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

时间:2020-08-17 00:03:40 施工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施工合同合集9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的施工合同合集9篇

施工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 甲乙双方于20xx年3月14日签定的《装修施工合同》即日终止。

  二、 甲方支付的设计定金人民币1000元,首付工程款18550,两项合计人民币19500元。

  三、 乙方前期工程费用如下:

  1. 水电安装工程:11182.77;

  现已完成工程按总价11182.77*80%=8946.00元

  2. 设计费:123平方米*25元/方=3075.00元;

  3. 拆墙及清运费:527.15元;

  4. 材料搬运费:330.00元;

  5. 兔宝宝材料约6620元;

  合计人民币共:19500元;

  四、 前期工程的水电、板材的材料款及人工费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水泥、沙石及砖块材料由甲方房子承担支付,甲乙双方互不要求工程的款项收取和退回。

  五、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施工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乙方承接甲方1,2号楼工程内墙及天棚涂料施工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乐至江南大市场市场1,2号楼工程。

  2、工程范围:根据甲方要求负责内墙涂料的样板制作、材料供应和施工、检测验收及维护等;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验收合格;

  4、质量等级: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检测验收,乙方承诺工程项目均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第二条:工程期限

  本合同工程分1,2号楼两个工程,乙方的施工工期应不影响装饰施工总进度工期,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须在20xx年5月30前进材料。

  第三条:合同价款

  天棚综合包干单价 4.2(元/㎡),备注:①综合包干单价包含本工程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架子使用费等乙方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②乙方按施工图进行施工并按实际施工面积计算工程量,以合同约定综合包干单价进行合同结算。

  第四条:支付方式

  1、甲方按乙方完成工程量的80%付款,乙方完成相应施工段施工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该施工段合同总价的95%,余下的5%工程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工程结算按本合同确定的综合包干单价和实际施工面积进行合同结算。

  第五条:工程质量

  1、工程样板制作:内墙涂料工程施工前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部位先做样板:基层腻子(两道:粗型、细型各一道),各种样板需分层留样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方可正式施工。

  2、乙方必须严格按样板要求和国家、地方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标准等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现场代表的监督,质量标准同3,4号楼工程。乙方需按约定采购材料(不能使用干粉),符合有关国家规定标准,所购材料经甲方检查确认后才能施工使用,不符合要求的,乙方负责运出施工场地并重新采购。如腻子层或油漆层出现开裂、起皮、脱皮、变色、泛碱,流坠等质量问题,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负责返修直至验收合格

  第六条:甲乙双方工作;

  1、甲方工作;甲方提供本工程相关的施工要求,确定颜色色号。提供乙方施工所需用水、电源;可提供材料放置场地。协助协调主体施工各方的关系及对工程工序的整体调度。对乙方施工的工程,甲方工地代表负责进行监督,对不合格的工程(工序)甲方有权责令其返工或停工,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工作: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所有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前,乙方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内如有损坏,由乙方予以修复。乙方施工材料应按甲方指定区域堆放,按样板间要求施工;自行负责场内的各种水平和垂直运输及架子的搭设。材料的保管。

  附 则

  一、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及时协商解决

  二、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三、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四、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电气照明安装及通信工程

  工程地点:

  一、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本着双方友好合作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成。经甲、乙双方协商后制定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二、承包方式及范围:

  1、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安全、包质量、包进度、包文明施工。

  2、乙方承包 电气照明安装及通信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包工 、包料(按施工图纸及乙方报价书所列电工材料品牌)、包运输。甲方不提供任何工具,一切工具均为乙方自带。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本工程的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如下:

  本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量按本工程电气照明施工图纸所列工程量计算。本工程电气照明安装工程分两部分,室内照明工程及站区照明工程。 本工程工程量为包死造价,金额为:(大写:元整) 。

  2、本工程的承包价是按验收优良为标准的(本单价包含10%优良奖金),若验收结果为合格,则按该工程款的90%给乙方结算。

  3、工程结算为包死结算,如发生以下几类情况必须由所管施工员签证,项目经理认可且注明原因,工程量方可结算:①已完成部位的变更返工;②施工管理人员原因造成返工;③承包范围外的工作。

  四、付款方式:

  1、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电工材料及人员进场后三天内,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

  款 。

  3、户外照明工程材料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室内及户外照明工程完成后,经甲方及其他主管部门(监理、业主、质监站等)验收合格后一星期

  2、室内照明线路工程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

  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4、乙方必须在工程完工一周内将结算资料移交至甲方项目部,并在完工之日起一个月之内完成对数及签字审批手续,如乙方未能及时提交结算资料甲方将有权按合同价或低于合同或按图纸计算工程量乘以合同单价结算。

  5、结算资料包括:结算书、签工量表、工程量计算表、合同,其中结算书需一式二份其余的一式一份。

  五、甲方责任: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及相关变更通知一套。

  2、乙方材料进场后由甲方提供场地进行堆放。

  3、施工前,甲方需向乙方进行工程技术、质量和安全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质量验收通知后及时派人进行组织质量验收工作。

  5、在乙方承包的工程完成后,甲方得到乙方要求结算书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结算工作。

