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施工合同汇编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我们用到合同的地方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施工合同 篇1
z家服务中心:
本人愿意在z家小区 座 单元 号房装修施工期间担任防火责任人,并承诺做到:
1、如实申请进入小区的施工人员名单,填写《装修施工人员登记表》,保证交验的施工人员身份证或暂住证真实、有效,按照服务中心规定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交纳装修保证金(待工程结束后、若无违章事项,经服务中心验收合格后,凭保证金收据和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办理退款手续。
2、自觉遵守《装修管理规定》并确保装修人员清楚《装修管理规定》及《装修注意事项》《业主临时公约》之内容。
3、负责对进场装修的所有人员进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传教育,使施工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制度和消防法规,确保施工安全。
4、施工人员不得在施工现场留宿,如有特殊情况需留宿,到服务中心申报,不得超时开工,如有特殊情况需加班,到服务中心申请。
5、对于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施、设备及其违反《装修管理规定》的行为,本人负责赔偿和接受服务中心的相关处理。
6、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非工作区域,不得在公共场所加工作业。
7、装修垃圾及时清运至服务中心指定地点,装修过程中不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
8、加强消防工作,施工过程中配备足够有效的灭火器材,每房至少配备两个4公斤以上灭火器放置于明显易拿的位置;按规操作,做到安全用电。
9、施工过程中,服务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治安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须及时处理并报告服务中心。
10、施工人员不得在小区内进行、斗殴、吸毒、贩毒、色情等违法乱纪活动,不得妨碍服务中心当值人员的正常工作。
11、如需明火作业,作业前报服务中心批准并配备足够的灭火器和远离易燃易爆材料和物品作业;如因施工需要使用电焊机等,须经服务中心批准才能使用;不得使用电炉、高压电热设备、不得在施工现场煮食、吸烟、使用罐装煤气。
12、不得擅自改动煤气、供电、智能化线路。
13、对违反上述规定所发生的消防、治安事故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装修房号: 监督单位:
装修施工单位: z市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 z家服务中心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火警:119
匪警:110
施工合同 篇2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合同编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市园林局 制定
二o o四年二月
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承包人资质等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发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 99- 0201)及其他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项目经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第1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第2条 工程承包范围
2.1 承包范围:
2.2 工程总面积:
二、合同文件及图纸
第3条 本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1 除双方另有约定以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2) 本合同条款
(3) 中标通知书
(4) 投标书及其附件
(5)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6) 图纸
(7) 工程量清单
(8)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4条 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1 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有关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均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
4.2 适用标准、规范名称:《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11/t212- 20xx)、《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db11/t211- 20xx)、《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准》(db11/t213- 20xx)、 。
4.3 双方另有约定列入补充条款。
4.4双方对合同内容的约定与上述法律、标准、规范规定有矛盾的,以法律、标准及规范规定为准。
第5条 图纸
5.1 发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及套数:
5.2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让给第三人。
5.3 发包人对图纸的特殊保密要求:
三、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6条 监理
6.1 监理单位名称:
6.2 监理工程师
姓名:
职务:
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除本款有明确约定或经发包人同意外,监理工程师无权解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任何权利与义务。
第7条 双方派驻工地代表
7.1 发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2 承包人派驻工地代表姓名: 职权:
7.3 任何一方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 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
(2)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等管网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 负责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
(4)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 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7) 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9)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2)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和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3) 向发包人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4)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 承担费用负责已竣工但未交付发包人之前的工程保护工作;对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6) 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具体要求及费用承担:
(7) 保障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并且:
(8)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
第11条 进度计划
11.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11.2发包人对施工方案、进度计划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确认也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视为同意。
