计费全款50%。

  5 、修改的周期视其修改的复杂程度及乙方要求的变化及设计计划而定,最多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6 、乙方在收到稿件的任何过程中,如果在 10 日内(含第 10 日)没有回应及再次作出修改的请求,这表明乙方已经确认了设计稿为最终样式,而甲方也认为这种设计项目已经最终完成。

  四、关于最终稿的提供

  1 、当乙方确认最终稿完成后,根据设计文件的类型,乙方将会得到设计源文件之一(AI、EPS、PSD);以及图片格式之一(JPG、GIF)。最终稿件的提供都是通过且只通过互联网提供。甲方会向乙方提供最终稿的电子稿件,不提供其它形式制作的`稿件。源文件提供包括见相应的设计套餐。

  2 、只有甲方在收到乙方余下的款项后,甲方才会将最终稿传给乙方。如果在 7 日内,乙方没有对是否收到文件做出回应,甲方有权认为乙方已经收到该文件。

  3 、甲方不承担上述几种格式在乙方自己的电脑上支持或兼容中所涉及的硬件或软件的技术问题的责任,但乙方可以通过本网站所设的其它栏目或以电子邮件的方式获得帮助。

  甲方不接受除了 LOGO 设计和甲方已经在本合同之外的其它要求。但对于乙方的某些特殊要求,甲方会尊重乙方的选择,并且尽量配合完成。

  五、关于违约责任

  协议在下述情形下可以解除:

  (1)自协议签订之日起,甲方已经展开设计工作,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计定金,甲方不退还;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给甲方的设计定金,甲方退还给乙方。

  (2)在甲方提交给乙方的设计初稿得到乙方认可后的时间里,甲方已经全面展开印刷应用的设计制作工作,乙方如提出终止协议,乙方需要支付甲方全额的设计费用。

  六、关于争议解决

  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时所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由一方提交该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原则进行协商)。

  甲方盖章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乙方签字日期

设计合同 篇6

  甲 方: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网站建设达成共识,双方理解并认可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忠实履行本协议。其内容如下:

  第一条、甲方权力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网站建设必要的资料,并派人负责与乙方联络、协调、验收,有问题双方及时沟通。

  2、甲方网站资料(如图片、文章信息等资料)由甲方提供。

  3、甲方应从协议签署之日起,按本协议中所规定的费用和付款方式支付给乙方相应的费用。 4、甲方网站内容应符合中国现行法律,不得要求乙方设计开发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甲方对上述操作所引起的后果以及产生的影响承担全部责任。

  5、网站项目完成后,甲方享有委托乙方设计开发的网页(包含文字、图片及其组合)版权。 6、甲方享有网站程序及源码的使用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程序、文件源码,不得复制、传播、出售程序和源码等。

  第二条、乙方权力和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网站建设,其中包括页面设计、程序开发、调试、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 2、乙方在技术上保证网站程序顺利完成并稳定运行。

  3、乙方应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频道、栏目及方案完成网站程序设计开发工作,并及时如实向甲方通报开发设计进度。

  4、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甲方对乙方已经完成的网站频道、栏目和内容需要进行修改,经双方协商,再对内容进行修改,其费用另行支付;修改范围超过总页面数量的30%,超过费用按页面单价计算。

  5、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文字、图片资料、效果图、方案和所知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不得透露提供给第三方。

  6、乙方开发的网站源码只提供给甲方使用,乙方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形象、声誉的行为。

  8、在网站开发完成后,乙方向甲方提供网站全部程序源码、管理帐号等相关信息。

  9、在甲方验收、乙方交付网站成品后,乙方不负责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如甲方需要乙方负责

  后期网站维护及资料更新,具体费用另计。

  第三条 开发设计进度和费用结算

  1、乙方保证甲方网站总计 2、总开发周期

  3、自协议签署之日起,甲方预付乙方网站开发总费用的50%即 做为网站开发定金,乙方收到订金后投入开发设计工作,设计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七天内付给乙方总费用的50%即 ;

  4、乙方设计完成后,随即报请甲方验收,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检查完毕,有问题乙方做出程序的相应调整。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在协议有效期内,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因不可抗力而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不视为违约, 可以变更本协议相关内容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2、甲方应按照协议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的网站开发费用,逾期不支付,应每日向乙方支付过期所涉及费用1%的违约金,最高违约金额为所涉及费用的总金额。付款延迟十个工作日以上,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保证按照协议规定的条款将频道栏目程序交付甲方使用,若因乙方原因在协议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造成时间延误,应给予甲方所涉及频道费用1%/日违约金,最高违约金为所涉及频道费用总金额。

  4、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解除本协议,应提前通知对方;甲方提前解除协议的,无权要求乙方返还已支付的费用,并付清应给乙方的费用;乙方无故解除协议的,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本协议其他条款对协议的解除另有条款的,从其条款。

  5、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根据现行法律被确定为无效或无法实施,本协议的其他所有条款将继续有效。在此情况下,双方将以有效的条款替换该条款,且该有效条款应尽可能接近原条款和本协议相应的精神和宗旨。

  6、由于甲方审核时间过长或需要调整、修改的内容过多,造成不能按期完成设计工作,不视为乙方违约,同时要支付给乙方由此产生的费用,整个设计周期相应延长,具体费用另行协商。

  第五条 协议有效期

  协议有效自20xx年 月 日 到20xx 年 月 日止

  第六条 其它

  1、本协议共三页,一式两份,附件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的订立、解释、履行、效力等发生争议的,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乙方主要营业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3、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 方: 代 表:日 期:

  乙 方: 代 表: 日 期:

  网站建设总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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