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1-11-13 09:39:24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施工合同范文锦集十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施工合同10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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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 篇1

  根据甲方需求,委托乙方进行位于邳州市富贵第一城3#楼的12层以上内墙抹灰交由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面积和价格:

  1、本工程抹灰面积大约为xxxxx平方米,验收合格后按实际面积结算。

  2、本工程承包内墙抹灰价格为xx元/㎡。(只包人工费价格、不开票)

  二、双方责任

  1、使用材料、机具、线杆甲方提供;乙方自行组织人员自带手头操作工具,负责楼面接料进行施工。

  2、乙方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达到建设单位及业主满意。

  3、甲方提供临时宿舍两间,工人生活乙方自理。

  4、甲方提供的线杆等乙方保管是有,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

  5、甲方监督乙方安全施工,发生大小安全事故均有乙方自负。

  6、甲方尽可能的给乙方安装提供方便

  三、付款办法及工期

  1、根据甲方需求情况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施工之日开始,乙方需在 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工序、全部竣工交付甲方。

  2、乙方将墙面抹完甲方预验后付乙方人工费70%,门窗膀施工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后付至95%,余额待工程全面竣工后扣除发生的其他费用半年内付清。

  甲方:

  乙方:

施工合同 篇2

  工程名称: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

  承包人名称: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

  根据京国土房管房字[20xx]767号文规定,本合同文本(甲种本)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在150万元以上的,已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的修缮、养护、加固、拆改、翻建、安装;按传统作法的文物古建筑的修缮、复建、迁建等,以及随同上述各项工程同时进行的装修工程或单纯进行二次或多次装修工程,但属原工程保修范围的内容及家庭居室装修工程除外。

  第一部 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房屋建筑修缮及装修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

  资金_________

  工程内容及性质:_________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_________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日一览表(附件一)

  二、工程承包范围及方式

  承包范围:_________

  承包方式: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_________元

  金额大写:_________元(人民币)

  六、合同文件的组成

  本合同组成文件包括: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就本工程签订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合同条款》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

  双方约定本合同自_________生效。

  第二部分 合同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第1条 词语定义

  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补充、修改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1 合同条款:指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

  1.2 发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3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 项目经理:指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指定的负责施工管理和合同履行的代表。

  1.5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6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并取得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

  1.7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合同条款中约定。

  1.8 工程: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工程。

  1.9 合同价款: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项。

  1.10 追加合同价款:指在合同履行中发生需要增加合同价款的情况,经发包人确认后按计算合同价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价款。

  1.11 费用:指不包含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应当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承担的经济支出。

  1.12 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按总日历天数(包括法定节假日)计算的承包天数。

  1.13 开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4 竣工日期: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完成承包范围内工程的绝对或相对的日期。

  1.15 图纸及作法说明:指由发包人提供或由承包人提供并经发包人批准,用以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及作法说明(包括原工程竣工图及供本工程使用的施工图及相应文字说明)。

  1.16 施工场地:指由发包人提供的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发包人在图纸中具体指定的供施工使用的任何其他场所。

  1.17 书面形式;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1.18 违约责任:指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应承担的责任。

  1.19 索赔: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并非自己的过错,而应由对方承担责任的情况造成的实际损失,向对方提出经济补偿和(或)工期顺延的要求。

  1.20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客观情况。

  1.21 小时或天:本合同中规定按小时计算时间的,从事件有效开始时计算(不扣除休息时间);规定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时限的最后一天是休息日或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次日为时限的最后一天,但竣工日期除外。时限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24时。

  第2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2.1 本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双方约定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书及其附件

  ()本合同合同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图纸及作法说明

  ()工程量清单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协商解决。双方也可以提请负责监理的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协商不成或不同意负责监理的工程师的解释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适用的法律、标准及规范

  3.1 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语言文字书写、解释和说明(如碗需使用其他语言文字时双方另行商定)。

  3.2 本合同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性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本合同具有约束力。结合本工程特点,需进一步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市地方法规及有关规定:_________

  3.3 适用的标准、规范:国家和本市有关房屋修缮及房屋建筑的标准和规范适用于本工程。结合本工程特点,双方商定需进一步明示的标准和规范:

  (1)国家标准、规范:_________

  (2)行业标准、规范:_________

  (3)地方性标准、规范:_________

  3.4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部分有:_________应由发包人在_________日内向承包人提出施工技术要求,承包人在_________日内按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认可后执行。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购买、翻译标准、规范或制定施工工艺所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第4条 图纸及作法说明

  4.1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内容、时间及套数:_________ 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2 发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的保密要求_________因采取保密措施所发生的费用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应在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履行保密义务,若违反约定并有确凿证据证明属承包人泄密而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一切损失赔偿。

  4.3 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及作法说明转给第三人。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除承包人存档需要的图纸及作法说明外,应将全部图纸及作法说明退还给发包人。

  4.4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4.5 承包人应在施工场地保留一套完整图纸,供工程师及有关人员进行工程检查时使用。

  二、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第5条 工程师

  5.1 发包人委托_________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性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其职权主要内容:_________发包人在实施监理前应将委托监理的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

  5.2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影响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权利或义务的事件时,负责监理的工程师应依据合同在其职权范围内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理。一方对工程师的处理有异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5.3 发包人派驻施工场地的工程师姓名: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1)本工程如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工程师的职权不得与监理工程师交叉,其具体职权:_________