11.3 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11.4 承包人必须按照经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
第12条 延期开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延期开工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并顺延工期;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同意延期的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延期通知的,工期不顺延。
第13条 暂停施工如发生:
因发包人原因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受到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顺延。
第14条 工期延误
14.1 由于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 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 因工程量变化或重大设计变更影响工期;
(5) 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等原因造成停工;
(6) 不可抗力及自然灾害;
(7) 发包人同意工期相应顺延的其他情况;
(8) 其他可调整工期的因素:
14.2 承包人在以上情况发生后3日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发包人、监理方提出报告。发包人在收到报告后7日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承包人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第15条 工期提前
15.1 工期如需提前,双方协议如下:
(1) 发包人要求提前竣工的时间:
(2) 承包人应采取的赶工措施:
(3) 发包人应提供的条件:
(4) 因赶工而增加的经济支出和费用承担:
五、质量与检验
第16条 工程质量
16.1 工程质量标准:
16.2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时,由 质量监督站鉴定,所需费用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的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的中间验收的部位:
17.2 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验收部位以前,承包人自检,并于48小时前书面通知发包人、监理方检验。验收合格,发包人、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若在48小时内发包人、监理方不进行验收也未提出书面延期要求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发包人、监理方应承认验收记录。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影响工期。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六、安全施工
第18条 安全施工
18.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8.2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19条 事故处理
19.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发包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19.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
七、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0条 合同价款
20.1发包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20.2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小写): 元
第21条 合同价款的调整
21.1 本合同价款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采用 方式确定。
21.2合同价款发生设计变更或洽商的情况时可以调整。合同价款的调整方式:
第22条 工程量的确认
22.1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22.2 发包人核实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发包人逾期未核实工程量的,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将视为被确认并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发包人核实工程量未提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的,确认结果无效。
22.3 对承包人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确认。
第23条 工程款支付
23.1 合同生效后 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总造价的 %为预付款。
23.2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方式和时间:
┌────────────────┬────────────┬───────────┐
│ 拨付工程进度款时间 │ 占合同承包总造价 │ 金额 │
│ (工程进度、部位) │ 百分比 │ 人民币(元)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3.3 发包人应在确认工程量结果后 日内按前款的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进度款)。
23.4 工程全部完工,竣工验收通过并办理完毕相应结算手续后 日内,发包人累计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应达到工程结算总价的 %,结算总价的 %作为工程保修金。 23.5本工程保修期满,在承包人履行了保修责任的前提下,发包人一次性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保修金。
八、材料设备供应
第24条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
24.1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附后)
24.2 双方约定的苗木材料设备交验的标准:
24.3发包人供应的苗木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24.4 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第25条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
25.1 承包人采购苗木材料设备的约定:
25.2 苗木采购应出具苗木产品产地证明。
25.3 双方约定的检疫证明及方式:
九、工程变更
第26条 设计变更
施工中发包人对原设计变更,发包人向承包人发出书面变更通知,承包人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承包人对原设计提出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监理方批准后方可实施,并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27条 其他变更
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
第28条 确定变更价款
28.1 承包人应在收到变更通知或签署变更协议后5日内提出变更工程量及价款报告资料。
28.2 发包人在收到变更资料报告5日内予以确认,逾期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视为变更报告已批准。
十、竣工验收与结算
第29条 竣工验收
29.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在收到以上文件后10日内组织验收。发包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29.2 竣工日期为本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的日期。保修期正式开始。
29.3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需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30条 竣工结算