  6、甲方向乙方已作进场登记的工人提供进场至承包工程结算结束期间的住宿及生活所需木柴。

  7、甲方向乙方已作进场住宿登记的工人提供生活用电及用水,其免费额度为(4~10月电费10度/人月、水4吨/人月;其余时期电费3度/人月、水3吨/人月)。超出部分为有偿使用。

  六、乙方责任:

  (一)质量及技术措施: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工程技术交底要求、现行施工规范要求及水电照明安装工程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所使用的电工材料必须满足国家材料检测站标准规定。乙方必须提供一切进场电工材料材质书及材料合格证给甲方。乙方所使用的电工材料品牌及型号必须符合图纸及乙方报价书的规定。

  3、班组在施工时必须按图及施工员要求施工,严格执行甲方的施工作业指导书及施工技术交底要求,分项施工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质量自检,发现有误及时返工,确定无误后交甲方质检员进行核查质量评定,并由甲方质检员签名确认。

  4、班组的分项施工成果必须满足安全及质量验收要求,返工整改由班组负责,不再计工。

  5、班组施工时必须注意本班组及其它班组的成品保护,对成品造成污染或损坏引起返工损失由乙方负责。

  6、施工用材料在现场内应分类堆放,施工时材料应摆放堆放,不准乱堆放。

  7、乙方必须配合现场管理人员及时做好技术资料,资料真实,字迹工整。

  8、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打凿孔洞穿线等工作,事后必须进行修补工作,否则甲方可以叫其他班组进行修补,所发生的费用在甲方合同价里扣除。

  9、乙方必须配合甲方做好对业主或总包单位的结算资料,对有增加的项目要及

  时跟甲方供经营部人员联系。

  (二)安全及文明施工:

  1、乙方工人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及其它有关规定,若因乙方工人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工作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有权拒绝在不安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进行施工,并及时向甲方管理人员反映。

  3、乙方必须经常对生产工人进行安全教育,不得指使或强迫工人冒险作业,不得将自用的材料堆放在排栅上及四口临边上,不得随便拆除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报告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所发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每天收工前,必须保证“工完场清”。乙方对生活场所也必须保持清洁。如乙方不按时清场,甲方有权另派杂工进行清场,所发生的费用在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并按有关制度罚款。

  5、乙方进场须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则按制度规定罚款。

  6、凡非因公受伤及死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因公受伤及死亡的由乙方负责全部医疗或经济赔偿责任,甲方配合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三)进度

  1、从签定本合同日起乙方必须在两日内组织工人进场,本工程的水电照明工程必须要在 年 月 日前全部完成。如乙方未按时完成,则按每延迟一天罚款壹千元处理(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2、乙方施工速度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要求。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必要的赶工,满足甲方要求达到 人以下人数同时开工的要求。

  七、其他规定:

  1、水电安装施工人员必须是符合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考核合格,领取了《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专业水电工。乙方工人必须及时做好进退场登记工作,并经现场项目经理签名确认,进场3天内向现场管理人员提交工人名单、计生证、照片4张底片1张及身份证复印件,未在工地作相关进场登记手续的工人发生任何事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乙方进场工人必须按甲方要求穿戴统一工作服及安全帽,安全帽与工作卡编号必须统一,工作服全部由甲方统一购置,其费用由乙承担。

  3、乙方及其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建筑行业相关规定、税务规定,为其进场工人购买规定内的相关保险并完成相应税务,必须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4、必须按要求参加业主或甲方组织的“安规”考试,做到持证上岗。

  5、乙方工人必须严格遵守当地有关法律及法规,进场必须要按照当地有关规定办理有关证件(如暂住证、计生证、劳务证、上岗证),甲方可以协助乙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

  6、如利用工地材料或工具,在工程完工后退还工地仓库,否则按该材料或工具购买价双倍赔偿。

  7、乙方进场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工地有关规定,若因乙方的安全、质量、进度问题不能满足本协议及有关规定的要求,甲方有权辞退乙方,剩余工程款按有关协议结算。

  9、严在工地进行禁黄、赌、毒、打架、斗殴等一切违法行为,如有发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乙方月进度款申请必须按要求执行,在规定时间内打进度款申请,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款收据后再拨申请款,否则视为无效。

  11、所有时工必须自发生两天内签定,并有项目负责人签名确认,乙方必须每天将签定的签工表第一联及第三联交工地资料员,逾期将不予受理。

  12、严禁带孕妇及小孩在工地现场住宿。如有发生,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事情全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八、补充条款:

  九、未详尽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友好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协议连同《班组进场宣誓书》(附表二)同时生效,缺一者为无效合同。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名之日起生效,到承包工程款付款结清之日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银行帐号:

  开户行名称: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本合同经过双方协商,确定将甲方的海盐·盛世钱塘小区二期 幢项目的外墙涂料施工工程以包工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责、权、利,确保工程质量的完成,一致达成以下协议,双方须信守执行。

  一、 施工价格及工期:

  1、甲方以外墙元/㎡的价格承包给乙方施工(包工)

  2、无不可力或自然灾害及其他特殊情况(包括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误工不能施工的时间)外,乙方须在年月日进场,年月日前完工;超三天以外,每推迟一天罚款伍佰元整。

  二、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1、工程结算按实际完成平方结算,乙方施工的工程价格以乙方开收据形式向甲方结算。