  (2)本工程如不实行监理,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应负责本合同的全面履行。

  第6条 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6.1 工程师可委派工程师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自己的职权,并可在认为必要时撤回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负责监理的工程师还应将委派和撤回通知发包人。委派书和撤回通知作为本合同附件。

  工程师代表在工程师授权范围内向承包人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与工程师发出的函件具有同等效力。承包人对工程师代表向其发出的任何书面形式的函件有疑问时,可将此函件提交工程师,工程师应进行确认。工程师代表发出指令有失误时,工程师应进行纠正。

  除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外,发包人派驻工地的其他人员均无权向承包人发出任何指令。

  6.2 工程师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工程师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承包人对工程师的指令应予执行。工程师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的,承包人应于工程师发出口头指令后7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工程师在承包人提出确认要求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的,视为口头指令已被确认。

  承包人认为工程师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向工程师提出修改指令的书面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紧急情况下,工程师要求承包人立即执行的指令或承包人虽有异议,但工程师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承包人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本款规定同样适用于由工程师代表发出的指令、通知。

  6.3 工程师应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并履行约定的其他义务。由于工程师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应承担延误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并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6.4 如需更换工程师,发包人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后任工程师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工程师的职权,履行前任工程师的义务。

  第7条 项目经理

  7.1 承包人委派的项目经理的姓名: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7.2 承包人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以书面形式由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工程师,工程师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7.3 项目经理按发包人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工程师联系时,项目经理应当采取保证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48小时内向工程师送交报告。责任在发包人或第三人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承包人的,由承包人承担费用,不顺延工期。

  7.4 承包人如需要更换项目经理,应至少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任项目经理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项目经理职权,履行前任项目经理的义务。

  7.5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

  第8条 发包人工作

  8.1 发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对需要而且可以腾空的建筑物,应在开工前______天将影响施工的障碍物清理完毕。对建筑物内确属不易腾空的设备、家具、陈设等采取相应遮盖保护措施;

  (2)向承包人提供出供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及施工通道的范围、要求及时间:_________

  (3)向承包人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煤气、热力、通讯等设备管线的时间、规格、地点及使用要求:_________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质和各种管线资料的时间及内容:_________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交通等批准手续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6)提供确定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的时间:_________

  (7)组织设计单位和承包人对图纸及作法说明进行设计交底的时间:_________

  (8)协调施工场地与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和其他设备管线的保护及与毗邻的其他单位关系,并负责支付相应费用:_________

  (9)协调施工场地内不同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的要求:_________

  (10)双方约定由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8.2 属发包人应完成8.1款的工作,发包人可将其部分工作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内容:_________并承担相应费用。

  8.3 发包人未能履行8.1款各项义务,导致工期延误或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发包人赔偿承包人有关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第9条 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按双方约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以下工作:

  (1)根据发包人委托,在其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允许的范围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成与工程配套设计的内容和提交的时间:_________报经工程师确认后使用,发包人承担此项费用的计算:_________

  (2)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的名称和时间:_________

  (3)在腾空后单独由承包方施工的施工场地内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设置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4)对不腾空、不停止使用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的建筑物施工,设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设备、围拦设备,并负责安全保卫,其具体要求:_________

  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5)对本工程需夜间施工的具体要求及费用的计取:_________

  (6)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的交通、施工噪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管理规定,需要办理的手续:_________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但因承包人的责任发生的罚款应由承包人承担;

  (7)对施工场地各种管线和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内容要求及费用承担:_________凡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罚款或其他费用应由承包人负担;

  (8)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等工程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不得随意改变作法;

  (9)非建筑结构加固、改造、补强、修缮,设备及设备管线更新改造工程,必须按照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施工,未经工程师批准,承包人随意拆、改原建筑结构、防火墙、增加荷载、随意改变管线走向等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担;

  (10)已竣工工程尚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成品保护期间,凡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承包人自费给予修复。但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其修复责任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对成品保护提出的特殊保护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

  (11)双方约定对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要求:_________

  (12)双方约定由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_________

  9.2 承包人未能履行9.1款各项义务,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承包人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第10条 进度计划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在收到后_________天内予以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确认也不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同意。

  群体工程中单位工程分期进行施工的,承包人提供按照发包人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的时间,按单位工程提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要求:_________

  10.2 承包人必须按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工程师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条款。

  第11条 开工及延期开工

  11.1 承包人应当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工程师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承包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顺延。

  11.2 因发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工程师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赔偿承包人因延期开工造成的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12条 暂停施工

  工程师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应当按工程师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工程师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承包人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发包人承担所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相应顺延工期;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3条 工期延误

  13.1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图纸及作法说明和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条款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条款约定提供所得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或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3.2 承包人在13.1款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就延误的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工程师提出报告。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14天内予以确认,逾期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同意顺延工期。

  第14条 工程竣工

  14.1 承包人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14.2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4.3 施工中发包人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人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人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四、质量与检验

  第15条 工程质量与样板

  15.1 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标准的评定以国家或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15.2 双方约定在_________制作样板及样板间,作为质量评定验收的实物标准。样板及样板间应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规定制作,经工程师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共同封存,由发包人承担制作样板及样板间的费用计算:_________

  15.3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双方同意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双方均有责任,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

  第16条 检查和返工

  16.1 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图纸及作法说明的要求以及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16.2 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工程师一经发现,应要求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16.3 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时,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16.4 因工程师指令失误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担。

  第17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7.1 双方约定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中问验收的部位:_________对上述部位达到验收条件时承包人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或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在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7.2 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进行验收,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