30.1 双方办理工程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30.2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15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竣工图。
30.3 发包人自签收结算资料报告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并予以签认。
30.4 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款后5日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十一、质量保修
第31条 质量保修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31.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31.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 土建工程: (2) 绿化种植工程: (3) 喷泉、喷灌工程: (4) 其他附属工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
第32条 质量保修责任
32.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日内派人保修。
32.2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2.3 绿化种植工程在保修期内应达到2级养护标准。
32.4 保修期内发现苗木等植物材料死亡,应在种植季节按原设计品种、规格更换。
第33条 保修费用
33.1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33.2 双方约定的养护期间水、电费用的承担:
第34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保修事项:
十二、违约与争议
第35条 违约责任
35.1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均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5.2 因承包人原因延期竣工的,应交付的违约金额和计算方法:
35.3 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达不到质量要求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35.4 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
35.5 其他:
第36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1)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2) 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三、其他
第37条 工程分包
37.1 分包单位和分包工程内容:
37.2 分包工程价款及结算方法:
第38条 不可抗力
38.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范围的约定:
38.2 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 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8.3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39条 担保
39.1 本工程双方约定的担保事项如下:
(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2)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3) 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4)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40条 合同解除
4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0.2 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停止施工超过30日,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3 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0.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 因一方违约(包括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40.5 合同按司法程序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0.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1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41.1 本合同自 之日起生效。
41.2 本合同在双方完成了相互约定的`工作内容后即告终止。
第42条 合同份数
42.1 本合同正本二份具有同等效力,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副本份数 份,由双方分别收持。
第43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发包人供应苗木材料设备一览表
┌────┬───────┬─────┬───┬───┬───┬───┬─────┬───┐
│ 序号 │ 苗木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供应 │ 送达 │ 备注 │
│ │ │ 型号 │ │ │ │ 时间 │ 地点 │ │
├────┼───────┼─────┼───┼───┼───┼───┼─────┼───┤
│ │ │ │ │ │ │ │ │ │
├────┴───────┴─────┴───┴───┴───┴───┴─────┴───┤
│合计总价: │
└────────────────────────────────────────────┘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锅炉安装;
二、工程地点:甲方锅炉房();
三、工程范围及工作内容:
1. 1台DZL4-1.25-AⅡ锅炉本体及阀门仪表安装;锅炉上台就位归甲方。
2. 锅炉所属辅机安装,包括: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除尘器用户安装);甲方负责土建基础制作。
3. 锅炉所属全套辅机之间的烟风道、汽水管道、配电线路的敷设施工,水箱现场制作;
4. 对于能够利用的旧材料、旧设备,如:引风机、鼓风机、烟囱、水处理、给水泵、分汽缸、除渣机和上煤机、法兰、管道等,乙方本着对甲方负责和节约的原则,尽量修旧利废;
5. 汽水管道出锅炉房100米到车间,价格另议。
6. 乙方负责办理锅炉安装开工和验收的相关手续并承担费用;
7. 乙方协助甲方办理《锅炉使用证》,甲方承担费用。
四、材料供应和技术要求:
1. 安装所有材料由甲方购置,包括:钢管、钢板、保温材料、油漆、润滑油、电线、阀门和标准件等等;
2. 乙方承担安装辅料和工具,包括:电焊条、氧气乙炔等安装使用物料;
3. 甲方提供符合要求的锅炉技术资料,乙方按锅炉技术资料与甲乙双方协商的要求施工。
五、验收标准:
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及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
2. 当地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
六、工程期限:自20xx年 月日开工之日起,至试车合格之日止,计 30
天。如遇超过4小时的停水停电,及材料供应不及时,工期应相应顺延。
七、工程造价:
1. 安装工费共计 万 千元整(不含锅炉房以外管道)。
2. 施工期间的水、电费归甲方单位。
3. 出现本合同以外的安装项目,甲、乙双方根据河南省工程施工定额计算价格。
4. 如果因甲方原因出现返工和误工,甲方应给乙方签证,施工完成后双方协商解决。
八、付款方式:
1. 合同成立,甲方预付仟元整;
2. 工程进行半数再付 万元整;
3. 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付清合同款;
4. 甲方必须将工程款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公司账户。
九、其它:
1. 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并服从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规定。甲方应派专人协调现场施工。
2. 施工期间,甲方提供食宿条件,费用乙方自理。
3. 乙方应安全文明施工,如发生工伤事故,乙方负责。
4. 施工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当修复或赔偿。