  2、乙方在完成工程的批腻子,中层料涂饰后,付工程款的40%;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款的30%;余款在工程审计后按审计面积一个月内结算付清。

  三、质量要求及管理规定:

  1、所有墙面、线条。窗框满刮一遍、一遍腻子粉(必须做到达到验收标准)、墙面沙皮纸打磨平整(如发现少工序行为将不予结账)。所有墙面要做到平整、线条各自分明、阴阳角保持垂直、无色差、所有的窗线条、楼底脚线、墙面分色线必须用纸胶带黏贴,起到美观效果,达到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如达不到要求返工,乙方承担所有材料费及人工费(材料底涂每公斤16元、中层拉毛每公斤18元、面层弹性涂料每公斤26元)在工程款中扣除。

  2、乙方应做到文明、安全施工,并按甲方指定的要求施工,以确保达到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如在施工过程中,乙方不按照甲方指定的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直接退出该工程,工钱按照工程量底漆、中层料、面涂等实际面积的50%一次结清。

  3、在工作时间早上六点半到晚上八点,乙方保持手机畅通,如故意关机或拒接甲方电话,每次扣三百元整。

  4、保持每天每一幢楼不低于五人施工,每天少一人扣除三百元整。要保质保量按时完工。施工人员 不许乘坐吊篮上下,如每发现一次扣除伍佰元整。

  5、损坏公共财产及个人财产,按市场双倍赔偿。

  6、甲方只提供墙面所需外墙腻子粉、底漆、中层料、弹性面涂;乙方自备沙皮、刮刀、纸胶带、胶水、滚筒。

  7、乙方使用多少桶涂料,必须及时归还多少个涂料桶,如有丢失,每个桶按五十元收取。

  四、安全施工

  为了对班组进场工人安全意识的提高,为了海盐·盛世钱塘小区二期工程顺利进行,特定一下条款:

  1、 进入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地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

  2、 进入施工区必须戴安全帽,机械操作工必须戴好压发帽; 严禁酒后操作; 现场内不准赤脚,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喇叭裤; 高空作业严禁穿皮鞋和带钉易滑鞋; 非现场人员不准进入施工区,作业人员未经许可,禁止从事非本工种作业。

  3、 不准在现场打闹、不准带小孩进入施工现场; 严禁在高空向下抛投任何物品,高空作业必须栓好安全带; 严禁站在提升机或塔吊、吊篮上下、严禁在提升机井口操作和行走。

  4、 严禁在未设栏杆的高空作业和未干墙及挑线墙上行走。

  5、 严禁在未设安全防护设施的同一段面上、下交叉作业。

  6、 严禁任何人在工地上乱接、乱搭电源电线。

  7、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按时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纪律,安全法规。

  8、 乙方在开工之前,必须对脚手架等安全措施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后,才能开工;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注意安全,如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项目部,在项目管理人员的安排和指挥下要及时进行整改,如发现安全隐患不及时通知项目部,继续蛮干,所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故,都由乙方自己负责经济和法律责任,甲方不负责任何责任。

  五、工程验收:

  1、工程验收方式与标准;按相关国家标准进行验收。

  六、违约责任:

  1、乙方确保按期进场、按期完工、保证质量;

  2、若有违约行为的,违约方要承担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双方对合同有争议,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原告所在地诉讼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订起本合同生效。

  九、工程结束,账款结付清后,本合同自行解除。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施工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为了很好地维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将所施工路段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包工包料的形式。

  施工范围

  施工位置及长度按甲方指定位置进行施工。施工完毕后按实际摊铺面积进行结算。

  二、单价及付款方式:

  1、单价:

  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4~5cm,中粒式

  按每平方米60元进行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

  甲方预付沥青款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给乙方,工程完工后,剩余尾款甲方一周内一次性付清。

  三、质量要求

  1、乙方按照合同协议要求保证沥青混凝土铺筑厚度,如因沥青面层翻砂等原因造成返工或维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若因甲方路基填方压实度及填料问题造成沥青面层下沉及网裂,造成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违约责任

  工程完工,若甲方不按照合同协议要求及时支付工程尾款,超过合同规定日期,则视为违约,违约金按每日500元进行计算。

  五、未尽事宜

  1、未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2、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 篇6

  xx镇xx村xx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xx市xx镇xx村民委员会(甲方)

  施工单位:xx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乙方)

  xx镇xx村xx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由xx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元

  2. 工期要求: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3. 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4. 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5. 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中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6. 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7. 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订立日期:20xx年12月6日

  工程量增加补充协议

  建设单位: (甲方) 施工单位: (乙方)

  xx镇xx村xx南、北路道路绿化工程由xx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xx分公司承建,根据建设单位要求增加了工程量。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协商一致,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以上增加工程量概算金额: 元 二)工期要求:

  按原来合同工期不更改

  三)承包方式、双方权力责任同原合同

  四)工程款支付、结算办法以及其他条款同原合同

  六)在协议执行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达不成共识时由中山市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协议一式2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 八)本协议经双方签订后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设单位:(公章)施工单位:(公章)

  负责人:负责人:

  订立日期:

  20xx年12月6日

施工合同 篇7

  发包人(全称):X X X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X X X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当事人及参与人:

  甲方:X X X 有限公司

  乙方:X X X 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土建承包单位:X X X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X X X 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第二条、合同文件组成及其解释顺序

  本合同文件应包括:

  1、本合同及其附件

  2、图纸

  3、工程量报价清单

  4、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其他有关工程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协议书的组成部分,并最优先解释适用

  6、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标准等投标文件

  上述文件是相互说明、相互解释的,如出现不一致时,上述的排列顺序就是合同的优先解释顺序。

  第三条、工程承包范围:

  1、装饰装修范围:公寓内装修,公共部位装修

  2 、装饰工程:装饰施工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吊顶、墙面、地面等的基层及饰面;卫生间防水;各类隔断、门槛、窗套、窗帘盒、窗栏杆;各类固定家具等,具体详见图纸、清单。

  3 、水暖工程:甲方已将冷、热水铺设至进户500mm的位置,下水的管道敷设完毕,乙方需将冷热水管道铺设至各用水点,对卫生洁具及其五金件等进行施工,但不包括卫生洁具的购置。暖气(散热器)由甲方分包。

  4、电气工程:各类照明灯具、开关、插座(包括电视、电话、宽带)、面板等的购装。不包括弱电可视对讲及监控等。

  5、除以上承包范围外,对于甲方委托的其它工作内容,在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计价规则支付合理费用的前提下,乙方也必须承担。

  第四条、 乙方职责

  1、负责按甲方要求深化装修工程施工图纸,并在工程完工后出具竣工图纸。

  2、负责办理工程施工的全部手续并承担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深化设计后的装修图纸的报批,夜间施工、环保、交通、生活用水、临时设施、消防、安全、建筑施工排污、噪声超标、施工安全防护、施工合同签定等所有与承包工程施工有关的建设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3、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材料、设备、购配件及必要的结构及环保检验、检测、试验,并承担经济费用。

  4、负责与其他施工单位的交接和协调工作

  5、负责施工中的定期清洁工作,承包范围内的清洁及施工垃圾外排至排渣站点等。

  6、承担设计图纸中已明确表述或根据规范应当进行的,所有与本装修工程有关的预设、凿洞、穿线、改线等。

  7、乙方负责所施工项目的施工图的深化、竣工图的设计、报图;报检、报验、报竣;整理档案等。负责完成本项目施工以及甲方根据情况追加的工程项目。

  8、乙方不得将其承包工程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如出现并经查实,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向承包人追究违约责任。

  第五条 工地视察

  乙方已仔细考察本合同协议书项下的全部可能使用或涉及的场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围环境、储存空间、作业空间、起卸限制、道路以及其它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乙方理解工地上会有其他施工单位同时或交叉作业,不会独占工作面和工作空间以及施工现场;理解由于本项目的体量巨大而分解的各个施工标段之间的工序限制,特别是对平行流水和立体交叉施工中的相互影响;理解必须在各个施工标段上与相邻施工队伍相互协调并保持同步。

  理解交叉施工对工期的影响和相互配合的费用;亦理解政府管理部门对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可能的影响或限制,乙方确认本合同协议书所约定的工程价款(或结算依据)的标准,已包括上述因素等对工期、价款的影响。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追加工程款。乙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协议书约定,并具备国家规定交付使用条件的竣工工程及其相应的竣工档案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上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经济索赔或工期延长。

  第六条、施工工期

  1. 开、竣工日期:X 年 X 月 X 日开工至 X 年 X 月 X 日竣工。总工期为 X 日历天,工期实际起始日如与前述时间不符,则以甲方签发的开工令签署日期为准,总工期不变。本工期含休息日、测试复检、提交竣工报告的时间、与其他施工方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包括政府的各种规定及临时规定,通报对工期的影响等在内,上述因素不作为延长工期的理由。

  2. 无论因何原因,甲方认为乙方就某一工程所编制的施工计划及竣工日明显地变得不能遵守或不能实现时,甲方可要求对本工程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优先完成而无需增加费用。乙方须无偿地对剩余工作无延误地遵从甲方指示完成。

  3.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总工期拖延,乙方承诺累计工期拖延在一个月内的,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费用索偿。

  第七条、工程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标准:“市优”。本工程执行如下标准:

  环保标准;GB50325—20xx;施工工艺标准GB50327—20xx;工程验收标准GB50210—20xx,如国家、省及大连市等有更新的规范、标准及规定,按后者执行。如各标准、规范及规定有不一致的,以最高要求为准。所有材料均需有国家绿色环保认证。

  乙方承诺所有施工材料满足我国知名品牌中档以上要求并保证采用环保材料且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10项国家标准:GB18580-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1-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18582-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3-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5-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6-20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6566-20xx《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释放限量》。

  上述材料未达到要求,乙方负责全部退换同时承担工期责任及按施工承包金额5%支付质量违约金,造成对第三方的赔偿均由乙方按实另行承担。

  2. 隐蔽工程施工坚持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承包商进行自检,认为合格后,经甲方代表和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相关单位会签,验收合格签证认可后,方能进行下道工序。工程质量验收按施工设计要求和验收规范执行。