  17.3 经工程师验收,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图纸及作法说明等的要求,验收24小时后,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8条 重新检验

  无论工程师是否进行验收,当其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成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追加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第19条 工程试车

  19.1 双方约定需要试车的,试车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设备及设备管线工程的范围相一致。具体试车的内容及范围:_________。

  19.2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承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承包人准备试车记录,发包人根据承包人要求为试车提供必要的条件。试车合格,工程师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3 工程师不能按时参加试车,须在开始试车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工程师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试车,应承认试车记录。

  19.4 设备及设备管线维修、拆改、安装工程具备无负荷联动试车条件,发包人组织试车,并在试车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承包人的要求,承包人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试车合格,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19.5 双方责任:

  (1)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发包人应要求设计单位修改设计,承包人按修改后的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发包人承担修改设计、重新维修、拆改及安装的全部费用和追加的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2)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承包人负责拆除和重新安装。设备由承包人采购的,由承包人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的,发包人承担上述各项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3)由于承包人施工的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工程师要求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并承担重新维修、拆改、安装和试车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4)试车费用除在合同价款之内的外,试车费用另由发包人承担的计算:_________

  (5)工程师在试车合格后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视为工程师已经认可试车记录,承包人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19.6 投料试车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发包人负责,如发包人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或需要承包人配合时,应征得承包人同意,另行签定补充协议。

  五、安全施工

  第20条 安全施工与检查

  20.1 承包人应遵守房屋修缮及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0.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第21条 安全防护

  21.1 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2 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第22条 事故处理

  22.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2.2 发包人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23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23.1 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在协议书内约定。非招标工程的合同价款由发包人承包人依据工程预算书在协议书内约定。

  23.2 经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_________方式确定。

  (1)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风险范围及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________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但约定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约定为:_________

  (2)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加酬金的构成及计算方法:_________

  (3)可调价合同。合同价款调整因素包括下列内容及调整方法:_________

  (A)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的合同价款;

  (B)北京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处公布的价格调整;

  (C)7天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D)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_________

  23.3 双方约定采用可调合同价款的,在双方约定的调整因素发生后14天内,承包人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确认调整金额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不予确认也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已经同意该项调整。

  第24条 工程预付款

  24.1 双方约定工程预付款时间:_________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预付款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_________扣回工程预付款的时间及比例:

  24.2发包人未按约定时间向承包人预付工程款,承包人在约定预付时间7天后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承包人可在发出通知后7天停止施工,发包人应从约定应付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同期应付款的贷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5条 工程量的确认

  25.1 承包人应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_________工程师接到报告后7天内按图纸及作法说明核实计量已完工程量,并在核实计量前24小时通知承包人,承包人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承包人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

  25.2 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报告后7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8天起,承包人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工程师不按约定时间通知承包人,致使承包人未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25.3 对承包人超出图纸及作法说明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师不予计量。

  第26条 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26.1 在确认计量结果后14天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的方式和时间:_________按本合同条款第24.1款约定时间,发包人应扣回的预付款,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进行。

  26.2 本合同条款第23条确定调整合同价款、第33条工程变更调整的合同价款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合同价款,应与工程款(进度款)同期调整支付。

  26.3 发包人超过约定的支付时间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可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可与承包人协商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经承包人同意后可延期支付。协议应明确延期支付的时间和从计量结果确认后第15天起计算应付款的同期贷款利息。

  26.4 发包人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七、材料设备供应

  第27条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1 经双方商定,由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应规定在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内(附件二)作为本合同附件。

  27.2 发包人按一览表约定的内容提供材料设备,并向承包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其质量负责。发包人在所提供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由承包人泥人与发包人共同清点。

  27.3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承包人派人参加清点后由承包人妥善保管,发包人支付相应保管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发生丢失损坏,由承包人负责赔偿。

  发包人未通知承包人清点,承包人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丢失损坏由发包人负责。

  27.4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应根据下列情况分别承担责任: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承担所有差价;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承包人可拒绝接收保管,由发包人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

  (3)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规格、型号与一览表不符,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费用;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由发包人负责运至一览表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一览表约定的数量时,由发包人补齐;多于一览表约定数量时,发包人负责将多出部分运出施工场地;

  (6)到货时间早于一览表约定时间,由发包人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到货时间迟于一览表约定的供应时间,发包人赔偿由此造成的承包人损失,造成工期延误的,相应顺延工期。

  27.5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7.6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_________

  第28条 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_________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在材料设备到货前24小时通知工程师清点验收。

  28.2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与设计或标准要求不符时,承包人应按工程师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3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人应按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8.4 工程师发现承包人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应要求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8.5 承包人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工程师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减的合同价款双方以书面形式议定。

  28.6 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或供应商。

  第29条 材料的样品及样本

  29.1 双方约定,双方任何一方采购或提供的下列材料均需提供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2 由发包人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品种需提供指定的式样、色调和规格的样品或样本:_________

  29.3 材料样品或样本,经双方认定验收后共同封存,作为材料供应和竣工验收的实物标准。不符合样品或样本标准的,由供货方承担责任。

  第30条 材料试验

  30.1 双方约定对下列材料必须进行防火阻燃、毒性反应及其他试验(包括防水、冻溶、强度测试等):_________

  (1)属应作防火阻燃试验的材科:_________

  (2)属应作毒性反应试验的材料:_________

  (3)其他应作试验的材料及试验内容:_________

  30.2 由承包人负责组织进行上述各类材料试验,但不具备专业测试条件的可委托_________进行试验,试验费用由发包方负担。

  30.3 试验结果不合格的材料:凡未采购的应停止采购,凡已采购并运至施工场地的,应立即退货或由采购方运出施工场地,由此造成的各种费用支出,由采购方负责。由发包方或设计单位指定的材料经测试不合格,由发包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八、工程变更