5.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郑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决。 以下无正文。
甲方:乙方:郑州星原锅炉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地址:地址:郑州市高新区瑞达路99号 开户行: 开户行:建行开支
帐号:
联系方式:
合同签定日期: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响应县创卫办要求综合整治小区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道路维修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工程期限、合同金额、付款方式
1、本合同工期为三十天
2、工程总造价:元整,大写。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即开始进场施工。施工结束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按预算价下浮17%结账。乙方出具由税务局监制的有效发票。(工程预算见附件)
3、预留工程造价的5%,即玖仟元整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两年,两年后返还,若两年内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图纸及甲方的要求保质、保量的进行施工,如工程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定,乙方负责无偿维修或返工,否则将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2、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完工,如发生不可抗力因素,工程顺延。非不可抗力因素形成的工程延后,视为违约,并赔偿甲方工程总造价10%的违约金。
3、使用过程中,如出现由工程质量造成的问题,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负责维修。
第四条:违约责任
1、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保证质量,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否则,应及时、免费按照甲方要求更换。
2、合同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若达不成一致,可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在 建房屋一栋,建筑总面积约 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经双方协商同意,特签订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乙方提供劳务、建筑技术、模板、撑树、脚手架用材、码钉及生产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向外墙贴瓷砖、后向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大便器、化粪池、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 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女儿墙按每米 元计算,包括水泥砂浆抹面。
四、付款方式
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 元,完成第二层付款 元,完成第三层付款 元,工程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乙方所需材料,应两天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迅速筹备。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
七、注意安全
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出现工伤,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 个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完成主体工程,完工时间不能超过10天,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电话: 电话:
施工合同 篇6
甲方:******项目部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栋外装饰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本着密切配合,互相合作,分工负责的原则,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的具体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订立如下合同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花园东侧
第二条:任务范围及承包方式
1、任务范围:5栋外墙面、线条抹灰贴面砖,外墙面以外或门窗以外的梁板天花抹灰,瓦屋面工程。
2、承包方式:乙方按施工图纸的要求包工、包工程质量优良、包工程进度、包安全。
第三条:工期
20xx年11月3开工,20xx年1月15日竣工。
第四条:工程结算及付款
一、工程结算
1、外墙面贴面砖,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钉挂钢丝网、清理基层、基层扫毛或刷水泥浆、装模用管洞凿宽堵塞、定点放线、筛砂、砂浆搅拌、基层抹砂浆、贴面砖、擦缝或勾缝,墙洞或管洞边修补贴砖、砖面清洁(用水或盐酸冲洗)、铺设操作脚手板吊料平台铺板等全部工作内容,按实际粘贴面积(包括线条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贰拾肆元伍角。其中:抹底灰为每平方米单价柒元。
2、外墙面以外或门窗以外的阳台、空调板、飘板非贴面砖的梁、板、天花等抹灰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砂浆搅拌、筛砂、基层扫毛或刷水泥浆、定点放线、抹砂浆、表面压光等全部工作内容,按实际完成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伍元。
3、瓦屋面工程:工作内容包括:材料运输、砼及砂浆搅拌、基层清理、抹水泥砂浆防水保护层、铺钢丝网、细石砼层浇捣、铺挂屋面瓦、脊瓦、擦缝、瓦清洁等工作内容,按投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综合单价为每平方米贰拾捌元。
4、架空层墙面勾缝按每平方米单价壹元计算。
5、时工按甲方签证为准,每工日单价肆拾元。
二、付款办法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按进场人数到甲方处领取饭卡,用餐时进行登记,甲方在下月支付给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回。
2、甲方每月按乙方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60%计付给乙方工程进度款,余款40%在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任务后一个月内付清。
3、乙方发放给工人的工资要造表报甲方,并要公示三天,保证工人工资按数发到工人手中。
第五条: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的责任
1、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
2、负责乙方员工的住房及生活水电。
3、提供统一饭堂供乙方员工就餐。
4、负责供应乙方施工用的工程材料及砂桨搅拌机、斗车。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在正式开工前,乙方先做样板,以后按样板标准检验,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标准。由于乙方施工质量不合格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赔偿甲方材料费)均由乙方负责。
2、自备施工所需的卷尺、铁铲、切割机(含锯片)等工具、用具、用品。
3、乙方要充分利用材料,落地砂浆要及时回收使用,材料不能乱丢乱放,做到不乱用、不浪费,若经发现浪费将处予材料原价的二倍罚款。4、负责现场清理、完工后的全部剩余材料要搬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堆码整齐。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否则,甲方安排杂工清理,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程和安全施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工伤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负责。