  3. 如果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或工程质量的考虑,需要乙方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的,乙方须按甲方的要求进行,并且在工程样板获得甲方的认可后,方可进行该部分的整体施工。如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先进行工程样板施工,而甲方出于对装饰效果的考虑未认可该工程样板,导致工程样板拆除的,由甲方承担该工程样板的费用,但如因工程样板质量不合格而拆除或返工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费用。

  第八条 工程价款及其计价规则

  1、工程价款:

  X X X 内部装修总价 X X X 万元整 (¥:X X X 元 ),闭口包净,除设计变更外不作调整。公共部位装修单价包死,总价按实决算。

  2、计价规则:

  1)、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样品、品牌及价格应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使用。

  2)、甲方指定的材料其价格将在甲方对材料供应单位招标价格的基础上增加10%给乙方。

  3)、施工用电由甲方提供现场接驳位置,到具体用电作业区的二次接线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其全部费用。电费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保证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全部拆除。施工用水由乙方自行解决。生活用水不得做施工用水使用,生活用水费由甲方承担。

  4)、乙方应服从甲方关于电梯垂直运输管理,在进场前对现场垂直运输情况做充分了解,在施工前对此做好考虑,所需垂直运输、各种配合费用等措施费已含入报价中,甲方不再对此做任何调整(包括另行定价的后增加项目或设计变更项目等)。若因乙方对垂直运输了解不详,导致在施工中引起费用增加由乙方负责。

  5)、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综合单价为固定不可调单价,将作为结算、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依据,当项目增加及设计变更中的项目有可参照单价时既参照执行,无可参照单价则按市场现行的价格为准,项目及工程量按实际调整。

  6)、政府相关部门、公用企业未明确规定要由甲方承担的工程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复检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指定的分包工程由该工程施工方承担。

  第九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及结算

  1、本工程预付款10%,于 X 年 X 月 X 日前支付。

  2、乙方按合同协议书约定时间进场,每月25日乙方按所完成工程情况,向甲方递交工程进度报告和请款申请报告及相应的档案资料,经监理及甲方共同确认后进入付款工作程序,15个工作日后领取工程款。未按约定提交上述资料所引起的付款逾期,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支付工程款的同时乙方需提供相应金额的发票。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额=当月完成工程量*工程量清单中的综合单价55%

  3、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业户验收同意,竣工档案资料齐全后开始进行结算,结算总价款的5%做为保修款,其余款额在结算总价款确定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后90个工作日内支付。

  4、甲方对已完工程量的审核确认及对工程进度款的审核拨付,并不视为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认可。如乙方由于工程质量缺陷等原因需经济补偿,乙方同意由甲方从未付工程款中扣除。

  5、乙方的工作内容全部完成并经甲方、监理、设计、质检站及乙方共同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设计图纸及合同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交符合竣工备案及交付使用条件的全部文件、资料。所有文件、资料、竣工图纸及结算报告(含结算书)应以现场实际为准。

  6、乙方首次提供竣工结算报告、资料后,并不等于乙方已提供了合格的竣工结算报告及资料,甲方对上述资料有不同意见时,甲方(或委托代理人)自接到上述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并提出修改意见。双方核实上述资料及进行结算工作的开始时间,应自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上述资料得到甲方认可后算起,结算结束时间应自双方对结算总价确认并签字为止。

  第十条 材料及设备

  1、乙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的,质量必须经国家专业机构认证,符合本行业国标要求并具有进入大连市的准用证明资料等,提前7天将样品提供甲方,甲方审批合格后方可使用。

  2) 所用设备、材料的仓储、运输、保管及保险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负。

  3) 任何进入现场的材料、设施、及设备,包括乙方自有的施工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外运,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自负。

  4) 所有乙方自采进入现场的材料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卸车保管、保护,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对于乙方采购的部分材料及设备甲方有权利直接采购或指定材料设备生产厂家。甲方采购的按本条第3款的约定执行。甲方指定的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执行。

  3、 甲方采购的材料及设备:

  1) 乙方应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甲供材料设备的生产周期,书面提供供货计划。

  2) 甲供材料设备到场后由甲方、监理、乙方及材料设备供应单位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统一交由乙方二次搬运及包管,所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清单报价中。

  3) 如由于二次搬运、保管或施工中所发生的材料设备损坏由乙方自费采购,工期不得顺延。

  4) 对于不能逐一开箱验收的材料设备,到货后随机抽样验收,施工时如发现材料设备有质量缺陷或损坏要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报告,甲方及监理确认后,由材料设备供应单位调换,影响工期的顺延,但甲方不承担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 施工要求

  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的同时向甲方提交乙方现场负责人及乙方工地代表、技术人员、安全人员、施工队长(经理)、专业工长名单,并付相应的证书。如发生变动,乙方应当提前七日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同意后方可调整。乙方必须以自有的或经甲方批准租赁的机械设备、由其内部职工组成的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自行完成本工程。甲方发现现场乙方上述人员与乙方所报不符,视为乙方违约分包。