  第31条 工程设计变更

  31.1 施工中发包人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修缮、装修标准或范围时,发包人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及作法说明。承包人按照工程师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及造成的承包人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1.2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人的直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1.3 承包人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及作法说明、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工程师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人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工程师同意采用承包人合理化建议,致使发包人因此而直接或间接获得收益,所发生的费用分担和利益的分享应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另行约定。

  31.4 工程设计变更,双方均应主动办理变更洽商手续。承包人应按变更洽商的要求实际履行。

  第32条 其他变更

  合同履行中发包人要求变更工程质量标准及发生其他实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33条 确定变更价款

  33.1 承包人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工程师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

  33.2 承包人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工程师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33.3 工程师应在收到变更工程价款报告之日起14天内予以确认,工程师无正当理由不确认时,自变更工程价款报告送达之日起14天后视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已被确认。

  33.4 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提出变更价款,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33.5 工程师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与工程价款同期支付。

  33.6 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九、工程验收与结算

  第34条 竣工验收

  34.1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和本市有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的详细内容、时间和份数:

  34.2发包人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34.3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14天内不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报告已被认可。

  34.4 工程竣工验收通过,承包人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为实际竣工日期。工程按发包人要求修改后通过竣工验收的,实际竣工日期为承包人修改后提请发包人验收的日期。

  34.5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验收报告后28天内不组织验收,从第29天起承担工程保管及一切意外责任。

  34.6 双方约定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_________ 其验收程序按本合同条款34.1款至34.4款办理。

  34.7 因特殊原因,发包人要求部分单位工程或工程部位甩项竣工的,双方另行签订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工程价款支付方法。

  34.8 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的,承包人不得交工,发包人也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发生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35条 竣工结算

  35.1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价款及本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35.2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35.3 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科后28天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价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35.4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天内,承包人未能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造成工程竣工结算不能正常进行或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不能及时支付,发包人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应当交付;发包人不要求交付工程的,承包人承担保管责任。

  35.5 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竣工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第36条 质量保修

  36.1 承包人应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及本市关于工程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36.2 双方约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的具体时间及要求:_________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三)应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违约责任、索赔和争议解决方式

  第37条 违约责任

  37.1 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

  (1)本合同条款第24条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预付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26.4条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本合同条款第35.3款约定的因发包人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应承担的责任:_________

  (4)发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赔偿承包人损失金额或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2 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_________

  (1)本合同条款第14.2款约定的因承包人不按协议书约定的时间竣工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2)本合同条款第15.1款约定的因承包人达不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应承担的违约责任:_________

  (3)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

  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发包人损失金额成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分别为:_________

  37.3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第38条 索赔

  38.1 当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要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效证据。

  38.2 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发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承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承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承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本条款(3)、(4)规定相同。

  38.3 承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可按本合同条款38.2款确定的时限向承包人提出索赔。

  第39条 争议解决方式

  39.1 发包人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和解或者请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3)向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9.2 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

  (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

  (4)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十一、其他

  第40条 工程分包

  40.1 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部分工程内容:_________分包施工单位为:_________承包人应与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

  40.2 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也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40.3 工程分包不能免除承包人任何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管理人员,保证本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行为或疏忽导致工程损害或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承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40.4 分包工程价款由承包人与分包单位结算。发包人未经承包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单位支付各种工程款项。

  第41条 不可抗力

  41.1 双方结合本工程对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________

  41.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师,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工程师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承包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工程师通报受灾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灾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41.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工程师要求因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41.4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42条 保险

  42.1 被修缮或装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已办理过人员或财产保险的仍然有效,未办理保险的工程开工前,发包人为被修增或装修建筑物、构筑物和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2 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科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人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42.3 发包人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人办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2.4 承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42.5 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人承包人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42.6 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_________

  (1)发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及费用:_________

  (2)承包人投保内容及相关责任:_________

  第43条 担保

  43.1 发包人承包人为了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相互提供下列担保,被担保方与担保方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的内容、方式及相关责任为:_________ 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3)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_________

  43.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第44条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4.1 发包人要求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发包人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手续,承担申报、试验、使用等费用。

  44.2 承包人提出使用专利技术或特殊工艺的内容:_________经工程师认可,由承包人负责办理申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4.3 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使用专利技术侵犯他人专利权的,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45条 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5.1 文物古建筑施工,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由发包人承包人共同提出保护方案,并征得文物管理部门的批准后实施,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5.2 在施工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及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物品时,承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文物管理部门,发包人承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45.3 在施工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某部位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并要求仔细挖掘时,承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工程师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因挖掘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工程师在48小时内未予答复,视为同意。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书面报告,但实际确实挖掘出相应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所发生的各种费用仍由发包人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45.4 施工中发现文物后隐瞒不报,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根据历史文献记载或传说并经文物管理部门初步认定施工场地可能藏有重要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但施工中未能采取挖掘和相应保护措施,致使文物或文物古建筑遗址受损,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45.5 施工中发现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承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师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延误的工期。

  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发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第46条 合同解除