6、乙方施工人员的一切劳保福利(安全帽除外)、劳动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意外保险费由甲方统一代理缴纳。
7、必须按规定填报安全技术资料,每欠一张罚款10元。
8、乙方员工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和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和合理安排。如触犯法律的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9、在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着戴劳保用品,如有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0、严禁在工地打架闹事,如有违反者必须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罚乙方1000元,并令当事者立即退场,触犯法律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11、不得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如有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12、乙方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内开小灶,生活用品自理。
13、施工期间,领班班长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现场施工管理。
第六条:其它
1、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否则甲方有权令乙方停工,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保证完成甲方安排的施工进度计划,保证进场施工人员不少于80人开工,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安排乙方合同内的任务,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若施工质量不合格,甲方有权令乙方停工退场,并不结算已完工程量。
4、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试用期为一个月,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令乙方必须无条件自动停工退场。
(1)乙方人员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
(2)工程施工进度不能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
(3)浪费工程材料。
(4)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检验合格标准。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该工程结算付清款项后自然失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签约时间:年月日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XXXXXXXXXX
承包人(全称):XXXXXXXXXX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XXXXX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XXX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XXXXXXXXXX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X元(人民币)
¥:X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协议书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本合同专用条款
5、本合同通用条款
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图纸
8、工程量清单
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XXXXXXXX 年XXXXXXXXXX 月XXXXXXXXXX 日
合同订立地点:XXXXXXXXX
本合同双方约定X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XXXXXXXXX承包人:(公章)XX
住所:XXX住所: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X
委托代表人:XXXXXXXXXXX委托代表人:XXXX
电话:XXX电话:XXXXXXXXXX
传真:XXX传真:XXXXXXXXXX
开户银行:XXXXXXXXXXXXX开户银行:XXXXXX
账号:XXX账号:XXXXXXXXXX
邮政编码:XXXXXXXXXXXX邮政编码:XXXXX。
最高院建筑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 篇8
施工单位:(公章)
安装单位:(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线广播电视及闭路监控系统设计安装技术规范和标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日照市建委建筑工地质量安全远程监控系统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就签订合同甲方的监控系统施工方案介绍如下:
委托方(甲方):
施工方(乙方):
工程项目:
1、安装地点:见首页工地名称。
2、工程概况:根据甲方的需求和市建委关于远程视频监控子系统的具体要求,在工地塔吊适合位置安装一个球机,办公区或门口安装一个球机,工地监控前端设在工地办公室内,上传信号通过网通公司专用光缆。
3、承包方式和承包范围:本工程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设计的形式由乙方承包,乙方必须按照市建委认可的设计方案、系统功能、设备材料,承包整个系统的设备供应及安装改造和调试。
工程合同造价:
本视频监控工程的工程价款为:元整(大写:)。
工程款支付:
工程一旦签订合同,甲方须一次性付清工程全部款项,XX公司收到全部款项后于一周内安装完毕。
工期:
1、甲乙双方进行友好协商。
2、在履约过程中,因为变更设计所影响的工期或甲方责任、不可抗力等造成工期延期的,经甲、乙双方签证认可后作出工期调整,以此确定竣工日期。
安装要求:
1、本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市建委施工工地监控系统安装规范进行施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应该尽可能的给乙方提供施工方便。维修保养:
1、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48小时内派员维修。
2、乙方对此工程中的设备保修一年。保修期过后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设备在免费维修期内人为或自然灾害引起的故障或损坏,仅收取维修成本费。以下情况不属保修范围:自行拆卸改换机内任何部分(如:线路、零件)后造成损坏;非乙方专业技术人员指导安装而引起的故障。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审核乙方提供的工程改造说明书中的各项内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场地及施工用电。
2、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全部工程款。
3、委派一名工作人员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处理并协调甲乙双方在施工中发生的有关事宜。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安全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2、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所有安装所用设备均由乙方妥善保管,如有损坏和遗失均由乙方负责。
3、对保修期内发现的施工质量问题负责免费返修。
4、对现场所有已完工的建筑及建筑装修、设备、器具有保护的责任,施工时如损坏甲方财产,由乙方负责赔偿。
其他事宜: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补充协议。
2、双方签订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及其它经双方签字确认的书面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建委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20xx年x月x日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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