  2、如因特殊专业而需分包时,乙方必须在分包工程施工前10日内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分包报告,详细报告分包商的情况,待取得甲方同意其分包的书面许可之后方可分包施工。如分包商不称职或其行为影响项目的工期(包括阶段工期)、质量等,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将该分包商撤换,如因分包对甲方造成工期、质量或其他方面的损失,应由乙方按合同规定的相应违约条款承担违约责任。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按甲方要求期限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甲方有权要求分包商撤出场地,并由甲方委托新的施工企业,因此而延误的工期、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当承担分包工程预算造价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甲方发现乙方同一部位两次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或不同部位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赔偿金。乙方承诺对其分包商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3、设计有防水要求的重要分项或分部工程,如室内卫生间、厨房、雨水管的出墙口处、室外空调挂机位置交接等防水做法由乙方负责,且须经甲方的确认,但甲方的确认并不免除乙方的责任。如出现在正常使用状态下的渗漏情况,乙方必须在6个小时内到场修复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双倍承担。

  4、本工程不得以任何理由转包,如乙方私自转包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所签订的施工合同,乙方并应承担施工合同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如因乙方的转包给甲方造成经济和声誉上的损失,甲方同时保留诉讼索赔的权利。

  5、乙方如在设计技术交底和设计施工图会审中没有解决的问题,例如(但不仅限于)相关尺寸规定、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平面或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错项、漏项等,乙方应当在此项工程施工两日前向甲方及监理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及监理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为避免可能出现排水、暖通、电、抽油烟机等项目布置时相互矛盾,乙方应当在施工前作好上述个专业工程的联合技术交底,并现场放样,经甲方、监理书面认可后方可施工,否则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积极配合甲方指定分包的施工单位施工,包括提供场地、临时设施移交等一切方便条件。

  8、乙方所须的办公室、厕所、材料堆放场地、库房等,应当按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自行搭设。不足部分由乙方自行场外解决。到工地现场的管线及动力、照明设施、取水设施及独立计量表由乙方负责,并在甲方不需要时按甲方要求拆除。乙方承诺乙方使用的范围内一旦发生任何伤亡事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和承担,同时不得影响甲方的形象和声誉。

  9、乙方(乙方同时负责管理和监督在乙方承包区内施工的分包施工单位)必须按文明施工的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做到工完场清,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在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每三日清理一次或根据甲方随时要求情况及时清理。乙方在撤场时,应当按规定清理好工程现场,清理好工地直到甲方满意为止。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甲方可在应付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10、乙方必须按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布置施工机械和材料堆放。在特殊情况下甲方有权根据现场工程的整体情况对已确定的场地进行调整。

  11、出入工地限制

  1) 乙方须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定,在规定施工现场在施工期间对现场的其他成品具有保护和维护的义务;

  2) 乙方须遵从规定及政府部门关于道路的使用、车辆行驶和允许停泊的时间等的要求及限制,办理有关手续、交纳相关的费用;

  3) 乙方的进出人员、车辆、材料、设备必须服从工地门卫的正常管理和检查;

  4) 乙方现场施工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统一标志或证件。

  第十二条 工程技术档案

  1、本工程乙方的施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并严格按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xx)和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实施细则》(DB21/1234—20xx J10241—20xx)执行及本行业的相关规定,否则因档案引起的逾期付款责任乙方自负。

  2、本工程的工程技术档案有各个标段的施工单位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所承包范围的资料,然后按竣工档案标准每次(月)报工程进度报告时和请付工程款时,向甲方交报一次所完成工程的全部档案资料原件一套复印件三套并由甲方保管,甲方可指定本工程的施工单位为档案整理和报验牵头单位。甲方档案管理人员根据进度情况定期组织其他相关施工单位档案整理人员,在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牵头下和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指导下整理归档。配合单位须支付给档案牵头整理单位的各承包价款1‰的配合费。如确需要,被甲方指定的牵头整理单位和配合单位应按约定履行应尽的责任,正常产生的政府手续费用,按比例正常支付。

  3、乙方同时必须向甲方抱呈以光盘为载体的声像技术档案资料一份,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予埋件位置、钢龙骨节点位置、防锈处理、防水隐蔽等等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过程和工程成品。

  4、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检查验收,否则,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甲方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第十三条 工程变更图纸内容包死,不做变更(主材除外),除非甲方要求更改设计。

  1、工程变更

  在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若有重大变更,应在该设计所涉及部位实施时,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按甲方的设计变更指示进行下列变更:

  a) 更改有关工程设备及材料品牌、性质、质量及规格等。

  b)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上述变更价格按最终确定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对应工程项目结算

  2、设计变更计价原则:

  对于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前述标准和工程量清单的相应价格执行,并在最终结算时支付(特殊情况如大范围的变更,甲方可按暂时核定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进度款比例支付进度款)。