  46.1 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46.2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26.4款情况,停止施工超过56天,发包人仍不支付工程款(进度款),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3 发生本合同条款第40.2款禁止的情况,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46.4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人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3)双方约定的其他原因:_________

  46.5 一方依据46.2、46.3、46.4款约定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按本合同条款第39条的约定处理。

  46.6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或解除订货合同,不能退还的货款和因退货、解除订货合同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除此之外,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46.6 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第47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做进一步具体化约定,并修改、完善、补充条款如下:_________

  第48条 合同终止

  48.1 除本合同条款第36条以外,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8.2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9条 合同份数

  49.1 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49.2 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发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承包人保存副本_________份。

  发包人:(公章)_________ 承包人:(公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施工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强制性标准有关费用计取和使用的通知》的规定,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主合同,特制定本补充协议如下:

  一、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

  本工程合同包干价位 万元(大写:叁佰万元整),其中应计取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为 万元。该费用为专项费用,全部投入到施工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中。

  二、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支持、监督,督促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

  2、对乙方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作好现场记录。

  3、督促乙方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及时协调解决各工地之间、工地与周边群众之间的矛盾。

  4、由甲方负责人组织三方责任主体(建设、监理、施工)每月末按标准对乙方进行考核。

  5、每周召开一次有乙方项目负责人,安全专职人员参加的安全文明生产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纠正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6、甲方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停工整改,直至排除隐患。

  三、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2、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都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相关规定,并接受建设主管行政部门检查。

  3、乙方主要负责人的职责

  ①建立、建全本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对现场安全生产负总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专职安全人员,确保本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生产费用发挥有效作用。

  ②督促、检查本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③制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若遇险情,及时启动。

  ④及时如实向上级管理部门和有关职能部门报告安全事故。

  4、保证对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资金的投入,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5、按照国家规定乙方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但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本工程项目负责。

  6、乙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工程所从事的工作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由职能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7、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乙方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

  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8、对有较大危险因素的作业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9、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乙方要主动接受检查,并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和拖延,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

  10、渣土、建渣运输过程中,车辆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车辆、行人、市政设施、专业管线及沿途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防止污染城市,对造成的损害承担全部责任。

  11、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文明生产会议,自查自纠不安全因素及隐患,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12、对整个工程中检查出的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不落实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方式及使用要求

  1、合同签订后,甲方预付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总费用总额的70%,即10.71万元(大写:壹拾万零柒仟壹佰元整),用于开工前的场容、场貌、临电、临设的施工,达到开工审查条件的要求。

  2、剩余费用随每月施工进度比例按80%支付。

  3、工程实施完成后,本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评价合格后,即支付剩余20%余款,如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评价达到优良,甲方将按安全文明措施总费用的5%对乙方予以奖励。

  4、乙方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

  中应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收入和支出清单备查。

  五、违约责任

  按主合同执行

  六、本补偿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后自动失效。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章):

施工合同 篇4

  发包方

  承包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层

  结构类型:

  承包范围:

  承包方式:

  质量等级(优良或合格):合格

  工程承包造价(金额大写):

  甲方:北京龙安华诚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河南省宏瑞防腐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该工程钢结构防火涂料的施工,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施工范围:钢结构环氧云铁中间漆、防火涂料、面漆。

  4、二、质量要求:

  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所用涂料及施工设备、脚手架等由乙方负责;施工所用的防火涂料隐蔽部分采用室外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外露部分采用室外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所用材料必须有《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检验报告和《消防产品型式认可》证书,复印件加盖生产单位公章。

  三、工程期限

  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组织进入现场,工期按甲方要求进行施工,竣工时间为20xx年1月5日。如有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工期顺延。

  四、工程造价

  经甲乙双方商定工程施工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单价:防火涂料:2.5小时:36元/㎡,1.5小时:30元/㎡。

  环氧云铁中间漆:20元/㎡。面漆:30元/㎡。

  注:单价包括:材料费、人工费、税金、措施费、水电费、试验费。

  五、付款方式

  1、根据业主与我公司签订的合同没有预付款,

  2、按报量支付进度款,每月25日报量,次月5日~10日付款,

  3、每月按报批量的50%付款,资料齐全整体验收合格后1~15天付全款的95%。

  4、剩余5%的款项作为质保金,保修期满后15日内付清。

  六、质量要求

  1、施工过程中,专人检查工艺质量,要求涂层喷涂均匀,无漏涂。

  2、涂层及耐火时间达到甲方要求。

  七、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工程的检测验收,保修期执行国家规定。

  2、检测验收时发现质量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返修,由甲方或其他部门安装等原因造成的涂层损坏,可以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有偿让乙方负责修补。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为乙方提供施工所用的水、电资源及生活住房。

  2)遇到交叉作业情况,为乙方协商解决。

  3)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服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项目部的管理规定,不得违章施工。

  2)供料施工并负责防火涂料工程的验收。

  3)积极配合甲方的施工,保证施工进度,保证施工质量工期。

  4)由乙方自己造成的安全事故,乙方自负,由甲方或其他有关方面造成的安全事故触及乙方的,责任由造成事故方负责。

  5)当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权利停工,延误工期及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

  6)在施工过程中,做好环保工作,施工中不会污染到其他未施工部分。

  7)如保修期内发生返修事宜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场检修,否则甲方有权组织检修,发生的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

  九、其它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支付完乙方全部工程款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如有违约,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和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法规执行。

  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签定补充合同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账号:

  201年月日

  201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承包方式:

  二、工程承包内容及造价(待定)

  1、图纸设计范围(工程设计、制造、运输、安装)。

  2、合同价款:

  三、付款及结算方式(待定)

  1、实际工程量以项目部出具的签证单为准。

  2、工程完工后七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四、工程期限

  工程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工程质量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技术要求的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六、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施工条件,如人员进出、材料堆放、进出道路等,使之符合乙方正常施工;

  2、支付来自政府的关于建造、使用所必须的申请及各项增容等费用;

  3、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及堆放场地;

  4、对施工工程所涉及的配电系统、管道系统、给排水总阀位置应负责指明;

  5、负责监督乙方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工期等,并有提出整改的权利;

  6、如乙方未能按甲方的技术要求施工,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命令乙方立即停止施工,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产生的所有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为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和相关技术要求,并对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

  8、工程完工后,甲方在收到乙方书面报告或通知后3日内组织验收,并及时出具验收报告。

  乙方责任: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自觉遵守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规定,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委派现场管理代表为工程负责人,全面负责工地现场及本合同的施工和管理,保证工程进度,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保质保量完工;

  3、对未完成的分项工程负有监护责任;对损坏的成品及半成品负有维护、恢复的责任,其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在施工中若损坏其它分项工程产品,乙方应照价赔偿;

  4、所提供的材料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5、所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等所有材料必须为刚出厂的、崭新的、未使用过的产品,且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及相关材质证明文件;

  6、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且经甲方现场负责人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7、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施工、停工、返工,材料、器材等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均由乙方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

  9、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标准组织施工,维护好现场文明施工形象,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施工任务,否则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

  1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至甲方(必要时还需送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根据需要可会同甲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12、如甲方验收中发现不合格之处,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技术要求和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不能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每延期一天承担1000元违约金,如因此延误甲方整体工程进度,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3、乙方未能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按甲方要求完成整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14、工程竣工后,乙方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实施保修,保修期自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逾期一日,乙方承担1000元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其他经济损失;若乙方超过30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

  七、其它事宜约定

  1、工程竣工后如出现质量问题(因甲方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无偿维修。

  2、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具体完工时间双方可另行协商;

  3、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

  4、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实际工程量计算为准。

  八、合同变更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九、争议解决的方式:

  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附则

  1、双方任何一方未取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2、本合同所包括的附件、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相互尊重原则,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建筑施工,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完成任务,共同信守合约,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定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主要要求:

  (一)工程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

  (二)承揽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楼层高度:一层_______米,二层_______米,三层_______米,四层_______米,五层_______米

  (五)预算总造价:_______________

  (六)技术资料及图纸提供方法:_________________

  二、施工时间:

  本合同内容从____年____月____日起执行,到楼层盖顶施工完成后结束。

  三、付款方式

  四、施工、拆除与设计变更: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要求组织施工。

  2.施工过程中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现场的协调工作。

  3.施工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停工期间甲方应承担乙方施工人员的生活费和误工费。

  4.施工图纸发生技术变更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图纸交付乙方,如因变更图纸交付滞后产生的返工、料损等费用,应由甲方承担。

  五、工程交验与保修:

  1.乙方在工程结束后通知甲方两天内验收。如逾期不验收,甲方使用的,则乙方做验收合格通过。

  2.验收时,如发现甲方责任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提出返工或补修意见时,乙方应收取相应人工费、材料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如乙方造成质量问题,则由乙方免费处理。

  六、工程负责人:

  甲方委派为驻现场负责人,并与乙方委派的为现场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七、特别说明:

  该项目现场如需要用电源应安排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并做好绝缘处理。现场安装定位及其他涉及安装需要协调之事由甲方解决。

  八、其他条款:

  1.委托方在审定承办涉及内容时,请仔细审核项目中的每一细节内容,审定后签字或认可说明,经确认后发生差错,由委托方承担所有责任及全部内容。

  2.合同签定后,如有单方面违约,全部责任将由违约方承担。任何一方如需要变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应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后。另行签约补充合同。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尽力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诉。

  1.合同附件及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施 工 合 同

  承包单位:

  合同编号:

  上高县市政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上高县城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包人(全称):

  江西鸿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内容:

  上高县友谊广场市政建设工程

  镜山公园内

  路面、人行道、路缘石、土石方及排水管、沟及广场建筑

  1.4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1.5 资金来源: 1.6 承包范围: 1.7 承包方式:

  招标清单范围内及施工图规定的内容

  包工包料

  二、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条款;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5.图纸; 6.工程量清单;7.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8.合同履行中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

  三、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道路交通管理事项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在签订合同一周内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工程 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在合同签订一周内向承包人提供6 套图纸(含返还的三份竣工图)。

  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对资料的真实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证明承包人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在签订合同后2 日之内由发包人组织设计单位向承包人现场交验;

  7.在签订合同后,由发包人组织监理单位、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园林绿化的保护工作,承担有关费用;

  9.负责向市政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办理工程备案;负责向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质量报监;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除上述事项之外,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发包方协调的其它事项,发包方要予以配合,确保工程施工正常进行。

  3.2 承包人工作

  1.向工程师提供年、季、月度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2.根据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安全保卫;

  3.向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的约定: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卫生管理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竣工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承包人自费予以修复;发包人要求承包人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应相应追加特殊措施保护费;

  6.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施工中发包人已明示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破坏的赔偿费用;

  7.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除上述事项之外,有关工程施工方面其它事项。

  3.3 派驻工程师及权限

  3.3.1 发包单位派驻工程师姓名:_李建_,职务:_副主任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对施工现场“三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现场工程变更签证及工程量增减签证;图纸发放、组织竣工验收等。