  1) 由于设计变更所引起的工程数量的增加、减少或材质的改变,而有关工作与合同原来工作相类似,其增减费用按合同原来的单价或采取原来的合同单价为换算基础计算。

  2) 对技术参数未发生变化,只是品牌发生变化的,其安装费不变,主材费乙方同意按甲方确认的单价替换原合同单价。

  3) 对没有适当的换算基础,则采取公平合理的市场价计算。由乙方报价,甲方审核确认后调整,乙方同意以甲方确认的价格为准。

  3、现场变更的联络单必须经甲方指定的委托代表人签盖印字确认后方可生效。

  4、工程量变更应体现到竣工图纸上。

  第十四条 其他约定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程款,乙方承诺先解决工人工资和统筹问题,如因上述问题造成任何纠纷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不得对甲方造成任何声誉和经济的影响,否则,乙方按甲方已付工程款的双倍赔偿给甲方,且甲方保留诉讼解决的权利。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防疫法及大连市政府关于建筑施工工地及建筑工人的管理规定组织管理,如因乙方管理不利而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一切经济责任直至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及其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施工图和相关规范要求组织施工。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都必须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书面处理方案处理。任何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乙方未及时发现,或未及时报告,或未按甲方(或设计、或监理)的处理方案及时处理,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如造成重大质量问题,乙方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对装修工程主要质量通病的处理和防治要有具体措施,并写入施工组织设计中。对重要部位和重大质量问题要有专题书面处理报告,并同时经由甲方,监理,设计等相关部门的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并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乙方应按国家及地方工程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本协议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达到国家相关规范和检评标准规定,并符合本协议要求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及完整合格的竣工资料,包括符合竣工备案要求及交付使用所需的按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全部文件资料。

  2、乙方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因此而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应当承担逾期竣工的责任。甲方如同意验收,并不免除乙方提交前述要求的报告、文件及资料的义务。

  3、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本协议约定标准,乙方按规定清理好施工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满足办理移交条件的,甲方应当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乙方应当在甲方签发之日起7日内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乙方按期移交全部工程,并同时移交全部相关合格的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且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之日为竣工日。

  4、工程竣工后7日内乙方提交完整合格的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甲方在接到乙方书面提交的竣工报告后,应在十个工作日内给予验收。

  5、工程最后竣工日期为业户验收日期,保修期以此日期为准开始计算。

  第十七条 保修

  保修期内正常使用条件下,由乙方对甲方及第三方负有保修责任,并承担费用。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自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重新起算。保修期及保修责任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本合同协议书附件。

  第十八条 保险

  由乙方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乙方必须自行办理施工现场人员人身伤害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支付一切费用。出现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不能影响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及合同的解除

  1、甲方责任:

  对于乙方提交的报告等,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及批准,或甲方不按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应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2、乙方责任:

  1)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应承担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按实赔偿并承担双倍罚款。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承担本工程造价1%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应付给第三方的违约金和赔偿金,乙方无故停工达三日以上的(含三日),或将本工程转包,或未经甲方同意分包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无条件的于接到甲方解除本合同协议书通知后七日内退场,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2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2)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及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五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二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协议书,乙方并应承担协议书总价10%的违约赔偿金。双方于乙方退场后开始结算。

  3、合同协议书的解除

  1) 因甲方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乙方应于二日内将完成工程量和合格的档案资料、结算报告等提交给甲方,双方同意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不赔偿乙方预计可得利益。

  2) 因乙方原因导致解除合同协议书,甲方为完成剩余工作委托其他施工单位继续施工,发生的费用和因此原因需比原合同协议书价格多发生的工程费用,皆由乙方赔偿,甲方在支付其结算工程款时予以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齐。

  3) 因任何原因合同协议书解除、或终止、或无效,乙方已施工的相应工程款,必须待全部工程竣工结算后方可支付。

  4) 如有特殊情况,工期须按甲方的书面通知顺延或调整,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5) 国家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可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签字并加盖公章起生效。

  附件:

  1、工程量清单报价(含报价编制说明,甲供材料明细,综合单价分析表,乙供材料表)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3、招标文件

  4、投标文件

  5、施工图纸(另行成册)

  6、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合同 篇8

  发包人:

  承包人:

  经过邀请招标,发包人确定 所有空填全 为阳光海岸别墅项目路基工程施工单位5.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5.

  一、 工程项目

  1.5.1 工程名称:xxx**道路工程

  1.5.2 工程地点:位于XX市XX区,莘奉金公路以西,团结塘路以南,金汇塘路以北地块

  1.5.3 承包范围:总平面图中 标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实、碎石压实、路基排水沟)

  1.5.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验收通过5.

  1.5.5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暂定) 元 单价 (综合单价包干)大 写 元

  1.5.8 质量标准:合格5.

  1.5.9 工 期:

  工程总日历工期 天5.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单位书面通知为准5.

  二5.技术标准及图纸

  2.1 图纸

  2.1发包人提供:

  2.2 技术标准:

  2.2.1 执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现行国家、XX市相关技术标准、规范;

  2.2.2 质量评定执行相关质量检验评定标准5.

  所有材料必须有出厂证明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及检验报告5.

  三5.双方权利和义务

  3.1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11 发包人委派的业主代表:

  姓名: 职务:

  3.12 监理单位及委派的工程师:

  监理单位:

  姓名: 职务:

  职权:对施工阶段质量、进度以及现场工程量签证进行监理与控制、参与工程竣工验收以及保修阶段的相关工作5.

  3.13发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负责场地三通一平;

  3.13.2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并进行现场交验;

  3.13.3 提供地下管线布置图、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3.13.4负责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纸会审工作,并作好各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

  3.13.5进行工程协调、管理、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5.

  3.2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3.2.1 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项目经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项目全权对发包人负责5.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签订后收到发包方通知 2 天内,承包人进场完成施工准备5.

  3.2.2.2严格按照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设计要求及工程内容5.