  3.3.2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师姓名: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发包人委托的职权:_监理规范及监理合同约定的职权范围 。

  3.3.3 承包单位派驻项目经理姓名:_龙中平 _职务:__项目经理 __ 3.3.4 承包单位派驻技术负责人姓名:_万建国_ _职务:__公司副总_ _

  四、工期

  4.1 工期

  开工日期:,竣工日期:,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260有效日历天。

  4.2 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竣工日期竣工。

  因下列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供图纸及开工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工程师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不可抗力;

  7.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五、质量

  5.1 工程质量

  5.1.1 工程质量标准:

  合格

  5.1.2 工程施工和质量标准评定依据的标准、规范: (1)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2)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4)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7-87 (5)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xx (6)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1-90 (7)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2-90 (8)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9)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市防洪工程)CJJ9-85 (10)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 (11)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CJJ36-90

  (12)城市供热管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8-90 (13)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44-91 (14)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xx (15)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CJJ99-20xx

  (16)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设部建城[20xx]221号)

  (17)其它需要明示的标准、规范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5.2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工程每一道工序在承包人自检的基础上,需经工程师验收合格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5.3 工程试车

  工程试车要求及费用的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 ____ 5.4 竣工验收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 一 套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 一套竣工图。

  5.5 质量保修

  具体保修项目内容、范围、保修期、保修责任、质量保修金的支付在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六、安全施工

施工合同 篇7

  甲方: 合同编号: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丙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三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工程名称:日丰地板采暖 ,施工工期: 施工地点:施工面积: ㎡ 施工单价:元/㎡ 工程总造价: 元整。

  一、施工内容及选材:

  1、辐射层:日丰地暖专用辐射层 (EPE)

  2、盘管层:日丰牌地暖专用管 PE-Xb □PE-RT □

  3、配件:日丰牌 分水器路、日丰牌过滤器。

  4、其它:(注:使用非日丰牌地暖专用管、非日丰牌分水器、过滤器、地暖膜时此合同无效。)

  二、质量及验收标准:

  1、地暖工程安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施工安装》(03K

  404)及相关标准验收。

  2、系统安装完毕进行水压试验,最小试验压力不得低于0.6Mpa,可升到0.8Mpa,

  然后稳压,稳压时间为10分钟。压降不超过0.05Mpa,即为试压合格。

  三、甲方责任:

  2、甲方必须负责协调供热、供水等各部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施工,如因上述原因导致延误工期,甲方应补偿乙方损失。(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进行补偿)。

  3、本程将封闭管理施工,甲方保证施工人员及现场的安全,控制非施工人员出入。

  4、甲方确保能够提供:温度为55℃-70℃,压力标准为0.4Mpa的热源入户供地暖系统正常运转,乙方保证甲方地表温度达到20℃以上。

  5、甲方保证乙方进场施工地面平整干净,合乎施工要求。

  6、施工终结,甲方需及时到现场试压。试压合格后,甲方必须做好成品保护工作,如出现人为造成漏水现象,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四、乙方承诺:

  7、收到甲方工程预付款后,按照约定时间施工,保证按时完工。

  8、甲方不得任意拆改地盘系统,凡没有拆改过的管路部分(日丰地暖专用管、分水器、过滤器),乙方终身保修。

  9、在使用过程中,由乙方安装的地暖工程包括所有设备、材料出现问题,三方约定时间前往现场,按照先保证甲方正常使用,后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区分的原则进行事故处理,由于甲方人为因素而出现任何问题,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首付50%的工程预付款。余款在施工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结清。

  六、违约责任: 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合同由签订之日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附:在试压合格后,由甲方签字认可。试验压力:0.6Mpa是:□ 否:□试压人:。甲方签字:

  甲方:乙方:丙方:**总代理

  地址:地址:地址: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经办人:

  电话:电话:电话:

施工合同 篇8

  乙方:

  甲方现将

  外墙涂料工程委托乙方施工,双方应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二、承包范围:外墙涂料工程;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质量________年以上

  四、工程内容:粉刷外墙

  五、工程材料:

  本工程使用涂料为品牌,颜色以甲方确定的色板为准,材料到达现场必须经甲方代表验收,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后可投入使用。

  六、工程造价:

  1、本工程外墙涂料综合单价 元平方米,此报价含税款(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做法工序:专用腻子二遍、底漆一遍、面漆二遍)。

  2、面积: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

  3、结算造价:工程量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若有设计变更可按实际调整。完工后,XX所有的工程款(扣除5%的质量保证金)。

  4 、工程款支付:工程开始预付总工程款20%,工程完工后付至总工程款的80%,竣工结算后付至总工程款的95%,剩余5%做为质保金,________年后XX。

  七 、工程质量

  1、乙方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现行的施工规范《建筑装饰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73—91》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若有减少施工工序的操作,甲方将拒绝支付工程款。

  2、乙方进场时必须对外墙基底进行清理,如发现有裂缝必须先做处理后,才能进入外墙涂料工程的施工。

  3、涂料施工基本要求:

  (1)、修整基面时,必须细心注意修补,休整处接着要绝对平整,与原基面胶接要结实。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接口、重要部位的处理,线条顺直,感观良好,确保颜色一致,细部构造工艺要细致,符合操作规程。

  八、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在施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

  (2)、提供进行施工的场地及库房(不负责看护)。

  (3)、提供水源、电源。

  (4)、配合乙方在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2、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2)、按施工安全规定采取预防事故的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

  (3)、管理维护现场清洁,及时清除垃圾和不用的临时设施。

  (4)、自竣工之日起两年的保修期,如有施工质量问题,乙方负责返修。

  (5)、如发生安全问题,一切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和解除合同,否则,须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如乙方进入现场施工后,没有完成合同工作量中途退场者,已完成达到约定质量部分均按合同价款的70%予以结算。

  3、本合同签订后,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工程。否则,甲方拒绝支付工程款,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本工程保修期为两年,如两年内出现空鼓、脱皮、变色、龟裂等一切质量问题乙方无常进行维修,接甲方通知48小时内未进行处理甲方有权自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在乙方保证金内支付。如乙方未及时维修所带来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并签证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 篇9

  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

  为确保工程质量,建筑材料质量是关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单位20xx年5月1日下发通知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特制定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材料使用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材料名称、品种、型号、规格、执行标准、数量、单价、见附表。此附表先由乙方和丙方协商、双方确认后,其样品送到甲方留样,经甲方和监理签字认可后,此表生效。

  三、供货时间:由乙方和丙方商定,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四、质量:执行国家标准。合格。

  五、供货程序:丙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供货,同时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乙方收到货后要按规定进行抽检、试验,同时通知甲方和监理进行验货。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丙方凭乙方的原始材料收据及乙方确认的材料款签证到甲方结算材料款,由甲方为乙方垫付此款,乙方与甲方结算工程款时,甲方扣除此材料款。

  七、各方责任:

  1、甲方责任:负责监督管理,及时对进场材料进行验收。材料

  2、乙方责任:应严格按照附表要求进行收货验货,并应及时通知甲方及监理验货确认。严格按规范和材料说明书对材料进行使用施工。按批量对可所购材料进行抽样复检,如发现不合格,要及时调换和返工。对没有按规定收验货和没有按规范及材料说明书进行施工,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不得使用非指定材料。

  3、丙方责任:应按乙方约定时间供应材料,同时提供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负责,及时现场进行技术指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纠正。在合理质保年限内因材料质量原因造成工程返工或各种损失,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本合同一式份,甲方___ 份,乙方___份,丙方___份,监理 ___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代表(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 。水电安装劳务分包事宜协商一致。制订立如下劳务分包合同条款,以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承包范围 工程范围与内容:所有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图重大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四、 工期要求

  乙方必须在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竣工。

  乙方配合总包单位在总包方预验收前完成所有施工任务,经调试并自检合格,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

  五、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

  六、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含防雷接地、消防及弱电)、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

  采用固定劳务单价方式。

  七、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每平方米(以建筑面积结算)属总价包干。该总价已包括人工、机械、安装辅材、施工安装、调试、保险、风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税金等各项费用。

  八、 付款和结算方式

  工程款支付:工程量全部完成经验收合格,于建设单位支付该项目工程款到账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按比例给予支付。保修期1年。

  九、 设计变更

  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重大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根据主合同相应顺延。

  十、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合同工程所有用于水电主材(未计价材料)均由甲方采购供应,所有辅料(计价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

  2水电安装的所有工器具乙方自备,甲方不再提供相应的工器具。

  十一、 双方职责

  1甲方职责

  按时甲方提供的给排水、电气、消防及弱电安装图纸、图说、图纸会审、设计变更、设计通知、设计变更中涉及的工作内容。 甲方指定现场负责,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负责有关签证。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材料保管场所。甲方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材料使用保管情况,检查乙方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和持证上岗情况。乙方如违反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责任

  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消防及弱电安装工程。应按照设计图的要求及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国家验收标准。施工现场水、电材料上下车及现场转运。乙方进场人员需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管理、调度,特别是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及调度。(5)现场由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严禁浪费或用在非本项目上,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值赔偿。(6)在没有交付甲方时前必须保护设备设施,做好成品保护。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如甲方违约,必须按时足额付清乙方所完工程量的劳务工资。

  2、乙方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其情节拒付乙方所有做工工资等费用,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如乙方在生产工程中,人员不够,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不能得到保证,工期延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取缔乙方作业资格,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双方约定的工期不论任何原因均不得延长,如未按规定时间完成该分项工作,甲方对乙方的工期延误按总价1%/天向乙方收取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或解除合同,另行安排劳务班组作业,或另行增加劳务班组作业。

  在施工中如乙方因施工质量低劣造成返工损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并总价2%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5)乙方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甲方按200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及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安排、调派,有故意刁难、停工、罢工、不服从管理行为的甲方及其项目部有权终止其合同并取缔乙方施工,乙方所完成的工程量按单项价格下浮50%后作为结算价款付给乙方。 (7)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做好各项工作,进行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认真完成甲方下达的各项指标任务,对不能按期完成各项指标任务的,甲方按20xx元/次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8)以上违约金,凡未指明的,均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劳务款中直接扣除。

  十三、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作业中要文明施工,不浪费材料,不出安全事故,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和管理,如不服从管理和安排,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2、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凡因错误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3、乙方在施工作业中必须安全保护和甲方提供的水电材料,如发现浪费材料和不保护材料,甲方有权对乙方做出罚款。

  4、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注意安全,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乙方必须为进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如因乙方违章操作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5、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工作。

  十五、未尽事宜,又甲方和乙方共同协商

  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印后生效,本合同承包范围内任务完成,结清余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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