  3.2.2.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工程进度计划、用电计划,并报送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批准;

  3.2.2.4 负责本工程施工范围内的施工安全工作5.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3.2.2.5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5.做好现场施工记录,配合发包人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检查;

  3.2.2.6工程竣工验收后2周内向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肆套竣工图及竣工资料;

  3.2.2.7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认可且与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5.

  3.2.2.8负责所施工工程的验收通过,并保证相关部门的开通5.

  四、工程价款

  a.本工程采用综合单价方式,此价格涵盖了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装费用、质检费用、水电费、管理费、利润、税金、劳务、监督、赶工措施费、开办费、机械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以及为完成合同约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费用5.该单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保持不变,不受市场价格及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5.

  b.设计变更所增加的费用,有合同单价的按合同单价,没有合同单价的根据XX市93土建定额再结合XX市有关文件进行编制,如93土建定额中没有的子项,可套用市政定额中相应的子项,费率按93土建定额四类下浮 计取5.设计变更中所增加的材料:报价书中有的按报价书,报价书中没有的承包人应报所需材料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产地、价格,经发包人审定后方可使用,并作为结算依据5.

  d.工程报价单详附件,工程量按实结算

  e.结算审计承包人付费执行采用沪建建(20xx)641号,沪价费(20xx)054号文《工程造价审核收费标准》,由发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价款的支付

  5.5.1 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5%;

  5.5.2 工程结算后,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5%,其余5 %的质量保证金,待质量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内由于承包单位原因产生的质量问题,由承包单位免费维修,如承包单位2

  天内不到,由发包人处理,所发生费用加10%的管理费由承包人承担;

  六5.安全文明施工

  6.5.1承包人应按建设总承包单位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发包人统一管理制度的规定,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发包人、总承包单位对承包人任何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均有权予以制止,直至罚款和解除合同5.

  6.5.2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当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及相应的一切经济赔偿5.

  七5.竣工验收

  7.5.1承包人在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前24小时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5.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5.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5.

  7.5.2承包人在通过竣工验收合格后7天内向发包人提供符合XX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资料肆套5.竣工资料包括文字资料、竣工图、工程照片,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5.

  八5.违约责任

  8.5.1发包人违约:

  8.5.15.1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5.

  8.5.2承包人违约:

  8.5.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5.9条所示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5.

  8.5.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5.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5.

  85.2.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当中弄虚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责令返工并赔偿损失外,每发现一次罚款5000元5.

  85.2.4 如施工完毕后,未能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及开通,招标方将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验收合格并开通后,发包人无息支付5.

  九、争议

  9.5.1 在履行合同过程当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5.

  十、合同生效与终止

  10.5.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10.5.2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XX市5.

  10.5.3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5.

  十一、合同附件

  11.5.1 投标文件

  11.5.2 招标文件

  11.5.3 道路平面图及标段划分图

  11.5.4 报价书

  十二、合同份数

  12.1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副本陆份,双方各执叁份5.

  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明确5.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施工合同 篇9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外墙保温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合同内每栋单体楼外墙胶粘50mm厚xps板保温层;外表面胶粘标准格布;安装高强塑料铆钉。

  合同工期:

  工期:按项目总进度及甲方要求为准

  如果因发包方原因或建筑物主体不能进入外墙保温施工工序,工期应顺延。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施工过程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执行。

  引用标准:

  《绝缘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gb/t 10801.2-XX

  《玻璃纤维制品实验方法》(jc1761996)

  《康克外墙隔热保温系统施工规程》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

  1、工程施工及验评办法严格执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外墙保温应用技术规程(db64/048XX)》。

  2、质量等级:合格

  3、质量等级经质检部门,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验评后达不到合同规定标准,由承包方无偿返修,达到合同规定质量等级后方可交工。

  技术资料、图纸及其它材料的提供办法: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相关技术资料,在施工过程中如有变更应出具变更通知单。

  2、承包人在施工前向发包人提供产品近期检测报告,产品合格证,施工工艺及施工技术规程等。

  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

  1、外墙外保温每平方米造价为: 68元(外墙挂板);70元(外墙挂石材),工程量以实际结算为准。

  2、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后,发包人应按承包人施工进度进行付款,待外墙外保温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向承包人支付本合同暂定价款的85%。

  2)、工程整体竣工且验收合格后,发包人须向承包人支付完实际结算后工程总价款的90%,剩余的10%作为保修款保修期结束后付清。本工程保修期为一年。

  3)、在发包人确认承包人施工工程量且签字认可后,30天内付清工程款。

  违约责任:

  1、承包方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完成施工(不可抗力或发包人责任除外)。

  2)、如因承包人原因影响工程进度并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承包人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3)、如在保值期内发生质量问题,承包人负责赔偿因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损失。

  4)、如保温效果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要求,承包人负责赔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2、发包人违约责任:

  1)、发包人需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按期支付工程款。因工程款不到位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应为承包人提供必须的施工条件,如施工条件达不到而产生的延误工期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合同的有效性: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视为有效且具有法律效力。有效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工程款全部付完时止。

  十、合同履行中,如一方需要修改或终止,须在7日前提出,要有书面文件为据,如发生纠纷,双方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则按《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解决。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共四页一式肆份。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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